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一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甲方: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英文名稱為××××(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出資金額各為××元。
甲1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為×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國××××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字。
中方簽名:外方簽名: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二
公司名稱
第1條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年__月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清算
第26條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8條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為準。
第32條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5條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8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見證人見證人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三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三章 投資總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_________ 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2·1 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_________(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1 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_________。
2·2·2 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2·2·3 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_________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3·1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_________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 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6·1 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 甲方責任:
(1)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2)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4)按__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 乙方責任:
(1)按第__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2)為使合營公司得到_________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3)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 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11·1 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 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12·1 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詳見附件_________)。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15·1 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 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16·1 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3·2 _________。
18·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2018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四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合營各方為:
第二章 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服務內容:
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初步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研究
項目評價
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技術轉讓
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三章 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共 元.
乙方:現金 元.機械設備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 元.共 元.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條辦理.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義務
甲方責任:
按照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照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免責范圍:
第七章 董事會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 納 稅
合營公司按照^v^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v^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v^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于一九八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五
第一條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
第四條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第七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
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噸,成鰻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第十條甲方提供土地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美元。
第十一條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港。
第十六條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
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2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機密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港。
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名,擔任相關期限均為_____年。
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
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議。
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
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擔任相關期限年限。
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擔任相關期限_____年。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
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六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鑒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 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 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 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 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 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 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 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 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 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 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 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1. 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1)、(3)和第2項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 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項(2)、(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項(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 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2)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 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 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七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
二、貨物名稱:煤。
三、貨物數量x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 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及裝卸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加油。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每月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運輸過磅票乙方每 天給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結賬。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不得換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
3、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過磅時,乙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甲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
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甲方對乙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甲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乙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聽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蓋章):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八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美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生產、工作條件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工作時間乙方每周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勞動報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勞動保險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恤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勞動保護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九
中國 公司和 國(地區)注冊的 公司,根據《xxx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 xxx福建省 ,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合資各方為:
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xxx法律成立的企業,在中國 省 市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企業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第三章 成立合資公司
第二條 合資各方根據《xxx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福建省 市合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為: 。
第四條 合資公司是中國企業法人,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xxx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資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經濟、技術合作,并采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
其中:甲方出資 ,占注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 ,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現匯 ;機械設備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外匯與人民幣的折算按投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20%,其余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并經原合同審批機關批準。
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
甲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建設期間,協助辦理物資、機械設備進口的報關手續;
6.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能源的供應,交通、通訊等設施配備;
7.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8.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等手續
9.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物料等有關事宜
4.協助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撤換董事,每次應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分立。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董事通
過決定: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臵;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案。
第八章 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監事會,由 人組成。監事會應當包括投資者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或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不設監事會刪除) 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或共同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撤換監事,每次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或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部門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宜,按照《xxx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送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獎勵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應按中國的稅法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xxx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按《xxx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蓄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年度決算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并將查賬報告送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其中一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其他的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一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營業年
度的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二章 外匯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xxx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資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第三十四條 本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資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
第三十五條 本合資公司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在依法繳納稅款后,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后匯出國外。
第十三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 年,自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如需延長經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經營期滿六個月前向本合同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如需提前終止,經董事一致同意,報本合同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四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由合資公司組成的清算委員會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清償債務、損失以及支付清算費用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合資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資產凈額或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九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終止經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一條 由于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協議)、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資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條規定依期出資,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四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各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正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xxx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六條 凡應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字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九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xxx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資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資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以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xxx (簽名):
乙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xxx (簽名):
中外合資實施條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通用篇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