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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正規協議書篇一
乙方: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正規協議書篇二
乙方:
一、甲方將所持有標的公司40 %的股權作價20萬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
二、附屬于股權的其他權利隨股權轉讓而轉讓。
三、受讓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出讓方付清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第二條、出讓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轉讓給受讓方的股權合法擁有,出讓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出讓方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第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約束并適用其解釋。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其他
一、本協議書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標的公司執一份、以備辦理相關手續時使用。
二、本協議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權轉讓正規協議書篇三
受讓方(乙方):
一、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100%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二、 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三、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公司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a)一次性付款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將轉讓費 (大寫) 元人民幣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b)分期付款:
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待甲方將上述公司法人營業執照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時,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剩余尾款待上述公司全套手續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給甲方。
四、 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五、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七、 股權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原公司法人、股東依法承擔;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新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八、 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九、 甲方所有資料交給乙方之日起,交付資料后的所有法律責任及債券債務均由乙方承擔,完全與甲方無關。
十、 違約責任:
十一、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十二、 爭議解決約定:
十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十四、 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權轉讓正規協議書篇四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轉讓股權
第一條 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經 號《驗資報告》驗證,甲方認繳出資額已足額到位。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股權。
乙方受讓上述股權后,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 轉讓價款及其支付
第三條 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第四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日內,乙方支付剩余價款 元。
第三章 工商變更登記
第五條 乙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并負責準備妥當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六條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或委派專人)至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承諾與保證
第七條 甲方承諾擁有轉讓股權完全的處分權,轉讓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轉讓障礙,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條 乙方認可股權轉讓價款的合理性,并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拒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的,每延遲1日,按照逾期金額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七章 協議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記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于20xx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簽字) 乙方:
股權轉讓正規協議書篇五
承 讓 方:朱漢平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公司 100 %的股權,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甲方應投資人民幣30萬元,實際投入人民幣10 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 100%的股權以人民幣6.8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10天內,按第一條條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置質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權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份總價款千
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份,還應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解除本協議,當事人簽訂的變更或解除協議書、聲明書,經公證后方可生效。
1、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 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七、有關費用: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并經深圳市南山區公證處公證后,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其它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承讓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寶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