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轉和內外部秩序的需要,是對組織內成員行為的一種規定和約束。在現代社會中,幾乎所有的組織都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以確保各項工作能夠有序進行。另一家企業的規章制度中,制定了公務接待和禮品贈送的具體規定,有效避免了腐敗和涉嫌行賄的問題。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一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條件。
1、在市區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二)員工離職,包括:
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等,應于離職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和搬家費。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氣及門戶管理;。
2、保管住宿員工的緊急聯絡方式,以備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或經理(店長):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重病,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五)對所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長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室內嚴禁吸煙;。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暫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須放入柜內;。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曬;。
8、使用電視機、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系及出入時間;。
11、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于指定場所;。
15、宿舍衛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清掃;。
16、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牌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十)住宿員工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店長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酒;。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盜竊行為。
(十二)住宿員工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衣柜等清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檢查。
(十三)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員工辦理暫住證,費用由員工承擔。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
1、室內注意保持清潔,不許亂扯繩、拉線、釘墻、貼畫等。
2、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配給個人的物品需完好無損。
4、不許帶外人進入宿舍,離職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5、禁止進入異性人員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以及使用各種電器等。
7、不許在宿舍燒煤爐、做飯、燒水、看黃色書刊、聚賭等。
8、不許在宿舍大聲喧嘩和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不許在宿舍飲酒。
10、講究個人衛生,保持室內外清潔,不得向窗外、走廊、樓下潑水、丟廢棄物,更不得在走廊、平臺上隨地大小便。
11、住宿員工須在晚24時前歸宿就寢,值班晚歸人員除外,過點后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開門。
12、當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須向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不得擅自夜不歸宿,當月累計兩次者,清出宿舍。
13、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盜。
14、自覺維護宿舍衛生。
1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人離水關。
16、每間宿舍設有寢室長1名,負責宿舍內務衛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門鑰匙由寢室長掌握,不得交與他人。
18、所有在住員工,應互相監督,對舉報者,事實清楚,將給予獎勵。
19、在住員工每月交納10元衛生費,從工資中扣除。
注:對違反以上制度的員工,賓館將處以每次1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二)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 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一、員工入住相關規定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 宿舍內床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 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 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衛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床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 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 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 公司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 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二、宿舍規定及要求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范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 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 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 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 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 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6. 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長負責制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衛生,做好室內保潔,并得以保持。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 將每周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匯報。
2. 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建議及需報修的內容匯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 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 檢查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 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 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
7. 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情況,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 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員制度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 次日06:30,值班員不可以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2. 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3. 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準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根據上級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 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 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衛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情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責任。
三、衛生值日員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發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二、個人物品的管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關于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三、離職人員物品管理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主管,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五、人員的管理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一、來訪人員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來人員留宿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三、請銷假規定
員工外出必須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情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建議休息單等憑證。
四、離職人員的管理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布后,應張貼于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一、各員工熱愛社會主義,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二、各員工以公司為家,緊緊圍繞在院黨、團組織、綜合辦公室、公司的周圍并在其領導下,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樹立“院興我榮、院衰我恥”的意識。
三、不得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或反動的報刊、書籍、言論、碟片及其他聲像制品,不得從事損害公司榮譽或利益的行為、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
四、各部門經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門的員工,深入員工生活,聆聽員工的意見,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盡力幫助、解決員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五、員工宿舍一切設施、設備屬公司所有,各員工要愛護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要歸還所借用的客房部一切物品,客房部經理必須在離院清單上簽名并確認所借物品是否全部還清,若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六、辭職人員一經客房部經理在離院清單上簽字后,就視為非本公司員工,并嚴禁在員工宿舍內住宿,住宿者每人按30元/晚收取費用。
七、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八、員工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
九、員工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人人都當監督員,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關電視,嚴禁在宿舍內燒廢紙、點焟燭,禁止將點燃的廢紙、雜物扔向窗外;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躺在床鋪上吸煙;嚴禁亂扔煙頭和把煙頭扔向窗外;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十一、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儀表、警示標示等,不準隨意拆除和破壞,不得擅自動用和破壞各種消防設施、設備。
十二、22:00以后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斗毆、酗酒影響他人休息;員工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員,男女員工不得互串宿舍;員工家屬、親友來訪,若要住宿,應通知總臺或客房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
十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22:00按時就寢,夜晚不回宿舍者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擔;早班和晚班的員工,起床、洗漱、關門等落手要輕,不得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十四、不結交社會上的閑雜人員、不把閑雜人員帶入宿舍、不坐、騎兜風車,因此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應由本宿舍人員清理。
十六、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十八、員工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知工程部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宿舍員工負責。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十九、工程部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違章線路、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處罰。
二十、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二十一、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少數民族員工已經帶來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少數民族地區使用的刀具,都必須交保安部統一保管。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告。
二十二、舉報危及宿舍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勸阻宿舍區內不文明行為,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解決宿舍區內遇到的重大問題和在宿舍區 內的見義勇為的行為等給予相應的獎勵。
二十三、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賭博、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員工,及時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屢教不改者,公司?給予開除。
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員工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處理。
二十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三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干凈的休息環境,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資源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負責安排員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財務部中領配備到位。
2、員工應自覺愛護宿舍區域的公共財務和衛生,損壞、遺失公物應照價賠償。禁止隨地亂扔雜物,嚴禁在墻、門等處亂寫亂畫。
3、員工每日應自覺做好宿舍內衛生以及負責清掃公共衛生包干區。被褥、衣著等問題堆放整齊,嚴禁向窗外亂扔雜物。
4、員工應隨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做飯燒菜,嚴禁使用電爐等發熱電器。增設電器須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將飯菜端入宿舍,以保證宿舍內的衛生,有特殊情況報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員工應按照指定地點晾曬衣物,嚴禁將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員工在宿舍內打牌、喝酒,員工不得大聲喧嘩,以保障大家安靜休息的環境。
9、員工應自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請不要躺在床上吸煙。
10、員工接待訪客時間:8:00am——10:00pm,其余時間一律不予接待。
11、外來人員如需進入宿舍區域會客,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用證件換領《會客卡》,并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會客。
12、遇有員工家屬、親友到訪需住宿的,由員工本人向部門早報同意后,再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申請登記,經批準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來訪人員如違反宿舍管理制度,視情節對受訪員工處以50——200元罰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當班,休假員工外,員工必須于每晚遲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過,應主動登記,講清原因。
16、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宿舍區域,女員工也不得到男員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須由宿舍管理員陪同。
17、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宿舍管理員和安全人員檢查和管理,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按照《員工手冊》經予紀律處分,并予罰款50——200元,直至辭退處理。
18、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四
一、寢室:
1、凡住宿的員工應在綜合辦登記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日常管理。住宿員工禁止夜不歸宿,有事須向宿舍長請假,由宿舍長匯報綜合辦。如一個月內累計3天夜不歸宿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2、每間宿舍指定宿舍長一名,全面負責宿舍內務衛生。住宿人員有義務保持房間、走廊、衛生間、內院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樓道大聲喧嘩、吵鬧。上中、夜班住宿員工下班后,應做到在宿舍內輕手輕腳,避免影響他人休息,禁止將公共物品帶出宿舍或借外私用。
3、住宿員工應按規定的房號就住,不得私自更換。禁止男女員工互竄宿舍,禁止親朋好友留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若出現男女混住現象,當事人即刻予以辭退。
4、有偷竊行為,破壞物品或設施的,做除名處理。
5、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情節嚴重者待崗或離崗。
6、住宿員工要有節約意識,上正常班員工必須在晚12點關宿舍燈。不能有常明燈現象發生。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的、晚12點未返回宿舍的,罰款該舍舍長50元,舍員100元。多次違反該規定者,取消住宿資格。
8、各宿舍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床下;不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鞋統一放在床的左下方,臉盆統一放在床的右下方。
9宿舍內嚴禁賭博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一經發現將立即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員工遇到問題和困難,可向綜合辦反訴,綜合辦將盡力給予幫助。
注:宿舍樓道掛衣服不能太濕,飯渣不能亂倒,各宿舍垃圾早9:00前、午15:00前、晚18:00前打掃在本宿舍門口統一由公衛員清理,其它時間一律不準亂倒!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的生活、休息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第二條 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嚴禁晝夜長明燈。
第三條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第四條 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第五條 夜間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第六條 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第七條 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八條 冬天晚上10點前,夏天晚上11點前應返回宿舍,超過時間門衛將不開門。(請大家知覺)
第九條 廢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的場所傾倒。(大門口的垃圾筒處)
第十條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室內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畫墻壁。
第十一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二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尤其是(異性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7)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三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五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并按時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由經理批準后,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7、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8、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辦公室不定期檢查、評比。
9、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不得吸煙、不得使用電褥子及功率超過50瓦的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宿舍嚴禁吸煙。
10、其他未涉及事項由主管經理負責解釋。
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16、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1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18、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19、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2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2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六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xx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4、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七
1.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須在行政部辦理住宿手續,不準擅自調房、調床,登記三天內未入住者,作自動放棄床位處理。
2.宿舍月供煤氣: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電費: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標準由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自當月工資中扣除。具體規定參照《宿舍用電用煤氣規定》。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打架、做有傷風化事宜,違者記大過或開除處理。
5.愛惜一切公共設施,造成一切損壞或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按價賠償,若找不到具體的當事人則由宿舍人均承擔,故意損壞者處原價1.5倍的賠款。
6.保持宿舍及周邊環境衛生整潔,禁止向窗外扔雜物、倒水、嚴禁將飯菜倒在洗漱臺或地上,違者記警告處理。
7.宿舍屬集體共有,個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將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補貼。
8.就寢時間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記警告處理。
9.宿舍嚴禁員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須填寫《訪客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記大過處分。
10.禁止高聲喧嘩,音響或電視聲23:00后嚴禁開大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違者記中過處分。
12.不宜穿內褲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過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現設施破損時,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系維修。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八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
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九
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干凈,并做好宿舍衛生后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干凈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準后,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煙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一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6、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
注:
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設,使員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之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條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應向綜合部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入住,未經批準不得入住。
第四條經批準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管理部門安排,不得擅自變動床位,不得留外人過夜。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部門領導批準的`不受此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吵鬧、酗酒、打架、賭博以及進行其他違法亂紀的活動。
第六條遵守宿舍作息時間。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不得放高音響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擾他人休息的行為。夜間最遲應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大門)。
第七條晚上11:00以后,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第八條提升自我防范意識,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注意保管好自身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嚴禁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宿舍。
第九條嚴禁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亂貼;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電器。
第十條:要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凡故意損壞床鋪、用具、門窗等公物的處以十倍罰款。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衛生,嚴禁在宿舍區、樓梯、走廊等處亂扔果皮、紙屑或倒潑臟水等。不得從樓上向下倒水、扔拋雜物;每幢宿舍樓按樓層劃分衛生責任區,實行衛生清掃輪值制度。當值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日職責。
第十二條凡離職員工必須當天搬出宿舍,不許繼續留宿。離廠人員辦妥離廠手續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員在場時收拾自身的行李,無人在宿舍時不得收拾行李離開。
第十三條嚴禁將報紙、書刊或其他雜物丟進衛生間便盤,違者除承擔疏通維修費外,并處以50—100元罰款。
第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或罰款20—100元(有明確罰款數額的條款按條款規定處罰),屬累犯的可按罰款最高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本條例管理部門歸口綜合部。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三
為創建一個干凈、暢通、安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平安,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并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必需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后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全部員工必需聽從和協作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占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擔當。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保持干凈,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涂、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保持宿舍寧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順手關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除并清理其全部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運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4、嚴禁存放煤氣、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刀具等易燃易爆違禁物品。
5、嚴禁打架、賭博、偷盜、吸毒、酗酒鬧事,觀看和傳播淫穢書刊、光盤。
6、違反平安管理,造成不良影響,發生意外的'將實行罰款和追究當事人責任,狀況嚴峻者解雇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宿舍內他人物品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運用。附則。
員工如有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20-200元的懲罰,屢教不改或狀況嚴峻者將予以解雇處理,并擔當由此帶來的不良后果。知情不報者將與違規者相同的懲罰。
宿舍存在的問題員工可干脆告知宿舍長。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平安、文明、整齊,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其次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平安、衛生狀況。其次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居處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狀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緣由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馬上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第七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留意宿舍內平安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全部電器電源。
第九條留意平安,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需關好門窗;室內嚴禁運用或存放危急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當保管,珍貴物品應避開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懲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順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剛好清理至垃圾池。
11.2支配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齊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爽、無異味。
1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簇新、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支配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覺有違紀行為按5元/到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先實行。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不錯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訂辦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凡屬公司員工交通不便或家不在本城鎮轄區內員工可向后勤科申請入住,所需生活用品均自行配帶。
2.公司特聘企業顧問、特批高、中(級)管理人員可入住綜合宿舍。
3.夫妻兩人均為公司正式員工且交通不便者,可申請入住夫妻間(不得攜帶子女入住)。
4.家住本城鎮轄區內的員工可統一安排入住臨時宿舍(僅只夏季午休及冬季雨雪天氣申請)。
第三條要求住宿的員工,需向行政部后勤科提交住宿申請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經批準后方可入住,由后勤科統一安排房間,領取宿舍鑰匙。如有異議者,需明確提出適當理由,可酌情調整。
第四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管人員的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電線及安裝接插線板。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如酒精、電磁爐、火藥、易燃易爆等物品)。
4.個人棉被起床后須鋪疊平整。
5.煙灰、煙蒂、廢棄紙張、報紙等不得丟棄地上,每天保持地面清潔干凈。
6.換洗衣物、生活等物品不得亂丟亂放,衣物、鞋、襪必須收入柜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電腦、收音機等設備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再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內不得留宿親朋好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如有外人拜訪應向宿管員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宿舍作息時間規定,早晨6:00準時開門,夜間23:00準時關閉,遲于23點或夜間不回者,應預先告知宿管人員報備。如無特殊情況,宿管人員不得隨意開、關門襟。
12.不得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等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清潔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打掃。
15.不得浪費水電,出門隨手關好電源及門窗。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打架斗毆或其他不良行為。
18.員工在其工作時間內,不得留守宿舍(病事假人員除外)。
19.以上行為一經發現,給予20元/次的處罰。
20、后勤科定期或不定期安排衛生檢查。如發現雜亂不堪,給予該室通報批評及處罰當值人員、寢室長10元/人。第五條宿舍設立管理員一名,其工作任務如下:
1.負責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的登記,宿舍過道衛生、垃圾的清理;
2.保證宿舍公共水、電的及時供應及日常衛生、安全巡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負責對宿舍的管理和監督,如有發目前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通知后勤科:
2)擅自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應,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5)宿舍出現安全隱患時;
6)接受遷出員工的宿舍出入證并檢查該員工宿舍衛生安全及物品。
第六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如有合理的原因需更換宿舍時,可向后勤科明確提出申請。經批準方可調換。
第七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一部分或全部轉借(租)于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八條公司或其他上級部門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九條公司宿舍配備的'有關公共物品(如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櫥柜、書桌、凳子及清潔打掃用具等)都標有編號且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應珍惜、愛護、仔細使用。
第十條宿舍用電、用水規定。
1.每間宿舍均安裝一臺電表儀、水表儀,按月配送足夠的用電、用水量;
2.如宿舍用電、用水超出公司規定的量,須由宿舍入住人員平均共同承擔;
3.宿管員按月統計每間用電、用水量;
4.所統計的量由后勤主管匯總、審核,交與財務部,在月薪中扣除。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報行政部議處,立即取消本次其住宿權利并且連續3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入住:
1.不服從宿管員的監管和指揮者。
2.不聽勸告在屢次宿舍賭博(打麻將、打牌、推牌九等)、打架斗毆及酗酒達3次者。
3.蓄意破壞公共物品或設施達3次以上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6.有偷竊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者。
1.對辭職的員工(包含自動離職、辭退、免職、退休等),需向后勤科提交經領導審批后的辭職(退)申請表、宿舍鑰匙及其他申領物品。
2.由后勤科人員向宿管人員了解該員入住情況,無異議后,開具宿舍(出入)證,并告知該員工應于辭職日2日內(如有特殊原因,可其基礎上再延期2天)遷離宿舍,不得無故拖延或要求搬運費用或其他補償。
3.遷出員工應將宿舍(出入)證交于宿管員,在其帶領下,搬運自有用品,無宿舍(出入)證的,宿管員一律不允許其搬運物品。
4.遷出員工所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帶的物品應先經宿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經公司批準后,開始執行。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六
一、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匯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七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床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4.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范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衛生,做好室內保潔,并得以保持;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周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匯報;
3.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檢查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
8.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員不可以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2.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4.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衛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情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責任。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八
3.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使用大功率電器;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哄鬧事;
4.嚴禁損壞公共物品,破壞公共設施;
5.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易燃、易爆、兇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6.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8.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2.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安排,制定后形成文檔;
3.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2.宿舍內公司物品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4.宿舍內非私設施,不準私自搬離,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九
1、宿舍嚴禁留宿親朋好友及與公司無關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留宿時,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留宿原因、時限及留宿人員身份證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留宿,無任何手續留宿無關人員者,勸退論處!
2、宿舍全體伙伴輪流值日,嚴格做好防火防盜及衛生打掃工作!由行政部負責檢查督導并安排值日人員!
3、宿舍內全體伙伴不得發生任何形式的借貸關系!如有違反,因此產生的糾紛與公司無關,并勸退雙方當事人!
4、宿舍內嚴禁私自購置安裝直排式熱水器,液化器爐等明火危險設備!已購置的,需定期匯報使用情況至行政部。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使用情況!
5、宿舍內實行一人一床制,個人負責所屬鋪位的衛生及衣物整理;禁止亂扔亂放,影響他人休息生活!
6、宿舍內全體伙伴,如因外出無法回到宿舍者,須致電宿舍當日值班人員及行政部,并留下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持行動電話暢通!
7、宿舍內全體伙伴,每人每月扣除100元水電煤氣費,于次月工資里扣除,未滿15天的扣除50元。
8、新伙伴入住宿舍需提供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入住!
9、入住宿舍的全體伙伴,應當愛護宿舍內公共財產,如有損壞(非人為),應書面形式報至行政部,經調查之后,公司將派專人維護!人為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宿舍鑰匙由行政部指派的專人保管,如需配鑰匙,須書面報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審批后方可配鑰匙!無任何手續私自配鑰匙者,勸退論處!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
8、員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寢室長請假并由主管簽字辦理書面離宿手續,辦好由主管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2、在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6、嚴格遵守會所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
13、員工寢室設置電表、水表,注意節水節電;
14、住宿員工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宿舍;
15、住宿員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見面主動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5、全宿舍大掃除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水房干凈整齊;
3、不得外潑水、扔廢棄物;
4、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不按要求做宿舍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錢處罰,多次扣錢累計達到50元,給予待崗7天處罰。
3、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按原價5倍賠償;
4、有打架者、偷盜員工錢物者將給與開除處理。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一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衛生,規范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衛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絡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準后,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衛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衛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衛生。
3、注意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床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員工起床后,自覺把床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墻壁、門窗、床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衛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嘩、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后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斗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并說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戶,鎖好門后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準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并依據《宿舍安全衛生檢查表》(見附件2)項目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于檢查后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實施。
離職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二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營業所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
宿舍統由所長(或職位最高者。職位相當以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三)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第五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
營業所所長或總公司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
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五)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六)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七)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八)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九)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十一)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
(十二)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三)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四)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十五)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六)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鐘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條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
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
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