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還需要有效的溝通和協調,以保持內部團隊的和諧和效率。下面是一些經營管理的經典理論和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一
委托經營管理怎樣寫好一份合同,以下文書幫提供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閱讀參考。
第1條定義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保險
第8條財務項目
第9條合同期限
第10條一般期限
第11條雜項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賣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管理賣場情況
1、甲方委托給乙方的賣場座落于xx市xx路xx號
2、 甲方作為該賣場的房地產權利與乙方建立委托經營關系。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賣場 (已/未)設定抵押。
二、委托經營用途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賣場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委托乙方全權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賣場招商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賣場委托期自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委托期滿,甲方需繼續委托乙方管理該賣場的,則應于委托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
四、回報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賣場凈/毛利潤的 %作為其經營管理費用。
2、支付時間:
五、具體委托經營的事項及權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xxx賣場交由乙方全權運營,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用具等。
(另附清單)
3、甲方有權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場所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由乙方違法違規或其他行為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由市政施工,供電線路故障,自然災害等特殊無法預見的情況例外)。
(2)乙方權利義務
1、xxxx賣場由乙方統一規劃經營。
各類推廣費用由乙方支付。
2、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規章以及在營業執照登記范圍內由乙方自行確定、調整賣場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廠家、商家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對賣場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及調整裝修格局。
4、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5、負責經營過程中賣場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賣場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
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6、認真做好營業場所安全、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7、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8、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9、乙方以其名義與人員建立勞動關系承擔所聘用人員的薪酬、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10、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稅款稅務均由乙方承擔辦理。
(ps:營業執照不變更的話稅務局依然找最初登記的人的,不管你發包給誰)
六、轉租、轉讓和交換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
七、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非因甲、乙雙方原因致使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2、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時支付回報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應付回報金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
2、乙方逾期滿30天以上不付回報金,視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按前付款內容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違約金外并按下款處理。
3、甲、乙雙方如在委托期間內,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轉讓賣場,受讓方提前終止本委托過程,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未履行的委托時間的回報金額的`三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由于賣場設定抵押或其他原因,若被處分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回報率的三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委托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經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委托經營期間賣場經營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
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蓋章):xx公司
住所地:xx縣xx路xx號
聯系電話:xxxx
經辦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年。
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開始計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
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
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
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三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四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
乙: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m2,建筑面積為m2,可辦班個,可容生名。于年月日開學,現有個班名學生、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六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2.1名稱:
2.2地理位置:
2.3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委托權限。
4.1委托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后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2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后等支持。
6.3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若乙方在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于400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于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1的違約金。
93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七
本合同雙方為:
2、(以下簡稱“管理者”),身份證號碼:住址:。
3、(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鑒于:委托者集團內部以產品研發和銷售為主的戰略方針,對集團內部制非戰略項目進行處理,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空調系統,所有生產設備,等等。
1.2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3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5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公司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等。
1.6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生產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執行董事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設備等購入和更換之開支。
(e)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費。
(f)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g)為生產經營所產生等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
(h)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目標公司應承擔的份額。
(i)一般情況下由目標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標公司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7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生產經營支出之差額。
1.8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者經營目標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提供的服務。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務:
……組織生產經營。
……為目標公司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采購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目標公司之市場營銷策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公司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第3條管理者的責任。
3.1管理者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者除因生產經營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從事其它活動。
3.2商號、商標。
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廣州市番禺惠浦電子有限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目標公司許可管理者在公共宣傳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情況下使用目標公司商號及商標。合同期滿或解約后,目標公司對其所有的商號、商標將持有并繼續使用。
第4條管理。
4.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執行董事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目標公司的依法經營;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招聘和解聘;重大資產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資);舉債行為等,要事先征得執行董事的書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管理者將會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者作為目標公司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培訓、指派、調動或解雇員工的決定權。(c)制定薪酬和雇員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在同等條件下應首先保證目標公司的商品供應。
(d)有關生產經營中,管理者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后,可以目標公司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e)管理者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經營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執行董事批準。
(f)商討及簽署有關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g)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4.2會計。
管理者應為目標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將有權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目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目標公司。
4.3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者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目標公司一份由目標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主管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經營業績和一份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將呈交目標公司執行董事目標公司在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4.4常年計劃。
(a)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者將要提呈目標公司執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損益預算表及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b)管理者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未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時,更改公司生產經營方式,但目標公司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者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第5條財政項目。
管理者須在目標公司需要時,即時提供目標公司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目標公司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全部轉移給目標公司。
第6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內達到預期效果,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書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繼續經營。
第7條一般規定。
7.1委托者權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內從目標公司獲得凈利潤2400萬港幣。
7.1.2委托者在同等價格之下有從目標公司進行采購的優先權。
7.2目標公司財產所有權。
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全權擁有此目標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目標公司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者。
(a)保持其對目標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者正常合法經營目標公司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合同簽訂之日起協助管理者辦理資產的清理及移交。
第8條合同終止。
8.1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8.2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目標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9條。
9.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八
甲方(委托方,即開發商):
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即物業公司):
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甲方是住宅小區的開發商,為了便于住宅小區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區內規劃建設了處停車場。為了便于停車場的正常管理和車輛的有序出入,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住宅小區停車場委托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位置、面積及經營方式。
1.1停車場名稱、位置、面積。
1.1.1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1.2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1.3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2停車場經營方式。
1.2.1乙方應以車位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
或1.2.2乙方以方式進行經營。
或1.2.3停車場可由乙方自行經營;。
或1.2.4由乙方以委托經營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員或單位經營;。
或1.2.5停車場各項約定經營方式的調整或確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第三條項目收益。
雙方決定項目收益用于彌補乙方對本住宅小區進行物業管理中的部分資金不足。或。
第四條經營責任。
車輛丟失車輛損壞第五條經營場地、設備設施的所有權及維修。
經營場地及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為甲方享有。
場地、設備設施的小修由方負責,費用由承擔。
場地、設備設施的大修由方負責,費用由承擔。乙方應合理使用場地、設備設施,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經營需要而改變場地設備設施的使用用途的,應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乙方對停車場場地進行改造的,應保證其改造行為不影響住宅小區內的住戶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應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進行改造的費用由負擔。
第六條水、電、煤氣及采暖等費用的負擔。
在乙方委托經營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和采暖費等費用由方負責交納。
交納方式及時間為:水費。
電費。
煤氣費。
采暖費。
其他費用。
第七條停車場相關證照的辦理。
停車場相關證照由方負責辦理;費用由方負責承擔。
停車場相關證照年檢由方負責辦理;費用由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其他。
8.1乙方應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其治安與消防工作應符合國家與地方的標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立即進行整改。
8.2因甲方住宅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于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8.3稅金的繳納方式為:
8.4乙方應建立健全停車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8.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對在乙方接受委托經營管理停車場之前,因停車場的經營、使用等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盡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2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因停車場遺留問題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因停車場設施設備配置不當或設施設備嚴重老化、損壞,乙方要求甲方維修而甲方拒不維修,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九
乙方: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優勢互補,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乙方經營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線,每日_________班,始發站暫定_________發車時間_________暫定為上午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確切發車時間由兩地始發站安排,甲方保留變更發車時間和變更站點的權力。
2、本協議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合作愉快,無經濟糾紛,乙方可優先向甲方協商續營協議。如協議不成,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牌照及有關證件,車輛殘值歸乙方處置,甲方予以提供有關手續。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車的廠牌型號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自編號為_________,額定座位數為_________座,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購車資金合計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一次性付清。
1、甲方負責辦理業務的相關手續(進站證、通行證、線路牌)、站點安排,安全行車事故的協調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及票務結算、財務結算。
2、甲方負責乙方應向國家和有關管理部門交納各種費用的代收代繳工作。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春運檢驗和有關換證、年審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1、在委托經營中,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伍萬元,用于意外事故及嚴重違章處罰之用,不足部分應在次月補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滿后,歸還乙方。
2、乙方在委托經營管理期內,應于每月上旬按實繳金額向甲方交納營業稅、養路費、陸管費、車船稅等國家代征代收費用如因國家政策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乙方在運營前交甲方管理費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購車及有關手續辦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時運行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政策,如實申報營收情況。營運中發生的一切業務費包括納稅、養路費、保險費等由乙方承擔。_________方面費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輛車暫扣繳營業稅__________元,代辦服務費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時補交。如有違反,一切責任,包括停止營運和取消營運資格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營運中,應嚴格遵守客運規定和交通法規。由于乙方違法、違規等原因而出現被管理部門取消經營或注銷線路等后果,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_________萬元整。發生行車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迅速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案并和甲方聯系,及時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事故費用險保險公司理賠外,差額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擔,停班期間的管理費、代征代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5、委托經營期間內乙方每月30日前將結帳票款單交給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結算票款,如逾期結算票款,結帳單將作廢。
6、在營運期內,車輛必須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車輛的例行保養,維護甲方的'聲譽。要服從甲方對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春運等檢查安排。如脫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營運中,嚴禁攜帶危險品、禁運品;車未停妥,嚴禁上下客;對旅客要熱情服務,合理收費。如發生騙客、甩客、途中賣客行為或帶有黑惡勢力欺行霸市造成惡劣影響的,經查證屬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經營期間內,根據行業規范標準和要求,乙方必須做到“著裝統一,標志明顯,語言規范,熱情服務,安全營運”。如乙方因服務質量或其他問題造成新聞媒介公開批評及管理部門通報、處罰、記分,乙方將全部承擔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經營期內,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擔虧損的責任。如經營不當或客運市場原因,確實無法經營,車輛可尋找過戶單位,由甲方協助辦理有關過戶手續,并支付甲方違約___________萬元,將所有線路經營證件交還甲方。合同期滿,乙方將車輛通過中介部門(舊車交易市場)轉向第三方,原車牌更新權利歸甲方所有。如私自轉讓,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轉讓前后的一切經濟問題和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涉。
10、甲方在營運中,發生營運車輛由于脫班、缺班造成乘客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經營期內營運車輛保險由甲方代辦。為切實保護好乘客安全,意外傷害得到有效賠償,第三者責任險甲方強制投保_________萬元。車上責任險及其他險種按規定投保。乙方車輛如需更換發動機及車架,應按規定事先到甲方車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并作罰款處理。
12、乙方聘用駕駛員委托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應提供真實合法材料,甲方協助辦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偽造證件的人員,如發現類似情況,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聘用駕駛員的一切福利待遇、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況,造成駕駛員傷亡致殘且因此而引發的一切經濟、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4、經營期內,甲方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教育、管理的責任。乙方必須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安全行車責任協議書》。乙方作為安全生產簽約責任人,必須服從并協助甲方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時按規定組織聘用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行車、規范服務、業務學習等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委托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該班線無法營運或國家政策及有關部門對所經營的客運班線作統一規劃調整時(以有關部門文件為準),合同期限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以本協議為依據。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文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
為了加強對熙南里街區地下停車場的管理,適應街區發展和商戶需求,服務街區商業運營和發展,現就授權管理的"金陵歷史文化風尚街區"停車場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議定事項協議如下:。
一、委托范圍:金陵歷史文化風尚街區停車場,含:。
1、停車場出入口道閘及附屬設備以及收費標準等。
2、地下停車場(含148泊位)(附平面圖)。
3、停車場內的通風、電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設施。
1、確保停車場的24小時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間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正常運營。
2、確保停車服務熱情周到,客戶滿意,不得出現客戶投訴現象,如出現停車糾紛等現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閘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4、確保停車場內地面整潔無灰塵,無附著物。
5、確保從主干道進出停車場內車輛安全,并獨自承擔責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_年12月1日--_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約定。
1、乙方自行辦理停車場經營的相關手續,做到依法經營并獨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乙方應交付和承擔停車場日常運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及其它運營費用。(水、電費用分割見附件。)。
3、乙方應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4、委托期內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車場的租賃費用。
5、乙方對甲方及產權方核定的30個車位,應予以保障。對街區大型活動及領導來訪車輛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確保街區大型活動及突發事件的車輛停泊。該條款下所有停車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6、乙方對社會車輛嚴格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乙方對商戶戶主及前往商戶消費的車輛應予一定優惠,并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平面圖。
附件2:水電表清單。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標的。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所屬大酒店經營管理科學規范,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進乙方的經營管理體制,乙方為甲方派出經營管理人才及技術骨干,參與甲方的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合同期限定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輸出人員包括:
總經理1人大堂經理1人客房部經理1人工程部經理1人營銷部經理1人。
合計:5人(以上人員分兩個月逐步調整到位)。以上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工資總額為1.5萬元/月,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日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輸出人員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費用,每月按甲方營業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費,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五、合同期內合作酒店可在廣告宣傳活動中使用乙方名稱。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規店紀;。
3、甲方有為乙方人員提供優良工作環境的義務,充分調動乙方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5、甲方負責財務、采購、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的經營、管理工作;。
2、乙方保證其輸出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的水平達到當地較高的水準;。
3、乙方人員有參與管理經營的權利,有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建議的權利;。
4、乙方有根據經營情況調換人員的權利(需經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培訓人員使其獨立經營的義務;。
八、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共識后可解約,如合同期內終止合同,提出終止方承擔元的善后費用。
九、本合同簽字后,試用期兩個月,如果達不到預期簽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異議,由淄博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公章。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三
根據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四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m2,建筑面積為m2,可辦班個,可容生名。于年月日開學,現有個班名學生、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2.1名稱:___________。
2.2地理位置:___________。
2.3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權限。
4.1?委托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后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1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______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__。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后等支持。
6.3?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若乙方在______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于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93?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六
第1章定義。
第2章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2.2酒店規模。
2.3建筑進行程序。
2.4酒店驗收。
第3章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3.4部分開業期間。
3.5酒店開業日。
第4章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4.2技術顧問概要。
4.3報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5.3廣告。
5.4對酒店層面之協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
6.2建筑結構修茸——修改及擴充。
6.3酒店業主的稅務責任。
第7章保險。
第8章財務項目。
8.1銀行帳戶。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8.3獎勵性管理費。
8.4付款于酒店業主。
第9章。
合同。
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10.2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終止。
10.4特別條款。
10.5繼承和轉讓。
10.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0.7雙方關系。
第11章雜項。
11.1整體合同。
11.2通知。
11.3登記及其它手續。
1.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2.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_________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廳。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禮堂。
_________歌舞廳。
_________運動/健康設備。
_________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章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a)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b)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c)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d)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e)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f)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g)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h)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i)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j)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k)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1)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2)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其應再包含:
(a)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b)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c)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d)開幕典禮之成本。
(e)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f)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3)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a)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b)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1)酒店設備。
(a)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b)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c)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規范客房的詳圖。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2)室內設計與裝修。
(a)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b)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燈光圖。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選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3)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a)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b)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c)為以上(a)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d)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1)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2)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1)酒店業主對4.3(1)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2)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章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a)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b)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c)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d)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e)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f)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g)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a)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c)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管理。
(1)日常業務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2)會計: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a)修葺及保養。(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c)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4)會計報告: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集團服務及利益:“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章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
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a)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b)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c)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
工作計劃。
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章保險。
7.1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_________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_________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雇員忠實險。
(i)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j)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章財政項目。
8.1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9.1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章一般規定。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a)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a)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b)取得中國*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
擔保書。
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章雜項。
11.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管理公司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手續。
本合同經____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主(蓋章):_________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七
委托方:電話:
受托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自愿將其出資購買的位于浙江商貿城區層號商鋪的房產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叁周年。乙方承諾于__年__月__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起計。
五、委托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過后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托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托乙方與該托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期內對托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日期:日期:
簽訂地址簽訂地址。
委托管理經營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八
本合同雙方為:
1、(以下簡稱“委托者”),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2、(以下簡稱“管理者”),身份證號碼:住址:。
3、(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鑒于:委托者集團內部以產品研發和銷售為主的戰略方針,對集團內部制非戰略項目進行處理,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空調系統,所有生產設備,等等。
1.2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3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5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公司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等。
1.6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生產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執行董事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設備等購入和更換之開支。
(e)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費。
(f)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g)為生產經營所產生等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
(h)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目標公司應承擔的份額。
(i)一般情況下由目標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標公司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7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生產經營支出之差額。
1.8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者經營目標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提供的服務。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務:
……組織生產經營。
……為目標公司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采購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目標公司之市場營銷策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公司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第3條管理者的責任。
3.1管理者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者除因生產經營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從事其它活動。
3.2商號、商標。
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廣州市番禺惠浦電子有限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目標公司許可管理者在公共宣傳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情況下使用目標公司商號及商標。合同期滿或解約后,目標公司對其所有的商號、商標將持有并繼續使用。
第4條管理。
4.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執行董事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目標公司的依法經營;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招聘和解聘;重大資產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資);舉債行為等,要事先征得執行董事的書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管理者將會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者作為目標公司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培訓、指派、調動或解雇員工的決定權。(c)制定薪酬和雇員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在同等條件下應首先保證目標公司的商品供應。
(d)有關生產經營中,管理者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后,可以目標公司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e)管理者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經營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執行董事批準。
(f)商討及簽署有關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g)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4.2會計。
管理者應為目標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將有權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目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目標公司。
4.3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者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目標公司一份由目標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主管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經營業績和一份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將呈交目標公司執行董事目標公司在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4.4常年計劃。
(a)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者將要提呈目標公司執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損益預算表及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b)管理者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未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時,更改公司生產經營方式,但目標公司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者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第5條財政項目。
管理者須在目標公司需要時,即時提供目標公司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目標公司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全部轉移給目標公司。
第6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內達到預期效果,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書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繼續經營。
第7條一般規定。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內從目標公司獲得凈利潤2400萬港幣。
7.1.2委托者在同等價格之下有從目標公司進行采購的優先權。
7.2目標公司財產所有權。
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全權擁有此目標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目標公司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者。
(a)保持其對目標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者正常合法經營目標公司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合同簽訂之日起協助管理者辦理資產的清理及移交。
第8條合同終止。
8.1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8.2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目標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9條。
9.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