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質押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精選篇一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質押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精選篇二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
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
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
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占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占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
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
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托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質押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精選篇三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
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
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占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占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
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占管。
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托當地拍賣行拍賣。
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
質押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精選篇四
借款質押權方(下稱乙方):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質押物明細
質押期限:(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上交的質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清還借款本息后,將質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上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保證在質押期間質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質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在借款期間,對質押物的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負責。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隱瞞質押物狀況,如違反此條例的情節,甲方應對衍生后果負全部責任。
5.準時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現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可以按照質押物性質,對質押物進行變現處理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質押物詳情,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相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關質押物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相關費用均有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附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質押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精選篇五
倉單是保管人收到倉儲物后給存貨人開付的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倉單質押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單質押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出質人:
質權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質押標的
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 出具的編號為 倉單質押于甲方名下。
第二條 質權生效
乙方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背書后交甲方占有,質權生效。
第三條 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向清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份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等)。
(二)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甲方產生的債務。
(三)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四) 甲方為實現上述債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三)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為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五條 庫存管理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乙方授權甲方在倉單質押期內甲方可對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進行檢查或提取樣品,并協助甲方完成。
第六條 乙方義務
在本合同反擔保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述義務:
(一)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二)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質押倉單所記載倉儲物的存放地點。
(三)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出現毀損的乙方應當及時補足倉儲物。
第八條 質權實現
下述條件成立時,甲方有權行使所質押的權利:
(一)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甲方承擔保證責任代其償還欠款;
(三)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當上述條件成就時,甲方有權將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以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置,并以所得價款甲方優先受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年 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五)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條(一)、(二)、(三)項之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與于 年 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六)甲方有權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質權解除
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及本合同所有義務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質押通知書并返還所質押的倉單,甲方對乙方的質權解除。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定地:昆明市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 _____
鑒于: (以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倉單提供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標的
1.1出質標的為(以下稱“倉單”)
1.2倉單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押倉單清單”為準。
1.3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法律規定的質押登記手續。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利率: ;到期日 年 月 日。
2.2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權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等。質權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務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確認無效,則出質人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仍依據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倉單的移交及保管
3.1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已背書并經倉儲保管人簽字蓋章的倉單正本移交質權人。
3.2質權人應妥善保管倉單。倉單在質押期間遺失、毀損的,質權人應立即通知出質人,出質人應按質權人要求申請掛失及補辦。補辦的倉單作為出質標的仍交由質權人保管。
3.3質權人對倉單的遺失、毀損有過錯且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保險
4.1倉單項下貨物已經投保的,出質人應將經保險人出具的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單正本隨倉單一并移交質權人。
4.2質權人要求將倉單項下貨物投保的,出質人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手續,并在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經保險人出具的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單正本移交質權人。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于被擔保債權金額。保險費用由出資人承擔。
4.3出質人應按時交納保費,履行維持保單有效性的其他義務。
4.4出質人未按質權人的要求投保或續保,質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維持保單有效的措施,出質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質權人因此支出保險費用和相關費用。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2)轉為定期存款或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帳戶,仍用于質押;
(3)出質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保險賠償金自由處分。
第五條 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5.1出質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倉單及有關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出質人對倉單及其項下貨物享有所有權或充分的處分權,不存在任何瑕疵、爭議、訴訟(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第三人權益等情況。
5.5出質人已按時足額繳納倉儲費用,且不存在任何導致倉儲保管人行使留置權的情況。
第六條 出質人的義務
6.1倉單項下貨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出質人應及時告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倉單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出質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配合質權人采取有關措施。
6.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倉單申請掛失及補辦,不得以轉讓、贈與、質押或其他方式處分倉單及項下貨物。
6.4承擔對倉單及其項下貨物進行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拍賣、變賣而產生的費用。
6.5在債務人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出質人不得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6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實現質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7質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視為已征得出質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仍應依據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2)根據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約定,質權人可以提前實現債權及其質權的其他情形。
(1)出質人未按第6.1條約定提供新的擔保;
(2)倉單提貨日期先于債務到期日。
第八條 保證條款
(1)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將倉單移交質權人占有;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所作的陳述與保證;
(3)出質人的其他原因。
8.2出質人的保證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質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8.3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8.4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質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無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出質人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構成違約: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出質人的義務;
(4)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
9.2出質人違約,質權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3)要求出質人支付主債權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4)要求出質人賠償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經濟損失;
(5)依法撤銷出質人損害質權人利益的行為;
(7)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質人對擔保范圍內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違約責任和相關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通知
10.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送達對方。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
(2)如果是特快專遞,則為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
(3)如果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4)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向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予以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2.2本合同所附的“質押倉單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于倉單按第3.1條約定移交質權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質押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精選篇六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