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查詢篇一
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意。
1、甲方欲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轉讓給乙,x年x月x日前完成交房,并在x年x月x日前按照法律規定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完成過戶登記。
2、乙方在x年x月x日前交付房屋價款,方式。
3、交易產生的稅款由x承擔,手續費由x承擔
4、違約及救濟:
(1)乙方支付價款后,若甲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交房,需賠償乙方違約金x萬。
(2)若乙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房屋價款交付,支付給甲方的押金x元不予退還。
(3)若因為甲方原因,在x年x月x日前未完成過戶登記,需賠償乙違約金x元,并履行過戶登記義務。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各x份保管。
5、簽訂本合同意味著
(1)乙對房屋進行了細致檢查并滿意
(2)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甲收取了乙的押金x元
(4)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5)甲方房產證復印件
6、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簽字、手印
甲方
乙方
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查詢篇二
注冊地址:烏魯木齊建設路12號
法定代表人:蔡建新
買受人:朱巖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20xx年3月18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出賣人將百萬莊商品房第三幢六號房出售給買受人,現對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六條第十五條第三款予以變更。
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六條及第十五條第三款變更為:“買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總房款為694915.15元,買受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 元,在三年內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
四、其他事項約定:以原出賣人及買受人20xx年3月18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變更協議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買賣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20xx年 8月24日
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查詢篇三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共有權證號: ,產權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性質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轉讓價格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含經濟適用住房補貼 萬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 )。
三、稅費繳納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稅費由 承擔。
四、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銀行按揭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余款 元在 日內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付
甲乙雙方應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將與轉讓房屋有關的權利憑證同時交付。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權屬明晰,沒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法律保障。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長沙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查詢篇四
項目地址:
第一條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區______ 幢 層 _________號房,產權面積暫定為 ㎡(實際面積以驗收前房管局實測面積為準)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商業】【住宅】。
第三條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結算該商品房價款:
(1)買受人認購簽訂合同后三天內交總房價的30%;
(2)買受人主體結頂交納總房價的50%;
(3)買受人竣工驗收后交納總房價的10%;
( 4 )買受人剩余的10%房款在出賣人辦理產權登記時一并結清;
第四條
第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溫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為認購合同,在辦理產權登記前需簽訂最終購房合同。 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簽于 簽于
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查詢篇五
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一、銷售依據:
出售方依據取得 號土地使
用權及開發權,并依據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
二、購買方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1、出售方所購商品房按規定項目中的第幢單元號房。
2、該商品房用途為住宅,框架,水泥面,毛地平,屋內上頂不粉。
3、此樓窗戶為塑鋼,無色玻璃,入戶安裝防盜門。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售方與購買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小寫)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寫) (小寫) 元。
2、本協議所指的商品房價款,不包括車庫,煤棚及商品房買賣的有關費用(如物業管理費、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網開戶等一切費用),除雙方有約定外,一概由購買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購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清(優惠2%),優惠后總金額大寫小寫¥元。
2、分期付款,首付定金交付總金額的%,首付計款小寫¥ ,封頂后付總金額的 %,交房時一次性付清,交鑰匙時提前通知,十天內絕對領取,不領者視為違約。
3、結算時憑收條為依據。
注:車庫、煤棚不參與優惠,單價/平方米,建筑面積為小寫 (車庫、煤棚)處于規劃建設項目中第 幢 單元 號(見附圖二)。
五、關于房屋產權手續與交接的約定:
1、房屋產權手續由購買方自行辦理(包括房權證的過戶費、水、電開戶費),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購買方承擔。(如辦房權證所產生的契稅、 地稅、人防等一切費用),如需出售方協助辦理,購買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未婚證、私章等)。
2、交房約定完善后,購買方必須按約定時間付清所有房款,否則每推遲一天,出售方收取購買方按天計算2‰的滯納金。
3、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售方應當書面通知購買方辦理交付手續(合同有約定交付期限的按合同約定時間為準),如購買方接到通知后,不履行義務,購買方視為違約合同,預交的房款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出售方。
六、交付期限:
出售方應當在 年 月 日交付使用(為合同約定時間),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后,交給購買方使用,但如遇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修改或驗收的原因及遭遇不可抗力時,購買方在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 日內通知購買人。
七、房屋質量承諾和保修責任:
1、在商品房保修內和保修范圍內發生質量問題,由出售方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自然原因或非出售原因造成損失,出售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由購買方承擔。
2、保修期為一年( )。
3、購買方裝修房屋時,不得擅自改變承重墻受力結構,否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售方與購買方各執一份,如有一方違約,賠償對方總金額的10%損失,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售方(簽章): 購買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成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查詢篇六
買受人:徐俐身份證號:
鑒于買、賣雙方已于20x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抵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于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20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為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采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于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余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復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復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
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于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并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100%。
第四條關于附帶花園或露臺的約定: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臺的大致位臵和形狀、范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范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并向出賣人出具委托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稅、費并提交相關全部資料。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并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議簽訂后,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予以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說明,并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