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誤會意思篇一
我就奇怪了:“你哪只眼看見我打你了?”
陸寒火了:“你打人還賴?”
就這樣,好朋友成了陌生人。現在我們還在一起上課,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這樣鬧別扭,好難受??墒俏宜酪孀踊钍茏?,就是不愿主動和好。
誤會意思篇二
;意思、心理的意思、意義【內容提要】本文的主題是說話人的意思/意指(meinen)這個概念以及它與語詞、語句的意思(bedeutung)之間的關系。文中討論了維特根斯坦對這兩種觀點的批評:1.意指是一種心靈活動、心靈過程;2.意指為所說的句子賦予了意義,“注入了靈魂”。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對“意義”與“意思”的概念區分作一小結?!娟P 鍵 詞】維特根斯坦/意義/意思ee48uu8384645?中圖分類號:b516.5293文獻標識碼:a?語言哲學中有兩個既不同又相關的“意思/meaning”問題。一個問的是語詞、語句的意思/meaning,一個問的是說話人的意思/meaning。在英語學界,后一個問題一般又被稱為“meaning something”的問題,以與一般意義上的、也即第一種意義上的“意思問題(the problem of meaning)”①相區分。用德語來區別這兩個問題更方便些,因為有兩組不同的德語詞與“意思/meaning”的這兩層意思對應。與詞句的“意思”對應的是bedeutung、bedeuten,與說話人的“意思”對應的是meinung、meinen。不難發現,無論我們怎樣從字面上區分這兩組概念,二者的聯系都是明顯的。一個明顯的例子是,當我問“你這句話的意思是什么”,在絕大多數場合這也就等于問:“說這句話,你的意思是什么?”②當我們尋思前一種“意思”時,會非常自然地轉入到對后一種“意思”的思考?!苋菀自O想,一個句子,比如“我在這兒”,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場合說出來,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思。這是否意味著,恰恰是不同人的心里抱有不同的意思,從而賦予了這句話以不同的意思?那么,我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否就在于再現說話人當時心里的意思?我們能否做到這一點?實現這一點又需要哪些條件?……說到底,什么才是我說一句話時“心里”的意思?它是一種心靈活動?一種精神狀態?或者更應該說是大腦在某一特定時刻的神經元結構?而進一步的問題又在于:我的心靈或大腦又如何指涉它之外的萬事萬象?因為古今宇宙實存不實存的一切,無不可以充當我的意思的內容。?由話的意思到說話人的意思,由說話人的意思到心靈,到大腦,于是我們的討論似乎很快就滑入了心理學以至神經生理學,至少,滑入了心靈哲學。當代持這一觀點的哲學家不在少數。約翰·塞爾很明確地說,根據他的研究進路,“語言哲學是心靈哲學的一個分支。在最一般的形式上,可以把這一研究進路歸結為以下觀點:語義學中某些像‘意思’這樣的基本概念,可以分析為更加基本的心理學概念,比如‘信念’、‘欲望’和‘意圖’?!痹谌麪柲抢铮Z義學中的意思可以歸結為說話人的意思,而說話人的意思又可以歸結為更為基礎的心靈意向行為,于是“意思”問題萎縮為“心靈意向性”之下的一個派生問題。③?有趣的是,塞爾的上述觀點沒有一條不是維特根斯坦明確批評過的。第一,一個句子之所以具有意義,并不在于說話人把他的意思附加于其上;第二,說話人的意思根本不是一種心理過程;最后,基于上面兩點,語言哲學并非心靈哲學派生的分支。或者說,無論話的“意思”還是說話人的“意思”,都不是心理學概念,與此相關的問題無法從對心靈過程的刻畫中找到解答。?我個人的想法是:塞爾以及多數哲學家的方向是錯的,晚期維特根斯坦的方向是對的。在這篇論文中,我將介紹和分析維氏的批評,并力圖說明為什么這一批評是合理的。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我將從維氏的一個也許不那么起眼的疏漏出發,總結我個人的一點看法。?進入細節的討論之前,還有兩點技術性的說明:?1.在《邏輯哲學論》中,維特根斯坦人工地區分bedeutung和sinn。詞只有bedeutung而沒有sinn;句子有sinn,但沒有bedeutung。這與弗雷格所謂“指稱”/“意義”的區分有所不同,事實上也不符合這兩個德語詞的一般用法。頗令人不解的是,晚期維特根斯坦把上述區分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下來,卻并沒有說明保留這一術語性用法的道理何在。在我看來,區分語詞的意思與句子的意思確有深意,但顯然不適合以bedeutung和sinn強作對應。事實上,這一人工區分打亂了bedeutung和sinn固有的概念區分與概念關聯,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和混亂。根據語詞的實際用法,我以“意思”翻譯bedeutung/meaning,以“意義”翻譯sinn/sense。除了是對維氏的翻譯,我不再沿用維氏的做法在語詞的“意思”與句子的“意義”之間做人工的區分。在第六節中,我將對“意思”與“意義”的概念關系做一個簡單的梳理。?2.德語詞bedeutung、meinung和英語詞meaning均可譯作“意思”。但這些詞各有bedeuten、meinen、mean等動詞形式,現代漢語中卻沒有與之現成對應的動詞。因此一般只能把“der satz bedeutet…”、“the sentence means…”譯作“這句話的意思是……”,把“ich meine…”、“i mean…”譯作“我的意思是……”。但為了翻譯和討論的方便,我也以“意指”這個新造詞對應動詞“meinen”和后一種意義上的“mean”。而且我將表明,漢語并不真正需要這樣一個新造詞(第三節)。漢語中原本沒有“科學”這個詞,而這一事實與中國人原本沒有科學概念聯系在一起。要引入這樣一個新的概念,新造詞就是必需的。與此不同的是,雖然漢語并沒有動詞的時態變形,但并不妨礙中國人具有過去、現在、將來的時間概念。在我看來,眼下的情形顯然屬于后一種:漢語沒有與meinen或mean相對應的動詞,但中國人并不因此缺少一個概念。換句話說,不需要另造新詞,漢語一樣可以說出用meinen、mean說出的意思。一?我們伴隨口的張合所發出的一串物理聲響竟然具有意義,塞爾稱之為語言令人稱奇的特性。我們的語言如何區別其他無意義的物理聲響?如何從物理達到語義?在他看來,奧妙就在于說話人在發出這串物理聲響的同時還意指某種東西,意指行為——作為心靈意向性行為的一種——把意義注入這串聲音之中。④在類似的意義上,維特根斯坦設想人們或許會說:“句子具有意義,不就是因為我具有意識,并且意指這個句子?”“在這種意義上,意義就是句子的靈魂;沒有意義,句子就是僵死的。只是一具軀殼。”(ms 165:9頁,7頁)?維氏對這種塞爾式理解的第一輪批評是:如果說一句話的意義在這句話之外,被另外附加在這個句子上,那么為什么在大多數情況下,我聽到你說的話,直接就聽懂了這句話的意思,聽懂了你的意思?你想要我遞給你一杯水,要讓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只要對我說“請遞給我一杯水”就足夠了。我聽到你的話,不會說:“這不過是些語詞,我還必須繞到語詞背后,才能識破你的意思?!蔽覇柲阆牒葻岬倪€是涼的,你說“想喝涼的”,于是我就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我不會說:“這單單只是個回答??!”在這里,你的這個回答就是我的提問所要的東西。(pg i§2)?當然,問題不會就此打住。太多的例子可以表明,聽清楚一句話,不見得就聽清楚了這句話的意思。我對你說:“我現在去打飯。”我說這句話可以是做語言練習,引用,開玩笑,或者故意誤導你。所有這些情況下,我所說的話都不是我的意思。(bpp i§192)或者,我氣呼呼地說:“武漢人做的好事!”而我們這兒碰巧不僅有一個來自武漢的人,還有一個叫“武漢人”的家伙,那么,即使你斷定我說這話是認真的,也仍有可能無法確定這話指誰。(參見puⅱ176頁)的確,恰恰是因為類似的情形的確存在,我們才會有這樣一類問題:“你說這話到底是什么意思?”?要確定一句話的意思,問說話人并非是唯一的辦法,但經常是最方便的辦法。很多情況下我們也可以參照談話的上下文和周邊情況來理解一句話的意思,但并非在所有情況下我們都能做到這一點。我用“武漢人”意指誰,你有可能不知道,這時你可以不問我,而是根據各種各樣的理由做出推斷;而我自己卻不需要推斷我意指的是誰。(bpp i§192)好,現在我告訴你我意指的是誰,但對此你仍可以表示懷疑。不過你懷疑的是我的表達是不是可靠,而不是我的推斷是不是可靠。討論走到這里,似乎各種證據都在誘導我們把“意指”理解為某種心理狀態或心理過程。就像我不可能懷疑我是不是真地在疼一樣,我也不可能懷疑我是不是真地在意指某個人。(pu§679,§246)?誘導我們走向塞爾式理解的線索還有很多條?!澳闷苼鍪?809年加冕的?!奔偃缒銌栁遥菏鞘裁窗选澳闷苼觥边@三個漢語詞與一個早已不存在的歐洲人聯系在了一起,我該怎么回答?似乎任何物理過程都無法做到這一點——那么一種叫做“意指”的心靈過程何如?也許我們會覺得奇怪:“意指”,好古怪的過程!不過,我們不也說心靈本身就是種古怪的東西嗎?(pg i§62,pu§196)你不清楚我說的“拿破侖”指的是歷史中的拿破侖一世還是幾世,于是問我:“你剛才說到‘拿破侖’時,意指的是誰?(was meintest du,als du…)”這問的是什么?根據這個問句所使用的過去時態,答案似乎很清楚:問的就是在剛才那個時間點上發生的某種心理活動。我回答:“剛才我意指的是……(ich meinte…)”除了是對剛才發生的心理活動作出描述,這一回答還會是什么?(pg i§62)我可以說一句話,同時意指這句話;也可以只是說說,并不意指所說。如此說來,“說”與“意指”指示的是兩個并行、且相互獨立的過程該是無疑了吧?(參見bb 35頁)?我們似乎無可轉圜地走向這樣的結論:?(1)我們問說話人說那個詞、那句話時意指的是什么,就是在問在那個時間點上發生的某種心理活動或心理過程;?(2)恰恰是這一與吐字發聲的物理過程相同步的心靈過程,為這些語詞、語句賦予了意義,“注入了靈魂”,并把它們錨定在一個確定的意思上。?這里難道有任何問題嗎??二?問題有很多。事實上,重返劍橋之后,維特根斯坦馬上就開始了對這種“意指”的神話解釋的解構。舉《哲學研究》來講,對“意指”的討論不僅集中在最后一部分(§§661-693),而且可以看作是貫穿全書的一條紅線(參見§§19-20,22,33,35,18n,33n,§§81,186-188,358,455-457,504-513,592,657)。維氏在其中表達的觀點很明確:不管“意指”一詞的表層語法如何迷惑我們,只要我們考察一下這個詞的深層語法就會發現,意指不是任何心理過程、行為、活動或狀態。⑤(參見pu§661,§693,pu ⅱ 217-218頁)維氏的批評掇其要點概括如下:?(一)意指x不在于用注意力指向x?在某些情況下,意指某樣東西的確可以通過指向這樣東西加以說明。不過,顯然有很多被意指的東西是很難或無法通過一般意義上的指示動作來說明的。如何指向一件物體的顏色?如何指向它的形狀?這兩種指并不那么容易區分。但我們滿可以這一次注意它的顏色,下一次注意它的形狀。這也許會誘使我們作出推論:意指某種東西就在于用注意力來“指”向它。(pu§33)比如我在疼,同時聽到隔壁調鋼琴的聲音。這時我說:“它快點停止吧?!蔽矣谩八币庵柑弁催€是噪音?答案似乎是:取決于我的注意力的指向。(pu§§666,669)但維氏要我們設想,如果我的注意力在這一刻恰好半在疼痛半是噪音上,這意味著我不能確定我意指的到底是什么嗎?(pu§674)不是這樣。我或許不能確定我注意哪個更多些,但我不會因此懷疑我用“它”意指的是哪一個。(pu§679)再想想這樣的例子:一個人假裝疼痛,為了誤導我們,他說:“它快點停止吧?!彼谩八币庵柑弁?,但他的注意力并不在疼痛上。因為那兒根本沒有疼痛?;蛘?,我說“它終于消失了”。無論我用“它”意指什么,我的注意力怎么可能指向一種已經消失了的東西?(pu §667)退一步來講,即使我把注意力集中在我當下的感覺上,單是這一點仍然不可能定義符號與感覺之間的聯系。(pu§258)說一句話,同時用注意力指著疼痛,不等于說這句話時在意指我疼——還不說“用注意力來指”本身就是個不清不楚的說法。維氏反復強調:說話時用手指向一個對象的確可以(盡管并非在所有情況下)用來說明意指,但用注意力來“指”卻不可能在任何情況下做到這一點。后者不可能成為語言游戲的一部分。(pu§§258,411,669-673)?(二)意指x不在于形成x的心靈圖畫?我說:“他剛走。”我可以用“他”意指張三,而張三不必在場。這時,雖然我無法用手指或注意力“指”向張三,但我的心里滿可以浮現出一幅張三的圖畫。我們是否應當說:意指張三在這里就在于在心里指向張三的意象?(pu§663)維特根斯坦反詰道:假如心靈圖畫就是我意指何人的標準,我又怎么知道這幅心靈圖畫就是關于張三的圖畫呢?單單是圖畫與張三的相似并不能保證這一點。因為容易設想,一幅圖畫盡管與一個人像到了亂真的程度,事實上卻并非這個人的肖像。(ms 124 229-231頁,pg i§62)另一方面,即便在我的心中浮現出來的圖畫與張三本人毫無相似之處,我也照樣可以意指張三。我跟人談論張三,事實上卻從未見過他,這時我隨意地想象張三的樣子,而你能說因為我的想象與張三本人不符,所以我談論的就不是張三嗎?(bpp i§231)一句話,說話人在心中看到的是怎樣一幅圖畫,是否看到任何心靈圖畫,都既不能保證、也不會影響他意指的到底是誰。(參見pu§680)?(三)意指x不在于想到x?我們進一步假設:意指是與說話相伴隨的思想過程。支持這一假設的一個有力證據是,某些情況下我們的確可以把“我剛才意指的是……”這一表達換作“我剛才想到的是……”這一表達。(pu§686)“我剛才意指的當然是b,我根本沒有想到a!”這個說法也在引導我們認為,我在說話的過程中想到的是誰,決定了我意指的是誰。(pu§685)但這個假設同樣是錯的。我說“拿破侖是1809年加冕的”而意指的是拿破侖一世。但我心里卻想到了拿破侖三世——也許只是因為前一位拿破侖老讓我聯想到他的侄子。這卻絲毫不意味著我意指的實際上是拿破侖三世,或者同時意指了這兩個拿破侖。我命令一個學生展開一個偶數數列,我的意思當然是他應該在1000后寫1002,而不是1004,但我在下命令時可能根本沒有特別想到過這個步驟。即使我當時想到了這個步驟,我也不可能想到所有步驟,因為它們是無窮多的。(pu§187)簡而言之,意指x并不就是想到x;“我意指的是(或我剛才意指的是)……”和“我剛才說的時候想到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語言游戲。(pu§692,ⅱ 217頁)?(四)意指x不在于某種特定的話語體驗?或許我們還是要堅持說:意指不能歸結為思想、注意力的集中等其他心靈過程這一點,恰恰意味著意指是一種與眾不同的心靈過程!因為只要留意一下我們就會發現,當我們意指所說的話時,會有某種心靈過程與這些話聯結在一起,我們可以感受到某種弦外之音、某種無法言狀的氣氛;當我們只是說說時,就沒有這樣一種心靈過程,似乎這些話只是在空轉。(pu§§507,592,594,ⅱvi章)對此,維氏的否定同樣斬釘截鐵:意指不是任何一種體驗。(puⅱ217頁)二者的一個明顯區別在于:體驗(包括想象、印象、情感活動、感官感覺等)都具有從起始、持續到結束的完整過程,而意指并沒有。某種特定的體驗會伴隨著一句話的說出而發生、延續,而后消散,而我們用這句話所意指的東西,用這句話所說的意思,卻并不隨著這種話語體驗的出現而出現,也不隨著這種體驗的消失而消失?!八吡恕保何艺f出這句話時意指的是張三還是李四,是報告事實、傳遞信號還是自言自語,可能的確會伴隨有不同的體驗。但我不會說:“我要說的意思現在出現了!……現在它減弱了……消失了?!?pu§661,ⅱ218頁,bpp i§§836-837)?三?(五)意指不是一件事情?意指到底在于什么(worin besteht das meinen)?在維特根斯坦看來,我們之所以找不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恰恰是因為這個問題提錯了方向。(z§16,pu§678)我們這樣提問的時候,一上手就把“意指”歸結為某種心理機制或思維過程,似乎困難只在于如何對構成這一機制、過程的活動、過程、狀態做出更切近的描述。這就像先是把“黃油漲價”理解成黃油中的某種行為,某種由黃油發動的過程,從而試圖在黃油中找到價格漲落的機制。(pu§693)“黃油是怎樣做到漲價的?”“意指到底是怎樣的一個過程?”后一個問題像前一個一樣包含著范疇錯誤?!耙庵覆皇前殡S這話的過程。因為沒有哪個過程會具有意指的結果。”(puⅱ218頁)?你突然間罵了一句,我問你意指的是誰,你說:“我意指的是張三。”于是我也就得到了問題的答案。至于你說話時是否看著張三的畫像,是否想象過他,是否說出過他的名字,以及前前后后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不是我所要問的。(ms 165 14頁,pu§§675-676,680,691)因為即便觀察或了解到了所有這些過程,我仍然可能不知道你意指的是誰。(pu 217頁:“即使上帝窺入我們的心底也無法在那里看到我們說的是誰。”應在這一意義上理解。)總而言之,我之所以不知道你的意指,并不在于我無法觀察、經驗到某個已經發生的過程(比如你的心靈過程),而是因為我還不清楚這些過程之間的聯系。我問你意指的是誰,你對我說:“我罵的時候想到了張三”,或者“當時張三的面孔在我心里一閃而過”。你是不是在回答我的問題?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如果你只是在報告發生在你心里的事情,則不是;如果你是在以此提示你說的話與話所說的人之間的聯系,則是。單單是你想到張三這件事情,不能確立這種聯系。因為也有可能你意指的是李四。誰能攔住你在談論一個人的同時想到另一個人?你說到張三,心里浮現出的卻可能是秦檜的某個雕像;這也許只是因為你從小受到的教育讓你把秦檜當成了壞人的代表。這不意味著張三和秦檜是同一個人。我問你罵的是誰,你馬上開始向我講述張三的各種劣跡,如果說我由此知道了你當時意指的是張三,那是因為我理解了你的咒罵與張三的這些劣跡之間的聯系。只要我還不能確定這種聯系,我還是會問你:“那你罵的是張三嗎?”?你說話的同時以及前前后后所發生的所有事情中,究竟哪一件叫做“意指張三”?(pu§691)答案是:哪一件都不是。你當時心臟的跳動和呼吸不是,你心里的所思所想所感也同樣不是。與其說“意指張三”是一件發生的事情,不如說是將會發生某件事情的傾向(disposition)。我剛才說到“他”時意指的是張三,標準是:如果當時你問我“他是誰”,我就會說——只要我不撒謊——“他是張三”。(參見bpp i 173,bppⅱ178)不要把這里的“如果……那么……”的關系理解為這樣一種:假如你當時問我借100元錢,我馬上就可以拿起你。仿佛我當時意指的東西就像我當時皮夾里的鈔票一樣,已經現成地存放在什么地方了;仿佛我早已想好了一句話,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pu§633)我的意思是你要在1000后寫1002,而不是1004。這不等于說:我已經想到了這一步驟,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這里的關系更像是這樣一種:“如果他當時掉到水里,我肯定會跳下水救他。”我這樣肯定,既不是因為事實上發生了我下水救人的事情,也不是因為在我的假想中發生了這件事情——因為我根本沒有假想過他要掉到水里!(pu§187)?我說:“事實上我當時意指的是張三,而不是李四?!辈灰`認為要有“意指的是張三”這個事實,當時就必須發生過一件“意指張三”的事情。因為這句話說的不過是:如果(a)你當時問我意指誰,那么,(b)我會回答是張三,而不是:(c)我會回答是李四。(當然在我不撒謊的前提下。)盡管事實上(a)(b)(c)都沒有在當時發生,但(a)與(b)的關系卻事實存在。一方面,事實是:你當時沒有問,我當時沒有答;另一方面,事實是:如果你這么問,我就會這么答。?事實是:我當時意指的是張三,而不是李四。比照這個事實,說“我當時意指的是李四”,是在撒謊。但這個事實并不是從已發生的事情中截取出來的。你說:“事實是:你剛才叫出的是李四的名字!”我回道:“不過事實上我意指的是張三?!眱蓚€事實:前一個事實對應于剛才發生的事情——我氣呼呼地說了一段話,提到了“李四”的名字;后一個事實卻沒有任何已經發生的事情與之對應——不是我嘴上說出的話,但也同樣不是任何心靈過程。毋寧說,它對應的是可能發生的事情之間的一種確實聯系。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或許可以把這一類事實稱作“模態事實”,以與前一類事實區分。⑥?我們不必為發生在“意指”這個詞上的這種“古怪”現象感到吃驚。想想“叫做”這個詞的用法?!八麆偛膨_了我們!事實是:他叫張三?!钡囊患l生過的事情叫做“他叫做張三”呢?我知道1+1=2,這是事實,但這是一件自從我學會基礎算術后就一直在發生的事情嗎?⑦?上面舉出的各種誤解,或近或遠都與“意指(meinen/mean)”這個詞是一個動詞有關。我們總是太傾向于把任何一個動詞都與某種行為、活動、狀態、過程去對應,這種理解習慣成為了誤解“意指”的一個根源。⑧我希望上面的分析已經表明,“意指”與“想”、“跑”、“坐”、“消化”、“處于”等絕大多數動詞的用法有相當的不同,它一般并不能用來描述行為、過程、狀態、事情,其用法更類似于“heiβen/call(……的名字是/叫做……)”、“kosten/cost(……的價格是/價值……)”??梢栽O想,即便漢語中沒有“叫做”、“價值”這樣的動詞,并不會特別影響我們的交流和理解(除了比方說我們特別討論heβen這個動詞的時候),在類似的意義上,我們雖然原本并沒有“意指”這個動詞,但我們向來已經有了“meinen/意思”這個概念。?四?我們回到第一節的論題(2)上:與言語同步的意指行為賦予了本來無意義的語音以意義并把它們錨定在一個確定的意思上?;蛘撸覀內サ羝渲小芭c言語同步的意指行為”這個可疑的表達,這樣來提出問題:是不是我的意指/意思為語詞、語句賦予了意義,并規定了它們的意思??《哲學研究》中幾處舉到了類似的例子:一個人隨口說出一串字符,并用它來“意指”某種東西。比如我帶著疼痛的表情指著面頰說:“abrakadabra[一個臆造的詞]!”你問我:“你意指什么?”我說:“我剛才用這個詞意指牙疼?!蹦泷R上會想到:怎么竟可以用這個詞來“意指牙疼”?或,究竟什么叫做:用這個詞意指疼痛?(pu§665,參見18n,§498,§508)與之對照的是,當我說“我用‘他’意指張三”時,你就不會覺得奇怪。這個簡單的例子提出的是一個尖銳的問題:我們怎么可能用一串本來無意義的字符意指隨便什么東西??這個問題的詭異之處在于:在“我用a意指b”這個表達式中,a指的是我說出的語詞、語句,b指的是我所意指的東西,我的意思。于是根據論題(2):a具有意義的前提是我說a時意指b。但上面的例子卻表明:我能夠用a意指b的前提是a要有意義?!烤故请u先生了蛋,還是蛋先生了雞??只要看一下我們一向是怎樣區分“有意義”與“無意義”的,上面的悖論就會消解。我們說:“牙疼”、“zahnschmerzen”、“給我牛奶”是有意義的語詞、語句,而像“abakadabra”、“牛奶我糖”則不是。之所以這樣區分,標準顯然不是:在說出這些詞或字符的那一刻,我們有沒有“意指了什么”。比如我碰巧看到了“給我牛奶”這個句子,而且下意識地讀出了聲。顯然,我沒有用這句話意指任何東西,但“給我牛奶”這句話照舊有意義。反過來,“牛奶我糖”這個句子沒有意義,也不是因為我們在說出它們的那一刻碰巧沒有“意指”什么,而是因為我們簡直不知道能用這串字符意指隨便什么東西,說出隨便什么意思。這句子“不成話”,不能在我們的語言交流中具有任何位置。?“說一句話是無意義的,不是仿佛說它的意義是無意義。而是一種語詞組合被排除在語言之外,停止了使用。”(pu§500)我們可以從一個角度來理解維氏的這一評論:區別一組語詞或字符是否具有意義,要看的是它能否被施用于語言交流。我們無法用“abrakadabra”意指任何東西,因為這串字符在我們的語言中沒有一個用法。同樣,我們之所以只能用有意義的語詞或語詞組合來意指某種東西,原因就在于:只有那些在我們的語言中有用法的語詞或語詞組合,才被我們叫做是“有意義的詞或句子”;只有這樣的詞或句子,才可能被用在一個特定的場合,說出一個特定的意思。(參見第六節)?抹平了有、無意義的區分,把語詞與其他物理對象一股腦地歸為“無意義”的對象,如何給一個本身無意義的對象注入意義,自然就成為了一個讓人費解的謎題。落入這個迷宮的哲學家們似乎無可轉圜地步入了從心靈到意義的解釋套路。事實上,正如我們在上面的例子中看到的,無論我在說“abrakadabra”時心里發生了什么,這一心靈活動都不能為這串無意義的音符注入意義。對一串音符能否具有意義而言,我說它時的心靈活動不僅不是最至關緊要的,而且是最無關緊要的。(pu§665)?“只要我用這個表達式意指了什么,它就必定具有意義?!本S氏反詰道:“只要我用它意指什么?!”(pu§511)很清楚,這里的這個“什么”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通過一個語言表達式得到說明的。相反,說“我用它意指的是……”接下來就閉口不言,卻以注意力“指向”某一心靈過程——這不是對問題的回答,也不合“意指”一詞的用法。這里的要點在于,塞爾式的解釋——居于語言之上的心靈以“意指”作為管道,把意義灌注到語言之中——在第一步上就是行不通的。因為這條貫通語言內外的“管道”并不存在。我對你說:“你的電腦還沒關?!辈⒂兴庵浮<偃缒銌栁矣脛偛拍蔷湓捯庵甘裁?,我可以直接告訴你:“我用它意指:請你記著關電腦。”我用一個語言表達式所意指的東西,我同樣用另一個語言表達式加以說明。這里根本沒有必要假設某種超語言的心靈過程充當意指的內容。(pg i §§2-3)維氏的表述更強:“只有在一門語言中我才能用某種東西意指某種東西?!?pu 18n)語言規定了意指的界限。?五?“只有在一門語言中我才能用某種東西意指某種東西。”對這一斷語——像維氏的其他斷語一樣——可能有各種各樣的質疑。最切近的一種可能是這樣:?如果說我用一句話所意指的東西、所說的意思不是我內心中的某種東西,那么它更不可能是一組語詞或句子。比如我說“你電腦還開著呢”,而我的意思是:你別忘了關上它。但是,我的意思不是“你別忘了關上它”這個句子。換句話說,我的意思是給你提個醒,用來說出這個提醒的這個或那個句子卻不是我的意思。我借助語言說出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卻不在語言之中。?應該如何回應這一質疑?首先,我的確覺得維氏中期手稿中的某些表述相當地誤導。比如:“對‘你用它意指什么’這一問題的回答建立了兩個語言表達式之間的聯系。也就是說,這一問題問的也就是這種聯系。”(pg i§7)這里的微妙之處在于,我們可以從兩個不同的面相看待“所說”。我說:“你別忘了關電腦?!币粋€角度上,我說出的是一個句子,一個語言表達式;另一個角度上,我說出的是一個提醒?!拔矣胊意指b”,這里的a、b對應的恰恰是這兩個不同的面相:我用一個句子(a)說出一個意思(b),我的意思可以是一個提醒、一種請求、一項提議,但不是另一個句子。(為體現這層差別,我們或許更應該把上面的表達式寫作“用‘a’意指b”這樣的形式。)?我說的意思不等于我說的句子。不過這只是問題的一面。問題的另一面是:我說的意思也不在我說的句子之外。要看清二者的關系,我們不妨參照維特根斯坦慣用的類比,把語詞視作一類特殊的用具。用一組語詞說出一個意思,在很多方面就像用一套工具完成一件事情。一方面,語詞并非用語詞說的意思,就像用具并非用具的功用。但另一方面,正如工具的功用體現在對工具的使用中,我說的意思也恰恰體現我的話中。我說:“你別忘關電腦”,我的意思是:給你提個醒。但如果你再問我:“你提醒的是什么?”我該怎么回答?是不是仍要回答:“我提醒的是——你別忘關電腦”?⑨這里,要說出我的提醒,我只要說“你別忘關電腦”就足夠了。我的提醒不是這個句子——不錯,但它就是在如此這般的周邊情況下說出這個句子。?說話是吐字發聲的過程。但不僅如此。在怎樣的場合下說,在怎樣的關聯中說,同樣不是外在于說的因素。與說話相互編織在一起的這些因素一旦變化,說出的意思也往往隨之改變。八哥從不管這些,所以它只會學舌,不懂說話。從它的學舌中,我們聽不到它的意思。假如一上來就把語言過分狹窄地理解為由語詞的各種排列組合構成的集合,把說話理解為單純的吐字發聲,自然在這其中找不到意指/意思的位置。為了避免這一誤解,我們也可以說,只有在語言游戲中,在“由語言以及與語言編織成一片的活動共同組成的整體”(pu§7)中,我們才能用某種東西意指某種東西。?說到這里,或許會引出另一個疑問:我們用一個語言表達式所說的意思,難道只能借另一個語言表達式說出來嗎?我們不是也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比如動作、眼神、手勢——來傳達我們的意思嗎?你問我剛才用“他”意指誰,我說:“我用‘他’意指……”同時不出聲地指了指那邊的張三,你也就明白了我的意思。這不恰恰表明語言并不構成意指的界限嗎??要解決這個疑問,我們不妨首先考慮一下:我們從何確定這個手勢就是“指張三”?可以想見,在不同的周邊情況下,同樣是這個手勢,這一次可能指張三所在的位置,下一次可能指張三擺出的姿勢,再一次也可能什么都不指。顯然,一個手勢本身并不決定它是什么意思。(參見pu§§433-434)決定它指有所指、指有確指的,是應用這一手勢的語言游戲。在上面的例子中,指張三自然不同于說“張三”,但這一手勢一樣是語言游戲的一部分(pu§669)。我是用指替代了說。理解了這一手勢“說”的是誰,你也就理解了這個手勢;否則,你不理解。這就像在象棋中用一粒紐扣代替“車”,走出的卻是同一步棋。作為象棋游戲的一個構件,這粒紐扣與其他棋子并沒有本質區別;類似地,無論用手指張三,還是用嘴說“張三”,構成的其實是上述語言游戲的同一個環節。這一指,并不超出語言游戲,并不超出語言。⑩?只有借助一門語言,我們才能把一個對象與它的位置、狀態等區分開來。在不同的語言游戲中,我們用不同的語詞指稱對象,報告它的位置、狀態,對于掌握了這些語詞用法的我們,我們才得以——用語詞也好,用手勢也好——這一次意指張三,下一次意指張三的姿勢,再一次意指他所在的位置。一只藍色的花瓶,我怎樣一次意指它的顏色,一次意指它的形狀?答案不是注意力的投向或與之伴隨的特有經驗。(pu§§33-35)首要的前提倒在于:我已經通過顏色詞、形狀詞的學習具有了“顏色”和“形狀”的概念。對此沒有概念,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注意力該投向哪里。?我的意思,我所意指的東西,與其說在我心中,不如說在語言中。就此而言,論題(2)把一句話的意思(bedeutung)歸結為說話人的意思(meinung),要么是錯誤的,要么是無意義的。一方面,把語義還原為心靈行為這一解釋方案的錯誤已見前述;另一方面,假如我們要做的不過是:一旦要問“他的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就轉為問“說這句話,他是什么意思”,那么我們只是在原地踏步。因為一般情況下這不過是同一問題的兩種問法?;蛘哒f,要回答這兩個問題,我只用、也只能給出一個答案。搖蕩在這句話那句話的意思之外的心里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并不存在。?那么,為什么我們總還要說“心里的意思”如何如何?我們是不是應該從根本上取消這種說法?自然不必:就像我們雖然不再相信地心說,卻也不必取消像“太陽從東方升起”這樣的說法。維氏的例子:一個人滿可能借助以手指心的手勢學會了“認真意指他所說的”這一表達式的意思。(pu§590)至于他之后說這話時是不是總配合著這一手勢,或者總想到這個意象,卻與他是否學會的標準無關。標準在于他怎樣使用這個表達式。同樣,像“太陽升起”、“心里的意思”這樣的說法,的確會給我們施加一種意象,但只要不把這個意象錯當成理解,那又有何妨??六?最后一節,我想就為什么沒有沿用維特根斯坦關于“詞的意思(die bedeutung des wortes)”和“句子的意義(der sinn des satzes)”的區分簡短地說一下我的理由,并對意思(bedeutung)與意義(sinn)的區分做一個簡單的梳理。外在的理由是:無論是“der sinn des satzes”,還是“句子的意義”、“the sense of the sentence”,都不是那么順暢的說法。明白而順當的說法是“句子的意思”。內在的理由是:意思和意義的概念區分并不著落在詞與句子的區分上,而這兩種區分相互重合的地方,情形又與維氏的理解恰恰相反。?與語義相關的“sinn/sense/意義”及“bedeutung/meaning/意思”這兩組詞在用法上有幾點明顯的差異:?(1)sinn/sense是不可數名詞,bedeutung/meaning是可數名詞。在漢語中,我們問一個字符有沒有意義,而這類似于問它是不是可以有一個意思。我們談論一個詞可以有哪些意思,若問它“有哪些意義”就有些古怪。?(2)bedeutung/meaning有對應的動詞bedeuten/mean,sinn/sense沒有。漢語不怎么說一個詞的意義是什么,而說它的意思是什么。同一個句子可以在這里是這個意思,在那里是那個意思,但說不上它“是哪個意義”。?(3)如前所論,meaning和意思的另一個用法是指“說話人的意思”:我可以用一段話說出我的意思/what i mean,但談不上用這段話“說出我的意義”。后一個說法即使有意義,也是完全不同的意思,與眼下的討論無關。?(4)上述區分不跟詞與句子的區分對應。的確,我們經常問的是一個句子有沒有意義,而不是一個詞有沒有意義。但這并不指向維氏的“詞意”與“句義”的區分模式。實際的原因在于:一個有意義的字符,我們才管它叫做一個詞。我們問:這個奇怪的符號有沒有意義?這個問題類似于:它是一個詞嗎?“存在存在又不存在。”這無疑是一個由漢語詞組成的漢語句子。但我們能否用它說出任何意思,卻可能并不那么清楚。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問這個句子到底有沒有意義。?概括而言,“意義”在語義的討論中的基本用法是:談論一個符號、句子、表達式有沒有意義。說一個或一組符號有意義,也就是說它具備了被應用于某類語言游戲的可能性。但當我們試圖具體分析這個表達式的意義時,意義消散掉了,我們看到的是它在這樣那樣的上下文中所是的這個意思那個意思。意義“經不起”具體分析?;蛘呶覀兛梢哉f:并沒有真正的“意義分析”,有的只是“意思分析”。談論“意義”,有些像談論“一個詞”。我們說:“我”是一個詞。但當我們湊近些觀察時,看到的只是被這個人那個人說出、出現在這個那個句子中的“我”。剛才所說的“一個東西”消失了。?意義與意思的討論出現在不同的層面上。意義著落在一個詞、一個句子上,意思則著落在此時彼時的所說中。你對我說:“天在下雨呢?!庇锌赡芪衣牰四阏f的這個句子,卻沒聽懂你說的是什么意思。因為同樣是這個句子,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有全然不同的意思:報告天氣,提醒帶傘,表示挽留,等等等等。而另一方面,即便我完全不知道你這句話的上下文是什么,具體是什么意思,只要我聽清了這個句子,我照樣可以肯定它是一個有意義的句子(而比如說“卜卜卜卜”則不是)。換句話說,一個句子有沒有意義由它本身決定,它是什么意思則不由它本身決定。?這并不是說意思是某種附加到句子上的東西。相反,倒更應該說句子是對所說的一種抽象。我們用語言交流,本來就是在這樣那樣的周邊情況下提出請求、表達期望、做出判斷……。我說出我的意思,你聽到我的意思,這是說與聽最自然的狀態。從所說的內容中剝離掉所說的意思,所說才變成了一串詞、一個句子,作為一個東西僵死地擺在那里。由此看來,“句子是僵死的”這種想法其來有自,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是對的。這卻不意味著除了說我們還必須再做點什么,才能為一個僵死的句子注入靈魂。靈魂、意思本身向來已經就在所說之中,只是我們在把所說抽象為句子的過程中把它抽掉了。?所說抽象為句子,意思抽象為意義。一個句子向來已經被用來說出這樣那樣的意思,于是即使把它從說話的具體場景中抽象出來,它似乎仍然自身攜帶著某種東西,某個只屬于它的意義?!疤煸谙掠辍边@個句子具有意義——這是事實,不過是一個模態事實。因為這個判斷不過是說:如果我在恰當的場合恰當地使用這個句子,我就能說出我想說的意思。應該避免這樣的誤解,似乎一個句子即使脫離了使用的場景,仍然可以有一個“字面意義”或“字面意思”;這就像說:我在黑暗中也可以看到玫瑰是紅色的。黑暗中看不到玫瑰的顏色,孤立地拿出一個句子,也讀不出它的意思。(pu§§514-515)?“‘我用它意指什么?’這個問題是最誤導人的說法之一——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可以這樣回答:‘什么也不意指——我說。’”(z§3)我們也可以說,意思與意義的奧秘不在別處,就在說中。?注釋:?①當然,the problem of meaning/das problem der bedeutung通行的譯法是“意義問題”。但我建議最好把meaning/bedeutung譯作“意思”,而把sense/sinn譯作“意義”。理由參見第六節。?②英語或德語中,對照會更明確。前一個問題是:what does the sentence mean, that you just said?/was bedeutet der satz, den du gerade sagtest?后一個問題是:what did you mean by this sentence,that you just said?/was meintest du mit dem satz, den du gerade sagtest③約翰·塞爾:《意向性》,第163-164頁。另參照《心靈、語言和社會》,第134-135頁。塞爾的想法是:在一定限度上,“什么是意思”的問題可以歸結為“什么是說話人的意思”的問題,而后一個問題又可以歸結為:“說話人如何能夠把意義加到他口中發出的單純聲響或他寫在紙上的字符上?”另:本文引用外文著作(除了維特根斯坦),所注頁碼為筆者手頭有的中文譯本的頁碼,但譯文可能是我自己的。?④參見約翰·塞爾:《心靈、語言和社會》第六章。?⑤薩維尼把“關于意指的論題”和“關于心靈事件的論題”歸納為《哲學研究》的兩大核心論題。并進一步說明道:“一個人意指了什么,說的當然是發生了一個心靈事件;因此,關于意指的論題是關于心靈事件論題的一個特例?!?薩維尼:《維特根斯坦的〈哲學研究〉:導讀》第ⅰ卷:第9-10頁。)我認為薩維尼這里的這個說法顯然是錯了。把“意指什么”想當然地視作“心靈事件”是維氏批評的一個重點,而不應反過來當成維氏自己的核心論題。?⑥這與陳嘉映在《事物、事實、論證》中作出的結論不同。陳嘉映《泠風集》,182頁及其后。?⑦參照維特根斯坦的分析,“理解(verstehen)”、“能(knnen)”、“期待(erwarten)”、“意圖(absicht)”等概念都具有類似的特征。宜專門討論,故本文不再展開。?⑧與此類似,中國人總會被誘導著把“我的意思”理解成某種現成地存在于心靈里面的東西。?⑨參見pu§501。另參見ts 302,第11頁:“……另一方面人們說,句子表達的思想即句子的意義,即句子所說的東西。那么‘天在下雨’這個句子說的是什么?這個句子說的是:天在下雨。我們對作為心理過程的思想不感興趣?!?⑩這一段的相關討論受到韓林合、陳嘉映的激發和啟發。在此特致感謝?!緟⒖嘉墨I】?[1]陳嘉映:《泠風集》,東方,2001。?[2]searle, john r. : intentionality: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 cambridge, 1983.?[3]約翰·塞爾:《意向性:論心靈哲學》,劉葉濤譯,上海人民,2007。?[4]searle, john r. : mind, language and society, basic books, 1998.?[5]約翰·塞爾:《心靈、語言和社會》,李步樓譯,上海譯文,2001。?[6]savigny, eike v. :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 ein kommentar fur leser, vittorio klostermann, 1994.?[7]wittgenstein, l. : (bb)the blue and brown books, blackwell, 1968.?[8]wittgenstein, l. : (bpp)bemerkungen uber die philosophie der psychologie, suhrkamp,1984.?[9]wittgenstein, l. : (ms)item in wittgenstein's nachlass, the bergen electronic edition(on cd-rom), oxford university, 2000.?[10]wittgenstein, l. : (pg)philosophische grammatik, blackwell, 1974.?[11]wittgenstein, l. : (pu)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 , blackwell, 1958.?[12]wittgenstein, l. : (ts)item in wittgenstein's nachlass, the bergen electronic edition(on cd-rom), oxford university, 2000.?[13]wittgenstein, l. : (z)zettel, blackwell, 1981.
相關熱詞搜索:;誤會意思篇三
清晨的陽光格外刺眼,我懶散地下樓準備與那些“伙伴”暢聊人生百味。心里默想著:想必他們現在已經開出花朵了吧?也許他們早已渴得哇哇亂叫了吧?照我看來,他們指不定也都在盼望著我的到來吧。
“姐姐,起床啦!走,先跟我去吃早飯吧!”小弟睡眼朦朧地說道?!拔乙热タ次业男』锇?,要不然,你給我帶飯來吧。”小弟結結巴巴地道出幾個字“等,等,等你一會吧?!蔽矣执蛉さ馈澳悴粫闾A四切┗锇??”他忽然擋在我身前,“不會真如我所料吧”。
“起開!我走也!”
……
一股熊熊烈火此刻正在燃燒?!芭椋 遍T被撞開……
“媽,你怎么……”我哽咽地說不出話來。我只記得,花盆碎了一地,沾滿泥土的小鏟被母親緊緊握在了拳中。昨日還與我打鬧逗趣的伙伴,今日竟散落了一地。
“是你打碎的吧?是不是!”我怒吼。
“女兒,是這樣的,你誤會了,不是我摔的。你聽我給你解釋……”你正要說出什么,我便一口否定。
“不要說,我自己來!”
“真的不是你認為的那樣?!?/p>
“出去!”豆大的珍珠嘩然而下,母親默然地出去了。
有時你會發現誤會中也有綿綿不斷的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