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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村(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眾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各村(社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則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各村社區(村)的第一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村(社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條 各村(社區)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 各村(社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七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條 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各村(社區)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二
紀工委實行集中辦公與分散辦工相結合的制度,至少每半月由紀工委書記主持集中辦公一次,參加人員為紀工委書記,副書記、紀工委委員。有臨時性工作需要集中時,可隨時集中辦公。在此基礎上,紀工委實行月例會、季度調度會和全(半)年工作總結會制度,具體如下:
一、月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一般在月底召開。
(二)會議議題由鄉鎮紀工委書記確定,各紀工委副書記、紀工委委員參加。
(三)會議內容。
1、聽取各鄉鎮紀委本月工作情況和研究下月工作安排。
2、傳達上級紀委文件、會議精神,或縣紀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決定的有關事項。
3、研究各鄉鎮紀委需要協調的工作。
(四)會議結束后,要認真對決定的事項逐一落實,由鄉鎮紀工委負責督辦。
二、季調度會制度。
(一)鄉鎮紀工委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一般在每季度頭一個月召開,參加人員為各紀工委全體人員,必要時可擴大到鄉鎮其它相關的人員。
(二)鄉鎮紀工委季調度會的議題由鄉鎮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共同研究確定,主要內容是:
3、協調辦案力量,確保案件質量,根據本區域案件情況,統一協調紀工委委員,必要時協調所轄鄉鎮有關部門等,重點解決信訪問題和重大疑難案件,協查會審信訪案件和立案案件,并把好質量關。
(三)會議結束后,要認真對決定的事項逐一落實,送縣紀委辦公室歸納匯總,并報縣紀委常委會。
鄉鎮紀工委每年(半)年集中召開一次總結會,一般安排在縣紀委全委會之前召開,參加人員為各紀工委全體人員及有關人員。
會議內容:各鄉鎮紀工委按照上級的部署和縣委全委會議精神,總結回顧全(半)年的工作,研究確定今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任務。
會議結束后,要以各鄉鎮紀工委文件形式將全(半)年工作報告報縣紀委,并印發至所轄各鄉鎮黨委。
文檔為doc格式。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三
一、為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村農村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內的各單位要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
三、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管理。農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機構指導、鄉鎮派出所具體負責抓好落實。
四、對在農村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要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負責對村民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及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組織力量撲救火災;重大節日、火災多發期,組織專項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六、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理論學習、業務訓練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指導。義務消防隊員要學習宣傳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火災撲救、防火安全檢查、滅火演練和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消防標志,不得毀壞消防設施。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暴危險物品和使用電器設備、燃氣用具的單位、個人,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八、制定農村防火公約和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九、在火災撲滅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和公民應當保護現場,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四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保障全區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堅持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一步降低和減少農機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實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原則,落實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任務到單位,責任到人的目標責任制,層層落實目標責任,使農機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及目標責任落到實處,為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奠定堅實基礎。
二、嚴格執行登記管理制度,確保操作人員素質準入關。按照國家“五整頓、三加強”要求,堅持從源頭上抓起。在拖拉機及駕駛人登記、檢審驗、考核發證、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等工作中,要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切實做到“誰辦理、誰簽字、誰負責”,“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嚴格培訓質量,凡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辦理駕駛證的“誰辦理、誰負責”,嚴格實行過錯追究制和責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確保農機執法的嚴肅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在農機安全生產檢查、事故處理過程中,要規范程序、依法行政,嚴禁徇私枉法,說情求情,特別是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職權,以確保農機執法的`公正性、嚴肅性。
四、規范管理,嚴格執行事故上報制度。發生農機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準確上報,發生一般事故,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先報告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經批準后按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嚴禁瞞報、漏報或隱瞞不報,凡隱瞞不報或知情不報的,嚴格按干部管理權限對主管領導和事故統計人員進行處理,凡造成社會重大影響和后果者按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認真學習,切實加強干部業務素質。堅持經常性組織職工干部開展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使廣大干部職工熟悉業務,弄通弄懂法律法規,在安全檢查執法過程中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
為確保春節期間農機安全生產,清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近日,稷山縣農機局周密安排部署近期農機安全生產工作。
該局向農機駕駛員發出公開信,叮囑他們春節期間要認真把好農機安全生產遵規守法、持證上崗、安全出行、杜絕隱患、健康上崗“五個關”。實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開設值班電話,為及時有效處理各種農機安全生產突發情況提供保障。組織農機安全生產巡查小分隊,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巡查活動,發現無證作業、超速超限、人貨混裝、酒后駕駛、農機載人等違章、違規、違法行為及時糾正、教育、制止,切實維護正常的農機生產秩序。同時,通過懸掛標語橫幅、發放宣傳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農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增強“以人為本、安全發展”觀念,強化廣大人民群眾農機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以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業績,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喜慶祥和的春節。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鎮農業機械管理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農業機械的效能,提高農業生產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鄉鎮農業機械管理服務工作堅持以農為主、綜合經營、有償服務、增強活力的原則,各級政府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支持。
第三條鄉鎮農業機械管理服務站(以下簡稱鄉鎮農機站)是國家設在鄉鎮的事業單位,是區縣(自治縣、市)農機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農業機械管理服務和技術推廣機構。
第四條鄉鎮農機站以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為宗旨,其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農機管理服務的有關政策法規;
(三)組織農機人員培訓、機具推廣、農機產品及零配件供應和農機修理等服務工作。
第五條鄉鎮農機站的設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辦公用房和服務經營場所,其安全和消防等配套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二)有必要的物質裝備和一定的流動資金;
(三)有專職站長、專(兼)職的其他管理人員,且業務技術水平與本職工作相適應:
(四)能夠對農業機具及其設備進行維護保養與一般故障的排除;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鄉鎮農機站經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定編定員由區縣(自治縣、市)人事編制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定員范圍內所缺人員按事業單位補員的規定補齊。
鄉鎮農機站的定編在崗人員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一經上崗,則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七條鄉鎮農機站對其全部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有權拒絕任何政府部門及其他單位、個人挪用、擠占或平調其資金、設備、產品和房地產。
鄉鎮農機站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條鄉鎮農機站實行站長負責制。
鄉鎮農機站站長必須經區縣(自治縣、市)農機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后進行任免。
站長應選聘熱愛農機,事業、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且政治素質好的人員擔任。
第九條鄉鎮農機站應當完成鄉鎮人民政府決定的農機化目標管理任務,搞好農田機械作業的組織工作,不斷提高種植業的機械化水平。
第十條鄉鎮農機站應做好農用石油成品油及物料的儲備和供應工作。對農業救災、農田作業(如提灌、植保、耕耙播插、收割脫粒等)和無電地區的米面、飼料加工用油優先供應。
第十一條鄉鎮農機站應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規定,加強農機設備和傷亡事故的管理,指導和督促農機經營者進行農機作業、機具保養檢修,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鄉鎮農機站在做好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同時,可以發揮自身優勢,打破行業界限,實行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政區域經營。興辦的各類企業和綜合經營項目,可實行多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其隸屬關系。
國家扶持的農機經費,有關部門應按規定落實到鄉鎮農機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三條鄉鎮農機站開展代耕作業、技術培訓、信息咨詢、農機檢測代辦業務、機具租賃、農村運輸等服務,可以收取服務費。鄉鎮農機站應當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益,承擔服務責任。
第十四條鄉鎮農機站興辦經濟實體,因地制宜地開展多種經營,鄉鎮人民政府和區縣(自治縣、市)有關部門應當支持。
鄉鎮農機站興辦經濟實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工商管理機關申請開業登記,經核準并取得《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五條鄉鎮農機站興辦經濟實體的資金,可以通過以下渠道解決:
(一)用于發展站內生產經營和職工福利設備的公共積累資金:
(三)銀行貸款或向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借款;
(四)各級政府預算用于發展農業的有關專項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以及各級財政扶持農機開展有償服務的其他支農周轉金。
第十六條鄉鎮農機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站辦企業或綜合經營項目的合同制用工、勞動工資、晉級獎勵、勞保福利和違紀解聘等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鄉鎮農機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審計監督。必須保證財產的完整性,合理使用,加強經營管理,落實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獎懲、經濟核算和物資管理等制度。
第十八條鄉鎮農機站開展農業機械服務工作,有關部門應按國家規定在信貸、稅收等方面給予扶持。
第十九條鄉鎮農機站應本著增強經營服務能力和改善集體福利的原則,自主安排使用留利資金。
有條件的鄉鎮農機站應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職工養老保險資金。
第二十條對非法侵吞或挪用鄉鎮農機站資產的,由有權機關依法處理;侵吞或挪用的資產必須退還或賠償。
第二十一條對在農機管理工作中出現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和人身傷害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農機站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侵犯鄉鎮農機站或農機管理服務對象權益的,由監督管理機關進行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x鎮農機工作匯報
一、農機化發展的基本情況
(一)裝備水平
截止2015年末,全鎮農機總動力達到10442.5千瓦(每千公頃耕地擁有拖拉機動力達2979千瓦),農機總動力年均增長達13.75%。全鎮拖拉機保有量達到276臺,其中大中型拖拉機達到15臺,小型拖拉機達到261臺。機引農具達到653臺,其中大中型農具達到49臺,小型農具達到604臺(現機具配套比達1:2以上,預計三年內可達1:3以上)。農用運輸車159臺。
(二)作業水平
2015年末全鎮拖拉機總作業量達到1292208標準畝,其中農業作業量897768標準畝。全鎮旱田整地機械化水平達97%;播種機械化水平達92%;機收機械化水平達66%。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85%。花生整地、播種、收獲、摘果、脫殼機械化水平均達到97%以上。棚室整地、卷簾、打藥、灌溉機械化水平均達到95%以上。三年內可全部實現機械化。年均增長10%以上。
(三)服務體系建設
我鎮農機站有專職農機管理人員兩人,經過農機站和廣大農機戶的共同努力,我鎮農機總動力已達到10051千瓦。截止2015年末,全鎮有農機修理網點9個,農機經營機構2個。各類農機戶273戶,其中農機服務專業戶1戶,農機大戶3戶。-x為我鎮的農機科技示范戶,建立新型農機服務組織---農機協會,會長為xx-x,成員為全體農機戶,實行掛牌服務,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公開服務內容,全年正常開展活動,可以到田間地頭等需要的地方為農機戶服務。
(四)行業管理
此外,在大力推進農機發展的同時,我鎮加大農機管理力度,積極協助縣農機局作好我鎮農機維修網點認證工作,對我鎮農機維修網點進行認證管理,每個農機維修點都持有農機技術合格證書和營業執照。定期進行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農機修理人員確保農機維修人員持證上崗。基本形成了一個由農機主管部門指導、農機大戶為主體、適應農村各業生產需要的農機服務新體系。
(五)安全監理
農機站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認真開展“無牌無證”清理工作,實現車有牌,人有證,嚴查農機安全隱患,建立農機安全制度,定期進行農機安全培訓,建立農機安全村五個,實現農機作業無事故,無農機作業受傷和死亡情況發生。
(六)農機新技術推廣
我鎮十分重視農機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每年推廣應用新技術十項以上,新型玉米播種機,新型大田打藥機、新型脫粒機等適合我鎮的新型農業機械已在我鎮農業生產中處于主導地位,玉米機械化免耕法,機械聯合整地、玉米精量播種、機械化肥深施、機械化保護性耕作等農機新技術在我鎮也得到了大力推廣,每項年平均作業量達1000畝以上。此外我鎮還大力推廣機械收獲、設施農業、畜牧機械化等農機實用技術,使我鎮農機實用技術覆蓋率達80%以上,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農業機械化成為支持農業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
(七)農機經營效益
2015年末全鎮農機經營總收入達到1030萬元。其中農機作業收入達到995萬元,修理收入達到18萬元,其它收入達到17萬元;純收入387萬元。
(八)農業機械化典型示范
截止2015年末,建立了xx-x村農機示范村、xx-x機械化養殖場為主的畜牧機械化示范基地、以xx-x村xx-x果園為代表的并帶動13戶農戶作業面積達1000畝以上的果樹管理全程機械化示范園區。并培養了農機示范戶xx-x、農機科技示范戶xx-x、挖掘機及運輸車一條龍服務的農機大戶xx-x、xx-x、xx-x等一批典型示范戶。初步形成了一個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的農機化發展新格局。
(九)工程項目
同時我鎮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積極組織農機戶保質保量完成國家、省、市、縣農機重點工程項目。2002年,xx-x帶領他的鐵牛參加xx縣xx河治理工程及東沙河治理工程,工期每年7個月,共作業總土方量達120萬方。
(十)農機信息化建設
我鎮農機部門經常查詢各種農機信息,訂閱農機報紙、刊物。建成連接省、市、縣農機化網絡,強化信息服務功能,以“遼寧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為平臺,獲得大量的國內外農機化信息,向所有需求的鄉、村、戶提供免費信息咨詢服務。經常開展農機服務活動,為農機戶提供會快捷的農機科技、推廣、技術、作業、經營等信息,保證農機戶的信息暢通。使農機戶及時了解到最新、最好的農業機械和作業技術,提高我鎮的農機化水平和作業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明確工作思路,確定重點,全力推進農業機械化。
全面提高果樹生產、畜牧業生產、小流域治理、植樹造林、河堤整治、棚室建設機械化作業水平。并組織3臺挖掘機和12臺鏈式拖拉機參加了棚室建設,并且已經由單一機械化向全面機械化邁進。一方面減輕了農民勞動強度,另一方面降低了生產成本,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深受農民歡迎。
3、積極推進農機服務產業化。一是堅持以點帶面,建好龍頭。以xx-x農機示范村為主體,重點抓xx-x村xx-x為示范戶,實現果樹和農業機械化;二是扶持農機合作組織。農機協會不定期舉行農機知識講座6次,交流農機技術,參加農機戶800人次,提高我鎮整體農機水平。三是培育發展農機大戶,使他們成為農機作業、農機新技術示范推廣應用的主體。目前,全鎮農機大戶已發展到3戶,其中固定資產20萬元以上的有3戶。其中農機大戶xx-x的固定資產達120萬。四是發展經紀人隊伍,扶持農機經紀人,促進農機服務產業化、社會化進程。
下步工作打算
(一)認真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重視“三農”、扶持農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為發展農業機械化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我鎮要大力宣傳中央兩個1號文件,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省政府《關于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決定》,宣傳農業機械化的地位和作用,要讓更多的農民了解農業機械化,增強購機、用機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農業機械的普及應用水平。由示范戶向全鎮發展,由小型向大中型轉變,“十一五”未,我鎮農業機械化率達95%以上。
(二)創新農機服務體系,推進農機服務產業化
一是大力發展農機大戶。要正確引導農村有一定數量農機、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民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擴大經營服務規模,提高經濟效益。二是要加大農機服務合作組織建設。本著“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鼓勵和發展多種經濟結構,經營形式的農機經營服務組織,使農機合作服務組織真正成為面向農村市場開展服務的經營主體。三是要積極加快農機協會發展,要求更多的農機合作服務組織、農機大戶加入協會,進一步提高協會的社會化服務能力。
(三)強化對農機化的行業管理
要堅持依法治機,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認真落實農業部《部長令》。目前我鎮石家溝村安全村建設通過大力宣傳,人人懂交通法規,遵守交通規則,檢車率達100%。要切實抓好農機質量標準建設,強化作業、生產、經營、維修各個環節的規范管理。要加強對農機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操作、維修人員的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機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不斷提高農機化的管理水平。
(四)切實加強對農業機械化工作的領導。
發展農機化,是建設現化農業的必然要求,是實現農村奔小康的必要條件。為此,鎮政府要切實貫徹實施《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決定》,切實將農機化發展列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對農機化事業的領導,加大支持力度,為實現我鎮農機化發展的宏偉目標提供強有力的領導。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六
目前各鄉鎮?區?已經成立了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鄉鎮安委會要充分履行職能,?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全面指導和組織協調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鄉鎮?安委會的日常工作由?鄉鎮?安全監管辦事機構負責。?各鄉鎮?區?均設立安監站,其中工業集中、安全監管任務重的鄉鎮要建立獨立的安監站,其他鄉鎮也要設立安監站,可掛靠在鄉鎮其他相關部門。安監站要配備?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代表鄉鎮政府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受?縣?安監部門?的?業務指導?。?各?村?(社區)?也應視安全監管任務情況,?至少確定1名?安全生產?信息員?,?在?鄉鎮?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配合和協助安監站做好安全生產宣傳、信息?反饋?、統計、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和事故報?告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二)加強鄉鎮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安全生產重點?鄉鎮?和安全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必須配備專職安監站長,?并選擇?熟悉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擔任?。安全生產重點?鄉鎮?安監站配備專職?人員不少于?4?名?,其他鄉鎮?不少于?2?名。安全生產重點鄉鎮?和安全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還應根據安全監管?工作?需要,?酌情增配?一定數量的兼職安全監管人員。?各鄉鎮?安監站長的任務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須經鄉鎮黨委研究確定,并下發正式文件明確?,同時?報縣級安監部門和人事部門備案,作為落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待遇的依據。?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著力提升?鄉鎮?安監隊伍和行業安全管理隊伍整體業務素質和監管執法能力?,?定期組織鄉鎮安監站人員參加市、縣組織的執法培訓,確保安監人員100%持證上崗。
(三)?穩定鄉鎮安全監管人員隊伍
各?鄉鎮?區?要?建立完善安全監管人員激勵機制,?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專職人員?應?享受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津貼?,由縣級財政負責解決,具體發放方式和數額按照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轉發關于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衡人社發?〔?2015?〕?16號)明確的標準執行?;?鄉鎮專職安全監管人員原則上工作滿3年方可調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調整,要做到新老人員對接,確保人員不空崗,工作不斷檔;?建立從事危化、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行業(場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監管人員年度體檢制度;積極推行為?鄉鎮安監部門一線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四)?加強鄉鎮安全監管經費裝備保障
各鄉鎮區?要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落實經費,配備裝備。?鄉鎮?安監站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要?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并?確保足額到位,專款專用;?鄉鎮區?安監站要達到有辦公場所?(辦公室、資料室、裝備室等)?、有一套現代化辦公設備?(微機、打印機、傳真機等)?、有執法車輛(轄區范圍較小或機動車輛行駛不便的?城區街道?,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電動車)、有錄音攝像取證設備、有必要的現場檢驗檢測裝備、有個人防?護裝備(安全帽、防毒面具、口罩等)的“六有”標準?。?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持續不斷地增加安全投入比例,不斷改善基層安全監管條件。
二、明確監管任務
(一)鄉鎮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措施,?接受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監察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每月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安委會例會。
2?.?定期向縣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報告縣安委會和縣政府有關部門。
3?.?開展鄉鎮安全生產監管規范化建設,強化安全監管力量、提高安全監管水平;加強鄉鎮、區安全監管隊伍建設,設立鄉鎮安全監管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4.?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并實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5.?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加強對本級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所轄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和考核工作。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并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建立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臺賬和重大安全隱患管理臺賬,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有效管控;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情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臺賬并認真落實。
7.?建立本轄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接到人身傷亡事故報告后,及時啟動救援程序。
8.?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有關事故處理決定;接到發生重傷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鄉鎮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和善后處理;每月按時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表。
9.?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事故防范能力。
10.?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形成逐步增長機制;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公共安全隱患,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安排專項引導資金,積極落實整改。
11.?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職責
1.?按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向黨委、政府匯報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安委會主任由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擔任。
2.?每年召開1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部署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委會全體會議(安全生產例會),分析形勢,研究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議,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4.?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做好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向鄉鎮區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5.?協調組織或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6.?完成?鄉鎮區?黨?(工)?委、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三)鄉鎮區安全監管機構工作職責
1.?履行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職能,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擬定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目標考核辦法,并負責督促檢查落實。
2.?承擔鄉鎮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重要活動,協調安委會成員單位并督促落實有關工作,組織對本轄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落實情況實施考核。指導村(居)委會和同級政府職能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工作,根據安全生產形勢需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和專項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推進生產經營單位標準化建設;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和閉環管理,對重大危險源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4.?規范安全監管工作運行程序,實行日常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臺賬式管理,做好安全生產各項信息資料的記錄、分析和歸檔,并做好相關信息的報告(送)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及其安委會或上級安委會及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5.?負責本轄區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警示教育和培訓的監督檢查力度;采取各種宣傳教育手段,不斷提高民眾安全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強安全監管隊伍自身建設,定期開展安全監管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及時趕赴現場,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并按照有關程序和時限逐級上報。做好安全生產值守工作,公開值班電話,保證通信暢通,在重大節日和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
7.?完成本級黨委、政府及安委會和上級黨委、政府及安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四)鄉鎮區安委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鄉鎮區?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所屬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并接受?鄉鎮?安委會的調度。
三、完善工作機制
(一)明確鄉鎮區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基本要求,鄉鎮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同為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承擔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督管理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加強安全監管目標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制度,加強對鄉鎮區有關部門、?村(社區)?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的溝通協調,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考評和使用的重要指標,嚴格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三)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嚴格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查處,堅持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因隱患排查不徹底、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落實而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加強日常管理
(一)健全安全監管基本工作制度
各?鄉鎮區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委會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預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鄉鎮區?領導包保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制度、?安全生產?信息及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等?12項?基本制度,?并根據?實際不斷?細化完善。
(二)完善安全監管基礎檔案
各鄉鎮區?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檔案、?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文件檔案、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紀要?檔案、安全生產監管對象分布圖及基本情況檔案、安全生產檢查復查處罰檔案、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檔案、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民爆物品使用檔案、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領導干部包保企業檔案、重要的階段性和臨時性工作部署落實情況檔案等11?類?安全監管基礎檔案?,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資料的管理。
五、?規范委托執法
(一)規范鄉鎮區委托執法程序
縣級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部門可以?結合?鄉鎮區?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和實際需要,?將部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能委托給?鄉鎮安監站?承擔,?并就具體委托事項、權限簽訂委托?書?。?受委托的?鄉鎮,其?安監站應具備必要的?執法?條件,有2名以上?依法?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嚴格按照委托權限?開展?執法行為。
(二)建立縣鄉行政執法聯動機制
實行縣鄉安全監察聯動機制,按照“責權一致、上下配合”的原則?開展執法監察工作。?縣?安監部門將?根據轄區內主要行業分布情況和監管任務情況,整編成?多?個執法中隊分片進行執法檢查;?鄉鎮?安監站要切實履行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隱患,?及時?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視情況依?委托權限?實施行政處罰?或?向縣級?安監?部門?提出行政處罰建議,由縣級?安監?部門?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區政府是加強轄區鄉鎮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的責任主體,政府組成人員要按照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和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分片包干,切實加強鄉鎮區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的檢查指導。落實機構、編制及經費。一把手要親自抓、親自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確保鄉鎮區安全監管機構、人員、場所、經費、裝備“五落實”。鄉鎮區政府對本鄉鎮區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負總責,認真抓好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全面推進鄉鎮區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工作。
(二)穩步推進實施
各鄉鎮區?要按照“全面推進、分步實施、重點突破”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鄉鎮區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的具體推進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層層落實責任、建立保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同岳鄉要發揮標桿鄉鎮示范作用,確保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鄉鎮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其他鄉鎮也要及早謀劃落實,確保于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鄉鎮區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縣政府督查室、縣安委辦將定期或不定期對此項工作開展督導檢查。
(三)營造濃厚氛圍
堅持開展全民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充分利用鄉鎮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宣傳陣地,有針對性地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安全知識,設立固定安全生產宣傳欄,發放安全知識手冊、宣傳單,張貼當地農村易發事故案例掛圖,向廣大群眾宣傳用電、用氣、乘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傳播安全文化,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珍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觀念,強化安全理念,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安全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鑒于體制與實際工作的密切關聯,針對我縣現行鄉鎮農機管理體制的弊端,通過對鄉鎮農機管理體制的歷史變化和現實需要的闡釋、分析,探尋完善鄉鎮農機管理機制的途徑,為建立、健全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推動農機化事業的順利發展,起到一定的學術參考作用。
一、現行體制的弊端和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的.作用
1?、現行鄉鎮農機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
鄉鎮農機管理單位,是縣農機化局直屬直管的基層工作機構,在本轄區內依法履行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農機推廣服務、農機使用、維修的技術培訓等職責,現在,單位的名稱是:“石門縣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管理站農機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農機管理中心”)這個名稱與上述的職責不符,具體有如下四點值得商榷。
(1?)管理職能缺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以下簡稱《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推廣法》(以下簡稱《推廣法》)的相關規定,石門縣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管理站(以下簡稱“推廣站”)是社會化公益性服務組織,沒有對農業機械化的管理職能,1982?年成立的“農業部農業機械技術開發推廣總站”也沒有“管理”的職能,“湖南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沒有“管理”二字,也說明了“推廣站”是沒有農機管理職能的,因此“推廣站”中“管理”的意義,只能理解為是對“推廣站”機構本身的內部事務管理。農機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作為縣“推廣站”的下級單位,也應當沒有農機管理職能。
(2?)工作關系紊亂:“農機管理中心”從字面上理解,是具有包括農機推廣服務在內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的,而“推廣站”只有農機推廣服務職責,這又使下級單位的職能,超出了上級單位的職能范圍,導致上下級工作關系紊亂,使體制不順。
(3?)名稱與實際職能不符。“中心”在管理體制中,做為“推廣站”的下級單位,只能履行農機推廣服務的職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 “中心”一直履行的是農機管理的職能,因此“名”與“實”不符。
(4?)隸屬關系重疊。在實際中,“中心”的人、財、物及工作是受縣農機化局直接調控的,實際上是縣農機化局派駐到鄉鎮的農機工作機構。但是從“農機管理中心”字面上看,根據我國語法定義推定,“中心”只能是“推廣站”的下屬單位,因此,就出現了“中心”在事實上是農機化局的下屬單位,而在行政體制中是“推廣站”的下屬單位,這是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
一個單位的體制,尤其是國家行政事業性質的單位體制,其設立和運行不僅要符合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還要符合其單位實際工作性質和實際職能屬性(下文詳述)的要求。把“石門縣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管理站鄉鎮農機管理中心”作為鄉鎮農機工作單位的名稱,就與這種要求不符,因此就出現了上述種種亂象。這種亂象的本質是:剝離了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服務的職能。一個單位的工作職能是由相關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其職能決定了這個單位體制的性質,體制的性質又決定在體制內工作人員的身份(下文有詳述)。在新形勢下,處在生產環節上的鄉鎮農機生產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絕不可缺失!
2?、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在農機使用環節上的作用
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二條所述,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在實際工作中是對三個層次的管控治理。一是對農機修、造行業;二是對農機經銷行業;三是對農機使用行為。目前,我縣在鄉鎮一級,農機制造和上規模的修理廠基本沒有,也沒有包括牌證管理和較大型農機產品的經銷商,因此,鄉鎮農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是:對農機使用環節的管控、治理。作為鄉鎮農機工作人員,長期生活、工作在基層,有的還是本鄉本土人,對當地的人文、地理、環境耳熟能詳,可隨時隨地與廣大農機戶和農機手面對面溝通,能及時發現、處理并向上反映農機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問題。而作為設在縣城的農機監理站,無論是從客觀上還是從主觀上如何努力,也很難完全做到這些,因此,鄉鎮一級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能填補縣監理站監管工作的短板,實際管控農機安全于源頭,起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作用。
現行的鄉鎮農機管理體制,以實際需要不相匹配,同時,也沒有跟上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應當“完善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二、歷史上,我縣鄉鎮農機管理體制的變化及分析
1?、變化
在計劃經濟的上世紀七十年代,我縣鄉鎮(公社)和村(隊)逐步擁有了小型農機具和小、大中型拖拉機、汽車,成立了“農業機械站”(有的叫拖拉機站),直接為村、隊的農業生產進行部分有償服務,單位為鄉鎮(公社)的企業所有,人員為企業職工。1978?年成立了鄉鎮農機管理站,人、財、物為鄉鎮企業所有,業務接受區農機管理站指導,對本轄區內的拖拉機進行管理,分配農用柴油等農用物資。上世紀八十年初期到九十年中期,成立了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每站一人,受縣農機管理服務站聘請,配合縣農機監理站對轄區的農機進行安全管理,同時租用(后來建立)場地,供應農用柴油。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到末期,成立了農機管理服務分站,人、財、物統歸縣局,接受縣農機局直接領導,履行農機管理、推廣等職責。本世紀初成立了農機管理中心,履行農機安全(牌證)監督管理,農機推廣服務、機手教育培訓等職責。
2?、分析
(1?)體制因職能的變化而改變
上世紀70?年代,農業機械站的職能是直接進行農機作業生產服務,從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鄉鎮農機工作有了農機安全管理職能,并出現了從“管理”一“管理服務”一“安全監督管理服務”的變化,名稱由“農機管理站”一“農機管理服務站”一“農機管理服務分站”一“農機管理中心”的改變。農機管理職能的依據是(2015?年前)1992?年9?月30?日發布的《全國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一章第二條:農機站是國家設在基層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是鄉鎮政府行使農機管理的職能部門,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接受鄉鎮政府和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的雙重領導。這里服務的含意為狹義的農機生產、經營服務。在實際中,自2015?年11?月1?日《管理條例》實施后,或更早的2004?年11?月1?日《促進法》實施后,鄉鎮農機管理的職能就發生了改變,其主要職能就是農機安全監督、農機化管理服務,其服務的含義為廣義的農機化服務。法規意義上的體制變化是在2015?年12?月31?日《辦法》廢除后,“中心”實際上就是縣農機化局派駐到鄉鎮的農機管理工作機構。
由此可見,鄉鎮農機管理體制是隨著職能的變化而改變的,體制的性質是由職能的性質所決定,職能的性質是由相關法規所賦予。
(2?)“垂直管理”對我縣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的特殊作用。
我縣地域廣闊,且山高路險、隔河渡水,在平時的工作實踐中,縣農機監理站,為解決農機戶的實際困難,經常下鄉鎮為農機戶現場辦理驗機、掛牌等法定的許可手續,縣農機校也時常下鄉定點培訓農機技術。這種管理方式都是基于縣局對鄉鎮農機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模式,如果改變了這一模式,鄉鎮農機管理工作受到編制、經費、考核指標等制約,就很難做到與縣監理站在工作上的無縫對接,即是配合也只能是礙于面子、人情關系,如果這種工作格局成為常態,是對基層工作、尤其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失控,也增加了鄉鎮政府的負擔。鄉鎮農機管理機構沒有辦理上牌、考證的職能,農機上牌、考證只能來縣城辦理,試想一臺拖拉機或其它農業機械要行駛數十或數百公里,耗時數天到縣城來辦手續,這是很不現實的,其它如“購機補貼”、技術培訓等也同樣如此。我縣從八十年代成立鄉鎮農機管理服務機構以來,實際上一直都是由縣農機主管部門直屬、直管,雙重領導只是體現在形式上,這是為了適應我縣特有的地理環境下的特殊農機管理要求。因此“垂直管理”能夠起到節省行政管理資源,提高管理效能,方便廣大機手的作用。
三、新形勢下,鄉鎮農機管理職能與體制的建立
1?、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是鄉鎮農機管理工作的法定職能
根據《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九條規定:縣農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鄉鎮農機管理單位是縣農機化管理體系中(指一定范圍內同類事物按照一定程序和內部聯合而成的整體)的重要組成部分,自然承接縣局的部分職能。在現實中自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自從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有了安全管理職能后,鄉鎮農機工作就在縣主管部門的直接管轄下開始履行在本區域內的農機安全管理職責。
2?、建立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的合理、合法性及緊迫性
歷史上,鄉鎮農機管理體制一直沒有突出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職能,是因為農業機械還沒有發展到一定程度,這時,應該以推廣和發展農業機械為主要職責,而現在,隨著農業機械的迅猛發展,安全問題已日顯突出,因此,國家相繼出臺了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并且,在2015?年廢除了試行達二十多年的《辦法》。這種變化表明,新時期的農機管理工作,應當突出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并以有效的安全監督管理促進農業機械化的發展。
鄉鎮農機管理體制如前面所述,體制應當符合職能的要求,并應該隨職能的變化而改變,但現在的“農機管理中心”這一名稱違背了這一原則;《促進法》已經實施了九年多,《管理條例》也將近實施四年,但是包括縣一級在內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并沒有得到實質性改變和完善,客觀地講,基本還是沿用八十年代的那一套,這已經嚴重滯后于法制和實際情況變化的需求;就目前我縣鄉鎮農機管理體制的性質而言,在即將實施的縣級事業單位改革中,就有可能成為非企業性質的鄉鎮農機服務組織,如果這樣做,那是開歷史的倒車,農機管理在基層將沒有著力點,也不符合我縣特殊地理環境要求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從而對我縣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產生實質性的負面影響;當前由于制度盲區的存在,已經制約了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的效能,使農機生產安全管理形勢不容樂觀,特別是牌證管理的農業機械“三率”在逐年下降,黑車非駕、無牌、套牌現象日趨嚴重。因此,應當及時順應職能的變化需要,建立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依法完善我縣農機化管理體系。
四、完善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的辦法及意義
1?、辦法
鄉鎮農機管理體制的完善,如上所述應當符合如下條件:(1?)具有合理性、合法性;(2?)體制符合職能的性質要求;(3?)縣局對人、財、物的可調可控;(4?)適合縣域特殊地理環境對農機管理的要求;(5?)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工作人員待遇。
根據如上要求,鄉鎮農機的機構名稱可設為:(1?)石門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鄉鎮農機管理服務中心,同時以縣農機監理站的名義,設鄉鎮執法分站或中隊;(2?)待條件成熟時,更改為“石門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x x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站”簡稱農機監管站。以上兩種形式都是由縣局垂直管理,職能、人員不變。
2?、意義
(1?)是農業機械化事業不斷發展的需要。我縣從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傳統意義上的犁、耙、水車等農具逐步被現代化的農業機械所替代,特別是國家實施“購機補貼”政策以來,我縣的農業機械發展出現了一個質和量的變化。已從原來的小型農機具如:手扶拖拉機、抽水機、機耕船等向大、中型拖拉機和旋耕機、聯合收割機發展,數量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目前,農業機械大多為一家一戶所有。由于發展迅速,又因農機手受職業教育的程度有限,因此農業機械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違規操作、違法作業的行為,使農機的安全性、高效性大打折扣,嚴重威脅使用人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隨著我縣農業機械的保有量及使用范圍的不斷擴大,這種現象會越來越多,其產生的社會危害性也將越來越大,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必將滯阻我縣農機化事業的健康發展。石門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作為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的執行部門,目前,無論是在人員的配備還是工作經費的支持上都沒有跟上我縣農機發展的步伐。在鄉鎮一級也沒有工作機構。因此,很難對全縣農機安全生產進行全方位的有效監督管理,鄉鎮農機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實際上還是一個盲區。
(2?)是機構改革的需要。指日可待的縣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必將觸及鄉鎮一級基層機構的定性和工作人員的定崗、定編,完善鄉鎮的農機管理體制,可以為改革創造有利條件,避免在改革中出現編制在鄉鎮、業務在縣市,經費在鄉鎮、任務在縣市,考核在鄉鎮、目標在縣市等混亂的管理體制。
(3?)是解決現行體制中職能缺失、關系錯亂、名不符實等問題的需要。
(4?)是保證鄉鎮農機管理體制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改善基層農機管理條件及工作人員待遇的需要。
五、結語
農機安全生產關乎人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影響農機化事業的順利發展,依法對農機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監管,是農機主管部門法定的義不容辭的責任。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在基層,基層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需要體制的有力支撐,完善鄉鎮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符合“實事求是”的精神,符合“依法治國”的理念,符合體制改革的需要。
鄉鎮的農機工作,從原來的狹義的農機服務發展到現在廣義的農機管理服務,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工作人員也由農民逐步演化成國家公職人員,而隨著社會的不斷進化,農機的不斷發展和農機擁有形式的變化,農機管理職能還會隨之發生轉變,或許把服務功能社會化,把安全監督管理功能專職化將成為現實。農機工作者,應當順應變化,不斷完善管理體制,跟上時代的步伐。
政府和農機主管部門應當以歷史的視角,未雨綢繆,以務實創新、勇于擔當的態度,把完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當成自己的責任。作為每個基層農機工作者,在腳踏實地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不斷了解、發現、分析基層農機管理工作的新變化、新需求,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以便于調整、加強基層農機管理工作,這也是本文作如上探討的根本立意所在。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七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長劉京昆為組長、謝紅軍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實施對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后勤部門,由梁海艦負責。站組長為第一負責人;班組(隊、科)負責人為本部門第二責任人;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站建義務消防隊,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網,做到組織、職責、制度“三落實”。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做好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裝備各種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規定》,根據不同部位的具體情況和消防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對全站員工及新入站員工實行三級(站、部門、班組)消防按教育,使全體員工達到“四懂四會”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站領導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現場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為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研究解決。
e 、健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情況記錄、滅火器檔案,檔案要做到內容完整,圖字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f 、對各類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認真填寫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表,嚴肅查處違反消防規章制度和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及時上報。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抓好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五個環節。對于認真執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由站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違反消防規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1 、站消防安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b 、組織實施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督促部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執行和遵守消防法規的'自覺性。
e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g 、組織制訂消防預案,組織帶領員做好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工作。
h 、組織火警、火災事故的查處,追查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
i 、負責對消防有功和失職人員實施獎懲。
2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a 、在上一級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確定本部門消防職責和任務。
c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確定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領導本部門的義務消防組織工作。
g 、指導監督本部門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并協助消防安全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a 、在上一級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消防規定,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協助整改火線隱患。
c 、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d 、定期對本班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4 、員工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誰在崗誰負責。
b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 、班前班后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d 、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和義務消防隊組織活動。
e 、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補救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逃生。
f 、保證本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衛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g 、發生火情積極參加撲救。
a 、為提高廣大職工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提高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對班組(隊、科)進行普遍、深入、經常地消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及操作技術培訓。
b 、對新入站職工(包括臨時工、徒工、實習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進行三級(即站、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
一級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針、危險性質和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防火防毒急救常識等。
二級教育由站消防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各部門崗位的危險特點及機械設備特點與事故預防方法,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等。
三級教育由班組織進行。教育內容:本崗位的火險危險性、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從事鍋爐、電工、特殊危險操作工種的員工,由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班,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四大節日”(元旦、五一、國慶節、春節)前,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滅火技能,不斷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單位來站內從事工程施工,危險性大的作業,由承包單位與我站安全管理部門簽定施工協議書,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隊進行組織負責實施。
a 、重點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確定為重點部位的崗位,一定要認真執行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備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凡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因違章操作,違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嚴明制度,追究責任。
d 、重點部位工作人員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對上崗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教育或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禁止介入。
a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組統一采購調配。
b 、各班組(隊、科)的消防設施及器材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做好日常維護及檢查,發現器材失效應及時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進行調換。無故丟失或損壞,對責任班組(隊、科)進行經濟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門或個人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影響消防工作造成后果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a 、凡發生火警、火災事故,首先發現者應立即向站主管領導報告,并采取撲救措施和報火警。
b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應在2 4小時內將具體情況報告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積極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吸取教訓。
c 、火警火災事故發生后,站領導要及時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組與發生事故的班組(隊、科),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d 、調查分析事故應對事故現場情況和事故當事人、見證人提供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確定事故原點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責任。
e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間接責任者,視造成事故的后果及認識態度,按站消防安全獎懲制度處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組對事故調查分析后,應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站領導進行處理。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隊、科),由站對班組(隊、科)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員和職工進行表揚及獎勵。
對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b 、凡不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等行政處分,后果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 、對于有章可循、違章作業造成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d 、各班組(隊、科)對職工的獎勵與處分,按站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a 、發現火情,在場人員應立即撲救并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通知站領導。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并立即召集當班消防人員,攜帶消防器材迅速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撲救。
c 、火情不大時,就立即用滅火器撲滅,分析引起火災的原因并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d 、無法用一般滅火器撲滅時,應及時組織在崗人員利用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e 、火情較大時,應立即報火警1 1 9 。
f 、報火警應準確無誤的報告詳細情況,火警地點、燃燒物質及火勢大小,報告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并派專人在失火地點處接應。
g 、警衛人員對大門和所有出口進行封鎖,嚴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員應積極協助消防隊的救火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并配合調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將火災調查情況報站領導。
k消防安全檢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務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做到防患于未然。
1 、組織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每月不少于兩次。每年“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按上級要求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由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進行。
b 、不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周不少于兩次。
c 、各班組要做到隨時檢查,班組(隊、科)長和職工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檢查。
d 、查出事故隱患,要及時記錄、有整改意見、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時間、定項目、定人員落實整改項目計劃完成時間。
2、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內容
a 、查思想:重點查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情況,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烈,查是否敢于和違章行為做斗爭。
b 、查制度:重點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
c 、查領導:重點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納入本班組(隊、科)重要議事日程;是否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抓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著“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各類事故。
d 、查現場:查是否重點部位(倉庫、配電室)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操作規程;查電器設備、生產設備的線路開關是否符合防火技術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隱患的整改
a 、對查出的消防隱患,站消防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分析研究后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見附錄1),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三不準:凡是班組(隊、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領導小組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領導)的原則進行整改;隱患責任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改計劃,指定隱患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及人員,并將整改結果反饋給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b 、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c 、《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一份叫隱患所在的班組(隊、科)部門作為整改依據。其內容包括隱患項目,需經站領導審查批準,屬于那以級整改的交給該級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整改結果要按期反饋給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八
鄉鎮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為大家整理的鄉鎮農機安全活動的月活動范文,歡迎閱讀!
全面總結改革開放30年發展成就的一年,回頭看,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是一個光輝的歷程,農業、農村、農機均有了飛速的發展和較大的飛躍,著眼部門職能上,農機監理職能也有了較大的轉變。
在上級部門的領導與支持下,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在展望未來的美好憧憬中,對即將過去一年的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回顧:
一、各項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指標完成情況
(一)常規業務辦理:截止10月30日,農用拖拉機新機落戶1255臺。
其中辦理國家購置補貼機具大中型拖拉機落掛牌戶22臺、小型拖拉機落戶掛牌398臺;辦理國家購置補貼機具聯合收割機落戶掛牌21臺;上道路行駛拖拉機年檢3777臺;轉籍(轉出)92臺;過戶443臺;注銷報廢停駛機車908臺;考核拖拉機駕駛員7期981人,其中新訓966人,增駕15人。
駕駛員審驗換證734人,辦理分證、遺補、轉籍等駕證業務125人。
(二)下鄉開展便民服務36天次,出動監理人員280人次,出動監理用車72車次,發放《拖拉機年度檢驗通知書》6000余份。
張貼宣傳標語及通告638張,全縣各鄉鎮在醒目位置懸掛宣傳橫幅懸30余條,印發宣傳材料3000份,在滇灘鎮設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5塊,召開鄉鎮農機安全生產座談會35次,參加人數400余人,舉辦違法機手學習班5期,受教育人次170余人。
給辦理各項業務的駕駛員發放安全提示卡6000余張。
(三)雙休日及春節、五一、六月安全生產月、十一節假日抽調鄉鎮農機監理員配合及會同交-警部門深入多個鄉鎮農村道路交通要道開展路檢路查活動22次,出動車輛30輛次,出動監理員153人次,上路檢查拖拉機309臺,查處違法載人、客貨混裝、逾期不檢等違法違章行為50起,現場組織機手學習5次,參加機手150余人,屢次違章機手上交保證書2份。
農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深入各鄉鎮開展農機產品質量安全檢查40余次。
(四)完成全年農機服務費收取指標。
(五)全年在檢農用拖拉機交強險監督投保率為100%。
(六)按時上報各種報表,按時足額上解農機監理規費,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
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42、43、72號令》辦理各項農用拖拉機業務。
做到文明監理、優質服務,同時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認真學習和遵守《云南省農村工作手冊》,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
(二)抓緊抓好農機監理隊伍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提高縣鄉兩級農機安全監理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理“******”等邪教工作。
通過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召開鄉級農機安全監理員會議、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印發“農機安全事故應急措施”、擴大宣傳等行之有效的'宣傳及防范措施,營造了一個安全、健康、穩定的工作學習環境,單位同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及消防防火責任狀、交通安全責任狀等,并對職工家屬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一年來,我站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無“******”等邪教組織參與人員,本單位人員未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積極開展農機安全宣傳工作。
我站借助春運、汛期、安全生產月等大力開展農機安全宣傳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手段如廣播、電視、張貼通告、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橫幅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同時,開展較人性化的發放“安全提示卡”和“電話溫馨提示活動”。
對到站及下鄉便民服務及路檢路查中接受檢查的機手均發放由我站印制的“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卡”,另外,定期不定期地開展電話溫馨提示活動。
由我站領導隨機抽取有聯系電話的拖拉機檔案,并同其機主或駕駛員取得聯系,用節日問候語及請注意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的溫馨提示語向駕駛員進行溫馨提示,同時詢問駕駛員駕駛拖拉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并認真進行解答。
讓交通安全常識深入人心,使農機使用者及駕駛人能主動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四)大量開展下鄉便民服務,為達到便民利民的目的,我站在人員少,時間緊的條件下,盡量利用雙休、節假深入各鄉鎮開展上門服務,為機手及農機用戶辦理年度檢驗及其它業務。
同時組織每位到場機手進行安全學習,學習中著重強調嚴禁拖拉機載人及安全駕駛等問題。
并對其過程進行攝錄,加強痕跡管理。
(五)大力開展聯合執法及縣鄉監理員路檢路查活動。
1、協同交警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我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動會同縣交警部門,縣交警部門安排警力共同開展兩次聯合執法,分別深入北片(馬站、固東、明光、滇灘等鄉鎮)、南片(蒲川、五合、芒棒等鄉鎮)查處農機違法行為。
2、我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抽調鄉鎮農機監理員共同組織開展上道路執法檢查活動。
路檢路查中,本著宣傳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對相對嚴重違章的機手實施當場處罰,現場組織機手學習,對屢次違章機手進行重點教育,并要求上交保證書。
由此讓廣大機手不斷增加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盡量減少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提升全縣農民和農機手的安全意識,推進“安全生產月”各項措施的落實,促進全縣農機安全生產的健康發展,我局認真開展了安全生產月活動,并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為把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抓實抓好抓出成效,縣農機局成立了由農機局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協調與督導。
各鎮也切實加強了領導,建立了相應的組織。
層層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了職責,完善了應急預案,切實抓好了農機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了農機事故。
二、“三駕齊驅”,營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以“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為切入點,組織兩部車輛,固定8名人員,深入鎮村、深入學校、深入集市廣泛開展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在縣主要干道和人員集中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1000多條、發放資料3000多份、展出安全教育警示牌44場次,大力宣傳了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全面提高了全縣農民和農機手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
以“治理安全隱患,防范農機事故”為著手點,舉辦4期培訓班,對40名駕駛操作人進行了職業道德教育、安全知識教育、事故安全分析教育、安全致富教育,進一步提高了廣大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駕駛技能、愛護保養農業機械和科學規范作業的水平。
以“安全生產年”活動為著力點,對投入“三夏”生產的各類農業機械進行了安全檢查,落實排查農業機械安全隱患方案和預防農業機械事故的措施。
對農業機械事故多發、安全隱患突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地區和單位進行了重點檢查;治理農業機械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同時對上道路拖拉機(含變拖)進行了全面檢查,嚴厲“打非治違”,保障農機安全生產的良好趨勢。
三、多措并舉,切實抓好“三夏”農機安全生產
1、強化責任、著力抓好“三夏”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為了把“三夏”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抓好,我局從6月1日至6月30日,全力以赴開展了農機安全生產活動月工作,召開了相應的會議,印發了相應的文件,落實了相應的責任,以創建“平安農機”工作為切入點,文明監理、優質服務,突出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
著力加強了“安全生產活動月”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著力抓好了“安全生產活動月”農機安全生產。
深入縣鄉道路、深入田間村頭,深入鄉村宣傳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增強了全縣農民和農機手遵章守法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了全縣農民和農機手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保障了全縣“三夏”工作順利進行。
2、優質服務、確保夏收夏種順利進行
為加強“安全生產活動月”農機安全生產、保障夏收夏種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局組織了安全宣傳、安全生產、安全檢查3個工作組,由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任組長,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分片包干、分線包點、深入夏收夏種一線,宣傳夏收夏種安全生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調配農業機械、提供作業信息,在燃油供應,故障維修等方面全方位優質服務。
同時建立夏收夏種24小時服務熱線專人值班,為廣大農民和農機手提供作業信息60余條,教育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安全駕駛200余起,指導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規范作業150余起。
3、依法監管、努力開展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三夏”大忙季節是農機事故的高發期。
針對全縣農業機械擁有量的快速增加,農業機械作業量大、流動性快和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違法違規違章現象時有發生的特點。
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局本著“以民為本、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理念,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圍繞“關愛生命、安全生展”的主題,以“治理安全隱患、防范農機事故”為著力點,著力抓好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活動。
四、嚴格執行事故專報制度,確保農機安全信息暢通。
全縣農機系統嚴格執行了農機“安全生產月”期間的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保證有一名負責人在崗帶班,做到了對導常和突發情況及時上報、有效處理。
值班人員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隨時掌握農機安全生產動態,按規定上報農機安全事故,保障了農機安全生產信息渠道暢通。
同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計劃和方案,確保在發生事故時,應急救援及時有效,安全工作細致周密,以最大限度保障全縣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九
為加強鎮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協調工作機制,特制定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總結上階段工作成績,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示精神;統籌協調本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參與食品監管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每季召開一次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匯總上季度聯合巡查情況,并組織開展下季聯合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相應人員參加的有關會議。
二、組織建設制度
加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食品安全辦的組織制度建設。食品安全辦建設應做到“十個有”:有機構牌子,有工作人員,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辦公經費,有工作任務,有管理制度,有考核辦法,有培訓計劃,有激勵機制。食品安全辦工作應做到“六個一”: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冊,每人有一張聯系卡,每人有一本監管記錄,每月有一次突擊檢查,每季有一次聯合巡查,每半年有一次跟班培訓。
二、案件舉報受理和查處制度
加強食品安全案件舉報受理工作,及時受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超出職責權限范圍的案件,及時上報縣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對涉及其他部門或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報后要及時報告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協調處理并按照規定程序上報。
三、信息收集、發布及報告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確保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與發布及時、準確、有效,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交流與配合,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內容包括:
4、省、市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其企業名單;學校食堂、餐飲業名單。
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屬食品安全信息范圍的。
(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程序
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轄區內食品安全信息,分別向縣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逐級報告。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向縣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并實行零報告制度;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時內向縣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食品安全信息實行審核報送制,由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后報送縣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宣傳制度
鎮政府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利用各種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鎮在醒目位置書寫食品安全永久性宣傳標語五條以上,利用各種時機動員社會參與食品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保障農村集體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預防食物中毒有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集體聚餐是指農村地區非經營性場所舉辦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種宴席。
第三條農村集體聚餐的安全管理堅持部門指導和縣鄉鎮、村(社區)三級負責,以鄉鎮、村(社區)為主的工作原則,實行申報備案與現場審查指導相結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四條?縣、鄉鎮人民政府、村支部主要領導是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負總責,并確定工作人員負責農村聚餐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第五條?鄉鎮應對轄區內承辦農村集體聚餐的鄉村廚師和餐具、用具、窗口出租戶進行全面摸底、登記、備案,實行鄉村廚師體檢培訓制度,建立動態管理檔案。村(社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和鄉村廚師的信息報告。
第六條?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聚餐安全監管網絡。鄉鎮(街道)、村(社區)應配置經過專門的食品安全法律、相關專業知識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轄區農村集體聚餐的備案受理工作,鄉鎮(街道)衛生院公共衛生辦公室、村(社區)醫生負責現場衛生審查和指導工作。
第七條?鄉鎮負責組織轄區內承辦農村集體聚餐的鄉村廚師進行健康體檢與衛生知識培訓。承辦農村集體聚餐的鄉村廚師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患有痢疾、傷害、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鄉村廚師,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章?衛生要求
第八條?宴席舉辦人應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農村集體聚餐加工場所,選用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鄉村廚師承辦宴席。
第九條?用于聚餐加工的場所應預先進行環境清掃,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孳生條件。廚房應設于固定用房內,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排污及存放廢棄物的設施,有冷凍冷藏、清洗水池(盆)和餐具保潔設施等。
第十條?加工場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劃分相對獨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調、待菜、倉貯等區域。用于加工的刀、墩、砧、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應當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區分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第十一條?加工農村集體聚餐食品的飲用水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十二條?農村集體聚餐提倡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租賃餐飲具的,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才能供用餐者使用。出租餐具、用具、容器的出租戶應對收回的.餐飲具、用具、容器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
第十三條?承辦農村集體聚餐的鄉村廚師應對舉辦人采購食品提出指導性意見,采購人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經營場所或市場采購,并索取購物憑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四)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六)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條?食品應分類存放于清潔、干燥的室內場所,需冷藏條件下保存的食品應當及時冷藏。
第十五條?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蔬菜、肉類、水產品分類清洗后應使用流動水進行沖洗。
第十六條?需加熱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須再次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加工后的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
第十七條?受加工條件限制,農村集體聚餐禁止使用暈素涼菜、野生蘑菇,慎用海產品及易帶菌的水產品。
第十八條?對農村集體聚餐的供餐食物實施留樣制度,每個品種留樣100克(2兩)以上,冷藏保存48小時。
第四章?申報備案和衛生指導
第十九條?農村集體聚餐實行申報備案制度。農村聚餐主辦者及廚師班負責人是申報備案責任人。每次聚餐活動時,須提前3日向所在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提出備案申請,并填寫《攸縣農村聚餐申報備案登記表》,申報內容包括舉辦人、廚師基本情況,就餐時間、地點、人數、菜肴清單等。
第二十條?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備案按宴席規模實行分級管理。就餐人數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農村集體聚餐,由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備案受理、現場衛生審查和指導;就餐人數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負責備案受理、現場衛生審查和指導;就餐人數800人以上的由縣食安辦負責備案受理、現場衛生審查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收到就餐人數達400人以上集體聚餐備案申請后,須在24小時內報告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在收到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上報的就餐人數在8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備案申請后,須在24小時內報告縣食安辦。
第二十二條?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和縣食安辦收到屬于本級備案范圍的備案申請后,須在24小時內派出食品衛生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衛生指導,提出衛生監督意見。
第二十三條?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接受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的領導和業務檢查指導,將行政村內聚餐備案資料及時收集歸檔,統一建立備案臺帳,每月匯總后以月報表形式報送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接受縣食安辦的領導和業務檢查指導,將轄區內聚餐備案資料及時收集歸檔,統一建立備案臺帳,每月匯總后以月報表形式報送縣食安辦。
第二十四條?申報地有傳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舉辦集體聚餐;申報地鄰近有傳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舉辦集體聚餐;發現聚餐加工場所衛生條件不良的應勸導或限制舉辦家庭聚餐;嚴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禁止舉辦群體性聚餐。
第二十五條?對農村集體聚餐引發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農村聚餐主辦者及廚師班負責人應立即向村(社區)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報告,并保護好現場,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接到報告的村(社區)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立即向鄉鎮(辦事處)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和縣食安辦報告,并采取現場控制措施。縣食安辦經調查確認后,按照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規定的時限、程序實施報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實行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舉辦者和承辦廚師不按本《辦法》規定辦理申報備案手續而舉辦農村集體聚餐,給予警告處罰,對于承辦廚師將取消從業資格;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的,由當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對承辦鄉村廚師予以行政處罰,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造成嚴重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病患的,則追究舉辦者和承辦廚師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村(社區)、鄉鎮、縣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接到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后不按規定履行備案受理、現場衛生審查和指導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二十八條?對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村集體聚餐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造成本行政區域發生重大的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指的鄉村廚師是指備有餐具(或租用餐具),無固定加工場所和服務對象,為他人加工烹飪各類宴席并取得報酬的廚師。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后施行。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夯實消防工作基層、打牢消防工作基儲促進鄉鎮、街道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渝辦發[2009]126號)要求,區政府出臺了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
以貫徹《消防法》為指導。以建設“平安南川”為目標,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鄉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完善消防安全服務網絡體系,延伸和擴展消防安全觸角,強化和夯實消防基層基礎,全面提升城鄉消防安全水平。在2010年,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成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并雇用一名合同制消防員,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村委會消防工作小組。
(一)建立健全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是鄉鎮政府的非常設議事機構,其主任由鄉鎮政府主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擔任,其主要任務是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指導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鄉鎮可以單獨設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也可以依托綜治辦辦公。并應該做到“六有”。
(三)建立健全村(居)消防工作小組。村(居)消防工作小組為消防工作自治組織,由村(居)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本區域的防火自救工作。
鄉鎮政府的消防工作職責是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檢查行政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消除火災隱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并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一)消防工作會議制度。鄉鎮政府每年召開一次轄區消防工作會議,總結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進單位,部署來年消防工作。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鄉鎮政府應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針對本轄區薄弱環節和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檔備查和上報公安消防支隊或抄送公安派出所。
(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每年的119消防日期間,組織開展一次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平時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宣傳,對市民進行消防知識培訓講解,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四)建立基礎臺帳。主要內容為:轄區基本情況,包括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組織機構;消防工作會議記錄、紀要;消防工作考核、表彰情況;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消防宣傳培訓活動影像、圖片、文字資料。
《指導意見》出臺后,區政府將把鄉鎮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等內容,凡工作不落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能評“先進單位”、“平安鄉鎮”。鄉鎮政府也應將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納入部門考核內容,對辦公室人員實施量化考核,并與評選先進和個人福利待遇掛鉤。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杜絕醫療事故發生,保障群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安全,確保我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從事本單位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貫穿于日常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層層落實。
第四條各科室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衛生系統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院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醫療組長和護士長為主要責任人,對各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分別全面負責。
第六條各科室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醫療組長和護士長要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科室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九條各科室要采取各種形式,自覺加強對有關衛生系統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條中心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中心及各所建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生產決策、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制;建立以分管領導為首的各級安全技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經費保證體制;建立政治思想、群眾監督檢查保證體制,形成層層負責、專群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網絡。
第十二條中心成立以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統籌、協調、指導中心重的安全生產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活動。各所主要負責人分析、預測本所的安全生產形勢,綜合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環境安全管理體制的運行。對本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協調相關事故處理。
第十三條中心對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所應結合各自實際,對本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各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所違反安全生產制度的行為進行查處和糾正,負責市場安全生產的落實與檢查。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十二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其他員工疏散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隊共同負責,保安隊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廠周邊通過張貼畫報和宣傳欄等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識。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十三
會議主持人:唐x(鄉長)
會議參加人:
唐成興
白x
會議記錄人:白x
2011年1月19日晚上,在x鄉政府第三會議室召開了全鄉1月份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暨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安排會。黨政辦、安監站、綜治辦、村管所、水利站、農機站、三個駐村工作組、鄉直有關部門等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鄉派出所、衛生院、國土所三個部門因假缺席。會議由鄉長主持,紀要如下:
一、鄉分管領導、副鄉長認真傳達2011年1月12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
二、鄉分管領導、副鄉長認真傳達2011年1月17日黃平縣2011年春運工作暨一月份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精神。
1、縣安委會主任安監局長李x傳達州一季度安全生產例會精神、通報x縣2015年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安排布署201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
2、縣交通局領導安排布署我縣2011年春運工作。
3、縣交警大隊長安排布署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楊x副縣長與各鄉鎮、各部門負責人簽訂2011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5、楊x副縣長作重要講話。
三、鄉分管領導、副鄉長安排布署我鄉春運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1、消防安全:各村各單位要注意用電用火安全,并加強對職工群眾的宣傳教育,特別是薰臘肉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杜絕火災的發生。
2、交通安全:鄉村兩級都要成立領導小組,作好宣傳,嚴厲制止機動車違規違章、超載超員超速行為。
3、非煤礦山:國土所在春節前搞好非煤礦山隱患排查。
4、建筑施工:村管所潘x作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5、村級安全生產工作將實行考核制,請各村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義務消防隊員名單、路段村寨包保名單上報安監站。
6、其他各單位作好相應的安全檢查并將檢查記錄于25日前上報鄉安監站白x處。
四、唐x鄉長作重要講話。
1、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要加強宣傳,并有記錄。
2、干部要提高安全意識,以身作則。
3、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宴席打招呼制度。
4、嚴厲打擊非法營運,維護春運市場秩序。
5、加強春運春節期間的制班,各村各單位要作好安排上報鄉黨政辦。
時 ? ?間: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
地 ? ?點:鎮二樓會議室
參加人員:鎮安委會全體成員
會議內容:全鎮安全生產暨“安全生產月”活動動員會議 主 持 人:張洪進
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黨委政府召開了全鎮安全生產暨“安全生產月”活動動員會議,鎮安委會全體成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鎮長張洪進同志主持,副鎮長張智銀同志通報了全鎮15月份安全生產工作并傳達了《良莊鎮2015年“安全生產月” 活動方案》,黨委副書記、鎮長張洪進同志就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及“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作了具體安排。
會議要求:
一、強化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今年“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鎮政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具體負責制定活動方案和組織實施,并指導各管區村、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活動開展。各管區村、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生產月”活動順利開展。
(二)發揮媒體作用,營造輿論氛圍。充分發揮鎮廣播站的作用,運用正面典型進行宣傳引導,運用反面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營造濃厚社會氛圍,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真正使安全生產知識進入千家萬戶,安全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協作,切實抓緊抓好。“安全生產月”活動中,防止走過場,被動應付,對要求的活動和安排部署不落實,由此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通過開展活動,以活動促工作、以活動保安全,為迎接奧運會、全面完成“隱患治理年”目標任務、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做出貢獻。
(四)總結經驗,推動工作。“安全生產月”活動結束后,各部門、各單位要進行認真總結,為進一步做好今后的各項工作積累經驗、提供借鑒。
二、 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幾年來,我鎮安全生產工作抓基層、抓基礎、抓隊伍、抓法制建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以“雙基”工作為總抓手,強力推進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與省市區的要求和廣大群眾的期盼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尤其是張鎮長剛才通報的問題,我們的企業還普遍存在,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思想認識還有一定差距,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投入思想嚴重,對事故發生存有僥幸心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理念不牢,安全隱患仍然突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這些問題務必引起各單位的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三、突出重點,扎實做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一是切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隱患是安全生產各種矛盾問題的集中表現,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隱患不除,事故難絕。各單位必須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事前預防上,下在隱患排查整上,按照安委會的安排,全面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嚴防事故發生。二是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安委會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抓好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商貿企業、學校、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水庫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針對雨季特點,抓好隱患排查治理。三是狠抓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和監管。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加強安全管理,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履行安全承諾;督促企業加強基礎管理,依靠科技進步、教育培訓、科學管理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四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各單位要按照省市區的統一部署,盡快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水平。
要深刻汲取“8.17”事故災難教訓,進一步完善防范嚴重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和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要嚴格執行大雨暴雨天氣停產撤人的規定,運用信息化手段,確保在氣象、水利部門發布災情預警后,各企業及時把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要高度重視極端天氣的防范和應對工作,超前考慮,提前安排,周密部署。各企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儲備必需的搶險救援物資,加強演練,提高企業應對事故災害的能力。一旦發生重大險情、災情和突發事故,要全力組織搶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四、落實責任,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是硬任務、硬指標,是重大的政治責任。今年初,鎮政府與各部門、各企業都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就是要進一步明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強化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各單位必須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更加突出、更加優先的位置,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要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好安全生產預防和控制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防范措施,打牢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確保一方平安。
一是安委會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山東省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規定》(魯政辦發[2015]22號),按照化政發(2015)5號文件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法、嚴格監管,督促企業依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那些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政府監管、無視職工生命安全的行為,要堅決查處,決不姑息。二是各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企業負責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三是各管區村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抓好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排查摸底,對排查出的生產經營單位納入監管范圍并報安監辦備案,對因排查不力或監管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會議強調: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強領導,周密安排,認真組織第七個“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集中精力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堅決遏制事故發生,努力保持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良莊鎮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5年5月29
鄉鎮農機安全工作制度(實用14篇)篇十四
根據關于轉發農業部《關于印發〈20xx年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洪農機(監)字(20xx)第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農機行業安全生產實際,我們緊緊圍繞“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服務農民機手”這一活動主題,扎實有效的開展了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現就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制定方案。
我局成立了安全生產活動月領導小組,組長為萬茂文局長,副組長為副局長龔振,成員為任斌、梅輝、劉陽,明確了各自職責。同時制定了《20xx年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
二、主題活動,內容豐富多彩。
1、6月1日,我局召開了全縣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動員大會,動員和組織全體職工全力以赴做好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會上印發了《20xx年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了安全生產月目標任務,細化了進度安排,落實了人員責任。
2、扎實開展了為期一周(6月8日至14日)的安全事故警示周活動。我局專門制作了農機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展板、農機安全操作掛圖,免費分發《農機安全宣傳冊》宣傳材料,在局“一站式”服務大廳電子屏幕宣傳農機安全生產知識,叮囑機手遵照農機安全生產規范操作。
3、積極開展農機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6月18日)。咨詢當天我局根據縣安委會統一安排在澄碧湖南苑廣場開展了“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活動現場設置了2塊農機安全生產宣傳展板,發放農機安全宣傳資料120余份,接待咨詢人員40余人。
4、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我們組織各鄉鎮農機人員深入村、組、田間地頭和廣大農民、農機手面對面交流,傳播農機安全知識。重點查處違章載人、酒后駕駛、帶病作業的機械,及時排查事故隱患,重點對大、中型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進行逐臺安全檢查,確保參加“雙搶”農機手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農機具的安全生產。
三、搞好宣傳,落到實處。
我們充分利用了墻報、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等宣傳工具,并落實了具體任務。如每個鄉、鎮、園區至少要有一塊墻板、二條橫幅、五條標語、50條短信等細化任務,使宣傳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四、突出重點,抓出實效。
根據省、市、縣要求和部署,我們在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的基礎上,加強了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要農業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和監控,有力地推動了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落實,保障了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對于“安全生產月”活動中的不足之處,我們將認真總結和分析,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并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更加嚴格、更加細致地做好農機安全工作,為全縣的農機安全監理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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