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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一
一、工作目標
確保街道轄區2022年全面禁燃禁放。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包含城管、派出所、市場監管所、綜合行政執法辦、應急環保辦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環保辦,由辦事處副主任朱育良兼任主任,謝艷梅、秦明為成員,負責具體工作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事故調查處理等日常工作。
社區層面由各社區書記擔任組長,并2-3名干部為組員。
三、整治范圍
(一)辦事處轄區內11個社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
(三)依法取締違法經營、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四)春節期間街道將協同區應急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對違反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產品的商家進行沒收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發送相關信息,廣泛宣傳,在社區和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張貼資陽市人民政府《資陽市2022年禁燃禁放公告》,并進行入戶宣傳,根據公告內容錄制音頻在轄區范圍進行播放,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認識非法經營、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陽社區安排專人巡查城北市場及蓮花路周邊香蠟的門市業主,嚴厲打擊違法存儲、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其他社區安排專班,進行日常巡查,建立臺賬。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城管、市場監管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該取締的當場取締,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通報階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整治結束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將責任明確到每名社區干部,勸導看守,確保不發生燃放現象。
(二)突出重點,加強宣傳。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點包括各社區禁放區域、學校、超市、物業小區、敬老院、餐飲酒店、非法儲存銷售點、宗教場所全方位零縫隙無死角大排查;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人員密集場所、居民小區樓院、超市、等場所張貼《公告》,同時利用微信、qq群、led、標語等形式進行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部門聯動,強化執法。派出所、市場監管所所、城管大隊、應急環保辦、綜合行政執法辦要按照職責分工,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對銷售、儲存的煙花爆竹一律沒收,堅決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二
按照扎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的總體部署和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要求,不斷強化企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繼續保持我處煙花爆竹領域的安全平穩態勢。
(一)私產、私銷、私儲和私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的;
(二)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的.;
(五)總量突破、布點不合理的;
(六)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七)超量儲存、超范圍經營以及私設儲存倉庫等情況。
(一)制定方案、宣傳階段(7月中旬—8月底)
各社區、單位要針對本地實際,明確工作重點做好宣傳工作。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月)
各社區、單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大檢查及行政執法檢查等時機對企業專項行動的自查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認真進行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落實整改、鞏固提高階段(12月)
各社區、單位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確保發現的事故隱患按期整改到位。各社區、單位在專項行動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落實長效管理。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社區、單位要嚴格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煙花爆竹行業平穩態勢。
(二)營造氛圍,暢通信息。各社區、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三)強化督查,嚴格執法。辦事處將加強專項行動期間的執法檢查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特別是對非法違規銷售行為,做到發現一處,取締一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過專項行動來進一步規范安全經營行為,凈化市場經營秩序,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三
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牽頭、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有非必打,除非務盡”的原則,堅決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經營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
(一)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非法經營領域
3、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原輔材料的;
4、零售經營戶向生產廠家直接采購煙花爆竹的;
5、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煙花爆竹產品的。
(三)非法儲存領域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的;
3、超許可范圍儲存煙花爆竹的;
4、違法違規出租儲存場所的。
(四)非法運輸領域
2、非法違規承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煙花爆竹原輔材料的;
3、將煙花爆竹混入普貨運輸的。
(五)非法燃放領域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無審批手續從事煙花爆竹燃放業務的:
2、未經許可擅自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
3、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__〕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22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五
為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部門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技術規程》、《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儲存倉庫發生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以及其他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1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發事故的特點,確定兩家公司專用儲存倉庫為重大危險目標。
2.2危險特性及影響
產品儲存倉庫危險等級為c級,其存放的煙花爆竹遇明火會引起燃燒、爆炸。出現大量放熱和釋放沖擊波現象,事故有可能波及周邊相鄰地區,從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傷害。
產品儲存倉庫根據gb50161—92《煙花爆竹工廠安全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距周邊危險目標最少380米,安全距離以外,有人口比較密集的村莊,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若處理不及時就可能殃及周邊群眾。
3.1成立安丘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安丘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全市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安監局長、公安局分管局長、消防大隊長任副總指揮,各部門科室負責人和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研究解決全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監督各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等。
3.2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市安監局局長為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擬訂和修改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政府批準后實施;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政府有關部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應急救援宣傳培訓和演練;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3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專家組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家,組成應急救援工作專家組。負責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事故救援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時,為應急救援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提供咨詢服務。
4.1事故監控
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4.2信息報告
發生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地政府、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按時限逐級上報。
事故報警電話:110、119、120、122。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警電話: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事故單位的企業規模;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1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相關人員;
(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持社會治安;
(4)對現場加強監測,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6)啟用政府儲備救援物資、設備和專項資金,必要時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等。
5.2啟動預案
市政府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經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市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和成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和指揮。本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單位同時啟動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5.3指揮與協調
5.3.1設立現場指揮部
預案啟動后,分管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部門負責人、相關部門、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現場總指揮,市安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5.3.2救援分組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綜合組、現場救援組、專家咨詢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保障組、治安保障組、人員安置組、宣傳報道組、環境監測組。
(1)綜合組: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府辦牽頭負責。
(2)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由衛計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地醫療衛生部門實施。
(3)人員安置組:負責對事故受災人員進行安置。由民政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4)治安保障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由公安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5)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設備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發改局、經信局、交通局、供電公司、通信等部門和當地政府實施。
(6)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質、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及濃度。指導事故現場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由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由安監部門牽頭組織實施。
(8)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事故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
(9)現場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由消防牽頭,公安、安監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救援單位和人員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事發地政府為現場指揮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
5.3.3現場信息采集
現場指揮部負責采集事故現場信息,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救護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
市委宣傳部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新聞單位按照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報道事故有關情況。
7.1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有效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并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
7.2善后處置
民政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工作。衛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消毒、疫情監控和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事發地政府組織清理事故現場,歸還事故救援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壞的,依法予以補償。
7.3保險賠付
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時組織保險公司趕赴事故現場,提供定損理賠等保險服務。工傷保險機構及時為在救援中因工傷亡人員提供工傷保險費用。
7.4事故調查與經驗總結
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故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如實提供情況。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六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毀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小學(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污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發布空氣污染預警信息。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偽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為。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置和轄區內占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愿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為20xx年1月4日,臨時占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為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為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余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后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并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采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說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制品;嚴禁采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志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并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并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為便于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于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于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于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墻,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于等于80kg50米;大于80kg且小于等于100kg60米;大于100kg且小于等于200kg65米;大于200kg且小于等于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于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5kg不少于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煙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置“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志。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并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說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儲存行為。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并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置夜間值守人員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系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采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并向社會公布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群眾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