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量月期間,我們將組織各類培訓和交流活動,以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能。在這里,我們將為大家推薦一些優秀的質量月總結范文,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思考和啟示。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一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1安全科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科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二
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防治結合”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工作方針。
2、生產場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齊。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備用桌椅、木材要隔離擺放,以防火災。
3、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場地、車間工作時,要穿工作服,帶安全帽。工作時要思想集中,堅守崗位,遵章守紀。
4、每天完工后及時清理垃圾(刨渣、鋸末等),確保生產場地清潔。要文明生產,文明維護,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時不準打逗嬉鬧。
5、工作人員工作時,要認真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使用機械前先檢查機械是否正常,用完后及時關閉電源。
6、對機械設備(電鋸、電刨等)要一學期一檢修,確保生產和安全需要。
7、生產場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8、要備好消防器材。對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確保能夠正常使用,以備火災之患,并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對所轄范圍內的一切電器設備負責維護、檢查和監視運行;
2、所管區內外線小修工作,有條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兒園安全管理節約用電工作,負責檢查和對用戶的安全宣傳;
5、當電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確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6、樹立一切為教學第一線服務的理念。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三
1、操作時不能持刀指手劃腳,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攜刀時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擺放不可隨手擺于工作臺邊上,以免傷手。
3、切勿將刀具隨意浸在放滿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使用絞肉機、榨汁機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須使用專用的填料器推壓;清洗機器時,應切斷電源,清潔刀口時應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間向外擦。
5、廚房地面必須保持清潔、干燥,油、湯、水撒地后應立即清除。地面鋪面磚塊松動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損鞋、高跟鞋,以及拖鞋、涼鞋,穿的鞋腳不得外露,鞋帶要系緊。
7、使用任何烹調設備或點燃煤氣設備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
(1)油鍋或油炸爐使用時嚴禁水份濺入,以免爆濺灼傷人體。
(2)蒸箱使用時,應注意燙傷,首先要關閉閥門,再背向揭開蒸蓋。
(3)烤箱或烤爐在使用時,嚴禁人體直接接觸;煮鍋中攪拌食用要用長柄勺,防止鹵汁濺出燙傷。
8、擺放熱油、熱湯要適量,端起時要用墊布,并提醒別人注意安全。
9、設備的安裝和電源的安置須符合廚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須掌握設備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須對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10、設備使用時如出現故障,應及時切斷電源,通知工程人員修理,不可帶故障使用或私自進行修理。
11、其它崗位人員不得私自上爐灶進行操作。
12、本制度從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四
一、室內不準堆設雜物,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間門前保證暢通。
二、非機房人員未經同意,一律不準入內,有關人員進配電間例行公事需登記。
三、保證室內通風良好,以免室溫升高而影響電氣設備正常運行,要做到防火、防漏、防雨淋,防止小動物侵入配電間,避免配電間事故的發生。
四、當班人員必須堅持崗位,熟悉所管轄范圍內的電氣設備性能及運轉狀況;認真巡視檢查并能準確熟練地進行倒閘操作及事故處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通過有關方面進行檢修。
五、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要全面、清楚,接班要心里有數。
六、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不能讓有嚴重缺陷的高壓電器設備帶病運行。
七、值班人員使用的絕緣手套、絕緣鞋、驗電器等安全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及試驗,并做好記錄,不合格不準使用。
八、高壓設備的送電與切斷,需在有一人監督的情況下操作,操作完畢掛上“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字牌。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五
1、為了確保廚房的生產安全與廚房人員的安全、避免或及時解決各類不安全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操作規定。
2、所有在崗廚師在上崗前,對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應進行嚴格的培訓,經考核發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4、機械設備開啟操作時,操作人員不準隨意離開現場,對電器設備,隨時注意觀察機器運轉和變化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停止操作立即報修,排除故障后再進行操作。
5、各種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他人不得隨意亂動,定期檢查廚房的各種設施設備,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6、嚴禁用濕布擦拭電源插頭,嚴禁私自亂接電源,停止操作后,關好設備的電源。
7、廚師使用的各種刀具應標有自己專用的記號,嚴格加強管理。作業中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準隨意拿刀嚇唬他人或用刀具對指他人,不用時應放置固定位置,放在刀箱內,不準隨意借給他人使用,也不準隨意把刀具帶出操作間。
8、廚師熟練掌握各種灶具的使用方法,烹制各種菜肴時應掌握好油溫,人離火滅,每天收檔后逐一檢查油路、氣路、燃氣開關,各種設備閥門,電源插座與開關的安全情況,如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禁私自處理。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六
6、非食堂人員嚴禁入內;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以防火災;
14、接觸和盛裝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七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八
《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煤礦生產建設必須遵循的“三大規程”之一,是各工種職工進行生產活動的準則,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質量,避免違章作業,減少人身、設備和財產損失,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為進一步規范員工的操作行為,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技術操作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編制的《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望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公司成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施領導小組,董事長兼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總、安全副總、技術副總任副組長,成員有各單位負責人組成。
公司成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施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科。
公司各單位都要成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施領導和考核小組,公司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考核小組每月對各單位的學習貫徹開展情況進行一次考核,每年度進行總結評比,進行兌現獎懲。
公司所有上崗人員均以2002年12月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編制的《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學習使用標準,原操作規程與本操作規程有抵觸者,以此操作規程為準。
結合我公司實際,立足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質測量及爆炸材料等6個專業,93個崗位工種實行對口學習,并本著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原則,要求公司員工人人力求弄懂、學通、學會、學精。
1、公司干部員工分專業、分崗位、分工種,針對各自的崗位、工種對口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否則一律停止工作,繼續學習,待考試及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每周星期一各單位必須組織員工集中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由本單位技術員主持,公司考核小組派人參加負責監督考核,對不參加學習者一律停止工作,補課學習,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崗。
3、對新招員工必須到公司培訓中心參加安全知識及操作規程的學習,待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4、凡調動工作崗位的員工必須到培訓中心重新參加操作規程的學習,待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凡未參加安全操作規程學習上崗工作的員工,一經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對有關安排上崗工作的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1、安全科對不按時學習的單位,一次性罰單位主要負責人200元,并及時進行補習。
2、對無故不參加學習的個人每次罰款10元。
3、對學后理論不能聯系實踐且未按操作規程現場作業的按"三違"論處。
4、各工種上崗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對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九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企業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企業應當根據本標準和有關評分細則,對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申請外部評審定級。
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一級為最高。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評審定級進行監督管理。核心要求目標
企業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總體和安全生產目標。
按照所屬基層單位和部門在生產經營中的職能,制定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
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織機構
企業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職責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投入
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部門,確定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企業各職能部門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企業內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部門匯總。
企業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
企業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規章制度
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生產作業行為。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操作規程
企業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評估
企業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修訂
企業應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文件和檔案管理
企業應嚴格執行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企業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教育培訓
教育培訓管理
企業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的,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操作崗位人員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新入廠(礦)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操作崗位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車間(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相關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應通過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生產設備設施
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企業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按規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企業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
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設備設施檢維修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行隱患控制措施并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企業應執行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并嚴格按規定組織實施。
作業安全
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企業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企業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作業行為管理
企業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警示標志
企業應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及企業內部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
企業應在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在檢維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相關方管理
企業應執行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企業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業應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不得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變更
企業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并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隱患排查和治理
隱患排查
企業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業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排查范圍與方法
企業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隱患治理
企業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預測預警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重大危險源監控
辨識與評估
企業應依據有關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登記建檔與備案
企業應當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登記建檔,并按規定備案。
監控與管理
企業應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職業健康
職業健康管理
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企業應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并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
企業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業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企業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按照gbz158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
職業危害申報
企業應按規定,及時、如實向當地主管部門申報生產過程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應急救援
應急機構和隊伍
企業應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企業應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應急預案
企業應按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應根據有關規定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企業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應急演練
企業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事故救援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事故報告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事故調查和處理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績效評定
企業應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對績效評定工作全面負責。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并將結果向所有部門、所屬單位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
企業發生死亡事故后應重新進行評定。
持續改進
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
1、 升降機必須專人適用、維護,持證上崗。
2、 升降機機房內不得潮濕,禁止煙火和堆放雜物。
3、 升降機嚴重超載。所運貨物應安放均衡,不能過于偏心和靠近籠門,且要采取相應的防動措施,防止貨物在運動中滑動。
4、 升降機嚴禁吊運超長物件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 進入升降機吊籠,嚴禁在內跳躍。
6、 禁止非法維護(禁止短接各線路、開關,手動掀按接觸器和開啟層門)
7、 層門與籠門開、關都要到位(不要用力過猛)。否則,門鎖和平層安全裝置將不起作用。
8、 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聲音或不良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嚴禁帶故障運行。
9、 在維修過程中,如須手動開啟層門時,應注意確定吊籠位置,以防墜入井道。
10、 升降機在適用過程中不得任意改變運行方向,不得忽開忽停。
11、 升降機停用后,必須將吊籠降落到最底層基地,拉斷電源。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及標準的管理,維護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
第二條編制依據
(一)現行的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安全規程等;
(二)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和規范;
(三)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工作原理資料以及設計、制造資料;
(四)曾經出現過的危險、事故案例及本項操作有關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關要求。
第三條編制內容
(一)明確適用范圍;
(二)行業和工種要求的一般規定;
(三)該工種的安全規定;
(六)操作的先后順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過程中機器設備的狀態;
(九)操作過程需要進行哪些測試和調整,如何調整;
(十)操作人員所處的位置和操作時的規范姿勢
(十一)操作過程中有哪些必須禁止的行為;
(十二)特殊操作內容;
(十三)異常情況處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訓及學習
第四條對照工種作業標準,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操
作規程和各工序操作標準。
第五條建立專門的安全操作規程學習制度,聘請有經驗的老
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講解,對職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同時要在公司舉辦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中,將安全操作規程列為重點學習內容,保證安全操作規程的全面落實,每次學習結束后,要組織對職工進行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六條推行職工持卡上崗管理制度。制作各崗位、各工種崗
位危險源辨識卡,辨識卡上注明各崗位、各工種的操作標準和可能發生的危害因素,職工1人1卡,持卡上崗。
第四章檢查及考核
第七條制定安全操作規程考核驗收辦法,實行動態監督檢
查、班清班結,并做到持卡上崗,使每一位從業人員均能明確自己所從事崗位應當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應做什么。
第八條加大對安全操作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對不熟悉操作
標準的上崗人員,要立即進行停工培訓。
第九條特殊工種及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持卡上
崗,并且熟知本崗位操作標準。對現場抽查應知應會差者或違反操作標準作業者,責令其下崗培訓,并按規定予以處罰,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強化對各崗位、各工種人員操作行為的監督考核,形
成閉環式的管理機制,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監督考核責任制,加大監督考核力度,確保職工規范操作。
第十一條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內容:
(一)檢查違章行為。安全管理人員在檢查中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和常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行為范例,對重點設備、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同時,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使用情況。檢查是否使用本工種規定的防護用品,穿戴是否正確,安全防護設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錯誤使用。
(三)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種作業人員檢查的重點是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及復審教育是否按規定進行、是否有非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是否有違章行為等。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
(四)檢查員工對安全操作規程的掌握情況。
第十二條檢查采用現場檢查和筆答考核兩種辦法。現場檢查的方法是讓員工從頭開始操作,直到這項工作結束為止,檢查人員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檢查表,逐項進行打分,對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檢查結束后在現場給予糾正。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煤業有限公司。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二
安全科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各班組、班組對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進行宣貫,傳達給相關方。
4、程序
制訂程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等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內容
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a.正常開、停車操作程序;
b.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d.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e.接觸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險性;
f.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評審
由主要負責人組織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主要負責人負責我廠級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并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執行過程。
主要負責人制定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修訂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他相關事項
文件修訂形式
(1)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2)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3)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宣傳培訓
安全科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三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使崗位操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
水泥分廠發貨員崗位
《勞動安全衛生國家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觸電、火災、粉塵傷害、摔傷、碰傷、撞傷、刺傷、割傷等安全風險。
5.1上班前要充分休息,班前四小時內不準喝酒,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并做好工作期間的一切準備工作,嚴禁穿拖鞋上班。
5.2時刻保持與包裝班長操作室的正常通訊,當要進入通訊盲區工作大于10分種,必須報告包裝班長。
5.4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本系統無安全事故發生,且對其他在本崗位學習、參觀的人員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5.5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保守公司銷售機密,樹立為客戶服務的良好意識
5.6嚴格按照質控處物檢班長下發的,質控處簽發的《袋裝水泥包裝通知單》通知的品種、數量、強度等級、放庫比例進行包裝,決不允許隨意改變庫號和比例。
5.7出廠水泥編號的噸位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禁止超噸位包裝
5.8水泥包裝標志必須齊全、清晰,與內裝水泥的品種、質量相符。否則應及時報告給包裝班長。
5.9嚴格執行部門管理規定,保持地面、設備、建筑物的干凈、整潔、清爽,保持巡檢和消防通道的暢通無阻。
5.10對運轉設備進行巡檢和清掃,必須保持與設備0.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正確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格執行“三緊”下擺、領口、袖口。進入裝車區域時佩戴好防塵口罩。
5.11。給散裝打鉛封時,必須要求散裝司機把車熄火后,司機下駕駛室后才打鉛封。
5.12禁止將散落物料和雜物高空或隨地拋棄,必須將物料回到皮帶,將雜物轉移到回收點。
5.13,要求袋、散裝司機進入包裝區工作場所必須戴安全帽。
5.14嚴禁在皮帶運行過程中清理皮帶輥筒積料、粘料,必須停機清理;對連續運轉不能停機清理設備必須報告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在監督防護措施齊備的情況下,才準許作業。
6.1《勞動安全衛生國家標準》
6.2 《員工工作制度》
7.1 《崗位巡檢記錄表》
7.2 《潤滑記錄》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四
1、為了規范本項目各技術崗位安全生產活動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行為,提高作業人員技術水平和設備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2、本項目安全操作規程分為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兩種形式,所有專業技術工種崗位和專業技術設備(包括特種作業設備)均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符合設備構造的工藝技術要求,符合相關行業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項目生產實際情況。
4、設備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程。
5、各種安全操作規程應由項目部安全科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簽發實施。
6、本項目安全操作規程必須以安全技術交底的形式發放到相關作業人員手中,并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材料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測試。
7、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安全技術交底時將相關安全操作規程發放到施工隊負責人或兼職安全員,由施工隊負責人或兼職安全員轉發給相關操作人員,項目部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
8、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違者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劃分與獎懲條例》進行處罰。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五
9.駕駛車輛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遵守交通信號和交通標志標線,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和準確判斷路面情況、謹慎駕駛,正確把握選擇駕駛動作,文明駕駛、禮貌行車、確保安全。
嚴格按照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和載客人數裝載。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六
1、目的':為規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審核和頒發等環節管理,充分發揮規程指導作用,充分發揮規程指導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3、定義:本制度所稱安全操作規程(以下簡稱安全規程),包括生產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要求,要點或注意事項,以及各工序、崗位安全作業類要求。
4、職責
使用部門負責安全規程制定、修改、頒發、培訓和督導
設備部門負責生產用公共設備安全規程制定、修改、頒發、培訓和督導
行政部門負責公共設備安全規程制定、修改、頒發、培訓和督導
技術部門負責安全規程技術類審核
安全辦負責安全規程格式制定、規程審核、登記、督查
部門負責人負責安全規程批準
5、程序
生產部門須按崗位、工序、設備設施制訂安全規程,規程須結合設備狀況,操作情況,滿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實際操作。
安全規程編制遵循實際操作順序,簡潔明了,便于新員工學習,同時安全要求于步驟后列出,安全要求須言簡意賅,切中要點。
安全規程草稿修訂完成后,須組織相應作業人員進行討論評議,充分聽取作業人員意見進行修改。
安全規程內容涉及專業技術的,須交由相應設備工程技術評審。
安全規程經本部門。技術部門審核后,交由安全辦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后進行編號并登記。
安全規程由部門負責人簽署頒發
安全規程生效后部門須組織規程涉及人員培訓學習,并進行考核,以保證所有人員熟知規程內容。
安全規程須分發給各相關人員,并簽收存檔。
安全規程須用文件袋裝好后,張貼在設備、工序、崗位等處明顯部位,并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發現浸油、玷污等影響閱讀時須及時更換。
作業人員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進行作業,對違章操作,或因違章操作引發傷亡事故的行為承擔違章責任或法律責任。
安全規程修訂,按以上程序進行,并在借鑒舊版內容和相關事故案例的基礎上完成,新版生產后,須回收舊版廢棄處理,防止作業人員沿用舊版引發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發、存盤、培訓須遵守相應管理制度。
安全辦對各部門安全規程培訓、分發、張貼、執行、換版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燒結廠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等。
4.1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業制訂廠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專業和人員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4.2相關部門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和審核,形成審批稿。
4.3審批稿經廠級領導審批后,發布實施。
5.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5.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進行評審的原則。
5.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5.1.4評審輸出。
5.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5.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5.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修訂依據:
5.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5.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5.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廠級領導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八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1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1生產和使用。
4.1.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安全技術措施。
4.2.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個人防護措施。
4.3.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3.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4.11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4.12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裝卸運輸。
4.13.1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13.2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4.13.3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4.13.4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4.13.5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4.13.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4.13.7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8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報廢處理。
4.14.1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4.14.2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14.4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6.1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表。
6.2各歸口部門管理臺帳。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十九
為了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的時機和頻次,定期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的評審和修訂。
3.1安環企管處應負責組織相關處、室的負責人組成評審組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評審。
3.2各相關處、室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并由安全生產副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和頻次。
4.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布或通過文件精神時。
4.1.2景德鎮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景德鎮市安監局或其他部門發放安全管理相關文件、通知時。
4.1.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生產處應有針對性的對生產工藝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及相關人員崗位職責進行修訂。
4.1.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由安環企管處組織相關處室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產處應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組織相關處室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的適用性評審工作。
4.2評審和修訂。
4.2.1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4.2.1.1制度評審的內容包括:目的、適用范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文件、相關記錄。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評審與處室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處室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而推動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完善。
4.2.1.3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2.2評審組根據評審結果對公司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2.3公司領導審批后,評審組將相關制度制定成冊,并下發各部門組織實施。
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優質20篇)篇二十
為確保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正確科學的操作機電設備,特對安全操作規程作出如下規定:
1.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必須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并結合具體設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實際操作性。
2.安全操作規程由使用單位技術主管負責起草,領導班子討論定稿后報機電部審核。
3.安全操作規程必須貫徹到每一位該工種職工,職工在學習該安全操作規程后,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學習考試必須有記錄,存本單位檔案室。
5.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懸掛上墻,懸掛在機房或硐室的最顯眼地方。
6.如對設備進行了改造,該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應做出相應的修改,由使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修改方案,報機電部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