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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一
本協議書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二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第3部分)正文:);證書與支付60.1月報表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四份接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報表,每份均由監理工程師按第15.1款規定的承包人代表簽字,報表包括承包人認為到月底自己有權得到的以下有關各項的款額:(a)已實施的永久工程的價值;(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項目,包括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計日及類似項目;(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裝設備發票價值的百分比,如投標書中附錄中所注明的;(d)按第70款的調整;(e)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額。如適應,月報表應包括如下項目并按其順序考慮:(l)截止到本月末已實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幣計價的估計合同值,該值應據56款規定為工程量清單中書明的場本單價乘以由監理工程師測定的工程量。(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3)以當地貨幣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減掉(2)。(4)據表1所表明的外幣百分比計算出(3項中當地貨幣和外幣的數額根據52款規定,它是受變更影響的。(5)據52款規定,以反映以當地貨幣和外幣表示的費用的變化數額。(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獲批準的'計日工數額,減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證書所批準的數額,并據工程量清單計日工表確定的內容書明當地貨幣和外匯的數額。(7)據70款規定,如有的話,由于后繼法規所導致的費用數額,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8)按60.3款規定,對于本月已到達工地的材料和即將用于工程,還沒有安裝的工程設備,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額。(9)據60.4款規定,將本款(4)(5)(6)(7)所述的數額之和乘以60.4款所書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數額。(10)據本款動員預付款之規定所致的增加或扣減的數額。(11)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一種或多種貨幣表示的任何其它數額。60.2月支付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后28天內證實或修改該報表,向業主證明他認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有關付款金額,但應:(a)第一、保留按投標書附錄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中國大學網()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三
根據九江市建設局九建建字[20__]33號文件要求,乙方開發建設的工程,需要建立工程支付擔保制度,即由乙方的開戶行甲方出具擔保承諾,經商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有足夠的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存入開戶于甲方的賬戶號內。
二、甲方保證乙方的開立于甲方的以上工程款項專款專用。
三、以上款項累計用完合同終止,在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后(即*年**月**日后)自動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四
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
協議書。
條件。
定義及解釋。
l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
合同。
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五
證書與支付。
60.1月報表。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四份接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報表,每份均由監。
下有關各項的款額:
(a)已實施的永久工程的價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項目,包括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計日及類似項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裝設備發票價值的百分比,如。
投標書中附錄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調整;
(e)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額。
如適應,月報表應包括如下項目并按其順序考慮:
(l)截止到本月末已實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幣計價的估計合同值,該值應據56款規定。
為工程量清單中書明的場本單價乘以由監理工程師測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當地貨幣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減掉(2)。
是受變更影響的。
(5)據52款規定,以反映以當地貨幣和外幣表示的費用的變化數額。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獲批準的計日工數額,減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證書所批準。
的數額,并據工程量清單計日工表確定的內容書明當地貨幣和外匯的數額。
(7)據70款規定,如有的話,由于后繼法規所導致的費用數額,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
表示。
備,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額。
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數額。
(10)據本款動員預付款之規定所致的增加或扣減的數額。
(11)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一種或多種貨幣表示的任何其它數額。
60.2月支付。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后28天內證實或修改該報表,向業主證明他認為到期應支付。
給承包人的有關付款金額,但應:
定的限額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規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應付給業生的任何金額。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與扣除金額之后的凈額少于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中期付款證書的最。
小限額時,監理工程師不必按本款開具任何付款證書。盡管有本條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條款,
在承包人提交履約保證并經業主批準之前,監理工程師將不對任何支付開具證書。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預付款。
承包人只能與合格材料供應商訂立材料協議,已簽協議付應送交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有權得到這些款額,只要監理工程師確立對于用于但未進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設。
備是適應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規范要求;
(2)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儲存并有防止損失或損害或變質的措施,使監理工程。
師滿意;
(3)承包人有關要求、訂單、收據的記錄,材料和設備的使用應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方。
式進行且此記錄應完好讓監理工程師檢查;
(4)承包人應隨月報表提交現場材料和設備的估價價值,連同監理工程師所要求的有關。
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所有權的證據和(3)有關付款;
(5)這些材料的所有權應歸屬業主;
(6)給承包人的款額不應超過下述的75%:
(a)進口材料的cif價,或。
(b)當地制造材料的出廠或貨柜價,或。
(c)當地生產材料的堆場價,如砂、集料和碎石等,
(7)這一款額在材料與工程設備到達現場的當月計付,在材料與工程設備進入工程的當。
(8)這種支付不應視為對此材料的批準。
60.4保留金。
據第6o.1款規定,數額為月度中期付款證書中書明的10%的保留金應由監理工程師在。
首項或以下各項證書中予以扣減(以下稱為保留金)直到扣減數額累計達到投標書附錄中列。
出的占合同價的百分比例的數額為止。
6d.5保留金的支付。
在簽發全部工程的移交證書之時,監理工程師將把一半保留金付給承包人;或在簽發永。
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時,監理工程師將把由他確定的同該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
相應的金額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滿后,另一半保留金將由監理工程師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并規定。
如果根據第48教的規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經適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區段或部分時,“保修期滿”
一詞在本款中應視為是指最后的那一個保修期的期滿。
進一步規定,如果在此時,據49款和50款規定仍有應由承包人實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
監理工程師將有權拒絕開具證明,直至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
金的余額部分。
60.6動員預付款。
業主將向承包人提供一筆無息預付款,用于工程的動員費用(下稱“動員預付款”),
其數額為在投標書附錄中列明的合同價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開。
列的外幣和當地貨幣的比例進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錯或謀劃濫用動員預付款,業主有權立即收回。
60.7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擔以下工作后14天內監理工程師將向業主發出證書(一份復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稱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
(a)已簽署了合同協議書;以及。
(b)據10.1款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以及。
(c)提供業主同意的格式和銀行出具的等同于動員預付款數額和幣種的無條件銀行保函。
而持續遞減,正如據本條規定而發出的中期支付證書所述。業主將在收到動員預付款支付證。
書后28天內支付動員預付款。
60.8動員預付款的扣回。
動員預付款將從業主給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從工程正式開工后第四個月開始,在中期。
付款證書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還形式,直到合同中規定的竣工期前3個月回收完畢。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證書的數額小于根據本款規定的扣還量,其差額部分應視為債務并轉。
入下一中。
期付款證書中。
60.9對支付證書的改正。
監理工程師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更正或修改以前發出的證書,如果進行的任何工。
程使他不滿意,他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刪去或減少該工程的價值。
6o.10竣工報表。
在發出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后84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的提交一份最終報表及輔助。
文件,并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格式詳細說明:
(a)到本移交證書載明的日期為止,按合同規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終價值;
(b)任何承包人認為應支付給他的款額;
(c)任何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給他的估計值。
估計值應在最終報表中分別表明,監理工程師將銀60.2款規定開具證明。
60.11最終報表。
證書草案(下稱草案)及其它輔助文件供監理工程師參考。草案應詳細說明:
(a)據合同規定進行的全部工程的價值,和。
(b)承包人認為按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追加款項。
如果監理工程師不同意或者不能確認最終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監理工程師可。
能需要的進一步資料,并對草案進行雙方同意的改動。承包人再縮寫并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作。
為一致同意的最終報告(在本條件中稱為“最終報表”)。
60.12結清。
在提交最終報表時,承包人應給業主一份書面結清單,進一步證實最終報表中的總額相。
當于由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全部和最后確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所有金額,并將一份副。
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終證書。
在收到最終報表和書面結清單后21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向業主發出最終支付證書復印件。
送承包人監理,表明;
(a)監理工程師認為按合同最終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b)在對業主以前支付過的所有款額和根據合同(除第47款外)業主有權得到的全部金。
額加以確認后,業主還應支付給承包人,或者承包人還應支付給業主的余額(如有的話)。
60.14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應為投標書附錄中所規定。為支付方便,計價貨幣與其它幣別的折算應按第72。
款規定進行。
60.15對承包人的支付。
業生向承包人的支付應以承包人在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幣別和比例。
調整。
60.16支付時間i。
在監理工程師按本條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條款頒發的任何中期證書中規定的應支付給承。
則業主應按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利率,從應付之日起計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額的利息。
本款之規定不損害承包人根據第69款享有的權力。
60.17支付地點i。
業主向承包人的交付應按合同中規定的貨幣,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6o.18對業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業主的支付,包括以扣減方式或抵消方式,均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a)在以前由業主花費的任何數額償還的情況下,支付應以相同幣別相同比例的形式d。
進行a【。
(b)對于根據第47款的違約賠償費(如有),支付應以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1。
中列明的幣別和外幣比例進行。
(c)在其它情況下,支付應以雙方同意的幣別和數額進行,或如達不成一致意見,應以。
監理工程師認為合理和公平的確定為準。
(d)對于動員預付款扣回還應按60.3款規定進行。
60.19業主責任的終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終報表中(除非這些情況發生在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發出之后〕以及。
程或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項或事物的任何責他。
61.1僅憑保修證書批準。
只有據62款規定的保修證書才能被視為構成工程的批準。
62.1保修證書。
在監理工程師簽發保修證書并呈交給業主,將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盡其義。
務施工并竣工,且對缺陷的修補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前,不應認為合同已經結束。保修證。
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的先決條件。
62.2未盡義務。
盡管保修證書已經頒發,承包人和業主仍應對在保修證書頒發前按合同規定的履行保修。
證書頒發時尚未完成的義務承擔責任。為了確定任何該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合同仍視為對合。
同雙方有效。
補救措施。
l
63.1承包人的違約。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閉、清理或解散(但為合并或改。
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產或與債權人協議,或與債權人為受益人的轉讓,或同意在其。
債權人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果財產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
接受其財產的任何實質部分,或如果根據有關對債務的重新組織、安排或調整的任何法律或。
法規,對承包人的訴訟開始,或有關解散和清理的決定通過時,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
承包人的財產的主要部分的證券所有權,或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
或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證書證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合同,或。
(b)無正當的理由;
(1)未按41.1款規定開工,或。
(2)在接到46.1款規定的通知后28天內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來繼續進行施工,或。
(c)在接到37.4款規定的通知或39.1款規定的指令后28天內,未遵照執行,或。
(d)盡管在此。
之前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警告,仍一貫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或
(e)與4.1款相違背,
則業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莊或不影響合同。
給予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權力的前提下,進駐工地和終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
完成工程施工、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認為合適的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臨時。
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業主可隨時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用機具和。
材料;并將所得視為據合同承包人轉給業主的款項。
63.2終止日的估價。
在業主進駐并終止承包人后,在實際上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應單方面地或。
通過與各方協商或在協商后,或在他進行了他認為適宜進行或實施的調查或查詢后,確定、
決定并證明:
(a)在進駐工地并終止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已由其實際完成的工程,已經合理地。
得到或理應得到的任何款額(如有時)。
(b)已經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63.3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業主按本款規定終止雇用承包人,則在保修期滿以前,以及其后監理工程師查清。
施工、完工與維修缺陷費用、完工拖延損失賠償費(如有時)以及業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
它款項并開具證明以前,業主不應負責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包括損失費)。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權得到由監理工程師證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支付給他并扣除上述。
款額之后的款額(如有時)。如果此項款額超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付給他的款額,則。
根據要求,承包人應將比超出部分付給業主。此項款額應視為承包人欠業主的債務因而應。
于償還。
63.4協議利益的轉讓。
除法律禁止外,如監理工程師在按63.1款提及的進駐和終止后14天內指示,承包人應。
將其簽署的為任何貨物或材料或服務的提供和/功為履行合同實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協議的。
利益轉讓給業主。
64.1緊急修復工作。
無論是在工程施工期間還是在保修期內,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發生或發生與。
之有關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任何修補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
全的緊急需要,而承包人無能力或不愿立即進行這項工作時,則業主可在監理工程師認為。
必要時,雇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并支付有關費用。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由業主如此。
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應屬承包人負責按合同自費進行者,則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
商后,確定由此產生或隨之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業主從付給或應。
付給承包人款項中扣除。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發生任何上述緊急。
情況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理可行的條件下,盡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岡隊。
65.1對特異風陣不承擔責任。
承包人對任何由65.2教特殊風險引起的有關下列后果,均不負賠償或其它責任:
(a)除了對按39款規定在特殊風險發生前被宣布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對工程的破壞。
或損害,或。
(b)對業主或第三者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
(c)對人身的傷亡。
65.2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為20.4款(a)段至(5)所定義的風險。
65.3特殊風險對工程的損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風險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運往工地途中的材。
料或工程設備,或承包的設備遭到破壞或損害時,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要求支付任何如上。
所述被破壞或受損害的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設備的款機并且按監理工程師的要。
求或完成這項工程確屬必要時,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項:
(a)對受破壞或受損害的工程進行修復的費用;
(b)替換或修復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的費用。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合同價的增加額(考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替換承包。
人設備的合理價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4炮彈、導彈。
無論何時何地由于地雷、炸彈、子彈、手榴彈或其他炮彈、導彈、彈藥或戰爭用爆炸。
物發生配炸或沖擊造成的破壞、損害或人身傷亡,均應視為上述特殊風險的后果。
65.5由特殊風險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據合同任何其他條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其他款項外,業主應償付承包人由于上。
述特殊風險引起或導致或以任何方式與其有關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費用,但不包。
括本文第39款規定的在特殊風險出現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費用,但以本款下。
文中關于戰爭爆發條款中的各項規定為條件。承包人應在獲悉任何此類費用后立即通知監。
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決定上述承包商的費用數額并加合同。
價中,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6戰爭爆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也不論其對工程施。
工在經濟上或物質上有無影響,則除非按本款規定合同已經終止,否則承包人應繼續盡最。
大努力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終止。在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業主均有權通知承包人。
但不損害雙方任何一方對在此以前的任何違約所應有的權利。
65.7合同結止時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如果根據65.5款規定終止合同,承包人應盡快從工地撤離一切承包人設備,并為其各。
分包人的撤離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條件終止,業主應按合同中規定的單價和費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終止。
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包括帳上尚未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與項目,并另外支付。
下述費用:
(a)有關任何在工程量清單中提及的預備性項目的應付款項,只要這些項目中的工作。
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項目中其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
費用。
(b)為該工程所合理訂購的材料、設備和貨物的費用,如其已經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
對之依法有責征收貨時,而業主一經支付此項費用后,該項材料、設備和貨物即成為業主。
的財產。
(c)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所合理開支的任何費用的總額,但上述費用未包括在本款。
提及的任何其他費用中。
(d)按65.3及65.5款規定應支付的任何追加費用。
(e)按65.7款規定考慮到已經或即將支付已實施工作的費用,承包人設備撤離的合理。
開支以及如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將承包人的設備運回其注冊國內的主要設備基地或其。
他
目的地的費用,但不得多索費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及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終止時。
的合理遣運費。
業主除按本款規定支付任何應付費用外,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任何有關承包人的設備、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預付款的未結算余額以及在合同終止之日,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償還。
業主的任何其他款額。任何據本條支付的款額,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
決定,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解除履約。
66.1解除履約時的付款。
如果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任何情況,以致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可。
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或根據管理該合同的法律,雙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繼續履。
規定的應付款額相同。
67.1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發生了爭端,這些爭端無論是與合同或工程施工有關的或由其。
產生的無論在施工過程中或完成工程后,無論是在放棄合同、終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對。
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指令、決定、證書或估價有爭議的問題,首先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
及抄送另一方。通知應說明是根據本款規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其。
決定通知業主及承包人,其決定也應注明是據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棄或被終止外,承包人應在各種情況下以全力進行工程施工。除監理工。
程師的決定按下文規定通過友好解決或仲裁裁決修改外,承包人及業主應對監理工程師的。
決定付諸實施。
如果業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監理工程師的任何決定不滿意,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通。
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據具體情況,通知對方及抄送監理工程師供其參考,要求根據下。
過規定對爭端開始仲裁的意向。這一通知擔下述規定使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要求。
述有關的爭端開始促裁。按67.4款規定,無此通知,仲裁不能開始。
如果監理工程師已對爭端事項向業主及承包人發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監理工程師就此。
事的通知后70天內,承包人和業主均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則所說的監理工程。
師的通知應是最終對業主及承包人雙方有約束的決定。
67.2友好解決。
在按67.1款規定發出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雙方就爭端不能首先友好解決,仲。
裁方可開始。除非雙方另有協議,無論爭端是否友好解決,仲裁應在通知書發出后的第56。
天以后方可開始。
67.3仲裁。
有關下面的任何爭端:
(a)如果監理工程師所做的任何決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規定成為最終決定并具有約束。
力;以及。
(b)未能在第67.2款規定的期間內達成友好解決,
則應遞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國的工程所在地,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的仲裁規則或在香港進行。
上面所說的仲裁人有全權公開、復查和修改監理工程師有關對爭端所做的任何決定、
意見、指示、判決、證明或估價。
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訴的證據或論據均不應限于與爭端有關的任何事項。監。
理工程師按上述規定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應取消他作為證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
裁人的與爭端有關的任何問題作證的資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進行。但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義務在工程。
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中的仲裁而改變。
67.4未能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在67.1款規定的期限內,業主或承包人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與此。
有關的決定已作為最終決定并有約束力,則如果一方按上述決定執行,另一方在不影響任。
用于任何這類提交。
退知。
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據合同條款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明、通知或指示均應通過郵寄、
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或派人送達承包人的主要營業機構,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它。
該類地址。
68.2致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送至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
或派人送達本合同條件第1.6款中規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變更。
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將其指定地址改變工程施工所在。
國家內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經事先通知合同雙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業主的違約。
69.1業主的違約。
如果業主發生下述情況:
向承包人支付其應得的款項(此款項已扣除據合同業主有權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項);或。
(b)干涉、阻撓或拒絕任何這類證書頒發所終要的批準;或。
(c)宣告破產,或作為一個公司宣告停業清理時,因整頓或合并計劃進行的清理者除。
外;或。
(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由于經濟混亂,使他不可能繼續履行其合同。
義務。
承包人有權通知業主終止其根據合同的受雇義務,并將一副本送監理工程師。合同的。
終止應于此通知發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快從工地撤離所有其帶至工地的設備。
69.3合同結止時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終止的情況下,業主在對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擔的義務與合同第65款規定。
人由于該種終止造成或該種終止有關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發生的金額。
69.4承包人暫停工作的權力。
去合同規定業主有權扣回款項的金額),承包人在通知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后28天內,可以。
暫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據此條,暫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響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
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
(a)按合同第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
(b)應增加的合同價,
并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69.3復工。
如果在根據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暫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業生隨即支付了。
款的權利不再有效。承包人應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70.1費用調回原則。
因勞務、材料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的費用升降而需要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
此種調整應分外幣和當地貨幣兩部分進行。
款規定的最終支付報表分別進行:
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b)當地貨幣部分的價格調整應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和原則。
進行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c)如果合同中的本條款或其他條款并不包括因費用升降而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補償,
則合同中的單價和費用應認為已包括了一筆應付這種費用升降的意外費用。
(d)月支付報表中的`外幣和當地貨幣部分的可調整金額應是下列兩項之差,即:
(1)根據第60.1款的規定,監理工程師認為應支付承包人的金額際扣除保留金),包。
括以基本價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計日工(若計日工已調整則不包括計日工),但扣除已進場的。
材料款;
(2)減去在上一次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根據上述(d)(l)算出的金額。
該可調整金額應排除付給指定分包人的款項以及以實際成本或現行階格為基礎的其他款項。
(e)每月支付證書中的外幣或當地貨幣部分調整的金額應通過把價格調整系數乘以可。
給承包人,但業主可從中扣除承包人屆時應付業主的保留金、違約賠償金、應返還的動員預。
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規定的竣工期限內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
工這段時間以內的價格調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價格或指數,也可采用調價時的現。
行指數或價格,業主可擇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種工期延長符合上述第44款的規定則本。
款規則僅適用于該延期期滿后進行的調整。
70.2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a)如果由來源國法定組織編制發布的下列指數有任何改變,那么因勞務費用、材料。
費用和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漲落而對合同價進行的調整應按本款規定進行計算,并在據。
映出來;
(1)勞力來源國的勞務費用指數;
(2)材料的費用指數;
(3)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費用指數;
(b)對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數”系指遞交投標書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的適用指數;
(2)“現行指數”系指與某一具體報表有關的階段最后一天的適用指數。
但對于其價值已包括在任何這類每月報表(或竣工報表,或最終報表)中的任何工作,
即應為上述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適用的指數。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兩項的差值;
預付款的償還)減去用于下列各項的任何款額:
――指定的分包人實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現場的材料及工程設備;
――計日工、變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實際費用或現行價格的項目,以及獎金(如有的。
話);。
――根據第7o款所做的各類調整。
(b)根據本款(b)(3)之(a)計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報表中的款額。
(c)合同價格的調整應以有效價值乘以一個價格調整系數計算得出。該系數應為本款。
(d)段給出的每一比率與下列分數的乘積之利。該分數為:
現行指數-基本指數。
――――――――――。
基本指數。
采用有關指數進行計算。
(d)為計算價格調整系數,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慮實際工作的構成因素)。
應為:
(1)有關須調整的勞務(以及監理)費用參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數;
(2)有關要調整的材料費用參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數;
(3)有關要調整的其它費用參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數;
(4)不須調整的所有其它有關費用;
各項比率總計1.0o。
(e)如果在進行計算的當時還不知道某一指數值則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數值,并在。
隨后的每月報表中予以日們必要的調整。
70.3當地住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合同價當地貨幣部分的調整應根據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費用的漲落予以調整。
(a)指定材料。
(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規定的現場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當地材料。
“基本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現行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2)根據本款規定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應通過把‘基本價格與現行價格的差。
值乘以在特定現行價格有效期間內發送到現場的指定材料的數量計算得出a上述調整也許。
是對合同價格的增加,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減少。
(3)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確保不發生指定材料過于浪費的現象。任何運出現場的。
指定材料都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予以清楚地登記。
(4)本款各項規定適用于為施工目的在現因使用的承包人設備所用的燃料,上述設備。
包括承包人擁有的用于運送職員、工人、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工程設備或材料進出工。
地的車輛(或是他長期租用,負責供應燃料的車輛)。上述燃料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
記錄中清楚地登記。本款的規定不適用于任何賣給或供給承包人的雇員或其他任何與本合。
同無關的個人用車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應自始至終注意適合的市場。購買材料時每當材料的布用變動可能引起本。
款規定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時,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以與恰當地履行合同。
規定義務相一致。
的態度,以最便宜的價格去購進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時候出現承包人一方不夠勤勉,違約。
或玩忽職守的情況,無論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時,還是其它情況下,在調整合同價格時,對。
因上述不勤勉、違約及玩忽職守所造成的費用的增加將不予考慮,對本來可以降低的費用。
但由于不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而未能降低時,此筆金額應從合同價格中扣除。
(6)合同價格不應因材料費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動而作調整。
(b)不包括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在根據本款確定合同價格調整頓時,不考慮任何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c)通知和記錄。
當發生可以或可能導致本款所說的合同價格調整之任何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向監理。
工程師就此發出通知,承包人還應保存為使合同價格得以按本款規定進行調整所必需的帳。
薄、帳單及其它文件和記錄,并在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提供任何所保存的發票、帳單、
文件和記錄,以及監理工程師可能要求的其它資料。
(d)竣工日以后的調整。
在根據第43款確定全部工程應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據第48款證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
之后,合同價格應按應竣工日或移交證書中規定之日的現行費率和現行價格(如果合適的。
話)進行調整,兩個日期中取較早者。
(e)合同價格調整的確定。
根據本款對任何合同價格進行調整之款,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上述各項規則確定。
70.4權數。
承包人應與其投標書一并提交上列每一價格指數的權數并由監理工程師批準。工程量。
如果由于第51款規定的變化或增加而導致上述價格系數已經出現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適用。
等情況,監理工程師則有權對每一價格系數的權數進行調整。
70.5后繼法規。
如果在工程的投標書遞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工程所在省/市內,
國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規、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定發生。
了變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規、政府公告、法律、規章或規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
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予以決定,合同價格應按此相應增加或減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
報業主。
貨幣及兌換率。
71.1貨幣限制。
在工程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進行施工或預定施工的所在國政府
或政府授權機構,對支付合同價格所用的一種或幾種貨幣和(或)貨幣匯兌進行限制,則。
業主應對承包人因此產生的虧損或損失進行補償,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該類事件中所應。
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受到損害。
71.2貨源國及貨幣的變化。
如果承包人改變了工程所需的任何進口的貨源國,他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
程師則應據此修正價格調整條款。以能反映貨物實際來源國的相關的價格指數。如果合同。
價格中標明的貨幣不同相關指數來源國的貨幣,則監理工程師應決定一種用于價格調整計。
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價格調整額的扭曲。此種修正值應能適用不同輸入貨物的基本成本。
價格和上浮情況,同時也能與基本價格指數日和第70.2款規定的現行價格指數日之間的。
對換率的比率相適應。
72.1兌換率。
若合同規定款額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種或多種外幣向承包人支付,則此項支付不應受上。
述指定的一種或多種外幣與工程施工所在國貨幣之間的兌換率的變化的影響。
72.2貨幣比例。
如業主已要求投標書以一種單一貨幣表示,但以一種以上的貨幣支付,且承包人已聲。
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種貨幣或多種貨幣的比例或款額,則適用于計算該比例或款額的。
一種或多種兌換率應為在合同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當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國中
央銀行決定的通行匯率,并由業主在按標書遞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書附錄中予以。
規定。
72.3支付暫定金額的貨幣。
如合同規定以一種以上的貨幣進行支付時,當該類金額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
58、59款規定時,有關以外幣支付的暫定金額應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則確定。
稅收。
73.1中國政府對業主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業主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業主負擔。
73.2中國政府對承包人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承包人負擔,
除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國的政府已簽署關于對所得和財產收益相互避免雙。
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73.3中國境外的稅費。
凡與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有關的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稅費應由承包人負擔。
73.4征紛稅收的參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將予以考慮反映在報價中的有關稅收的法律、規章應為投標截止。
日前28天已生效實施的法律與規章。
73.5外編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承包人常駐的外籍工作人員、勞工應負責支付。
(a)依據現行稅法和規章向其個人工資收入可征稅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征收的個。
人所得稅,承包人應履行由他扣回這些稅收的職責。
(b)向他們個人征收的雜稅、費、捐等。
73.6稅收的調整。
就本合同而言,雙方同意的合同價格是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實行的有關稅收、關稅。
和費用規章條例為基礎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間,上述稅率有任何增、減之變化或有任何。
新的稅法開始實施,或既有法律廢除,或在解釋和運用中有任何變化,而這些變化使本合。
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員作出新的估價,那就應該對合同價格進行公平的調整。以使。
合同價格的增、減如實反映這些變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繼法規的有關規定。
賄賂。
74.1賄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向任何人提出給予或同意給予或給予任何。
人以任何賄賂,禮品、賞金或傭金,作為引誘或報酬,使該員采取或不采取與該合同或與。
業主訂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關的行動,則業主可以進駐工地和工程并終止雇用該承包人,
如出現這種情況和依據第63款進行處理。
保密。
75.1保密的細節。
承包人應將合同的所有細節作為保密資料對待,此為合同目的之必須。在沒有得到業。
主或監理工程師的事先批準合同的任何部分不應在任何商業或技術文獻上刊登或披露。
聯營體的責任。
76.1共同。
的和分別的責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個由兩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組成的聯營體,則聯營體的每一。
個成員均應共同和分別地承擔完成合同的責任。#應指定其中一個為聯營作牽頭人,此牽。
頭人應有權約束其聯營體。聯營體的組成或其章程沒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準不得更改。
出版、廣告與通知應先征得業主的批準。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立即撤除。
這些通知。
77.2照片的,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應用。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六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七
證書與支付。
60.1月報表。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四份接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報表,每份均由監理工程師按第15.1款規定的承包人代表簽字,報表包括承包人認為到月底自己有權得到的以下有關各項的款額:
(a)已實施的永久工程的價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項目,包括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計日及類似項目;
(d)按第70款的調整;
(e)按。
合同。
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額。
如適應,月報表應包括如下項目并按其順序考慮:
(l)截止到本月末已實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幣計價的估計合同值,該值應據56款規定為工程量清單中書明的場本單價乘以由監理工程師測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當地貨幣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減掉(2)。
(4)據表1所表明的外幣百分比計算出(3項中當地貨幣和外幣的數額根據52款規定,它是受變更影響的。
(5)據52款規定,以反映以當地貨幣和外幣表示的費用的變化數額。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獲批準的計日工數額,減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證書所批準的數額,并據工程量清單計日工表確定的內容書明當地貨幣和外匯的數額。
(7)據70款規定,如有的話,由于后繼法規所導致的費用數額,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
(8)按60.3款規定,對于本月已到達工地的材料和即將用于工程,還沒有安裝的工程設備,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額。
(9)據60.4款規定,將本款(4)(5)(6)(7)所述的數額之和乘以60.4款所書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數額。
(10)據本款動員預付款之規定所致的增加或扣減的數額。
(11)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一種或多種貨幣表示的任何其它數額。
60.2月支付。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后28天內證實或修改該報表,向業主證明他認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有關付款金額,但應:
(b)第二、扣除第47款規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應付給業生的任何金額。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與扣除金額之后的凈額少于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中期付款證書的最小限額時,監理工程師不必按本款開具任何付款證書。盡管有本條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條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約保證并經業主批準之前,監理工程師將不對任何支付開具證書。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預付款。
承包人只能與合格材料供應商訂立材料協議,已簽協議付應送交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有權得到這些款額,只要監理工程師確立對于用于但未進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設備是適應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規范要求;
(5)這些材料的所有權應歸屬業主;
(6)給承包人的款額不應超過下述的75%:
(a)進口材料的cif價,或(b)當地制造材料的出廠或貨柜價,或(c)當地生產材料的堆場價,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這一款額在材料與工程設備到達現場的當月計付,在材料與工程設備進入工程的當月扣回;和(8)這種支付不應視為對此材料的批準。
60.4保留金。
據第6o.1款規定,數額為月度中期付款證書中書明的10%的保留金應由監理工程師在首項或以下各項證書中予以扣減(以下稱為保留金)直到扣減數額累計達到投標書附錄中列出的占合同價的百分比例的數額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簽發全部工程的移交證書之時,監理工程師將把一半保留金付給承包人;或在簽發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時,監理工程師將把由他確定的同該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相應的金額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滿后,另一半保留金將由監理工程師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并規定如果根據第48教的規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經適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區段或部分時,“保修期滿”
一詞在本款中應視為是指最后的那一個保修期的期滿。
進一步規定,如果在此時,據49款和50款規定仍有應由承包人實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監理工程師將有權拒絕開具證明,直至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額部分。
60.6動員預付款。
業主將向承包人提供一筆無息預付款,用于工程的動員費用(下稱“動員預付款”),其數額為在投標書附錄中列明的合同價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開列的外幣和當地貨幣的比例進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錯或謀劃濫用動員預付款,業主有權立即收回。
60.7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擔以下工作后14天內監理工程師將向業主發出證書(一份復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稱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
(a)已簽署了合同。
協議書。
;以及(b)據10.1款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以及(c)提供業主同意的格式和銀行出具的等同于動員預付款數額和幣種的無條件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應保持有效直到動員預付款據60.8款規定全部回收為止。但其數額應隨回收額增加而持續遞減,正如據本條規定而發出的中期支付證書所述。業主將在收到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后28天內支付動員預付款。
60.8動員預付款的扣回。
動員預付款將從業主給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從工程正式開工后第四個月開始,在中期付款證書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還形式,直到合同中規定的竣工期前3個月回收完畢。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證書的數額小于根據本款規定的扣還量,其差額部分應視為債務并轉入下一中期付款證書中。
60.9對支付證書的改正。
監理工程師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更正或修改以前發出的證書,如果進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滿意,他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刪去或減少該工程的價值。
6o.10竣工報表。
在發出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后84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的提交一份最終報表及輔助文件,并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格式詳細說明:
(a)到本移交證書載明的日期為止,按合同規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終價值;
(b)任何承包人認為應支付給他的款額;
(c)任何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給他的估計值。
估計值應在最終報表中分別表明,監理工程師將銀60.2款規定開具證明。
60.11最終報表。
據62.1款規定在發出保修證書56天內,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終證書草案(下稱草案)及其它輔助文件供監理工程師參考。草案應詳細說明:
(a)據合同規定進行的全部工程的價值,和(b)承包人認為按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追加款項。
如果監理工程師不同意或者不能確認最終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監理工程師可能需要的進一步資料,并對草案進行雙方同意的改動。承包人再縮寫并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作為一致同意的最終報告(在本條件中稱為“最終報表”)。
60.12結清。
在提交最終報表時,承包人應給業主一份書面結清單,進一步證實最終報表中的總額相當于由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全部和最后確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所有金額,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監理工程師。但該結清單只是在根據60.13款頒發的最終證書規定的應支付的款項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終證書。
(a)監理工程師認為按合同最終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b)在對業主以前支付過的所有款額和根據合同(除第47款外)業主有權得到的全部金額加以確認后,業主還應支付給承包人,或者承包人還應支付給業主的余額(如有的話)。
60.14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應為投標書附錄中所規定。為支付方便,計價貨幣與其它幣別的折算應按第72款規定進行。
60.15對承包人的支付。
業生向承包人的支付應以承包人在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幣別和比例進行,但規定上述幣別和比例應據任一方的請求根據合同條款第51款和52款的規定隨時變化調整。
60.16支付時間i。
在監理工程師按本條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條款頒發的任何中期證書中規定的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在該中期證書被送交業主后28天之內,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終證書送交業主后56天內,由業主支付給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約束。若業主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則業主應按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利率,從應付之日起計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額的利息。
本款之規定不損害承包人根據第69款享有的權力。
60.17支付地點i。
業主向承包人的交付應按合同中規定的貨幣,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6o.18對業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業主的支付,包括以扣減方式或抵消方式,均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a)在以前由業主花費的任何數額償還的情況下,支付應以相同幣別相同比例的形式d進行a(b)對于根據第47款的違約賠償費(如有),支付應以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1中列明的幣別和外幣比例進行。
(c)在其它情況下,支付應以雙方同意的幣別和數額進行,或如達不成一致意見,應以監理工程師認為合理和公平的確定為準。
(d)對于動員預付款扣回還應按60.3款規定進行。
60.19業主責任的終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終報表中(除非這些情況發生在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發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報表中已經包括了索賠要求,業主將不承擔任何有關執行合同,施工工程或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項或事物的任何責他。
61.1僅憑保修證書批準。
只有據62款規定的保修證書才能被視為構成工程的批準。
62.1保修證書。
在監理工程師簽發保修證書并呈交給業主,將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盡其義務施工并竣工,且對缺陷的修補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前,不應認為合同已經結束。保修證書應由監理工程師在保修期滿后的28天內發給;或如果適用于永久工程各區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則在一個保修期滿或根據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規定任何被指令進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后簽發保修證書,但保修證書的頒發不應是將第60.5款規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的先決條件。
62.2未盡義務。
盡管保修證書已經頒發,承包人和業主仍應對在保修證書頒發前按合同規定的履行保修證書頒發時尚未完成的義務承擔責任。為了確定任何該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合同仍視為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措施l?63.1承包人的違約。
或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證書證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合同,或(b)無正當的理由;
(1)未按41.1款規定開工,或(2)在接到46.1款規定的通知后28天內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來繼續進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規定的通知或39.1款規定的指令后28天內,未遵照執行,或(d)盡管在此之前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警告,仍一貫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e)與4.1款相違背,則業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莊或不影響合同給予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權力的前提下,進駐工地和終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認為合適的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業主可隨時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用機具和材料;并將所得視為據合同承包人轉給業主的款項。
63.2終止日的估價。
在業主進駐并終止承包人后,在實際上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應單方面地或通過與各方協商或在協商后,或在他進行了他認為適宜進行或實施的調查或查詢后,確定、決定并證明:
(a)在進駐工地并終止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已由其實際完成的工程,已經合理地得到或理應得到的任何款額(如有時)。
(b)已經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63.3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業主按本款規定終止雇用承包人,則在保修期滿以前,以及其后監理工程師查清施工、完工與維修缺陷費用、完工拖延損失賠償費(如有時)以及業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項并開具證明以前,業主不應負責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包括損失費)。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權得到由監理工程師證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支付給他并扣除上述款額之后的款額(如有時)。如果此項款額超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付給他的款額,則根據要求,承包人應將比超出部分付給業主。此項款額應視為承包人欠業主的債務因而應于償還。
63.4協議利益的轉讓。
除法律禁止外,如監理工程師在按63.1款提及的進駐和終止后14天內指示,承包人應將其簽署的為任何貨物或材料或服務的提供和/功為履行合同實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協議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64.1緊急修復工作。
無論是在工程施工期間還是在保修期內,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發生或發生與之有關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任何修補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承包人無能力或不愿立即進行這項工作時,則業主可在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雇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并支付有關費用。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由業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應屬承包人負責按合同自費進行者,則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確定由此產生或隨之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業主從付給或應付給承包人款項中扣除。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發生任何上述緊急情況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理可行的條件下,盡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岡隊65.1對特異風陣不承擔責任。
承包人對任何由65.2教特殊風險引起的有關下列后果,均不負賠償或其它責任:
(a)除了對按39款規定在特殊風險發生前被宣布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對工程的破壞或損害,或(b)對業主或第三者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c)對人身的傷亡。
65.2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為20.4款(a)段至(5)所定義的風險。
65.3特殊風險對工程的損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風險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運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或承包的設備遭到破壞或損害時,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壞或受損害的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設備的款機并且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或完成這項工程確屬必要時,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項:
(a)對受破壞或受損害的工程進行修復的費用;
(b)替換或修復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的費用。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合同價的增加額(考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替換承包人設備的合理價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4炮彈、導彈。
無論何時何地由于地雷、炸彈、子彈、手榴彈或其他炮彈、導彈、彈藥或戰爭用爆炸物發生配炸或沖擊造成的破壞、損害或人身傷亡,均應視為上述特殊風險的后果。
65.5由特殊風險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據合同任何其他條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其他款項外,業主應償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風險引起或導致或以任何方式與其有關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規定的在特殊風險出現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費用,但以本款下文中關于戰爭爆發條款中的各項規定為條件。承包人應在獲悉任何此類費用后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決定上述承包商的費用數額并加合同價中,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6戰爭爆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也不論其對工程施工在經濟上或物質上有無影響,則除非按本款規定合同已經終止,否則承包人應繼續盡最大努力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終止。在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業主均有權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經發出此項通知,除本款和執行第67款規定的各方權利外,此合同應告終止,但不損害雙方任何一方對在此以前的任何違約所應有的權利。
65.7合同結止時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如果根據65.5款規定終止合同,承包人應盡快從工地撤離一切承包人設備,并為其各分包人的撤離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條件終止,業主應按合同中規定的單價和費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終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包括帳上尚未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與項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費用:
(a)有關任何在工程量清單中提及的預備性項目的應付款項,只要這些項目中的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項目中其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費用。
(b)為該工程所合理訂購的材料、設備和貨物的費用,如其已經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對之依法有責征收貨時,而業主一經支付此項費用后,該項材料、設備和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c)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所合理開支的任何費用的總額,但上述費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費用中。
(d)按65.3及65.5款規定應支付的任何追加費用。
(e)按65.7款規定考慮到已經或即將支付已實施工作的費用,承包人設備撤離的合理開支以及如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將承包人的設備運回其注冊國內的主要設備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費用,但不得多索費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及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終止時的合理遣運費。
業主除按本款規定支付任何應付費用外,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任何有關承包人的設備、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預付款的未結算余額以及在合同終止之日,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償還業主的任何其他款額。任何據本條支付的款額,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解除履約。
66.1解除履約時的付款。
如果在發出中標。
通知書。
后,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任何情況,以致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或根據管理該合同的法律,雙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繼續履約,則合同如已按第65款規定終止時,應由業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額應與第65款規定的應付款額相同。
67.1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發生了爭端,這些爭端無論是與合同或工程施工有關的或由其產生的無論在施工過程中或完成工程后,無論是在放棄合同、終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對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指令、決定、證書或估價有爭議的問題,首先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抄送另一方。通知應說明是根據本款規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其決定通知業主及承包人,其決定也應注明是據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棄或被終止外,承包人應在各種情況下以全力進行工程施工。除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按下文規定通過友好解決或仲裁裁決修改外,承包人及業主應對監理工程師的決定付諸實施。
如果業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監理工程師的任何決定不滿意,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內未作出決定,業主或承包人在收到決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據具體情況,通知對方及抄送監理工程師供其參考,要求根據下過規定對爭端開始仲裁的意向。這一通知擔下述規定使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要求述有關的爭端開始促裁。按67.4款規定,無此通知,仲裁不能開始。
如果監理工程師已對爭端事項向業主及承包人發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監理工程師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內,承包人和業主均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則所說的監理工程師的通知應是最終對業主及承包人雙方有約束的決定。
67.2友好解決。
在按67.1款規定發出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雙方就爭端不能首先友好解決,仲裁方可開始。除非雙方另有協議,無論爭端是否友好解決,仲裁應在通知書發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開始。
67.3仲裁。
有關下面的任何爭端:
(a)如果監理工程師所做的任何決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規定成為最終決定并具有約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規定的期間內達成友好解決,則應遞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國的工程所在地,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或在香港進行。
上面所說的仲裁人有全權公開、復查和修改監理工程師有關對爭端所做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判決、證明或估價。
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訴的證據或論據均不應限于與爭端有關的任何事項。監理工程師按上述規定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應取消他作為證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與爭端有關的任何問題作證的資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進行。但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義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中的仲裁而改變。
67.4未能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在67.1款規定的期限內,業主或承包人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與此有關的決定已作為最終決定并有約束力,則如果一方按上述決定執行,另一方在不影響任何其權利的條件下,可據67.3款規定將該違約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項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這類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據合同條款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明、通知或指示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或派人送達承包人的主要營業機構,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它該類地址。
68.2致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送至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或派人送達本合同條件第1.6款中規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變更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將其指定地址改變工程施工所在國家內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經事先通知合同雙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業主的違約69.1業主的違約。
如果業主發生下述情況:
(a)在第60?.16款中規定的付款時間期滿后的28天內,未能接監理工程師的任何證書向承包人支付其應得的款項(此款項已扣除據合同業主有權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項);或(b)干涉、阻撓或拒絕任何這類證書頒發所終要的批準;或(c)宣告破產,或作為一個公司宣告停業清理時,因整頓或合并計劃進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由于經濟混亂,使他不可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包人有權通知業主終止其根據合同的受雇義務,并將一副本送監理工程師。合同的終止應于此通知發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承包人在第69.1款規定的通知14天期限結束后,將不受本文第54.1款規定的約束,盡快從工地撤離所有其帶至工地的設備。
69.3合同結止時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終止的情況下,業主在對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擔的義務與合同第65款規定終止時所應承擔的付款義務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規定的各項付款外,業主還應支付承包人由于該種終止造成或該種終止有關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發生的金額。
69.4承包人暫停工作的權力。
不損害60.16款規定承包人對利息的權力及據69.1款終止合同的權力,如果業主未能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證書在60.16款規定的期滿后的28天內,支付給承包人應得的款項(除去合同規定業主有權扣回款項的金額),承包人在通知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后28天內,可以暫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據此條,暫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響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
(a)按合同第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的合同價,并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69.3復工。
如果在根據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暫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業生隨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規定的利息在內的應支付的款項,如尚未發出終止通知,那么承包人據69.1款的權利不再有效。承包人應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70.1費用調回原則。
因勞務、材料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的費用升降而需要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此種調整應分外幣和當地貨幣兩部分進行。
價格調整將按下述條款中的公式和價格調整文件,款規定的最終支付報表分別進行:
(a)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系數(adjf)應由70.2款所提供的價格調整公式得出,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b)當地貨幣部分的價格調整應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和原則進行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c)如果合同中的本條款或其他條款并不包括因費用升降而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補償,則合同中的單價和費用應認為已包括了一筆應付這種費用升降的意外費用。
(d)月支付報表中的外幣和當地貨幣部分的可調整金額應是下列兩項之差,即:
(2)減去在上一次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根據上述(d)(l)算出的金額。
該可調整金額應排除付給指定分包人的款項以及以實際成本或現行階格為基礎的其他款項。
(e)每月支付證書中的外幣或當地貨幣部分調整的金額應通過把價格調整系數乘以可調整金額或按價格調整文件調整而得到,并且根據第60款的規定,這些已調整的金額將支付給承包人,但業主可從中扣除承包人屆時應付業主的保留金、違約賠償金、應返還的動員預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規定的竣工期限內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工這段時間以內的價格調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價格或指數,也可采用調價時的現行指數或價格,業主可擇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種工期延長符合上述第44款的規定則本款規則僅適用于該延期期滿后進行的調整。
70.2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1)勞力來源國的勞務費用指數;
(2)材料的費用指數;
(3)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費用指數;
(b)對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數”系指遞交投標書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的適用指數;
(2)“現行指數”系指與某一具體報表有關的階段最后一天的適用指數。
但對于其價值已包括在任何這類每月報表(或竣工報表,或最終報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條規定的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后進行的,那么,“現行指數”
即應為上述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適用的指數。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兩項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規定承包人應得款額(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預付款的償還)減去用于下列各項的任何款額:
——指定的分包人實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現場的材料及工程設備;
——計日工、變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實際費用或現行價格的項目,以及獎金(如有的話);
——根據第7o款所做的各類調整。
(b)根據本款(b)(3)之(a)計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報表中的款額。
(c)合同價格的調整應以有效價值乘以一個價格調整系數計算得出。該系數應為本款(d)段給出的每一比率與下列分數的乘積之利。該分數為:
現行指數-基本指數——————————基本指數采用有關指數進行計算。
(d)為計算價格調整系數,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慮實際工作的構成因素)。
應為:
(1)有關須調整的勞務(以及監理)費用參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數;
(2)有關要調整的材料費用參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數;
(3)有關要調整的其它費用參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數;
(4)不須調整的所有其它有關費用;
各項比率總計1.0o.(e)如果在進行計算的當時還不知道某一指數值則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數值,并在隨后的每月報表中予以日們必要的調整。
70.3當地住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合同價當地貨幣部分的調整應根據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費用的漲落予以調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規定的現場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當地材料。
“基本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現行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2)根據本款規定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應通過把‘基本價格與現行價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現行價格有效期間內發送到現場的指定材料的數量計算得出a上述調整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增加,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減少。
(3)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確保不發生指定材料過于浪費的現象。任何運出現場的指定材料都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予以清楚地登記。
(4)本款各項規定適用于為施工目的在現因使用的承包人設備所用的燃料,上述設備包括承包人擁有的用于運送職員、工人、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工程設備或材料進出工地的車輛(或是他長期租用,負責供應燃料的車輛)。上述燃料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清楚地登記。本款的規定不適用于任何賣給或供給承包人的雇員或其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個人用車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應自始至終注意適合的市場。購買材料時每當材料的布用變動可能引起本款規定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時,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以與恰當地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相一致的態度,以最便宜的價格去購進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時候出現承包人一方不夠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的情況,無論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時,還是其它情況下,在調整合同價格時,對因上述不勤勉、違約及玩忽職守所造成的費用的增加將不予考慮,對本來可以降低的費用但由于不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而未能降低時,此筆金額應從合同價格中扣除。
(6)合同價格不應因材料費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動而作調整。
(b)不包括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在根據本款確定合同價格調整頓時,不考慮任何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c)通知和記錄當發生可以或可能導致本款所說的合同價格調整之任何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向監理工程師就此發出通知,承包人還應保存為使合同價格得以按本款規定進行調整所必需的帳薄、帳單及其它文件和記錄,并在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提供任何所保存的發票、帳單、文件和記錄,以及監理工程師可能要求的其它資料。
(d)竣工日以后的調整在根據第43款確定全部工程應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據第48款證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價格應按應竣工日或移交證書中規定之日的現行費率和現行價格(如果合適的話)進行調整,兩個日期中取較早者。
(e)合同價格調整的確定根據本款對任何合同價格進行調整之款,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上述各項規則確定。
70.4權數。
承包人應與其投標書一并提交上列每一價格指數的權數并由監理工程師批準。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規定的變化或增加而導致上述價格系數已經出現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適用等情況,監理工程師則有權對每一價格系數的權數進行調整。
70.5后繼法規。
如果在工程的投標書遞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工程所在省/市內,國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規、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定發生了變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規、政府公告、法律、規章或規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費用發生70.1款規定以外的增加或減少,則此項增加或減少的費用應由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予以決定,合同價格應按此相應增加或減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貨幣及兌換率。
71.1貨幣限制。
在工程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進行施工或預定施工的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支付合同價格所用的一種或幾種貨幣和(或)貨幣匯兌進行限制,則業主應對承包人因此產生的虧損或損失進行補償,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該類事件中所應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受到損害。
71.2貨源國及貨幣的變化。
如果承包人改變了工程所需的任何進口的貨源國,他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則應據此修正價格調整條款。以能反映貨物實際來源國的相關的價格指數。如果合同價格中標明的貨幣不同相關指數來源國的貨幣,則監理工程師應決定一種用于價格調整計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價格調整額的扭曲。此種修正值應能適用不同輸入貨物的基本成本價格和上浮情況,同時也能與基本價格指數日和第70.2款規定的現行價格指數日之間的對換率的比率相適應。
72.1兌換率。
若合同規定款額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種或多種外幣向承包人支付,則此項支付不應受上述指定的一種或多種外幣與工程施工所在國貨幣之間的兌換率的變化的影響。
72.2貨幣比例。
如業主已要求投標書以一種單一貨幣表示,但以一種以上的貨幣支付,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種貨幣或多種貨幣的比例或款額,則適用于計算該比例或款額的一種或多種兌換率應為在合同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當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通行匯率,并由業主在按標書遞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書附錄中予以規定。
72.3支付暫定金額的貨幣。
如合同規定以一種以上的貨幣進行支付時,當該類金額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規定時,有關以外幣支付的暫定金額應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則確定。
稅收。
73.1中國政府對業主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業主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業主負擔。
73.2中國政府對承包人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承包人負擔,除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國的政府已簽署關于對所得和財產收益相互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73.3中國境外的稅費。
凡與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有關的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稅費應由承包人負擔。
73.4征紛稅收的參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將予以考慮反映在報價中的有關稅收的法律、規章應為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實施的法律與規章。
73.5外編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承包人常駐的外籍工作人員、勞工應負責支付(a)依據現行稅法和規章向其個人工資收入可征稅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承包人應履行由他扣回這些稅收的職責。
(b)向他們個人征收的雜稅、費、捐等。
73.6稅收的調整。
就本合同而言,雙方同意的合同價格是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實行的有關稅收、關稅和費用規章條例為基礎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間,上述稅率有任何增、減之變化或有任何新的稅法開始實施,或既有法律廢除,或在解釋和運用中有任何變化,而這些變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員作出新的估價,那就應該對合同價格進行公平的調整。以使合同價格的增、減如實反映這些變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繼法規的有關規定。
賄賂74.1賄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向任何人提出給予或同意給予或給予任何人以任何賄賂,禮品、賞金或傭金,作為引誘或報酬,使該員采取或不采取與該合同或與業主訂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關的行動,則業主可以進駐工地和工程并終止雇用該承包人,如出現這種情況和依據第63款進行處理。
保密75.1保密的細節。
承包人應將合同的所有細節作為保密資料對待,此為合同目的之必須。在沒有得到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事先批準合同的任何部分不應在任何商業或技術文獻上刊登或披露。
聯營體的責任76.1共同的和分別的責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個由兩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組成的聯營體,則聯營體的每一個成員均應共同和分別地承擔完成合同的責任。#應指定其中一個為聯營作牽頭人,此牽頭人應有權約束其聯營體。聯營體的組成或其章程沒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準不得更改。
出版、廣告與版權77.1出版與廣告。
(a)沒有業主的預先批準,承包人不應向任何商業或技術雜志發表或披露與合同或工程有關的任何資料。這一預先批很不應無理撤回。已批準的文章、照片和類似材料的出版應通知業主。
(b)承包人不應在工地或其施工設備上展出或允許展出任何貿易或商業廣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張貼的所有通知應先征得業主的批準。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立即撤除這些通知。
77.2版權。
所有照片的版權歸業主所有,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應用。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八
致_________: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________號以后,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后盡可能快地開工并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簽章):_________證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九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東大煤礦礦井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東大煤礦。
三、工程范圍及內容。
1、建立自動化控制網絡平臺。
2、實施井下中央變電所、中央泵房、-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
3、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東大煤礦構建基于千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的礦井自動化系統,包括新建和完善子系統:井下中央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系統要求完全構建于1000兆/100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并在系統內建立完善、直觀的視頻監測系統作為自動化控制系統的有益補充。要求系統預留30~50%接口,以備后期項目的接入。
第二條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款:93.6萬元(大寫:人民幣玖拾叁萬陸千元整)(附詳細清單)。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無償提供施工用水、電,提供施工人員住宿、洗浴、材料存放庫,就餐費用由乙方負責。
2、工程完工后及時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項。
3、指派張善東同志為甲方施工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二、乙方責任。
1、開工前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2、編制施工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質保期一年,按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竣工后,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竣工結算。
5、使用甲方的材料庫,工程竣工后要完好交付甲方。
6、指派楊鵬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系工作。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30天,自20xx年6月16日開工,至20xx年7月16日竣工驗收。
二、因甲方原因和外部關系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同意后,工期順延。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付合同總額的30%,安裝調試合格正常運行再付合同總額的30%,10%質保金驗收合格后一年內付清。
第六條施工安全。
1、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造成的責任,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費用。
2、施工期間,乙方損壞的設備設施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甲方造成的損失。
2、在質保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缺陷,由乙方無償保修。
第八條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及時解決。當協商無效時,可向棗莊市仲裁委依法仲裁。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項目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負責提供具體設計方案及圖紙資料。
五、軟、硬件購臵發票應分開,硬件部分開具17%增值稅發票,軟件開具國家技術貿易發票。
六、本合同簽訂后,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以及《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有關章節,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安全生產施工協議。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及范圍:______________。
1.4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計劃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安全責任。
2.1審查乙方的資質,確保符合工程和安全要求。審查內容有:
2.1.1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2.1.2法人帶便資格證書;
2.1.3施工簡歷和近____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2.1.5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2.1.7針對施工工程制定的安全措施。
2.2開工前向乙方提供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告知乙方施工場所及附近區域的危險物質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2.3承擔甲方負主要責任的人身安全事故責任。
2.4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監督檢查乙方嚴格執行電力行業有關規程規定以及甲方指定的所有安全規章制度,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懲罰,對乙方的嚴重違章行為有權令其停工并整頓。
3.乙方安全責任。
3.1在開始施工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辦理《安全生產施工協議書》,并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但最少不得少于____元)。
3.2在本協議1.3條款的工作范圍內施工,承擔超范圍施工的全部安全責任及風險。
3.3工程項目包括配套的安全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4承擔本協議1.3條款的工程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及時消除不安全狀態,立即制止不安全行為。
3.5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傷害,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造成乙方人員傷害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
3.6承擔乙方負有責任的甲方電力設備、電網事故的全部經濟損失。
3.7指定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措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承擔安全措施的布置和執行責任。
3.8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向甲方通報情況,協商調查處理事故,不管何種原因,乙方人員破壞事故現場的,乙方將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3.9服從甲方安全管理和監督,自覺執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3.10對參加施工的乙方人員配備必要且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3.11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12開工前應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其他與工程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3.13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
3.14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3.15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要充分考慮有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和事故隱患排查及治理,并積極發動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注意事故隱患排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治理,消除隱患,不得為了趕工期而不消除事故隱患盲目施工。
4.乙方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焦作金冠嘉華電力有限公司反習慣性違章工作管理辦法》以及電力行業和甲方其他安全管理規定及標準。同時提醒遵守以下要求:
4.1在施工全過程中,乙方安全監督人員始終在施工現場進行監護。
4.2進入廠區的乙方人員必須佩帶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
4.3在生產區域內施工,有可能影響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與甲方和電廠有關部門聯系辦理工作票,有工作委派人監護施工。在禁止煙火區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
4.4進入廠區必須著裝整齊,不準穿褲頭、背心、涼鞋、高跟鞋、裙子;不準在生產現場睡覺、吸煙,禁止在生產現場大小便。
4.5工作現場光線不足時,乙方不需另外設置臨時照明。需要在香腸接臨時電源時,必須辦理《臨時電源線申請單》,由運行值班電工接線,施工隊不準在生產現場隨意接臨時電源線。施工完畢后應通知原接線部門拆除臨時電源線,并交回《臨時電源線申請單》。
4.6進入生產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安全帽帶必須系緊,穿棉質工作衣、工作服,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7進入生產現場的施工人員,不準亂摸、亂動、亂開、亂關生產設備。應在指定的施工區域內工作,不準串崗亂跑。生產現場消防水禁止亂開亂用。
4.8施工現場采用必要的隔離措施,設置安全通道。
4.9做到文明施工,按照圖紙放置物品,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潔。
4.10遇甲方壓力容器安全閥動作時不要緊張,以免發生傷亡事故。遇漏油、漏水、漏氣、漏電、水災、爆炸等危險時應立即向施工監護人或現場值班人員報告,必要時停止施工,撤出現場。
4.11施工所挖的溝、坑以及掀開的溝蓋板和拆除的欄桿、圍墻的周圍應設臨時遮攔,晚上應懸掛紅燈以示警告,完工后應全部復位蓋好。
4.12施工現場有多個單位時,乙方須在工作地點標示出單位名稱、工程項目內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姓名。
4.13禁止在工作現場儲存易燃物品。現場的廢棄物品應當天清除。
4.14冬季施工時,應做好防凍防滑措施。夏季施工時,應做好防暑降溫措施。
5.罰款。
5.1因乙方違章的罰款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總扣除,不足部分從工程款中扣除。
5.2本合同書到工程竣工時期時,乙方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終結手續;如果工程未結束,可辦理延期手續,否則甲方對乙方按每日罰款____元處理。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本協議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一
敬啟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為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 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 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才可參加投標。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 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地址)獲
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 系 人: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話: 傳真:
6 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售后不退。
7 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 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
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年月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二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有關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地址: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三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注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簽合同)去實施并完成某項工程,并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簽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簽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范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簽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簽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簽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并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在(證明人)證明下。
簽于一九九_年_月_日簽于一九九_年_月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四
委托方將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_________。
本次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內容。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元或僅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均無異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2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五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_________23.2不限發生次數,平均每次__。
頒發開工通知的時間__________41.l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43.1____________天。
誤期損害賠償費____________47.1每天___________。
誤期損害賠償費限額__________47.1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損害賠償費_________47.1每天___________。
完工獎金_______________47.3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獎金__________47.3每天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49.1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長_____________49.3____________天。
暫定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___59.4(c)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發票價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60.1(c)____75_______%。
中期付款證書的最低金額______6o.2(b)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60.4____10_______%。
保留金限額______________6o.4____5_______%。
動員預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60.6____________%。
計價貨幣_______________6o.14_____________。
未付款額的利率____________60.16____________%。
兌換率________________72.2_____________。
投標書簽署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六
先生們女士們:
1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2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后盡可能快地開工并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3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4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5我們理解你們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七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
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
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
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
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
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
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
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
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
(6)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補充條款: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八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內容描述:(待定)。
2服務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稱)施工期間,監理工程師將負責按施工合同進行施工監理,包括工程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處理與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為工程按時,高質量完成提供優質服務。
3服務的期限。
監理服務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項目的保修期結束時止。非監理服務原因造成的延期,業主按附加服務向監理工程師支付報酬。
4正常服務。
(1)制備監理所需的準則、核對單、表格和證書等。
(2)建立監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統。
(3)參與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編制標底,協助評標與合同談判。
(4)審查施工圖紙及施工圖預算,參與技術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5)協助業主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6)實施監理確保監理組織能有效地和順利地進行監理包括:
a批準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員施工計劃與材料來源;
b合理安排出圖及時頒布施工圖紙;
c審查批準承包商的工程圖紙;
d嚴格檢查放線與施工測量e質量控制與材料和工程試驗;
f工程進度的控制與評估;
g執行現場材料與工程量的計算,編寫有關記錄與報告;
h簽發變更命令、評估變更,確定未標價工程的費率,指派計日工或決定要求的替代;
i制備并頒發付款證書,簽從工程的完成;
j根據操作工藝與技術規范的要求檢查工程的施工情況;
k檢查工程進度;
l核對承包商的帳目、發票、索賠及其它呈報;
m保存付款記錄;
n監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護情況;
p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發票、索賠和其它報告井作出答復;
r保存與合同計劃不符或更改的記錄,提供一套已標明修改處的主圖作為竣工圖紙的基礎;
s督促審查承包商各階段提交的竣工資料及全套竣工資料;
o編寫并保存月度進度報告;
t定期編寫進度和財務狀況報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時的竣工報告。
5附加服務。
(待定)。
附件c報酬與支付。
1支付條件。
本合同為人一月合同,按監理工程師實際執行服務花費的時間計算。如服務時間一個月,按日歷日計算,一個月按30個日歷日。費用按本附件第六條規定的相應費率計算。
2動員預付款。
2.1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開工時間28天內,業主應向監理工程師支付_____的款額作為動員預付款,該款額相當于除應急暫定款、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以外服務費用的5%。
2.2動員預付款的償還。
動員預付款按月度應付發票上的數額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動員預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業主向監理工程師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方法應為監理工程師的銀行向業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銷銀行信貸。這是業主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條件之一。
3價格調整。
單價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價格格數進行調整。
4稅收。
(a)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現行的法律與法規監理工程師應繳納的一切稅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
(b)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現行法律與法規業主應繳納的所有稅收由業主負責。
5最終支付。
不遲于本服務完成后的28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如下第六條所述的費用,連同本合同所實際產生的由簽收的發票證明的最后申請提交業主審批,業主據此審批并向監理工程師支付余下費用。
6費用估計。
6.1職業服務的報酬。
姓名。
職務。
估計費用。
6.2住宿費。
6.3交通費。
6.4雜費。
6.3應急暫定款。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十九
投標邀請書。
日期:__
招標號:__。
1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并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并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____(貨幣名稱和數量)后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于19__年__月__日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_(投標書接收地點)。并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于19__年__月__日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合同條件范文(20篇)篇二十
合同主要協議條款。
合同條件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0201)的《合同條件》。
合同協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后簽訂。以下為招標單位提出涉及投標單位的主要條款,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一)進度計劃。
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甲方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將在三天內批復。
(二)工程開工和工期。
1.乙方中標后三天內準備進場。
2.乙方與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須在七天內開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標工期為準。
(三)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甲方代表確認簽證后,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范規程,甲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并交甲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后方可實施。
4.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系單),乙方不得借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乙方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為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為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為準。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經甲方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關部門審核作為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甲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甲方及監理公司簽證;
(3)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裝______年。
2.保修期從甲方批準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為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28天后,退還保修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竣工后,乙方應按規范進行沉降測量,并將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為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甲方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甲方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范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主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衛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后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為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標書。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據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標文件》,遵照《一市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方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標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標方預算造價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質量、工期履約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歷天)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標,我方保證使施工的工程質量達到市優。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的保證金,再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_%人作為違約處罰金。
5.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本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文件。
7.根據慣例,我方將承擔所有的投標費用。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從(簽字并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