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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并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并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范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于2小時),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后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于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項目法施工的標準化管理,落實各項目工作責任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衛生等工作達到項目工程管理預期經濟目標,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法規、規范及公司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認真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
二、主管本班組,不發生安全事故,達到工序操作、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三、確保工期進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確保作業區施工人員的安全。
四、編制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五、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工人工作,全面負責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須認真按安全、質量要求規定和檢驗程序對工程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安全質量關。
七、班前檢查班組的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班前檢查作業環境安全隱患,作好記錄并及時整改。
九、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作好班前講話,教育本班組人員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在施工中,高處作業及臨邊作業一定要系好安全帶及帶好安全帽,以防止高處墜落。
十、進放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揮。
十一、對樓上的一切用電,不準私自亂接亂掛,以防觸電,造成傷亡事故。如需用電時,一定要找專業電工接換。
十二、發揚團對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不準拆改,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綜合值班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作好檢查日志記錄,保證檢查記錄有檢查部位、檢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時間,作好資料消項反饋。
十四、作好班前活動記錄,班組安全活動一周小結記錄。
十五、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專職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十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在施工期間不發生因病傷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領導、項目部按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之間的處罰,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隱患,按分項承包工程總額的2~3倍進行處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四
為在黑龍江省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黑龍江省寧安市國土儲備整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黑龍江省鴻慶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志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寧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五
第一條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用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固定式配電箱應設置圍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設備。
第三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四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佩帶胸卡,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為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后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六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鑒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故雙方根據中國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標
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坍塌、無中毒、無火災、無重大機械事故等.
2.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2.1 權利
(1)監督檢查承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危險緊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施工。
(2)檢查承包人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有權制止無證操作、違章操作。
(3)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4)工程結算前應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方可進行財務結算。
2.2 義務
(1)協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備安全巡檢人員,協助承包人監督檢查作業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3)介紹施工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業條件,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辦理施工有關安全手續。
(4)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承包人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個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土、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并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對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種作業方法的工程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嚴留防范措施,配備搶險救援的有關器材。
(5)施工單位現場作業人員應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6)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車輛、機具設備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齊全可靠。
(7)要堅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危險作業區域應設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負責現場施工作業。
(8)遇有風力在六級以上、大霧天、雷暴雨、冰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限止露天作業。
(9)施工作業中發生人身傷亡,要按國家規定程序報告有關部門的同時,及時報告發包人,并要求施工單位負責保護好現場。
(10)承包人對施工工地的安全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場地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環境
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的要求,嚴格管理各項施工設施。在基礎施工階段,將所有基坑周邊圍蔽,設立防護欄,并在道路旁邊的基坑裝設安全警示燈,邊坡豎立嚴禁攀爬、防止觸電的警示牌。禁止電焊機進入底板范圍,確保電源電纜與鋼筋脫離接觸。
4.2 設備安全
設備機具的安全性和維修管理上嚴格設備進場的性能檢查,嚴抓安裝就位后的安全調試,并建立設備卡及時記錄使用過程的故障、維修、保養情況,以保障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轉。對于特殊設備如塔吊、樁機等必須取得勞動監督部門的檢驗合格證方準使用;對井式提升籠強制要求使用12種安全裝置,經檢驗合格并配備勞動監督部門認可的安全員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關消防管理條例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設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設置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個消防系統配置完善、消防通道暢通,特別是宿舍、倉庫、腳手架、模板堆場和易燃易爆物品臨時存放點等重點監控部位,消防措施應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電
始終嚴格執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c48-8
8)的要求,臨時用電針對不同施工階段和不同專業特點,均編制有專項設計方案,堅持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照明、動力分別設置,采用-接零保護系統。在施工現場及臨設范圍設置防雷系統,保證雷雨季節施工作業及居住環境的防雷安全。鋼屋蓋吊裝作業時,重點監督吊裝施工臨時用電方案的實施,合理架設用電線路。裝修期間重點對電箱少裝漏電保護器進行整頓,嚴厲查處使用拖板和亂接亂拉行為。
5.事故處理
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何種情況,雙方都要及時向各自的上級主管和勞動部門報告。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辦法》和國家勞動部有關傷亡事故統計辦法調查處理,統計報告。
6.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訂后各持一份。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七
(以下簡稱甲方) 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確保爭創文明工地和標準化管理,保障施工的切身利益,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和義務,特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甲方職責:
1、向乙方認真傳達國家有關部門、公司所制定的方針、政策、制度,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一切安全用具,檢查和驗收工地上的臨時電線、電器、機械、塔吊、外架、井架等一切安全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如外架、井架、臨時用電、防火等,并請有關部門審批。
4、項目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定期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經驗,對存在問題落實措施,及時整改,整改有專人負責。
5、對新工人進場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辦理有關證件和崗前培訓工作。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和安全技術交底。
6、對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進行處罰和教育。
二、班組職責;
1、班組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項目部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各工種的安全,配合甲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2、各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地證件上崗。
3、班組長必須監督落實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和項目部開展的各種安全活動,協助項目部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乙方不準帶家屬進入工地(除項目部批準外),宿舍嚴禁男女混居,如被發現每次罰50元,由項目部跑批準的家屬和子女不準在工地里到處亂跑,不準玩弄各種機械設備,如家屬子女由于自身原因在工地里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項目部,保護好現場,配合甲方查明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各自共負責任及費用。
6、班組要對項目部提出的整改意見加以落實,并做到自檢、互檢,然后由項目部復查。
7、項目部以班組長為主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交底(班組的職工由班組長負責交底),工地內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班組長負主要責任。
8、項目部針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和目標制定一系列關于文明施工、落手清的獎罰條例,條例另附。
以上各條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項目部:班組: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八
為加強我公司綜合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各部門主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責任觀念,有效控制各類傷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預防或減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順利進行,公司各級層人員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考核協議書。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經雙方自愿協商 ,甲方委托乙方對杭州卓達染整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管理和考核。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協議書。
一、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
1. 向乙方下達安全分解目標并對乙方實行目標管理考核。
2. 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認真部署和指導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3. 組織做好制度規定和各項安全檢查,并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事故苗頭認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見,對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組織調查處理結案并進行持續改進。
4. 按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先進典型。
5. 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競賽和安全培訓工作。
6. 做好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和安全技術指導工作。
7. 提供安全勞保用品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1. 根據甲方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加強自主管理,確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發生的工傷事故在指標范圍之內;無直接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設備(車輛)責任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2. 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并結合工廠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現場管理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國家和公司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好本部門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和生產成品、物資;做好安全綜合檢查,徹底整改隱患事故、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須保持完好狀態;加強所屬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注重工作作風;組織制定本部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 認真落實公司2020__年度安全管控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特點,制訂并落實本部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計劃中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和重點,同時落實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行“一崗雙責制”,車間、班組、員工逐級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教育、規范和隱患整改,確保生產成品的質量,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 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本部門要隨時檢查,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對其實行登記、并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監督主管部門,按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及時控制處理,
6. 應當組織教育和督促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現場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7.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調查,并認真落實公司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記錄。
8. 公司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搶救,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9. 帶頭嚴格執行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指揮、不盲目指揮,教育職工遵守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作業,不盲目蠻干。
10. 加強生產環境治理和員工勞動保護工作、按甲方現場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做好現場管理工作,車間堆放產品應整齊有序必須保持通道暢通。
11. 督促本部門安全勞保用品的佩戴,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乙方安全控制目標:
1.群傷、重傷、死亡、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種質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為零。
2. 無重大火災、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
3. 無直接經濟損失______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4. 一般工傷事故(_______元-________元) 次。
5.輕微工傷事故(________元-_______元) 次。
三、安全獎懲措施
1. 考核對象為部門、車間負責人。考核時間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甲方設立安全考核獎,獎金設置為:( _______元)
3. 獎懲原則:①發生輕微工傷(1000元以下)的扣安全考核獎500元/次;②發生一般工傷(1000元-4999元)的扣安全考核獎1000元/次;③發生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扣安全考核獎20__元/次;④發生輕微工傷事故3次以上、一般工傷事故2次以上或發生直接經濟損失五千以上1次的直接取消安全考核獎金;⑤超過安全控制目標:輕微工傷罰款300元/次,一般工傷罰款500元/次,直接經濟損失五千元以上罰款1000元/次。
4. 未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損失嚴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門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設施完好率及安全隱患整改率的高低,作為部門評先進的綜合依據,被評為安全先進部門的,公司通報表彰,并進行獎勵。
5. 執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對于隱患整改多次不及時、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車間(包括班組),年終取消評先進資格,對其直接主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并按照規定執行。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名后重 年 月 日起生效, 年 月 日止,以前簽訂的類似協議將自動從該協議生效之日起作廢。甲乙雙方責任人若有變動,從新簽定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責任人(簽名): 乙方責任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九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墻,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并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并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對于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須當天退庫,并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準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志,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后,待爆破完畢15分鐘后,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并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后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后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采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于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閑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并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對于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周必須進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
總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于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并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復印件,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復印件再次復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 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于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范、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準。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后30天內,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準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并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并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并且采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并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一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于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并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復印件,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復印件再次復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攀枝花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于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范、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準。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后30天內,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準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并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并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并且采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并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 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 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 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 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 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匯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項目法施工的標準化管理,落實各項目工作責任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衛生等工作達到項目工程管理預期經濟目標,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法規、規范及公司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認真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
二、主管本班組,不發生安全事故,達到工序操作、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三、確保工期進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確保作業區施工人員的安全。
四、編制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五、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工人工作,全面負責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須認真按安全、質量要求規定和檢驗程序對工程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安全質量關。
七、班前檢查班組的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班前檢查作業環境安全隱患,作好記錄并及時整改。
九、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作好班前講話,教育本班組人員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在施工中,高處作業及臨邊作業一定要系好安全帶及帶好安全帽,以防止高處墜落。
十、進放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揮。
十一、對樓上的一切用電,不準私自亂接亂掛,以防觸電,造成傷亡事故。如需用電時,一定要找專業電工接換。
十二、發揚團對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不準拆改,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綜合值班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作好檢查日志記錄,保證檢查記錄有檢查部位、檢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時間,作好資料消項反饋。
十四、作好班前活動記錄,班組安全活動一周小結記錄。
十五、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專職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十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在施工期間不發生因病傷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領導、項目部按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之間的處罰,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隱患,按分項承包工程總額的2~3倍進行處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六
總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 電梯職業技能培訓鑒定中心 ;工程地點: 吳中區臨湖鎮新市街與公園路交叉口 ;工程內容: 樁基、基坑、樁基、基礎、主體、裝飾、消防、暖通等 ;分包范圍: 幕墻及外墻窗 ;承包方式: 材料與人工雙包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蘇州市農村建筑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 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護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他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細則》。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訊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六、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工種人員從事特工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八、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一、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注意施工人員及居民車輛安全,出現事故及對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1.施工化糞井時,集水井(水窩子)要嚴格按標準施作,池壁支撐要牢固,防止塌方,控制沉降,確保建筑物安全。
2.進入施工現場和在槽底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3.施工現場架設動力線要立桿,線路執行三級保護五線制。
4.接入市政干管中,在砌堵、拆堵時要先用監測設備監測,在符合指標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下井時必須戴呼吸器,井上要有監護人監護。操作人員要持證操作。
5.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現場服從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
第四條、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七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后,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注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布置注意事項并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報車站批準,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后,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并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后,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后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八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為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并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為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核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墻、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墻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衛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衛、環境衛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周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后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于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于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采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6.1、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2、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3、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4、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5、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6、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群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群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為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核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后,并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于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于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衛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后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簽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十九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根據_________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預防事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安全生產責任協議如下: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鋪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甲方與乙方是租賃關系。生產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管理,乙方必須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隱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一要傷亡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要自己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有關部門的管理條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關工業污染的產品不能在鋪位經營。如有違反,造成事故或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督促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從整改建議,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租賃合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協議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十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并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于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于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標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后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十一
企業法律顧問系列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安全生產非常重要,除了涉及人身安全,也關系到企業的未來發展,如安全生產不規范可能會涉及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安全生產管理需引起企業重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吳君瑜律師團隊整理出企業安全生產應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點: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都必須安全生產,且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即使是只從事研發工作的科技型企業也要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不限于制造型企業。
答:本單位的,是指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的是。
答:(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1)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2)如因此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依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處上一年年收入的30%-8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如因此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答:同上述第4條規定。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應當,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并形成培訓記錄,安全生產行政機關進行檢查時,需能提供培訓記錄。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答:應當,安全生產相應制度企業必須建立。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答:應當,以避免出現安全事故時因無法及時應對而產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6條。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答:均應當,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職責各方必須簽訂協議約定清楚。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答:(1)免除或減輕人身損害的協議無效。
(2)因協議無效,生產經營單位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承擔數額不等的罰款:
(1)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3)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十二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十三
甲方:
乙方:
為加強 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后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系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并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復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要求,并做好相關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周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并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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