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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一
8.黨委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制度。以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帶頭履行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遵守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專題報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問題、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落實領導干部監管責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辦工作、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10件事為抓手,實行項目化管理,通過建立臺賬、跟蹤督查、定期通報等形式,加強對貫徹執行情況的動態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執行不嚴的啟動責任追究程序,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全面落實。
9.監督責任保障制度。落實“兩個為主”要求,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落實中央紀委加強派駐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向市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并實行統一管理,實現對市級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駐在部門要自覺接受監督,提供工作保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0.“兩個責任”簽字背書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簽字背書,與責任對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體責任人和監督責任人要對本地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等具體責任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并簽名,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
11.“兩個責任”年度雙報告制度。實行黨委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上級黨委和紀委結合報告情況,適時聽取有關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工作報告。實行紀委監督責任雙報告制度,各級紀委(紀檢組)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同級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情況。
12.紀委參加下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各級紀委要加強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下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監督是否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班子主要負責人是否在民主生活會上對班子成員廉政點評;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廉潔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上次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民主生活會召開后,各級黨委(黨組)應在一周內將會議基本情況、會議記錄、解決的問題、整改措施等報上級紀委。
13.主體責任述責述廉和評議制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述責述廉,集中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履職等情況,由全委會委員現場質詢和測評,每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在任期內每年述責述廉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員每年向紀委(紀檢組)開展書面述責述廉。同時,各級黨政正職述責述廉報告還要接受上級紀委委員審閱和評議,評議結果及時反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議和政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完善測評辦法,擴大群眾參與度,提高測評結果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14.廉政談話和約談制度。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廉政談話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談話作為責任制檢查考核、述職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內容和必要程序。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較多、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的地方和單位,由上級紀委負責同志約談主要負責人,聽取黨委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解決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15.“兩個責任”專項檢查制度。專項檢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徹執行情況,通過小分隊、多批次、高頻率、快節奏等方式,重點檢查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以及黨風政風、選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16.一案雙究和責任倒查制度。實行一案雙究制度,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同時,一并調查和追究發案單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對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由下至上逐級實行責任倒查,追究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相關領導責任。
17.責任追究案件報告和通報曝光制度。建立責任追究案件季度報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雙月通報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應在每季度末,將責任追究季報表和典型案例報上級紀委。責任追究典型案例在雙月月底集中通報,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問題及時通報曝光,向社會傳遞和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落實“兩個責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細化任務分工,強化督促檢查,結合實際層層抓好落實。要認真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上升為制度機制,確保落實“兩個責任”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每年年底督促和考核“兩個責任”貫徹執行情況,對落實不力、執行不嚴的啟動責任追究程序,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要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匯報上級紀委有關部署要求,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切實解決落實“兩個責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黨員干部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帶頭貫徹執行“兩個責任”。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二
1.認真學習及時傳達中省及總局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指示精神,按照分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動員部署,落實分管包抓責任。
2.每年聽取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3.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監管處兩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一定數量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兩次廉政談話,組織聽取其履行主體責任職責情況并進行講評,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5.加強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監管處兩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分局黨組、省局黨組、駐省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和身邊工作人員。7.主動接受紀檢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8.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對分管范圍內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省委、省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三
各位領導、同志們: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xx年以來履行黨建工作“一崗雙責”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告如下,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一、黨建履責情況。
(一)圍繞理論學習抓黨建。深入學習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提升班子整體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十九大以來,多次在黨組學習會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并結合分管口工作實際,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圍繞任務做真做實。切實加大黨員干部作風問題整改,對查擺出來的問題,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間,改出實效。
(二)圍繞中心工作抓黨建。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一是抓參謀服務。圍繞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積極做好基層調研、督查督辦、資料收集等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全面的依據。今年來,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結合分管口工作實際,共下鄉督查工作30余次,辦理各類案件80余件,督辦各類事項40多件次,組織召開分管口各類會議10余場次。二是抓項目推進。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強黨組織建設,引導黨員干部立根固本、增強黨性,堅持“走正道,出實績”,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針對移民安置局重點項目做到親自過問、親自監管。同時,結合工作實際,帶動xx年度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組織召開分管口專題會議,傳達《關于在干部選拔任用中落實“三不用三重視”要求的意見》精神,并進行集中學習,切實把“三不用三重視”要求作為激發提升干部隊伍積極性的重要抓手,著力建設一支強有力的干部隊伍。
(三)圍繞作風建設抓黨建。始終堅持把作風建設作為抓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督促分管部門制定“兩學一做”學習教育xx年度學習計劃表,深入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引導黨員干部始終做到對黨忠誠,對黨負責,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二是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組織分管部門黨員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理想信念、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觀點新思想新論斷的基本內容。增強黨性修養、踐行宗旨觀念、涵養道德品質,教育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斷提升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質。三是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門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帶頭、“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等組織制度,對標《準則》和《條例》,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
(一)堅持從嚴治黨,強化落實責任。一是主動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組織召開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各分管部門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并安排部署xx年廉政工作任務,切實做到了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堅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落實廉政黨課制度,督促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帶頭改進作風、帶頭廉潔自律、帶頭接受監督的基礎上,強化責任擔當,確保了分管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出問題。三是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將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縣政府系統廉政工作會議后,立即與各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廉政目標責任書,使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各個環節,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健康穩步推進,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到實處。
(二)加強黨的紀律,強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門扎實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活動。以“三會一課”為抓手,督促分管部門深入學習《十九屆中紀委二次全會》、《準則》、《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和國家工作人員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和《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等,切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持續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門已分別召開廉政工作會議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門召開黨組織生活會、開展黨紀黨規警示教育。按照認真開展黨組織生活會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門專題會議上強調黨組織生活會的重要性并以一般黨員身份參加分管部門召開的組織生活會2次。同時結合分管部門實際情況,按照縣紀委要求組織分管部門60多人分批次參觀xx市女子監獄廉政教育基地5場次;組織開展黨紀黨規宣傳活動1次,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制作宣傳展板15塊,懸掛宣傳橫幅5條。三是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主動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門領導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進行約談提醒。按照年度計劃和崗位特點,在3月維穩月對各分管部門負責人及寺院負責人開展廉政警示談話活動,共組織談話12人次,通過談心談話對領導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了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三)強化正風肅紀,整頓不正之風。一是抓八項規定,規范從政行為。由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分管領域內沒有公車私駕、公車私用問題;沒有公款進高級飯店超標準接待情況;沒有出現濫發錢物現象;沒有干部職工上班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現象;沒有服務對象反映機關干部“不作為”問題,分管領域廉政建設做到“零”違規。二是抓專項整治,摒棄“四風”問題。堅持把作風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省州、縣委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對土地、礦產、民生、生態等重點領域的審計監察力度持續加大,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三是抓廉潔自律,確保廉潔從政。目前,國土資源局土地整治規劃以委托xx省xx繪公司進行規劃編制工作,已完成縣級初審,現呈報省廳審查;土地整治項目正在資金審查階段,已報省廳進行項目竣工驗收;移民安置局投資2229.98萬元的隆丫灘移民安置點對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投資772.06萬元的隆丫灘移民安置點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投資392.88萬元的xx灘移民安置點供水項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領域內沒有利用自己的職權辦事,沒有接受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深化協調機制,確保掃黑除惡取得成效。為確保掃黑除惡取得實效,公安局聯合檢察院、法院合力開展工作,進一步強化證據意識。不斷利用專題新聞形式在電視臺播放通告,營造斗爭的濃厚氛圍。結合斗爭的開展,擬定標語口號,懸掛橫幅,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使“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到每個社區、每個村莊、每條街道,做到了家喻戶曉、婦孺皆知。截止目前,共張貼標語300余張、懸掛橫幅20多條、設立舉報箱5個,并成功破獲涉黑案件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三、存在的問題。
上半年,在履行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從嚴治黨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各分管部門要求從嚴不夠;二是抓理論學習從深不夠;三是抓組織活動還抓得不新不活等問題。在今后工作中,認真整改,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努力踐行黨的宗旨,做到勤廉雙優。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將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黨建“一崗雙責”、黨風廉政責任制的各項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工作方法,堅持從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正、懲治六個方面整體推進分管部門各項工作的開展,團結干事、務實求真的工作氛圍。一是加強宣傳教育。繼續加強分管部門的黨建“一崗雙責”及黨風廉政和反腐宣傳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都能充分樹立強烈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加強作風建設。按照省州、縣委要求,深化民主評議工作,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教育分管部門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始終保持奮發有為、堅忍不拔的精神狀態,切實提升分管部門工作效能,樹立黨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嚴格制度執行,加強對分管部門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使腐敗現象在源頭得到預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四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完善本責任清單。
各級黨組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發展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促檢查,切實把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定執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作為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檢驗。對黨中央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上級黨委部署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學習貫徹。
2、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黨內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關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額交納黨費等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3、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集團黨的建設和經營工作的總體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組織實施,同檢查考核。
4、通過召開黨委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式和工作現狀,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制定工作計劃,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5、落實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定班子成員職責分工,抓好任務分解,明確工作目標,推動責任落實。
6、開展黨員廉政建設專項考核,運用考核結果,督促下一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強問責工作,支持紀委履行職責,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9、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發揮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導向,通過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教育延伸到每一個支部、每一名黨員。
10、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充分認識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牢牢把住宣傳思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11、從嚴選人用人。落實黨的十九大對干部隊伍作出的新部署,嚴把政治首關,用好標準、好作風、好方法、好機制,選對黨忠誠之人,著力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12、從嚴監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強化廉政把關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未出具廉政鑒定意見的擬提人選不得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防止帶病提拔。
13、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對“四風”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零容忍”,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深挖細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抓住五一、國慶、中秋、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節前重申紀律要求、節中開展明察暗訪、節后核實問題線索,嚴查嚴處頂風違紀問題。
1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15、廣泛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項目活動,加強集團公司廉潔文化建設,規范各級黨員干部廉潔從業行為,在重要時間節點做好廉政提醒。
16、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嚴格落實黨內監督制度,形成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工作機制。
17、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經營管理、資金管理、材料采購、招投標、技術分包、勞務分包、設備租賃等重點領域崗位職權的監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紀律監察體系,加強紀檢委員崗位設置,細化監督職責,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
19、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嫁娶報備制度。
20、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運用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等方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運用好“四種形態”。
21、全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研究解決紀檢監察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紀委履職盡責當好堅強后盾。
22、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業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管好自己和親屬,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馮彌,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集團公司黨委全面工作,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組織領導并主動參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向被檢查單位提出要求,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對重要案件親自過問、督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3、認真落實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督促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落實“一崗雙責”,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及時提醒告誡。
4、做好干部選拔任用,把選用干部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5、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初圍繞個人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等內容,撰寫述職述廉材料,在上級考核時進行報告。
6、認真組織中心組學習,帶頭講廉政黨課,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的教育監督。
7、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8、其他應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的情況。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五
街道黨工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分析目前我辦黨風政風行風建設工作形勢,強化組織領導,分別與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街道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簽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細化分解并層層落實黨風廉政目標責任,明確黨工委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牽頭工作會,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班子成員、各部門科室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明確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時,與各村居主要干部簽訂《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標責任書》,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網絡覆蓋各村,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其他各項工作緊密掛鉤,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
(二)強化從嚴管黨治黨責任,規范黨員隊伍管理。
抓教育培訓,分批次以街道辦各管區為單位,組織72村主要干部同志進行集中輪訓學習,深入推進“黨委書記講黨課”活動,定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課。抓支部建設,采取一村一策、定點包掛等措施,著力抓好6個“第一書記”村的轉化提升工作;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陣地建設,抓好設施配備、制度上墻、檔案整理工作。抓黨員隊伍管理,持續深化黨員積分制管理“2332”工程,注重發揮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依托《關于村黨員干部帶頭推行喪事從簡的指導性意見》、《關于嚴格會議請假制度的通知》等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黨員干部行為。
(三)強化執紀監督,完善紀檢監察制度。
一是全面從嚴治黨,持續保持執紀監督高壓態勢。2018年以來,街道紀工委廣泛接受群眾信訪舉報的同時,深挖問題線索來源,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共處置各類問題線索126起,立案審查75起,其中給予10人黨內警告處分、55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4人黨內留黨察看處分,3人開除黨籍處分。此外,對有違紀苗頭情形的,及時啟動黨內問責,靈活運用第一、二種形態進行處置,截至目前已對21名村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問責黨支部8個,以頑強意志品質正風肅紀、反腐懲惡,以堅如磐石的決心忠誠履職、激濁揚清,不斷將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權力運行陽光透明。積極推行民主議事、村級重大事項一報四議等民主管理制度,并結合我辦實際,延伸創新“1444”工作機制,補充“村財、村章、村賬、村級合同四監管、四公開”制度,近年來,共監管村級合同51份,在促進村集體增收,合理控制村務開支等方面上成效明顯,全面推動村級事務規范化運行,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
三是嚴格落實“三務”公開,推進陽光監督。明確細化各村“三務”公開的內容、范圍、時限、方式,保障“三務”公開的連貫性、全面性、真實性;由街道紀工委按時對公開內容進行督查,切實做到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定期清查和動態監管,給群眾一個明白,促街道和諧穩定。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六
為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動xxxx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落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市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要求,結合xxxx工作安排,現制定xxxx黨組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xxxx黨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
(一)統籌謀劃部署。
1.擔負xxxx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
2.貫徹落實中央和中紀委、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xxxx工作的總體布局,統籌謀劃、整體推進。
3.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安排部署xxxx工作意見,根據縣委制定的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開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
4.改革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完善責任體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5.指導督促xxxx黨組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督促其和人大常委會機關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6.xxxx黨組定期聽取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判形勢,推進部署落實。
(三)強化宣傳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機關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落實。
8.健全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學習教育制度,納入領導干部和機關黨員干部學習培訓計劃。
9.每年黨組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提醒廉潔自律、改進作風,對存在的問題早提醒、早告誡、早糾正。堅持做到“四個必談”,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不力時必談、家庭有婚喪嫁娶等重大事項時必談、個人有信訪問題反映時必談、崗位分工調整時必談。
10.加強廉潔文化建設,把廉潔教育納入社會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范圍,筑牢思想防線,強化輿論引領,營造崇廉尚廉氛圍。
(四)深化作風建設。
11.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帶頭樹牢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加強對各委室經常性的明察暗訪、檢查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查處典型案例。
13.堅持“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問題,通過組織約談、定期通報、查處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風”整治效果。
14.堅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堅決整改作風問題,針對一些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根源,強化措施,堅決整改,努力形成作風建設的新常態。
(五)維護群眾利益。
15.著力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構建多方位信訪受理舉報機制,不斷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16.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吃拿卡要等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六)領導和支持紀檢部門工作。
17.支持縣紀委駐人大機關紀檢組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人大常委會機關和紀檢組每季度研究1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強人大機關紀檢隊伍,關心支持紀檢監察干部成長和隊伍建設。
(七)推進源頭治理。
19.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安排部署,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深化懲防體系建設,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20.扎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正氣和優良傳統,深入推進黨務公開、權力公開。
21.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重要制度,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工作。
22.高度重視縣紀委移交的問題線索,從嚴懲處,形成強大震懾。對巡視中反饋的問題,認真查處和徹底整改,并落實好責任追究。
(九)嚴格監督考核。
23.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xxxx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內容,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xxxx黨組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年度考核。
25.健全民主監督機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聽取意見和社會評價體系,廣泛征集各界的意見建議,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七
校黨委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必須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是失職、不抓是瀆職的理念,全面落實下列責任。
(一)組織領導責任。
1.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學校各項事業發展總體布局,列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
2.堅決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和上級黨委、紀委(以下簡稱上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學校工作計劃,明確目標要求,制定具體措施,不斷推進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建設發展相融合,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3.每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工作進行總結部署,明確校領導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按計劃推動落實。
4.每學期聽取一次校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并給予指導,研究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新形勢,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要問題。
(二)教育監督責任。
1.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夢、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黨風黨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增強拒腐防變能力。
2.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促使干部廉潔從政、教師廉潔從教、職工廉潔從業。
3.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積極借鑒我國優秀的傳統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潔價值理念融入課堂內外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
4.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加強對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特別是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
5.督促中層單位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層層落實,形成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三)源頭防腐責任。
1.優化學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
2.完善責任體系,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學校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
3.堅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落實校黨委全委會、黨委常委會、校務會議事規則,完善會議制度,規范決策程序,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4.落實學校黨務公開、校務公開、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師生員工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促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5.構建以學校章程為龍頭的制度體系,建立權力清單,厘清各職能部門、崗位的職責與權力邊界,形成權力目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6.推進陽光治校工作,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
7.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針對可能發生的違紀違法行為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
(四)選人用人責任。
1.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蘭州大學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切實把好資格關、程序關、廉政關。
2.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考察干部,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待干部。
3.強化校黨委、分管校領導、黨委組織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中的責任,廣泛聽取師生員工意見,選任作風好的干部。
4.貫徹《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干部選拔任用記實制度、倒查機制,落實“一報告兩評議”,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問題,堅決打擊拉票賄選行為。
5.堅持選拔任用干部聽取紀委意見的制度,了解有關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聽取對其使用的建議。
(五)正風肅紀責任。
1.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校黨委七條意見精神,持之以恒地糾正“四風”,不斷改進黨風校風、教風學風,嚴肅查處庸懶散托、推諉扯皮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
2.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法規政策,堅決剎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等歪風。
3.堅決查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以及違規兼職、兼職取酬、出入私人會所等行為。
4.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注重日常動態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糾正觀望等待、打折扣、搞變通等行為,嚴防糾而復生現象,確保作風建設取得實效。
5.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準確了解和掌握師生員工的意見和評價,著力解決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六)示范表率責任。
1.校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執行黨的紀律,帶頭遵守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率先垂范,帶動各級領導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2.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財經工作紀律,自覺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做廉潔從政、勤政務實的表率。
3.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辦事,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4.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要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履職盡責,攻堅克難,堅決同各種歪風邪氣作斗爭,督促分管、聯系單位的黨員、干部清正廉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
(七)支持保障責任。
1.加強對校紀委監察處工作的領導,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認真貫徹中央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舉措,支持校紀委監察處內設機構改革,保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為有效履行職責提供有力保證。
3.按照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支持校紀委監察處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4.支持校紀委監察處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懲違紀違法行為,做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規范一方工作、完善一套制度,有效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
5.重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培養、使用、交流力度;落實有關紀檢監察干部的政策待遇,為其履職盡責做好堅強后盾。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八
為全面落實各級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促使鎮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擔負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依據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省紀委推動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工作方案》和《中共**縣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清單。
1.認真傳達學習、貫徹落實鎮黨委、鎮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鎮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2.鎮黨委會議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安排部署,明確班子成員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同時,研究專項工作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3.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主動接受縣、鎮紀委的監督。
4.每年至少聽取2次各黨支部和鎮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反腐敗重點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5.每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
7.每年開展2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或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由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8.每年聽取1次鎮政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鎮黨委各委員按照職責分工,每年至少聽取1次分管單位黨支部和包抓村(社區)黨支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
9.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縣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問責辦法(試行)》、《漢中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責暫行辦法》及《**鎮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切實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0.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通報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報曝光2次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重大問題隨時通報曝光。
11.完善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制度,鎮黨委班子成員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要把執行黨規黨紀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作風建設督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鎮紀委組織開展檢查,特別是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
12.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每季度組織1次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黨校培訓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
13.認真組織學習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并帶頭執行。每季度專題學習不少于1次,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強化看齊意識,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政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4.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談話函詢、約談提醒、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置,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5.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專人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進行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確保黨的集中統一,保證黨中央政令暢通。
16.在全鎮倡導崇尚廉潔的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
17.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18.健全干部監督機制,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微腐敗”成為“大禍害”。
19.認真學習貫徹各級黨委“三項機制”和《實施細則》,在從嚴管理黨員干部的基礎上,有效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20.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檢查,加強對換屆風氣監督,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1.鎮黨委領導班子要根據巡視巡察監督、信訪舉報等渠道反映的問題,甄選約談對象,有針對性的開展約談,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落實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化解信訪問題等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會議,研究分析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
23.加強和改進民生監督工作,大力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24.認真落實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黨內監督制度,每年對公開內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黨內全方位監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5.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加強對村(社區)、駐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每年到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檢查不少于2次。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級巡察機構開展工作,委員會議集體研究上級巡察反饋意見,及時抓好整改落實和情況報告。
27.支持鎮紀委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鎮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每年專題研究討論鎮紀委建設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聽取1次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等情況匯報,領導和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類腐敗案件,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為鎮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9.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推動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增強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會議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規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31.把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鎮黨委宣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
32.認真開展理想信念、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33.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從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開展1至2次黨風廉政警示教育、領導干部集體廉政談話活動。
34.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35.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廉政談話等制度。
36.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留存和市紀委備案。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黨委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開展調研,聽取和掌握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聽取1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按要求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文件和請示,第一時間進行簽批,提出督促辦理意見。
4.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
5.認真傳達縣委、縣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全鎮實際,專題研究部署,明確職責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落實情況親自過問,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每半年聽取1次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7.重視和支持鎮紀委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每年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不少于1次,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對執紀執法機關查辦大案要案的請示匯報按次研究,作出決定。
8.主持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分析全鎮黨員干部作風、紀律方面的整體狀況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鎮黨委班子及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按照班子人員變動情況,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
10.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不少于2次,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11.加強日常教育,對班子成員開展常態化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鎮黨委班子成員堅持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每個月不少于1次。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2.加強對鎮黨委領導班子的管理和監督,每年開展單獨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及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等情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班子成員及時提醒談話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及時督促調查核實,并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
13.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內民主政治建設,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4.督促指導鎮紀委通報曝光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典型問題,每年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的通報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不少于1次,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組織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16.自覺廉潔從政,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以及國家法律法規,主動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17.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
18.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9.樹立良好家風,帶頭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一)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政府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抓好鎮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議事規程,重大事項、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加強政府自身作風建設,堅持不懈解決“四風”問題,推動全鎮政府系統黨員領導干部為民、務實、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領導和支持查處政府系統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強化源頭治理,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5.督促班子成員、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領導廉潔從政,加強對分管范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與鎮政府班子成員、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6.當好廉政表率,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帶頭落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對政府單位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認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每年向鎮黨委報告1次履行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9.對分管單位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二)鎮黨委副書記。
協助李**同志抓好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鎮黨委日常工作。分管黨政辦、宣傳辦。聯系郵政所,包抓梁家庵村。
1.協助鎮黨委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包抓村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4.對包抓村、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扶貧領域項目資金及政策執行的監管,抓好征地拆遷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和惠民、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和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每年親自帶隊抽查檢查不少于2次。
8.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對分管單位、寶抓村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三)鎮黨委委員、人大**。
負責鎮人大工作,聯系土管所,包抓**村。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四)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工作。分管黨廉建設、行政效能、作風建設、科技(企業)、市場監管、質檢,主抓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檔案管理。聯系食藥所,包抓鄭家營村。
1.協助鎮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按照鎮黨委、紀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鎮反腐倡廉任務分工,負責督促全鎮各級、各部門落實責任制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每年親自帶隊對各村(社區)、各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不少于4次。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鎮紀委推動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積極探索解決方式,并向鎮黨委匯報。每年深入基層開展工作調研不少于2次。
3.強化紀律審查工作,完善查辦案件工作機制,以“零容忍”態度查辦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各類黨員干部違紀違規案件,并督促各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到位。親自過問案件查處情況,每季度聽取案件查辦工作匯報不少于1次。
4.對黨員干部進行經常性黨紀黨規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學習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鎮紀委辦黨員干部加強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5.積極推動鎮紀委工作,厘清責任,聚焦主業,全力推動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6.強化作風建設督查檢查,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嚴肅查處違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案件,每年帶隊開展檢查不少于2次。
7.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調整工作的監督,嚴把黨員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
8.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堅持抓早抓小,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加強約談、函詢和誡勉談話,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加強對鎮紀委委員的監督教育管理,每年與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10.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加強自身管理,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按時參加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樹立良好形象,起好帶頭模范作用。
12.每年按時向鎮黨委、縣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積極配合鎮黨委和縣紀委開展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確保鎮紀委工作和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五)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鎮政府專項工作。
l.協助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鎮政府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4.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六)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負責鎮人武部工作。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七)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協抓黨建、組織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辦、經濟辦、環保辦,聯系中心校,包抓建安村。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完善領導班子和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換屆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九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
激情五月,紅色農商,xxx縣農商銀行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正式拉開序幕。結合工作實際和學習收獲,我就本次黨風廉政建設學習談幾點個人體會。作為一名黨員,我認為我們在工作和生活中應當做到“六個字”:
“嚴”。即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已,還要有一絲不茍的嚴謹態度。一方面要從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對自己嚴格要求,嚴格管控好自己的言行、思想,一方面要自覺服從黨組織和單位的嚴管,認識到嚴管就是厚愛的真諦。
“實”。即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對黨忠實,對人誠實,扎實作風,踏實干事,還要不斷地充實自身各方面的素質,取得實實在在的成績和進步。
“正”。即作風正派、做正直人、心態端正,目標方向要正、一身正氣、釋放正能量。要敢于同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敢抓敢管,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清”。即當清白人、樹清廉風、頭腦清醒、工作頭緒清。要清正廉潔,與客戶的關系要清,不做糊涂事,不當糊涂人。
“先”。即率先垂范、沖鋒在先、擔當在先、吃苦在先,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把各項紀律挺在先,把單位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和排名、榮譽爭到“先”。
“規”。即講政治規矩、遵守規矩、合規操作、規范言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離開了有規矩的組織平臺,我們就什么也不是。我們只有齊心協力地緊密圍繞在行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形成強大的合力,事業發展才會越來越蓬勃,農商銀行的明天才會越來越美好!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一
學院紀委要嚴格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強化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作用,聚焦主業,突出主責。要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方式、轉變作風,協助學院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紀委要加強對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黨委管轄范圍內黨員、干部的監督,督促其履行主體責任,按職責權限查處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
(一)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上級精神和決策部署,結合學院實際,向學院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在學院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工作;協助學院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二)維護黨的紀律。堅決維護黨章和其它黨內法規,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政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肅查處紀律松弛現象和違反黨紀行為。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情況和學院黨委重要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三)抓好廉政宣傳教育。扎實開展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運用典型腐敗案例、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報告會、宣傳櫥窗、網絡及微信平臺等多種宣傳教育方式,加強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規教育,做好廉政知識培訓和干部任前廉政談話,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氛圍,促進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四)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上級關于作風建設監督檢查要求,加大執紀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嚴肅查處、通報違紀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省教育廳六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
(五)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調查處理舉報的問題。嚴格實行“一案三查”。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時,既要調查當事人,又要調查涉案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還要調查在制度機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認真執行重要信訪、重要案件線索向學院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制度。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權力行使情況的監督。嚴把招生錄取、基建項目、物資采購、財務管理、科研經費、干部人事等“六個關口”,切實加強對人、財、物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管。對群眾信訪舉報較多和在監督檢查、審計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苗頭性問題的部門,及時約談主要負責人,督促整改。
(七)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制度,強化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各項措施,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形成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實際、科學完備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八)強化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追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問責剛性和“硬約束”,既查失職、瀆職,也查“為官不為”“為官慢為”,對導致意識形態工作出現不良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依據黨紀黨規,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黨紀處分。
學院紀委書記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紀委書記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做黨章黨規黨紀的忠誠守護者。
(一)協助學院黨委書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時就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學院黨委提出意見和建議。主動把紀檢工作融入黨委工作全局,統籌謀劃,部署推進,督促檢查。
(二)完善監督機制。貫徹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部署和要求,主動向學院黨委和上級紀委請示匯報工作,建立和完善對全院各黨總支紀檢工作的具體督促和指導機制。
(三)加強隊伍建設。抓好紀檢監察隊伍的自身建設。按照中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強化紀檢監察人員的主業主責,全面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紀檢監察干部自身要不斷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政策和理論的學習,進一步提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紀律意識和業務水平,自覺接受監督。嚴格要求、管理紀檢監察干部,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四)當好廉政表率。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勤政廉政,敢于擔當,管好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
(一)協助落實紀委領導班子監督責任。貫徹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工作部署,與班子其他成員緊密配合,協助紀委書記履行好監督責任。
(二)抓好分管工作。對所分管的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檢查分管工作,督促分管或協調的部門抓好任務落實。及時向紀委書記報告履行監督責任的情況。
(三)履行管理監督職責。對工作分工范圍內的黨員干部進行管理和監督,對分管部門負責人廉潔自律、改進作風、聯系群眾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紀委書記報告。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職責制的規定》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中紀委六次全會,以及省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偉大工程,促進全鎮三個禮貌協調發展,現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標職責狀:
1、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資料,與經濟建設、精神禮貌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齊部署,一齊落實,一齊檢查,一齊考核。
2、黨政負責人對職責落實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落實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職責。
3、班子成員要定期分析職責落實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鎮黨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落實情景,做到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年初有計劃、有措施,年終有總結。
4、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各項廉政法規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進行黨性、黨紀和廉潔從政學習,認真檢查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情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解決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
對違反下列規定的實行職責追究。
1、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搞資金體外循環和票據報銷不按規定,搞變通處理的;
4、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侵占團體利益的;
5、違反計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規現象的;
6、發展新黨員、提拔到副股級以上干部未實行公示的;
7、對黨員、干部犯有經濟、道德問題隱瞞不報和協助查案執紀不力的;
8、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費娛樂的;
9、對群眾初信初訪不夠重視,出現群體訪、越級訪、重復訪,造成較大影響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職、瀆職造成團體財產損失的;
凡存在上述問題,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第四章職責追究的有關條款實行追究,追究界限為:屬于領導班子作為錯誤決定的追究領導班子的團體職責;屬于主要領導人職責的追究領導人職責,屬于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職責的追究其他領導成員職責。
責任人:
日期: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三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規定》和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要求,按照市衛生局黨委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院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明確各支部、委員及所有科室對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職責,建立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經研究決定,簽訂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書如下:
1、認真落實《xx市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要點》,不斷推進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構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潔的良好風尚,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的發生。
2、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制定崗位職責,將職責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班子成員并組織實施,履行抓黨風廉政職責制的工作職責。
3、加強以警示教育為主線的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有關規定、法律法規,提高廉潔從醫意識。
4、深化醫德醫風建設,落實行風建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精心組織,層層推進,全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查找問題,切實解決“四風”問題,在民主生活會上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作風建設水平。
5、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落實醫院廉潔風險防控各項工作,實現廉政風險防控100%全覆蓋。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遏制各類形式的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按照“一級抓一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職責制管理之中。年終按照衛生局下發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辦法對各支部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廉政檔案,作為對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責任人:
日期: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加強退役軍人事務局的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干部拒腐防變能力,嚴格依法行政,樹立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良好形象,特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度。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及局下屬各單位黨員干部職工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都有共同的義務和責任,必須認真按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和制度;自覺遵守黨紀、法紀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堅持局黨組統一領導,各股室和下屬各單位抓落實,立足教育,著眼防范;要抓好防腐保廉的源頭和完善監督機制,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互相監督,層級負責,確保退役軍人事務系統清正廉潔。
????(一)局長對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結合自己責任范圍的工作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工作計劃,確定階段性目標,提出具體措施,按期進行布置并組織全面實施。負責對班子成員以及組織對干部職工的黨風廉政教育、紀律作風的管理、檢查、監督,組織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
????(二)局各分管副局長對局長負責,為退役軍人事務系統黨風廉政工作的第二責任人,對分管股室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的領導責任。按照本局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股室和局下屬各單位廉政工作的實施,負責對各級責任人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和督促,對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整改,重大問題及時向黨組匯報。
????(三)各股室及下屬單位負責人分別向分管局領導負責,為黨風廉政工作的第三責任人,是本股室、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直接責任人。其職責是了解責任范圍內的廉政工作現狀,分析問題,及時談話,提出告誡,防微杜漸,并向分管領導匯報,提出建議。
????(四)局黨組負責黨風廉政工作的監督、教育,懲治和查處黨員、干部及職工的違紀問題。局機關支部書記對黨組負責,協助第一責任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局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局的黨風廉政工作計劃,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工作。
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以《黨章》、《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紀委和省委、省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市、縣有關機關作風建設實施考核細則為主要內容的行為準則,并以此作為檢查、監督和考核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依據。
????(一)落實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制度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述職。
報告。
的一項內容和選拔任用干部的依據。
????(二)定期召開廉政工作分析會。局黨組每半年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分析一次;各股室及局下屬各單位結合行風評議,每年檢查一次黨風廉政工作落實情況,并向上一級的責任人匯報,發現有違反規定或違紀行為及時向黨組。
報告。
按程序區分不同性質作出處理。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五
為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動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落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市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要求,結合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
(一)統籌謀劃部署。
1.擔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
2.貫徹落實中央和中紀委、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縣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布局,統籌謀劃、整體推進。
3.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安排部署縣人大常委會工作意見,根據縣委制定的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開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
4.改革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完善責任體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5.指導督促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督促其和人大常委會機關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6.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定期聽取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判形勢,推進部署落實。
(三)強化宣傳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機關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落實。
8.健全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學習教育制度,納入領導干部和機關黨員干部學習培訓計劃。
9.每年黨組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提醒廉潔自律、改進作風,對存在的問題早提醒、早告誡、早糾正。堅持做到“四個必談”,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不力時必談、家庭有婚喪嫁娶等重大事項時必談、個人有信訪問題反映時必談、崗位分工調整時必談。
10.加強廉潔文化建設,把廉潔教育納入社會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范圍,筑牢思想防線,強化輿論引領,營造崇廉尚廉氛圍。
(四)深化作風建設。
11.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帶頭樹牢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加強對各委室經常性的明察暗訪、檢查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查處典型案例。
13.堅持“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問題,通過組織約談、定期通報、查處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風”整治效果。
14.堅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堅決整改作風問題,針對一些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根源,強化措施,堅決整改,努力形成作風建設的新常態。
(五)維護群眾利益。
15.著力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構建多方位信訪受理舉報機制,不斷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16.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吃拿卡要等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六)領導和支持紀檢部門工作。
17.支持縣紀委駐人大機關紀檢組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人大常委會機關和紀檢組每季度研究1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強人大機關紀檢隊伍,關心支持紀檢監察干部成長和隊伍建設。
(七)推進源頭治理。
19.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安排部署,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深化懲防體系建設,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20.扎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正氣和優良傳統,深入推進黨務公開、權力公開。
21.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重要制度,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工作。
22.高度重視縣紀委移交的問題線索,從嚴懲處,形成強大震懾。對巡視中反饋的問題,認真查處和徹底整改,并落實好責任追究。
(九)嚴格監督考核。
23.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內容,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年度考核。
25.健全民主監督機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聽取意見和社會評價體系,廣泛征集各界的意見建議,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六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加強我村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成效,現結合我村實際,簽訂20xx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
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支部統一領導,黨、政、工齊抓共管,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立足教育、著眼防范。做到“一崗雙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一)組織領導(15分)。
1、集團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負責本部門和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班子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負主要領導責任,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工作職責。
2、按照上級黨委、xx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組織、分解任務,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明確責任范圍、并抓好落實。
1、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列如:組織全體黨員觀看警示記錄片等。
2、認真組織本村黨員、學習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文件,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學習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
3.建立學習教育考勤制度,一般黨員出席率達85%以上,干部出席率達95%以上,并有記錄、簽到。
(三)村干部廉潔自律工作(30分)。
1、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八項要求”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
2、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廉政領導小組班子成員中沒有發生違反“四項紀律”等違紀情況,村干部作風良好。
3、秉公用權、廉潔從業,堅持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未發生違背民主集中制個人說了算的情況。
4、要本著勤儉節約、從儉辦事原則,做到公務接待無高消費娛樂活動。
5、嚴格執行公開公示的財務制度。
(四)督促檢查工作(20分)。
1、針對本村的實際,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
2、對所屬班子成員發生的不正之風或不廉潔行為能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未造成較大影響。
在抓好本村領導班子成員廉潔自律工作的基礎上,管好部門下屬干部和工作人員,不發生違紀案件,職責范圍內杜絕“小金庫”。
1、開展崗位廉政風險排查活動,針對村容易發生不廉潔行為的環節、崗位,制定具體的廉政規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長效防范機制。
2、嚴肅和規范工作程序,嚴格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行事,促進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3、建立村干部廉政談話制度、重大事項報告、禮品登記等制度,完善和健全廉政工作臺帳。
(六)加強作風建設工作(10分)。
1、加強村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統一,推動村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
2、加強源頭治腐及糾風治亂工作,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3、進行理想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樹立黨員干部良好形象。
(一)黨風廉政建設小組成員應在12月上旬以前,就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并寫出廉政承諾書。
(二)目標責任考核實行百分制,95分以上為優秀,85—94分為良好,7584分為較差,70分以下為差。
(一)年終考核得分在75—84分的進行廉政談話,扣該成員年薪總額10%。
(二)年終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進行誡勉談話,扣該成員年薪總額20%。
(一)本責任書年初由集團黨委與各責任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責任書一式兩份,集團xx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各持一份。
(二)責任書在沒有重新簽訂以前,如有人事變動,新責任負責人必須接著履行相應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七
一、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鎮黨委、政府、紀檢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
1、按照中央、省、市、縣、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認真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安排、部署及組織實施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班子每年要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兩次以上。
2、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組織,有專人負責,組織網絡健全,并充分發揮網絡人員的職能作用。
二、認真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及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文件、制度、規定。
1、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廉政法規,進行經常性地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敗抓源頭等項工作,搞好調查研究,不斷完善制度和管理監督機制。
2、對《準則》及縣、鎮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組織專題學習,黨員受教育面達90%以上。
3、嚴格執行機關工作人員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務接待標準。
4、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政務公開制度,不設小金庫。
5、嚴格執行縣委、縣紀委《關于農村干部廉潔自律規定》(26條)的文件精神和規定,進一步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三、采取切實措施,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確保年度內不發生違紀、違規問題。
1、每半年召開一次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情況,真正做到自查自糾,防止產生違法違紀問題,并按時將自查報告上報鎮黨委和鎮紀檢委。
2、對班子成員家屬子女,制定出具體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確保年度內無違紀違法行為。
3、嚴格執行村帳鎮管和村財鎮管的各項制度規定,堅持按規定時間、內容、方式實行財務政務公開。
4、認真抓好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基層基礎工作,落實制止奢侈浪費的各項規定。
四、認真抓好信訪工作,全面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訪領導小組和信訪網絡。
2、每月排查一次信訪苗頭,并把排查情況及時上報村支部、鎮黨委、鎮紀委。
3、加強同群眾的密切聯系,積極主動排查信訪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訪工作,將問題處理在萌芽階段和最基層。
4、全年無集體越級上訪。
五、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1、按照縣委、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部署,重點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和企業負擔、治理公路“三亂”和中小學亂收費等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2、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規定,不準巧立名目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
3、杜絕因加重農民負擔而引發的惡性案件。
六、強化班子及干部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增強責任意識,凡職責范圍內出現的重大問題,必須嚴格實施責任追究。
七、完成上級黨委、紀委和村支部交辦的其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責任人:
日期: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八
2.抓好教育股、人事股、招生辦、督導室、教師培訓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廉潔從政各項規定,有效防范職責范圍存在的腐敗風險點,并提出防控措施。
(二)強化知紀明紀。
2.堅決反對“四風”,主動凈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三)加強日常監管。
2.開展廉政約談全覆蓋;
3.對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
4.加強對黨員干部8小時之外社會交往、生活交往的監管,堅持抓早抓小,及時提醒糾正干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四)推進預防腐敗。
2.加強對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現場指導和監督,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等。
(五)當好廉政表率。
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管好自已、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不允許出現我局“四風”問題;嚴禁出現對報告、約談、誡勉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力,不能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問題。不允許放松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管理,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十九
參觀了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基地,作為這次警示教育的參與者,聽到一件件觸目驚心的案例,看到少數黨員干部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抵御不住誘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淵,結果令人痛心,我對此感受頗深,進一步加深了對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收獲不小,獲益匪淺。此次開展的警示教育活動,是旗紀委“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的重大舉措,體現了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關心和愛護。尤為及時,尤為必要,對于全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嚴守黨紀國法,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反腐倡廉,必須警鐘常鳴。
警示教育活動是我們黨推進反腐倡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舉措。反腐倡廉關系執政黨的命運,是永葆執政黨青春常在、充滿活力和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在市場經濟浪潮的蕩滌下,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扭曲,放松主觀世界觀的改造,面對滾滾而來的市場經濟浪潮,失去了本該保持的警惕、冷靜、操守,忘記自己本身來自于勞動人民、忘記了黨多年的培養教育、更忘記了人民提供衣食住;貪圖享受,不甘清貧,崇尚拜金,私欲膨脹,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這次警示教育活動,充分體現我們黨堅定不移抓反腐倡廉、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決心,使我們每個黨員在參加學習活動中,靈魂受到洗滌,思想受到了震憾。通過這些典型案件說明,領導干部一旦貪欲膨脹、利欲熏心,就會喪失理想信念,在金錢面前打敗仗;一旦追逐名利、撈取功名,就會導致急功近利,貽誤事業的發展;一旦恃權輕法、心存僥幸,就會觸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終變成人民的罪人。從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認識到: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應該時刻提醒自己,時刻牢記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我們要對得起黨組織的精心培養教育,對得起上級領導和人民群眾的信任和重托,對得起給予無限關愛的家人。通過學習對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認識水平,又從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訓,從點點滴滴處嚴格要求自己。
二、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價值觀。
一是堅定信念,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一要自覺改造自己,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世界觀方面,要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在人生觀方面,要有堅定的人生目標和追求,正確對待“錢、權”,對待“功成”與“身退”;在價值觀方面,要正確體現人生的社會價值,不要私心、貪心膨脹。要自覺充實自己,有正確的追求、健康的心態和實實在在的寄托。善于學習,不讓頭腦空虛;時時保持平衡的心態,在名譽、職位、報酬、個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樂。
二是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黨員干部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主要靠學習。學習是領導干部的一種追求、一種責任、一種能力,是把握方向、駕馭全局、履職盡職的資本。學習革命理論是提高領導干部思想素養和培訓領導素質的靈魂和基礎。只有努力學習政治理論知識,思想覺悟、境界提高了,眼界開闊了,學以致用,才能夠正確判斷政治是非、理論是非,辨別假丑惡、真善美;才能搞清楚人怎么活著才有價值、有意義。
三是以身作則,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監督。廉潔自律是反對腐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領導干部能否以身作則,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發展至關重要。以身作則,首先要做到廉潔自律,這是每一名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品格。古人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笔侵v為政者必須身正行直,辦事公道。廣大干部群眾對領導干部是聽其言,觀其行的。如果說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群眾是不會信任的。因此,領導干部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科學的發展觀,權力必須為群眾謀利益,絕不能為個人或少數人謀取私利。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業上,用在為群眾謀利益上。領導干部只有嚴于律己,公正嚴明,群眾才能相信組織,好的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才能樹起來。所以,領導干部一定要按照制度和規定,嚴格對照檢查自己,真正在廉潔自律方面帶個好頭。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專業20篇)篇二十
1.對中央、省市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傳達貫徹、安排部署、督促落實不力,或者拒不執行以及不按要求執行。
2.對巡視巡察、紀檢監察機關等反饋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工作意見整改落實不及時、不到位。
3.未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實施責任分解、組織推動落實。
4.未督促班子成員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審定,未對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開展日常督查和審議評價。
5.未按規定每季度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未聽取“兩個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匯報,未及時研究并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6.未按規定每年聽取所屬單位、下一級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未進行指導并提出改進措施。
7.未及時聽取紀檢監察機關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點工作未及時進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動解決。
8.未按規定每年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書面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10.未嚴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一案雙查”,未按規定實施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