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法律文書,它涉及到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需要簽署合同協議時,了解一些常見的合同范文可以提供一些思路和參考。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共建和諧家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并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及面積。
山名:
四至范圍: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洛江區鎮(鄉、街道)(大班-小班),主要樹種,面積畝林權轉讓給乙方(不包括森林內的野生動物、礦藏及埋藏物等),具體范圍及各項森林資源調查因子見林權證,位置見林權證附圖。
二、種植承包經營年限。
起止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計年。林地上所有種植的林木,無償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標準為人民幣元/年,面積以林權證確定數字為準。付款方式:承包費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費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個年度的第一個月支付該年度的承包費。
四、現有森林植被處理辦法。
經林業機構對發包范圍內森林植被的調查測算,合同范圍內林分蓄積量為立方米,其中松樹類立方米、其他闊葉樹立方米;另外,山上還有經濟林樹種株。經甲方討論定價后,甲方同意以總價元出讓給乙方(或現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簽訂年內被由甲方自行處理采伐處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現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雙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進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經營項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關問題處理:
1、承包林地用于發展林業基地,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獨立自主的經營權,獨立支付相關費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時山林管理費以及輪、采伐時等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繳費。
3、乙方可以開石圍筑、深挖、整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換賣土壤、石頭及地下礦產,地下出土歸國家所有,地下資源歸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賠償由甲乙雙方與征用方共議。
4、乙方不得進行掠奪性開發或經營違反國家環保、土地使用項目,注意保護承包周邊環境承包區內水土保持,因開發、開采導致的破壞,乙方負責相關的法律責任。
5、開發期間,雙方必須共同維護基地內的安全穩定,預防森林火災,未經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亂挖種、毀林開荒、盜伐林木、亂砍枝頭,肆意獵捕、放牧,對破壞森林者,甲方應按當地的鄉規民約處理或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6、承包期內乙方建設的水、電、道路的養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承包經營期結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長期采伐。承包期滿后,甲方如要繼續發包,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承包的權利。
六、甲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開發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監督乙方在林地準備工作完畢的'當年度或下一個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則甲方可以無條件收回尚未種植的山地。
3、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4、乙方在生產作業、撫育管理中所需的勞動力,甲方在同等技術要求和工價條件下,有優先選擇權。
5、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范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6、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使用權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1、乙方自行負責林地準事宜,以及從育苗、造林、管護至林木采伐的個道工序所需資金。
2、乙方應在林地準備工作完畢的當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時應按技術規程及時做好林木的補植事宜。
3、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的稅費及一切不可預見的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作任何投資。
4、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山林轉包或變相轉包,但有權以合作方式引入資金。乙方與他人的合作不改變乙方的承包主體,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必須獨立承擔合同中的規定責任。
5、乙方不得閑置土地,乙方的種植經營活動應無條件服從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因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收取承包金,乙方應按違約規定繳納。出現上述情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6、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爭取的上級項目扶持資金、物資等歸乙方發展生產專用,甲方必須在手續辦理上給予支持。
7、由于社會經濟效益的變遷,人民幣的幣值改變,雙方應協商作臨時調整,以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乙方未按規定種植林木,使山地拋荒,造成資源浪費,經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另行發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還。
3、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4、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有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后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九、在租賃開發期內,如遇國家征用基地內的山林地,甲方應協助乙方理順補償事宜。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證機關份。
甲方代表(簽名):
(以下無文字)。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時間:年月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二
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態旅游區的順利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傓D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三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____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____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2、四周地界為東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伍拾年.從20_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伍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并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實際征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五
一、甲方將宣威市西寧街道包家灣村的一塊山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對此山地享有的權益全部轉讓給乙方,轉讓出售金額為?80600.00元,大寫捌萬零陸佰元整。
二、該地四至界線:____
東至:____
西至:____
南至:____
北至:____
三、甲方須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確屬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證據證明該地的使用權屬于甲方。
四、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簽字后,即獲得該地的永久使用權。
五、乙方轉讓該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不得單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的,均應承擔違約造成的損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國家政策調整變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未能達成的,當事人有權通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____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_0.00元(貳萬元整),余下款項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雙方應為對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六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29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甲方10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下灣鎮旺江村委會。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為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梔子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梔子栽種后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梔子實際種植范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整,一年一付,每年___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因乙方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曬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持。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梔子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八
山地經營在我國農村占據重要地位,你知道承包山地經營。
合同。
書怎么寫嗎?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山地經營合同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肆拾年.從20xx年月日至2052年月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其中屬于族占有、大房占有、二房占有、三房占有,肆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日前未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并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實際征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穩定和完善林業“三定”時期的農村經營體制,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照本村民小組成員的村民會議半數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將坐落在小地名為面積畝,四至界線:東起南至西至北至的林地(《林權證》號:;界線圖附后)承包給乙方,為乙方承包經營的責任山。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責任承包時間: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二、責任承包林地的用途: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林地使用性質。
三、責任承包林地使用費:林地使用費按每年每畝元,面積畝共計金額元,由乙方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繳納。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依法享有發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發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監督乙方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承包經營林地閑置荒蕪超過兩年的,有權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收回林地使用權,重新發包給有綠化能力的經營者。
6、協助乙方依法依程序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山林權證。
7、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可以依照村民自治的法定程序組織集約經營,維護林區的穩定,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二)乙方: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但涉及林地使用權或其他經營權流轉的,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限定在承包期內依法辦理其流轉手續。
2、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享有優先承包權。
4、承包期內可依法繼承。
5、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6、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出現的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7、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承包期內,乙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乙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在經得甲方同意下依法進行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乙方全家遷入城鎮,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在承包期滿后將承包的林地交回甲方。乙方不交回的,甲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林地。乙方交回承包林地或甲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林地上投入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承包的林地,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它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訂后生效,如有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的,一并有效,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委、鎮、縣林改辦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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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九
甲方(出租方):___?。
乙方(承租方):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租賃期限: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于___年___月___日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為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為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根據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盡相同。
(1)日租=租金基數*10%。
(2)周租。
第一周租金=租金基數*50%。
第二周租金=租金基數*30%。
第一月租金=租金基數。
第二月租金=租金基數*90%。
第三月租金=租金基數*80%。
第四月、五月、六月租金=租金基數*70%。
半年(六個月)以上租金=租金基數*50%………以此類推。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系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并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為兩月,但乙方使用五周后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周租金。)。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例如:乙方與甲方前期訂立合同中的租期為二天,二天結束乙方要求進行周租,則甲乙雙方重新訂立合同,雙方確認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并將前兩天計入在內,則乙方除支付周租費用外還應支付該租金基數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為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后,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于法。
第八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______????????????乙方經辦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帳號:______。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
山地,是指海拔在500米以上的高地,起伏很大,坡度陡峻,溝谷幽深,一般多呈脈狀分布。那么簽訂這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租用山地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山地地名及四周。
二、承租山地面積。
承租山地的面積為__________山地,面積以實際量度面積為準。
三、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按甲乙雙方口頭協議為準,如租賃時間到期(除政府征用外)應續簽辦理。
四、承租金及支付辦法。
租金按__________元。
五、其它1年在甲乙雙方簽訂承租合同,以原承租合同時間為主,每年應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年付一次,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1、承租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條件歸還租賃土地。
2、承租期內,如甲方需用租賃山地用作建設住房的需求,乙方必須歸還租賃土地。
3、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山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全部作廢。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2、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及長期使用。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開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賃事宜,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自愿同意一致達成:決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種植速生豐產用材林。在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條約:
一、承包范圍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于村(小地名叫),總面積畝,林地的具體位置和四至界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以雙方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圖幅編號:實地勾繪的紅線范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日起至年月日止。計年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開墾通往租賃山林道路(4米寬,從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和讓予甲方速豐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必須在簽定合同。
道路標準為:4米寬,從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項目需要,在租賃范圍內,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4、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范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4、甲方有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樹、修整道路、安裝水電設施所需的條件和便利。
5、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后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征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1、甲方將____全部承包給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轉讓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轉讓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轉讓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轉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山地轉讓金。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____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山地。____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轉讓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6、轉讓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
7、乙方有權依法在轉讓區域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產權;
8、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八、違約責任
2、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10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給乙方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二
鄉組____小地名____四址界限詳見1:1萬地形圖,面積約____方(按林權證過戶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____本山地轉讓期限為30年自日至年
2:____本山地用于林業開發(種植油菜)以及配套附著物的建設;
三、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轉讓價格每方共計____元,自簽訂本合同,乙方付給甲方定金____元,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____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5:____林權證過戶的相關手續及其費用開支乙方不負責;
6:____甲方必須在規定期內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2個月內);
7:____租期滿后如村民續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三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號____________車輛____輛,顏色為____色,車輛發動機號為_______,廠牌號為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
2、該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行駛證號為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_______個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______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_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_____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____%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為方便服務企業的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用土地從事建造民爆物品儲存庫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為
自20__年06月01日起至20__年05月31日止,共計10年。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標準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1、依法提供該土地合法使用的證明材料。
2、處理、協調有關土地所有權人與周邊村民的工作、關系。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1、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開展合法的經營活動。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并按規定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4、應按期支付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經主管部門書面通知或本倉庫沒有實際存在價值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自行商定。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于2009年6月20日簽訂的合作協議條款實質內容繼續有效。相關的責任、義務內容按該協議執行。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五
甲方:??谑忻捞m區靈山鎮東和村委會西村經濟社(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發展經濟效益,甲方將權屬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種植業,為了明確雙方權、責、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于西村經濟社馮坡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其國上至范圍為:東至潭覽溪;南至潭覽溪;西至東村經濟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積150畝(具體四至及面積以雙方埋設的界樁及測量為準)。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雙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30年,即從20xx年三月三日至20xx年三月三日止。
三、該承包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用方只發包土地,開發費、樹苗費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金繳交方法:樹苗成才砍伐后,按噸收入總數上交20%給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在該地經營生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擾阻攔乙方,否則甲方要負責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
六、在陳包期間內,如有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概由甲方負責出面處理,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七、在承包期間,該地如被征用,征地單位必須與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征地款賠償給甲方,青苗等其他費用賠償給乙方。
八、在承包期間,根據需要,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招商聯營等權利,土地轉讓須經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同意可作補充協議。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經濟社法人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六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租用房屋的用途: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狀況:
3、租用房屋的面積:
4、(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年每畝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簽訂議協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若場地內有拆遷,拆遷費按政策計算,拆遷費由乙方支付。
1、租用土地如屬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臨時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臨時建筑物必須報鎮國土和規劃部門批準,并辦理《臨時用地許可證》,并經國土和規劃部門放線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內,若遇項目征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搬遷,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按當時國家有關租用土地政策給予適當補償。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預付租金后
2、甲方保證出租土地無第三人提出權利要求;
3、甲方負責出租土地的農業稅及附加和水費的解繳;
4、甲方負責協調生產、生活用電、用水,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環境優良,負責協調周圍農民及當地有關單位聯系,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在乙方合法生產、經營及履行協議的情況下,有得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
(二)甲方的權利:
2、甲方有責任在協議約定時間內向乙方傳達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
(一)乙方的義務:
1、按協議約定及時支付租金;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環保工作,并遵紀守法;
4、在租地期限內,若遇到國家規劃建設需要,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圍內地面附著物,按本地區當時有關租用土地的政策規定進行補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二)乙方的權利:
2、在本協議期內,乙方的一切債務、法律責任、經營風險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拒付協議以外的所有費用。
1、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協議,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國家政策調整外,雙方不得自行解除協議。如乙方確因種種原因無力繼續承租土地,可與甲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2、土地滅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協議有效期滿。
1、甲方不按約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協議,甲方應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違約金,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3、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人民幣。
4、乙方擅自轉租或第三方合租該土地,本協議自然終止,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本協議期內房屋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乙方無權抵押,如乙方轉租或轉讓應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協議有效期內如遇國家建設征用,甲、乙雙方均服從并按統一規定進行補償,乙方投入的財產只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同時本協議自然終止。
2、協議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須提前半年書面上報甲方,并在期滿前2個月重新簽訂協議,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雙方在期滿前一個月內結清帳目,付清款項同時辦理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訂地點:
4、本協議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仲裁機關仲裁。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
證人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態旅游區的順利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傓D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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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八
合同。
適用范圍十分廣泛。廣義的包括農業承包經營合同和工商企業的承包經營合同。農業承包經營合同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與所屬農民(承包人)之間關于承包人經營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集體使用的財產,并交付一定勞動收益的協議。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承包山地經營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2、四周地界為東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伍拾年.從20xx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伍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并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實際征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關于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戶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范林的帶動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組。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并設定實物標示。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1、承包期限: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油茶開發、種植。
2、農作物開發、種植。
3、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
山地租賃為:元/畝,共計:元。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20xx年租金共計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xx年租金共計:元。
五、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占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系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于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于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五、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筑、林地樹木等附著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六、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林業部分出具的山地權屬證明)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經辦人簽字: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約地:
簽約時間:
甲方:乙方: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北至;西至。
二.,同意承包給乙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合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肆拾年.從20xx年月日至2052年月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甲方不得以任務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承包租金外,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首期承包租金的支付于合同雙方簽字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日前未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于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的給他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但乙方事先應聲明通知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木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十一、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資源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征用實際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接十五元計算].
十二、通往承包山地的所有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十三、原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按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四、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六、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七、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二十、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租山地合同書(專業19篇)篇十九
甲方:乙方: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北至;西至。
二.,同意承包給乙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合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肆拾年.從20xx年月日至2052年月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甲方不得以任務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承包租金外,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首期承包租金的支付于合同雙方簽字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日前未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于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的給他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但乙方事先應聲明通知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木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十一、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資源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征用實際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接十五元計算].
十二、通往承包山地的所有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十三、原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按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四、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六、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七、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二十、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