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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案例分析報告范文通用一
實踐性是法學教育的生命力。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是現代法學本科教育的重要內容和培養目標。實踐教學作為一種與理論教學相對,旨在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法學教學環節,近幾年來為我國各高等院校法學教育所關注。我國13所民族高等院校法學教育肩負著為民族地區培養法制專門人才的重任,亦在實踐教學方面進行了不斷的嘗試和探索。實踐教學作為一種行之有效、務實且目的明確的法學素質教育方法,為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民族地區法制專門人才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因種種原因,目前,民族院校法學教學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弊病,實踐教學的積極作用未能有效發揮,難以達到對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要求。因此,加強法學實踐教學的研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僅以西藏民族學院現行法學教育的實際,對民族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進行探討。
然而與理論性課程相比,實踐性課程尚處在配角地位,內容零散,缺乏統一明確的標準,急需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嘗試
經過近幾年來法學教育的改革和發展,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一方面,案例分析、實習、畢業論文等傳統的實踐教學得到了發展;另一方面,模擬法庭、法律咨詢、法學講座等新型實踐教學形式不斷涌現,豐富了法學實踐教學的內容。目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本科教學中采用的實踐教學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案例分析教學。案例分析是法學教學中常用的教學手段,基本上貫穿于法學教學的始終。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學習了基本的法學理論以后,必須進行實際操作,否則就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案例分析就是將法學理論與實踐通過身邊發生的真實案件結合起來,達到培養學生實際分析問題的能力。據筆者了解,大部分法學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都會根據教學目標和內容的需要,選取一些典型的案例,幫助學生理解、鞏固所學的法學知識。案例分析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不僅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培養了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受到了學生的歡迎。
2.模擬法庭教學。模擬法庭教學是以模擬法院開庭審理的方式,學生根據教師提供的案例資料,分別扮演不同角色,依照法院開庭的程序,親自參與案件的審理,將課堂中所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司法技能等綜合運用于實踐,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學教學模式。自1998年西藏民族學院建立模擬法庭以來,在每學期期末,為了鞏固所學的知識,讓學生全面參與,都會舉行一兩次模擬審判。模擬審判的案件既涉及刑事、民事,還涉及行政案件,目的是讓學生全面的了解與案件有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訓練學生實際操作技能。
3.法律咨詢。法律咨詢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社最主要的活動方式之一。學生利用休息時間,在公共場合設法律咨詢點,對前來咨詢群眾的法律問題做出解答,提出意見。法律咨詢活動既檢查了學生對理論知識掌握的程度,又培養了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觀摩教學。為加深學生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西藏民族學院與相關部門聯合,分別在咸陽與西藏共建立了10個教學實習基地。實習基地涵蓋公檢法司等部門。通過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卷宗材料的查閱、通過旁聽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等,學生對所學知識有了一個感性認識。觀摩教學的運用,使學生對司法機關的工作程序有了更直觀、更深入的了解,從而提高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5.畢業前實習。實習就是讓學生深入到公、檢、法院或律師事務所協助公安人員、檢察官、法官或律師辦理實際案件。畢業前實習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學的一個實踐環節,每一位學生必須參加,實習時間是在大四第一學期的9月份到10份,為期一個月。實習地點由學生自己選擇,可以去實習基地,也可以自己聯系實習單位。在實習結束后,每一位學生必須上交一份實習報告、一份實習單位鑒定表以及一份實習日志(這是由學校統一制作,發給學生的)。最后由法學教師對實習報告予以評改。
6.畢業論文寫作。畢業論文是在學生完成實習任務后,根據老師擬定的或自擬題目,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論文寫作。畢業論文寫作是學生綜合知識的反映,是培養學生獨立分析、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的一個手段。
7.實踐教學課程的設置。2008年,西藏民族學院對05級法學本科學生開設了民商法、刑法案例評析等一些專門的實踐教學課程。不僅如此,還改革了過去法學課程全部講授的方法,專門留出一部分學時作為實踐教學。以筆者講授的34學時的侵權行為法為例,在2007年以前,34學時均為講授,現在講授30學時,實踐教學4學時。
經過近幾年實踐教學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嘗試證明.實踐教學是法學理論教學的延伸,是教學中的重要環節。運用實踐教學模式,對于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的綜合判斷能力和創造性思維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實施的障礙
盡管民族院校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做出了種種努力和探索,但因種種原因,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弊病。
1.課堂人數規模過大,實踐教學環節難以推進
隨著我國教育規模的擴大,法科學生招生數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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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迅猛增加。西藏民族學院2004級法學本科292人,2005級則達到了321人。面對如此龐大的學生規模,學校只能安排大班授課,一個教室聽課的學生常常在1 00人左右,從而導致推進諸如課堂討論,模擬法庭、法律咨詢、觀摩教學相當困難。
2.學時安排較少,實踐教學難以開展
最新法律案例分析報告范文通用二
委 托 人(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簡稱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孫春寧 律師為甲方處理 與山東宏程建設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
具體工作范圍包括:
逾期交房違約金、房屋交付、物業費處理等
2.受委托人的權限為:
代為主張權利逾期交房違約金(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
代為辦理房屋交房手續及物業費處理等全部事項
代為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調查取證
3.收取律師費方式:
a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及標準,甲方應交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師費,按日1%支付滯納金。
b雙方商定的分期付費方式:按照甲方實際獲得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律師費,于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權限始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務結束之日。
5.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不得對乙方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并不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如由此而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支付律師費的,需支付律師費總額10%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十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并不承擔由此而可能導致甲方發生損失的責任。
7.乙方律師應依法執業、文明執業,在法律服務范圍內,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其他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法律案例分析報告范文通用三
1案情簡介:
某工廠自1996年1月1日以來一直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企業財產險,保險期間為一年。合同 到期后該廠提出了續保要求。1997年1月7日,該廠向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王某遞交了財產保險投保單,投保了85萬元的財產保險,王某接到該廠的投保單并足 額收取了該廠的企業財產保險費。但因種種原因,王某未及時將該投保單和保費交到保險公司,因此保險公司亦未給該廠簽發保險單。
1997年1 月12日,該廠因電器線路開關打火發生火災,燒毀了生產廠房、設備及原材料等大部分企業財產。火災發生后,該廠及時通知了保險公司并提出索賠要求,保險公 司認為并未收到該廠的保險費,也未經核保簽發保單,因此拒絕承擔賠償責任。該廠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受理該案后,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該 廠保險金約65萬元。法律分析:
保險公司內部對該案的處理存在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雖然該廠填寫了投保書,并將投保書和保險費交給了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但保險公司并未收到該廠的保險費,也未經核保同意承保,保險合同尚未成立,因此,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王某作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書和保險費的行為,視同為保險公司的行為。該行為是對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行為的承諾,表明保險合同已經成立,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請問你同意那種意見,請說明你的理由。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首先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公司的委托,在保險公司的授權范圍內辦理保險業務的個人,代理推銷保險產品和收取保險費是保險代理人的授權范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均應視同為保險公司的行為,該案中王某接受了投保單位的投保書和保險費,應視同為保險公司接受了投保單位的投保書和保險費,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其次,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一般來說,保險合同只有在保險公司收到保險費并同意承保后才能成立。但是,本案由于業務員未及時將投保書和保險費交到保險公司,致使本應按正常的承保條件、標準可以承保的而未承保。根據我國《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責任承擔的 “過錯責任原則”,本案中保險公司未及時承保的“過錯”是保險代理人造成,投保人不負責任
2、案例
李先生在某保險公司連續4年投保車險,今年3月23日保險到期。在與保險公司正式員工劉某就續保內容以及保費達成一致后,3月22日,他把即將到期的保單交與劉某辦理續保,第二天打電話給劉某詢問保單辦理的情況,劉某當時表示續保手續已辦妥,他正在出差,過兩天即可給李先生送去保單。
3月26日,李先生駕車致使一人死亡。他到保險公司報案并通知劉某,劉某才急忙趕赴李先生家,并收取之前商定的保費,打了收條。李先生賠償受害人家屬近14萬元,但到保險公司索賠時,保險公司以沒有續保為由拒賠,劉某也拒不承認與李先生就續保達成過口頭協議。
分析
其實,劉某的行為代表了保險公司,既然是續保,而且內容和保費達成一致,表明保險公司對保險標的無異議,在合同訂立上接受了李先生的要約,后來劉某拿走 了保費就是證據。根據《保險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附加條件,李先生的續保并未約定以付款為合同生效條件,而且 未能及時付款不是李先生的過錯。李先生的真實意思表達是使保險合同延續下去,之前已經續保了4年。所以,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李先生的續保應該 生效。續保合同應從3月23日生效。
雖然續保從法理上看是有效的,但保險公司的拒賠也提醒投保人,續保的一些證據要盡量落實到書面上,如向代理人繳保費,應當在收條上表明保費金額、續保的險種以及生效的時間和條件等。
投保人最好在原保單到期日的前幾天辦理續保,因為保險公司還將進行核保,這可能會延長續保辦理時間。投保人可以和保險公司約定續保生效日期,使保險保持連續性,以免產生不必要的保險糾紛。
3、上午買保險下午出事故 保險公司拒賠敗訴
上午購買并繳納了保險費,下午就出車禍致人傷殘,保險公司該不該賠?保險公司以合同“零時起算”拒賠,事故責任人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日前,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保險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涉案保險公司被判在強制保險范圍內賠付損失。至此,傷者如愿拿到12萬元賠償款。
2010年8月19日上午,家住安縣界牌鎮的胡某在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轎車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并于當天9時57分繳納了保險費,保單上載明保險期間:2011年8月20日零時起至2012年8月19日24時止。
沒想到當天下午3時10分左右,胡某駕駛轎車行至安縣花荄鎮財政局十字路口左轉彎時,與從縣政府方向往遼寧大道方向行駛的花荄鎮某村村民黃某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黃某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在此后兩年多時間里,經數次住院治療,一共花費5萬余元醫療等費用的黃某某經司法鑒定,傷殘程度為八級,需再行右側全髖關節置換術一次,后續治療費為4萬元。2011年9月30日,安縣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黃某某與胡某負事故同等責任。事故發生后,胡某與保險公司聯系理賠,但對方告知:保險要到8月20日零時才能生效,事故發生時,距保險生效還有近9小時,不在理賠范圍。
保險公司拒賠,黃某某的賠償也落實不了。黃某某以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把胡某及保險公司訴至安縣法院,索賠23萬余元。
事故車輛是否在保險期內成焦點
安縣法院開庭審理時,第一被告胡某和第二被告保險公司展開了爭辯。
胡某說,投保人自交納保費,出保單起,就應該被認為與保險公司達成了契約,合同關系就已經成立。他購買保險的目的,就是讓自己的車輛及時處于保險狀態,在投保過程中,保險公司并沒明確告知保險零時才能生效,更沒特別提示,甚至條款也沒出現在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中,在保單上所提示的日期字樣也比較小,幾乎難以辨別,因此這個所謂的“約定保期”不能產生約束力。
保險公司認為,保單上已明確標出保險生效的日期,事故并未發生在保險期間內,胡某放任車輛處于脫保狀態,其自身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至于胡某提出的告知投保人相應的保險生效時期,并非保險公司的法定義務。胡某買保險時,就應該知道保險公司的相關規定和條款,保單提示字樣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
確認并打印保單合同就生效
一審法院認為,胡某在保險公司購買、繳納了保險費,保險公司確認并打印了保單,此時保險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保險公司將生效時間推后的條款加重了投保人的責任,排除了投保人在交費到生效起時間內可能獲得利益,從而加重了投保人的責任,且沒有提交證據證
明盡到了合理的提醒義務,保險公司單方擬定的格式條款所規定的保險起始時間,不是投保人胡某的真實意思,應屬無效,被保險人的保險權利應從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義務后及時享有。保險公司辯稱事故不在保險期內,不予賠償的理由不足,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限額內直接賠償原告的實際損失。
法院經查,原告黃某某的實際損失共計230228.62元。在拒絕法院調解后,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12萬元,超出交強險限額部分110228.62元,由被告胡某承擔50%的賠償責任。
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宣判后,保險公司不服,向綿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案件爭議焦點是保單應何時生效。根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機動車交強險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各公司可在交強險承保工作中采取以下適當方式,以維護被保險人利益:一是在保單中?特別約定?欄中,就保險期間作特別說明,寫明或加蓋?即時生效?等字樣,使保單自出單時立即生效。二是公司系統能夠支持打印體覆蓋印刷體的,出單時在保單中打印?保險期間自×年×月×日× 時……?覆蓋?保險期間自×年×月×日零時起……?字樣,明確寫明保險期間起止的具體時點”之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就保險期間作出特別說明,向投保人明示保險期間可選擇“即時生效”,但在胡某的保單上并無該選項,導致胡某在已脫保的情況下無法選擇“即時生效”以維護自身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之規定,因保險公司未盡到必要的告知義務,其與胡某關于保險期限的約定無效,被保險人的保險權利應從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義務后即時享有。保險公司辯稱事故不在保險期內,不予賠償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據此,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4、未定期維護保養車輛 發生自燃保險公司賠多少
一輛雪鐵龍塞納轎車在小區停放期間發生自燃將鄰近的福特福克斯轎車引燃,保險公司向福克斯車主華某賠付后行使代位求償權,要求物業公司、雪鐵龍車所有人趙某和實際使用人汪某賠償損失。一審法院駁回了保險公司的起訴后,保險公司上訴。
記者昨天獲悉,市一中院認為車輛所有人趙某未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車輛自燃負有一定過錯,改判趙某賠償保險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
【保險理賠案例】2012年3月,停放在西城某小區內的雪鐵龍塞納轎車(車內無人)起火,將附近的福特福克斯轎車(車內無人)引燃。
事故發生后,福特福克斯轎車車主華某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經保險公司勘驗、定損,保險公司按照雙方之間的保險合同約定,推定車輛全損,并向華某支付保險金96384元。隨后,保險公司訴至法院,依據保險人代位求償權請求法院判令雪鐵龍塞納車主趙某、該車實際使用人汪某向保險公司支付車輛賠償款 96384元。請求法院判令物業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趙某認為,自燃是意外事件,他本人并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同時他指出,車輛是在借給汪某使用時發生自燃的,與他無關。汪某表示,自燃并非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時他不在車內,與火災的形成不存在因果關系;火災事故的發生應當由物業公司、雪鐵龍車輛的生產廠家、雪鐵龍車主和福克斯轎車車主承擔責任。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火災事故的發生顯然為意外事件,保險公司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舉證證明趙某與汪某存在侵權行為,因此保險公司向二人主張權利缺乏事實依據。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保險公司不服提出上訴。終審判決
市一中院審理后認為,趙某作為車輛所有人具有對車輛定期維護保養的義務,使自己的車輛處于一個良好的運行狀態。本案火災原因經消防部門認定為“不排除車輛電氣線路、油路故障引發火災的因素”,本案發生火災的事故原因不排除車輛本身存在的問題。
在趙某未提供其所有的車輛已經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的證據情況下,法院認為不能排除趙某對其車輛自燃從而導致他人車輛損毀的后果存在一定的過錯,并據此酌情判定趙某賠償保險公司1萬元經濟損失。
對于汪某,法院認為,其作為車輛借用人,不具有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的義務,汪某不承擔責任。而物業公司在火災事故發生過程中參與了火災的撲救與報警,盡到了應盡的注意義務。
5、因車禍命喪異國 屬于意外傷害保險公司應當賠
在勞務公司的安排下,李某與同鄉前往安哥拉打“洋工”賺“外快”,沒想到卻因車禍命喪異國。出國前勞務公司投保了意外傷害險,李某妻子據此向保險公司索賠,卻因李某的證駕不符被拒。日前,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保險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保險公司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200000元、遺體遣返及處置費20000元。
【保險案例】2012年10月,李某及同鄉共9人在勞務公司的安排下,一同前往安哥拉務工。出國前,勞務公司為他們投保了出境人員意外傷害險,保險責任為意外身故殘疾180萬元(9人),遺體遣返及處置18萬元(9人),并特別約定:僅承擔被保險人在境外發生的意外傷害賠償責任。
2013年5月,李某在安哥拉駕駛貨車運貨時,發生交通事故,致大腦嚴重挫傷,經搶救無效于三日后死亡。事故發生時,李某持有中國有權部門簽發的 c1e駕駛證。李某的遺體在當地火化后,骨灰由他人帶回國內。因保險理賠,李某的妻子趙某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200000元、遺體遣返及處置費20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我國保險法和本案的保險合同中均未對意外傷害的含義進行解釋。根據通常理解,意外傷害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本案中李某因交通事故致大腦嚴重挫傷死亡,符合上述條件。被告保險公司未能舉證證明李某系其他原因死亡,故應屬于保險事故。
保險法第四十五條是關于被保險人行為不當的免責條款,其規定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強制措施導致其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其余的條款中均無免除保險人賠償責任的規定,而本案中“證駕不符的情形”不屬免責范疇。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最新法律案例分析報告范文通用四
法律談判的獨特性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一步擴大和經濟水平大幅度提高,各類法律糾紛總量很大并呈上升態勢,僅通過法院、仲裁等力量根本不能很好的解決糾紛。近年來,法律談判作為一種高效的糾紛解決機制越來越受到重視。
法律談判與其他糾紛解決方式相比,其獨特性表現在:
第一、法律談判沒有嚴格的程序和模式[2]。法律談判不像訴訟,包括起訴、立案、審判、執行等一系列嚴格的程序和模式,它是雙方面對面的對話交流。它只需要雙方當事人及其談判律師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主把握節奏,不用拘泥于特定的程序和模式。所以,法律談判的程序簡潔,既節省雙方解決爭議的時間,又降低了雙方當事人解決爭議的成本。
第二、只有當事人及其談判律師是法律談判的參與人。與訴訟、仲裁和調節等糾紛解決方式最明顯的區別就在于,法律談判沒有法官、仲裁員和調解員等第三方。而且,律師所履行的也只是告知和談判的義務。談判雙方能夠高效的處理談判中遇到的突發狀況,避開訴訟中出現的互相推諉現象。
第三、與其他沖突化解方式比較,法律談判是最有可能出現雙贏局面的方式。相互信賴的雙方,在法律框架內,以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方式化解沖突。通過談判,雙方當事人能夠最大程度的在競爭與合作之間,找尋最符合雙方利益和價值的共通點。
法律談判的應用價值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只有少數沖突通過訴訟解決的。并且,在訴訟中,還有相當一部分爭議是通過談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談判作為一種高效地沖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與正當性理論基礎。關于法律談判的應用價值,本文從以下方面簡要分析:
第一、法律談判能夠提高當事人的法律觀念
談判律師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從專業的法律角度與對方談判。所以,談判律師在妥善處理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協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的同時,能夠有效地灌輸、強化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在一些糾紛中,還能使當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風俗意識和公共利益意識[3]。
第二、法律談判可以充分反映當事人意志
法律談判以當事人自愿協商為基礎,它無疑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最優選擇。對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識和談判經驗的當事人來說,談判律師也只能在授權范圍內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只要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能夠真實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談判律師為其爭取利益。一名優秀的談判律師,應當最大程度地做到讓當事人的自由決策體現在談判的每個環節和過程。所以,法律談判的每個階段,其實都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饋。
第三、法律談判既能減輕當事人壓力,又能有效地實現司法資源優化配置
法律談判是在求同存異、實現雙贏的最終目的下,考慮如何將時間、精力、費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時,探索化解沖突的最適宜方式。正是因為法律談判的這種優勢所在,使得許多民事糾紛不經訴訟程序便得到妥善的處理。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談判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能夠很大程度上減輕司法機關日益嚴重的案件負擔。
最新法律案例分析報告范文通用五
關于法律的作文
法律是不可違背的,下面一起隨第一范文網小編欣賞一下關于法律的作文范文吧!
在演講之前我想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們喜歡做游戲嗎?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歡”。是啊,因為在游戲中,我們不但能增長知識,得到樂趣,還能增進同學之間的友誼。但是你們知道嗎?每一種游戲都是有規則的,在活動中大家都必須遵守規則。如果你不遵守規則,就會被開除出局,甚至受到懲罰。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就是《做個守法小公民》。 其實,法律就是一定的規則,它告訴我們,什么事該做,什么事不該做。 從小知法、守法,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法國思想家、教育家盧梭說過這樣一句話:“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是從出生到12歲。在這段時間里如果還不摧毀種種錯誤和惡習的話,它們就會發芽滋長,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時候,它們已經扎下了根,永遠也拔不掉它們了。”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于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么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范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 當今這個經濟社會,人們在不斷地淡化道德意識,甚至有人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不得不促使我們呼吁法律來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 同學們,你們知道110是什么電話號碼嗎?那么120呢? 119呢……這些電話號碼都是公益電話號碼,這些號碼能隨便亂撥嗎?顯然不能。可是有的同學不懂得法律,亂打這些號碼,根據國家法律,凡是亂打這些號碼的人,是要受到治安處罰的,有的要罰款,有的要警告,甚至有的要拘留15天……可見,法律規定我們不能做的事,我們一定不能做,否則就是違法。
同學們,我們每天都要過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自身的安全,過馬路時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過。在馬路上行走時,不能在馬路上玩耍,要注意車輛行駛的方向,保護好自己。我們在上下樓梯時,一定要靠右行。當然我們更不能到游戲室、棋牌室、網吧等等,這些都是我們要遵守的各種法律、法規和校紀。
現在,我們的生活和學習條件比較好了,可是身上卻多了一份責任。將來的社會要靠我們去建設,要想為祖國多做貢獻,就要努力學習各種科學文化知識,但重要的是要先學會做人的道理,要學會遵紀守法,做一個新時代合格的公民,那么,我們從現在起就要學法,守法,懂法,爭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 同學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犯了法,就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只要你遵紀守法,就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擔負著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需要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打架斗毆,不以大欺小,不貪小便宜,不隨便拿別人東西,不進網吧、游戲廳,不看不健康讀物,自覺遵守和維護集體紀律,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上玩耍,上下樓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同時還要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自覺*違法行為,不參與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努力學習各種科學文化知識,學會遵紀守法,學會做人的道理。
同學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讓我們攜起手來,把文明之風吹遍校園的每個角落,讓道德之花盛開在我們每一個人心中。
犯法它們是兄弟嗎?不,不是。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語。
犯法,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做,但是,我們每個人都做過的一件事。
而犯罪,它是一顆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 ,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不要自以為是地說:“我們是未成年人,犯罪 沒有關系。”在此,我要嚴肅地告訴你:“不 ,你說錯了。18周歲以下的我們是不能犯這5種 罪的:殺人、放火、搶劫、投毒、故意傷害造 成他人重傷。”
不也不要滿不在乎地說:“我一定不會做這些 事情。”因為,就拿我們認為離我們最遙遠的 投毒來說吧。
曾經有多少人這么認為過:毒品有什么了不起, 我一定能*它,那寫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 堅強的人。但是,又有多少這么認為過的人能 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認為它離我們遙遠 ,因為它就在我們身邊呀。說不定,在無意中 ,毒品已經走進你的生活。
與法律作朋友,與犯罪作戰斗。我們要知法、 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 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 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我國青少年 教育和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青少年犯罪 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較低的。但近年來由于各 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 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 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 戰略目標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 程中,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 的健康成長,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 為此,我們對當前青少年犯罪的現狀、特點、 成因進行了調查,對如何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 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對當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紀律觀念淡薄,自 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強,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低 齡化趨勢的現狀,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 已成為當務之急。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 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 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單 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重。鄧小平爺爺 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 ,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 ,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 每位中、小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 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幾個簡單的字眼,告訴我們:不要因為惡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無視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認為違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們作為祖國的一份子,社會的一員,應該從每件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個年僅14歲的男孩,因沉迷于網絡游戲,家里因他一貧如洗,可是又因實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搶劫的念頭。那是一個下午,他像以往一樣來到了那家他平時愛來的網吧,可因錢不夠被人攆了出來。一時的貪念與怒火充滿了心中,他看見街對面的妹妹手中拿著一百元錢,嘴角揚起了壞笑,他拿著刀,跟著妹妹來到一條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見周邊無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錢,妹妹不肯,說那是媽媽給的過年錢,求哥哥放她走。一時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搶,可妹妹大聲哭了起來,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見報警,便舉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當場因流血過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這樣離去,如果當時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會造就這樣的慘劇!
曾聽過,一個利欲熏心超市老板,為了錢財,綁架富家孩子,謀財不得竟將其殺害,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就這樣遠逝;幾個六年級學生因說臟話,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時憤怒,竟舉刀殺害了他們……多么讓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為了自己的前提條件下,而拋棄別人!
記憶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無視紅綠燈的存在,而喪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為了錢財,干些偷雞摸狗的勾當;還有多少人,因一時的憤怒,殘害了別人的性命!
如果我們用理智的態度去對待,是不是可以避免發生一個又一個這樣可怕的悲劇呢?如果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呢?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范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里,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么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心中!快樂就在身邊,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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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道德與法律的關系
導語:道德與法律是社會行為規范最主要的兩種形式,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它們具體的區別和聯系在哪?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資料,需要學習的小伙伴們一起來看看吧。
(1)表現形式不同。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一種行為規范,主要表現為各種制定法或者判例法,內容明確,通常以文字作為載體,以便人們認知和遵守。而道德是社會認可和人們普遍接受的行為規范,既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沒有特定的表現形式。
(2)內容結構不同。法律以權利義務為內容,要求權利義務對等;而道德一般只以義務為內容,并不要求有對等的權利。法律規范的結構是假定、處理和制裁,或者說是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規范一般沒有明確的制裁措施或者行為后果。
(3)調整范圍不同。一般認為,道德調整的范圍比法律調整的范圍更為廣泛。絕大多數法律規范是以道德評價為基礎的,同時也是道德規范;但也有一些法律調整的領域道德并不調整,例如一些專門的程序性規范。因此,二者的調整范圍是交叉關系。
法律與道德的調整范圍存在交叉,根本原因在于二者的評價標準存在一定的不同。道德以價值判斷,即以公認的是非、善惡、美丑、正邪等范疇為評價標準;而法律的評價標準不限于價值判斷或者不直接反映價值判斷。
(4)調整手段不同。法律主要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而道德主要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內心信念等力量來實現其約束力。相比法律,道德的調整手段更多,但均不具有強制性。因此,法律的'實施主要依靠他律,而道德的實施主要依靠自律。社會法治建設偏重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外化機制,而社會德治建設則偏重于“移風易俗”“獎優罰劣…‘德育教化”等諸多內化機制。
(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為規范,都是重要的社會調控手段。二者都屬于上層建筑范疇,都為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服務。絕大多數的法律規范都是以道德作為價值基礎的,在評價標準上與道德是一致的,因此,二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2)內容交叉。道德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維護社會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一類是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素質、增進人與人之間和諧關系的較高要求的道德。前者通常也是法律所調整的內容,而對于后者法律一般不予調整。同時,法律調整的內容并不限于道德所調整的范疇。因此,道德與法律在內容上是交叉關系。有些行為既是違反法律的又是違反道德的,而有些行為不違反法律但違反道德,還有些行為違反法律但并不違反道德。
(3)功能互補。道德在調整范圍上對法律具有補充作用。有些行為不宜由法律調整或者本應由法律調整但因立法滯后而尚“無法可依”的,道德調整就起了補充作用。同時,法律在約束力上對道德具有補充作用。相比法律,道德的約束是“軟”約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轉化為法律,就可以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
(4)相互促進。法律對傳播道德具有促進作用。法律的實施,往往就是一個懲惡揚善的過程,不但有助于人們法律意識的形成,還有助于人們道德觀念的培養。因為法律與道德的評價標準雖有不同,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一f是一致或相近的,而且更為明確,所以法律的實施對道德觀念的培養可以起到強化促進作用。同時,道德對法律的實施也具有促進作用。遵紀守法通常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增強道德觀念有助于人們自覺守法。
另外,規章、制度、紀律等也屬于行為規范的范疇,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間的一種特殊的規范。這些規范通常由特定組織制定,效力限于組織內部人員。例如,企業制定的工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等。其與法律、道德的區別在于,一方面,這些規范不太強調價值判斷,具有突出的技術性;另一方面,這些規范有強于道德而弱于法律的約束力,具有一足的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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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3w_ads("s005");基本案情
2014年3月,左某在某商業銀行寧波某支行(下稱某支行)開立理財金賬戶,申請銀行卡一張,預留交易密碼,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辦理領取u盾。在填寫個人客戶業務申請書時,左某未選擇開通賬戶余額變動短信提醒服務,也未選擇開通短信認證。某支行在申請書中特別提示:“您已開通電子銀行并領取身份確認工具u盾,憑身份確認工具可辦理電子銀行渠道轉賬、匯款等業務,請妥善保管,切勿交給他人,并牢記身份確認工具密碼,切勿泄漏”。左某在申請書上簽字確認。
2015年4月13日,左某接到電話,一個自稱警察的人稱左某賬戶與販毒團伙有牽連,要求左某提供個人賬戶內的存款情況、理財情況及用途等,左某驚慌之下均一一告知,并按電話要求登錄網銀,插入u盾進行操作。隨后,左某意識到可能被騙便撥打110報警,并前往某支行查詢賬戶內存款、理財產品余額等情況。經辦柜員告知左某理財產品、定投基金等未到期無法支取。2015年5月14日,左某收到某支行的催收電話,稱左某有一筆13.5萬元的質押貸款逾期未歸還。經查詢,2015年4月13日,左某賬戶用u盾在網上銀行申請了個人質押借款并簽訂了電子版的《個人質押借款合同》,約定左某向某支行申請個人質押貸款,貸款用途為消費,貸款金額為12萬元,貸款期限為一個月,以左某15萬元理財產品作為質押擔保。某支行向左某賬戶發放貸款后,貸款通過網上銀行加u盾轉賬支付到案外人龔某賬戶。
左某認為,某支行辦理網上銀行質押貸款時未進行短信通知,在左某查詢賬戶理財產品等情況時也未及時告知其理財產品已被質押,導致左某遭受經濟損失,遂起訴某支行要求確認理財產品質押貸款無效,解除對理財產品的凍結,消除人民銀行不良征信記錄。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左某財產損失系因其疏忽大意造成,某支行不存在違約行為或者過錯,相關不利后果應當由左某自行承擔。據此,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左某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左某未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
本案是不法分子冒充客戶通過網上銀行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引發的典型銀行被訴案件,涉及的問題和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理財產品質押的交易模式和法律性質;二是左某與某支行之間的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合同是否有效;三是某支行對左某財產損失是否存在過錯。
理財產品質押的交易模式和法律性質
當前,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逐漸成為城鄉居民的一個重要投資渠道,為滿足理財產品持有人盤活和充分利用其理財資產并用以融資的實際需要,商業銀行向市場推出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所謂銀行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作為質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在對借款人理財產品所對應資金賬戶采取凍結支付手續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在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約定的情形時,銀行有權以該理財產品的市場價值優先受償。在實現質權時,銀行主要采取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待理財產品到期且對應的理財本金和收益到達客戶理財資金賬戶時,直接將該賬戶中的資金扣劃并用于清償貸款本息;二是在銀行貸款到期且未獲清償時,根據銀行與出質人之間的約定,提前終止個人理財產品協議,然后將提前贖回理財產品應交付客戶的理財本金和收益扣劃用于清償貸款本息。
從銀行理財產品質押的交易模式可以看出,銀行理財產品質押屬于權利質押。權利質押,是指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財產權利設定的質押擔保,在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依法處置該項權利中的財產利益并優先受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作為質押擔保的一般權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財產性,可用金錢評估其經濟價值;具有可轉讓性,質權人可通過轉讓處置該權利來實現其債權;易于設質,在設立質權和實現質權時容易操作。在銀行理財產品質押中,客戶基于理財產品對銀行享有的是一種債權,具有經濟價值,包含理財本金和收益。這種債權不屬于法定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權利,而且在設定質權和實現質權時非常便利。因此,銀行理財產品質押在法律性質上可以納入權利質押的范疇。
雖然銀行理財產品質押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權利質押的范疇,但是這種權利質押目前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我國實行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規定的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物權法》在第223條列舉的可質押的財產性權利,僅包括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以及應收賬款等,并未明確規定包括銀行理財產品。如果采取嚴格的物權法定主義,銀行理財產品質押存在被認定為無效的法律風險。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新的物權形態不斷涌現,如果采取過嚴的物權法定標準,不利于保障新經濟形態的秩序穩定和金融債權安全。因此,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擔保物權也呈現了一種柔性適用物權法定原則的趨勢。目前,越來越多的法院生效判決都認定銀行理財產品質押有效,判決銀行對理財產品本金及收益具有優先受償權。
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合同的有效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第九條規定,數據電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發件人發送:第一,經發件人授權發送的;第二,發件人的信息系統自動發送的;第三,收件人按照發件人認可的方法對數據電文進行驗證后結果相符的。本案中,左某與某支行之間簽訂的《電子銀行個人客戶服務協議》約定,客戶證書指用于存放客戶身份標識,并對客戶發送的電子銀行交易信息進行數字簽名的電子文件,銀行為客戶提供證書存放于u盾中;銀行根據客戶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辦理業務,對所有使用客戶在銀行設定的身份標識信息,并按照客戶在銀行設定的身份認證方式(包括密碼、客戶證書、動態口令等)通過身份驗證的操作均視為客戶所為,操作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銀行處理電子業務的有效憑證。
從上述法律規定和約定可以看出,左某與某支行簽訂的相關協議明確約定電子銀行業務可以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只要銀行按照左某在銀行設定的認證方式通過身份驗證,則雙方之間進行的電子銀行業務效力就應當得到認可。本案中,雖然左某系受不法分子欺騙登陸網銀并通過u盾進行操作,但是對某支行而言,左某網上銀行賬戶辦理的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業務和轉款業務指令均發自左某自己的電腦,并通過了左某設定的認證方式u盾的身份驗證,應當認定為左某本人所為,對左某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左某與某支行之間的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合同應當合法有效。
某支行對財產損失是否存在過錯
首先,某支行為左某辦理銀行理財產品質押貸款以及轉賬業務系依據左某通過網上銀行發出的指令,并通過了左某所持有的u盾驗證,完全符合雙方《電子銀行個人客戶服務協議》約定,不存在違約行為。其次,某支行在為左某辦理網銀開戶時,在開戶申請單上特別提示左某妥善保管身份確認工具u盾,并牢記u盾密碼,切勿泄漏,也勿將u盾交給他人。左某對此簽字確認,表明知悉該提示。由此可見,某支行已經盡到了風險提示義務。但左某仍舊輕信不法分子謊言,按照不法分子要求卸載殺毒軟件,下載安裝了不法分子指定的遠程操控系統,允許不法分子操作其電腦,同時還按照犯罪分子要求登陸網上銀行,插入u盾兩次進行確認操作,使得不法分子可以順利通過左某網上銀行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并盜轉款項,左某本身存在過錯。第三,左某提出某支行在為其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業務以及轉賬業務時未向其發送認證和余額變動短信。由于左某在填寫個人客戶業務申請書時,未選擇開通賬戶余額變動短信提醒和短信認證,某支行可以不發送相關短信,并不存在過錯。左某不能據此要求某支行承擔責任。
相關啟示
明確銀行理財產品質押合法有效性。目前銀行理財產品質押的根本問題在于現行法律、法規尚未對理財產品可否質押、如何設定質押做出規定,銀行理財產品質押業務面臨無效風險。商業銀行可促請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提出立法建議,修改《物權法》第223條,增加“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份額”可以作為財產性權利出質的明確規定。與此相配套,修改《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或制訂專門關于理財產品質押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對理財產品質押的登記或公示方式進行規定,使理財產品質押業務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審慎開展銀行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業務。在銀行理財產品質押的法律依據完善前,商業銀行開展理財產品質押業務應盡量滿足《物權法》規定的公示方式,增強質押效力。例如,如果存在紙質理財協議,理財產品持有人將理財合同交付債權人,滿足“交付”的公示要求;研究將理財產品質押在中國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辦理質押登記可行性,滿足“登記”公示的要求。同時,商業銀行在辦理理財產品質押時,應當對理財資金所投向的市場進行深入分析,根據不同種類理財產品價值波動的風險,評估其違約風險或損失概率,甄別選擇、審慎界定可質押理財產品的種類和范圍,并根據理財產品類型評估其價值,合理設定質押率。商業銀行還應建立理財產品凈值的跟蹤機制,關注理財產品所投資市場的動向,追蹤其價值波動,并在質押合同中設定警戒線和平倉線,當理財產品價值出現大幅下跌時,要求貸款人歸還相應貸款或追加擔保,或者及時平倉理財產品,避免質押理財產品價值大幅波動的風險。
積極防控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欺詐。由于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理財產品質押貸款詐騙客戶資金的外部欺詐事件時有發生,商業銀行應進一步研究分析犯罪分子的詐騙模式和詐騙手段。針對詐騙行為特點不斷提升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業務的風險防控機制,增強客戶身份識別驗證方式和識別能力。同時,商業銀行還應通過柜員介紹、短信提示、網站提醒、官方微博或微信提醒等多種渠道對客戶進行防欺詐知識宣傳,使客戶了解不法分子利用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業務詐騙的方式和手段,引導客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作者單位:中國工商銀行法律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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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3w_ads("s005");摘 要 “今日說法”是以敘述案例故事的方式表達想法的法律課程環節,目的是表達、闡釋并有所啟發。推動有效、簡潔的案例故事演講對很多學生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青年人非常有必要練就以故事形式推銷自己想法的能力。本文希望通過總結教學實踐中的一些做法和心得,來展現“今日說法”的獨特魅力。
關鍵詞 案例 故事 今日說法
基金項目:1.江蘇省高等教育學會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十三五”規劃課題“公民社會視域下的創業法律教育創新研究”,課題編號:16yb022;2.蘇州市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高職高專研究專項“以高職學生公民意識養成為視角的法律教育調查與思考——以江蘇昆山為例”,課題編號16000z048。
作者簡介:孫蕾,硅湖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學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1009-0592.2018.09.096
一、案例在法學教學中的意義
案例本身就是一個個的小故事。美國休斯頓大學研究教授布瑞妮·布朗曾在ted演說中提到:“故事是有靈魂的數據。”這詮釋了故事在傳達中的重要性和意義。因為深入人心的觀點往往包裹在故事里。神經學的專家發現,一個想法能夠引起人類的“軀體狀態”,一個精彩的故事會觸發大腦釋放出皮質醇(關注演講者)、催產素(對他人產生同情心)、多巴胺(讓人快樂)等化學物質。科學的解釋了人類大腦為何天生喜歡聽故事。所以運用好案例,講好故事在法學教學中大有裨益。它可以幫助學生理解自身知之甚少的概念、信息,激發并融合師生的集體想象力,更好的發揮今日說法環節的鍛煉效能,提高學生的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同時提高教師的專業素質,教學相長。
今日說法環節主要放在我校的公共指選課《創業法律基礎》課上,每次上課教師都會邀請2位學生進行演講,故事選材不限,只需用法律的視角解讀某一或某類事件。故事就是我們把想法傳遞給別人的載體,以故事形式推銷自己想法的能力在這個信息、知識經濟時代顯得尤為重要。社會需要青年創業者,而青年創業者如果希望用自己的想法改變世界,就有必要練習如何把故事講好。縱觀那些成功的創業者,往往都是溝通大師。會用情感、情境和相關性包裝自己想法的能力是青年人在當下和未來有必要掌握的實用技能。本課程的其中一項大作業就是以小組為單位,用10張以內的幻燈片在18分鐘內介紹模擬創業團隊的公司章程,每個今日說法用3張幻燈片在5分鐘內演講,這樣的訓練正是要挖掘學生的潛能,同時讓學生感到,會講故事不是天生的,是可以通過技巧的訓練獲得進步,從而完成看似不可能的任務。
二、今日說法的案例教學安排
教師在第一次課做課程介紹時就會布置并講授今日說法的演講要點。之后的每次課前,學生會把自己做好的今日說法以ppt等形式與教師進行課前交流,課上教師會選取2個今日說法進行講授,沒被選中的會再次修改,合格后放到下次課作為首選案例講授。課堂實行分組教學,每個學生代表的是其所在的小組。每次演講完畢,演講者個人和其所在的小組都會加分,用以激勵,并作為為日后考核時計算平時成績的重要依據。教師本人在每次課前也會準備一個今日說法,案例故事往往取材于當下時事,或是和當日所講內容相關的案例故事,作為教學引入。接下來筆者結合自身的教學經驗來談談在組織今日說法時,提醒學生的一些注意事項。
(一)今日說法的結構安排
今日說法的演講結構大致分為如下三個部分:
1.看圖通曉主題(背景階段)。
2.法律問題(問題階段)。
3.法律鏈接(解決階段)。
研究人員早就發現人腦在短期記憶或 “工作”記憶中只記得3-7個要素。蘋果公司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是世界舞臺上最具溝通魅力的演講者。他的演講中慣用三幕式結構來推廣產品。只選擇客戶最關心的3個產品特點,只給投資人列出他會收益的最重要的3個理由等等。所以“3”是能夠建立起一種思維模式的最小單位。簡單、好記,所以有效。
今日說法要回答:你的主題為什么重要?你想解決什么問題?你想分享什么經驗?我建議他們把65%以上的篇幅用在講故事上,因為數據傳遞的僅僅是信息而已,而故事能賦予信息以靈魂,從而使聽眾重新審視自己一直以來保有的認知和信仰。為了使演講效果更好,需把自己所要講的一系列問題簡化成一根緊密連接的線條,即主線。涵蓋的主題越少越好。正如理查德.巴赫所說:“偉大的創作取決于所刪文字的力量”。我通常建議學生把自己所要解決的問題設計成3個有遞進關系的簡明扼要的問題。比如:(1)我為什么要開公司?(2)我對什么充滿激情?(3)是什么原因讓我做這件事的?
(二)案例故事的內容選材
今日說法在選材方面,可挖掘自己非常熟悉且愿意分享的有價值的故事。例如獲得啟發的一件事。若時光可以重來,我們有機會為過去時的自己上一堂課,你會選擇什么內容?如果這堂課對你有幫助,那其他人也一定愿意聽。鼓勵學生多從這個方向去思考,有了個人的親身經歷和個人色彩,會更生動真實、更吸引人。曾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個今日說法是講授該學生暑期兼職時被用人單位侵權,自己是如何堅持主張權利的,通過查找資料,找準法律依據,該生分享了自己的經驗教訓。
此外,故事選材還可以選擇自己克服困難的歷程。我們可想想自己過去曾不敢面對或不擅長的糗事,自己是如何克服的。困境是這個世界最天然的存在,人們不可能無視那些困境故事,很多鼓舞人心的演講者都是通過困境故事與聽眾建立情感鏈接的。曾有一位學生講述,他和母親從小飽嘗父親的家庭暴力,他發誓18歲那年要通過法律手段結束童年以來的噩夢,并且他真的那樣去做了,在那天的今日說法演講中,他運用比較法指出了在家庭暴力下如何對弱者進行有效保護,中國與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現實差距,數據資料詳實,講述感人,他把自己在歷經痛苦、掙扎時的勇敢面對和如何化解分享給大家,同學們聽得潸然淚下,還有的學生直接在下面補充發言,場面激動人心。不得不說這個演講是有影響力的,影響力不在于演講者的過去,而在于演講者如何理解自己的過去。講述自己的故事實際上是在以命運主宰者的身份去應對生活。
(三)演講技巧
我會提醒學生多注意充實情景設計。講述內容不要直接敘述,而是要有具體的細節。也就是給聽眾展示時間、地點、氛圍、人物外貌、對話等,生動的語言、淺顯的表達,更容易把聽眾帶入演講者的世界,一言以蔽之,就是以聽眾接受信息的方式“定制”出聽眾有生活體驗的故事。
今日說法要搶奪聽眾的注意力,可通過肢體、目光交流、聲音、道具等渠道實現。若能幽默,當然是錦上添花,可以消除緊張氣氛,吸引青年學生眼球,拉近距離。人腦不會放過新奇事物,所以奪人眼球的技巧是可以嘗試的。用積極的方式違背聽眾的期望(只是期望看到圖表、數據、插圖),創造出引人入勝的“意外”,不僅讓聽眾愛不釋手,還留下了談論的話題。一位講環境污染的學生曾經在演講時拿了一杯循環水當場喝下,并告訴大家這是比爾蓋茨在2015年初演講時的做法,這杯水之前還是人體排泄物,經過系列流程轉化為純凈水。以此來提醒大家關注我們身處的環境污染并號召大家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設計口號。行動口號往往出現在演講敘事結構:(1)觸發事件(困境);(2)轉變(解決方案);(3)人生啟示(號召)的3中。例如二戰期間,英國首相丘吉爾在1940年連續發表了6次演講,演講詞語短小精煉,字字珠璣,內容壯觀,動人心魄,他的演講后半部分里多次提到:“我們的目標是勝利”、“我們將戰斗到底”,成功的讓一個14天前還屈服于德國納粹的國家,最終決定拿起武器斗爭到底,其產生的巨大能量堪稱發動了一場戰勝邪惡的運動。前文所述的那位講環境污染的學生,在演講時還借鑒了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的演講,使用英語 “yes,we can!”,號召大家關注身邊被污染的事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努力。在課后的日子里,學生們可能記不清一節課的所有細節,但是記住了這個簡單清晰、有煽動力的口號“yes,we can!”,那是因為被演講者的勇氣、信心和有力量的號召深深打動了。
今日說法的演講時必須脫稿,因為直接讀材料會機械生硬,很不自然,脫稿可以讓聽眾感覺他們正在與演講者一對一的交流,讓所表達的思想充滿激情。此外,對ppt的制作,我要求學生多用圖片來替換圖表和文字為故事增色,畢竟這樣可以降低聽眾的負擔。鼓勵學生多使用類比手法來幫助聽眾在大腦中勾勒畫面,做到生動描述。
(四)遇到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很多學生羞于把自己的想法分享出來,往往是害怕自己受到別人苛刻的批判。筆者會鼓勵學生多給自己積極正向的心理暗示,有效的管理自己的恐懼;還有一類學生上臺后絲毫不緊張自己的演講,這未必是好事,他們演講的效果通常更糟糕,滔滔不絕中不關心自己怎樣更有說服力,也不專注于如何提高水平,最后下面的聽眾百無聊賴,大家的時間被耽誤不說,還會影響后面的正式授課。為了避免此種風險,筆者在與學生課前溝通時,盡量采取語音方式,在通曉學生的演講策略后有針對性的給出一些建議。
因為課前的溝通多帶有隨機性,即使qq或微信的短暫交流,學生最終仍不能圓滿的進行臺上展示。我給每個今日說法都附加一個機會,經加工后第二次展示時要求素材不變的基礎上有新內容新亮點或結構重組,要充分利用小組集體智慧對今日說法進行簡明化處理,做到“言而由衷,言簡意賅”,臺下過半數聽眾同意后可在原來分值基礎上翻倍加分,同學們戲稱為“發紅包”,這對鼓勵學生坐下來專研、精益求精是有觸動的。另外,為了提高課堂再現的質量,在回復qq或微信后的今日說法,我不會馬上安排演講,通常多給一周的時間鼓勵學生反復練習,有的學生會把自己的演講錄制成短視頻發給我看,還沒等我逐一提出問題,他們自己已經認識得很到位了。在課堂上我也一再強調,精彩的臺上幾分鐘并非有天賦之人莫屬,是學生們課下鍛造換取的,鼓勵學生抓住每一次打磨自己的機會,嘗試便是轉變。
很多學生在找法律鏈接(解決問題)時未必準確,在課前交流時,我不會直接告訴其答案,而是鼓勵他再尋找,在課上演講時若還存在偏差,我會在其演講結束時就知識點與大家再討論,以便強調、補充、總結,并不忘對整個演講進行點評和鼓勵,對演講者個人及其所在的小組來說是認可,對其他小組是鞭策,在這個過程中學生會有團隊的感知、榮譽的體驗。
學生在準備今日說法時常碰到類似困惑,就是在面對未知領域時往往無從下手,若沒有坐標就開始準備,會盲目的消耗很多時間。因此,明確問題焦點,設定觀察角度,透視案例非常重要。即便僅一個案例,也可以從中挖掘出不計其數的有價值的東西。案例中出現的場景往往與自己周遭牽涉的問題密切相關。需要演講者和所在小組集群體之力在多個視角中深度剖析,尋找突破口,最終明確以何角度看待問題更容易發現或提高案例的價值。所謂案例,是指某個特定的歷史個體或集團中發生的事態。所以研究案例要關注實踐前后的關系脈絡和狀況,進而推導假說。我會鼓勵學生多用比較分析的辦法來論證自己結論的合理性,并對案例追蹤觀察,明確其因果機理,多嘗試現場問卷調查,正所謂“百聞不如一見”,注意統計方法和案例方法互為補充,。今日說法環節有效的鍛煉了學生對案例研究的觀察思考能力、解讀因果關系的能力、通過類比推導的能力。在這個過程中,學生不僅要關注案例內容,還要把視線落到研究方法,并力圖把這些方法用在以后的工作實踐中,提高在實際業務中的洞察力,這才是我們培養創業型人才的目標所在。
參考文獻:
[1]演講的8個秘訣.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2016年版.
[2][美]卡邁恩·加洛.喬布斯的魔力演講.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
[3][英]溫斯頓·丘吉爾著.李陽譯.永不屈服:溫斯頓·丘吉爾一生最佳演講集.世界知識出版社.2009年版.
[4][日]井上達彥.深度案例思考法.北京聯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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