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車正規的購車合同篇一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新車正規的購車合同篇二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釆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釆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釆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新車正規的購車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并辦理按揭或乙方通過其他汽車銷售商購買汽車后委托甲方辦理汽車按揭相關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
車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購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車輛;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車輛,委托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
三、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乙方提車確認單為準。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汽車經銷商及乙方簽名蓋章的提車確認單為準。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___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車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
五、權利與義務
1、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乙方通過其它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乙方負有審查所購車輛證件,發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若因此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6、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協助乙方或協助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六、有關汽車按揭的約定
乙方委托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的,乙方應切實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自提車之日起至銀行貸款發生之日止,須配合甲方及銀行的資信調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
2、乙方提車后,須及時上牌,并把車輛登記證及購車發票原件交與甲方。
3、按揭期內,乙方未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抵押車輛私自轉讓給他人;如私自轉讓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在按揭期內,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不得以經營狀況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為由,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6、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銀行貸款合同后,應嚴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權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為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費用(含保證金、續保定金、擔保手續費、工本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貸款期內必須履行保險義務,乙方的續保定金在貸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險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擔。
8、乙方若變更住址及聯系電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甲方及貸款銀行,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義務的,除按按揭貸款合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利息、罰息、調查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車銷售商,系指乙方所購汽車的開票單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銀行備案一份。
新車正規的購車合同篇四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榮威750 1.8t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從_____年 月 日 時起到_____年 月 日 時止,交付給乙方使用。租車費用 5500元/月,共66000 元。租期兩 年,合同為年簽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 66000 元整,大寫__陸萬陸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 66000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年 月 日。歸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后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93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沖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后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范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并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后,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并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并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并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注(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證件號:
電話: 電話:
附件:
1.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證件或標志
新車正規的購車合同篇五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