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一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二、工程量、 價格
1、單價: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談。
三、 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四、 設計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電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
七、 材料運輸
甲方負責材料在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條件。
八、 施工機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建筑設計費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 xx年月日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二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暢 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xxx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
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xxx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
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三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 ?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 ?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 ?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 ?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 ? 賬號:________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四
設計便是造物活動進行預先的計劃,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動的計劃技術和計劃過程理解為設計。合同又稱為“契約”,在英文中稱為“contract”。在法學理論上,對合同的概念存在不同的理解。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建筑設計合同范本”,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等、投資及設計費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的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注:1. 按照付費次序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最終設計費按施工圖面積核定,在第四次付費時一并結算,多退少補。
3.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員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 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2.3 設計人按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4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5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產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綿陽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7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10除雙方簽名外,本合同條款原則上不認可手工痕跡,如確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手工增減、改動,須雙方均在手工痕跡處加蓋公章,方能認為手工痕跡有效。
(此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萬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 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 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 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l.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 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2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工程勘查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2.1工程項目的名稱:
2.2工程項目的地點:
2.3工程項目的規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2.5工程項目的投資總額:
2.6工程項目的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設計費及支付方法
5.2.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2 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后七日內,甲方應即再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30%,計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后七日內,甲方應即再支付估算設計總額的45%,計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結束后七日內, 甲方應即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計 元。(不含定金)
5.3 收費說明:
5.3.1 取費計算標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對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6.2.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應參加有關部門設計審查會議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7.2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了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約定事項 無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建設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7.11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30日內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1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自20 年 月 日生效。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年月日: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五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周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后一周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
1、2機組之間施工隔墻構筑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采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后,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后,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必須合格簽證后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為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于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三、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四、進度工程款支付每月____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五、完工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____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六、質量保修金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期滿后半月內結算保修金。
十七、違約、索賠、爭議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后,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修金結算后失效。
十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六
依據《xxx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七
委托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就委托乙方進行“ [暫名]之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及燈光設計”一事,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設計內容
1、基地與周圍環境的勘查。
2、建筑平面設計。
3、建筑立面設計。
4、能夠全面反映建筑外觀的細部設計、材料搭配及外裝飾材料的局部設計大樣圖。
5、庭院植栽系統、戶外家具和景觀范圍內的地面鋪裝、水景、小品等的規劃設計。
6、建筑外觀泛光及園林景觀燈光設計(含燈具的搭配和選擇)。
第二條 設計階段
中期匯報時 , 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據設計合同, [暫名]按下列工作進度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數據:
1.1合同生效日開始,且甲方提交具體設計任務書后,四周內完成建筑方案圖設計。
1.2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建筑詳細平立面設計階段后, 六周內提交各層平面及各向立面圖。
1.3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建筑細部詳圖、材質的搭配設計階段,六周內提交設計圖。
1.4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周內完成景觀方案設計圖。
1.5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環境景觀細部圖設計階段后,六周內提交設計圖。 1.6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燈光計劃圖面設計階段后,四周內提交設計圖。
第三條 設計深度及要求
滿足甲方對下列各項設計的要求:
(1)總圖設計:
a、設計說明;
b、總平面圖、立面圖及詳圖(總體布局、環境設計);
c、外部公共設施、小品等平面圖及詳圖;
e、景觀照明平面圖;
f、建筑立面、景觀、露臺等與外觀表現相關節點詳圖;
g、景觀道路及硬質地面鋪裝細部設計圖。
h、水池、噴泉、特殊小品等相關專業設計。
(2)建筑平面設計:
a、各戶型各層平面設計。
b、會所各層平面設計。
(3)建筑外立面設計:
a、設計說明及材料做法;
b、各外立面的立面圖和剖面圖;
c、外部節點詳圖(外墻干掛石材、造型柱、檐口、雨篷等凸凹關系及材質處理)。
(4)景觀水池繪制水深、出水口等與景觀效果有關的圖紙:
(5)外觀燈光設計 a、設計說明;
b、建筑外觀燈光設計效果圖;
c、建筑外觀燈光設計詳圖
第四條 雙方的責任 1、 甲方責任
1.1 按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設計所必須的原始數據及有關技術文件 (勘測圖、紅線圖....等電子文件)。
1.2 向乙方提交預定的設計要求---例如外觀風格,外裝材質的檔次,或者其它需求。
1.3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數據錯誤,或所提數據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外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 、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1.4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1.5 甲方負責為乙方設計提供幫助并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2、乙方責任
2.1 乙方給甲方提交的設計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乙方必須安排合同約定的設計人員來履行設計任務,如不經甲方同意,乙方更換合同約定的設計人員或減少合同約定的人員數量,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設計費用,同時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一切損失。主設計師:張文明、梁宇元。
2.2 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組織服務于本項目的全部設計人員集中為本項目設計。如特殊情況乙方調整人員,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3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各階段設計文件,應視為違約,違約責任為每拖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2‰的違約金。
2.4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建筑外立面裝飾、門窗及玻璃幕等施工單位的招標建材咨詢。
2.5 甲、乙雙方應保護雙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轉讓與本合同相關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2.6 乙方應在甲方方案報批過程中無償配合甲方進行方案匯報及講解,并且與當地規劃局針對方案規劃內容,進行必要的協調溝通。
第五條 設計配合
1、方式:
有關規劃、設計部份由乙方于中國臺灣作業完成(含尺寸、面積),甲方委托的設計院配合做施工圖面尺寸詳細的發展,乙方并與甲方及設計院針對結構、水電供暖細部平面作研討修正。
2、次數:
2.1建筑立面及景觀方案效果提出與討論。(兩次)
2.2平面、立面與甲方討論,并與設計院溝通討論、燈光方案效果討論。(兩次)
2.3外觀的細部、現場收頭指導。(兩次)
2.4庭院景觀施工現場指導和綠化種植討論和調整。(兩次)
上列八次之外 , 若應甲方之要求 , 乙方派員到大連工作之食、宿、交通費用[中國臺灣往返大連之機票及當地出入之車費]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及燈光設計合計為元/m2, 合同總價款暫定人民幣萬元整。
2、付款按照下列方式進行:
2.1 本合同簽字后三日內支付訂金,為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2.2方案設計效果經甲方認同定案后,支付設計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2.3 建筑平面與立面的設計圖完成后,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二十。
2.4 建筑外觀與庭園燈光設計效果 , 經甲方認同定案后,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2.5 建筑平立面細部圖樣及材質的搭配設計完成后,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二十。
2.6 庭園景觀設計及燈光設計細部圖樣(含園林植栽與戶外家具之選擇或設計)完成后,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2.7材料的確認及現場指導,待工程完工后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第七條 其它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訂金款項到位日期起算。
4、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房屋開發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最新水利租賃合同實用篇八
承包方(簡稱乙方):
本著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xxx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重慶市萬盛黑山谷景區旅游蓄水壩工程
二、工程地點:重慶市萬盛區黑山谷景區藻渡河支流的鯉魚河上
三、承包項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區旅游蓄水壩、沖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壩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開工時間:20xx年4月10日
竣工時間: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價款:捌百伍拾萬陸仟柒百元正(萬元)。
七、工程質量保證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工程總投資的10%,即 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竣工驗收 一年后如數退還乙方。
工程差額保證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20萬元作為工程差額保證金,方可進行施工,待乙方進場 30 天后如數退還乙方。
八、工程付款辦法:
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乙方組織工作人員、機械設備進場,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10 %即萬元作為進場款,正式開工后每月按乙方所報工程月進度經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驗收后,除按規定扣留工程總價 10 %即 萬 元,作為工程保修金(考驗期 一 年)外剩余部分付給乙方,保修金待質量考驗期滿后付清給乙方。
九、設計資料提供:
合同簽訂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二份;(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十、施工中甲方職責:
1、負責建設期內協調土地占用、青苗、樹木賠償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協調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技術和圖紙交底及有關地址和地下埋設、設施資料的交待。
3、重慶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配合乙方進行施工質量監督管理、技術指導、辦理現場簽證。
4、工程竣工后,指導施工方編制工程竣工資料、組織竣工驗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誤工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職責:
1、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重要工序及隱蔽工程完工后,需經甲方驗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管理監督,聽從甲方的合理化建議。
3、施工所用各種建筑材料及設備等,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認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應辦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組織
十三、工程質量:
1、乙方工程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術負責人有權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部分有權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須服從。
十四、工程設計變更和增減:
施工如需進行設計變更和工程數量增減,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將工程量的增減變化計入工程決算,增減量大影響和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五、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驗收報告,施工總結和有關資料報請甲方組織驗收。
十六、竣工決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有關規定和協議規定和協議條款提交工程量變化簽證、有關質量檢驗報告、工程結算書及編制說明、施工總結、竣工圖紙等,交由甲方審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資料整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審核部門審批,最后以審核部門審核為準。
十七、違約的索賠:
合同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按預計工程總價的5%付給,計人民幣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向對方賠償超出違約的金額。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概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十九、其他事項: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提供到施工場地內,乙方不承擔混凝土的質量檢查、保管、安全等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資料交清,費用結算付清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條款自行終止。
二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正本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合同執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平等、實事求是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