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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代加工合同篇一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方式
甲方帶給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
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黃酒生產,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并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潛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潛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潛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帶給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回到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為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并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職責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上海xx釀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xx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上海xxx鎮
工廠代加工合同篇二
公司地址:_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_ _ 職務:___ ___
乙方(承攬方):公司地址:
電話傳真國內工廠:
電話:傳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職務: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項目: 塑膠模具 3套
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質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產出符合甲方所供圖紙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產制程運作無異常, 塑膠模及五金模使用壽命均要達到25萬啤以上。 乙方如隱瞞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模具壽命時,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視情形輕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補等處理。
第二條 模具材料及產品零件材料的提供辦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試模的零件樣板(不少于5件)送訂做方作相關檢驗, 同時甲方也有權檢驗模具材料及模具生產使用性能。
第三條 技術數據、圖紙提供辦法
1。甲方提供產品零件的2d圖紙和3d圖, 乙方根據甲方的產品零件圖及要求提供模具報價,模具圖以及的相關技術說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貨期,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
3。乙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數據或復制品等。
第四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甲方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承攬并完成的項目, 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數據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模具,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模具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五條 交貨的時間
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還模具日期計算:按乙方在報價時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為28天(收到訂金開始計算)’。 甲方將在給訂金同時簽訂合同, 故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但必須留給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時間(1~2天)。
第六條 模具所有權, 交貨地點,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2。 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使用該模具進行生產運作, 模具將暫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繼續委托乙方使用該模具進行生產, 乙方還將負送返模具的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 未按甲方圖紙規定的質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二、 實行代運送的模具,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委托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 _ 年_ 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報價單’ 和 ‘零件2d圖’ 共n頁)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蓋公司章: 年 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蓋公司章: _ ___年__ __月__ __日
工廠代加工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對甲方承施的( )工程項目結構中的鋼筋部分進行成型加工(含機械連接接頭)、配送事宜達成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 )項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構封頂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成型鋼筋所使用的線材、圓鋼及螺紋鋼的原材料為首鋼、唐鋼、宣鋼、邢鋼產品。如加工過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規定的原材料時,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授權委托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時內未能做出書面回復,則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單中標注的規格、圖示尺寸、數量進行加工。
三、 重量結算依據:
根據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鋼筋配筋單,經乙方進行理論重量計算,作為本合同重量結算依據。結算重量單位為噸,重量數值經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簽訂時甲方提供授權經辦人簽字字體樣本作為本合同附件,并明確其授權范圍。
2、 合同簽訂時,甲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資料中應詳細說明所承攬項目流水作業段劃分平面布置圖,計劃施工進度(月度計劃及結構封頂時間排序計劃),以及成型鋼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長度,特殊角度的工藝要求等。
3、 甲方應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鋼筋的配筋單(特殊情況補充時須提前3日,數量不得超過30噸),配筋單上的目錄應注明起止編號、使用部位,且每張配筋單上須有甲方授權經辦人簽字,并在工程名稱處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簽字人字體樣本附后)。
4、 成型鋼筋加工制作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加工現場就加工質量進行抽檢工作,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誤,仍按照本合同執行。
6、 成型鋼筋出庫前,甲方應指定專人進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員對成型鋼筋數量確認簽字后乙方方可發貨(簽字人簽字樣本附后)。
7、 成型鋼筋每車裝車數量不得小于10噸。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積極組織資源,確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進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鋼筋配筋單時,應認真校對,如規格、數量、圖示尺寸、標注無法正確識別時,甲方授權委托人應在12小時內書面確認,否則免除乙方的供貨責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鋼筋機械連接工藝為剝肋滾壓直螺紋。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鋼筋必須提供原材料出廠質量證明合格證書。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鋼筋應符合甲方配筋單的要求,并在產品上以標牌的形式標注成型鋼筋使用部位的編號、尺寸、幾何圖形、數量,每一編號的鋼筋提供一張標牌,固定在鋼筋打捆處。
6、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人員在乙方加工現場對成型鋼筋進行清料及裝車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運至施工現場。
六、 設計變更: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及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形式及時向乙方提供補充配筋單,并標注“急配”字樣及需用時間(供應時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需增加費用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2、設計變更及修改過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產部分按合同規定價格結算,如出現以大改小損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費用部分由甲方承擔。
七、 產品質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低碳鋼熱軋圓盤條》gb701-1997;《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1991;《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的規定。
2、 產品質量檢驗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結構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dbj/t01-69-20xx的規定。
3、 直螺紋連接接頭應符合《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96、《鋼筋等強度剝肋滾壓直螺紋連接技術規程》q/jy16-20xx中的規定。
八、鋼筋原材復試及資料:
1、鋼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負責原材料的取樣及送檢工作,委托檢驗的機構必須是經北京市建委審核合格具有見證試驗資質的檢測中心。
2、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試驗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的暫行規定》,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見證取樣時應持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應積極配合取樣工作,其檢測機構及費用由甲方負責。
3、根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xx規定,乙方在成型鋼筋配送至施工現場后,提供《半成品出廠合格證》表式c4-5附鋼筋原材料出廠材料質量證明書及產品銘牌、原材料復試檢驗報告。
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價款:
(1) 本合同成型鋼筋的結算單價為人民幣( )元/噸(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均為本單價),上述結算單價包括材料費、成型制作費、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費用(卸車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括原材料復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2) 三級螺紋鋼的結算價格在本合同結算單價基礎上加( )元/噸。
(3) 鋼筋機械連接頭 元/單頭(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加工套絲,并戴好保護帽),按照配筋單圖示數量進行簽收。
(4) 鋼筋原材料復試費用按照《半成品出廠合格證》實際標注數量進行簽收。
(5)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鋼廠價格調整,其結算價格以首鋼現貨市場、北京市京首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調價政策通知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送達甲方,調價依據在送達后24小時內,甲方予以書面確認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
(6) 本合同成型鋼筋總量為( )噸,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總價中不包括原材料復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7) 驗貨地點: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結算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達本月成型鋼筋加工配筋單時,同時將貨款支票一并送達(乙方預收當月貨款80%,余款20%月末前結清),乙方經配筋單錄入生成系統確認數量后劃轉。
(2) 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加工費用隨成型鋼筋貨款同時劃轉。
(3) 原材料復試費用依據《半成品出廠合格證》中確認數量經甲方簽認,在月末前結清。
(4) 本合同總價款如發生變化,超出部分甲方應按配筋單數量以現款形式預付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1、 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數量等提供產品,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裝卸及運輸費用。
2、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鋼廠市場價格調整,根據合同第九章(5)條,甲方接到乙方調整價格依據24小時內未能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要求將配筋單及貨款同時送達,乙方有權拒絕接受配筋單及加工任務。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員不能及時清料,致使配送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工期順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逾期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貨物發出之日起計算每天3元/噸違約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計劃工期內將成型鋼筋送至施工現場,甲方應按當日該批送達數量以50元/噸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相互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關法律文件,并注明相關文件的授權使用范圍。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條規定)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應另行協商。
3、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文件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并經合法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本合同變更條款及內容(銷售部門填寫):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工廠代加工合同篇四
乙方(被委托方):
品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在合同期內按計劃不定期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加工產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信息。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5、甲方須嚴守乙方關于加工樣式、價格、數量等商業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損壞、丟失等,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支付甲方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款額。
4、乙方須嚴守甲方關于發貨地址、價格、數量、樣式、商標圖形等商業秘密不被泄露。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1、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質量等,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2、如乙方以快遞或物流的方式交貨,甲方有權在收到貨物時對貨物的款式、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貨款并要求乙方對其加工的不合格貨品進行相應補償或賠償。
3、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不合格的,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方案并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進行相應補救措施,需退貨或再次加工的,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及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需確定生產的品種、尺寸、質量等,按照甲乙雙方封存并確認的樣品為準。
1、產品質量由甲方質量主管的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并對合格產品給付相應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長交貨期限交貨至甲方公司,乙方應承擔此批貨款總價每天1%的違約金,以實際發生延誤天數計算。
2、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等,經查證屬實,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雙方合作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所產生的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門進行仲裁或司法解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量、生產交貨周期等甲方的計劃通知單及雙方的補充協議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但須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企業備案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廠代加工合同篇五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帶、錢包等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皮帶、錢包等 產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皮帶、錢包等 產品。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8.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1/2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 5 %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 5 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 5 %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24 個月,自 20xx 年 1 月 3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廠代加工合同篇六
第一條:加工物
第二條:產品質量符合雙方技術人員認可的質量標準及圖紙要求。
甲方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壹日內答復。最終由雙方技術人員簽字確認方案及加工圖。
第四條: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及數量:無
第五條:乙方按甲方的時間要求供貨,于年月日開始供貨。
第六條:由乙方送貨至北京市內甲方指定地點 ,運費由負責;由甲方負責卸車并承擔相應費用。
并由甲方填寫產品驗收單后由乙方出具模板合格證及原材料材質報告單。
第八條:乙方負責首次模板組裝時的現場技術指導,保證在接到甲方要求售后服務的書面傳真通知后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售后服務。
第九條:結算方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給甲方1%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1%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輛到達現場后超過4小時及以上)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產品供齊,貨款全部付清,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事項
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蓋章) 供 方:(蓋章)北京三聯亞建筑模板有限責
任公司
地址: 地 址:北京通州區宋莊辛店技術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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