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建立應當注重與實際情況相結合,符合法律法規和組織的特點。我們整理了一些規章制度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一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四、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
1、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帶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三
一、本要求所指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內容包括:參觀、校運會、觀看電影或戲劇、夏令營、實踐活動、藝術、科技、體育等團隊的競賽活動等。
二、凡學校或年級、班級組織學生離開校門的集體活動,班主任?必須事先向學生提出紀律、安全與衛生方面的要求,并清點好活動人數。如班內學生正在生病,應妥善安排好,落實好相關措施。
三、整班外出活動時,班主任與學校配備的一名任課教師?必須同時帶隊,前后照應。
四、外出活動如是以車代步的,學生上、下車時一位老師應看護隊伍,一位老師應在車門口指揮、幫助學生上、下車。每次上下車應排隊清點學生人數。
五、帶班老師應始終貫穿學生活動的整個過程,特別是在車輛繁多、路面復雜、危險地段、河(湖)邊,應經常提醒學生注意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六、外出活動中,如有觀看室內項目時,帶班老師應教育學生注意文明觀看,不大聲喧嘩,不亂扔垃圾,自覺遵守活動場所規范。
七、在參觀游覽過程中,有一個活動項目轉入下一個活動內容時,帶班老師必須清點學生人數,如發生走失,應及時尋找和上報,必要時可與活動點聯系廣播找人。
八、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一旦學生發生意外傷害的,帶班老師應在第一時間予以處置,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旅行社領隊等。情況嚴重的先施救,后報告,由于帶隊老師過失而發生事故的,帶班老師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學生外出活動,如是由旅行社、實踐基地代辦的,帶班老師不能一味依賴導游和教官,要主動配合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十、每次活動結束回校,帶隊教師和班主任都應在安排好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接的地點才能離開學生,確保整個活動過程的安全于始終。
十一、各項具體外出活動的特殊要求聽從組織活動的`單位或者學校主管部門的安排。所有參與活動的人員,必須把安全工作的細節放在各項活動的首要計劃?范疇中。
一、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一般不要組織出市區或轄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營活動。
二、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切實做好組織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崗位責任。組織學生出市區集體活動,必須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三、外出活動前,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四、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船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運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五、到游覽區、游樂場等地方活動,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場所、設施的安全性,防止擠壓、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六、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
七、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八、組織學生活動的領導、教師應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四
第一條為從制度上規范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確立更加嚴格的活動開展流程,保證社團活動出精品、上層次,使學院學生社團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特制定本制度。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由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團聯合會)統一指導和管理,各社團必須依據《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積極有效的開展其日常活動和大型文化活動。
第二條學生社團要根據類型定位,發揮自身特點,結合校區實際,因地制宜、開拓創新,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第三條各學生社團在組織社團活動前,必須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團聯合會上交詳細策劃書和《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社團活動申請表》,說明該活動的具體名稱、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活動財務預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條活動和應邀人的有關資料、策劃書、經費預算表、和申請表由各社團負責人詳細審核填寫并簽字后,方可上報社團聯合會。并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審批,加蓋社團聯合會專用公章后,上報學院團委,經團委老師審批,加蓋學院團委專用公章后活動方可進行。社團活動如沒有經過社團聯合會及學院團委審批通過而開展的,社團聯合會將停止該社團工作,即后進行整頓,并給社團負責人嚴厲懲處。
第五條各社團開展活動后,必須及時對活動進行總結,在活動結束后一周內連同活動資料一并上交院社聯備案,作為各項評優依據。
第六條各社團與商家簽訂的贊助合同,必須上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審批,得到批準后方可簽訂,嚴禁任何人以社團名義進行純商業性宣傳和商業性活動。
第七條在校內張貼海報、通知等宣傳資料前,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并獲同意后方可在學校指定的地點張貼。各社團開展活動所用場地必須保持干凈。
第八條凡具有我院學籍的學生均可參加學院內社團的活動,且堅持自愿原則。本社團成員享有活動參與優先權。
第九條各社團創辦面向校內的刊物,必須先向社團聯合會上交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社團刊物發行申請,經審批后方可發行。在社團網站上公開發表的政治,宣傳言論應先上報社團聯合會審批,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條社團活動必須上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審批。一經審定,相關事宜不得擅自改變。如確有必要改動,則至少在活動開展前一天,重新填寫上交活動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活動開展期間,社團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社團活動的前期、中期、后期須與社團聯合會活動部保持密切聯系,社團聯合會將委派干部人員參與活動,以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否則社團聯合會將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各社團社長為活動第一負責人,負責人必須認真扎實的做好組織和管理工作,防止和處理任何妨礙學校公共安全及學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條各社團舉辦的活動應以提高廣大同學思想素質和能力為前提,做到積極服務于同學。
第十三條社團在一學年內應至少舉辦一次有影響力的活動,一學期內常規活動不得少于四次,否則給予警告處理。若社團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舉行活動的,應及時向院社聯提交書面材料說明理由。常規活動指:
1.?舉辦的小型沙龍;
2.?成員培訓;
3.?社團內部交流;
4.?英語角等活動。
第十四條各社團開展活動時,應自覺維護使用場地的公共設施,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好使用場地的衛生。社團活動時造成的設施損壞由相應社團負責。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因活動之需,要出具證明或介紹信時,可向院社聯提出申請,經主席團同意后出具證明。
第十六條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時向院社聯核準。
第十七條各社團公開張貼布告、通知、海報、啟事、廣告和宣傳品等,應嚴格執行學院有關規定,通過指導老師審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條社團張貼物要求內容真實、字跡端正、紙張整潔,并署以社團正式名稱,,以示負責且便于聯系。
注:以上制度自頒布之日生效執行,社團聯合會對其具有最終解釋權、修訂權。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學生社團活動管理工作,保障協會活動安全、有序地進行,同時,本著對學生人身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井岡山?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學生社團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各協會舉辦的任何活動。
第二條?不開展具有風險性的活動,如摔跤、空翻特技、輪滑特技等可能造成傷害的活動。
第三條?協會活動安全實行指導老師和理事長負責制。?
二、活動申報和審批程序
第四條?協會在校園內開展活動,經協會理事會成員一致通過后,填寫《活動申請表》和提交《活動實施方案》;經協會指導老師同意簽字和協會掛靠單位同意蓋章后,向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經社聯審核同意并報校團委領導審批備案后,在指導老師指導下,方可舉行。若邀請校外人員入校參與,需對邀請對象情況做出說明。
簽定帶隊隊長承諾書、安全責任協議書,向社聯提交《活動安全保障預案》,向參與成員傳達《活動安全指導書》內容,上交參與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自愿外出意見書后,在指導老師帶隊參與下,方可舉行。
第六條?協會舉辦的任何活動須在活動舉辦前5天內申報。
三、活動實施
第七條?協會外出活動倡導“就近、小型、安全”原則,外出活動人數不得超過30人。各協會要禁止以協會名義開展外出旅游、探險、攀巖、潛水、跳傘、賽車、賽馬、漂流以及參觀危險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廠礦單位等風險活動。
第八條?經批準同意開展的活動應嚴格按照活動申報表及實施方案開展。協會應充分考慮天氣、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動舉辦的情況下,應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應書面告知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九條?經批準同意開展的任何活動須成立臨時安全領導小組。在活動開展中,要及時向社聯匯報活動動態。
第十條?協會舉辦的各種校內活動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開展;所有校外活動須安排指導老師帶隊。
第十一條?參與以協會名義舉辦的活動,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國家法律、道路交通規則和校紀校規,尊重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
(2)按照協會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3)不到危險場所活動,不到江河游泳,不到險要地帶游玩;
(5)積極協助協會做好參與人員的安全事宜。
四、處理程序
第十二條?在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意外傷害、患病、死亡的,由指導老師和帶隊隊長及時報掛靠學院和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傷害、疾病嚴重的,及時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第十三條?協會擅自舉辦未經審批或未按要求開展活動,情節輕微的,取消協會年度內所有評比資格,并對組織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勒令協會整頓或予以取締,并建議學校相關部門給予該活動組織者相應處分。
五、附則
第十四條?以協會名義舉辦的活動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按照本辦法辦理。
第十五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井岡山?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井岡山?大學學生社團活動安全指導書
一、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1.活動過程中,隊員因對當地氣候和地區環境的不適應而導致暈厥或者突發性疾病。
2.活動期間不慎被盜被搶,以及可能遭受到人身傷害。
3.活動中遭遇交通事故。
4.活動時因接近危險設施或到危險地段而受到傷害。
5.隊員與社會人員發生糾紛、身體受傷。
6.隊員不慎掉隊失去聯系。
7.參與大型社會活動時,人群發生擁擠、踩踏并由此可能發生的傷害。
8.活動中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活動中遭遇溺水、失足崴腳等傷害。
10.活動時不慎食物中毒或被毒蟲、蛇、狗等叮咬致傷。
二、應對措施
1.外出活動時,隊員應掌握基本的生理衛生常識和相應的急救知識,隨身攜帶常用應急藥物;在遭遇突發事件時,保持冷靜并進行適當處理,如果情況嚴重應及時送往醫院診治。
2.增強隊員的安全自衛意識,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保管好個人貴重財物;同時在校外減少單獨活動和夜間活動,盡量采取小組活動的形式,活動行程應及時向團隊報告,不單獨到陌生或者荒僻的地方。遭遇偷竊、搶劫以及其他意外傷害時,應保持冷靜,靈活應對,以保證自身安全為前提,并及時報案。
3.隊員應加強交通安全意識,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盡快將傷者送往醫院,并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向相關交通部門報告。
4.活動期間盡量遠離危險設施或危險地段,如果需要接觸時,必須有專業人士陪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在公共場合注意保持自身言行舉止,盡量避免與人爭執,采取克制忍讓的態度。如與社會人員之間發生爭吵甚至斗毆,現場同學應盡快及時制止,防止事態惡化;如不聽勸阻,應迅速聯系公安部門共同處理。
6.要求隊員留下最新和最方便快捷的聯系方式,并保持與學校老師信息溝通渠道的通暢;注意和活動的當地部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7.盡量避免到人群擁擠的地方,在公共場所或參加大型活動時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護,有人在踩踏事故受傷后及時送往醫院。
8.掌握基本安全知識,不到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如發生火災等災害,一切以保障人員安全為第一位,及時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同時通知相關部門。
9.不去水深或者坡陡的地方,一旦發生溺水等危險,應處變不驚,以保證集體的人身安全為主,及時通知附近的警-察,向會游泳的人求救,不義氣用事。當發生骨折或其他人身意外傷害時,應運用急救常識正確處理。
10.盡量不去吃沒衛生保障的零食,不吃山上不認識的野果,走路時注意腳底,不去人跡罕至的地方,不單獨行動,增強自我防衛意識和應急救護意識。
三、團隊責任(協會負責人和全體隊員務必嚴格遵照以下說明:)
1.出發前,應再次與當地聯系部門溝通,確保所有安排已妥當。
2.出發前,應辦理好在活動當地所需的必要證件和證明。
3.出發之前充分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安全情況,組織學習基本安全問題的預防措施以及應對技巧,熟悉當地習俗和歷史地理等情況,并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準備。
4.活動過程中,強調組織紀律性,隊員要聽從領隊的統一指揮,領隊應與每名隊員密切保持聯系。
5.整個活動過程中,隊員們應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遇到突發事件,應該沉著冷靜,共同解決。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五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六
外出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幼兒園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二、幼兒園舉行大型活動必須進行備案和申報制度。幼兒園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中心校備案;幼兒園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鎮中心校,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正式營運資質,必須同承運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
五、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嚴禁組織幼兒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為了規范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并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著自愿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并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系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愿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后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并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范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并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后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并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后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并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匯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七
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教師的一項重要責任。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宗旨,特制定學生大型活動管理制度。
1. ?教師在安排學生的教育教學活動中,例:春游、秋游、運動會、藝術節、外出參加和社會實踐等,必須首先保證學生的安全。
2. ?教導處和各興趣活動課老師在組織學生外參觀、游覽及其他活動時,必須每次強調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需要坐車、船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車、船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執照,嚴禁超載乘坐,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3. ?教導處和班主任教師應當經常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指派有經驗的干部、教師勘察活動場地,并有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要辦理相關的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4?、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撲救各類火災、防汛、防洪和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嚴禁以任何形式或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或其它危險性勞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如高層建筑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傳、值勤、擦洗交通隔離物、去醫院等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勞動等?)?。
5?、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校長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的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八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九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后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煉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煉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并多做示范動作。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并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體育教師要與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學生體格檢查制度。對于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
五、體育場地和器材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和設置警戒標志,并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運動秩序和規則。場地、設備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壘球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松,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
為了加強校內學生自行車停放管理,創造整潔有序的育人環境,特制訂以下規定:。
1、按規定可以騎車到校的學生,必須按時交納自行車存放管理費。由各班生活委員到總務處領取表格填寫,到財會室交費后憑收據由總務處組織在自行車后雨板上統一編號,并將編號如實填寫在表內,表格送交教育處和總務處。收取的管理費用于支付自行車存放場地維修費用和日常管理費用。
2、服從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自行車進入校后必須進入學生自行車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擺放整齊。凡亂停亂放的車輛,學校將責令車主寫出公開檢討,如有重犯將給予相應的處罰。未辦理規定的手續或沒有交納管理費用的自行車,一律禁止入校。
3、存放在校內的自行車,必須隨時落鎖(學校不提倡騎高擋車),并不得隨意互相借用。中午及下午統一放學時,不論是否馬上離校,車主都必須立即到車棚查看自己自行車的狀況。
4、.每天靜校后,學校不負責自行車的保管,留在車棚內的自行車若遺失,由學生自己負責;學校組織的外出活動,一般不允許騎自行車,特殊情況學生騎車外出,自行車保管由個人負責。
5、車棚采取封閉式管理,落鎖時間為上課后半小時,開鎖時間為放學前10分鐘。
6、所騎車輛必須車況良好(特別是制動性能),騎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防止事故發生,校內一律不準騎車,來回路上騎車不搭人,不追逐。
7、嚴禁在自行車存放區內逗留玩耍,更不允許有損壞自行車和盜竊自行車零部件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行為人嚴肅處理。
8、停放自行車時,要講文明禮貌,放、拿自行車時注意不要撞倒相鄰車輛,如有碰倒要及時扶起,如車主在場應主動表示歉意。
9、更換自行車,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報告,交班主任簽字,到總務處辦理更換手續,編好號碼,方可存放。自行車鑰匙丟失,應馬上到車棚檢查并想辦法先另上一把鎖,然后立即報告自行車管理員,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一
根據我校“學校教育要為學生一生發展奠基”的辦學思想,為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健身,培養學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勞動技能,保證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學生勞動制度。
1、勞動是教育大綱規定的,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參加學校的勞動,完成老師交予的勞動任務是每個學生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學生必須明確勞動的意義,加強對勞動課程必要性的認識。
2、學生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和學校的規章進行,不重用濕布揩電器和電源插座,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電源,及可能帶電的電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欄桿、窗臺上搞衛生,不得站在課桌上搞衛生,確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師同意,同時要在有切實安全的防護措施下才可進行,便亦要小心從事。
3、在勞動過程中,需要勞動工具的,則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規定,安全使用勞動工具,對勞動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勞動任務時,不得影響它人的衛生與休息等,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
5、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不清楚的問題,必須及時詢間有關教師。
6、對勞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說明,對已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二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凈,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墻壁(1分):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臟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床、門、窗戶、墻壁等處亂涂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并且納入管理范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周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并發放獎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注:每個宿舍配備:一電熱壺,一掃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xx學校。
37。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三
為了增強教職工對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后勤人員要經常檢查學校的各種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若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主要領導并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維修。
(二)全體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都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校內的設施有不安全隱患應積極向學校報告。
(三)未經學校允許,任何教師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游玩、野炊,不得組織學生到不安全的地方開展活動。
(四)上課時間,全體學生必須自覺服從當堂課的任課老師的安排,不得做違反課堂紀律的事,教師不得隨意離開課堂。
(五)體育的室外課和其它的室外活動課,體育教師或輔導教師要經常強調安全方面的規定,要規定活動項目和范圍等,老師要跟隨學生活動;學生必須服從體育教師或輔導教師的`安排和接受其教育,不準超越老師規定的活動項目和范圍。
(六)行課期間不到放學時間,未經許可,學生不準出校門。
(七)校內的課外時間(在校內除上課以外的時間),全體學生應文明休息、文明娛樂。室外課和課外時間,全體學生不準互相追逐、瘋打以及打彈彈槍、放鞭炮等,不準爬籃球架、爬樹、爬圍墻、爬門窗以及其它設施,不準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上、下樓梯各自靠右行,不準擁擠。
(八)住校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及校紀班規,按時入寢睡覺。未經班主任或管理人員許可,住校生放學后不得出校門,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九)同學之間應團結、和睦,不準打架,不準攜帶匕首等兇器到學校。
(十)所有學生都不準在教室、樓道等非運動場地打球、踢球。
(十一)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的,必須將自行車停放在校內指定的地方,以便統一管理。
(十二)學生在校內打掃清潔衛生時,應注意安全,不準做不安全的事。大掃除時,班主任應到場安排、督促安全。
(十三)全體學生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在公路上行走和騎車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上追逐,不準爬車、吊車。
(十四)后勤人員及教職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十五)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學生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十六)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根據我校“學校教育要為學生一生發展奠基”的辦學思想,為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健身,培養學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勞動技能,保證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學生勞動制度。
1、勞動是教育大綱規定的,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參加學校的勞動,完成老師交予的勞動任務是每個學生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學生必須明確勞動的意義,加強對勞動課程必要性的認識。
2、學生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和學校的規章進行,不重用濕布揩電器和電源插座,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電源,及可能帶電的電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欄桿、窗臺上搞衛生,不得站在課桌上搞衛生,確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師同意,同時要在有切實安全的防護措施下才可進行,便亦要小心從事。
3、在勞動過程中,需要勞動工具的,則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規定,安全使用勞動工具,對勞動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勞動任務時,不得影響它人的衛生與休息等,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
5、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不清楚的問題,必須及時詢間有關教師。
6、對勞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說明,對已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四
1、各班主任利用班隊會,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二小學生紀律規則》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臺及校園各處臺階。
2、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師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學校“文明班”“優秀文明班”評比條例,進行扣分處理。
4、學前班學生,統一在教學班下課前10分鐘,由該節課任課教師組織上廁所,然后由該教師把學生帶到指定地點活動,并負責學生活動期間的.安全,直至下節課上課鈴聲響。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五
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及上。
級主管部門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報經縣教育局。
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
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
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六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班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師生人生安全,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依據“分層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原則,制定本責任制。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班級教育教學等設施設備負責。
2、班主任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經常督促指導學生認真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了解班級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班主任應結合《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匯編》對本班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做到經常、及時、有針對性。
5、班主任應對學生進行校外各類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在校外各種場合下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6、班主任應對本班教室內各類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定期進行檢查,如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學校有關部門,并提醒學生注意。
7、班主任應每日按時做好學生點名工作,了解學生出席情況。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在第一時間通知其監護人。
8、班主任應認真負責地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內外班級活動,如班隊主題會、社會實踐、春秋游、衛生勞動等,保證活動中的學生不因違紀、操作失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發生安全事故。
9、班級學生在校內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及時送到衛生室或附近醫院就診,并上報學校。
10、如遇學生缺席或發生校內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必要時應進行家訪,了解或說明情況。
11、班主任應了解本班學生在各學科中的表現,協調好學科間的`作業量,避免學生因作業量過重而造成的傷害。
12、班級管理安全責任依據分工不同,貫徹“誰組織活動,誰負責”的原則;同時依據“齊抓共管”原則,在無明確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教師為第二責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況下,下班教師為第一責任人。
13、未盡事宜,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七
1、堅決服從宿管員、校報領導,自覺維護全寢室成員的利益。
2、按時起床,在上課、自習、做操、中午、勞動或其他集體活動時,不準在寢室逗留。
3、按時就寢。打就寢鈴后,不準在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高聲叫嚷,更不準在寢室內說粗痞話,打架相罵。
4、搞好寢室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掃寢室。整理內務,保持整潔,做到“五個一條線”,不亂放用品、不亂拋臟物,不向室內、走廊、樓下亂倒污水,不隨地大小便,保持寢室內干燥。
5、寢室定時上鎖,落鎖期間不準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內。寢室內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嚴防事故,不準在寢室內點煤油燈、蠟燭,點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準床上彈跳,打架玩。
7、凡未經請假、不準在外面留宿。
8、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堅持開窗通風,經常保持空氣新鮮。
9、定期進行體檢,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治療,大力消滅老鼠、蚊子、跳蚤、蒼蠅、臭蟲,開展經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愛護公共財產,損壞照價賠償。?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重要場所,是精神文明的陣地。為了使學生有一個整潔、安寧、舒心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學生認真執行、共同遵守。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一、學生宿舍分配
1、學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處與生活部共同負責。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據各班實際人數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再調整。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調動床位。
二、宿舍公共財產管理
1、學生宿舍的公共財產由總務處負責配備。
2、愛護公共財物和各項附屬設施,不準私自移動、調換、搬出宿舍。不踢門、不撞門,不準私自調換、安裝門鎖,不準私拆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公物損壞及時到生活老師處報修。
3、宿舍內公用物品由宿舍長負責管理。如有人為損壞,由宿舍長協助查明并按規定賠償,損壞情節嚴重的將視情況給予處罰。如無法查明損壞者,由該宿舍集體賠償。
4、不得在宿舍內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設施。
5、住宿生在放假離校時,要關好門窗、電燈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導致公共財產受損毀,由宿舍集體賠償。
三、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水電設備由總務外負責安裝、修理,學生不得私自對水電設備進行修理,改動。
2、生活老師要加強檢查,及時報修,防止水電浪費。
3、嚴禁私自架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燈頭等,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4、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違反者嚴加處理。
5、不準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電熱毯、熱得快等用電器。如不慎引起火災,要立即報警,并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四、安全保衛
1、提高警惕,嚴格管理。人走上鎖,防止不軌者混入宿舍區從事盜竊、敲詐、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動。如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物,學生應及時報告給生活老師及學校有關部門。
2、嚴禁把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煙花炮竹、硫酸、打火機、火柴、管制刀具等)帶入宿舍區內。
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必須保證學生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狀態,保持樓梯和通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
4、禁止學生站在窗臺上或其它活動物體上去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傷害。禁止爬窗戶或翻越欄桿進入宿舍。
5、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不要攜帶手機、各種貴重物品及過多現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以防遺失。
6、男、女住宿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留宿外人。違者紀律處分。
7、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到宿舍開放時間學生禁止進入宿舍區內。若因病(事)確需留在宿舍者,必須到班主任處履行請假手續。
8、如有外來人員(如家長、朋友)找住宿生,該同學應到學校門衛室會客。確需進入宿舍區的,必須經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記,在學生作息前半小時離開。
9、學生放假應及時回家,未經許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為規范管理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統一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熄燈、就寢,午休和熄燈后不準再講話和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內布置要整潔大方,禁止亂貼、亂畫、亂釘、亂掛。
3、講究宿舍衛生,保持宿舍清潔,禁止回宿舍用餐。不準從宿舍內向外倒水和棄置雜物、臟物。
4、學生在宿舍區內不允許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聲喧嘩、吵鬧、起哄,干擾他人休息。
5、不能隨意睡別人的床位,或幾人共睡一個床位。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內不準賭博和變相賭博。不得傳播、復制、觀看、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嚴禁偷盜、打架、斗毆、抽煙、酗酒。不準從圍墻處與外界聯系及傳送物品。
7、不服從宿舍管理老師管教者,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教育。如情節惡劣或屢教不改,按有關規定停宿、退宿并給予相應處分。
六、內務衛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訂宿舍公約,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員輪流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如浴室的衛生由每個宿舍輪流清潔。
3、內務要求做到地面干凈無雜物,門窗擦拭干凈;衣服、鞋子、毛巾等擺放整齊、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擺放工整;被褥疊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無雜物。
4、根據室內情況,可布置簡單的裝飾美化宿舍環境。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八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自行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周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考核通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并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九
1、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聯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機關定期檢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聯合公安部門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
3、結合警校共建工作站排查校園周邊安全隱患,處理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4、申請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立交通警示標志或安裝減速帶。
5、集體放學時安排部署管理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沒有資質的無從業許可證的車輛搭載學生。
7、申請有關部門查處在中小學校校園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服務營業場所。
8、申請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網吧。
9、申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販、無證攤點。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
為改善宿舍樓教職工生活環境,保障教職工生活的安全與健康,強化宿舍樓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為落實鎮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條例,入住學校宿舍樓的教職工必須與學校簽訂《宿舍樓入住協議書》,所有在住教職工必須遵守《宿舍樓安全、消防、衛生管理制度》并盡相應的安全義務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各住戶不得將自己的房間、床位轉租、轉借,不得隨意留宿校外人員,確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報告樓長或學校辦公室登記。私自轉租轉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住戶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的安全意識,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自家的品的嚴格看管,廚房門鑰匙不得隨意外借,廚房無人時要隨手鎖門,確保飲食安全。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人走關窗鎖門。
5、樓道內不準堆放雜物、私設爐灶、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
6、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拴掛蚊賬。
7、不準私自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不準拆卸水暖設備、電器設施。遇有壞人侵擾、偷竊破壞,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一
智慧校園校園網是為教學工作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二、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網絡中心負責對校園網資源進行管理,負責全校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各處室及辦公室負責對本部門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計算機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的管理。有關校園網上進行學校信息發布、新聞宣傳系統、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的信息服務,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五、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六、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七、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一、校園網由學校網絡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二、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三、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六、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七、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八、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九、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計算機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十、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十二、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十四、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十五、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十六、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二、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三、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帳號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帳號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帳號和ip地址。
四、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中學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二
為了提高內宿管理質量,培養學生自理、自立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使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促進學校良好校風、學風的建設。特制定此制度。
一、內宿紀律。
學生宿舍管理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培養學生自愛、自強、自律的品質。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定,服從寢室管理員的安排,接受寢室管理員的教育。
2、宿舍清潔衛生實行輪值管理,每個星期有指定的樓層長和室內值日生。
3、內宿學生必須在學校住宿,不準在外面租房或住同學家。學生按指定的床位就寢,未經允許不準自行更換床位。因故需要外宿者,須經班主任、級組長批準,并向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否則以無請假外宿論處。
4、學校飯堂吃飯,無特殊情況不能在外面吃飯,不得帶外賣或方便面進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內就餐,如果特殊情況,可以向宿管辦申請。
5、保持宿舍內整潔,室內要做到五統一、五干凈。即被褥擺放(疊成軍被型)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衣(衣柜內)、鞋、帽擺放統一;口杯、曬衣架擺放統一;清掃工具擺放統一。地面桌面干凈、衛生間陽臺干凈、墻壁天花板干凈、門窗玻璃干凈、服裝鞋襪干凈。
6、要保持宿舍、樓道安靜,不喧嘩、不打鬧、不使用其他照明或電器設備、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7、搞好個人衛生,儀表端莊,服裝整齊,在校期間必須統一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走出宿舍區,不得踩鞋跟。
8、禁止抽煙、喝酒、賭博、盜竊、打架的不文明行為。
9、服從生活教師的管理,積極支持宿舍長和樓層長的工作,樓層長和宿舍長對工作要認真負責,要熱心為同學服務。
10、嚴禁男、女互串宿舍,有事必須通知宿管老師。嚴禁男、女間交往過密,不得單男單女單獨行走在一起。
11、必須在規定時間回宿舍,不得到操場或校園某個隱蔽角落逗留,甚至不能到施工現場玩耍。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熄燈后不準點蠟燭、蚊香,不準講話或做其他事情。
12、申請住宿、退宿必須經家長同意,班主任、級組長核實,德育處批準后,宿管老師辦理入宿、退宿手續,方可住宿和退宿。
13、學生在寢室內應講文明,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弘揚正氣,有正確的集體輿論,使宿舍成為優秀的生活集體。發揚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作風,節約用水、用電,愛惜糧食,愛護公物(床鋪、門窗、燈具、風扇、空調、鎖等),損壞或遺失公物應照價賠償。
14、各宿舍a床為舍長,負責維護寢室紀律、安全和安排打掃寢室衛生,全寢室學生必須服從室長安排。
15、在上課和學校放假期間,宿舍長應指派專人負責關窗、鎖門,以保證寢室安全。
16、早、晚自習課及課間操不得逗留在宿舍里,除生病執校醫室證明,經宿管老師批準才許可。同宿舍同學要互相關心,發現同學有病或出現特殊情況,要立即報告宿管老師,及時處理。
二、內務衛生要求。
1、每個宿舍都要擬訂內外衛生公約,排出衛生值日表,做好每周宿舍內外清潔工作。
2、每天搞好寢室內務整理,打掃環境衛生。建立輪流值日制度,定期大掃除和評比制度。要保持寢室干燥,勤洗臟物,各種陳設要排列整齊。
3、每月初組織一次全面的衛生大掃除和內務整理,由宿管老師、學生會宿管部組織檢查評比。
4、住宿生要自覺養成文明行為,不得在房間內洗臉、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仍果皮、紙屑、雜物、或者潑水,不得隨地吐痰,室內垃圾裝袋,由值日生及時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門口,濕衣服不準晾宿舍內,不準在宿舍用膳。
5、做好個人衛生,認真搞好內務,確保宿舍整齊清潔。保持廁所清潔,做到便后隨手沖洗。
6、建立宿舍衛生檢查記錄和衛生評比制度,表揚衛生較好的宿舍和個人,對不遵守衛生規則或不認真完成衛生工作的宿舍或個人,視情節給予整改、重掃、扣分等處分,情節嚴重者停宿或退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要求。
1、愛護宿舍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隨意涂改、張貼,不得隨便變動床位,不得任意搬動室內固定物件。
2、節約用水,用水后關緊水龍頭。
3、節約用電,宿舍內無人時要隨手關燈、關空調、關風扇。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吹風筒、電熱杯、手機充電器等電器。
4、嚴禁將違禁物品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內打球、下棋、打撲克、玩游戲機等。
5、對于違反公物保管使用條例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者作停宿、退宿處理,甚至給予行政處分。
四、安全要求。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吸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持消除一切火災隱患。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各棟樓的大門由宿管老師負責,學生上課時間及時關鎖好,嚴禁任何人出入,嚴把此關,杜絕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上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樓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打開樓梯照明燈并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梯要按規定樓梯分流,并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哄。
5、值班安全。
上課(含晚自習)期間不得回宿舍,特別情況須有專用校醫的證明或班主任簽字的假條證明,并詳細登記后方可進入。學生不得帶外來陌生人員進入宿舍。
6、人際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翻爬圍墻等惡性的事件的發生。不許串宿,嚴禁男、女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洗澡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拿起哄。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
7、其它安全條例。
(1)上課和自習時間各宿舍要自行鎖門。
(2)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的人員,不得帶外宿生或陌生人進入宿舍,遇特殊情況須征得宿管老師同意,違者必究。
(3)宿舍如發現失盜事件,要及時報告宿管老師和學校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4)受到停宿處理的住宿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宿舍;受到退宿的學生應于一周內將行李搬離宿舍。
每星期五(六)18:00—星期日19:00前,未申請雙(單)休日留宿的同學必須離開宿舍回家。暑寒假期間,除學校特批之外,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
五、日常生活常規管理要求。
1、開水器管理規定。
為了學生宿舍開水器統一管理,保證有足量供水時間和水溫100?c以上。促進節能降耗,節約用水,本規定:
(1)嚴格用開水瓶打開水,嚴禁將水桶、臉盆、塑膠瓶等物品裝開水。
(2)按順序排隊打水,嚴禁插隊。
(3)嚴禁在開水器喧嘩、追逐、打鬧、擁擠等現象。
(4)供應時間:早晨6:00—晚上22:50。
2、洗衣房和涼衣服使用管理辦法。
(1)洗衣房要定期為全校住宿生免費清洗床單、枕巾、床簾、桌簾(每半月一次),被罩、窗簾(每月一次)。
(2)嚴禁將內衣、內褲帶入洗衣房,大件衣服按宿舍為單位劃分,每間宿舍集體一天只洗一次,不得多洗或亂洗。
(3)洗衣房內洗滌時嚴禁在洗衣房內嘻笑、打鬧,切實注意安全,防觸電、防意外事故,發現不安全因素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4)洗衣房只許當天值日生出入。非正式值日生一律禁止入內。
(5)各宿舍長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換部件。洗衣機等設備屬正常損壞,須及時上報,不得自行維修。人為原因損壞的,按價賠償,情況嚴重的,按價雙倍賠償,嚴重者,以勒令退宿處理。
(6)洗衣要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做到開機時有人看守,離開時切斷電源,并節約用水,節約能源和物資,嚴禁浪費,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違章操作機器,造成事故,追究責任,另將停洗一個月。
(7)對不按規定時間洗取涼衣服的宿舍將予以通報批評。對拾錯衣物,不及時送回,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按偷盜行為予以紀律處分。
(8)各值日組長及時、全面的打掃好洗衣房內務,確保洗衣房整潔,凡是檢查不合格,將通告批評,屢教不改,停洗一個星期。
(9)為了他(她)人健康,凡是患有皮膚病或其他傳染病一律不得將衣服帶入洗衣房。
(10)各宿舍涼衣服一律涼在內陽臺,如將濕衣服將扭干后和大件衣服涼在內陽臺外桿上,毛巾和內衣、內褲統一涼在內桿,凡是不按要求將按內務處罰處理。
(11)開放時間規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1)住宿生洗澡每天洗一次,分別可以在宿舍內和公共浴室,每人每個輪次最長洗澡時間不超過20分鐘,注意節約用水,如果發現超過規定時間或浪費水,按有關條例處理。
(2)各宿舍學生到公共浴室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輪次洗澡,做到不夾塞、不捅擠,文明禮讓,不替他人搶占水龍頭。
(3)輪到公共浴室洗澡的宿舍要保持肅靜,不洗澡的同學一律在宿舍休息,嚴格遵守休息制度。
(4)到公共浴室洗澡時要講文明、講禮讓,要愛護公共浴室內的一切設施和物品。
(5)不準在公共浴室內吃東西、洗衣服,不得將洗漱用品隨地丟棄,垃圾一律扔入桶內,注意保持澡堂內衛生。
(6)不搶用、強用他人洗漱用品,在洗澡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嚴禁在公共浴室內瘋鬧、喊叫等。
(7)嚴格執行進出公共浴室時間,洗完澡后須及時回宿舍,不得在公共浴室逗留。
(8)要妥善保管好個人的錢物,嚴禁將貴重物品帶入公共浴室。
(9)開放時間規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4、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與調試:
(1)每次使用時必須在有手動鍵往紅色方向轉,用手試水的溫度,大概在16秒左右方可使用。
(2)節約用水,嚴禁用熱水洗衣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3)供應時間規定:
周六:12:30——13:00。
周日:17:00——19:00;22:00——22:40。
六、來訪登記規定。
1、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進入寢室必須由學生本人陪同到值班室登記,登記后方可進入。
2、值班人員必須檢驗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證件,做好登記,告知注意事項,方可準許入內。
3、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離開宿舍時值班人員要注明離開時間,做好檢查,方可準許離去。
4、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進入宿舍不登記,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5、值班人員發現學生家長強行進入宿舍,或發現可疑之處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門衛室。
七、請假規定。
1、除周六晚——周日下午,以及固定節假日以外,住宿生不得隨意回家,如有特殊情況,使用請假條經過班主任或年級長、德育處審批后,向宿管老師請假,凡是電話請假一律無效,按缺勤處理。
2、周日晚必須在7:00前回宿舍,并按時到教室參加晚自習。
凡是違反以上述各條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宿甚至退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