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流逝得如此之快,我們的工作又邁入新的階段,請一起努力,寫一份計劃吧。計劃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計劃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計劃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一
?1、公債或國庫券這樣的政府債券是由^v^發行的債券,它的利息享受免稅待遇;而由各級地方政府機構如市、縣、鎮等發行的債券就稱為地方政府債券。
?2、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票面利率通常高于國債,但低于公司債券。金融債券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個人投資者無法購買和交易。
?3、企業債券是由^v^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并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4、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公司債券票面利率高于國債和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具有風險性較大、收益率較高特點。
?5、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債)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在發行時標明發行價格、利率、償還或轉換期限,債券持有人有權到期贖回或按照規定的期限和價格將其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票的債務性證券,其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在一定條件下,可將持有的債券轉換成一定數量的普通股股份,它是一種介乎于股票和債券二者之間的混合型金融工具。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v^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
?6、分離交易可轉債是一種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就是認股權證加公司債券的組合產品,由于發行時,權證和債券組合在一起,而上市后,分離式可轉債又自動拆分為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在兩個不同的市場上交易,因此也稱分離式可轉債。可分離為純債和認股權證兩部分,賦予了上市公司一次發行兩次融資的機會。分離交易債與普通可轉債的本質區別在于債券與期權可分離交易,分離可轉債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普通可轉債中的認股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而按《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規定:分離交易可轉債“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
?7、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籌措短期(1年以內)資金的直接融資方式。短期融資券的種類:(1)按發行方式分為經紀人代銷的融資券和直接銷售的融資券;(2)按發行人的不同分為金融企業的融資券和非金融企業的融資券;(3)按融資券的發行和流通范圍分為國內融資券和國際融資券。一般只有實力雄厚、資信程度很高的大企業才有資格發行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的發行還必須符合《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發行條件。
?8、中期票據是一種經監管當局一次注冊批準后、在注冊期限內連續發行的公募形式的債務證券,其本質是一種3-5年期的中期企業債券。它的最大特點在于發行人和投資者可以自由協商確定有關發行條款(如利率、期限以及是否同其他資產價格或者指數掛鉤等)。中期票據與短期融資券的區別:發行期限不同,短期融資的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票據的期限一般在5年以內。
本文從內涵、基本特征及市場種類等方面對債券作了一定的分析比較,力求在了解了以上內容的基礎上,讀者對上述相似但又不同的債券品種有了一定的的辨析能力,不同性質的企業可以選擇相適合自已特點的債券種類進行融資,以滿足生產經營對資金的需求。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二
一立足實際,履行職責作為公司財務部融資專員,我的主要職責是協助領導完成公司融資業務,包括到期貸款的轉辦,多渠道化解債務、測算金融機構利息,配合貸后檢查工作,整理歸檔文件、以及貸款數據的統計等等。20xx年2月在公司領導的帶領下,本人積極和銀行信貸員對接具體事宜,順利完成了我公司和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億元貸款的轉辦,5月份完成子公司水務公司和烏海銀行6300萬貸款的續貸,全程參與了貸款轉辦的全過程,從前期貸款模式的確定,申請文件的草擬,到區政府的審批文件,到不動產交易中心的房產抵押的辦理,再到借款合同的簽訂,在轉辦這筆貸款的過程中,我更加了解銀行信貸業務辦理的細節,更加明白統籌協調的重要性,受益頗多。
二同時,我還是公司的一名出納,作為公司出納,在不斷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時,順利完成了如下工作: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和結算業務,和會計核對現金賬目,發現金額不符,要及時匯報,及時處理;每月按時做賬,申報子公司各項稅目;平時在每次付款前堅持履行付款審批手續,對不符合報銷手續的開銷不予報銷。并且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我公司進行的財務審計,提前準備所需的財務相關材料,做好前期自查自糾,對檢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統計,并提交領導審閱。
同時,積極配合康巴什區化債領導辦公室完成多項統計表的填制及報送,完成了市全口徑債務系統的填報,完成了“一單三賬”融資部分;完成了財政部監測系統的填報等等。
回顧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不少的成績,但仍然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二是在統計數據這項工作有時候做的不夠細致,深化,往往只局限于固定格式,停留在表面,沒有真正的按照不同的口徑整理數據,針對這種情況,以后將在數據的統計上多下功夫,保證數據的準確。
作為一名融資專員,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擔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現差錯。我深感自己崗位的價值,因此,我不斷提醒自己,要增強責任心,同時也為自己樹立新的目標。
新的一年,將是公司的融資工作充滿考驗和挑戰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為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我將更加注重學習和鍛煉,始終如一的嚴格要求自己,加強自己對金融專業、會計基本知識的學習,拓寬知識面,更新知識結構,更加熟練掌握專業知識能力,同時提高自己的溝通能力,協調辦事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為迎接新的挑戰,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三
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只有短短的三十年,隨著市場環境的改變及自身的不斷調整和變革,目前我國的金融租賃業正處于一個發展的關鍵時期。但是,目前我國的金融租賃業的發展也面臨著許多的問題,因此需要重視并解決。
(一)完善融資租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
金融租賃行業要想獲得良好的發展,就必須具備完善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可以優化金融租賃業的行業發展環境,為金融租賃業的發展給予政策上的支持。發達國家的金融租賃業之所以可以獲得如此好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法律的支持。所以,需要強化政府職能,為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二)完善融資租賃領域政策扶持體系
一個國家要想發展金融租賃業務,單靠企業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時間較短,各方的資金來源還不完善。所以需要政府采取相應的措施支持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政府可以通過減輕金融租賃企業的稅收負擔,為金融租賃企業創造更加便捷的融資環境來支持金融租賃業的發展。
(三)建立融資租賃人才培養體系
金融租賃業的發展離不開具有高度專業素質的人才,金融租賃業由于其自身具備的高風險、復雜性的特點,加大了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目前我國從事金融租賃業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與發達國家相比差異較大。因此,需要加大對金融租賃的從業人員的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通過更加專業的操作手法為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注入動力,提高金融租賃業的公眾形象。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四
金融租賃業的發展,需要金融租賃企業根據自身需求及特點,選取合適的融資渠道以適應當今市場經濟環境下激烈的競爭局面。只有將金融租賃的主體更加多元化,不斷地使擴寬融資渠道,才能促使金融租賃企業的整體實力上升。下面介紹目前主要的融資渠道。
1. 當一個金融租賃企業它具有足夠多的資本和高水平的管理能力以及每年可以獲得穩定的、較高的效益時,可以支持這些企業發行自己的股票或者債券,以獲得更加多的資金來源,豐富該公司的融資渠道,為進行中長期的投資給予支持。
2. 通過政府或相關金融機構向金融租賃公司提供資金或政策支持,鼓勵金融租賃業的發展,為金融租賃公司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3. 國家允許金融租賃公司同保險公司之間展開合作,為金融租賃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源,通過吸收保險公司的資金,加大對投資的擴展。
4. 金融租賃領域還會涉及到資產的證券化,這是一種新的融資途徑,到目前為止,主要是信托和真實銷售這兩種基本的運作方式。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現在我國使用較多的為信托模式。
(二)租賃業資金來源的特點
1. 金融租賃業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發達國家,政府為了促進本國的經濟增長,大力倡導和扶持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在政策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通過直接補貼和各種低利率的方法使得金融租賃業取得良好的發展。
2. 金融租賃業與銀行展開充分的合作,使得資金來源變得格外充足。在發達國家,大多數的金融租賃公司都具有和銀行合作的傳統,且很多規模較大的租賃公司都具有銀行背景,隨時可以獲得銀行的支持。與銀行展開合作成為租賃業發展的首選途徑。當金融租賃公司與銀行展開合作之后,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鏈就可以保持足夠大的穩定性,不會出現資金斷流的局面,這就使得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可以盡可能地擴大,同時銀行在與金融租賃公司的合作過程中,也可以使得自身資金得到優質的投資。
3. 加速折舊使得金融租賃公司的成本越來越少。由于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屬于投資行為的一種,同時受到美政府政策的支持,享受著各種政策及稅收方面的支持,規定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將每一年這項所產生的稅收予以免除,這就使得金融租賃公司所面對的稅收壓力大大的降低,同時金融租賃公司通過此項政策還可以將原本自己該承受的稅收轉移給承租方,為自身發展減輕壓力。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五
光陰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長,是時候認真思考工作計劃如何寫了。什么樣的工作計劃才是好的工作計劃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金融資產業務營業稅工作計劃,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完善,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運作方式不斷出現。其中金融機構對不良資產進行打包處置從無到有,從限定在國家計劃內由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壟斷進行開始,逐步形成企業自主的多元開放的市場運作模式。每年都有數千億的不良金融資產被打包出售,相應地有眾多的單位和個人加入了這一新興行業“淘金”。由于貸款活動中以不動產作為抵押比較受銀行青睞,因此在不良資產處置中比較多地涉及到轉讓土地使用權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問題。在債務人、銀行、資產包購買和處置人、不動產購買人之間,涉及多少道營業稅,能否差額計稅,如何進行扣除憑證管理,仁者見仁,各有各的理解。
(一)任何行業都是有風險的,以信用為核心的金融體系更是如此。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以后,由于種種原因致使貸款本息無法正常收回的事情時有發生。為盡可能減少因此發生的損失,銀行便將某一時期或某一類應收未收的貸款項目進行捆綁(即不良金融資產包)出售,將債權讓渡給愿意承接的單位或個人以取得一些收益。在債權轉讓的過程中,隨同貸款合同產生的抵押權同時轉移。承接不良資產者可能將該資產包直接轉讓出售,或者重新拆分再打包出售,也可以按照資產包中的項目,逐個行使債權人權利,催收本息以及對抵押物進行處置。這就是不良金融資產包的基本含義。
(二)關于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第三十三條做出了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該法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和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等。
二、相關法律規定
金融資產包購買人對抵押的'不動產進行處置過程中,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和約束。這主要是《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
(一)《物權法》的相關規定
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1.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2.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3.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
1.訂立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3.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由債權人監督債務人處置所抵押的不動產,以其收入清償債務。
2.債務人委托債權人代為處置所抵押不動產。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將債務人所抵押不動產轉讓給債權人。
4.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拍賣抵押不動產,并以拍賣所得優先償還債權人。
5.債權人向法院申請,要求取得債務人所抵押不動產所有權。
(二)綜上所述,對處置抵押不動產可以得出以下幾點認識
1.在資產包出售過程中,是債權人的變更,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包括抵押關系是不變的。因此,無論是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還是通過競買取得債權(包括附帶的抵押權、擔保等)的單位和個人,并不直接或必然地獲得抵押物,而是取得債權人身份及于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提起訴訟等權利。
2.購置資產包的人要取得其中一項借貸關系中抵押物所有權,只有兩個途徑,一是與債務人達成以抵押物抵償債務協議,同時解除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二是通過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雙方債權債務關系同時消滅。因為抵押作為合同的一部分,按照法律規定不能與借貸合同分離。同時已抵押的不動產不能夠發生所有權轉移,所以發生抵押不動產轉移給債權人的行為,必然與借貸關系的消滅和抵押關系的解除相一致。
3.分清物權的具體內容。傳統的所有權,一般來說包括占有、使用、處分、收益等四項權利,這四項權利是可以分離的。例如出租過程中所有人(出租人)出讓使用權從而獲得租金收入這樣的收益權。隨著社會的發展,像社會分工一樣,所有權的具體內容越來越豐富,從而逐步擴大完善到了物權的范疇。若干個人可以在同一物品上各自擁有不同的物權,形成錯綜復雜的經濟關系,因而產生了終極所有權的概念。營業稅法規對不動產的征稅范圍,限定為銷售不動產所有權、永久使用權和有限產權。這里的幾個概念要做理論的分析很難說的清楚,但與抵押的概念和相關法律規定結合起來,可以明確的是如果債權人沒有支付或約定支付相應的對價,就不是一種銷售行為。而是一種單方面的行為。債權人對抵押不動產所作的相關安排,是否構成銷售行為,一看有無買賣雙方的意思表示;二看有無交易的對價(即屬于有償或應被視同有償);三看有無可能,有無法律上的障礙。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對處置不良金融資產包中的不動產活動的基本結論是:
(一)從債務人(借款人)來說,毫無疑問,發生了銷售不動產行為,不論是按照債權人意圖出售給第三方,還是直接出讓給債權人,都必須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二)對金融機構來說,其打包出售不良資產的行為,是一種合同主體的變更行為,目前還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對此,已有明確的文件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四)對于直接處置抵押不動產的行為,應做具體分析:
1.對于第三條第(二)款第2項中表述的情況,即取得債權的人與債務人達成消滅債務關系以不動產抵債的,或是通過法院定消滅債務關系以不動產抵債的,不論是否辦理房產證(包括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在債權人轉讓該不動產時,都應繳納營業稅。
2.對于債權人取得債務人同意(委托)將不動產交拍賣機構拍賣的,或是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后由法院委托拍賣機構拍賣的,屬于債務人直接向終端客戶銷售不動產的行為,通過購買金融資產包而成為債權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法院、拍賣機構,都不構成銷售不動產行為,不是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納稅人。
3.對于債務人在債權人監督下,或按照債權人的意圖出售不動產,所得收入歸債權人所有的行為,對債權人來說是采取催收方式收回債權,沒有發生銷售不動產行為,與上述第2點屬于同一性質。
(五)合理確定營業額
1.對于債務人來說,一般并不取得收入(收入直接到債權人那里去了)。其銷售不動產的收入,應以其抵債金額確定。但拍賣所得大于欠款本息的,超過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也應當作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
2.不動產是債務人購置所得時,購買價可以從營業額中扣除。對于購買金融資產包的債權人來說,銷售不動產行為應當繳納營業稅時,當然屬于銷售購置不動產行為。其扣除的金額,可能的途徑有四種,一是按照全部資產包成交價格占資產包原始價格的比例,乘不動產帳面價值得出的數字;二、按照資產包拍賣成交時的評估價。近年來不動產價格飛漲,按照評估價對納稅人最有利。三是購買金融資產包時資產清單上列名的帳面價值(原始價格);四、按照債務人所欠貸款本息計算。
對于第一種方式,按照比例法計算將使扣除金額大大縮水,增加稅收負擔,特別是資產包中能夠有價值的主要就是抵押不動產,其他一些現金權益項目的價值形同虛設,因此,競買人接收的是資產包的全部,實際上是購買資產包中一些有價值的東西。這正是資產包的意義所在,虛虛實實魚龍混雜,但看得見的干貨以不動產為最,因此,其縮小其價值不符合實際。按照資產包拍賣成交時的評估價計算缺乏可操作性,并且近年來房地產價格飛漲,按評估價必然增加扣除金額。按照資產包交易基礎資料中的原始價值作為扣除金額,可以看作是按照歷史客觀成本扣除,所以筆者認為比較合適。最后,按照貸款本息總額進行扣除的方法,雖然與現行金融機構銷售抵債不動產,以銷售收入減去抵債本息后的余額繳納營業稅的規定相一致,但貸款本息在資產包交易中已經完全被修改,競買人考慮的是不動產的實際價值而不是帳面上欠債數,而且利息的計算期間、利率水平等不確定性較大,因此,筆者也不建議采取這種方式。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六
一是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與北京市政府正式發布《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的意見》(京政發[20xx]23號)。提出以中關村核心區為基礎,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功能區。為落實意見精神,在中關村管委會的支持下,“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在中關村西區掛牌。二是創新新型金融機構政策,支持融資租賃行業發展。我區與中關村管委會等單位聯合出臺的《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融資租賃發展的意見》正式發布。三是圍繞“政策助金融發展、金融促企業融資”思路,形成新科技金融政策體系。發布《海淀區促進科技金融創新發展支持辦法》及申報指南。四是優化我區創投引導基金運作模式,提升運作效率,按照“準確定位階段、聚焦重點行業”的原則,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資于我區重點產業的早中期企業。
我辦成立金融機構聚集工作小組,配合我區稅源建設工作和重點企業引進工作,同時通過舉辦全球pe北京論壇、駐區金融機構聯誼會等活動增進與機構溝通了解,加大力度吸引金融機構落戶海淀,重點金融機構聚集效應明顯。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體系。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組織了北京市中小微企業融資對接會暨海淀區科技金融政策發布會,向中小微企業宣傳我區支持融資相關政策。二是初步搭建并發布了海淀區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構建金融產品鏈。借助中技所、軟交所、全球網以及軟件園等市場化融資平臺,促進融資環境優化,實現資本與項目有效對接。三是加大對中小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支持力度,加速聚集專營機構,打造小微企業信貸服務鏈。民生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和鑫泰小額貸款公司中小企業專營機構相繼掛牌,使我區專營機構總數達到了16家。
召開“海淀區促進企業上市聯席會議20xx年第一次會議”,停滯兩年的培育期企業支持資金落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舉辦了海淀區第十一次政企早餐會暨20xx年海淀區擬上市企業第一次早餐會。深化與交易所的合作,區政府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建立了募投項目溝通會機制,做好已上市公司募投項目的落地服務工作。成立了“海淀區促進企業上市服務機構聯盟”,召開了第一次會員會議。舉辦了有針對性的企業上市培訓、專題輔導11場,參會企業超過700家次。走訪調研擬上市企業60家,發揮區促進企業上市聯席會議機制的作用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問題115件次。認真做好20xx年上市專項資金的受理審核工作。本年我區新增a股上市公司11家,新三板掛牌公司37家,上市、掛牌公司累計達251家,總量在北京地區占比超過一半。
一是四板市場落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四板市場)正式成立落戶我區。二是加強對要素市場的監管和服務。協助市金融局對四家駐區交易場所以及兩家外埠駐京交易場所分支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北京國際葡萄酒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正式上線。
融資專員工作計劃 銀行債券融資工作計劃篇七
(一)我公司全年擔保融資目標為確保5億元爭取億,并以此作為公司考核目標。
(二)鑒于經濟走勢的不確定性,信貸政策的收緊可能會造成相當部分企業流動性降低,考慮到涉農企業經營風險較大,加之公司處于初創階段,面對的客戶規模較小,按業務增長幅度比例適度調高逾期代償額,全年風險代償率控制在8‰以內。
發展目標和思路是:通過不斷創新,優化資源配置,在繼續保持公司現有業績的基礎上,積極開拓業務,爭取創出優異業績,實現公司自身進一步發展。
(一)調整經營思路,拓寬業務領域。一是對符合黨委、*發展戰略和政策導向的新興產業,在風險基本可控的前提下,放寬條件給予支持。二是對各區縣招商引資項目進行培育扶持。三是積極加強與四川省現代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合作,對市內涉農企業資金需求較大、超過公司擔保上限,且母公司難以解決的,通過與省農擔公司的聯手,滿足這部分企業的融資需求。四是創新服務,探索有效解決“三農”信貸難的新途徑。
(二)繼續保持與現有合作銀行良好關系,努力開拓擔保渠道,積極爭取更多銀行授信。公司將針對銀行在授信時提出的一些規定,繼續與銀行保持溝通,爭取采取直接授信為主再授信為輔的方式,爭取獲得更多銀行授信,開拓銀行渠道資源。
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緊密圍繞市委、市*發展戰略,在市經委的堅強領導下,與時俱進,奮發圖強,開拓進取,全力提高農業企業信貸增量,為確保我市“三農”經濟持續增長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