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一
甲方___與乙方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號__合同,現因__使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
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鑒證機關審查證明后生效。
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份,鑒證機關收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
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
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二
×××女士:
您好!
我是位于××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的房東王××,您于20xx年5月與我簽訂《租房協議》,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從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該合同租期屆滿后,您繼續使用該房屋,但您未與我續簽租賃合同,故您我雙方存在不定期租賃合同關系,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隨時通知您解除租賃關系,因我現在需要使用該房屋,現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的不定期房屋租賃關系終止,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7日內(最遲在20xx年7月15日前)搬出××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
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區中山中路813號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兩份,快遞郵寄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三
通知書。
________(用人單位):
鑒于____________(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條第____款第____項的規定,本人現提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此通知書,本人自________年__月__日入職至今,一直擔任____崗位,在這1年多的時間里,我成長了很多,無論是專業技能還是為人處事方面都讓我受益頗深,感謝公司領導和同事長期對我的幫助。
經過深思熟慮,我決定單方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下面是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規定的內容要求公司給本人補償如下:
1、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本人勞動合同中明確說明工資在每個月的10日發放,但實際每次公司都以各種理由進行拖欠。)。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工資____元,實際只按北京市最低標準為本人繳納社保)。
(四)用人單位的。
規章制度。
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公司規章制度中,存在多處違法、違規行為)勞動法中規定,只要滿足上述其中一條,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
2、根據勞動法中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本人工作__個月,要求補償__個月工資,即________元。)。
3、本人________年__月__日入職,勞動法規定,入職當月必須繳納社會保險,現要求公司將本人入職當月保險全額補繳,并將在職期間保險足額補繳,個人差額部分本人承擔,公司可在20____年7月之前為本人減員社保并補繳,如公司未能及時補繳,導致沒能減員而多上的保險,此金額本人不予承擔。
5、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條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6、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面試網)。
綜合上述內容,本人要求公司除工資以外,額外補償本人共計________元,所有工資及補償在本人離職當日進行結算,并開具離職證明。
本人向公司提出以上要求實屬無奈,也請公司領導理解一名普通員工爭取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謝謝!
通知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______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四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您和我公司于年月日就事宜簽署了編號為的《合同》。根據合同的約定,您應。但您,您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為此,根據合同的約定,我公司有權要求您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如果因為您的違約行為給我公司造成其他損失或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我公司還將依據法律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行使我公司的權利及追究您相應的法律責任。特請您接到本通知書。
我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順頌商祺!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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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五
重慶公路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順康物流分公司:
感謝貴公司長期以來的大力協助和配合!
關于貴我公司年月日簽訂的《倉儲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將于定,在合同到期后,將停止此合同續簽。我司將嚴格依據合同約定與貴司結清雙方已經發生的權利義務。
再次感謝貴司在以往合同執行中的鼎力支持!
特此通知。
順祝商祺!
重慶朵朵潤爾營養食品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六
經公開招標,你公司中標我公司開發的溪雅苑二期13#-15#樓工程三標的總承包施工。我公司與你公司分別在20xx年4月19日和20xx年4月20日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補充協議。
因你公司于停工后惡意停工至今,期間監理公司多次書面通知,我公司也書面送達合同履約風險告知書,催促你公司盡快復工,而你公司至今不能復工,至此你公司已停工天,造成工期延誤天,延誤竣工至今日已天,你公司此番違反合同的惡意違約行為,已造成我公司巨額經濟損失,我公司無法再容忍貴公司惡意拖延工期,決定與你公司解除于20xx年4月19日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于20xx年4月20日簽署補充協議。有關你公司惡意違約造成的我公司的巨額經濟損失,我公司將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通知人:xx。
xx年xx月xx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七
編號:
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系: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于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注:以前述1至4項、11項原因解除或終止時,需提前30日通知員工;
本通知一式兩份,單位與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簽收欄: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內容已知悉。
簽收人: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八
xxxxx公司:
因本人xxxx,身份證號xxxx,自x年x月x日至今在貴公司工作,擔任xxx工作,但是公司至今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更未給本人繳納社保(五險),公司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通知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解除雙方勞動關系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按照如下要求對本人作出賠償:
(一)據《勞動合同法》第38、46、47條,支付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僅僅指工資,還包括包括福利待遇、補貼、獎金、津貼、加班費等等。)
(二)補交本人自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時起至今x個月的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本人通過協商的渠道協商解決,對于無法協商解決的本人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九
尊敬的:
您好!
您和我公司于年月日就事宜簽署了編號為的《合同》。根據合同的約定,您應。但您,您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為此,根據合同的約定,我公司有權要求您承擔如下違約責任:。如果因為您的違約行為給我公司造成其他損失或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我公司還將依據法律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行使我公司的權利及追究您相應的法律責任。特請您接到本通知書。
我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順頌商祺!
公司。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十
甲方:
乙方:
電話:
1、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的經濟補償金元、經濟賠償金元、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元,乙方同意接受元,放棄元。
2、甲方對于乙方月工資及當月銷售提成元,應當在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按照公司規定打入乙方賬戶。
3、甲方應當為乙方交納的保險,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予以補交。
4、甲方同意在發放工資時,將乙方的工服款元,同時打入乙方的工資賬戶。
5、對于乙方工作過程中延時加班費元,雙休日加班費元,法定休息日加班費元,以上共計元,甲方同意支付元,乙方同意放棄元。
6、對于甲方應當支付未支付的銷售提成元,遲到、早退罰款元、盤點扣款元、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元,雙方均無異議,不再追究或同意放棄。
7、本協議第1、5、6、項費用,甲方共計應當向乙方支付元,甲方同意支付元,乙方同意放棄元。
在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將該費用支付給乙方。
8、本協議第2、4、項費用,甲方按照公司規定支付時,需全額支付乙方。
9、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勞動合同予以解除,在結清上述費用后,雙方關于勞動關系的所有費用予以結清,均互不追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十一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員工工號: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現乙方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十二
尊敬的 :
您好!
您和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就 事宜簽署了編號為 的`《合同》。根據合同的約定,您應 。但您 ,您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為此,根據合同的約定,我公司有權要求您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如果因為您的違約行為給我公司造成其他損失或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我公司還將依據法律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行使我公司的權利及追究您相應的法律責任。特請您接到本通知書。
我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 順頌商祺!
公司
年 月 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十三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此通知書,本人自________年__月__日入職至今,一直擔任____崗位,在這1年多的時間里,我成長了很多,無論是專業技能還是為人處事方面都讓我受益頗深,感謝公司領導和同事長期對我的幫助。
經過深思熟慮,我決定單方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下面是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規定的內容要求公司給本人補償如下:
1、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本人勞動合同中明確說明工資在每個月的10日發放,但實際每次公司都以各種理由進行拖欠。)。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工資____元,實際只按北京市最低標準為本人繳納社保)。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公司規章制度中,存在多處違法、違規行為)勞動法中規定,只要滿足上述其中一條,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
2、根據勞動法中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本人工作__個月,要求補償__個月工資,即________元。)。
3、本人________年__月__日入職,勞動法規定,入職當月必須繳納社會保險,現要求公司將本人入職當月保險全額補繳,并將在職期間保險足額補繳,個人差額部分本人承擔,公司可在20____年7月之前為本人減員社保并補繳,如公司未能及時補繳,導致沒能減員而多上的保險,此金額本人不予承擔。
5、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條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6、根據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面試網)。
綜合上述內容,本人要求公司除工資以外,額外補償本人共計________元,所有工資及補償在本人離職當日進行結算,并開具離職證明。
本人向公司提出以上要求實屬無奈,也請公司領導理解一名普通員工爭取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謝謝!
通知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大全(14篇)篇十四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協商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以及勞動合同自行解除。本條規定的是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原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也將此解釋為勞動者的辭職權,并規定,除此條規定的程序外,為勞動者行使辭職權不附加任何條件,也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有的學者還把勞動者享有的這種權利稱為“跳槽自由權”。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權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處于弱者地位。就我國目前的就業市場來說,勞動者一方相對于企業是弱勢的一方,在工資、待遇、福利等各方面受到用人單位的左右。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以用人單位一方的格式合同為準,對于勞動者的限制多于權利。因此,勞動法從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角度出發,規定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有力保護了勞動者的行使權利的現實性。其次,促進勞動力合理流通。以前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勞動者在一個單位一干就是一輩子,更換單位、更換職業,是極為少見的情況。原因是企業對人的約束過多,對于勞動者的流動規定了種種繁瑣的手續,有些用人單位甚至設置人為的障礙,對人員調動橫加干涉,導致地方勞動市場僵化,影響經濟的發展。因此,規定了勞動者的單方合同解除權,活躍了人才市場,促進了人才流通,也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而在現實中,很大比例的勞動者在行使單方解除權時,說走就走,不按法律規定,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處于極不穩定的狀態。由于有些勞動者的履行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已經養成做事十分隨意的習慣,不少勞動者的就業觀就是先找一個工作,有了穩定的落腳點就立即辭職,以尋求更好的工作,獲得更豐厚的薪水或更大的發揮自己的才能。有些勞動者受過用人單位的出資培訓,或分得用人單位的住房。可現實生活中,往往基于“跳槽”的目的,要解除勞動合同,但又不情愿退還培訓費和住房,因此,他們常常不辭而別,來達到解除合同的目的。更有甚者,直接帶著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投奔新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在合同期限內,可以隨意解除合同,這將使用人單位始終面臨著勞動者走人的缺員威脅。極大地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三、完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構想。
(一)、規范和限制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等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雙方主客觀情況的變化或某種法定事由的出現,經雙方協商或由當事人一方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
勞動力是特殊商品,它與人的思想和身體密不可分,如:勞動者不想在用人單位工作,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強制手段讓其留下來,反之,如果通過一些手段把勞動者留下來,也不能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對大多數勞動者來說,如果離開了原來的用人單位,可以更好的發揮作用,這無論是對勞動者本人,還是對整個社會的發展,都是十分有利的。如果制定較為合理的制度就可以很好地規范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解決好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合同帶來的損害。
(二)、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并舉,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
《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筆者認為,企業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同時,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并約定一方違約應給付另一方違約金及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用以補償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的損害。這樣對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起到一個約束作用。因為勞動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這樣約定也符合《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這樣既可以使勞動者享有真正意義上的選擇職業的權利,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又可以使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對雙方當事人來說既公平又合理。
(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以保證勞動合同的相對穩定性。
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相對長的勞動期間,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定的勞動期間。這個期間可以根據工作性質來確定。針對技術性比較強的工作,可以約定比較長的工作期間。這樣,對用人單位人才的流動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