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賣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管理賣場情況
1、甲方委托給乙方的賣場座落于xx市xx路xx號
2、 甲方作為該賣場的房地產權利與乙方建立委托經營關系。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賣場 (已/未)設定抵押。
二、委托經營用途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賣場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委托乙方全權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賣場招商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賣場委托期自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委托期滿,甲方需繼續委托乙方管理該賣場的,則應于委托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
四、回報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賣場凈/毛利潤的 %作為其經營管理費用。
2、支付時間:
五、具體委托經營的事項及權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xxx賣場交由乙方全權運營,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用具等。
(另附清單)
3、甲方有權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場所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由乙方違法違規或其他行為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由市政施工,供電線路故障,自然災害等特殊無法預見的情況例外)。
(2)乙方權利義務
1、xxxx賣場由乙方統一規劃經營。
各類推廣費用由乙方支付。
2、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規章以及在營業執照登記范圍內由乙方自行確定、調整賣場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廠家、商家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對賣場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及調整裝修格局。
4、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5、負責經營過程中賣場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賣場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
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6、認真做好營業場所安全、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7、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8、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9、乙方以其名義與人員建立勞動關系承擔所聘用人員的薪酬、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10、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稅款稅務均由乙方承擔辦理。
(ps:營業執照不變更的話稅務局依然找最初登記的人的,不管你發包給誰)
六、轉租、轉讓和交換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
七、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非因甲、乙雙方原因致使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2、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時支付回報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應付回報金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
2、乙方逾期滿30天以上不付回報金,視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按前付款內容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違約金外并按下款處理。
3、甲、乙雙方如在委托期間內,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轉讓賣場,受讓方提前終止本委托過程,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未履行的委托時間的回報金額的`三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由于賣場設定抵押或其他原因,若被處分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回報率的三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委托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經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委托經營期間賣場經營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
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蓋章):xx公司
住所地:xx縣xx路xx號
聯系電話:xxxx
經辦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年。
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開始計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
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
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
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二
經營管理是指在企業內,為使生產、營業、勞動力、財務等各種業務,能按經營目的順利地執行、有效地調整而所進行的系列管理、運營之活動。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所屬大酒店經營管理科學規范,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進乙方的經營管理體制,乙方為甲方派出經營管理人才及技術骨干,參與甲方的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合同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輸出人員包括:
總經理1人 大堂經理1人 客房部經理1人 工程部經理1人 營銷部經理1人
合計:5人(以上人員分兩個月逐步調整到位)。 以上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工資總額為1.5萬元/月,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日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輸出人員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費用,每月按甲方營業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費,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五、合同期內合作酒店可在廣告宣傳活動中使用乙方名稱。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規店紀;
3、甲方有為乙方人員提供優良工作環境的義務,充分調動乙方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5、甲方負責財務、采購、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的經營、管理工作;
2、乙方保證其輸出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的水平達到當地較高的水準;
3、乙方人員有參與管理經營的權利,有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建議的權利;
4、乙方有根據經營情況調換人員的權利(需經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培訓人員使其獨立經營的義務;
八、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共識后可解約,如合同期內終止合同,提出終止方承擔元的善后費用。
九、本合同簽字后,試用期兩個月,如果達不到預期簽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異議,由淄博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三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
2.2地理位置:
2.3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后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 2 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 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 。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后等支持。
6.3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 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于 400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 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于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93 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托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并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托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托管經營范圍自甲乙雙方簽屬托管經營協議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后的凈值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經營。
二、托管經營期限委托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簽屬委托經營協議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托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托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后,委托經營期限屆滿,委托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托管經營的利潤分配雙方約定,在資產托管經營實施后,被托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托經營凈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托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本協議所述托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準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托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托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托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托管經營實施前,委托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托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五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譚橋商業街)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 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原件)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六
委托機構:_________(簡稱甲方)
服務機構: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食堂委托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委托經營
為甲方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第二條 設備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第三條 經費
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
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第四條 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或發放。
第五條 支付
乙方將回收的餐券交給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第六條 食譜
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需經甲方總務部門審查。
第七條 規格
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條 供餐時間
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
第九條 合同變更
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 管理監督
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人
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第十二條 損失賠償
乙方應妥善管理各種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衛生
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乙方從業人員應持有衛生防疫部門認可的健康證明。
第十四條 衛生責任
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時間: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八
本合同雙方為:
2、 (以下簡稱“管理者”),身份證號碼: 住址: 。
3、 (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
鑒于: 委托者集團內部以產品研發和銷售為主的戰略方針,對集團內部制非戰略項目進行處理,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空調系統,所有生產設備,等等。
1.2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3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5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公司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等。
1.6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生產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執行董事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設備等購入和更換之開支。
(e)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費。
(f)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g)為生產經營所產生等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
(h )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目標公司應承擔的份額。
(i)一般情況下由目標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標公司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7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生產經營支出之差額。
1.8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者經營目標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提供的服務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務:
……組織生產經營。
……為目標公司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采購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目標公司之市場營銷策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公司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第3條 管理者的責任
3.1 管理者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者除因生產經營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從事其它活動。
3.2 商號、商標
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廣州市番禺惠浦電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內,目標公司許可管理者在公共宣傳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情況下使用目標公司商號及商標。合同期滿或解約后,目標公司對其所有的商號、商標將持有并繼續使用。
第4條 管理
4.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執行董事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目標公司的依法經營;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招聘和解聘;重大資產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資);舉債行為等,要事先征得執行董事的書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管理者將會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者作為目標公司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培訓、指派、調動或解雇員工的決定權。(c)制定薪酬和雇員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在同等條件下應首先保證目標公司的商品供應。
(d)有關生產經營中,管理者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后,可以目標公司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e)管理者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經營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執行董事批準。
(f)商討及簽署有關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g)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4.2 會計
管理者應為目標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將有權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目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目標公司。
4.3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者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目標公司一份由目標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主管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經營業績和一份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將呈交目標公司執行董事目標公司在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4.4常年計劃
(a)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者將要提呈目標公司執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損益預算表及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b)管理者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未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時,更改公司生產經營方式,但目標公司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者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第5條財政項目
管理者須在目標公司需要時,即時提供目標公司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目標公司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全部轉移給目標公司。
第6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內達到預期效果,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書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繼續經營。
第7條 一般規定
7.1 委托者權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內從目標公司獲得凈利潤2400萬港幣。
7.1.2委托者在同等價格之下有從目標公司進行采購的優先權。
7.2 目標公司財產所有權
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全權擁有此目標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目標公司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者。
(a)保持其對目標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者正常合法經營目標公司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合同簽訂之日起協助管理者辦理資產的清理及移交。
第8條 合同終止
8.1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8.2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目標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9條
9.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篇九
第一條 協議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同意依照合同的條件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委托,對其進行經營管理.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經營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名稱: 簡稱:
管理范圍: 的全體員工.
營業收入: 是指經營“ ”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毛利: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后的余額。
營業成本:指食品、飲料和商品等進貨價。
費 用:是指如下費用,“ ”員工的工資、福利、水電以及因經營所必須的外項費用
房 租:是指土地房屋租賃費。
人事管理: 指公司對員工的選聘、培訓、考評、解雇等管理。
經營管理:指各項收費定價、經營路線、經營策略、運營所需的相關贈送或免單等。
運營管理:指對員工的工作指派、檢查、批評、督導、處罰、獎勵等。
外派員工:指由乙方調往項目地工作的員工。
第二章 委托事項
第一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托給乙方管理;
1、“ ”營業所需的各種準備,包括必要的崗位人員補充及經營定位的審修。
2、“ ”營業中的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在經營中應維護甲方的利益及聲譽。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三個階段進行、每個階段時限為一年、即3年。
1、第一階段:自本協議簽定生效之日起,為乙方管理人員班組搭建,人員培訓、市場調研預熱,廣告宣傳等。
2、第二階段:為營業磨合、試運轉期。
3、第三階段:為經營指標正式履行期。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
1、對“ ”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2、對“ ”的財務有直接管理權。
3、隨時對“ ”財務進行審計,但需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
4、審查批準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自營業第三階段起,除市場特殊情況外,乙方若連續三個月份未達到經營方案所確定的經營目標,甲方有權提出更換營業總經理、或解除本合作關系。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及時完成各種設施環境內的裝修建設,保證能夠正常經營,裝修檔次不低于本地區同類檔次同行業水平。
2、及時辦妥“ ”開展經營所必須的全部法律手續。
3、提供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商議確定。
4、保證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燃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并確保乙方作為管理者擁有完整的人事與經營管理權。
5、甲方必須及時配合實施乙方策劃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宣傳等事宜。
6、甲方必須提供乙方在“ ”經營所需的良好外圍環境(政府部門的工作銜接、社會惡霸的騷擾等)。員工在廠內和提供租住房屋內的人身財產安全由甲方全權負責。
7、甲方需提供外派人員的住宿及相應的住宿設施及用品。甲方需提供管理層客房一間,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8、協議期內甲方須確保乙方是“ ”唯一的經營管理者。
9、乙方每月有 元的招待費,此費用不累計、超支招待部分從管理費中扣除。(經營及客訴所需贈送除外)
第四章 乙方的職責
第一條 在本協議期內、乙方將以其行業管理模式的標準進行管理,使服務和效益水平不低于本地區同類檔次服務業的水平。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內,在處理因經營管理與第三方所發生的關系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政府部門的工作銜接、社會惡霸的騷擾除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負責組建、招聘、培訓全體員工。
2、負責考察當地相關市場,對“ ” 進行全面高效策劃及運行。負責“ ”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4、負責申報與計劃“ ”正常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物品。
5、負責廣告和市場促銷策劃實施等工作。
6、負責進行各項籌備與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7、負責每月月底之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經營管理計劃及預算.
8、負責組建人員 人。
第五章 管理費的計算和給付
第一條 外派員工的崗位為“總經理”、“生產經理”、“銷售經理”共 人,乙方的基本管理費為: 萬元/月 (大寫: )。
第二條 組建人員基本費用為 萬(大寫: )。
第三條 乙方自合作第三階段起,進入經營指標正式履行期,每月任務額為 萬元、超過任務額甲方則另支付乙方超出營業額部分的 %作為效益管理費,即提成,若未完成月任務額則按照所缺營業額比例的 %扣除管理費。
第四條 前 個月基本管理費于合同簽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合計 萬元(大寫: )。以后每月的管理費于每月 日支付;組建人員基本費用于合同簽定之日內支付,計 萬元(大寫: )。
第六章 “ ”的產權及其處置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并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它任何方式處置資產。
第七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一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提出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制定員工的工資分配方案和生活福利待遇標準,根據國家勞動政策法規制訂勞動管理方面的制度。(上述各項制度均由乙方負責組織制訂并實施)
第二條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條 除乙方外派人員外,其他員工工資福利由甲方直接支付。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協議內容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并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后五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本協議的違約。
第二條 如果甲方導致乙方在第一、二階段無法正常進行工作,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取的基本管理費不予退還。如甲方拖欠乙方管理費用或效益管理費則每逾期一日另行支付應付款項的 %作為違約金。若乙方在第三階段持續 個月未達到協議約定的營業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乙方賠償月度管理費用。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和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本協議可以無條件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協議;
2、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5、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終止原因出現。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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