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有助于我們尋找工作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從而掌握并運用這些規律,是時候寫一份總結了。怎樣寫總結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總結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總結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機安全管理工作記錄 農機安全工作總結篇一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農機局從領導層面重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監理所所長為副組長的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局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市農機局成立了以副局長為組長、所長為副組長的“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對工作內容、工作方法、組織機構、工作要求進行了具體安排。
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是抓好農機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機安全宣傳教育不僅面向機手,更重要的是面向社會,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在“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我們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安全宣傳,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營造農機安全生產的輿論氛圍,讓農民群眾和廣大機手了解安全知識,接受安全知識的教育。使“安全生產月”活動達到家喻戶曉。為了提高農機手安全意識,增強法制觀念,保障安全生產,市農機局、市農機監理所制作了4000套包括宣傳帽、宣傳傘、手袋、手套、毛巾、安全手冊等農機安全生產宣傳用品,還訂制了10000米反光貼500塊警示牌,向全市農機合作社和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及參與跨區作業的外地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免費發放。另外,我們印制了5000份《致全市農機手的一封信》,重點對農機安全生產操作、大氣污染防治應采取的措施、正規油品供應、市場價格監督、農機部門監督服務電話等內容進行了告知。我們組織各縣(市、區)在“農機安生生產月”活動期間,懸掛橫幅、板報、宣傳欄226個,出動宣傳監管人員369人。
三、認真做好農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也是“三夏”農機生產的大忙季節,農機跨區作業全面展開,農機作業量大,轉移頻繁,是農機事故的高發期,針對農機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市農機局成立了活動督導組,到各縣(市、區)和當地農機監理人員一起深入到鄉村、道路、田間地頭開展農機安全生產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隱患明顯,帶病作業的農業機械,疲勞駕駛的機手,對聯合收割機重點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還加大了對無牌、無證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管力度,消除作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廣大機手進行了安全教育,使廣大機手懂法、守法,在道路上安全駕駛,在田間場院安全操作。“農機安全生產月”和“三夏”期間,領導多次帶隊深入到各縣(市、區)檢查、指導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每到一處都同當地農機執法人員深入到鄉村、田間地頭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受到了廣大機手的歡迎。據統計,“農機安全生產月”和“三夏”期間,全市共排查安全隱患98余起,檢查農業機械492臺,出動農機安全監管人員369人/次,糾正違章223余起。在今年的“農機安全生產月”和“三夏”期間,由于工作措施到位,全市沒有發生較大以上農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一步夯實了全年農機安全生產的基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力爭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繼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扎扎實實地抓好農機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為促進農民增收、保障糧食安全生產做出積極貢獻。
農機安全管理工作記錄 農機安全工作總結篇二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明確安全責任,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進一步強化農機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貫徹“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的方針,強化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確保農機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市農業局與區農林局、市農機監理所與區農機監理站、區農林局與涉農街道辦事處農機管理部門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農機安全生產納入各級目標任務考核,結合業務工作,區監理站與機手(車主)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564份,簽訂率達100%,與農機駕駛員226人進行安全生產約談,層層明確職責,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加強督促和協調,確保了我區農機安全生產勢態平穩。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為了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制定了《_區農林局20_年元旦、春節及“_”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實施方案》(西農林〔20__〕197號),《_區農林局20_年春運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西農林〔20_〕8號)、《_區20_年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西農林〔20_〕77)及《_區農林局20_年農機“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西農林〔20_〕83),《_區農林局深入開展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西農林〔20_〕94號)、《_區農林局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西農林〔20_〕95號)、《_區農林局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西農林〔20_〕111號、《_區農林局集中開展農機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西農林〔20_〕116號),對我區20_年“兩節”、“_”、“春運”“六月安全生產月”、“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及全年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農機安全監理站監理員為成員的_區農林局農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機安全生產檢查、安全宣傳、信息收集整理上報等工作。
(三)舉辦農機安全生產集中教育培訓班,普及安全常識
在團結、碧雞、海口街道辦事處舉辦了7期農機安全生產知識集中宣傳教育培訓班,參加培訓農機駕駛操作人員400人,完成計劃的114%,向參訓的人員發放培訓資料1360余份。培訓班采取課堂講授與多媒體電教教育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向參加培訓的學員講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總站制作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農機安全作業》、《道路安全駕駛》、《農機事故處理》、《違法行為處罰》及《拖拉機駕駛實用手冊》,并播放了_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制作的電教宣傳片《遵章守法,平安和諧》等農機安全使用常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旨在有效提高社區干部、農機操作人員和群眾的法律法規意識,更重要的是提升農機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樹立“重安全、抓預防、齊治理,確保農機安全生產無事故”氛圍的進一步形成。
(四)參與春運道路交通安全聯合執法檢查
按照區政府的安排,從1月23日—3月6日,每天安排2名農機監理員,與安監、公安、交通部門密切配合,加大路面監管力度,在高海公路設置的交通安全檢查服務點進行春運安全檢查,實行不間斷24小時執勤,切實執行好對過往7座以上客車的“六個必查”要求,對檢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對駕駛人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
為了加強農機安全監管,認真落實市農業局、農機安全監理所、區安委會、交安委、推丘辦的文件精神,確保農機道路安全,我站在節假日、農村趕集日、民俗節日等組織農機監理員在危險路段、拖拉機通行量集中路段,農貿市場附近開展農機執法安全檢查,加大對運輸型拖拉機超速超載、無牌無證、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載人載客、脫檢脫保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共組織農機安全生產檢查91次、參與監管農機監理員356人次,檢查車輛1028臺,糾正違法行為30起,近年我區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沒有發生大的農機安全生產事故。
(六)強化農機安全宣傳、提高安全意識
對前來農機監理站窗口辦理業務的機主、駕駛操作人員面對面地宣傳農機安全駕駛操作常識、播放安全宣傳警示光碟,進行安全生產約談;在農村趕集日組織監理員,深入田間地頭、農機操作場所,農貿市場以宣傳展板、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深入淺出地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農機安全生產知識讀本》及其配套規章和安全出行常識,群發手機短信15條,組織375人次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發放農機安全宣傳資料4995份,受益群眾4727余人。
(七)規范農機監理業務,嚴格拖拉機的檢驗、落戶
做好日常業務工作,制定并下發了《_區農林局關于開展20_年度拖拉機及駕駛員檢審工作的通知》(西農林〔20_〕28號,為方便群眾,我區采取集中檢驗與按時檢驗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集中檢驗分兩批進行,即4月、8月農機監理站工作人員到各涉農街道辦事處村組為機手集中檢驗、辦理簽證手續,未在集中檢驗時間前來年檢、簽證的,按拖拉機行駛證副證簽注時間自行到區農機安全監理站檢驗窗口檢驗簽證。對參加年檢的拖拉機,按有關規定,逐臺進行檢驗,做到見人見機,查驗證件,校驗機車,認真落實“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對達到要求的,及時辦理檢驗手續,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給予簽證;在車身顯著位置噴涂“嚴禁違法載人”警示語,從源頭上加強管理,有效消除農機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
拖拉機的注冊登記,嚴格執行《拖拉機登記管理規定》、《拖拉機登記工作規范》和《_市農業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云南省農業廳等五部門聯發關于印發〈云南省運輸型拖拉機行業管理規范(暫行)〉的通知》(昆農通〔20_〕26號)的規定,嚴格審查拖拉機所有人提交的法定材料,對符合落戶掛牌的給予及時辦理,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記掛牌。
截至目前,共辦理拖拉機年度檢驗549臺,變更、轉籍過戶39臺、補換牌證47臺、注冊登記21臺,拖拉機駕駛員駕駛證期滿換證15人,參檢拖拉機交強險投保率100%,拖拉機檢驗率完成市級目標責任書的81%,拖拉機掛牌率、駕駛人持證率達95%。
(八)做好臺賬的收集整理
在平時的工作中,注重臺賬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了農機安全生產管理10個基礎痕跡管理工作臺賬,臺賬規范、齊全,能隨時提供檢查;進一步摸清底數,再次清理了我區拖拉機及駕駛人的檔案,使電子臺賬與紙質檔案資料相吻合,幫助各辦事處建立了相應的臺賬,便于管理、查詢,并按推丘工作的要求,建立拖拉機及駕駛人“一車一檔、一人一檔”的臺賬。
(九)“迎南博、衛生整治及維穩”工作
按照農林局的統一安排,從20_年5月20日至6月15日,我站已安排36人次在馬街街道辦事處、金碧辦事處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提升及維穩工作,通過整治、對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環境衛生質量、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保障“南博會”的順利舉辦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自去年我區行政區域內上路行駛的拖拉機及其駕駛人委托農機監理站監管以來,我站嚴格按照委托監管的范圍和委托權限開展工作,但由于經費一直沒有落實,農機安全委托執法經費嚴重不足,執法裝備建設滯后,各級每年投入工作經費極少,造成一些工作難于開展。目前,我區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無固定的行政執法執勤車輛、缺乏必要的酒精檢測儀、照相、錄像、錄音、警示牌、辦公等執法設施設備。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編制和人員不健全,區級農機監理人員年齡偏大,主要的三個涉農街道辦事處都沒有建立專門的農機管理機構,也沒有專職農機監理人員,工作措施難以落實到位,由于我區現有的人員狀況、設施設備等與委托執法的需求相差甚遠,制約工作的開展。
下一步繼續做好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爭取政府的支持,切實加強農機監理隊伍建設,充實人員,提高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落實經費,購置必要的執法車輛、設施、裝備,服裝、對農機執法人員培訓、全面開展委托執法工作;認真抓好拖拉機年度檢驗工作,繼續開展農機安全源頭管理,堅決遏制各類農機重特大事故,加強進村入戶宣傳農機安全生產的力度,擴大宣傳面和宣傳范圍。
農機安全管理工作記錄 農機安全工作總結篇三
我們搞hse工作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最主要的問題是在實際工作中落實。鉆井行業的現場本身就是一種高風險的復雜作業,設備多、工種多,工序多、地下工程不可預料因素多是它的特點,如果安全工作出了漏洞,hse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話。因此,我們把安全工作做為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hse風險控制、五種工具的應用,在現場得到一定的效果,降低的了風險,確保了安全生產。
1.作為井隊管理人員,每個月都要制定個人安全環保行動計劃,查找工作中不足的地方,尋找改進工作的方法,避免今后工作中發生問題。只有不斷的學習,不斷的改進,我們的工作才能做的更好。hse班前班后會議中、周會上、開展安全經驗分享,講述自己親身經歷或所聞、所見的hse方面的典型經驗、常用常識、事故事件、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進行宣傳。在現場中,加強過程監督。對于安全工作由井上干部及大班分成三個小組承包。每個班作業都有專門的干部大班負責安全工作。尤其對中午及夜晚隊長會不定時的查崗。關鍵設備承包到人,認真執行周檢查。由于我隊的設備問題較多,需要精細的管理。我們把所有設備都進行了承包管理。嚴格按照周檢查表的檢查標準及時間安排,由各路負責人定期進行檢查。查出的問題要進行登記,并由值班干部簽字,負責安排整改。
2.加強“安全觀察卡”運行,落實安全觀察與溝通,注重管理者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識別風險的能力。一方面,通過對干部大班的培訓,使現場的副隊長、大班真正理解安全觀察的重要性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觀察員工的違章操作習慣以及現場的安全隱患并糾正;另一方面,通過對全隊職工開展“安全觀察與溝通”培訓,使小班人員也不斷的學習安全觀察與溝通,讓大家知道“安全觀察卡”不是形式的問題,是切實關系大家安全的有效措施,溝通觀察是員工之間相互提升的有效途徑,這也有效的促進了每個員工的風險識別能力,從而更好的規避作業中存在的風險。每周對于“安全觀察溝通”工作做得好的員工進行鼓勵和獎勵。針對“安全觀察卡”反映出的問題,制定措施,現場督促,查糾。
2.加強特殊作業作業許可票、工作安全分析、工藝安全分析落實制度,在作業時,我們嚴格執行制度,先進行作業許可、識別風險,再學習程序,最后重復安全步驟,而且嚴格進行安全分析,徹底分析可能出現的隱患和等級,進而制定可行性措施,徹底將隱患消除,現場監管,做到真正安全作業。
3.加大違章查糾力度,現場作業落實好干部值班制度、大班跟班制度、巡回檢查,查糾崗位員工的不安全行為,通過交流溝通,違章曝光,培訓教育等方式杜絕員工違章行為,規避作業風險。
4.隱患治理,大力開展 “人人講安全、個個查隱患”對現場發現隱患,能夠及時反映、整改的員工進行表揚和獎勵,來激發員工的查隱患、講安全的積極性。加強大班干部、工程班組全員參與現場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有效的減少了隱患。
通過五種風險控制工具的應用和現場違章查糾、隱患治理工作,使我隊的安全工作得到了提升。
高標準,嚴要求,全員參與,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環境管理是hse體系中的另一個重要方面。通過安全的培訓,全隊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大家都知道哪些東西是危害環境的,哪些是不能出井場的,哪些是不允許滲入地下的。泥漿池的鋪設每口井都用防滲布鋪的滴水不漏;易漏油水的設備下面有的鋪設了防滲布,有的采用了消減辦法及時的排入廢池。我們的《30689日常環境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了其他垃圾的處理方法,教育職工不隨便往井場扔垃圾。定期的安排職工對井場及附近的垃圾進行清理、焚燒及掩埋。
抓和諧、造氛圍,保證職工生活安全健康。
職工的安全健康是hse體系的重中之重。應該說我們搞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為此,我們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在日常的飲食上把握一些細節問題,我們都有管理規定,如所有的廚具必須嚴格消毒制度,而且員工自覺執行制度,公共飲食用公筷,嚴格保障寢室清潔衛生,杜絕疾病源。另外,我們還特別注意環境建設,由書記負責,監督員及衛生員參加,定期對職工的宿舍進行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開展創建“優秀生活班組”的活動,獎勵好的班組和宿舍,讓大家在對比中提高。
通過全年的努力,我隊在今年的鉆井生產過程中能夠嚴格落實總公司項目部的各項專項排查要求,抓好12個關鍵環節和12個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并且在根除“十大高頻高危隱患”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圓滿完成了“規范管理,強化執行”年活動要求,實現了“三零”目標,在項目部各次等級隊達標考核中均被評為甲級隊。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清楚地知道,安全管理永無止境。同時,認真總結全年的工作,我隊在hse管理工作方面,還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現場管理還不夠細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將不斷完善、持續改進,促使我隊的安全管理再上新臺階。
農機安全管理工作記錄 農機安全工作總結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農業機械作業安全,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安全生產、方便群眾的原則。
第三條???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和駕駛、操作農業機械,以及與農業機械作業安全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監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農機監理機構辦理農業機械登記,核發牌證,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駕駛人考試、發證,審驗駕駛證,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處理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行政。
農機監理機構處理農業機械事故,依照國家、自治區農業機械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配合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及其農機監理機構做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村民(居民)委員會協助農機監理機構做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章???農業機械管理
第七條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等自走式農業機械實行登記管理。
第八條???農業機械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登記的各項具體工作,依照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初次申領農業機械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在申請注冊登記前,對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經國家農業機械產品主管部門依據農業機械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農業機械機型,其新機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農業機械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一)農業機械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農業機械購置發票等來歷證明;?
(三)農業機械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農業機械進口憑證;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第十一條???辦理農業機械注冊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憑證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當場受理,及時辦理登記手續,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發放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屬于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5日發放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農機監理機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農業機械注冊登記申請的,應當出具記載有接收申請材料目錄和收文日期,以及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
第十二條???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對已被告知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20日內提交全部補正的申請材料。
第十三條???未領取號牌、行駛證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新購置的拖拉機,需要行駛的,拖拉機所有人應當向其住所地或者購買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領臨時號牌,并按有關規定行駛。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機監理機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一)列入依法須經認證的農業機械的產品目錄而未經認證的;
(二)不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農業機械強制性安全技術標準的;
(三)屬于國家明令淘汰或者報廢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農業機械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農業機械所有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核發的農機監理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農機監理機構經與農業機械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補發。
第十六條???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應當懸掛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
號牌應當懸掛在機前、機后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污損。
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應當噴涂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并保持清晰。
(一)拖拉機每1年檢驗1次;
(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每2年檢驗1次;
(三)其他自走式農業機械每3年檢驗1次。
聯合收割機的安全技術檢驗,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檢驗合格的,發給檢驗合格標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已注冊登記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農業機械的有關情況不符的,不予通過檢驗。
第十八條???農機監理機構應當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在縣、鄉(鎮)、村就近組織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
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應當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項目、標準進行,并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對不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應當給予技術指導,提供便利和服務,并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一)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用作抵押的;
(四)報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因滅失申請注銷登記的,其所有人應當向原注冊登記的農機監理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第二十一條???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以及駕駛證由自治區農機監理機構按照國家規定式樣監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挪用。
第二十二條???農業機械的改裝,應當經原注冊登記的農機監理機構批準,并到具有相應資質的農業機械改裝點進行改裝。
(一)農業機械改裝點(項目)設立申請表;
(二)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二級以上,含本數);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書面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二十四條???農機監理機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申請的,應當出具記載有接收申請材料目錄和收文日期,以及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未自被告知之日起20日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并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自治區農機監理機構。自治區農機監理機構不得要求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申請人重復提供申請材料。
第二十六條???自治區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收到受理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申請人住所地的農機監理機構上報的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對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自治區農機監理機構不能在前款規定期限內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申請人。
第二十七條???拖拉機依法實行強制報廢。
已注冊登記的拖拉機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原注冊登記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在報廢期滿的前2個月,通知拖拉機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拖拉機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原注冊登記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公告該拖拉機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第二十八條???禁止駕駛拖拉機、耕整機從事客運。
駕駛拖拉機、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從事貨運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載物、載人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載人數;
(二)掛車、自卸車廂內不得載人;
(三)載物尺寸應當符合裝載規定,禁止人、貨混載。
(一)不得載人,不得拖帶全掛掛車;
(二)寬度不得大于牽引車的寬度;
(三)制動器失效的,應當采用硬連接牽引裝置。
第三章???農業機械駕駛人與操作人管理
第三十條???申請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駕駛證的,應當符合國家農業部門規定的駕駛條件。
申請人應當接受駕駛農業機械專業培訓,并經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考試。對考試合格的,在5日內核發駕駛證;對考試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十一條???農業機械駕駛證丟失或者損毀,農業機械駕駛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核發的農機監理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農機監理機構經與農業機械駕駛證檔案核實后,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補發。
第三十二條???拖拉機駕駛人初次申領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實習期內駕駛人可以按準駕機型單獨駕駛,但不得申請增加準駕機型。
未取得駕駛證或者被依法吊銷、暫扣駕駛證的,不得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
第三十三條???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實行定期審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等自走式農業機械的駕駛證,實行每6年審驗1次。
未參加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
第三十四條???農業機械駕駛人、操作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時,應當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三)不得駕駛與駕駛證上核準的準駕機型不符的農業機械;
(四)不得駕駛、操作安全設備不全或者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對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行駛的拖拉機駕駛人的駕駛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駕駛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累積記分制度具體實施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三十條規定,提供虛假證明、憑證或者檢驗合格標志,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農業機械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收繳農業機械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撤銷農業機械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申請人在6個月內不得申請農業機械登記或者駕駛許可。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農業機械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以及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農業機械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予以收繳,暫扣該農業機械,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農業機械。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駕駛未經批準,擅自改裝的農業機械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擅自設立農業機械改裝點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明知拖拉機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仍在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行駛的,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吊銷駕駛人的拖拉機駕駛證。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拖拉機、耕整機從事客運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暫扣拖拉機、耕整機至違法狀態消除。
(一)載物、載人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載人數的;
(二)掛車、自卸車廂內載人的;
(三)載物尺寸不符合裝載規定或者人、貨混載的。
從事貨運的拖拉機、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超過行駛證上核定載人數,掛車、自卸車廂內載人或者人、貨混載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將其暫扣至違法狀態消除。
拖拉機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暫扣拖拉機至違法狀態消除。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取得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駕駛證,或者在被依法吊銷、暫扣駕駛證期間,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未按規定參加駕駛證定期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繼續駕駛農業機械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未懸掛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可以暫扣農業機械,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并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農業機械。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將農業機械交給未取得或者被依法吊銷、暫扣駕駛證的人駕駛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駕駛與駕駛證上核準的準駕機型不符的農業機械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五項規定,酒后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等自走式農業機械在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行駛的,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有醉酒后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機在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行駛,一年內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
第四十五條???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一、三、四款或者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暫扣的農業機械,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暫扣農業機械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農機監理機構通知并經公告3個月后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將該農業機械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農業機械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農機監理機構對被暫扣的農業機械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一)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 違法暫扣農業機械及其行駛證、駕駛證、號牌的;
(四)使用依法暫扣的農業機械的;
(五) 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數額的;
(六)徇私舞弊,不公正處理農業機械事故的;
(七) 故意刁難,拖延辦理農業機械登記手續的;
(八) 其他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施行前由農機監理機構發放的農業機械牌證,在本條例施行后繼續有效。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農機化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陜西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陜西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駕駛操作、使用農業機械的單位、個人及與農業機械生產作業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農業機械(以下簡稱“農機”)是指用于農業生產及其產品初加工等相關農事活動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機械設備。
第四條農機安全主要指農業機械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五條農機安全生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縣、鄉、村各級都要建立健全農機安全責任制,并認真實施,抓好落實。
第六條市、縣區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機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貫徹宣傳農機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并根據實際制定有關規定和辦法。
市、縣區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配合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農機安全生產意識。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及其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加強農機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農機安全法律法規。
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農機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
第八條 各級政府要加大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科技投入,推廣、使用先進管理方法、技術、設備,提高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市、縣區財政部門應將農機安全監理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九條縣、鄉級政府對本轄區農機安全生產負總責。各縣(區)、鄉(鎮)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牽頭, 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的農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導本轄區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鄉鎮長為本轄區農機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鄉、鎮農機安全管理人員,村、組農機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有機戶或機手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
農機安全管理工作記錄 農機安全工作總結篇五
合規風險"指的是: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則、已經適用于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合規是銀行業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健全、有效的合規風險管理機制,是實施以風險為本監管的基礎。
銀行業三大風險是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一)樹立主動合規意識,克服被動合規心理。
合規是銀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銀行業穩健運行的基本內在需求, 在銀行員工中樹立"合規人人有責"、"主動合規意識"、"合規創造價值"等理念,要將績效考核機制作為培育合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充分體現商業銀行倡導合規經營和懲處違規的價值觀念。
(二)制定合規政策,組建合規部門。
構建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需要設立專職的合規部門,并要確保合規部門不受干擾地發現、調查問題,讓合規人員及時地參與到銀行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的再造過程,使依法合規經營原則真正落實到業務流程的每一個環節乃至每一位員工。
合規作為一門獨特的銀行風險管理技術,已日益滲透到農村金融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之中。合規風險逐漸成為除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之外的'農村金融面臨的重要風險,因此,完善合規風險管理已成為農村金融當前的重要研究課題。完善銀行業合規風險管理已是商業銀行當前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也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革與順利發展的重要舉措。
農機安全管理工作記錄 農機安全工作總結篇六
1、做好了新員工入廠教育,9月28日我部對許慶輝等15名入廠新員工及羅錚等3名進崗山來廠學習人員開展了入廠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上崗工作。
2、針對員工不熟悉華能電力安全規程及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情況,我部組織大家進行了學習,并于9月29日舉行了一次“工作票及安規知識競賽”,對其中成績較好的肖順春等11人進行了獎勵,調動了大家安全學習的積極性、強化了安全生產觀念。
3、進一步規范了工作票管理制度,11月4日,對未嚴格按照部門要求在工作票上附帶安全措施票的電一次班賈曉宇及電二次班蘇陽春分別罰款了400元和350元,達到了教育大眾的目的。
4、嚴格落實監護制度,對于11月14日電一次班賈曉宇在1號機6kv配電室擅自離監護的事件考核了500元,以警示其它人員。
5、按照股份公司關于開展“杜絕違章,防范事故”專項整治的通知,組織各班組結合各專業特點制定了反違章實施細則,并組織進行了討論及學習。
6、依照股份公司下發的事故通報及快報,要求班組結合專業實際制定出了17個相關事故防范措施,預防事故。
7、組織班組開展了設備安全性評價及25項反措的初步對標工作,并落實了整改。
8、敦促班組召開班站會,進一步落實每天開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班后的安全講評。設備管理年度工作總結9、追蹤了設備缺陷的匯總及消除。
二、在部門各級主任帶領下2009年工作的展望
1、進一步狠抓“兩票三制”的落實,切做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工作監護工作。
2、通過學習上級文件、宣傳教育、安規考試等方式,進一步抓好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的安全觀念不斷增強。
3、抓好設備的文明整治,落實好設備主人巡檢及衛生打掃制度,保證設備健康運行。
4、落實上級要求的各項安全工作要求、指示。
5、抓好班組設備巡回檢查制度的落實,及時好現及消除缺陷。
6、對違反安規及部門、廠部管理制度的人員及現象進行教育、考核。
7、做其它上級領導布置的任何工作。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安全管理部工作總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