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聯合經營合同聯合經營合同糾紛案由篇一
甲方:(公司):達成閣瑞(武漢)樁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聯合體經營合同書
甲方:(公司) 達成閣瑞(武漢)樁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政策法規及公司有關的管理規定,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優勢,更好的完成本項目,甲乙雙方組成聯合體經營此項目,甲方負責投標工作,其他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完成。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充分體現甲乙雙方的責權利,按照項目負責制的工程管理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該工程項目聯合體經營合同書。
一、項目責任人及項目部的組成
乙方項目責任人為 同志。項目部成員及其機構、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人數由項目責任人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提出方案,報經甲方集體討論決定。
二、項目部職責
1、乙方必須無條件履行甲方與工程發包方(業主、總承包方)簽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2、乙方項目責任人對該工程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控制,設備、人員、財務等負全部責任。乙方必須組織制定內部經濟責任制等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人員的責、權、利。項目部外租(聘)設備和人員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并簽合同實施。
三、工程名稱、地點及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甲方與工程發包方簽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中的全部內容。
四、工程量
以甲方與工程發包方簽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工作量為準。乙方必須按規定及時辦理當期(一般為月)已完成工作量的簽證手續;設計范圍以外增加的工作量(如地層、地障處理等)應及時通報監理或工程發包方,隨時辦理簽證手續。
五、施工工期
以甲方與工程發包方簽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合同規定的施工天數為準。若超工期,工程發包方給予的處罰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按國家或行業有關的質量標準和合同中質量標準規定,加強質量管理,使該項工程達到工程發包方要求的質量等級。否則因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遵守與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政策法規,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隨時接受工程發包方和上級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監督。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和處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八、設備管理及其形式
乙方自行解決。
九、現場管理
乙方應按照甲方《企業形象規范手冊》的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因施工調度和現場管理不善,造成誤工、延期、安全等有損企業形象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十、財務管理及其上交費用確定
1、按甲方與工程發包方合同內容(包括調增變動的收入)結算的工程款,必須先轉入公司帳戶,再由甲方轉撥乙方,否則甲方不再出據票據。
2、工程款的回收概由乙方負責。在項目上形成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做好該項目的費用預算、計劃、控制和核算等工作,并承擔虧損的情況。
4、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比例上交甲方以下費用:按工程總造價計交管理費 %。
5、業主支付的工程款必須匯到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扣除各種費用后,3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必須出據施工時的正式合法票據,否則甲方不予支付。
6、該項目應該上繳國家和地方的各種費用概由乙方在開票前支付(如所得稅、營業稅、工商管理費等等)。若遇國家和地方政策變化同樣由乙方承擔。
7、所得稅、營業稅、工商管理費等按照公司所在地的相關部門和相關標準執行。
8、項目部由乙方組建,甲方主要人員必須參與項目管理,甲方人員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其他有關事項的規定
1、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得形成債權債務,若形成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清償,直至清償結束。
2、乙方必須合法經營,負責對項目部所有人員的安全、質量、政策法規等方面的教育,在施工期間和有關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的工程索賠、經濟、刑事責任,由乙方負責處理。
3、本合同書一經簽定,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4、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考核、結算工程費用的依據。
5、本合同書自 年 月 日(以甲方具體通知時間為準)起至工程全部結束止有效。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聯合經營合同聯合經營合同糾紛案由篇二
乙方:云南房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位于xxx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框架協議,以茲共同履行。
二、合作開發地塊的性質及權屬兩塊土地中,43.5畝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屬村民集體所有;62.1畝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儲,但補償款尚未到位,且未進行土地一級開發。
三、合作開發方式(自愿退股協議書)
1.甲方提供上述開發地塊與乙方進行合作,雙方合作辦理兩塊土地的國土、規劃等相關手續,甲方需把國有土地的土地補償款提供給乙方作為開發經費,其余項目全部開發資金由乙方負責負責解決。
2.乙方承諾在43.5畝的集體土地之上為甲方建設聯排別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計算,37㎡/人)及農貿市場、商業區(共5000㎡)。本項目合作中,甲方62.1畝國有土地的土地補償款將提供給乙方作為開發經費,如補償款達30萬元/畝,則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集體土地項目的開發建設,如補償款未達30萬元/畝,則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甲方出資多少作為補充開發經費,但甲方必須提供開發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拆遷賠償及將場地建設移交給乙方。
雙方議定甲方為乙方爭取國有土地的開發資格、甲方將國有土地補償款作為乙方開發建設集體土地上所有物業的開發經費,則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集體土地項目的開發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盡快辦理43.5畝的集體土地建設新農村統建房的相關手續,乙方對相關事項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2.甲方需盡快爭取已經收儲的國有土地的補償款(30萬/畝)到位,資金到位后,由甲乙雙方建立共管賬戶,雙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協議簽署后,甲方有義務推動開發地塊的土地一級開發工作,乙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4.甲乙雙方共同盡快推進62.1畝國有土地一級開發后土地的招拍掛工作,并保證乙方順利摘牌該土地,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事項。
5.甲方應保證該開發地塊沒有進行買賣、贈予、沒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權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權人、債權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該開發土地的權屬爭議等原因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6.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置第三者權益。
7.甲方負責上述地塊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證在上述地塊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后三個月內完成所有拆遷賠償工作。
8.甲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乙方辦理該項目的報批報建手續,提供并簽署(加蓋甲方公章)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9.在該項目報批報建手續完成并符合開工條件后;該項目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以進行開工。
10.乙方在合作開發此開發地塊時應取得合法的有關開發手續,如因開發手續不符合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而需要將項目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
12.乙方開發集體土地地塊(43.5畝)的所有承諾將于國有土地地塊(62.1畝)招拍掛后,乙方順利摘牌該塊土地且完成相關手續,土地已轉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該62.1畝國有土地,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開發地塊的產權確認出現爭議;或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置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加蓋公章的證明和文件,致使乙方無法履行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實現土地開發目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或在政府審批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出完備的報批報建手續,及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依據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擔責任,但應該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協議的生效、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為合作開發地塊項目的框架協議,各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和規定,并參照國家和云南省的有關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并補充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合同》,以保證合作項目開發建設的相關規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在《項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確。補充協議、《項目合作建房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就上述項目完成改造建設后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聯合經營合同聯合經營合同糾紛案由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聯合經營的條件
甲方提供華潤雪花啤酒(武漢)有限公司授權的潛江市園林城區經銷商資格(授權經銷產品品種雪花金樽、純生、勇潤、特制)及己開發的市場(終端客戶),現有倉儲和配送車輛等資質作為合資條件。乙方提供30萬周轉資金作為合資條件共同組建聯合經營體。甲乙雙方各占50%股份比例。
二、聯合經營的形式
以甲方現有的倉儲,配送條件和己開發的終端客戶為基礎,以乙方入股的30萬資金作周轉,按雪花公司授權的經銷區域和經銷品種實行聯合經營,共同開發和維護市場。
三、財務管理與利潤分配
聯合經營項目啟動前甲方的應收款項和雪花公司應返款項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項目啟動后甲方現有庫存啤酒,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納入新項目帳目管理,銷售完畢甲方收回成本,利潤部份雙方共同持有。項目啟動后的財務管理,原則上保留甲方后存的財務管理制度與運行模式,乙方參與監督,會計每月出具一份財務報表,定期盤存,保留周轉資金的前提下,如有富余資金進行利潤分配,甲方向乙方保證,該項目每年不少于十萬元的利潤。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同雪花公司駐潛江辦事處聯絡,保障聯合經營項目啟動后雪花啤酒銷售中促銷與獎勵政策的落實,督促雪花公司在專場、促銷、冰柜項目上暫付的資金如數按時兌現。負責后開發的市場維護,負責協調處理經營中與客戶間的糾紛,同乙方共同開發維護新的市場。乙方必須保證30萬元資金如數到款,監督雪花公司促銷與獎勵政策的落實和暫付資金的兌現。監督聯合經營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與運行,協助甲方開發與維護市場。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單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前解約,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伍萬元違約金,其它債權,債務以財務核算為準,按合同約定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潤,剩余部分返還乙方周轉金。
六、合同期限
聯合經營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續約一次,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
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補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聯合經營合同聯合經營合同糾紛案由篇四
聯合經營,即幾家小企業聯合開發與經營一種有吸引力的新產品,或是某個研究所或小企業開發出新產品,去與大公司聯合,借助大公司雄厚的資金和銷售力量擴大該產品的影響,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大公司則可以節省開發新產品的一切費用。對于聯合經營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聯合經營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聯合宗旨、項目和范圍
聯合經營宗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聯合經營項目:建筑工程
第二條 聯合投資各方均以該項目開發負責人 與甲方所簽訂的《 》工程前期墊資價款作為聯合投資范圍。
第三條 聯合投資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2)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3)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投資比例:
(1)甲方占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2)乙方占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3)丙方占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核算方式:僅對聯合經營的范圍實行獨立核算。
第四條 聯營各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對聯合經營范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乙方:對聯合經營范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丙方:對聯合經營范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聯合經營范圍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開支后,其余為紅利,按投資比例分配。
該項目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合投資雙方對該債務在投資范圍內,按投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合 投資各方按約定投資多少按實際需用、
按比例投入。投入在本項目獨立的財務賬號內,支出要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以方便各方對投資狀況予以監督。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時,視為違約,每逾期壹日,違約方應向聯營體繳付其投資額的1%作為違約金。
2、由于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投資額的1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并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聯營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書經甲、乙、丙各方蓋章或簽字捺 印后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聯合經營的條件
甲方提供華潤雪花啤酒(武漢)有限公司授權的潛江市園林城區經銷商資格(授權經銷產品品種雪花金樽、純生、勇潤、特制)及己開發的市場(終端客戶),現有倉儲和配送車輛等資質作為合資條件。乙方提供30萬周轉資金作為合資條件共同組建聯合經營體。甲乙雙方各占50%股份比例。
二、聯合經營的形式
以甲方現有的倉儲,配送條件和己開發的終端客戶為基礎,以乙方入股的30萬資金作周轉,按雪花公司授權的經銷區域和經銷品種實行聯合經營,共同開發和維護市場。
三、財務管理與利潤分配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同雪花公司駐潛江辦事處聯絡,保障聯合經營項目啟動后雪花啤酒銷售中促銷與獎勵政策的落實,督促雪花公司在專場、促銷、冰柜項目上暫付的資金如數按時兌現。負責后開發的市場維護,負責協調處理經營中與客戶間的糾紛,同乙方共同開發維護新的市場。乙方必須保證30萬元資金如數到款,監督雪花公司促銷與獎勵政策的落實和暫付資金的兌現。監督聯合經營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與運行,協助甲方開發與維護市場。
五、違約責任
六、合同期限
聯合經營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續約一次,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
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補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車號:
發動機號:車駕號:
為適應車輛市場發展需要,乙方自愿將自購車輛車型:掛靠到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協議:以下簡稱乙方。
一、運營期間乙方按年度計算先交費后掛靠,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服務管理費 500元整(不含綜合檢測費、檢車、維護費用)等。
三、乙方掛靠經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期內,車輛營運證為客車租賃使用,合同期滿后,甲方收回營運證使用權。
五、本掛靠合同僅為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傭人員不屬于甲方員工,不享有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系。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 如乙方其所掛靠的車輛無違章、違紀、違法及違約行為,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檢測、年審、過戶等手續,但應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只限駕駛員為乙方時)如因超范圍經營被罰款或扣車,罰款由甲方全額承擔,如果乙方惡意聯合多次被罰款和扣車,我公司不負責承擔。
3、運營期間,與國家政策調整,代收代繳費用增減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乙方:
1、運營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服從相關行業人員監督檢查。
2、承擔與掛靠車輛有關的一切稅費及違規罰款。
3、乙方在合同經營期間,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負條件下,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掛靠期間養路費、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有稅等各種稅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道路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經營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用人員、雇傭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經營費用、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中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格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為,發生的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車輛必須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和商業險,包括不計免賠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得少于100萬元,座位險每座不得少于1-2萬元。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也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則,參加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按規定接受檢測;車輛未經檢測或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掛靠車輛運行。
9、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改型、改造,如乙方想轉讓或變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乙方車輛無任何違紀、違規行為,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轉讓變賣手續,掛靠期間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停止掛靠。
七、車輛運行
1、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2、禁止人貨混裝或從事違法活動;對掛靠車輛駕駛員違規違紀的職務行為,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違約責任及處理
2、乙方不能按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所造成后果,乙方須承擔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后果及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考核、檢查、監督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務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聯合經營合同聯合經營合同糾紛案由篇五
乙方:云南房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位于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框架協議,以茲共同履行。
二、合作開發地塊的性質及權屬兩塊土地中,43.5畝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屬村民集體所有;62.1畝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儲,但補償款尚未到位,且未進行土地一級開發。
三、合作開發方式(自愿退股協議書)
1.甲方提供上述開發地塊與乙方進行合作,雙方合作辦理兩塊土地的國土、規劃等相關手續,甲方需把國有土地的土地補償款提供給乙方作為開發經費,其余項目全部開發資金由乙方負責負責解決。
2.乙方承諾在43.5畝的集體土地之上為甲方建設聯排別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計算,37㎡/人)及農貿市場、商業區(共5000㎡)。本項目合作中,甲方62.1畝國有土地的土地補償款將提供給乙方作為開發經費,如補償款達30萬元/畝,則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集體土地項目的開發建設,如補償款未達30萬元/畝,則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甲方出資多少作為補充開發經費,但甲方必須提供開發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拆遷賠償及將場地建設移交給乙方。
雙方議定甲方為乙方爭取國有土地的開發資格、甲方將國有土地補償款作為乙方開發建設集體土地上所有物業的開發經費,則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集體土地項目的開發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盡快辦理43.5畝的集體土地建設新農村統建房的相關手續,乙方對相關事項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2.甲方需盡快爭取已經收儲的國有土地的補償款(30萬/畝)到位,資金到位后,由甲乙雙方建立共管賬戶,雙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協議簽署后,甲方有義務推動開發地塊的土地一級開發工作,乙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4.甲乙雙方共同盡快推進62.1畝國有土地一級開發后土地的招拍掛工作,并保證乙方順利摘牌該土地,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事項。
5.甲方應保證該開發地塊沒有進行買賣、贈予、沒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權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權人、債權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該開發土地的權屬爭議等原因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6.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置第三者權益。
7.甲方負責上述地塊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證在上述地塊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后三個月內完成所有拆遷賠償工作。
8.甲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乙方辦理該項目的報批報建手續,提供并簽署(加蓋甲方公章)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9.在該項目報批報建手續完成并符合開工條件后;該項目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以進行開工。
10.乙方在合作開發此開發地塊時應取得合法的有關開發手續,如因開發手續不符合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而需要將項目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
12.乙方開發集體土地地塊(43.5畝)的所有承諾將于國有土地地塊(62.1畝)招拍掛后,乙方順利摘牌該塊土地且完成相關手續,土地已轉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該62.1畝國有土地,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開發地塊的產權確認出現爭議;或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置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加蓋公章的證明和文件,致使乙方無法履行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實現土地開發目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或在政府審批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出完備的報批報建手續,及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依據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擔責任,但應該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協議的生效、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為合作開發地塊項目的框架協議,各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和規定,并參照國家和云南省的有關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并補充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合同》,以保證合作項目開發建設的相關規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在《項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確。補充協議、《項目合作建房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就上述項目完成改造建設后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聯合經營合同聯合經營合同糾紛案由篇六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
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范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元:共 元。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