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會是指將學習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反思學習內容并記錄下來的文字,近似于經驗總結。那么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接下來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心得體會吧,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公務員法心得體會篇一
本人參加了_省公務員考試,報考了_職位,有幸以優異的成績成為擬錄用人員,現在我即將開始人生的另一段旅程,并逐步完成從事業單位到機關公務員的這種環境和角色的雙重轉變和適應。為了能更好的走向工作崗位,讓領導對我有更深的了解,現對自己以往的學習、工作、思想、生活情況做如下鑒定。
一、學習工作方面
在大學期間,本人遵守國家法律、學校紀律,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以課堂所學為基礎,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通過老師的教導、同學的幫助以及自己的努力,認真學習、打下了扎實的法學基礎。
參加工作以來,圍繞本職中心工作,對照相關標準,嚴以律己,較好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同時,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嚴格遵守單位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活動,虛心向有經驗的同志請教工作上的問題,學習他們的先進經驗和知識;敢于吃苦、善于鉆研,能按規定的時間與程序辦事,較好地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同時積極主動配合其他部門工作的開展,不斷提高工作效能。
二、思想政治方面
在思想上,本人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領會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精神,利用電視、電腦、報紙、雜志等媒體關注國內國際形勢,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有關政治思想文件、書籍,深刻領會_講話精神,并把它作為思想的綱領,行動的指南;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及教育活動;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負的責任;積極參與基層建設;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不滿足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所獲得的黨的基本知識,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增強自身的黨性原則,按照新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要求自己,虛心向身邊的黨員學習。
三、生活作風方面
在生活作風上,發揚艱苦樸素、勤儉耐勞、樂于助人的優良傳統,始終做到老老實實做人,勤勤懇懇做事,勤勞簡樸的生活,嚴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紀、團結同事、務真求實、樂觀上進,始終保持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和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勤勤懇懇,任勞任怨。
總結自己多年來的學習工作、生活情況,盡管有了一定的進步和成績,但在一些方面還存在著不足。比如我剛剛踏出校園,步入社會。社會工作經驗上還存在著一定的欠缺。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磨礪。在新的工作崗位上,我一定要繼續加強學習,嚴格要求自己,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應變能力、人際交往溝通能力等,力爭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員,為我國法治事業發展和壯大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公務員法心得體會篇二
公務員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中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綜合法律,《公務員法》的頒布與實施填補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一項空白,對于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增強公務員責任意識,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長遠的意義。
應該說我國對于違法的黨政領導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制度已經比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職、領導失誤等領導責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觸犯法律,也不適用紀律處分時,往往難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這在客觀上形成了對領導干部監督的空白,致使長期以來領導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當一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
《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引入公務員管理中,強調了公務員隊伍中領導成員應該承擔的責任,《公務員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引咎辭職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本人不提出辭職,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將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寫入法律,意味著要用法律的“剛性約束”來進一步強化法律責任,讓領導責任不再一種可以“大錯化小小錯化了”的虛幻責任,而是更加具體化,這有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權責意識,約束其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
《公務員法》不僅把領導干部的引咎辭職制度寫入法律,而且規定了公務員的辭職制度。《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予以辭退的五種情形,那些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不勝任現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義務,不遵守紀律,大錯沒有,小錯不斷的公務員,可以辭退。辭退制度的建立,將暢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打破公務員只進不出的潛規則,加快公務員合理流動,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辭職,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務員的責任意識。
為了防止公務員在任枉法、離任收贓,《公務員法》還對公務員離職后的從業作出了嚴格限制。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予以處罰。
我國公務員隊伍龐大,人數眾多,如何對這支隊伍進行科學管理,是公務員管理機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公務員法》的頒布,打破了公務員管理單一化的模式,創新分類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務員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水平。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實行的是簡單的職務分類,即只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之分。《公務員法》創新了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它職位類別。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劃分職位的類別,增設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職務,單設法官、檢察官職務,有利于依據職位的特點進行更科學的管理,有利于穩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質公務員科技專家隊伍。有了《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職責也更加明確。
在公務員晉升及工資待遇上,《公務員法》也做了修改,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一個公務員,可以根據其能力、工齡、業務等因素,在職務上得到提升,如果沒有空缺職務擔任,在從事原工作的基礎上,享受與應提升職務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即職級晉升。這樣公務員即使沒有職務的升遷,也可以通過職級晉升獲得待遇的提高,調動了公務員的積極性。此外,對于消除公務員的“官本位”意識,防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務員法心得體會篇三
對于考生而言,體檢是公務員最簡單的環節,卻也是最不能忽視的環節,但因為難度并不是很高,稍微留意一下還是很容易通過的。
比如,考生在體檢之前的一周就要開始調整自己的飲食以及作息時間,最好是提前一個月開始調整,這樣時間上更加充裕,如果有服藥的也可以代謝干凈,不會影響體檢的結果。
曾經有一名考生在體檢之前的幾天連續大吃大喝,最后就導致體檢沒通過。可見,作息時間以及飲食規律必須要提前調整。適當的增加鍛煉也很有必要,這點是針對不經常鍛煉的考生。
一方面是為了通過體檢,另一方面也是提前做好準備,畢竟公務員的工作比較辛苦,提前鍛煉可以更好地適應。除此之外,如果考生想要確保體檢一次性通過,還可以每年做一次體檢。
這樣是為了保證身體健康,盡管大部分人都不會去做體檢,但一般的體制內單位每年都會有一次。大型的私人企業一般也都有。
對于這部分考生而言,其實體檢就不用太擔心,因為體檢結果就足以說明一切。卻也好要提醒考生一句,保證睡眠不熬夜,飲食規律的情況下,大概率體檢還是不會有問題的。
公務員體檢雖然是公務員考試過程中最簡單的環節,卻也是淘汰率比較高的一個環節。在體檢上被淘汰的考生,真正存在的問題的并不多,多數都是因為不重視以及忽略了體檢,才導致在體檢上面馬失前蹄。
這無疑是最可惜的,畢竟臨門一腳,即將踏上公務員的崗位,卻因為自己的疏忽失去了機會,說不可惜那是假的。可見,體檢雖然簡單,但考生依舊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