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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資料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 簡單篇一
1、企業前景好,知識產權不能少!
2、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技術成果安全獨享
3、打擊假冒、冒充專利,制止各種違法侵權行為
4、尊重知識產權,使用正版軟件
5、申請專利不落后,你有我有全都有!
6、加強知識產權執法,促進市場經濟繁榮
7、知識產權被侵犯,企業勿忘要維權
8、尊重知識產權,保護馳名商標
9、如果沒有發明,世界將會怎樣?
10、人民群眾是發明創造的主體
11、發明創造是一個民族強大生命力的源泉
12、科技孕育成果,專利保護先行
13、要做知識產權明白人,不吃假冒侵權后悔藥!
14、創新設計讓世界更美
15、法律結合科技,開創知識經濟未來
16、發展知識經濟,科技興油興市
17、堅決支持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
18、專利被侵權,請找知識產權局
19、先有專利,后進市場
20、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
21、推進知識產權戰略,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22、用我們自己的專利筑起新的長城
23、科技創先興市,知識產權立國!
24、全球合作保護知識產權,資源共享推進人類文明
25、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26、保護知識產權就是捍衛法治精神
27、知識產權是中國走向世界的敲門磚
28、知識產權與我們息息相關
29、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
30、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知識產權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資料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 簡單篇二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4、知識產權的權益
(一)人身權利
按照內容組成,知識產權由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構成,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
(二)財產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后,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資料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 簡單篇三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據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mark lemley教授,廣泛使用該術語“知識產權”是一個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后出現的。(最近一段時間部分互聯網公司如:騰訊、阿里等,也將其簡稱為ip)
知識產權是關于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并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一百年后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一百多年后,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知識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1、詞源
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在中國臺灣和香港,則通常稱之為智慧財產權或智力財產權。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是基于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有學者考證,該詞最早于17世紀中葉由法國學者卡普佐夫提出,后為比利時著名法學家皮卡第所發展,皮卡第將之定義為“一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簽訂以后,該詞才逐漸為國際社會所普遍使用。
2、概念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于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資料 世界知識產權日手抄報內容 簡單篇四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在我國稱為著作權)兩部分。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等。版權是法律上規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復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知識產權的實質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來看待。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正式生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這一致力于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正式成立。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35屆成員大會系列會議通過了中國和阿爾及利亞1999年共同提出的關于建立“世界知識產權日”的提案,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的日期。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紀念日,1971年的這一天,該公約開始生效。確定“世界知識產權日”和開展有關活動將有助于突出知識產權在所有國家的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并提高公眾對人類在這一領域努力的認識和理解。
2001年的主題是“今天創造未來”,
2002年的主題是“鼓勵創新”,
2003年的主題是“知識產權與我們息息相關”,
2004年的主題是“尊重知識產權維護市場秩序”,
2005年的主題是“思考、想象、創造”,
2006年的主題是“知識產權——始于構思”,
2007年的主題是“鼓勵創造”,
2008年的主題是“贊美創新,增進人們對知識產權的尊重”,
2009年的主題是“綠色創新”,
2010年的主題是“創新——將世界聯系在一起”,
2011年的主題是“設計未來”
2012年的主題是“天才創新家”
2013年的主題是“創造力:下一代”
2014年的主題是“電影-全球摯愛”
2015年的`主題是“因樂而動,為樂維權”
2016年的主題是“數字創意 重塑文化”
2017年的主題是“創新改變生活”
2018年的主題是“變革的動力:女性參與創新創造”
2019年的主題是“奮力奪金:知識產權和體育”
2020年的主題是“為綠色未來而創新”
2021年的主題是“未來而創新知識產權和中小企業:把創意推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