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報告是對一段時間內工作內容、工作成果及工作進展等進行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工作報告案例,希望對大家撰寫工作報告有所幫助。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一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8、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委會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xxx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教務處主任批準;一天副校長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委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xxx天、病假xxx天以上者扣發全部考勤獎;一學期事假累計xxx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考勤獎;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按社會發展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xxx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xxx%-xxx%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意見后,由學校校委會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善于創新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8、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二
一.為了使學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規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競爭和激勵機制,促使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從而全面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和辦學效益,學校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實施《聘用合同制》。
二.實施聘用制的原則: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聘用的原則;競爭上崗原則。
三.實施聘用制的范圍:學校在編教職員工;新接受和新調入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其他人員。
四.聘用的條件:
受聘者必須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學歷、資格和達到職后培訓所規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須具備教育工作者應具有的職業道德。
受聘者必須適應學校工作各項要求,能勝任工作,保證質量。
受聘者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按工作規范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受聘者必須履行學校規定的各項義務。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委及區教育局文件規定的工作量,堅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須接受學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內考核為合格以上等級,方可連續聘用。
五.違約責任:學校與聘用人員一經簽訂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約束。學校和受聘人均應嚴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關規定,不能擅自解除或變更;如違約,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辦理。
六.爭議的處理: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和教工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行使人事爭議的調解職能;人事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調解不成,當事雙方應在調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內,向上級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裁決。
七.聘用期限:學校從崗位需求實際出發,按教師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師的認定等第、崗位的性質與教師簽訂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為一年。
八.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應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制定本校教師培訓制度如下:
一、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有關行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教師培訓制度,接受學校教務處安排的思想培訓和業務培訓,以利于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受聘教師上崗前須進行不少于10課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本學校教學計劃、教學綱及規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師上崗后的思想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業務培訓由教務處按學科組織,培訓內容為教學綱的學習、教育理念與教學方法的創新與推廣等。
四、學校為受聘教師提供接受思想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條件,根據學科特點每兩周安排一次業務培訓或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每位教師每學年接受培訓總課時數不少于50課時。
五、教師培訓以參加校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受聘教師參加本校組織進行的培訓免收培訓費,選派外出培訓所需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決定校方承擔或校方與教師協商分擔。
六、學校鼓勵受聘教師在不影響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自主參加校外的相關培訓,受聘教師自費參加校外同所教學科相關聯的培訓可以計入培訓課時數,學校對自費參加校外培訓后教學能力顯著提高的教師給予獎勵。
七、學校教務處要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參加思想培訓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八、學校教務處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中應包括教師培訓方面的內容;考核教師時應將培訓課時的完成情況及培訓效果列入考核內容,并將教師年度考核記錄歸入教師培訓業務檔案。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四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規范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工作服的制作和采購:公司統一制作和采購。
第二條工作服的使用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工作服的領用規定。
一、數量:超市營業人員及促銷人員夏秋裝每人兩件,冬春裝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員每人夏秋裝兩套,冬春裝一件;一線行管人員(超市店長、超市主管)及防損隊員(含隊長)每人兩套(夏季、冬季服裝)。
二、費用:所有人員的夏秋裝以及一線管理人員(超市店長、超市主管)、防損隊員(含隊長)的春冬裝由公司統一采購、員工自費購買,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金額超過100元/件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按第五條第三款執行)。
三、新進人員入職后,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到綜合辦公室申領工作服,并做好登記記錄。
四、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五、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再領可參照上述第三條執行。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購費用。
第四條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二、辦公室工作人員(除辦公室主任外)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三、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四、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干凈,清香無異味。
五、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第五條日常檢查及管理。
一、各部門主管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防損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二、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每發現一次扣款10——20元,行管人員每發現一次扣款30——50元,并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三、主管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主管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四、營業員春冬裝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公司統一采購、自費購買的工作服(100元/套以上者),自購買使用之日起滿一年的在職員工按購買服裝總價的20%退還;滿兩年的在職員工按購買服裝總價的50%退還(含以前退還的金額);滿三年的在職員工按購買服裝總價的80%退還(含以前退還的金額)。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五
教師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那么要怎么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為您整理了學校人事管理。
僅供參考。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8、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
崗位職責。
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委會負責考勤工作。逐。
日記。
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教務處主任批準;一天副校長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委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考勤獎;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考勤獎;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按社會發展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意見后,由學校校委會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善于創新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8、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教師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三、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六、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七、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區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八、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九、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1、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2、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由學校上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開具相關手續。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區編委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訂聘任。
協議書。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領導小組作出公正的評價。
8、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工作。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六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景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貼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理解培訓。
培訓資料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景,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本事。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本事、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景綜合研究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齊,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貼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七
一、為了使學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規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競爭和激勵機制,促使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從而全面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和辦學效益,學校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實施《聘用合同制》。
二、實施聘用制的原則: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聘用的原則;競爭上崗原則。
三、實施聘用制的范圍:學校在編教職員工;新接受和新調入的、中專畢業生和其他人員。
四、聘用的條件:
受聘者必須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學歷、資格和達到職后培訓所規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須具備教育工作者應具有的職業道德。
受聘者必須適應學校工作各項要求,能勝任工作,保證質量。
受聘者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按工作規范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受聘者必須履行學校規定的各項義務。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及區教育局文件規定的工作量,堅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須接受學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內考核為合格以上等級,方可連續聘用。
五、違約責任:學校與聘用人員一經簽訂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約束。學校和受聘人均應嚴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關規定,不能擅自解除或變更;如違約,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辦理。
六、爭議的處理: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和教工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行使人事爭議的調解職能;人事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調解不成,當事雙方應在調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內,向上級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裁決。
七、聘用期限:學校從崗位需求實際出發,按教師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師的認定等第、崗位的性質與教師簽訂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為一年。
八、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應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八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規定辦理。其次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在公司主管領導的指導下,行政人事部詳細負責下列工作:
1、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制定;
2、負責人員聘請、培訓、考核工作;
3、負責公司勞動用工制度、薪酬激勵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4、負責辦理員工社會保險事宜;
5、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從業人員職級劃分如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
中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主要工程技術人員。
一般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業務主管、一般技術人員。助理職員,包括各部門從事一般工作的員工。一般員工包括:一般職員、技術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設立堅持“因事設崗原則”,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崗位獲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安排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務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置。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閱歷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二)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核準后任免。
(三)一般管理人員及助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報總經理核準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務須要,必需增加人員,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一般管理人員以下崗位經主管人事副總經理核準,中級以上崗位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
第九條新進人員面試或測驗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試用3個月,期滿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現突出者,可視狀況縮短其試用期。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背景調查,并按學歷及實際工作實力任用。
第十一條除公司正式職員外,本公司可按業務須要聘雇臨時人員,其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條件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者;
(二)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通輯有案,尚未銷案者;
(四)參加黃賭毒者(正式員工在合同期內有此行為,一經發覺馬上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七)經其他機構開除者;
(八)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九)未滿十六周歲者;
(十)公司負責人,不合于公司法規定者。第十三條新進人員,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果欠佳,或品德不良,或發覺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實者,可隨時停用。新進人員在報到后,試用起先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公司新進員工履歷表;
(二)提交學歷證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點醫院體格檢查證明;
(四)提交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無證明書者應供應有關查詢電話及地址);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七)簽訂保密協議、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書及崗位聘任協議。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列載,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的工作,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九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三、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六、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七、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區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八、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九、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
目前公司的局域網已經建成,各部門的機器也已到位。根據公司領導關于加強管理的要求,現將公司局域網管理辦法公布如下,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一、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機器設備,在沒有得到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機。如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協助解決。
二、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不能設置開機密碼,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設置密碼后,應交部門負責人一份書面密碼說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網已經能正常上網,如無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撥號上網,以前使用調制解調器的員工將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統一管理。
四、員工上班時間上網,請瀏覽與工作有關的內容,避免因上網影響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時間進行網上聊天和交友活動。
五、為方便工作中交換文件,請在自己電腦的c/d盤建立以自己名字為名稱的共享文件夾,訪問權限為可讀。
六、為保障電腦內資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務器上,為所有員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夾,請把重要文件在服務器上做備份,規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須把最新的資料備份好,系統管理員會為每人設置好密碼,保證資料的安全性。
七、為保障公司服務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務器。
八、在自己機器上設置好網絡打印機,以后打印資料請使用網絡打印。
九、公司已經為各部門負責人和客戶關系部及公司員工設置了公司的集團電子郵件信箱,對外業務聯系請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
十、為防止病毒侵入,保證電腦的安全,必須每臺電腦都要安裝“病毒”防火墻。
十一、公司的宣傳資料、員工的名片上統一印制公司網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十二、如果電子郵件信箱出現問題,請找互聯網研究所王路瑤協助解決。
十三、中午休息時間和下班后請關機,并關閉電源。確保計算機系統的安全。
十四、如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一
一、要自覺地執行《條例》中有關選任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等規定,營造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
二、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黨管干部的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選拔任用領導干部應堅持以下六條標準: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有奉獻精神;
3、辦事公道,作風正派,不以權謀私,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4、能聯系群眾、團結同志,熱愛黨務工作;
5、進取意識強,勇于開拓創新;
6、年紀輕,有文化、懂業務、會管理,具有開創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選任中層以上干部,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談話、任職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應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其德、能、勤、績等全面嚴格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每年定期進行考核。
六、干部、職工的調進、調出,應經黨工委的集體討論決定,人事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七、選任干部和人事管理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書記辦公會、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工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臨時動議決定干部的任免;
(3)個人不能改變黨工委會集體討論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
(4)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5)不準在選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齊全,時間不充裕不討論,不審批,不上報。
八、干部的檔案管理,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縣處級領導干部的檔案由組織部管理,科員以上的檔案由辦公室實施管理。及時將需要歸檔的材料按要求及時整理歸檔,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閱人事檔案的,要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的有關手續。無關人員不準查閱干部檔案。
九、做好干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工作,按政策辦理干部、職工的工資晉升等事項,做到及時、準確。
十、干部職工請銷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須請假的,假期在一天內由本部室負責人批準。
2、請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
3、科以下人員請假由各部室批準,科領導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4、凡請假期兩天以上,均要填寫《請假報告表》,按規定審批,并將請假報告表呈送辦公室備案。
5、凡請假離開市區的一律由委領導批準。
6、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填寫請假單的,領導批準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寫請假單,交辦公室備查。
7、凡是工委集體活動或學習開會等,因事請假的由各部室領導負責向主持活動或會議的領導報告。
8、休假期滿后,應按批假程序向有關領導銷假。
9、凡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本人當年工休假者,當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職工請探親假、生育假、工休假、婚喪假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午時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亡請假,為喪假。喪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景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等;
6.2不允許借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并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堅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嘩;
7.3堅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盡快接起;
4.總臺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堅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堅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供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并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儉,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簽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九、費用報銷制度。
1.報銷作業流程。
1.1報銷人依據費用支出實際情景,在費用標準許可的范圍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并將原始單據整齊、分類、有序地附在后面。經辦人必須在原始單據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簽字,招待費須注明招待對象、時間及經手人,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審核。
1.2報銷人員將部門主管簽字審核好的《費用報銷單》交給財務部,由費用會計審核單據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貼合公司費用報銷制度等),核實后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____金額貼合報銷規定”字樣并簽字,同時在原始單據上以“”或“—”符號標明,以避免重復報銷。
1.3將財務審核后的憑證交公司總經理批審并簽字,注明“同意報支”字樣。
1.4出納員根據審批簽字后的《費用報銷單》,復核其原始單據的合格性及金額準確性等,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支付手續。如有誤時應請當事人重新填制《費用報銷單》,并將原《費用報銷單》予以作廢。
1.5出納員辦理完付款手續后,應立即在《費用報銷單》及相應附件上加蓋“款項付訖”章,以示該款項辦妥。
1.6出納人員對報銷金額不準、大小寫金額不符、金額涂改、手續不全或其他不貼合財務規定的報銷單據時,應拒絕付款;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多報、重報、慌報等現象時應及時報告財務主管,如經查實,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為集中報銷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時間不予報銷。說明:所有人員的費用報支必須先沖減其原有借支款,余額再以現金補足。
3.費用標準。
3.1差旅費。
差旅費的報銷采取包干補貼的辦法,具體報銷標準見下表:
(略)。
備注:
3.1.1上述標準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補助標準:“市內交通費”為出差地的市內交通費,出差天數算頭不算尾。
3.1.2長途交通費采用實報實銷的辦法。所乘交通工具為硬臥火車或汽車,非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允許乘坐軟坐或飛機。
3.1.3各所在地市內出差,應乘坐公交車或地鐵,特殊情景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出租車。
3.1.4差旅費的報銷以原始單據為依據,并列出明細單,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對低于標準部分,按50%予以返還(原則上必須有原始單據,否則必須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審批),對于超出標準部分,全部自行承擔。
3.1.5出國人員差旅費嚴格控制,先預算,由公司審核批準,嚴格按預算執行實報實銷。
3.2手機費。
由公司配置手機的員工,手機費報銷的具體標準如下:
(略)。
備注:
3.2.2出國人員盡量節儉通話,以網絡信息交流為主,或在當地租號;二人同時出國,只能啟動一部手機。
3.2.3標準之內20%及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出國期間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車輛費。
公司貨車費用實報實銷,由公司配備汽車的員工,除去因公的長途過路費及油費外,其他市內停車費、購油費等費用由個人承擔20%,違章罰款使用人自行承擔。
3.4交際應酬費。
招待客戶,每次招待費用不超過150元者(每月發生四次以內),由部門正經理審批同意,否則一律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備注:凡招待費和交際費必須要有稅務監制章的原始發票,發票上要填寫本部門名稱、時間、大小寫金額等。各種資料要合法、真實、準確。報銷時,發票上要有證明人簽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稱、招待費事由及招待地點,且在發票上注明招待地的電話號碼,不允許有白條報帳。
3.5購置費。
凡購置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須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報告,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3.6員工生日。
本著熱烈、節儉、搞好氣氛為原則,每月一次,團體慶祝當月員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內,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4.補充說明。
所有費用報支原則上要有正規發票,特殊情景下無正規發票,須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
十、員工社會福利。
公司正式聘請并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合同期內,公司為其辦理以下保險:上海戶籍,辦理“鎮保”保險;外地戶籍,辦理綜合保險,相應費用由公司承擔,員工享受上海市“鎮保”、綜合保險規定的相應社會福利和公司規定的各種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三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午時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喪亡請假,為喪假。喪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景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等;
6.2不允許借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并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堅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嘩;
7.3堅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盡快接起;
4.總臺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1.為使員工宿舍堅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堅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供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并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四
教師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縣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4、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5、根據縣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6、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7、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8、根據縣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助)教。學校根據縣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助)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助)教工作;各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助)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助)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9、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10、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五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 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 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 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 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 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 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 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 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 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 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 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 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判斷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接受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 職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三、 職員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 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 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 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九、 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 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 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 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 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 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 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 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 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 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 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 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 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 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 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 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 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 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 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接著;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 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編輯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 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 班 請 假:
1 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 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 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 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 假 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 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 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一、 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 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 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給。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一、 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 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 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 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六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編輯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七
第一條根據《藥品行政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依照條例履行藥品行政保護職能的行政機關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三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立藥品行政保護辦公室,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受理和審查藥品行政保護申請、藥品行政保護撤銷申請、侵權處理申請;
(二)提出授權或駁回的意見;
(三)提出對藥品行政保護撤銷和侵權處理的意見;
(四)設立登記簿,對藥品行政保護的申請、授權、駁回、撤銷、終止等事項進行登記;
(五)對藥品行政保護的受理、授權、駁回、撤銷、終止等有關事宜進行公告;
(六)辦理與藥品行政保護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條例所稱藥品獨占權人是指對申請行政保護的藥品的制造、使用和銷售享有完全權利的人。
第五條條例所稱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第二章行政保護的申請。
第六條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尚未在中國銷售是指提出行政保護申請的藥品尚未合法地進入中國境內的藥品流通市場。
第七條條例第七條規定的代理機構是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機構。
第八條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以及其他行政保護文書的格式,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制定。
第九條條例第八條規定的外文是指申請人所在國的官方語言。
第十條申請人辦理申請藥品行政保護事宜時,應當委托中國的代理機構辦理,并簽訂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代理機構遞交條例第八條和本細則規定的申請文件時,應當同時遞交申請人的委托書。
第十一條一項藥品行政保護申請只限于一種藥品。
第十二條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名稱、地址;
(二)申請人的國籍;
(三)申請人是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其總部所在的國家或者地區;
(五)申請人和代理機構的簽名(印章);
(六)申請文件的清單;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第十三條申請文件應當整齊清晰,附圖應當標準規范,不得涂改。
申請文件中涉及的科技術語應當采用中國統一的規范用語。
第十四條申請人遞交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二)、(三)項文件,應在其所在國辦理相應的公證、認證或證明手續。
申請人遞交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四)項文件,應在中國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申請人遞交的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四)項文件是制造藥品合同書的,與其簽訂合同的中國企業法人必須持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遞交的是銷售藥品合同書的,與其簽訂合同的中國企業法人必須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申請人遞交制造或者銷售合同書時必須附有中國企業法人的上述證、照復印件。
第十六條申請人提出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應當提交有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規定的格式或者填寫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文件的。
第十七條在獲得藥品行政保護證書之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藥品行政保護申請的,應當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寫明申請人的名稱和藥品名稱。
第三章行政保護的期限、終止、撤銷和效力。
第十八條條例第十三條所稱藥品行政保護證書頒發之日,是指藥品行政保護證書上寫明的日期。
第十九條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公告事項,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
第二十條在藥品行政保護期內,藥品獨占權人應及時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其藥品獨占權持續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依照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請求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應當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和有關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請求人的名稱、地址及國籍;
(二)被請求人的名稱及地址;
(三)被請求撤銷的藥品的名稱及授權號;
(四)請求撤銷的理由及證據。
一項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申請只限于一種受行政保護的藥品。
第二十二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后,應當進行審查。《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中未寫明撤銷藥品行政保護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并發給受理通知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將受理的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的副本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藥品獨占權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被請求人沒有如期陳述意見的,不影響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
第二十三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請求審查終結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撤銷藥品行政保護或者駁回撤銷請求維持藥品行政保護的決定,送達有關當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條在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日前獲準進行臨床研究,且在藥品行政保護授權日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生產的同一藥品,在藥品行政保護授權之后,可以在批準范圍內繼續生產、銷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章侵權處理。
第二十五條獲得藥品行政保護的獨占權人請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止侵權行為的時效為二年,自該獨占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受行政保護的藥品被侵權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藥品獨占權人申請制止侵權行為,應當提交《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
為申請書》。
《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名稱、地址及國籍;
(二)被申請人名稱、地址;
(三)被侵權的藥品的名稱及行政保護授權號;
(四)請求處理事項;
(五)侵權的事實及證據。
《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書》應當按照被申請人的數量備具副本。
一項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只限于一種藥品。
第二十七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制止侵權申請,應當受理,并將《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第二十八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需要,可以召開由制止侵權行為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參加的聽證會,對侵權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
第二十九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就被申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作出認定。
被申請人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被申請人的行為構成侵權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依法制止其侵權行為。
第三十條因藥品行政保護侵權引起的經濟賠償問題,藥品獨占權人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侵權認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
第三十一條在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處理過程中,被申請人或者第三人對該項藥品行政保護提出撤銷申請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中止侵權處理程序,待撤銷程序終結后,再根據情況恢復或者終止侵權處理程序。
第五章費用。
第三十二條申請藥品行政保護或辦理其他有關事項,應當分別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
(二)審查費;
(三)年費;
(四)公告費;
(五)證書費;
(六)請求撤銷費;
(七)侵權處理費;
上述各種費用繳納標準,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在遞交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的同時繳納申請費;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公告費和審查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繳納不足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四條獲得藥品行政保護的藥品獨占權人應當在藥品行政保護證書頒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公告費和當年的年費;在藥品行政保護有效期內,應當于每年度最初的兩個月內繳納當年的年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繳納不足的,視為自動放棄行政保護。
第三十五條請求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應當在遞交《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的同時繳納請求撤銷費。
第三十六條申請制止侵權行為的獨占權人應當在遞交《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書》的同時繳納侵權處理費。
第三十七條本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各種費用由代理機構代收。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第一日不計算在內。
期限以年或月計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日;該月無相應日的,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屆滿日。
期限屆滿日是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
第三十九條本細則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八
打造一流的人事干部隊伍,是歷史賦予人事部門的光榮任務,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我認為必須引入科學的人事管理,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通過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手段,優化人與人、人與事、人與組織的關系,最大限度地發揮組織和個人的作用。人事部門的作用發揮,必須由高素質的人事干部隊伍作保證,提高人事干部素質可以從公務員考核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入手。
一、德應該放在首位。
一是服務宗旨必須明確。要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必須心系群眾,服務人民,心胸豁達,富有情義。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時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沒有任何理由輕視群眾。要自覺樹立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在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上履行職責。要正確處理對上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的關系。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緊群眾,行動上服務群眾。平時的工作中要提倡換位思考,想一想如果我的各項基礎業務工作,要為新進機關人員開展人事業務培訓并引入相應的考核機制,這樣做除了對正常的工作開展有利以外,也為干部輪崗創造條件。要提倡老同志主動對年輕同志進行傳幫帶,也要求年輕同志虛心向老同志學習業務,及早掌握處理業務的能力,迅速地成長起來。
第二要提高創新思維能力。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思想的影響,一些人事干部養成了按部就班的習慣,創新意識不強,求穩思想較重,這種狀況應當改變。一要有高昂的創新激情,它來源于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為一個人事干部,我們必須要認清自己的責任和和使命,愛崗敬業,銳意進取,勇于奉獻,永遠保持高昂的工作熱情和創新激情。二要有科學的創新態度。創新是一種科學實踐。我們不能把創新當兒戲,為了一時的頭腦發熱而“創新”,為了好聽、好看而“創新”。要把創新的激情與求真務實的態度結合起來,堅持一切按科學要求辦事,按客觀規律辦事,立足實際、著眼發展、統籌兼顧、量力而行。三是要有正確的創新方法。創新不是標新立異,而是為了解決問題、促進發展。所以創新的基本方法是要認清形勢,找準問題。要準確把握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人事工作的發展趨勢及人才隊伍建設現狀等情況和要求,找準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精力,認真。
第三要提高解決問題能力。解決問題是人事工作中經常碰到的事情,如何解決好那可不是件簡單的事。一要善于調查研究。問題大多數發生在基層,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大多數來自基層,只有基層人事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矛盾摸清楚,才能把解決問題的辦法找出來。二要善于思考問題。要養成勤于思考的習慣,善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科學系統的思考問題。要增強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善于見微知著,以小見大,由近知遠,不斷發現新問題,尋求新突破。三要善于總結歸納。實踐是最好的課堂,最好的老師。要培養總結歸納的良好習慣,及時總結實踐中的成功做法,認真吸取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正確把握事物的發展規律,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勤奮。
新時期勤奮精神、工作態度和敬業情況是一個人事干部勤的體現。
首先,每個人事干部要以飽滿政治熱情對待工作,要有“不用揚鞭自奮蹄”的精神。具體體現在對人事工作的熱愛,要有終身為人事工作奉獻的精神,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現在社會發展很快,競爭非常激烈,工作和學習如同“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要只爭朝夕,努力做好工作。
其次,必須樹立效率的觀念。當今社會是講究高效率的社會,人事干部必須以提高工作效率為已任,要通過自己的不斷努力,創造出人事管理的高效率。實現人事管理工作的高效率離不開信息化手段的使用,如今想創造出一流的工作業績而不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恐怕是難以實現的。現在我們局的信息化條件是相當不錯的,關鍵在于運用。在這個問題上,第一是要有這個意識,每開創一項新的工作,要從頭開始重視信息化使用的問題,經歷了長期的積累,將會給我們的人事管理工作帶來非常好的成效。這點在我們的一些人事工作中已經得到驗證,但還很不夠,目前我局由于信息化管理滯后給工作帶來的不便還是存在的。換言之有些可以提高效率的事情我們還沒有做好,必須引起重視。第二是要有運用信息化的水平,現在我們人事干部的文化水平不低,不存在學習信息化知識的障礙,學習條件也很不錯,所以主要還是內因。要切實把信息化使用當成工作之必須,掌握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服務于人事工作,使我們的服務更高效、更便捷。
四、要創造出最優的業績。
業績是每個人事干部通過創造性的勞動產生的,毫無疑問我們中的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創造著我們的工作業績,這是一種時代的責任,同時也是社會衡量我們服務水平高低的依據,與我們打造一流人事干部隊伍密切相關。
一是為適應時代發展而進行人事工作創新而產生的業績。適應時代發展,人事工作必須銳意改革,在改革過程中,有很多全新的……(未完,全文共3900字,當前只顯示216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事干部工作總結范文》)。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工作報告(模板19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了保障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事業單位發展,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
第三條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事業單位實行民主管理和協調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條例的執行。
縣級以上總工會和產業工會指導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支持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本條例的貫徹執行。
第五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支持和保障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六條職工人數不足100人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大會制度,職工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七條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應當與本單位工會委員會的任期相同,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遇有重大事項,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提議,應當及時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會議。
第八條職工代表人數由單位在下列幅度內確定:
職工人數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單位,職工代表人數30人以上200人以下;職工人數1000人以上不足5000人的單位,職工代表人數200人以上300人以下;職工人數5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單位,職工代表人數300人以上400人以下;職工人數10000人以上的單位,職工代表人數400人以上500人以下。
第九條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代表出席。
職工代表大會進行表決和選舉時,應當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并獲得全體職工代表過半數贊成票通過。
第十條職工代表大會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主席團成員中普通職工和中層以下管理人員代表應當超過半數。
第十一條職工代表大會可以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或者專門小組,負責辦理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事項。
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處理的問題,由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召集由專門委員會或者專門小組負責人、職工代表團團長或者代表組組長組成的聯席會議協商處理,并應當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會議報告予以確認。
聯席會議可以邀請單位有關人員參加。
第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應當在職工代表大會召開1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
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落實情況應當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會議報告。
第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制定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具體規定,建立健全考核、檢查、獎懲及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職工代表大會所需工作經費,由企業、事業單位行政管理費列支。
第十五條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執行,并承擔下列日常工作:
(一)提出職工代表選舉方案,組織選舉職工代表,將職工代表名單在本選區內進行公示;
(二)提出職工代表團或者代表組的設立方案,組織代表團或者代表組選舉團長或者組長;
(三)提出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組成方案和專門委員會或者專門小組的設立方案;
(四)征集、整理職工代表的提案,提出職工代表大會議題的建議;
(五)宣傳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對職工代表進行培訓;
(六)推薦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候選人;
(七)職工代表大會召開15日前,將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情況、會議議題等以書面形式報上一級工會組織征求意見,上一級工會組織應當在5日內給予答復;職工代表大會結束后5日內,將會議的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上一級工會組織備案。
第十六條職工代表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按照法律規定享有政治權利的職工,均可當選為職工代表。職工代表可以連選連任,每屆任期與職工代表大會任期相同。
第十七條職工代表的選舉,以分公司或者分廠、車間或者工段、班組或者科室等為選區進行,選舉時應當有本選區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參加。
職工代表候選人由本選區職工直接提名,候選人應當多于本選區應選人數并根據得票多少的順序當選為職工代表。
職工代表候選人可以發表競選演說,回答職工提出的問題,但其內容不得違背國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第十八條職工代表中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不超過職工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女職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女職工在本單位所占比例;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單位應當有相應比例的農民工職工代表。
第十九條職工代表對本選區的職工負責并接受本選區職工的監督。職工代表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代表義務時,原選區可以罷免或者取消其代表資格,并及時補選。罷免和取消程序由職工代表大會制定。
職工代表與企業、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時,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第二十條職工代表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和表決、評議和質詢等與職工代表大會有關的職權;
(三)職工代表因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或者經本單位同意參加其他與行使職工代表職權有關的活動而占用工作時間的,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二十一條職工代表的義務:
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二條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
第二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對職工代表的學習資料、交通、通信等費用給予適當的補貼。
第四章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第二十四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三)審議決定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四)評議、監督單位的領導人員,并提出獎懲和任免建議;
(五)選舉、罷免職工董事、職工監事、職工協商代表;
(六)推薦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候選人。
第二十五條集體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企業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
(二)選舉、罷免、聘用、解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七)選舉、罷免職工協商代表,聽取其工作匯報,并對其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八)推薦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第二十六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體企業以外的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重大技術改造等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審議通過集體合同草案、工資協議草案;
(四)選舉、罷免職工董事、職工監事、職工協商代表;
(五)推薦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候選人。
第二十七條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三)審議決定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事項;
(四)評議、監督單位領導人員,并提出獎懲和任免建議;
(五)推薦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候選人。
第二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及本條例規定,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決定的事項而未提交的,做出的決議、決定無效。
第二十九條公司制企業不得以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代替職工代表大會。
第三十條職工代表大會依法通過的決議、決定,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全體職工應當執行。
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決定的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責任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事業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一)阻撓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會議的;
(二)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的事項而不提交的;
(三)以其他形式取代職工代表大會的;
(四)拒不執行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決定的。
發生上述行為的,取消單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評選先進集體或者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資格。
第三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對職工代表行使職權打擊報復的,本單位工會委員會、上級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職工人數較少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可以在縣級總工會的指導下,按照區域或者行業建立聯合職工代表大會。
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