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一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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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告與請示的區別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詢問所用的一個文種。
請示,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第一,所擔負的任務、使命不同。請示要求批復,報告一般不做批復。
第二,使用時間不同。請示要事前行文,一般情況下不得“先斬后奏”;
報告通常是在事后或事情進行中行文。
第三,內容繁簡不同。請示的公文一般應一文一事,而報告中綜合性報告,內容往往涉及到許多方面。
目前,一些地區和部門在報告和請示的使用上把握的不夠準確,常常把請示寫成報告,或在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有的標題就寫成“請示報告”,類似這類現象,必須予以糾正。
二、報告的一般寫法
常用的報告大體有4種,即綜合報告,專題報告,答復性報告,報送文件、物件的報告。答復性報告要有針對性地回答來文中提出的問題,文字力求簡要;
報送文件、物件的報告把所報送文件、物件的名稱、數量寫清楚就可以了。這里重點介紹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的寫法。
(一)綜合報告
綜合報告的內容較多,寫法上一般要注意三點:第一,要概括說明有關工作和活動的動態;
第二,要點明工作或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和傾向;
第三,提出解決辦法。一般情況下,綜合報告要說明的工作項目較多,撰寫時要注意突出重點,有調查,有分析,決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二)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主要有兩種:情況報告和工作報告。情況報告,以反映經濟社會動態、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兩方面的情況為主。反映情況要講清事情的來龍去脈,防止問題交待不清;
講問題要揭示事物的本質,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報告,也要匯報工作情況和問題,但以提出改進的意見和措施為主。在寫法上,開頭要集中寫情況和問題,然后以主要篇幅陳述工作意見或建議,這部分要力求從實際出發,符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三、請示的一般寫法
(一)請示的原則
需要請示的情況大體包括:1、對上級的方針政策有不了解的問題;
2、工作中新近發生比較重大的、本單位一時沒有把握處理的問題;
3、本地區、本部門因情況特殊難執行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的問題;
4、開展某項工作遇到的人力、物力、財力方面難以解決的問題等。這里有兩點需要特別注意,第一,要避免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情況;
第二,不能事無巨細都向上級請示。
(二)請示的一般寫法
撰寫請示,首先必須嚴格遵守行文規則,如:一般不得越級請示;
請示必須是一文一事;
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
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外,不得直接送領導本人;
等等。其次,正文一般應包括兩部分,一是請示的緣由,即請示的根據。這一部分陳述的情況要真實,理由要充分。二是請示事項,即請求指示、批準的項目。提出請求的事項要注意集中明確、切實可行,要考慮必要性,又要考慮可能性;
既要考慮本地區、本部門的需要,又要照顧到全局的利益。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二
在實際運用過程中,請示與報告常常張冠李戴,該用請示時用報告,要用報告時用請示,造成混淆串用。下面是小編特地為大家整理收集的請示與報告區別,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根據國務院20xx年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可以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為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復;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范圍內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請示與報告雖同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卻存在很大區別。
請示是請求性公文,重在呈請,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級機關的支持或批復;報告是陳述性公文,重在呈報,行文宗旨是下情上達,使上級機關及時了解情況,掌握動態。
請示作為請求性公文,要求上級必須做出批復,體現了請示主旨的求答性與執行性的統一,這是請示所獨有的;而報告只是陳述性公文,主要敘述事實,起備案作用,不需上級做出答復(呈轉性報告除外)。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絕不允許先斬后奏;報告則比較靈活,盡量事前行文,但視情況需要也可事后報告或在事情進行過程中隨時報告。
請示必須堅持主送一個機關(受雙得領導的機關可同時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因為多頭請示易造成意見不一或互相推諉,從而延誤時間,貽誤工作。而報告一般應堅持一個主送機關,但根據需要可同時報送兩個或多個主送機關。
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原則,文字簡潔,內容單一,主題明確,以免使原來分屬不同機關部門負責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級批答處理;報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專題性報告,也可以視情況將若干有關聯的事情綜合在一起陳述,形成綜合性報告。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請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屬于報告的內容,作為背景或緣由而使請示事項獲得一種充足支持;但在報告中則不可以包含任何屬于請示的內容,以免領導忽視對所請示問題的處理,從而影響工作。
請示行文簡單,開頭寫明請示理由,接著提出請示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對已決定擬辦的事項則應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最后用謙恭恰當的期復性語句作結。報告的正文,特別是匯報工作和反映情況的報告,一般涉及面廣,篇幅長,寫法多采用總述與分述相結合。正文開頭部分進行總述,概括說明諸如有關工作的背景、總評價等,然后在主體部分分述,將報告的內容分條列項一一加以具體說明。
請示與報告都要在結尾處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急需得到解決的問題,行文用語應懇切謙恭,一般用“當否,請批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可否,請指示”等固定結語,且結語應單獨成段;而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反映情況,無需批準,無固定用語,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正”等結語,但絕不能使用類似“請批示、批準”等結語。
作為收文機關,請示應該歸于“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于“傳閱類”,相對于請示來說,有關領導可以先辦緊要事,后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為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盡量將上級機關的批復一并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請示與報告不分,容易給上級機關正常的公文處理帶來不變,還容易使上級機關錯批、漏批文件,嚴重影響公文質量。我們應弄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正確行文,提高公文質量。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三
根據國務院2000年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見或者提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能夠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景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為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復;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范圍內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景、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提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請示與報告雖同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卻存在很大區別。
(一)行文目的不一樣
請示是請求性公文,重在呈請,行文宗旨是期望得到上級機關的支持或批復;報告是陳述性公文,重在呈報,行文宗旨是下情上達,使上級機關及時了解情景,掌握動態。
(二)行文作用不一樣
請示作為請求性公文,要求上級必須做出批復,體現了請示主旨的求答性與執行性的統一,這是請示所獨有的;而報告只是陳述性公文,主要敘述事實,起備案作用,不需上級做出答復(呈轉性報告除外)。
(三)行文時間不一樣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絕不允許先斬后奏;報告則比較靈活,盡量事前行文,但視情景需要也可事后報告或在事情進行過程中隨時報告。
(四)主送機關不一樣
請示必須堅持主送一個機關(受雙得領導的機關可同時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因為多頭請示易造成意見不一或互相推諉,從而延誤時間,貽誤工作。而報告一般應堅持一個主送機關,但根據需要可同時報送兩個或多個主送機關。
(五)行文資料不一樣
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原則,文字簡潔,資料單一,主題明確,以免使原先分屬不一樣機關部門負責的若干事情混到一齊,以便于上級批答處理;報告能夠是“一文一事”的專題性報告,也能夠視情景將若干有關聯的事情綜合在一齊陳述,構成綜合性報告。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請示之中能夠包含原本屬于報告的資料,作為背景或緣由而使請示事項獲得一種充足支持;但在報告中則不能夠包含任何屬于請示的資料,以免領導忽視對所請示問題的處理,從而影響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一樣
請示行文簡單,開頭寫明請示理由,之后提出請示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對已決定擬辦的事項則應提來源理意見或提議,最終用謙恭恰當的期復性語句作結。報告的正文,異常是匯報工作和反映情景的報告,一般涉及面廣,篇幅長,寫法多采用總述與分述相結合。正文開頭部分進行總述,概括說明諸如有關工作的背景、總評價等,然后在主體部分分述,將報告的資料分條列項一一加以具體說明。
(七)結束語不一樣
請示與報告都要在結尾處提出期望和要求,但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急需得到解決的問題,行文用語應懇切謙恭,一般用“當否,請批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可否,請指示”等固定結語,且結語應單獨成段;而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反映情景,無需批準,無固定用語,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正”等結語,但絕不能使用類似“請批示、批準”等結語。
作為收文機關,請示應當歸于“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于“傳閱類”,相對于請示來說,有關領導能夠先辦緊要事,后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為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盡量將上級機關的批復一并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四
1.側重點不一樣。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提議。
2.資料要求不一樣。請示的資料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資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3.行文時間不一樣。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能夠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4.行文目的不一樣。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時指導。
5.報送要求不一樣。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資料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能夠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一樣。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資料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一樣。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關于x..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關于x..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一樣。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證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一樣。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復。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準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x關于申請購買x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x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準,批準后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于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并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于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x關于x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x執行。”屬于典型的呈轉性報告可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景或者既報告情景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貼合文種的使用規范。如《xx關于x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資料既匯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五
在公文處理時,經常能夠看到請示與報告不分的現象,其實請示與報告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文種。
一、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和異同
關于“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2.側重點不同。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建議。
3.行文目的不同。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況,便于及時指導。
4.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5.報送要求不同。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內容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可以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同。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內容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同。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 x x關于x x x x x 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 x”x關于x x x 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同。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表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二、請示與報告不分的幾種表現形式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準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 x 關于申請購買x x x 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x x x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準,批準后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于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并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于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 x x x關于x x x 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x x x執行。”屬于典型的呈轉性報告但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況或者既報告情況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種的使用規范。如《x x x x關于x x x 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內容既匯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三、請示與報告不分的原因及負面影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