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服務合同免費篇一
20xx年9月1日,某外資it公司招聘林先生為本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簽訂了為期5年的,試用期為半年。9月20日公司送林先生到英國培訓3個月,并與林先生簽訂了培訓協議。協議約定6萬元的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林先生應在培訓結束后為公司服務5年。但是如果其中途離開公司,須按服務年限承擔相應比例的培訓費。3個月后,林先生培訓結業回國,想辭職另謀高就,但考慮到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的,須支付高額的,便開始不認真工作。他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20xx年2月,公司鑒于林先生違紀嚴重,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并要求林先生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5萬元。
林先生不同意賠償,他認為協議約定如果是他提前辭職的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現在是公司將他辭退,所以不應該由他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公司則認為,即使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因為林先生存在嚴重的違紀行為,所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這樣的決定。
【主要問題】能否以此要求林先生承擔培訓費,培訓費的數額是否合法?
【專家點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案例中的林先生“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因此公司在試用期內與林先生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關于“專項培訓費用”的范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據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案例中的林先生是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其所接受的培訓性質理當屬于專業技術培訓,所涉及的培訓費用6萬元屬于專項技術培訓費用。因此,公司與林先生訂立的培訓協議是有效的,該服務期協議對林先生有約束作用(公司應保留好培訓費用支出憑證)。
【參照下面兩條法規】
1、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第三條“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根據這兩條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故其在試用期間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是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和違約金的。但是案例中的林先生并沒有行使任意解除權,即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而是“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是故意制造可被解雇的事由“誘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達到規避服務期約定的目的。這也違背了誠信原則。所以案例中的林先生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勞動者提前辭職不屬于違約的情形,而是屬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勞動者被辭退屬于違約的情形,即林先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第26條第2款規定。因此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應承擔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賠償損失(違約金不等于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培訓費用總額÷約定的服務年限)×未履行的服務年限)。因此,林先生不用承擔培訓費,而是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以20xx年9月1日計算到20xx年2月,林先生履行的服務年限為0.5,所以應支付違約金54000元(60000÷5×4.5),因此,公司所要求的應該林先生支付的是
違約金,而不是培訓費,違約金不得超過54000元,案例中5萬元這個數額事合理的。
綜上,通過分析《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上述案例中,雖然林先生被單位辭退,但是由于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所以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不超過5萬4千元的違約金。
服務合同免費篇二
甲方(承運人):
乙方(托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委托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于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1、甲方所公布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布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于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并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托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托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并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托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于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并附有效證件。
對已經接受委托,甲方后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后,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后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周期與限額結算,結算周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于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后的第 10 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實結金額,并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托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后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于貨物毀損、滅失之后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布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托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所托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1、乙方索賠權限,貨物到達簽收后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后六十日內作出答復。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免費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廣告的制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施工地點及具體位置描述:。
2、廣告制作規格:數量: ,尺寸: , 面積 平方米。
3、廣告制作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畫面內容為準
4、廣告材質及制作工藝: (見附件 《》)。
5、制作完成時間:乙方承諾于 年 月日制作完成。
1、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依照雙方的約定或附件為準則。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平整、美觀。
3、廣告畫面需要光源的,要以按照行業技術規范進行,光源數量需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改變或增加數量則需增加相關費用,如甲方為了省電等原因改變或減少數量則乙方不為光源的效果負責。
1、廣告制作費(即協議總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____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全部工程款的 %,共計人民幣___ __元 (大寫) 圓。
b、本合同規定的制作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 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工程款項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
自協議簽訂且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大風等),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工期可順延。
1、辦理廣告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如因店招的相關手續未完善所導致的工期延誤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在乙方要求的前提下,甲方須提供施工現場的聯系人員、施工時,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
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的制作、安裝費用。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制作施工并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制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后服務提供售后支持。
乙方全部制作安裝完工后四天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內不組織驗收,視為合格。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將合同工期順延。如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時間45日內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裝的廣告牌并做自行處理,同時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制作、安裝完成廣告,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畫面平整、顏色符合vi識別色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未達到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在本廣告的制作、設置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范的勞動操作規范進行生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5、由于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項目,燈具光源等保修 個月。廣告畫面的顏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種,按廠家質保為準,廣告牌結構(牢固)性質保3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如出現保修之范圍,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時內作出維修安排答復,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bao動、罷工、騷亂等。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并在1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采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并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著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同意提請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該書面文件需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傳真件、復印件有效。
5、以上內容為本合同的清潔文本,任何修改均須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簽字日期:
代表簽字:
公司電話:
公司地址:
簽字日期:
服務合同免費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