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內部的行為準則,它具有約束力和指導作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需要得到領導和員工的共同支持和配合。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19年九月三日。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三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四
為保證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對外正常開展業務的的需要,嚴格掌握本所人員的出勤和工作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本所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約40工作時),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應當準時上、下班。律師在沒有外派任務與應酬的情況下,上午一般應不遲于9:00上班,下午應不早于5:00下班。律師每周一、五上午應到辦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時商量或布置工作。
本所各類人員(包括律師和聘用人員)每天上班時應到簽到處簽到。簽到時間為上班時間,不得倒簽,也不允許他人代簽(如出現這種情況,每次扣款____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應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員,由考勤員記錄在冊,并由本人事后補簽。本所人員因事提前下班時,應將下班時間注明在冊。會計和秘書提前下班時,必須親自向主任詢問是否還有待辦之事。
考勤員應在下個月5日前將本月的簽到情況報告主席或主任。
1.請假批準權限
律師(包括合作人律師、聘用律師,下同)請事假3天以上須經主席批準,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準。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行政人員)請事假半天以上須經主席和主任批準。請假半天可經副主任批準。副主任應及時將請假情況通報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請假,應通知有關人員。
2.事假
(1)本所人員因事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要提出正當理由,經批準方可辦理補假手續。對未請假、請假未準和未辦理手續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律師每月可允許3天事假(不得連續),聘用人員可允許1天事假。不超過此限的,工資照發。事假不得累計使用。各類人員超過允許事假天數1-2天或事假連續的,按超過天數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2天以上的,按超過允許事假天數全額扣發日工資。聘用人員每季度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滿15天的,除按前項扣發工資外,該季度獎金減半發放;超過15天的,不發獎金;全年累計超過50天的,不發年終獎。
3.病假
本所人員因病需請假,應提交請假單,并出示醫院有關證明。
合作人律師病假期間的 工資及其它待遇不變。
聘用人員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個月以內不扣發工資;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者,按原工資70%的標準發給;3個月以上、半年以內的,按原工資50%的標準發給;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決定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日常患病請假每月2天以內、每季度5天以內,工資照發,獎金視情況而定;超過此限的,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50%發給。一個季度病假超過6天的,按超過天數全額扣發日工資。獎金視情況而定。聘用人員每月因看病而請假或遲到超過2次的,超過的次數按事假或遲到處理。
本所所有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
本所律師上班時間不到辦公室,且并未在外處理業務,也未給主任和主席請假或打招呼,當日的工資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則扣除當日1/2的工資。但如晚上到辦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補回半天上班時間。每周辦私事或不到辦公室超過1天或2個半天的,超過部分的當日工資予以扣除。
允許本所聘用人員每月遲到15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經主席和主任批準的早退30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請假的遲到早退)。每超過1次,從每月______元的全勤獎中扣除______-______元。
合作人律師未向主任和主席請假,連續缺勤或失去行蹤、聯系達2天以上,不論何種原因,除仍然執行本制度中規定的有關扣款外,還應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總額的10-50%。
其他人員出現類似情況,也比照前項規定扣款。
1.律師和其他人員臨時離開辦公室,應遵守《辦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條的規定: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離開辦公室半個小時以上,應向主席和主任說明去向,以免影響事務所的工作;律師臨時離開辦公室,應將去向和遺留之事交待給同一辦公室的律師,以免耽誤客戶委托事務或事務所的工作。聘用人員耽誤半天以上、律師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請假或說明情況。
2.律師上班時間外出辦案、聯系業務,如確需本所聘用人員隨同,應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響聘用人員的本職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經同意擅自帶離外出,扣除該律師和該聘用人員的當日工資。聘用人員連續3次未經批準外出,事務所可以隨時辭退。
3.在每間辦公室律師未到或出差的情況下,聘用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宜離開 如因擅離職守而影響工作的,每次扣款______-______元。
1.律師可以自行決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據加班次數、時間和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由事務所發給加班費。
3.辦公室內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不作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務所主任、合作人律師指示或同意。
5.上班時間內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將不急于當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視為加班。
6.除特殊情況經允許加班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每周不超過3次。
7.2小時之內的,每小時付加班費酬金______元,2小時以上的,超過2小時部分每小時付酬金______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過______元。
8.加班酬金于發工資時一并支付。
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1.合作人律師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計到2個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間不發工資。集中在2個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發半個季度獎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發1個季度獎金。
2.聘用律師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員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4.休假者在準備休假前7天至15天內必須向主席、主任提交書面的休假申請書,并將休假計劃、地點、通訊聯系附于申請書后,經批準方可休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已開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請的,視休假天數和其它情況扣除半個月至1個月的工資,如系合作人律師,還應從年終個人應分配總額中扣除1-5%。
對違反前述各項規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執行律師簽發“扣款通知單”。對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對維持原扣款決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師會議申述,律師會議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本所人員的考勤情況應作為其本人工作態度的一項重要考核指標。除第四條規定的懲罰措施外,每年年終還可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根據該項指標,再決定有關人員的獎懲。
、 制度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律師會議通過之日起正式施行。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五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本文轉自實用工作文檔頻道)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六
1、辦公時間集中思想,認真工作,不看與本工作無關的消閑書,不干私活,不吃零食,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宣嘩,不影響同事的辦公,提高辦公效率。
2、上班時間不上網聊天、游戲、購物,不手機聊天;空班時間不串班,不在園內或宿舍打牌。
3、辦公室、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整潔,辦公桌上不得有食品。
1、準時或提前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嚴格按作息時間和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一日活動。
3、當班時間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細中跟鞋,不披肩散發,不戴耳環戒指,儀表整潔、大方得體。
4、當班時間不接待來客來訪,盡量不使用通信工具。
5、當班時間不離開幼兒,確保所有孩子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保證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教學活動的各項準備,按計劃開展各項教學活動,不隨便更改活動內容。
1、有事有提前或及時向園領導請假,自覺遵守請假制度。
2、請事假需事先向領導申請,并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特殊情況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交書面申請。
事假期間在外旅游,一經發現,作曠職處理。事假滿一個月的,不享受當月崗位獎全部及自籌獎金。(事假期間如跨星期、節假日,則周六、周日、節假日都連續計算。)
3、請病假需及時向園領導說明,病歷卡和病假條須在第二天或上班時主動交園領導。如無病歷卡和病假條則作事假處理,不向領導請假的作曠職處理。
4、如有急事需要處理,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零星事假,零星事假應該提前向領導請假,每次不超過兩小時,每月不超過兩次累計三小時,不影響出勤獎;超過兩次,則合并計入事假。
5、不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曠職處理。
6、婚、喪、產假按上級規定給假。如果產前請假休息,產假休息以產前一個或半個月起計算,遇到假期,寒假延長產假,暑假延長五個月產假。
教職工代班由行政統一安排:原則上請假二天以內的,教研組長安排并記錄,一天假由同 班 老師代班,二天以內的由同階段教師代班,三天以上行政統一安排;午睡可安排保育員代班。
1、行政、教師開會半天的,則自己調課,一天以上的則行政統一安排;教職工參加孩子家長會需有通知憑證,且自行調課,不作請假處理。
2、后勤保育員請假一天以內的,后勤安排同階段保育員代班,兩天以上統一
3、每周一、三中午12:45—14:00教師教研活動,由保育員進班看護幼兒午睡,每周五下午教研組長六認真工作檢查。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七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____日前將匯總表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八
考勤即考查出勤,通過某種方式獲得員工或者某些團體、個人在某個特定場所及特定時間段內的出勤情況,包括上下班、遲到、早退、病假、婚假、喪假、公休、工作時間、加班情況等。現在,就來看看以下兩篇考勤管理制度吧!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九
三:內容:
1:每天上班開早會前,班長要認真如實做好員工出勤表。并于8:00鐘開早會前交到辦公室,由文員匯總。
3:班長要認真,仔細做好員工員工出勤記錄表記錄表。
4:員工出勤表每天公開張貼于各班組指的的位置上,公開接受員工的監督。
5:出勤最終考核的依據以打卡記錄和出勤表綜合判定。
6:文員在計算考勤時,要扣出請假,曠工甚至缺勤的天數,不能拿加班小時去補沖。
8:出勤記錄是員工計算薪資的唯一標準。相應人員不可以循私舞弊,粗心大意,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正確性。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
考勤管理制度一般包括總則、作息時間制度、節假日制度、考勤辦法、請假制度、加班制度、獎懲制度、附則等部分。但是,當企業規模較小時,考勤管理制度就相對簡單,不一定進行總則、附則等大類的劃分,而僅以一個層次的條項式來編排內容。
1.總則
總則的內容主要是交代制定本制度的依據、目的和意義等。
2.作息時間制度
作息時間制度主要規定企業正常的周工作時間、日工作時間,以及季節工作時間的變化情況等。
3.節假日制度
節假日制度具體規定員工節假日如何休息的具體安排。企業一般應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執行,如有變通及其補償情況應該在制度中詳細加以說明。
4.考勤辦法
考勤辦法是該制度的主要內容。考勤辦法主要明確考勤范圍、考勤種類設置及其標識符號、考勤具體記錄方法等方面內容的規定。
5.請假制度
請假制度也是考勤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請假制度主要規定請假的條件、程序、批準人及假期待遇等內容。6.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主要是預先規定需要加班的條件、要求,以及加班的補償待遇等內容。
7.獎懲制度
獎懲制度是考勤管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也是考勤制度貫徹執行的必要保證。獎懲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對于在考勤中表現良好人員和表現不佳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獎勵與懲處。8.附則附則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對制度的補充解釋,制度的執行時間、執行部門等。
有關人員擬寫考勤管理制度,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管理制度都是組織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普遍約束力。因此,擬寫管理制度的態度要嚴肅認真,語言表述要鄭重、正式,避免口語化,以免降低制度的權威性。
(2)考勤制度是一個非常具體的執行性管理制度,內容一定要切實可執行,否則就會造成制度形同虛設,不能執行。
(3)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是制度制定的最基本前提,如加班待遇問題、法定節假日的安排問題等。
(4)制度的內容要符合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
(5)制度設計要合理、周延,既不能引起多數人不滿或抵制,更不能出現漏洞。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一
一、x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1、為加強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機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度。
2、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15分鐘內到簽到處簽到,不得由他人代簽。超過15分鐘到崗上班的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到崗,提前30分鐘離崗的,中途溜號或不簽到者為缺勤,無故未上班者為曠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請假的應告知辦公室。
3、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遲到。
4、簽到記錄由辦公室每月匯總,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1、為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證機關內部工作的連續性,實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規定作息時間以天為單位,每天為一班,節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員職責:
(1)接待到局機關聯系工作人員和來訪者,并根據情況介紹給相關股室或領導;
(2)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并根據領導指示進行辦理;負責當天的考勤簽到工作;
(3)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按照上班時間提前到崗,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或脫班,因故需要離崗時應自行確定代班人,否則視為曠工。
5、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引見給領導。
6、值班人員要做到舉止文明、儀表整齊,并保持值班室整潔衛生。
7、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抓落實。
1、領導干部請銷假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執行。領導干部離開或因事、因病請假均應填寫《領導干部請假審批單》,按規定經領導批準后及時報備。局正職領導請假需經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長同意后批準;副職領導請假需經局長同意后批準。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填寫《干部請假審批單》。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請長假的,須有定點醫院主治醫生證明,患急病的必須及時托人聯系請假。
3、干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申請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但一年病假時間累計超過45天的,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時間,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時間原則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職工請假超過3天以上,請假期間內的工作,有關股室應作統籌安排后報分管領導,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親假等各項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7、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二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考勤管理的基本依據。
自覺維護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紀律。部門經理/負責人要加強檢查和監督,以確保本規定有效實施。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3)員工每個月有2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做處罰;
超過三次者執行遲到處罰條例。
30分鐘以內扣50元;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
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01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02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03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三
成立考勤辦公室,由張紅刊與解文建負責,實行日點名制度。每天九點前把出勤報告單報書記、鄉長簽字后存檔,并于月底公布本月出勤情況。
上午8:00上班,下午6:00下班。全體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1、請假程序: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事前要由本人寫出申請,報書記或鄉長審批,事后要及時銷假,沒有經過書記或鄉長審批的按曠工對待。
2、事假規定:普通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本人婚假不得超過三天,晚婚的不得超過七天;直系親屬喪假不得超過五天;產假不得超過三個月,晚育的獎勵十五天;修房蓋屋不得超過十五天。以上事假每超一天按曠工對待。
3、病假規定:病假視情況而定,一般不得超過三天,否則按事假處理。確有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超過三天的,要有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假15天以上的,治病期間發放工資的70%。
4、特殊情況: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因公致傷和其他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長期請假的,由班子會專題研究決定。
曠工一天罰款50元,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全年事假超過15天的,扣發年終獎金,每月曠工超過5天,扣發當月工資;全勤人員每月獎30元,月底兌現。本規定自200x年5月28日起執行。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四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五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
(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布。
(2)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并于次月1號匯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4)緊急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