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可以為各方提供明確的權益保障,減少潛在的糾紛和風險。請參閱以下合同協議范文,或許能為您的合同編寫提供一些思路和啟示。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一
格式條款又稱為標準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從維護公平、保護弱者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三個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第三,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甲方(買方):冰城公司乙方(賣方):國泰化工設備公司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聯系人:聯系人: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名和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
(1)按國家標準;(2)無國家標準而有頒布標準的,按頒布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頒布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要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只有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品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商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
1、產品的數量:
(國家和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和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和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成套供應的產品應應當明確確定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和貨款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有國家定價但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提高和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商定價執行,如果按該條執行,其價格: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價差,有甲乙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四條產品的運輸條款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3)甲方自提自運;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產品的交貨期限:
2、產品的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的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不可抗力條款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之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索賠條款
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明確責任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方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貨款來沖抵。
第八條仲裁條款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合同發生爭議,有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有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規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送達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按設備的售后保修服務給予甲方保修,另外再加增一年的免費保修期,但前提是甲方要把首付貨款提升到40%。
本合同自二零一四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說明,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和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一份。
簽約方:簽約方: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蓋章):乙方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二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戶型: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預算表及有關設計方案、施工圖紙。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總工期限:_____________天。
七、合同總款: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工作。
一、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二、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以及其他約定的必要條件保障。
三、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四、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第三條乙方工作。
一、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范、防火規范、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安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二、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不得擾民、污染環境。
(1)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居陳設的保護。
(2)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道工序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一、按乙方工程預算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乙方提供材料,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始施工。
(2)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卻是不合格的,檢測費用有責任方承擔。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均有乙方負責。
第五條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有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六條、工作驗收和保養。
(1)隱蔽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驗收。
二、如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日期起為一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購買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內因質量原因所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均由乙方承擔。
六、保修期內非裝飾的外力因素所產生的結果,不再保修范圍。維修的材料和人工費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第八條特別約定。
一、甲乙雙方之間一切約定需簽訂書面協議。
二、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核實工程項目及工程量。乙方為甲方施工的項目以預算書上文字寫明的項目為準,工程量按施工中實際發生地為準,竣工后進行結算。
三、施工圖或效果圖等一切相關圖紙或文檔中所標注的用材若與預算和主材料清單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異,以預算和主材料清單為準。
四、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1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負責將鑰匙還與甲方。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并填寫補充協議。
(簽章)(簽章)。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三
1、1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產品、設備和/或其它材料.
4)“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例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5)“合同條款”系指本合同條款。
6)“買方”系指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的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7)“賣方”系指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的公司或其它實體。
8)“項目現場”系指不呢合同項下貨物安裝、運行的現場。其名稱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
9)“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標準。
3.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范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3.2除非技術規定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4、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4.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4.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4.1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4.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時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5、專利權。
5.1賣方應保證,買方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是,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
6、檢驗和測試。
6.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是否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或買方測試代表的身份通知賣方。
6.2檢驗和測試在交貨地點和/或貨物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6.3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6.4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賣方或制造廠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盒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6.6合同條款第6跳的規定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7、包裝。
7.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公認或費用。
8、裝運標記。
8.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1)收貨人。
3)發貨標記。
4)收貨人編號。
5)目的地。
6)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7)毛重/凈重(用公斤表示)。
8)尺寸(以長x寬x高用厘米表示)。
8.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適當標記。
9、運輸和保險。
9.1賣方負責辦理將貨物運抵招標文件規定的交貨地點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9.2賣方應向保險公司以買方為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
10、伴隨服務。
1)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2)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3)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5)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10.2如果賣方或制造廠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成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0.3賣方應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第五章“貨物需求和技術要求”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1、備品備件。
11.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品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1)買方從賣方選購備品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3)在備品備件停止主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品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11.2賣方應按照“合同專用條款”/第五章“貨物需求和技術要求”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12、保證。
12.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末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由于安買方的要求設計或安買方的規格提供的材料所產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
12.2本保證應在合同貨物最終驗收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見合同專用條款)以免發生的為準。12.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
12.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2.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3、索賠。
13.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3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遇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2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3.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二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付款。
14.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有規定。
15、價格。
15.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的價格在合同中給出。
16、變更指令。
16.1,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2)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交貨地點;
4)賣方提供的服務;
5)16.2如果上述變更時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17、合同修改。
17.1除了合同條款第16條的情況,不應對合同條。
款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除非雙方同意并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8、轉讓。
18.1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9、分包。
19.1對投標文件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經買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0、賣方履約延誤。
20.1賣方應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交貨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0.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0.3除了合同條款第23條的情況外,除非拖延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0.2條的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延誤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1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1、誤期賠償費。
21.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天罰金,工期不予順延,直至竣工。
22.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a)“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b)“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胡合同實施過程為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22.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2.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3、不可抗力。
23.1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23.2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盡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當局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23.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公認。
24、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24.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供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25、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25.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并明確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25.2對賣方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1)僅對部分貨物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受;或。
2)取消對所剩貨物的采購,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服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26、爭議的解決。
26.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出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六十(60)天還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交仲裁。仲裁地點應在買方單位所在地。
26.2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6.3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26.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7、合同語言。
27.1本合同語言為中文。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函均用中文書寫。
28使用法律。
28.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9、通知。
29.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傳真送到“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
29.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
30、稅款。
30.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買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有買方負擔。
30.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賣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有賣方負擔。
31、合同生效及其他。
31.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和買方收到賣方。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四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解除合同/協議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于本協議生效時向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添加】。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五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乙方工作需要,增加一間租房。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增加出租房屋:右邊第二間門面。
2、該房屋的租賃期根據乙方的需要而定,(開始租賃日期為20xx年7月1日)。
3、該房屋每月租金為500元(大寫:伍佰元整),此租金在整個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上漲或下降。
4、租金支付方式為乙方使用結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收款憑證。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做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電話:簽約代表:
乙方:電話: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x年月日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六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南寧市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__市路號小區號房,面積為平方米,出租房屋內屬出租人所有的設施、物品暫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賃期滿與出租房屋一起收回。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權利義務。
1、租賃期為________年,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賃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承租方若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權轉讓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經濟損失的須賠償出租方: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結構和裝修的;。
承租人毀壞出租房屋及房屋內設施物品的;。
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續簽租賃合同又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對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租賃房屋租金每月為人民幣元,承租方須于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續簽合同,承租方應于租期屆滿前十五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納租金時,出租方應出具收條,出租房屋的有關稅費由承租方負擔,承租方可在付清稅費后取得發票。
第四條租賃房屋的用途為.
第五條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以及在租賃期間,政府部門需征收的費用,承租方自行按時按規定向相關部門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應負責賠償,后果嚴重的,出租方還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條承租方應自行負擔費用,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
第七條承租方任何時候非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均不允許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自行裝修。
第八條出租房屋內的設施、物品清單及使用義務。
7、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水表底度為度,電表底度為度。
承租方應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時對房屋質量及房屋內設施、物品進行確認,雙方對本協議一經簽字,即視為承租方已經確認完好及驗收,以上設施及物品已隨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應盡保管維護之義務,租賃期滿保持原狀歸還出租方,..如有損壞,由承租方負擔費用維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復原狀則由承租方照原價賠償。承租方應在交納第一次租金時向出租方交納押金5000元,租賃期滿,承租方依據書面確認書保持原狀完好返還出租物的,押金退還承租方。如有損害,應先從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條合同終止。
如雙方不再續簽時,承租方應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賃房屋鑰匙、房內設施物品交還出租方,經出租方驗收無誤后,方可將屬于其個人物品帶離,合同期滿超過三日不搬離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給承租方使用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3、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至各條款規定的,應支付違。
4、租賃期間,如承租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應付給出租方違約金5000元。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租賃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變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并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七
委托人:(甲方)。
以下簡稱。
行紀人:鎮江市兄*房產買賣有限公司(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產權人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平方,樓層_____/_____,并含下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結算,乙方每年給付甲方十個月租金,扣除2個月房租的閑置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1.現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通過媒體,尋求到承租戶,可自行與承租戶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所有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除外,乙方應在監督租戶妥善保管好室內物品,并監督使用。
六、乙方的報酬在收取承租戶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戶的租金減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在乙方與承租戶簽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______,另付賠償承租戶的其他損失及違約金。
八、對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權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給任何人使用,對與乙方出租的價格與甲方無關。
九、在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十、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對其房屋進行裝修,增擴設備時,應經得甲方同意,費用乙方承擔;。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的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紀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本契約未經事項:雙方另行議定,補充協議經雙方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一份。
十五、其它事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資質證號:
身份證:
經辦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二o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在租賃的第一年內,每平方米租金為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第一年的租金總額。從第二年起,該房屋的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租金基準上遞增%。
2、雙方在簽訂該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元,該押金在解除租賃交付房屋后,乙方結清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
3、房屋租金每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衛生等費用,并自行負擔其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全部稅費。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提前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變動房屋主體結構。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的超過個月。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合同租賃期,乙方如提前退租,應提前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解除租賃合同。
5、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或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年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主體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的和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水表現數:
電表現數:
燃氣表現數:
裝修狀況。
其它設施、設備:
確認人:年月日。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結算,由乙方于每月第三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1(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2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1頁,一式1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
對于買方來說,其交易的目的就是用更少的代價獲得性能更高的標的物,也就是追求更高的性價比。因此如何控制標的物的性能,是買方合同控制的首要目標。
合同標的分為產品和服務,產品又分為標準化產品和非標準化產品。而不同類型的合同標的其性能控制方式完全不同。標準化產品只要明確其生產者、品牌、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生產日期,以及驗收標準等即可以使標的物的性能得到固定。而非標準化的產品,則還需要明確設計方案、工藝流程、用料等,才能有效控制非標準化產品的性能。如果標的物為服務時,其性能的控制通常是對人的控制,即對實際提供服務的具體人員的控制。在標的物為服務的合同中,通常需要指定具體提供服務的團隊和具體人員,因為甲方是基于對該指定人員的服務水準的信賴而締結合同,因此只要該等指定的人員發生變動,甲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標的物的范圍不僅包括單位標的物的性能,還包括數量,因為數量決定合同總價款、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個項目的`進展,因此買方對標的物數量的控制對整個合同履行也同樣重要。
在合同簽訂時,標的物的數量通常僅基于計劃,而甲方實際需要的標的物數量通常會有所變化,或增多或減少。如果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的數量超出實際需要時,則會造成資源浪費;相反如果合同約定的數量不足時,則會影響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個項目的實施進度。
如果在合同中明確了標的物的數量,而實際需求的數量發生變化的,則買方有面臨違約或額外增加費用的風險。因此對甲方較為理想的作法,就是允許買方對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數量進行一定的調整,而不視為違約行為。
換而言之,就是由買方掌握標的物數量的調整權。
甲方有權依據項目需要,增減約定貨物的數量,出現此種形式,不視為甲方構成違約,但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期限屆滿前不少于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
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材料、流程和工藝,加工制作合同約定的貨物,并保證實際交付甲方的貨物其質量標準符合合同約定且能夠滿足甲方的使用需要。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_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_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_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3.1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4.2租金租金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第________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_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4.3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
4.4供電增容費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_____方負責。范__出租方:營業執照:地址:郵編:法定代表人:電話:承租方:營業執照:地址:郵編:法定代表人:電話:甲、乙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廠房情況甲方將位于的廠房或倉庫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本租賃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如想續約乙方須提前__天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_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現乙方有優先權。
三、交付情況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可附照片。對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確認。
四、租賃費用。
1、廠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若需供電增容,則其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待租賃期滿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_日內,甲方將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給乙方。
3、乙方應于每月___號之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額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額按所欠費用的%支付。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5、在租賃期間,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本合同對新產權人繼續生效。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6、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并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可以正常運行,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其他防火規定,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購買包括甲方財產在內的租賃物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9、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提前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必須對付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
10、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地方法規以及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四、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內如乙方必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租賃物主結構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五、轉租。
1、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處理一切糾紛、以及承擔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等。本合同規定的甲_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轉租內容必須在原有甲、乙雙方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約定執行。
2、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____日內交甲方存檔。
六、合同解除。
1、在租賃期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天,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____日后,甲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賃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并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2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則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七、免責條款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八、合同終止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堅持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九、廣告安裝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或周圍設立廣告牌,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二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合同中如果不寫明當事人。誰與誰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受和義務的承擔,發生糾紛也難以解決,特別是在合同涉及多方當事人的時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僅要把應當規定的當事人都規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規定準確、清楚。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關系無法建立。不同性質的合同,其相應的標的物也不一樣。例如:借款合同的標的是貨幣,租賃合同的標的是租賃物。
(3)數量。在大多數的合同中,數量是必備條款,沒有數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許多合同,只要有了標的和數量,即使對其他內容沒有規定,也不妨礙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因此,數量是合同的重要條款。
(4)質量。質量是對標的的質的規定,具體指標準、技術要求,包括性能、工藝等。一般以品種、型號、規格、等級來體現。訂立合同時對此應作具體詳盡的規定。
(5)價款或者報酬。價款是指取得合同標的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用貨幣支付的價金。如:買賣合同中的貨款,租賃合同中的租金等;報酬則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對提供勞務或者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另一方當事人給付的酬金。如雇用合同中的傭金,運輸合同中的運費等。
(6)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就是合同當事人實現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界限。它直接關系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限,涉及到當事人的經濟利益,也是確定是否違約的依據之一。
(7)履行的地點和方式。履行地點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對方當事人接受履行的地點;履行方式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具體做法。
(8)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對當事人的利益關系重大,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以利于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解決合同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等,以及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9)爭議解決的方法。解決爭議的方法是指合同發生爭議后解決的方法和途徑,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發生爭議后,是通過訴訟還是仲裁方式解決。
《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33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根據第25條規定,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條、33條又規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時間規則,這三個條文的適用關系是:若同時存在各條適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應以第33條為準;若同時存在第25條、32條適用情形的,應以32條為準;若只存在第25條適用情形,或雙方簽字蓋章時間與承諾生效時間一致,則可適用第25條,舉例說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發出要約,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諾并于當日到達,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簽字后再寄給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蓋章,后甲、乙雙方又于10月25日簽訂了合同確認書。在這個案例中,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時間應為1998年10月25日。
注意:第32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系,即當事人既可以只簽字而不蓋章,也可以只蓋章而不簽字,也可以既簽字又蓋章。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行為既可以同時同地完成,也可以異地完成。在異地完成情況下,以最后一方當事人完成簽字或蓋章時間為合同成立時間。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三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解除條款。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由于沒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預的關系,導致司法實踐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勞動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糾紛更是困惑著司法實踐,文章圍繞此方面展開探討。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首先應當對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有正確認識。勞動關系本質上是民事主體之間所產生的關系,因此其法律關系應當遵循私法自治原則,出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地位的懸殊以及社會發展的利益衡量,對勞動關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調整,所以是《勞動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而產生的法律,調整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作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僅體現了私法性的內容,也體現了公法的理念。當私法上的原則不能確保實質正義的時候,就要用公法的強制手段進行彌補,從而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應當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國家公法干預的統一,這是我們正確審理勞動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確理解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主要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續等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法規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構成前述條件,便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因此勞動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談不上違約金的問題。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情況:
第一,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為此規定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勞動者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對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則予以調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應主動調整,應當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抗辯。
第三、用人單位以提供住房、汽車等特殊待遇為條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因為住房、汽車等返還問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爭議的案件予以受理,具體審理時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二、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未向勞動者送達或者在送達不能時沒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眾的,該決定對勞動者不發生約束力,勞動者請求撤銷該決定,法院應當予以撤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僅應當對解除合同的事由負舉證責任,而且應當對決定告知或者書面告知的負舉證責任。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被撤銷后,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原工資標準賠償勞動者的損失;如果訴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判令一次性支付勞動者自勞動合同屆滿之日至判決之日的必要生活費。
勞動合同解除后糾紛
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爭議,合同范本《勞動合同解除條款》。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當查驗解除勞動證明,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審核的一個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后,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合同關系終止后,合同當事人之間仍然有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所以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時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證明內容應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時間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而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的范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及時作出判決,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影響勞動者就業,勞動者提出賠償要求的,應當支持。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證明涉及對當事人人品等評價的,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有侮辱當事人人格等內容,如果用人單位證明的內容侵犯當事人人格權的,當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訴,不屬于勞動爭議。
二、有關手續的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勞動者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以雙方沒有結清欠款或勞動者未支付有關賠償金為由扣置勞動者檔案或不辦理有關手續,勞動者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如因用人單位的行為直接導致勞動者無法就業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問題。競業限制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高級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于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后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于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不會隨著職員的流動流向競爭性的企業,保持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我國競業限制的規定散見于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中。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秘密侵權問題的函》第1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明確約定了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內容,由于勞動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害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并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作出裁決。但是競業限制條款是一柄雙韌劍。所以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應當充分認識此特點。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時,如果當事人之間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解除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系終止的,競業限制條款應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特殊約定并且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外。對競業限制條款的審查也應本著意思自治為主,司法適度干預的原則。當事人對競業限制適用的地區、時間和禁止勞動者從事行業的范圍約定明顯不合理的,對超出必要程度的競業限制條款,法院可以認定該條款對勞動者不產生約束力。
最后一個問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就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形成的勞動報酬、欠款、墊資等問題發生的糾紛;如果雙方已經結清帳目、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一方根據欠條、還款協議、合同解除協議等起訴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雙方對合同解除協議的效力等提出抗辯的,如果雙方存在其他勞動關系糾紛,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決。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應當行使釋明權,告知當事人應當提起勞動爭議。如果超過仲裁時效,仲裁不受理的,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應認定為有正當理由,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作出裁決。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四
經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五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甲方確認,并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______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承諾:_______________。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甲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六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本條內的各詞語涵義僅適合于本合同,不是該詞語的通用解釋。這些詞語在合同條款中出現時,一般應認為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時,亦可以有其他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人:指與發包人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人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列入本款的發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監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關當事人。發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稱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稱為業主、雇主、建設單位、發包方或發包單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稱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稱為承包方、承包單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監理人即通常所稱的監理單位,在以往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稱為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
1.2 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合同文件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執行合同的文字依據,以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中明確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圖紙為準。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技術條款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是說明合同標的物應達到的質量標準及其施工技術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實物依據和計量方法。此名詞在以往國內的招標和合同文件中常稱為技術規范,為了與行業標準中的技術規范相區別,本合同文件中改稱技術條款。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圖紙為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的總稱。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施工圖紙僅為圖紙中的一部分。上述各類圖紙的內容還應包括其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投標文件是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指由投標人已填寫價格的工程量清單)以及由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向發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總稱。投標報價書、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投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規定在招標文件的有關章節內。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中標人確定后,發包人應發中標通知書給中標人,表明發包人已接受其投標并通知該中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派代表前來簽訂合同。若在簽訂合同前尚有遺留問題需要洽談,可在發中標通知書前先發中標意向書,邀請對方就遺留問題進行合同談判。一般說來,意向書僅表達發包人接受投標的意愿,但尚有一些問題需進一步洽談,并不說明該投標人已中標。
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類檔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發電廠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壓變電站工程、航運過壩工程、筏道工程、魚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若臨時工程中某項工程(如導流隧洞)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發包人時,則該項工程對本合同來說,亦可視作永久工程。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的臨時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電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產系統工程、混凝土生產系統工程、施工期環境保護工程、臨時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臨時工程。導流工程亦為臨時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項說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項導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視作永久工程。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中的主體工程指各類擋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發電廠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壓變電站工程、航運過壩工程、筏道工程、魚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屬永久工程。主體工程的內容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單位工程的劃分可參照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中項目劃分的第二級項目,如混凝土壩(閘)工程、土(石)壩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廠房工程和地下廠房工程等。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單位工程項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 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后,應在合同文件規定的期限內,由發包人委托監理人簽發開工通知。本合同條件第18.2款規定,若監理人未按規定期限發出開工通知,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
(2)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監理人按第18.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之日(或發包人在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即視作合同工程的開工日期。發包人委托監理人發出開工通知的日期(或發包人已在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為合同雙方約定的工期。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七
1.7.1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準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并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八
一、醫院應訂有各該醫院住院須知,提供住院病人參閱。
二、各該醫院的住院通知,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手續。
(二)病房守則。
(三)供應事項。
(四)收費原則。
(五)文件申請。
(六)出院手續。
三、住院手續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辦理住院手續的地點。
(二)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的文件。
(三)辦理住院手續應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四、病房守則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訪客及/夜間陪病的規范。
(二)病人住院期間應配合遵守的義務。
(三)禁止吸煙的規范。
(四)財務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關事項。
五、供應事項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膳食供應或供膳時間。
(二)病患服的供應。
(三)自備盥洗用物或其他應自備用物。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六、收費原則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基本費用的計算原則。
(二)非保險病房的差額負擔及額度。
(三)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應自付之部分負擔比率原則。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七、文件申請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診斷、出生、死亡證明書的申請與交付。
(二)出院、轉診、自動出院病歷摘要的申請與交付。
(三)檢查報告資料及檢查造影片拷貝的申請與交付。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八、出院手續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出院應辦理的事項。
(二)自動出院的許可程序與填寫自動出院書的義務。
(三)符合出院或轉診條件,病人應立即辦理出院或轉診的義務:
(四)其他相關事項。
九、其他事項。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十九
我公司認真閱讀和理解了本工程監理招標文件后,鄭重聲明如下:
1、我方對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均完全予以確認,并無條件接受。
2、我公司非常理解和支持并服從招標人在本次招標活動的各項工作安排。
3、我公司積極響應業主針對本次招標活動的具體時間安排,對本次招標活動的時間安排無異議,完全認可。
4、我公司承諾將認真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履行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條款,保質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的監理任務。
5、如果我方有幸中標,我方將尊重貴方的全面管理,認真履行合同,實現我方在投標書及合同中的全部承諾,為貴方提供優質服務。
6、我公司嚴格按招標文件要求,規范地編制投標文件,委派有實力的人員進駐現場工作,并按貴方要求提交擬派監理人員的有效證件。
7、我單位中標后保證不隨意調整或變更主要監理人員。
8、以上承諾和聲明請招標人、專家和評委、領導給予審查和指正。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二十
1、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法文詞頭縮寫),由歐洲的法國、瑞士和比利時三國的咨詢工程師協會于19成立于比利時,fidic總部現在設在瑞士洛桑。全球有68個國家的成員協會,我國唯一的成員協會是——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2、fidic合同條件,總結了發達國家近百年工程和國際工程建設的經驗,在合同條件中,集技術、設計、融資、采購、工程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缺陷修復,以及法律、有形貿易、無形貿易、服務貿易、投資貿易、國際運輸、國際保險等規則于一體。一句話——就是保障雇主項目能夠順利圓滿地完成的標準合同條件。
3、fidic合同條件源于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英國皇家建筑師學會(riba)和美國同業的某些合同條件,故,具有濃厚的“案例法制度約定法律條件”的法律推理、法律聯系、法律程序、法律責任推理和時限、時效的規律等特點,也具有與成文法相結合的特點,以適應國際工程承包和國際規則。
4、國際規則就是解決各種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規定不一致性的問題。特別在國際工程承包商的爭端和仲裁中顯得尤為突出,而fidic合同條件恰恰是符合國際慣例要求標準合同條件的主要范本。
5、fidic為咨詢工程師、雇主和國際開發機構、發展中國家工程咨詢業務的發展提供信息、資格預審標準格式、研討會文件,以及客戶與工程咨詢單位的協議書等。不難看出,fidic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咨詢工程師、雇主和國際開發機構,以及促進發展中國家咨詢業務開展。一句話,最終是為雇主服務。同時,為保障雇主工程能夠順利實施的過程中,對雇主、承包商、各類分包商的責任、職責、義務和權利做出了“相對”均衡的分配規定。
6、fidic合同條件,是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發展銀行等國際基金組織推薦使用的標準合同條件范本,也是世界各國較普遍采用的國際招標和國際基金組織招標項目的標準合同條件范本。
7、鑒于目前跨國公司、國際基金組織的對外融資、各國信貸資金的對外融資、招商引資、各國國際招標和國外承包業務的不斷發展等,fidic合同條件是目前國際上最具仿效性、最具適用性、最具通用性,最具參考性,以及最能符合國際公認規則和各國法律結合的標準合同條件范本。也是國內發包項目的雇主和承包企業與外國雇主、合資項目、融資項目、外國承包商進行合作或國際合作方面與國際接軌的主要合同條件范本。
8、對雇主和承包商來說,研究和探討fidic標準合同條件范本,對于保障雇主項目的順利完成和保護承包商的信譽和權益是尤為重要的,特別是,國內雇主的國際公開招標項目,以及國內外的承包項目。這也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方面。
隨著我國加入wto之后,隨著國內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政企分開、股份制改造、外資項目的進入、對外國承包商準入規定的變化、全國一體化市場的逐步形成、合資/國外獨資/跨國公司/私人股本企業在國內的不斷增加和發展、國際基金組織在國內的不斷融資,特別是我國對外的資本支持的國外投資項目和國際工程業務的開展等,項目雇主,咨詢、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都面臨著國內外兩個國際競爭市場。一個是,按照“國際慣例要求”的國內外資項目、國際基金組織和外國政府對國內的融資項目的承發包市場;一個是,按照國際慣例要求的國際項目承發包市場。
企業要在狹縫中奮力求生存,在擦肩中奮力求發展,雇主則要求項目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和項目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同時,又要求承包價格具有競爭力。各類承包商(含專利技術供應商、勘查、設計、施工、勞務、租賃和供應制造商等)都要以技術、質量、安全、工期、服務和具有競爭力的價格優勢來競爭。故,雇主和承包商只有與國際合同條件接軌,方能更好的保護雇主或承包商的應得權益,而fidic合同條件正是承發包行業國際接軌的重要方面。從雇主的角度來看,為了雇主項目的投資利益,面臨著國內外承包商的投標競爭,如何維護雇主項目的投資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應用fidic合同條件。但是,對雇主來說,往往是一次性的項目發包,如何盡快的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條件?因為,fidic合同條件是在項目管理的動態過程中約束和促進雇主與承包商的,所以,與國內的合同管理理念有著極大區別。雇主應尋求——既熟悉全過程的項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條件的咨詢實體或咨詢工程師,是雇主的最佳選擇。所以,fidic合同條件又是工程咨詢實體和工程咨詢工程師應必備的技能。
雇主如何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用fidic合同條件來管理工程和約束承包商。按國際的慣例作法,不是成立龐大的基建管理班子所能解決的,這種作法不僅增加雇主額外的投資開支和人員編制的包袱,而且,不了解項目動態過程的約束和索賠規定,勢必使我國的雇主或我國的承包商蒙受損失。
國外雇主的作法是聘用具有項目管理(不僅是施工)能力和熟悉fidic合同條件能力相結合的“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師代表”,或聘用有這方面能力的實體派出其“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師代表”,在雇主授權下負責組織完成合同項目。但是,按新的fidic合同條件的規定,有關投資費用的增減、質量缺陷的修復和竣工期的延長縮短都由雇主全權負責,克服了雇主對“代表”在決定重大問題方面的疑慮。
從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盡管fidic主要是為雇主、咨詢工程師、國際基金機構和發展中國家咨詢業務的發展服務的,但是,各類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國際慣例招標的雇主的fidic合同條件的促進和約束。而且,版本的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的要求更嚴,盡管增加了對雇主的若干重要約束。但是,只要我國承包商認識到具有“案例法制度”色彩濃厚的與“成文法制度”相結合的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的要求是嚴謹的、是與工程管理過程相結合的合同條件、合同條件的管理應放在項目部,承包商就會在長期的國際項目的合作中站穩腳跟。承包商要想在國內外兩個國際競爭市場求得長期的生存和發展,fidic合同條件的熟悉掌握和靈活運用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條件之一。既要滿足雇主提出的合同責任、職責和義務的要求,又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應得權益。對承包商來說,由于能夠長年在該市場上運用fidic合同條件,將會越來越熟悉,運用也會越來越熟練。
(一)fidic于年為適應不同發包項目內容的國際招標編制了《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施工合同條件》、《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和《簡明合同格式》4個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條件基本上統一了條款名稱、定義、界定和措詞,條款數目統一為20條,定義和界定分別為40-60個左右,普遍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間條款解釋的統一性和一致性。
2、四個標準合同條件的最新版本。
——新“綠皮本”(合同的簡單格式,適用于中小的簡單項目的發包,但是,合同條件更趨嚴密和詳盡)。
(二)合同價格。
“新綠皮本”列出了計價方式,但合同價方式需雙方約定。
(三)四個版本串換應用的體會和看法。
標時,可參考與雇主的合同條件,以“綠皮本”實行招標和簽約。
當然,雇主也可以根據自己發包項目的內容和特點,來決定使用那個更加適合發包項目的fidic標準合同條件版本。
(一)新版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的要求更嚴格,對雇主工程利益是極大保護對承包商一般義務的要求,提到的許多方面屬于正常義務。但是,為保護雇主的工程利益,新版fidic合同條件寫的全面、巧妙又含蓄,給雇主擺脫了工程從始至終的若干風險和責任。其提法是從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安全性和有效運行性等含意內容廣泛的用詞出發,為實施中追究承包商的任何責任隱含了諸多責任條款。如,承包商應為滿足合同“隱含要求”的和合同“未提及”的,但為工程的穩定、完成、安全和有效運行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再如,承包商對現場作業、施工方法、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
(二)轉變觀念,認識fidic合同條件具有與項目管理實施過程相融的特點。下面僅以“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為例,即,最高形式的總承包項目為例,談談看法:
1、雇主關注的主線條款。
2、雇主關注的保障工程順利實施的約束性控制條款。
2.5款〈雇主的索賠〉—正反23個條款和條款、3.5款〈確定〉,正反22個條款;
3、實施工程的法人實體和實體條款。
4、非保險方面的意外、偶然、或非簽約本意的條款。
15由雇主終止、16由承包商暫停和終止、19不可抗力;
5、雇主的應對條款。
20.1款〈承包商的索賠〉——正反16個條款和條款;
20索賠、“爭端和仲裁”;
(三)轉變觀念,fidic合同條件的談判和管理應由項目部全權負責。
2、項目經理,不能僅僅以組織設計和(或)施工的能力作為項目經理選擇的唯一標準,而應是項目全過程的管理能力、fidic合同的管理能力、有關國際經驗、國際慣例規則和設計/施工組織能力等相結合能力的人員。否則,應按時扣(或收)回的期中付款沒能足數扣(或收)回、應索賠的款項沒有索賠,應屬于合同外的合同沒有簽證,不該丟的款項丟了,如,國際航運、國際保險、雇主變更和調整、法律變化引起的費用增減、竣工期的延長或縮短等。
(四)轉變觀念,努力提高理直氣壯的“索賠”能力。
在新的fidic合同條件中,已經明確“雇主的索賠”和“承包商的索賠”條款,使得索賠已經公開化,已經變成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解決索賠,在條款中也已經明確了,由雇主按“確定”條款的規定,首先與承包商進行商定、協商、談判和調解等方法來解決雙方的索賠問題。一旦無法奏效,雇主可“確定”,對確定的結果無法達成一致,產生了爭端后,方能啟動“一人或三人爭端裁決委員會”(英文簡稱dab)進行“決定”,對該“決定”的不滿,仍要采取“友好解決”的程序,在此之前任一方不應提交仲裁。對決定仍有“爭端”后,以雙方同意的(國際)規則,最終以dab的仲裁方式來解決。所以,雇主和承包商對索賠條件應有新的認識。不能一談到“索賠”就認為是“仲裁或打官司”!
但是,索賠條款在合同條件中,僅僅從正面寫出了幾個(epc是雇主5個/承包商2個)索賠條款,應將其余10幾個(epc是雇主18個/承包商14個)反向索賠的聯系條款和其他“阿是”(即與有關事項相關的)索賠條款全部找出來,深入研討,熟練地掌握索賠條款的根據、條款的相互根據、條款的啟動程序和其相互啟動程序、時限時效和文件格式的要求,以及能夠證實的證據,方能達到為遵守合同條件實行索賠的約束目的。
索賠時限的規定是不對等的,雇主可隨時發出索賠通知,而承包商必須在事件或情況發生后的28天內發出索賠通知,承包商逾期提出索賠通知雇主應免除承包商索賠的全部責任。但,對雇主沒有此項規定。
應對上述“雇主的索賠”或“承包商的索賠”條款深入研究措施和對策,建立在雇主或承包商責任、職責、義務和權利的信譽基礎上,減少或杜絕雇主或承包商不必要的原因引起的索賠,對雇主或承包商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尋找雇主“確定”條款的反向聯系條款,做到心中有數,爭取主動。
在epc合同條件中,雇主要行使“確定”條款的正反向條款有22個,但,在“確定”條款中正面指出的僅僅是1個條款。掌握反向聯系的21個條款,便于雇主或承包商抓住實施合同項目中的大事,能夠使雇主、或承包商提前拿出意見,雙方進行商定或確定,誰抓住這方面的條款,誰就能夠爭取部分主動,使項目實施過程中雙方能夠得到更好的協調和統一。
對雇主、承包商和咨詢工程師來說,加入wto后與國際接軌的主要方面是,現代項目管理技術,與工程有關的國際規則(服務貿易、國際經驗、有形貿易、無形貿易、投資貿易、國際運輸和國際保險等)、it技術,以及合同條件等,而fidic合同條件是國際接軌的重要方面之一。它將起到了依據國際慣例適用的法律來保護雇主、或承包商應得利益的法律條款根據。咨詢工程師掌握了上述,就會對一次性的雇主、或沒有上述經驗的承包商提供有益的咨詢服務。
(七)fidic合同條件學習運用應把握其精髓,學會使用和躲藏“明搶暗箭”
1、從“成文法”觀念上轉到“案例法”與部分成文法相結合的觀念上來。
——成文法國度的合同中,是依據國家立法部門的有關法律規定來簽約的,因為國家在諸多方面都有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有法律約束的細則,法官的依據主要是國家的法律規定,而不是案例。故,在合同中總是寫出“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合同條件簡捷,簡單,對承包商較寬松。所以,國內的雇主和各類承包商必須在成文法的基礎上來適應案例法的合同條件的特點,才能確立學習應用fidic合同條件的英美法的法律觀念。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二十一
本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船票,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買、賣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的運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并包括承運人經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簽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為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營人簽訂作業合同。
作業合同的基本形式為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衛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專業合同部分條款好(匯總22篇)篇二十二
1、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法文詞頭縮寫),由歐洲的法國、瑞士和比利時三國的咨詢工程師協會于1913年成立于比利時,fidic總部現在設在瑞士洛桑。1998年全球有68個國家的成員協會,我國唯一的成員協會是——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2、fidic合同條件,總結了發達國家近百年工程和國際工程建設的經驗,在合同條件中,集技術、設計、融資、采購、工程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缺陷修復,以及法律、有形貿易、無形貿易、服務貿易、投資貿易、國際運輸、國際保險等規則于一體。一句話——就是保障雇主項目能夠順利圓滿地完成的標準合同條件。
3、fidic合同條件源于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英國皇家建筑師學會(riba)和美國同業的某些合同條件,故,具有濃厚的“案例法制度約定法律條件”的法律推理、法律聯系、法律程序、法律責任推理和時限、時效的規律等特點,也具有與成文法相結合的特點,以適應國際工程承包和國際規則。
4、國際規則就是解決各種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規定不一致性的問題。特別在國際工程承包商的爭端和仲裁中顯得尤為突出,而fidic合同條件恰恰是符合國際慣例要求標準合同條件的主要范本。
5、fidic為咨詢工程師、雇主和國際開發機構、發展中國家工程咨詢業務的發展提供信息、資格預審標準格式、研討會文件,以及客戶與工程咨詢單位的協議書等。不難看出,fidic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咨詢工程師、雇主和國際開發機構,以及促進發展中國家咨詢業務開展。一句話,最終是為雇主服務。同時,為保障雇主工程能夠順利實施的過程中,對雇主、承包商、各類分包商的責任、職責、義務和權利做出了“相對”均衡的分配規定。
6、fidic合同條件,是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發展銀行等國際基金組織推薦使用的標準合同條件范本,也是世界各國較普遍采用的國際招標和國際基金組織招標項目的標準合同條件范本。
7、鑒于目前跨國公司、國際基金組織的對外融資、各國信貸資金的對外融資、招商引資、各國國際招標和國外承包業務的不斷發展等,fidic合同條件是目前國際上最具仿效性、最具適用性、最具通用性,最具參考性,以及最能符合國際公認規則和各國法律結合的標準合同條件范本。也是國內發包項目的雇主和承包企業與外國雇主、合資項目、融資項目、外國承包商進行合作或國際合作方面與國際接軌的主要合同條件范本。
8、對雇主和承包商來說,研究和探討fidic標準合同條件范本,對于保障雇主項目的順利完成和保護承包商的信譽和權益是尤為重要的,特別是,國內雇主的國際公開招標項目,以及國內外的承包項目。這也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方面。
隨著我國加入wto之后,隨著國內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政企分開、股份制改造、外資項目的進入、對外國承包商準入規定的變化、全國一體化市場的逐步形成、合資/國外獨資/跨國公司/私人股本企業在國內的不斷增加和發展、國際基金組織在國內的不斷融資,特別是我國對外的資本支持的國外投資項目和國際工程業務的開展等,項目雇主,咨詢、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都面臨著國內外兩個國際競爭市場。一個是,按照“國際慣例要求”的國內外資項目、國際基金組織和外國政府對國內的融資項目的承發包市場;一個是,按照國際慣例要求的國際項目承發包市場。
企業要在狹縫中奮力求生存,在擦肩中奮力求發展,雇主則要求項目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和項目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同時,又要求承包價格具有競爭力。各類承包商(含專利技術供應商、勘查、設計、施工、勞務、租賃和供應制造商等)都要以技術、質量、安全、工期、服務和具有競爭力的價格優勢來競爭。故,雇主和承包商只有與國際合同條件接軌,方能更好的保護雇主或承包商的應得權益,而fidic合同條件正是承發包行業國際接軌的重要方面。從雇主的角度來看,為了雇主項目的投資利益,面臨著國內外承包商的投標競爭,如何維護雇主項目的投資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應用fidic合同條件。但是,對雇主來說,往往是一次性的項目發包,如何盡快的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條件?因為,fidic合同條件是在項目管理的動態過程中約束和促進雇主與承包商的,所以,與國內的合同管理理念有著極大區別。雇主應尋求——既熟悉全過程的項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條件的咨詢實體或咨詢工程師,是雇主的最佳選擇。所以,fidic合同條件又是工程咨詢實體和工程咨詢工程師應必備的技能。
雇主如何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用fidic合同條件來管理工程和約束承包商。按國際的慣例作法,不是成立龐大的基建管理班子所能解決的,這種作法不僅增加雇主額外的投資開支和人員編制的包袱,而且,不了解項目動態過程的約束和索賠規定,勢必使我國的雇主或我國的承包商蒙受損失。
國外雇主的作法是聘用具有項目管理(不僅是施工)能力和熟悉fidic合同條件能力相結合的“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師代表”,或聘用有這方面能力的實體派出其“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師代表”,在雇主授權下負責組織完成合同項目。但是,按新的fidic合同條件的規定,有關投資費用的增減、質量缺陷的修復和竣工期的延長縮短都由雇主全權負責,克服了雇主對“代表”在決定重大問題方面的疑慮。
從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盡管fidic主要是為雇主、咨詢工程師、國際基金機構和發展中國家咨詢業務的發展服務的,但是,各類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國際慣例招標的雇主的fidic合同條件的促進和約束。而且,1999年版本的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的要求更嚴,盡管增加了對雇主的若干重要約束。但是,只要我國承包商認識到具有“案例法制度”色彩濃厚的與“成文法制度”相結合的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的要求是嚴謹的、是與工程管理過程相結合的合同條件、合同條件的管理應放在項目部,承包商就會在長期的國際項目的合作中站穩腳跟。承包商要想在國內外兩個國際競爭市場求得長期的生存和發展,fidic合同條件的熟悉掌握和靈活運用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條件之一。既要滿足雇主提出的合同責任、職責和義務的要求,又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應得權益。對承包商來說,由于能夠長年在該市場上運用fidic合同條件,將會越來越熟悉,運用也會越來越熟練。
(一)fidic于1999年為適應不同發包項目內容的國際招標編制了《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施工合同條件》、《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和《簡明合同格式》4個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條件基本上統一了條款名稱、定義、界定和措詞,條款數目統一為20條,定義和界定分別為40-60個左右,普遍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間條款解釋的統一性和一致性。
2、四個標準合同條件的最新版本。
——新“綠皮本”(合同的簡單格式,適用于中小的簡單項目的發包,但是,合同條件更趨嚴密和詳盡)。
(二)合同價格。
“新綠皮本”列出了計價方式,但合同價方式需雙方約定。
(三)四個版本串換應用的體會和看法。
標時,可參考與雇主的合同條件,以“綠皮本”實行招標和簽約。
當然,雇主也可以根據自己發包項目的內容和特點,來決定使用那個更加適合發包項目的fidic標準合同條件版本。
(一)新版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的要求更嚴格,對雇主工程利益是極大保護對承包商一般義務的要求,提到的許多方面屬于正常義務。但是,為保護雇主的工程利益,新版fidic合同條件寫的全面、巧妙又含蓄,給雇主擺脫了工程從始至終的若干風險和責任。其提法是從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安全性和有效運行性等含意內容廣泛的用詞出發,為實施中追究承包商的任何責任隱含了諸多責任條款。如,承包商應為滿足合同“隱含要求”的和合同“未提及”的,但為工程的穩定、完成、安全和有效運行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再如,承包商對現場作業、施工方法、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
(二)轉變觀念,認識fidic合同條件具有與項目管理實施過程相融的特點。下面僅以“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為例,即,最高形式的總承包項目為例,談談看法:
1、雇主關注的主線條款。
2、雇主關注的保障工程順利實施的約束性控制條款。
2.5款〈雇主的索賠〉—正反23個條款和條款、3.5款〈確定〉,正反22個條款;
3、實施工程的法人實體和實體條款。
4、非保險方面的意外、偶然、或非簽約本意的條款。
15由雇主終止、16由承包商暫停和終止、19不可抗力;
5、雇主的應對條款。
20.1款〈承包商的索賠〉——正反16個條款和條款;
20索賠、“爭端和仲裁”;
(三)轉變觀念,fidic合同條件的談判和管理應由項目部全權負責。
2、項目經理,不能僅僅以組織設計和(或)施工的能力作為項目經理選擇的唯一標準,而應是項目全過程的管理能力、fidic合同的管理能力、有關國際經驗、國際慣例規則和設計/施工組織能力等相結合能力的人員。否則,應按時扣(或收)回的期中付款沒能足數扣(或收)回、應索賠的款項沒有索賠,應屬于合同外的合同沒有簽證,不該丟的款項丟了,如,國際航運、國際保險、雇主變更和調整、法律變化引起的費用增減、竣工期的延長或縮短等。
(四)轉變觀念,努力提高理直氣壯的“索賠”能力。
在新的fidic合同條件中,已經明確“雇主的索賠”和“承包商的索賠”條款,使得索賠已經公開化,已經變成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解決索賠,在條款中也已經明確了,由雇主按“確定”條款的規定,首先與承包商進行商定、協商、談判和調解等方法來解決雙方的索賠問題。一旦無法奏效,雇主可“確定”,對確定的結果無法達成一致,產生了爭端后,方能啟動“一人或三人爭端裁決委員會”(英文簡稱dab)進行“決定”,對該“決定”的不滿,仍要采取“友好解決”的程序,在此之前任一方不應提交仲裁。對決定仍有“爭端”后,以雙方同意的(國際)規則,最終以dab的仲裁方式來解決。所以,雇主和承包商對索賠條件應有新的認識。不能一談到“索賠”就認為是“仲裁或打官司”!
但是,索賠條款在合同條件中,僅僅從正面寫出了幾個(epc是雇主5個/承包商2個)索賠條款,應將其余10幾個(epc是雇主18個/承包商14個)反向索賠的聯系條款和其他“阿是”(即與有關事項相關的)索賠條款全部找出來,深入研討,熟練地掌握索賠條款的根據、條款的相互根據、條款的啟動程序和其相互啟動程序、時限時效和文件格式的要求,以及能夠證實的證據,方能達到為遵守合同條件實行索賠的約束目的。
索賠時限的規定是不對等的,雇主可隨時發出索賠通知,而承包商必須在事件或情況發生后的28天內發出索賠通知,承包商逾期提出索賠通知雇主應免除承包商索賠的全部責任。但,對雇主沒有此項規定。
應對上述“雇主的索賠”或“承包商的索賠”條款深入研究措施和對策,建立在雇主或承包商責任、職責、義務和權利的信譽基礎上,減少或杜絕雇主或承包商不必要的原因引起的索賠,對雇主或承包商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尋找雇主“確定”條款的反向聯系條款,做到心中有數,爭取主動。
在epc合同條件中,雇主要行使“確定”條款的正反向條款有22個,但,在“確定”條款中正面指出的僅僅是1個條款。掌握反向聯系的21個條款,便于雇主或承包商抓住實施合同項目中的大事,能夠使雇主、或承包商提前拿出意見,雙方進行商定或確定,誰抓住這方面的條款,誰就能夠爭取部分主動,使項目實施過程中雙方能夠得到更好的協調和統一。
對雇主、承包商和咨詢工程師來說,加入wto后與國際接軌的主要方面是,現代項目管理技術,與工程有關的國際規則(服務貿易、國際經驗、有形貿易、無形貿易、投資貿易、國際運輸和國際保險等)、it技術,以及合同條件等,而fidic合同條件是國際接軌的重要方面之一。它將起到了依據國際慣例適用的法律來保護雇主、或承包商應得利益的法律條款根據。咨詢工程師掌握了上述,就會對一次性的雇主、或沒有上述經驗的承包商提供有益的咨詢服務。
(七)fidic合同條件學習運用應把握其精髓,學會使用和躲藏“明搶暗箭”
1、從“成文法”觀念上轉到“案例法”與部分成文法相結合的觀念上來。
——成文法國度的合同中,是依據國家立法部門的有關法律規定來簽約的,因為國家在諸多方面都有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有法律約束的細則,法官的依據主要是國家的法律規定,而不是案例。故,在合同中總是寫出“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合同條件簡捷,簡單,對承包商較寬松。所以,國內的雇主和各類承包商必須在成文法的基礎上來適應案例法的合同條件的特點,才能確立學習應用fidic合同條件的英美法的法律觀念。
文檔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