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是為了實現某種目標而制定的具體行動方案,它可以引導我們有條不紊地進行工作。計劃書需要包含明確的目標、詳細的步驟和合理的時間安排,以確保工作的高效和順利。制定計劃書是我們每個人在實現個人目標和職業規劃時不可或缺的一步,我們需要認真對待并定期更新自己的計劃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計劃書范文,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計劃書的編寫方法。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一
為做好-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二
1.范圍及對象。
(1)排查范圍。各村(社區)要組織各方力量,對鎮域內12村1社區、工礦企業和樂素河、窯坪河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左右一側延伸2公里范圍內的農村污水排放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力求符合實際,確保應統盡統。
(2)排查對象。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轄區內以上2條河流排放的排口,以及所有通過河流、灘地等間接排放的排口。
2.目標責任。
(1)對全鎮范圍內居民、農戶、機關單位、工礦企業、尾礦庫、種養殖業、個體攤點及經營場所私自設立的污水排放口進行排查及整治。
(2)排查示范村(社區)生活污水收集情況,完善鎮域內污水管網基礎設施建設,最終實現全面收集。特別關注街村集鎮農戶、農貿市場及餐飲店排污黑臭水體的重點摸排。
(3)負責鎮域內所有企業排放口的排查及整治。按照縣生態環境局《關于扎實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情況摸底調查的通知》(環函(20xx)64號)文件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二)對轄區內工業企業開展環境執法檢查。
鎮安環辦牽頭,配合縣生態環境局對轄區內涉水重點企業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開展執法檢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水環境問題開展聯合調查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水污染違反犯罪行為。
(三)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配套項目的建設與運行管理。
(1)建設集鎮污水管網。爭取475萬元資金,在集鎮建設2245米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備,實現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該項目今年12底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
(2)建設移民安置點污水處理設施。爭取移民安置點后續建設項目,在坪溝村、楊家嶺村、木瓜院村、北河溝村4個移民安置點建成污水處理站并投入使用,保證生活污水排放達標。
(3)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工作。采取建設污水處理站的行政村為設施運行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制定維護計劃,明確維護內容,落實專人進行維護管理,并建立健全維護管理制度。
(四)加快推進我鎮農村改廁工作進度。
20xx年度全鎮改廁任務260座,其中無害化衛生廁所210座,衛生廁所50座,無害化衛生廁所與衛生廁所比例為8:2。10月1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務,10月底進行驗收。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人選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鎮長,各村(社區)支部書記、駐鎮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積極開展轄區內污水治理行動排查整治工作,認真摸清農村污水治理現狀,并確定一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每月上報工作進度。
(二)加強巡查整改。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檢查,建立問題臺賬,推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報制度,鎮、村兩級成立專門的巡查隊伍,加強日常管護,同時積極組織群眾進行自查。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院壩會、“主題黨日+”活動、微信朋友圈、建立村規民約等方式,不斷加強對群眾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提高環境保護意識,使群眾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實現鄉風文明。
(四)加強溝通協調。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重,涉及村居和站辦所要加強協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共同推進全鎮污水治理專項行動工作。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保護非機動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
殘疾人專用車的停車管理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建設、經營的管理工作。
規劃、國土房管、公安交通、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非機動車停車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四條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市政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組織編制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車站、醫院、商場、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和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并落實專人管理或者委托存車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居民住宅區應當設置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管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組織實施管理,相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不足的地區,在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道路范圍內劃定一定區域作為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并設置相應標志。
在前款規定的情況發生變化時,原批準部門應當撤銷已經劃定的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但應當提前公告。
第八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
臨時占用道路設置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依法繳納占道費。
第九條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必須對公眾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將其挪作他用。
鼓勵單位內部非機動車停車場向社會公眾開放。
第十條設置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地面鋪裝,設置固定或者活動式圍欄;
(三)有條件的,設置自行車停放架、遮雨棚房;
(四)有專人負責服務和管理。
第十一條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管理規范;
(二)建立并落實各項管理和服務制度;
(三)接受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和標準收取費用,明碼標價,給停車人出具收費憑證;
(五)保證停車場內良好的停車秩序、環境衛生和停車安全。
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因管理不當造成非機動車丟失、損壞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非機動車停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設有非機動車停放標志的區域內停車;
(二)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的,遵守停車場的有關管理規定,接受工作人員的管理;
(三)在收費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內停車的,按規定交納停車費。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在明令禁止停車的道路范圍內停放非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并可以暫扣其非機動車輛。
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擅自占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的,由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由城管監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四
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無錫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省工商局《關于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質監局《無錫市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及區安委會相關工作要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經營銷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無證照經營、虛假宣傳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等行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經營銷售明顯規范,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一)全面排查摸底,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及維修經營主體底數,對未經許可登記注冊擅自從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加強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容量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自律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引導,加大抽檢結果公示力度,發布消費警示信息。
(二)加強質量監管,落實抽檢工作。依法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有重點地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專項質量抽檢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品質量專項抽檢工作,在加強城市主銷售渠道產品質量監管的同時,加大對農村等邊遠地區新生電動車經銷點的質量監管,擴大監管面。
(三)強化投訴舉報分析處理,暢通維權渠道。對涉及電動自行車咨詢、投訴、舉報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并加強統計和分析,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進“訴轉案”工作,認真梳理分析消費者投訴舉報內容,篩查違法線索,發現違法行為及時立案調查或移送移交。
(四)強化案件查辦,打擊違法行為。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高度重視,嚴格依法核查,對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對抽檢中發現的銷售假冒偽劣等不合格商品行為堅決予以立案查處,并及時將處罰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送。
(一)落實標準規定。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過渡期內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依法嚴格整治。加強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對經營銷售不規范的行為及時進行規范整治。根據消費投訴大數據分析,結合百姓關注熱點,對存在問題嚴重的品牌和銷售區域進行重點質量抽查檢測,對抽檢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依法進行處罰。
(三)加強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曝光各種違法行為;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者、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和行政約談;督促生產者、經營者簽訂生產、經營承諾書等,促進產品質量提升;對現場檢查、質量檢測和行政處罰等結果及時公布,警示生產者、經營者,引導消費者;鼓勵群眾對違規生產、經營等行為進行舉報。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宣傳發動,認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倉儲的基本情況。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經營等單位和個人自查,并積極進行整改,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開展各種檢查和質量抽檢工作,查處各種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整治促進和完善市場環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匯總上報專項行動成果。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對存在問題集中督促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分局郵件上報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材料并附報表。
(一)精心組織實施。搞好宣傳發動,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結合職能和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嚴密組織,嚴格執法,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同配合。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要建立信息通報、案件協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況可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三)嚴格督導檢查。要加強專項整治的督促檢查,對問題較多的區域,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整治措施,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區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經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升專項治理成效。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五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塑造城市新形象、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環境質量為出發點,深入開展市容大環境綜合治理,落實城市長效管理措施,不斷提升城市品質。
通過市容環境整治,加強長效管理,實現市容市貌進一步改觀、市政設施進一步完善、交通秩序進一步改善、綠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市民素質進一步提高,促使城市凈化、亮化、綠化和美化,塑造“現代、文明、整潔、生態、和諧”的城市形象。
具體實施好12個方面的專項整治。
(一)占道經營、農貿市場專項整治。
全面清理違章占道經營、店外維修、清洗等作業活動,重點整治農貿市場、校園周邊的無證流動商販以及污染環境的露天燒烤、夜市小吃等,對群眾反映的擾民問題予以堅決取締。
1.規范攤點設置。整治要求: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規范設置、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方便群眾、服務于民的報刊亭、家家樂早餐、自行車維修等便民攤點,根據道路功能、交通狀況和街容街景的實際,合理布點、規范管理。嚴查擅自擴大經營規模、移位擠占人行道、盲道和公共用地等違章行為。整治時間:報刊亭重新布局、設置或更新于年底前完成。
2.整治門店占道經營。整治要求:對占道洗車、維修、銷售、加工的門店進行徹底清查,根據退路進店、還路于民的要求進行治理;對侵占道路,破壞、損毀市政設施的,依法予以查處并整改。
3.整治無證流動攤點。整治要求:堅決取締城區主次干道兩側的各類流動攤點,特別是加強校園、農貿市場周邊及夜市露天燒烤、小吃整治。
4.加強農貿市場管理。整治要求:市場管理規范、整潔有序,攤位擺放整齊,無溢攤現象,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專職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提高場內清掃保潔的標準;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收運符合衛生要求;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
(二)店招牌匾、戶外廣告、燈光亮化專項整治。
清除各類非法設置和低檔次店招牌匾、戶外廣告、標志標牌,更換、出新破損陳舊招牌和門面裝潢,拆除違章橫(條)幅、布幔和殘損、廢棄、停用的各類廣告牌匾,拆除店招下方的亂吊掛及亂披掛。
1.店招牌匾。按照有關規定達到以下要求:店招牌匾設置應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做到內容健康、造型美觀、用字規范、安全牢固,不影響交通視線及建筑物自身的容貌;不得出現一店多招牌、多燈箱或多牌匾現象。整治時間:主大街、重要場所門店招牌、燈箱,陳舊、破損、廢棄的年底前完成。
2.戶外廣告。整治要求:在戶外設置落地廣告、車體車載廣告、墻體樓頂廣告、桿線廣告等,經行政許可,按規定、標準設置。不按標準設置或沒有經過審批自行設置的廣告牌匾,一律予以拆除。整治時間:完成主干道、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場所陳舊、破損、無畫面的戶外廣告整治;年底前對市區戶外廣告進行統一規劃,嚴格規范設置行為。
3.燈光亮化。整治要求:加強景觀燈光的規劃、設計、建設、維修和管理,確保照明和顯亮設施功能完好,不斷亮、不缺損。臨街和主干道兩側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為美化環境、扮靚城市,積極開展景觀燈光建設工作,市城管局會同規劃部門在規劃、設計工作方面把好關,并做好服務工作。春節、元旦、國慶節、周末等重要時段和全市重要活動期間,景觀燈光要全部開啟。整治時間:主次干道及兩側建筑物,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場所的景觀燈光;全市的燈光亮化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分三年實施;已確定的23家單位的燈光亮化建設工作,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
(三)空調室外機、遮陽雨蓬專項整治。
1.空調室外機。整治要求:依據《省城市容貌標準》規定,臨街建筑物外墻的空調室外機(窗機)等設施應統一確定位置進行安裝,不得破壞建筑物立面,空調室外機支架應采用防腐蝕材料并作防銹處理,保證牢固安全,外機支架底部離地面高度不低于2米。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段應按街景要求統一設置空調室外機外罩或擋板,保持其外觀整潔,空調冷凝水應接入排水管道,不得排放到建筑物外墻面和室外地面。破損或已喪失功能的空調室外機要及時修復或拆除。整治時間:主街道兩側的空調室外機;其他區域的,于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2.遮陽雨蓬。整治要求:依據《省城市容貌標準》規定,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段臨街建筑物一層不得設置遮陽(雨)蓬。二層以上確需設置遮陽(雨)蓬的,應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線上,并按路段統一式樣、規格和安裝位置,外挑長度不得超過1.8米,外端不得越出人行道;陳舊破損的要及時維修更換或拆除。整治時間:主街道兩側的遮陽蓬其他區域的,于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四)市政公用設施專項整治。
1.加強城市道路、橋梁路面管理。整治要求:城市主次干道、橋梁、街巷路面、人行步道,要確保平整、完好、暢通、安全。對路面塌陷、坑糟,路牙、樹圈、窨井蓋、道路橋梁設施損壞等問題,要及時組織專業施工隊伍進行修復,對道路路牙邊私建的坡道要清理。整治時間:主次干道、橋梁、公共場所等重要區域的市政道路,年內修復到位。
2.加強各類公共設施管建。整治要求:道路排水、排污設施保持暢通,無堵塞現象;路燈、供電、郵政、通訊、交通、人防、健身等市政公共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應設置牢固安全,定時對各類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出新;清除廢棄桿線,對跨街線纜拖掛無序現狀進行整治;公交站臺、候車亭、調度站等設施整潔、完好,按規定標準配備環衛等設施,并定期清洗;對市區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時查漏補缺,公廁、果殼箱等設施保持整潔,并逐步改造升級。整治時間:各類公共設施陳舊、破損的;廢棄桿線清除,跨街線纜拖掛的清理,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布點、提檔升級工作分三年實施。
(五)建筑物、構筑物外立面專項整治。
按照“誰所有、誰治理”的要求,對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玻璃幕墻不整潔的,有明顯污跡或殘損、裝飾材料剝落的,拆遷地塊、待建地塊、在建地塊等區域圍護不到位、墻面剝落、墻體損壞的,要及時清洗、修復、出新到位。
1.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實體或透景圍墻陳舊、損壞的要及時維修、出新;主次干道兩側、臨街單位是實體圍墻的,應將實體墻改建成透景墻,不夠透景條件的應進行覆綠。整治要求定整改方案,并有計劃的組織實施;主干道兩側,臨街單位實體圍墻改建工作,年底前完成。
2.收儲地塊、拆遷地塊、待建地塊及在建地塊等應采用景觀圍護,并及時對破損、陳舊的圍擋進行修復出新。整治要求年底前完成景觀圍護。
責任單位:收儲地塊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拆遷地塊由市重大辦負責;待建、在建地塊由市住建委負責。
(六)交通秩序專項整治。
1.規范公交、出租車管理。整治要求:依法規范管理公交車和城市出租車,做到證件齊全、遵守交通規則,車體、車內整潔,待客文明禮貌,杜絕私自營運、亂停亂靠等現象的發生。
2.治理交通違章。整治要求:加大交通違章治理力度,對機動車超限超載、機動三輪車非法載人、電動車上快車道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以及車輛亂停放等現象進行整治。
3.規范交通標志。整治要求:對交通指揮亭、標線、示牌、交通隔離欄等交通設施陳舊、損壞的,及時進行油漆、補線、整飾和清洗;在城區主要道路及入城口安裝美觀齊全的交通標志。整治時間:交通崗亭年底前全部更新。
(七)園林綠化專項整治。
抓好各項在建綠化工程,并做好綠化管護工作。綠化管護標準及要求:樹木綠地要達到無雜草、垃圾,無缺株、死株,植物生長良好;造型植物、攀援植物和綠籬保持整潔美觀、完整,綠地圍欄、標牌等綠化設施保持整潔完好;及時實施綠化補植,消除缺苗、斷壟等問題。于年底前完成。
責任單位:社區管理的居民小區內綠化工作由溧城鎮政府負責;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內綠化工作由市住建委負責;各單位責任區內綠化由所屬單位負責;城區街道、街景、公園內綠化由市城管局負責。
(八)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1.依法查處影響城市環境的廢水、廢氣、廢渣及噪音、油煙、煙塵、粉塵等污染排放行為。
2.城區燃煤鍋爐和茶水爐整治。整治要求:推動禁燃區建設,對我市城區(禁燃區)內的燃煤鍋爐進行取締。整治時間:年底完成整治任務。
(九)居民小區、城中村、城郊村、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專項整治。
1.居民小區。整治要求:對亂堆亂放、亂披亂掛、亂貼亂畫等問題進行清除;對毀壞花草樹木、侵占公共綠地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并整改到位。
2.城中村、城郊村。整治要求:大力開展村莊環境整治,對村民屋前屋后的亂堆亂放、亂搭亂建,河塘溝渠內的垃圾進行徹底清理;全面消除城郊村的露天化糞池;加大對廢品收購點的整治力度;全面清理亂張貼、亂涂寫;提升村莊環境衛生保潔水平。
3.城鄉結合部。整治要求:加強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管理,對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建棚屋等現象進行徹底清理,并對周邊環境進行綠化、美化。
(十)破墻開店專項整治。
對主街道兩側住戶擅自將住宅樓改為商業門店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和整改;同時,堅決杜絕新的違章現象。
(十一)老居民小區及城區危舊房改造專項整治。
制訂出臺實施方案,抓緊實施。
(十二)旅游景區環境衛生專項整治。
解決好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等問題;市旅游局對全市所有旅游標志、標牌進行整治,做到規范、有序、美觀。
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全面落實各項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責任單位牽頭,配合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各盡其職、密切配合,努力提升城市長效管理水平。
(一)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加強工作督查和執法檢查。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應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執法檢查,強化內部責任管理,嚴格責任追究。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不得推諉扯皮,確保各項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城市長效綜合管理點評制度。市政府將定期召開點評會議,對各部門和單位城市長效管理工作進行點評,總結經驗,及時指出問題、責令整改。
(三)制定完善城市長效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制定考核辦法,完善考核細則。由市監察局牽頭,按照考核要求,對相關部門和單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成績納入機關部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范圍。
(四)發揮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作用。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城市管理信息監督員、廣大市民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通過定期召開座談會、發放意見征求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監管合力。
(五)積極推進網格化管理模式。全力推進網格化管理辦法,細化管理范圍和管理責任,使城市管理達到精細化目標。
(六)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水平。完善城市規劃,實現主城區控規單元全覆蓋;深化城市設計、老城區改造和城市景觀規劃研究;嚴格規劃管理,保障規劃有效實施。科學確定西片區發展定位、用地布局和功能框架,完善設施,促進西片區開發進一步加快;精心設計、精心建設城市標志性建筑、標志性地段、重點片區和重點部位,彰顯城市特色,提升景觀效果。
(一)調查摸底階段。由市城管局負責對市容環境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匯總,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同時,相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按照職能,對自身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排查梳理,進一步充實和完善整改內容。要通過調查摸底,全面、準確、詳細反映出我市城市管理存在的各類問題,為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打好基礎。
(二)專項整治階段。堅持突出重點、全面整治的原則,由責任單位負責,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按照12個方面整治要求,對排查梳理出的問題逐項逐條進行整治。要通過40天的專項整治,使市容市貌有明顯改觀。
(三)檢查驗收、鞏固提高階段。市政府將對各責任單位專項整治完成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對未按標準和要求整治的,責成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在此基礎上,各部門、單位要加強日常管理,鞏固提高整治成果。
(一)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艱巨,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日常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對照任務要求,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方案,集中時間、精力和人員,精心組織實施。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各配合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本部門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積極主動做好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強化督查,確保成效。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加強檢查督辦,通過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向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年底,市政府對城市管理措施到位、效果明顯、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得不到有效整改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四)落實資金,全力保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專項整治和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加快城市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步伐。市政府將視情況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公民素養和參與意識,形成“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圍,共同維護城市形象;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教育,提高學生公民道德意識,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電視臺、報紙要開辟專欄,對先進典型以及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宣傳;對問題突出、群眾反響強烈、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進行曝光,并予以跟蹤報道。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快解決城鎮建成區以外的農村生活污水問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力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在完成《河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xx-20xx年)》《河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動計劃》及《20xx年廊坊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項推進方案》確定目標任務的基礎上,根據《關于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見》、《河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精神,結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以減量化、資源化、生態化為原則,突出重點區域,堅持“應治盡治、就地就近”,選擇適宜模式,著力解決鄉鎮所在地、中心村、鄉村振興示范區等重點區域以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和白洋淀、大運河、潮白河流域沿線等環境敏感區域村莊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問題和群眾日常生活問題。人口密集、經濟條件較好、鄉村產業振興的村莊,采取管網集中歸集、終端無害化處置等集中治理模式;規模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莊,采取戶收集、村轉運、鄉鎮集中處理的治理模式;不具備集中收集處理、水量小的村莊,采取戶用化糞池、沼氣池等分散治理模式;同步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最終基本解決農村生活污水問題,黑臭水體實現動態清零,切實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這一突出短板,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堅實基礎。
在20xx年底完成1200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1863個村莊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管控的基礎上,到20xx年,環境敏感區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全覆蓋,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長效運維管理機制,全市新增473個、累計1673個村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有基礎有條件的經濟相對發達縣、人口密集區及環境敏感區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全覆蓋;其他村莊實現無害化化糞池或糞污處理站基本全覆蓋,農村廁所糞污處理率達到100%。
(一)探索實施集中式污水處理。
1.人口密集度高、經濟發展好的村莊推行集中處理。鄉鎮所在地、中心村結合以批準的市縣國土空間規劃或縣域農村布局規劃統籌建設排水管網基礎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制定分年度實施計劃。逐步建立健全排水系統,根據村莊地形地貌,可采用相對集中加分散處理的模式,因地制宜選擇重力流管道、真空收集管道,有條件有計劃地逐步推行雨污分流。地域上相近的村莊可采取區域統籌、聯合共建的方式建設污水處理站,實現生活污水相對集中處理。到20xx年,新增51個,累計97個鄉鎮所在地村莊完成污水收集處理系統設施建設;新增184個,累計404個中心村;新增43個,累計130個省級鄉村振興發展示范村莊完成污水治理任務。
2.對人口規模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莊,實施分散收集、集中處理模式。鼓勵采取邱縣糞污一體化治理模式、吳橋“1個中心加x個村莊統一治理”模式、武邑以鎮帶村治理模式或棗強、深州的糞污干濕分離車治理模式等,建設集中糞污處理站,或購買玻璃鋼儲存罐、固液分離車等集中處理設施,建立戶收集、村轉運、鄉鎮處理的清運處置模式,結合農業化肥減量增效、水肥一體化推廣等項目,推進糞污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確保糞污(黑水)全部得到有效治理。
(二)鼓勵城鎮近郊村莊污水納入城鎮、園區污水處理廠。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城鎮、園區周邊城鄉污水一體化收集處理機制。城鎮、園區周邊的村莊可以申請將生活污水納入城鎮、園區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統一處理,并加快農村污水收集管網和連接管網建設。城鎮污水處理運營單位對廠區處理能力和農村污水水質、水量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后出具納管意見。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短期內覆蓋不到的村莊,通過建設小型人工濕地、氧化塘、無(微)動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設施,或通過建設糞污收集處理體系(大三格化糞池)處理村莊廁所糞污并做好資源化利用,確保解決污水亂排亂倒現象。20xx年底前,按《河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動計劃》(冀水領辦【20xx】5號)附件3中要求,需新增152個村莊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
(三)統籌推進村莊污水分散治理和資源化利用。
1.不具備集中收集處理、水量小的村莊,采取分戶無害化化糞池、凈化沼氣池等無害化處理設施。杜絕化糞池出水直排,建立廁所糞污出水就近還田機制,通過購買抽糞車轉運還田,或澆灌房前屋后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等方式,實現污水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
2.探索農村生活雜排水(灰水)收集、處理及循環利用治理。積極探索完善戶內污水收集、處理及回用系統建設,實施廚房廢水、洗浴廢水等生活雜排水戶內有效收集,建立洗米、洗菜廢水收集—沖廁等回用系統。鼓勵參照武邑縣、故城縣等治理生活雜排水的模式,將雜排水通過有效收集+過濾沉淀池、小型人工濕地、土壤滲濾等生態化處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綠化、景觀及農田灌溉等模式。
(四)全面推進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
充分利用國家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獎補政策,按照先易后難、先點后面、先規劃后實施、先建機制后建項目的原則,依據目標任務,分區域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務,在總結推廣試點示范成熟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進農村廁所糞污處理利用工作。20xx年底前,全市農村廁所糞污處理設施基本覆蓋到已改廁村莊,廁所糞污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五)持續整治農村黑臭水體和坑塘納污問題。
1.開展黑臭水體治理。加快推進黑臭水體綜合治理,組織排查并進行核查識別和污染源調查分析,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措施。對單一污染源造成的黑臭水體,納入地方黑臭水體治理名單,通過控源截污、生態修復盡快完成治理修復;對成因復雜、污染嚴重的黑臭水體,納入國家和省黑臭水體治理名單,運用綜合性的治污措施,確定完成期限。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水體黑臭現象,建立黑臭水體治理長效管護機制。
2.持續開展坑塘納污整治。重點整治村莊周邊1000米范圍內非公共區域坑塘納污問題。廢棄坑塘有條件的合理改造為穩定塘,鼓勵通過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設植物隔離帶,對坑塘溝渠等灌排系統及生態景觀進行生態化改造,重點實施岸坡整治、水系溝通、生態修復等措施,恢復坑塘溝渠水生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廊坊市開發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意義,將污水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好主體責任,成立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明確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水利等相關部門職責分工,統籌協調各部門力量,整合資源,壓實鄉鎮政府屬地管理職責,明確產權歸屬,建立完善的設施建設、運行維護、清理及檢查等管理制度。
(二)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各縣(市、區)政府、廊坊市開發區管委會要參照《河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導則(試行)》,結合不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做好投資估算,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污水治理設施建設、運維管護費用,以中央、省和地方財政投資為引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吸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積極參與。同時,要做好中央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中央支持農村改廁整村推進項目財政獎補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項、省級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等資金的政策銜接,立足農村廁所與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協同項目布局、資金安排、功能銜接,加強統籌配合,形成資金政策合力,要按規定使用政府專項債券,積極申請信貸支持,吸引社會資金參與,落實捐贈減免稅政策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探索治理設施災毀保險。
(三)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建設和管護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廊坊市開發區管委會要探索建立健全農村污水建設和管護機制。在前期長效管護機制初步建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管護制度、資金保障、隊伍建設,形成規范化、可持續的運行管護機制。通過城鄉污水治理統一運行、統一管理實行農村污水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積極推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建設和運維模式,解決建管分割問題。鼓勵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農戶付費制度,提高農戶自覺參與的積極性。
(四)強化監督考核。強化污水治理進展和設施運行的日常檢查、調度,將治理和運行情況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完善監測體系。建立群眾和社會監督機制,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開展實地調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探索以整村為單元的考核獎懲機制,嚴懲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邊坑塘或水環境的行為。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基礎設施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按省要求將建設管護主體和使用者履約情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營造誠實守信的農村污水治理市場環境。
(五)注重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加強工作宣傳和政策解讀,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受益主體的意識,增強主動參與治理設施建設管護意識。發揮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和婦聯、共青團等貼近農村的優勢,發動組織群眾,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規民約,倡導節約用水,引導農民群眾形成良好用水習慣,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污水亂潑亂倒現象。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七
為進一步鞏固我縣治超成果,建議健全治超工作長效機制,著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力度,從根本上解決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問題,結合我局實際和職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通過進一步深化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工作,實現載貨車輛管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無超限超載行為;渣土運輸車輛無“馬來槽車”反彈現象;全縣重點渣土公司無違規裝載情況;確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任務。
一是強化施工場地監管。結合我局職能對渣土施工場地進行登記監管,建立工作臺賬;二是強化渣土公司監管。對取得渣土清運資格的渣土公司進行行業監管,要求運輸車輛統一標識,嚴格按照審批路線進行行駛,所有車輛必需到渣土監管股室備案;三是強化行政手段監管。行政審批職能,強化我局行政審批職能。特別是要加大對特種車輛經過城市道路、橋梁的行政審批;四是強化部門聯動監管。為使超限超載工作取得實效,我局將聯合住建、交通、經信、國土、安監、公安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確保監管不留死角。
一是配強執法隊伍。全局五個執法中隊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部納入局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監管。堅持常態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依法打擊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保障道路運輸市場公平、規范、有序。每月至少開展1次設卡執法,2次集中巡查執法,建立突擊檢查,隨機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機制。三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運輸單位的誠信考核,建立城信臺賬,對不守誠信的土地和渣土運輸單位該掛牌的掛牌,該整改的整改,該取締的堅決取締。
一是加強執法宣傳。適時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貨運源頭企業開展超限超載治理宣傳。每年對渣土公司主要負責人開展不少于1次的業務培訓,提升公司合法合規運輸意識,轉變公司經營理念,從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載治理瓶頸;二是加強隊伍培訓。對一線執法隊伍建立定期的培訓制度,提升一線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業務素質。端正執法理念,嚴防執人情法、關系法、感情法;三是加強處罰落實。對違法違規貨運源頭、運輸公司嚴格按照“科學檢測、強力卸載、頂格處罰”的要求從嚴從重處罰,嚴格執行《超限超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八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著力解決市民廣泛關注和社會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優化道路交通管理,嚴格道路交通執法,推進城區交通環境綜合整治。
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參與者守法意識明顯增強,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質明顯提高,城區安全、暢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滿意度明顯提升。
實施五大工程:堅持重點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
(一)安全暢通工程。
加強市政配套建設。大力整治交通環境,讓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車更暢通、乘車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政策。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適、便捷的公交服務。
(三)停車設施工程。
加強各類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設置和監管。車輛停放有序。
(四)行為規范工程。
加強城區動態交通秩序、靜態交通秩序和綜合交通環境整治。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五)宣傳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傳教育活動。
重點解決“車輛亂停亂放亂行駛、超載超速和堵車”等突出問題:堅持重點整治與全面規范相結合。
(一)整治違規車輛上路。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挪用號牌、遮擋號牌、污損號牌以及各種改(拼)裝車輛上路行駛等行為。
(二)整治車輛違規行駛。重點整治:各種機動車酒后駕駛、無證駕駛、闖紅燈、違規掉頭等行為;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超速等行為;電動車、助力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輛占道、逆向、超速行駛和闖紅燈、隨意橫穿等行為。
(三)整治車輛違禁行為。重點整治:各種車輛違反禁行、禁鳴、限行、單行規定等行為;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貨運車輛超載超限、拋灑載物等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客運車輛違規停靠等行為。
(四)整治亂停亂放占道。重點整治:各種車輛亂停亂放、擠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為;攤點、貨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為。
(五)整治行人隨意亂穿。重點整治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道、人行橫道線和闖紅燈等行為。
開展一次為期100天的綜合整治“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堅持集中整治與長抓管理相結合。
(一)宣傳發動階段
召開動員大會,主要任務:成立組織領導機構。落實相關部門(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輿論氛圍,使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交通安全文明知識人人皆知;對突出問題、重點地段、交通混亂點進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臺相關規范并予以發布或公告;科學合理確定禁行、限行、單行和禁鳴的區域、時段或車輛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階段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主要任務: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門(單位)職責分工。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環境整治和交通設施建設,落實整治任務和措施,實現交通秩序明顯好轉。
(三)鞏固成果階段
總結經驗,主要任務: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表彰先進,查找不足,進一步明確部門工作職責,落實經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態化管理規范,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齊抓共管”長效機制,實現整治工作常態化。
(一)加強交通安全文明宣傳教育。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執法部門對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為及時公開曝光。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進機關(團體、事業單位)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市場“五進”活動,加強單位人員、社區居民、市場經營人員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法規宣傳教育,推進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會化、全覆蓋。
(二)加強道路交通
秩序執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長效、教育優先、執法必嚴”要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全面規范城區車輛行駛、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違規車輛上路、車輛違規行駛、車輛違禁行為、亂停亂放占道、行人隨意橫穿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借鑒外地經驗,探討將電動車納入登記管理并辦理專用牌號等辦法。合理確定貨車、農用車、三輪車等禁行、禁鳴的時段、區域以及老城區單行道路。
(三)加強交通安全
配套設施建設。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示標線、信號燈、隔離帶、減速板(帶)警示牌、電子監控等設施建設。探討部分擁堵路段停車收費制度。優化公交組織,公交停靠站點設置“公交綠島”標線和禁止占用標示,部分繁華、擁堵路段設置出租車停靠點,引導出租車進點載客和乘客進點候車。統一規劃并試點在部分路段安裝中心線隔離護欄和在人流量大、橫穿行人較多路口建設人行天橋。加強規劃源頭控制,建立重大項目建設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大型建設項目(公共場所)應當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停車場。
(四)加強部門齊抓
與社會協同聯動。公安交警部門。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宣傳活動,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強化路面管控,從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同時,擬定電動車相關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城管執法部門,要發揮城市管理執法主體作用,負責制定并實施城區停車秩序管理和查處各種違規占道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的管理和規范。市文明辦,要會同廣電局、日報社等,制定并落實宣傳教育工作方案,開展多種形式新聞媒體宣傳活動,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五進”活動督辦。教育部門,要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志愿者活動,中小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進交通安全知識進課堂。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法規納入“普法”宣傳內容。四城聯創”指揮部辦公室,要督促臨街單位落實包保責任,并在集中整治階段組織包街責任單位“交通協管員”上路協勤。工商部門,要會同質監部門嚴厲查處銷售超標、非標等不合格電動車行為,會同商務部門開展各類市場、個體私營業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動。規劃部門,要做好停車場所、配套設施規劃,落實重大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住建部門,要會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離護欄、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建設。人防部門,要負責依法加強和綜合利用地下防空設施,加快地下停車場建設。市殘聯,要加強殘疾人專用車輛登記備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市綜治辦,要將各單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并落實“一票否決”制度。
市政府法制辦,要負責政府及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部門整治工作中的執法行為。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文明宣傳教育及“五進”活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參與交通秩序整治,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動。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九
為了加強小區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區有車輛的業主,請主動到門衛室登記、領牌(車牌押金10元),憑牌出、入。
2、外來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對其必須進行登記、發臨時停放牌,憑其出入小區。
3、車輛應按小區相關規定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4、車輛停放好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5、停車時,應按小區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6、小區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本小區環境衛生的活動。
7、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員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停小區內。
8、禁止無牌摩托車進入,業戶及訪客摩托車、自行車請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鎖好防盜鎖。
9、凡進入車場內和車庫內的.車輛嚴禁載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因此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0、進入小區內的車輛必須執行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違者拒停。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
為扎實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防止“難”“亂”問題反彈回潮,持續鞏固全縣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實現長效常治,根據省紀委監委六次全會部署及《金昌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全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解決城市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車資源,構建有序停車環境,盤活既有存量,確保供應增量,創新停車信息化應用,實現高標準整治、精細化管理、常態化推進,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新格局,為建設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
各有關鄉鎮和部門、單位扎實履行主體責任和工作職責,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監督專責,常態化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通過盤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給,逐步解決城市停車供需矛盾;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規范經營,徹底消除路內違法停車;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車建管工作,推動城市停車綜合管理水平穩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縣“停車難”問題基本解決,“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全面消除,實現“一順一活一擴一降一升”目標(即:停車設施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全面理順,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群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到2025年底,“一難兩亂”問題全面解決,形成制度完善、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一)政府主導、協同治理。完善停車管理政策,明晰停車管理職責,構建政府統籌協調、紀檢監察監督、部門鄉鎮聯動、社區積極參與、社會協作共治的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
(二)因地制宜、差別供給。按照“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分類確定停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科學配置停車資源,適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
(三)糾建并舉、長效長治。堅持長遠規劃、精致建設、精細管理,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執法聯動機制,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加大監督執法管控力度,實現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執法全覆蓋,確保階段性目標全面完成。
(四)市場運作、智能管理。加強政策引導,營造良好環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提升停車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推進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建設,融通共享各類停車資源數據信息,實現停車資源“一網運行”。
(五)破難解憂、為民服務。從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出發,結合城市基礎設施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以“一區三圈”為重點,實施交通組織精細化改造,規范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滿足群眾出行剛需。
(一)著力解決“停車難”問題。
1、加強規劃引領。按照《金昌市綜合交通體系專項規劃》和《金昌市城市停車專項規劃》,加強實施管理,將經批準的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和停車設施設施建設用地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管理依據。修訂建筑停車設施配置標準,明確不同區域、類別建筑停車位配建指標,鼓勵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開展停車設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圖七表三案”(一圖:停車資源情況分布圖;七表:總體情況表、停車難小區、停車亂小區、示范小區、轄區單位、“三圈”、地下停車場等7張表;三案: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治理方案),實行掛圖作戰、壓茬推進,做活存量、擴大增量。(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城關鎮、河西堡鎮)。
2、加強資源供給。堅持“應劃盡劃、能劃則劃”原則,挖掘現有停車資源潛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齊配全重點區域停車泊位,全力化解停車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區三圈”(住宅小區、商圈、學圈、醫圈)整治重點,實行一圈一策、一區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結合北環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網提升改造、縣城東南片區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網提升改造工程實施,通過施劃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紅線等方式,新增泊車位400個以上;加快縣政務服務中心、縣醫院綜合樓、武當山牌坊西側等3個智慧停車場建設,統籌規劃殘疾人停車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車新模式,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等場所錯時免費共享內部停車場;實行“平戰結合”,鼓勵城市地下空間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并實行智能化管理;通過拓寬消防通道、改造小區綠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東湖花園、二號小區、安置小區等老舊住宅小區“車位難求”問題;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證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區周邊支路和背街里巷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同時,定期維護道路停車泊位標志、標線,保持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車路段,施劃黃色禁停線,增加禁止停車標志。(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消防救援大隊)。
3、加強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金昌市車輛停放管理規定》,常態化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查處擅自停止停車場經營,違規占用公共停車場(泊位)開展其他經營活動,違規將道路臨時泊車位確定給單位或個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罩衣車”“僵尸車”長期霸占道路、小區公共停車泊位,地下停車場停車位配建不足和擅自變更地下停車場功能用途等行為,對發現的相關問題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置,對涉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處理。(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
4、加強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聯合執法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各領域監管全覆蓋、無盲區。加大建設項目配建地下停車場聯動監管力度,督促規范建設、合規使用。加強建成收費停車場監管,規范收費行為。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繼續實行周末節假日免費對外開放,為居民創造良好的停車環境。(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執法局)。
(二)著力解決“收費亂”問題。
1、嚴格落實收費政策。研究制定《永昌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完善機動車停放管理收費機制,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通過政府的網站、主流媒體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名稱、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方式等信息,加強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解答等服務工作。停車設施經營者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地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明示經營管理者名稱、停車場地范圍和位置、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行業主管單位的投訴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快推行電子繳費系統應用,鼓勵實行先離后繳模式,實現精準計時、合理收費。(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2、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強停車服務收費市場行為監管,對實行市場調節價且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的停車服務設施,應通過指導制定議價規則、發布價格行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導經營者收費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縣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范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
3、嚴查價格違法行為。加強對停車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經批準私自設場收費,不設置公示牌,不明確收費標準,不執行差別收費、政府定價和免費停車政策,利用優勢地位、服務捆綁等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出具和使用規定收費票據,以及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違法違規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對惡意欠繳、逃費行為,引導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法依規解決,維護經營者正當權益。(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三)著力解決“管理亂”問題。
1、強化依法治理。堅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車難題,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車管理和收費管理機制。優化完善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制定小區物業管理規范,通過源頭治理、監管結合,提高住宅小區停車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
2、強化監管執法。建立明晰統一的停車管理、消防車輛通道標線、標識系統,公開公示禁停區域、路段、時段,綜合運用警務巡邏以及通過實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裝抓拍設備等方式,嚴厲查處違法停車行為,提高違法停車成本,督促居民養成規范停車習慣。對城區內農業機械車輛亂停亂放情況及時進行勸導教育,對不聽勸導或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依法予以處罰。建立健全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制度,鼓勵市民通過“曝光臺”等方式舉報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3、強化經營管理。加強對停車場所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督促停車場經營主體自覺增強服務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樹立誠信經營理念,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提高停車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城市停車設施經營者、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并按規定及時在“信用中國(甘肅金昌)”網站上予以公開,對收費主體及對象的失信行為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逐步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監管機制,系統性解決管理亂難題。(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4、強化文明引導。統籌義務志愿者、社區網格員、城管員、環衛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勸三罰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區民警、物業管理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采取多種方式查詢車輛信息;二勸:根據查詢的車輛信息,由社區網格員或物業管理人員與車主取得聯系,通過放置違停溫馨提示卡、電話提醒等勸導其按照規范停車;三罰:對經勸導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關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對車主進行處罰;四曝光:在處罰的同時,通過“微城管”隨手拍、社區黑榜等方式進行曝光,并通知車主所在單位),全天候、常態化開展日常巡查,全面維護停車秩序。扎實開展“逢6上街”志愿服務活動,加強網格化管理,落實“包幫責任制”,開展文明勸導,推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有效開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大力宣傳文明禮儀、市民公約、文明停車公告等內容,持續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率、支持度和滿意度。積極發揮“草根宣講團”“小板凳”志愿服務隊作用,組織網格員、志愿者以接地氣的“鄉音”,宣傳整治政策措施,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城關鎮、河西堡鎮)。
5、強化智慧建設。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積極運用數字化手段推動信息化與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強“數字城管”系統運用,推廣使用“微城管·隨手拍”等信息化監督手段,實現城市管理空間細化和管理對象精準化,提高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車場、停車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區路側、公共區域、社區、商業停車場數據,逐步規范、升級商業、醫院、住宅小區等停車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同步對接、停車場統一導航、泊位集中管理、進場車輛全局管控,有效解決機動車停放管理中的難點、堵點、盲點。(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城關鎮、河西堡鎮)。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永昌縣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變更為“永昌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治工作,全面落實任務措施,形成上下貫通、齊抓共管、同頻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協調配合,開展集中整治。各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由“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每年組織公安、住建、市場監管、交通、農業農村、城管、消防部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加強聯合整治力度,對常態化整治中“一難兩亂”問題比較突出、成效不明顯的轄區、小區進行聯合整治,確保停車秩序進一步規范。對“一難兩亂”專項整治中已盤活的停車位存量資源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治成效長期保持,對惡意占用、封存停車位的行為督促整改。進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場所、住宅小區內部及周邊停車資源,提高居住區、商業區、公共場所等建筑停車配建指標,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履行監督職能,督促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整治主體責任,推動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擔責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發揮室組聯動作用,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公共停車場所建設運營管理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風問題和利用公共停車資源搞權力尋租、損公肥私、侵占貪污等問題。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督促行業部門緊盯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推動強化監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動機動車停放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持續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把加強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和文明引導作為做好“一難兩亂”專項整治的重要手段,積極通過公共場所、公交車、出租車宣傳欄、電子屏等廣泛刊播規范停車公益廣告、宣傳片、宣傳標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臺、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全方位宣傳“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成效,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停車秩序,積極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強大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一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二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xxx《xxx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省公安廳開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疲勞駕駛、搶占道路霸道行駛、駕駛無牌證、駕駛報廢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十大野蠻危險駕駛行為,規范貨車通行秩序,防范減少貨車交通事故。根據省、市、市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司法所長、交警四中隊隊長任副組長,信訪辦主任、各村支部書記、派出所長、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長、巡防隊長任成員的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重點做好貨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行動。
1、整治重型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醉酒駕駛、未審、違法停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強超強會、無牌無證、套牌駕駛、報廢、非法改裝。對超限超載的貨車、要引導至治超站點依法處理。
2、整治重型貨車、掛車非法改裝,尾燈不亮、違規安裝后射燈、車身反光標識設置、側后部防護裝置不規范嚴重影響安全的違法行為。
3、整治道路工程運輸車、渣土車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行駛、違法掉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燈具、超速行駛、低速占道行駛、不按照運輸通行證注明內容運輸、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不按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無證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
5、整治貨運車輛駕駛人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未審、記分達12分的。
1、利用鎮電視臺播發公告、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辦板報等多種形式,全面宣傳綜合執法行動,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村要明確1名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負責經常性的宣傳資料張貼、發放和記錄有關的活動情況,集中利用5天時間(4月16日至4月20日)對本村貨車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加強對貨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締馬路市場,杜絕利用公路堆物作業、擺攤設點、打谷曬場占道等違法現象,從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隱患。
4、在學校周邊重要路口設置安全警示牌,安裝減震減速裝置,加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絕學生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而發生傷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加大對報廢拼(組)裝車、非客運車載客、無牌無證摩托車、拖拉機、三輪車載客、農用車非法載客和修車點拼(組)裝車等現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工作責任。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掌握工作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工作落實。各村和相關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強對鎮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強道路巡邏檢查,發現危及行車、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隱患應加強監控,及時進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隱患難以及時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在安全距離范圍內完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車輛、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時安排人員巡查。對通行條件差、不宜通行車輛的,要堅決采取措施禁止車輛通行,并加強對管轄道路的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道路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三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堵疏結合”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上天入地”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禁停街”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僵尸車”,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四
業主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小區道路經常堵塞,道路寬度無法滿足4m寬度(消防規范)的要求,為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客服部:
1、在業主群、朋友圈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
2、各樓公示公布相關文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消防法》相關規定;
3、宣傳車輛管理原則;
秩序部:
2、車輛違停達三次以上,在小區門口宣傳欄公示;
車輛管控小組組長:(項目經理)。
車輛管控小組副組長:(秩序經理)。
中控室:組長、副組長不在時接替組長工作。
現場指揮:(秩序隊長)。
(夜班班長)。
1、車位種類及停放要求。
a.地面車位:車位以外不允許停放車輛。(注:送貨車輛可在地面非車位停放30分鐘,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b.地下車位。
a.租售車位的業主與物業簽訂《業主文明公約》、《車輛租賃協議》。
b.臨停車輛:只允許停放在非租售車位,不得停放在租售車位和行車道路上。
2收費標準:
a.固定車位。
a.地面上車位:免費;
b.地下車位:100元/月+200元/月服務費;
b.臨停車位:30分鐘內免費,超出后按每小時2元收取(不滿半個小時收取1元,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收費。每天20元封頂)。
3、車輛管理規則。
d.進行3次以上違停不聽勸阻的車主,此車拉入黑名單,7天不得進入此小區;
1、巡邏崗:
b.針對園區重點區域安放路樁和路障,防止占用消防通道,保證暢通;。
d.要求違停車主簽署索賠責任書,并收集整理以作證據;
e.巡視園區是否有空余車位,及時向門崗匯報;
f.門崗放行車輛由巡邏崗帶領駛入指定車位;
2、門崗:
a.負責查看業主車輛的出入證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填寫;。
d.訪客車輛,門崗督促進入地庫,并告知收費原則;
e.門崗接到巡邏崗通知園區有車位時,放行車輛及時通知巡邏崗;
3、中控崗。
b.如有突發情況,及時調取監控匯報部門負責人;
一旦出現車輛堵門等特殊事情后要在事件發生10分鐘內微信或電話上報給直屬領導,事件發生24小時內提供書面和電子版的特別事件報告給直屬領導。
所有突發事件報告都要有詳細時間、具體人員、具體事宜。時間包括發生時間、物業做了哪些工作的時間,人員包括物業人員、客服人員、第三方人員(如警察、業委會、居委會,水電部門等)。
保安員在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經理意外事故現場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經理進行支援;
4、保安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秩序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
5、調遣指揮可動用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
6、送重傷者到醫院;
7、報警電話:110。
急救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秩序部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需要,調遣可調用一切資源進行搶救,并報警和項目經理。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五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22〕19號)文件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22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于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范有序。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布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布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托經依法批準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政府)。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22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筑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項目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置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盡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23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項目臺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22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23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并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占比不得低于2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余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余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數據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能停車誘導、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臺《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六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關于治理道路交通擁堵問題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緩解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擁堵狀況,有效改善群眾的出行環境,結合我縣“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和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堅持嚴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則,開展大宣傳、推動大教育、營造大氛圍的“治理”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改變出行理念和習慣,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提高群眾出行滿意度。
按照“暢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加大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治理宣傳教育力度,切實增強廣大家長、教師、學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規和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解決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
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
本次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結合“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時間段)從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結束。
(一)組織部署階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縣教育局召開各責任學校工作部置會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責任學校召開動員大會,深入排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分析造成校園周邊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學生接送情況,并制定“治理”實施方案及具體工作進度表,通過家校通、告家長書等形式持續地向廣大家長宣傳。主城區學校于7月10日前將學生(含下學期入學的新生)接送排查情況匯總(詳見附件1),通過教育0a系統發至縣教育局安全監督管理科蓋章處。
(二)教育宣傳階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間,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學生安全教育在線微信公眾號等,通過家校通、學校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和“千名教師進萬家安全家訪”活動,積極向廣大師生宣傳“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活動。新學期時,各責任學校要落實“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各項措施,廣泛開展以“告別陋習,文明出行”為主題“治理”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廣大師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同時進行自查自改,主動聯系相關部門消除校園周邊交通擁堵點。
(三)檢查鞏固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縣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責任學校的整治情況進行綜合檢查,對工作無作為、敷衍了事的,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全縣通報。同時,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學校和人員的責任。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廣泛開展“治理”宣傳。各責任學校要廣泛開展以“告別陋習,文明出行”為主題“治理”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城區學校必須通過電子屏幕、宣傳板報、家校通等形式進行宣傳,設立“曝光臺”、“光榮牌”,及時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崗抓拍形式,在校園周邊進行抓拍活動,曝光在師生、家長在交通過程中違規或不文明的行為,對嚴守交通規則的好人好事上光榮臺表彰。同時,通過開展“以學生帶動家長,家長帶動社會”的“小手拉大手”活動,讓學生充當宣傳員,要求家長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知識,為子女樹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形象。
2.推進少年交警學校及馬路小天使上街活動工作。以城關中心小學、楚門鎮中心小學為試點推進少年交警學校創建,加快小交警隊伍建設,從小培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道路行為習慣。有條件的其它學校也要積極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實踐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擬設施,積極組建學生小交警隊伍,邀請交警到校對小交警進行交通疏導指揮培訓。
(二)加強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的綜合治理
針對上下學期間校園周邊交通秩序較擁堵的現狀,各責任學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導方案。
1.強化校門值班制度。在上下學時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學校領導帶班、2-3名教師值班,及時維護門前交通秩序,協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保安(門衛)人員要嚴格把守校門,確保學校門前交通疏散通道暢通。城區學校要充分發揮“五老”作用,并通過家長委員會組織家長成立校門交通“治堵”勸導員隊伍,在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進行疏導活動。
2.加強教職工車輛和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要排摸教職工上下學車輛及學生家長接送車輛底數,合理引導并逐步納入規范管理。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職工示范帶頭作用,大力倡導教職工步行、拼車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內步行,三公里內騎自行車,五公里內乘坐公交車”出行理念。同時,要號召開私家車接送子女的家長以居住小區為接送點,實行家長自愿拼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接送時按規定有序停靠,以減少在校門口附近停車對交通造成影響;對拼車上下學的學生要進行適當適時嘉獎。
3.做好校門口疏導工作。要根據學校(特別是小學和幼兒園)規模大小、校門是否臨近交通主要干線等實際情況,采取分年級錯時上放學、多開校門供學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種方式,勸導家長盡量減少接送子弟在校門口的逗留時間,減輕上放學時校門前的交通壓力,保障學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導向設施。根據學校的地理環境,按年級、班級合理設置家長接送學生區域,確保家長能快速、準確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設計合理的行車線路,設置醒目的導向指示牌,主動贏得廣大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覺有序到指定區域接送學生。
5.協同有關部門齊抓共管。要主動邀請交警到校開展和指導交通安全教育,在學生上下學時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協管員)到校門前值勤,及時疏導滯留車輛。聯系交警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校門口及周邊道路的交通設施,科學設置減速帶、斑馬線、紅綠燈、警示標牌等設施。要根據校園周邊環境實際情況及時聯系行政執法、交警等部門加強學校周邊亂搭建、亂經營、亂停車、亂堆放等的整治。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為確保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開展,成立由縣教育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和督查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各項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管理科。各責任學校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認真分析、找準校園周邊交通擁堵存在“節點”問題,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制訂工作進度表,把各項化解措施落實到位。
(二)注重實效,狠抓落實。交通暢通工程是我縣今年一項重大的工程,更是一項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責任學校要高度重視,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與學校平安校園創建有機結合起來,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與學校各類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創新內容,創新載體,注重實效。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校要大力宣傳校園周邊交通擁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義,并通過校園電子屏、家校通、校會、家長會、微信等平臺,及時將“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八個一律’嚴管措施及嚴罰措施(尤其是‘公職人員違反交通法規的,一律予以通報并從嚴處罰’)”和學校活動成果,告知廣大師生及家長,教育廣大師生、家長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校園周邊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強化管理,建立機制。對在“治理”中發現的問題,各責任學校要認真分析總結,及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要將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治理”行動制度化,要與交警、交通、城管等執法部門密切協作,經常性地開展各項整治活動,常抓不懈,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形成長效機制。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七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xx年xx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20x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著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閑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xx個以上,配建項目xx個以上,新增泊位xx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范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盡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范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范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占壓盲道,滿足群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xx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范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范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臺,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范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墻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范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占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范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回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20xx年是xx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八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數量急劇增加,上下學時段學生接送車輛與日俱增,每到上下學時間(尤其是早晨到校、下午放學時),學校門口的交通擁堵問題日益凸顯,影響著附近市民的出行,也給三小師生的交通安全帶來隱患。為此,我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解決校門口上下學高峰期交通擁堵問題和排除交通安全隱患:
1.建立臨河三小校門口交通秩序整改領導小組,由楊百凌校長任組長,賀明月、曹金虎副校長為副組長,組員為賀俊雯、賈永全、辛兵、張建中、王維、許學東老師,專門協調處理校門口放學高峰交通擁堵事宜和學生交通安全事項。
2.組建由門衛、教師、學生、家長等組成的志愿者隊伍,有序安排執勤,配合校門口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專題講座、黑板報、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規范學生交通行為。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規范、矯正家長在大門口接送學生的不文明交通行為。
2.最主要的是通過“小手牽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妨礙交通暢通嚴禁亂停、亂放車輛,不在校門口50米內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及時印發“告家長書”,將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治堵的有關舉措要求及時地告知家長。在家長會上,對有關的方案對家長做解釋說明,爭取家長的支持配合。平時,借助學生的教育勸導,對家長的交通行為施加良性的影響。
3.充分利用告示警示牌的宣傳作用,校門口車輛行使、停靠規范要借助告示牌告知車主,如“接送車輛即送即走,違法停放將被拖離”、“機動車不得隨意停放、隨意調頭,非機動車不得亂停亂放”等。并在定時開放的大門口放置醒目的提醒牌。
學校目前有兩個大門開放,上下學高峰時段,學生、教師都由該門出,出行安全存在隱患,也造成了育紅西街的擁堵。為切實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學校將加強內部管理,實行值班人員護崗、專門人員疏導、接送車輛登記、人群分流等具體措施,切實扭轉校門口交通擁堵的不良局面。
1.嚴格執行值班領導護崗制度。要求當日值班人員兩人,在上下學期間務必到崗到位,到校門口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在特定位置排隊等候,間歇性的護導學生過馬路。這樣既保證了學生過馬路時的安全,又有計劃的舒緩了校門口過往車輛的擁堵程度。
2.派出專人,有針對性的對校門口交通秩序進行疏導。學校專門安排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曹金虎、安全辦主任賈永全,每日在學生早晨到校時(最擁堵時)值守校門口南側擁堵馬路,負責疏導過往車輛,引導學生有序排隊過馬路。
3.實行接送車輛登記、通報制度。學校將對學生接送車進行摸排登記造冊,及時將在校門口亂停的接送車輛在校內進行通報。
5.在學校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望能得到交警、城管等有關部門的協助和指導。在上下學時段,期望相關部門盡快設立“交警助學崗”;期望城管部門能夠對育紅西街(特別是上下學時的三小大門口周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有效管理。
通過一周的整改和努力,臨河三小大門口在上下學交通高峰時段,交通秩序井然、管理效果明顯。已徹底扭轉了交通擁堵的不利局面。
最新小區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優質19篇)篇十九
為全力維護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運輸環境,依據《xxx公路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運輸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省道路運輸條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辦法》(省xxx令第221號)、《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執法為民的宗旨,堅持“緊密協作、依法嚴管、長效治理、確保安全”的總體要求,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開展“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在治理超限超載、打非治違、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維護、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域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起多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使道路交通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運輸秩序明顯好轉。
重點治理超限超載嚴重違法行為,查處車貨總重超過55噸、超高、超長等超限違法和車貨總重超過核定載質量超載違法等嚴重違法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改裝、拼裝貨運車輛及拖拉機,超長、超寬的商品車運輸車輛,或不符合國家標準、與車輛強制性認證一致性證書不一致的車輛違法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治理短途駁載、客車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一)以縣交運局為主導,設置多部門聯合處理辦公室。對查扣車輛根據執法部門各自職責集中處理,實行“聯合執法檢查、一單分類處理、嚴格履行程序、確保消除違法”。“聯合執法檢查”即由多部門聯合組建執法隊伍,對有違法嫌疑的車輛依據各自職責依法進行檢查;“一單分類處理”即對認定具有違法事實存在的車輛建立違法一式兩聯清單,包括車輛類型、車牌號、行駛證、駕駛證、違法行為、法律依據及處理責任部門和處理結果等內容,根據違法事實由責任部門進行處理后加蓋公章,最終一聯整理形成臺賬,便于上級領導機關隨時了解查處情況;“嚴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不出現違法違紀現象,確保執法公正嚴明;“確保消除違法”即違法車輛由聯合處理辦公室集中處理完畢后,二聯作為車輛放行憑據,確保其違法行為消除后,加蓋聯合執法各部門公章,由停車場放行車輛。
(二)由縣交運局組織縣公安局、公路局執法人員,在公路超限檢測站內組成聯合執法隊伍,依法對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行查處,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協助。
(三)建立聯合治理長效機制。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要定期開展聯合集中治理行動,震懾違法運輸行為。同時,各執法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大部門執法力度,對超限超載運輸比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節點進行突擊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既有集中執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長效治超機制,堅決遏制影響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運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聯合執法中信息共享、追蹤處理等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等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協調會議,對聯合執法的新動態、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分析、研究和解決。相關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和物流企業、采石場、沙場、貨源場站等加強監管,確保車輛按國家規定裝載、配載,堅決禁止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
(三)加強后勤保障。聯合執法部門負責聯合執法的工作用車和其它裝備配備,車輛、裝備必須符合工作需要,確保必要的辦公、生活條件和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