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個體勞動協議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精選篇一
公司與 公司,根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 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合營各方同意在中國桂林市境內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筒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
合營公司注冊地址: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
合營公司以其注冊資本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
第七條 合營公司經營范圍:
第八條 合營公司經營規模: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第十條 甲乙雙方認繳的出資額共為:
其中:甲方以 作為合作條件;
乙方以 作為合作條件。
甲方占合營公司 %的股份;乙方占合營公司 %的股份。甲、乙雙方按以上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外幣與人民幣比價按實際繳款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在合營公司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如向第三方轉讓時,其條件不能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時,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五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調整、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并經董事會通過,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各自負責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2.按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依期按數向合營公司繳付出資額;
3.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員;
5、協助組織合營公司開業前的籌備工作;
7. 協助合營公司辦理水、電等基礎設施供應;
8、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l、按第十—條第十二條的規定按期按數繳付出資額。
2. 辦理令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村料等有關事宜;
3,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占 %,內銷部分占 %。 第十九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經合營各方協商,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產品使用的商標待定。
第八章 董事會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即為合一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首期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 人,由 方委派。 方委派財務總監 名。
1.修改合營公司章程;
2.終止、解散合營公司;
3.調整合營公司注冊資本;
4.一方或數萬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押給債權人;
6.抵押公司資產;
7.合營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變更組織形式;
8.對其它事宜由董事會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具體事宜在章程中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行。
第二十七條 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2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第二十九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縣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三十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十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被通知人),按照方法定地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一條 前條所述之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并當注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不在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 名監事組成,監事由股東會決定選派。其中三分之一監事會成員由職工代表擔任,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職工代表的監事及監事長待公司成立后三個月內報登記機關備案。
1、檢查公司財務;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 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由 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任期 年。期滿后董事會繼續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采取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第三十六條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任何一方的董事或經理請求辭職,須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由董事會決議同意方可。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所需設備、原材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乙雙方派人參加。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管理部門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方案,擬定勞動合同文本后,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合營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 財務 審計 外匯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根據忡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中國有關規定和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自制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進行查帳和驗證,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甲、乙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單方自行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查賬,所需費用由委托方查脹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寫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有關外匯事宜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或其它銀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
第十二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年,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合營公司期限屆滿,合營各方經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180天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合營公司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后,各項帳簿及文件。
第十三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對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在償還債務和清算費用后,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五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變更、修改和解除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營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損失由政府承認的機構評估并出證明,經濟損失及評估所需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令營各方可鑒定附屬協議,經原審批機構批準生效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 由于一方的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的一方承擔違約的責任,如屬各方的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函電通知其他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示,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合營公司各方協商決一定是否解除合營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果經過協商或調解無效,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二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那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中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條 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通訊聯絡地址。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傳真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營公司各方的代表在桂林市簽字。
最新個體勞動協議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精選篇二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元人民幣,并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泄漏于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系的新雇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而產生的爭議),按20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并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最新個體勞動協議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精選篇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如下商鋪出租合同條款,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古田路東方花城43棟8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租期從 年 月 日起,于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月 元。按每 個月(前10天內)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以后如此類推。乙方首付租金時,須交押金 元,甲方在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乙方違約不予退還。
二、乙方確定經營項目及對商鋪進行修繕、裝修等,必須符合物業管理規定,還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違反規定或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造商鋪和確定經營項目,所造成的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承租期間,要愛護商鋪及商鋪所有設施,保持商鋪現有結構不變。乙方因經營的需要對商鋪進改修繕、裝修等,費用自行承擔,停租時不準將已裝修部分拆卸拿走或人為破壞。乙方對已裝修進行拆卸或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甲方將追加賠償損失。
四、乙方承租期間,無權將商鋪轉租他人使用,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退租,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告知甲方而造成租金損失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承租期間,負責支付水電、物業管理、環境衛生等費用,按照有關規定當月結算。
六、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
七、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續租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個體勞動協議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精選篇四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最新個體勞動協議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精選篇五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個體勞動協議 個體企業合作合同精選篇六
賣方(乙方):
依據《^v^合同法》、《^v^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及造成責任的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在發(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送)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當即時通知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及間接損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長造成的機具、管理費用的增加、業主及客戶的索賠費用等。)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當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一、結算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每澆筑一批次砼,若發現有一車不夠數量,則本批次砼所有車的砼數量均按不夠數以每車結算。甲方有權隨即對每車砼的數量在任何計量準確的秤上抽查。
2.對混凝土砂漿、墊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3.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3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具體付款方式見二條)。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須預付每次用量的80%價款。
2.每次價款完全支付期限:1條所指日期的15日內(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2條提到日期后的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 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在三、6條提到的時間內提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 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混凝土在運輸中的遺撒而造成的相關責任乙方負責)。
(4) 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專人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 應遵守國家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 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多要或澆錯部位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 供貨前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 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澆筑通知單,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約定或法定方式解決。
(5) 澆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6) 乙方在施工現場負責混凝土泵車及罐車的安全責任,如發生翻車、傷人等事件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不服從甲方的違章指揮。
(7) 混凝土在運輸、澆筑等過程中發生意外(如車禍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 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應采取抽樣檢測,即見證取樣.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樣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樣檢測一次,對于取樣檢測的試塊,每次由乙方負責制作標養一組、600℃.d一組,同條件二組(規范、標準、質檢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監理指定的檢測中心檢測,其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若試塊不合格、回彈則由乙方負責并出具所有費用;若回彈不合格,其相關一切責任(經濟、社會)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沒有連續澆筑而造成施工過程中出現
3.乙方在接到甲方澆筑通知單后,乙方安排生產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澆筑砼的時間基礎上提前8小時通知甲方準備。沒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供應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權扣除乙方20xx元每次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人員野蠻作業不服從指揮,辱罵甲方管理人員,甲方有權每次罰款1000元(從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5. 乙方按甲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裁決,一切費用由敗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3. 供應量預計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據兩家商砼廠家的供貨速度、砼質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標)及服務質量給予適度增減.商砼廠家供應量及質量、服務不能滿足要求者,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