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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一
甲方: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二
1. 項目名稱:林權糾紛調解
2. 辦理單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3. 辦理窗口: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4. 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
5. 承諾時限:40個工作日
6.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7. 辦理電話:
8. 投訴電話:(028)83678890
二、法定依據
1.《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1996年林業部發布);第四條 林權爭議由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林業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設立的林權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統稱林權爭議處理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分別負責辦理林權爭議處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 林權爭議發生后,當事人應當主動、互諒、互讓地協商解決。經協商依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并報所在地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備案;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向林權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2.《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國家林業局令第1號)第二條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
3. 省政府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川府政管〔20xx〕8號)。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第二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工作人員在承諾時限內進行受理審查,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處理條件的,則做出受理決定,接受當事人請求和相關舉證材料,組織處理。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的副本發送給林權爭議其他相關當事人。相關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向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書面答復和有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影響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根據有關權屬證明材料認定糾紛事實。不屬于林權爭議或不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調處條件的,則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不予受理理由。
第三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在做出受理決定后,在聽取雙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的陳述的基礎上,組織相關人員到有林權爭議的地方進行調查研究。通過現場勘驗,調閱檔案、走訪、詢問等方式,了解林權爭議產生的原因、經過、歷史現狀等問題。并認真收集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有關證據材料,匯總后作為調處依據?,F地調查取證時,應通知雙方當事人及有關人員到場,做好現場筆錄,并簽字蓋章。
第四步:通過調查、研究,在掌握有關證據的基礎上,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由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組織進行調解。林權爭議在鄉鎮林權糾紛調處科室調解下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并由調解人員署名,加蓋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印章,報區農業和林業局備案。
第五步:林權爭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應當制作處理意見書(處理意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職務、地址;糾紛的事由、各方的主張及出具的證據;林權糾紛調處機構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運用的法規及政策規定;處理意見),并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后,按照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制作決定書,分送有關當事人(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林權爭議處理協議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權爭議處理決定,凡涉及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經營范圍變更的,應當事先征得原批準機關同意)。
第六步:爭議雙方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政府對林地、森林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出的處理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步:對無論何種方式解決林權爭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都應當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存查。
四、申報材料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五、前置條件
無
六、備注
無
七、權力事項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結果
其他
九、事項類型
服務事項
十、編碼
十一、網上預審
否
十二、表格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十三、是否上下協同(區、鄉鎮(街道))
是(區、鄉鎮(街道))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三
趙,男,漢族,現年30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趙,男,漢族,現年24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大河鎮大水昝煤礦
案由:20xx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于20xx年10月10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尸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 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征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醫學鑒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于20xx年10月11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并獲得批準,自愿達成善后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后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尸離礦,擇日安葬;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當事人簽字:
調解單位: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10月10日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四
甲方:
乙方:
縣公司的號大客車,大客車在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詳情見公交認字(200)第號)造成乙方人不同程度受傷,現乙方根據運輸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起索賠,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住院至200___年___月___日出院,住院天,共花去醫療費:___元,住院期間護理費:_ =元,伙食補助費_15=元,誤工費:出院后按個月計算_=元,合計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整,由甲方先行支付。
2、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住院至200___年___月___日出院,住院天,共花去醫療費:___元,住院期間護理費:_ =元,伙食補助費_15=元,誤工費:出院后按個月計算_=元,合計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整,由甲方先行支付。
3、乙方人將向本次事故第三方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力移交給甲方,由甲方全權負責。
4、本協議經甲、乙方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生效后乙方的一切生、老、病、死都與甲方無關。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五
申請執行人(下稱甲方):張__,男,漢族,__公司職工,__年10月23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泰安路__號5棟3-2-2。
被執行人(下稱乙方):李__,男,漢族,農民,__年11月12日生,云南省大理市__鎮人,住云南省大理市__鎮__村委會__村__號。
甲方與乙方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一案,經大理市人民法院(__)__民一初字第___號民事判決,判決生效后,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共同信守,決不反悔。
一、__市__區人民法院(__)__民一初字第_號民事判決書判令:乙方賠償甲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__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__元,訴訟保全費__元,合計___元?,F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___元即案結事了,其他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棄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項在簽訂本協議書時當場付清,雙方不得再為此事發生糾紛。
三、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人民法院終結本案執行程序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張__
乙方:李__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六
乙方: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七
發生林權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行政調處;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五條)
二、權屬憑證的證據效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
當事人未取得前款規定的證書的,1981年至1983年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時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權林權所有證、自留山證,以及之后依法變更的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第九條)
(二)沒有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處理依據的,下列材料可以作為調處林權爭議的'權屬來源證據:
4、國家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主持簽訂的生效的調解協議書;
7、林木林地權屬登記換發證以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臺帳;
9、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書或者贈與憑證;
10、當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關憑證和事實狀況證明;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據。(第十條)
(三)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與發證機關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不一致的,以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為準,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確有錯誤的除外。(第十四條)
(四)對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提出異議的,可以通過司法鑒定確定真偽。鑒定權屬憑證為真實的,費用由主張方承擔;鑒定權屬憑證為虛假的,費用由出具虛假憑證方承擔。鑒定期間不計入調處期限。(第十六條)
三、調處程序和工作規范
(一)發生林權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權屬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收到申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組織調解。
當事人可以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林權爭議調解員名單中選擇調解員,或者選擇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人,由調處機構協調進行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處機構可以推薦調解員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簽訂協議書。林權爭議調解員參與調解的交通勞務費由調處機構支付。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行政調處。(第三十四條)
(二)林權爭議受理后,調處機構應當及時組織調解,調解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情況復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
調解期限自被申請人提交書面答復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請人逾期未提交書面答復和有關證明材料的,自答復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條)
(三)林權爭議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仍未達成協議的,調處機構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下達《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和期限。
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自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情況復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條)
(四)人民政府及其調處機構應當在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辦結時,告知權利人憑生效的林權爭議調解協議書、處理決定書、復議決定書或者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判決書等文書依法辦理林木林地的不動產權登記。(第四十四條)
四、強化問責追究,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林權爭議申請不受理的;
2、在受理、調處林權爭議過程中,未向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4、偽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或者協助、指使他人偽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的;
5、未按照規定時限調解和處理林權爭議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林權爭議調處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行政機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權屬憑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
4、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林權爭議調處工作,或者以林權爭議為由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權利的。(第五十三條)
調解協議書調解意見書篇八
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長。
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_,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張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吳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于___年9月12日簽訂了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由被告向原告供應金屬硅120噸。被告已交貨32噸,尚欠88噸金屬硅至今未履行交貨義務。請求判令被告:1、依合同履行供貨義務;2、支付延遲供貨的違約金1110784元;3、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請求予以調解。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于___年8月底前按合同供給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尚欠的88噸通氧級外硅。
二、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于___年8月底前支付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違約金20萬元。
三、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四、如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有一項未按上述調解協議按期足額履行,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自___年9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每天20__元的逾期履行違約金。
五、案件受理費14797元,減半收取7399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合計12399元,由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負擔2399元,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負擔10000元,于___年8月底前交納。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審判長:陳__
人民陪審員:徐__
人民陪審員:項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