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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工作計劃 企業殯葬改革工作計劃篇一
以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統籌推進的基本原則,緊緊圍繞殯葬改革目標任務,以問題為導向,以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和現代殯葬治理體系為抓手,進一步壓實責任,明確時間任務,在殯儀館、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節地生態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進全縣殯葬管理法治化、殯葬服務標準化,實現殯葬需求與保護資源環境協調統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標本兼治、綜合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分類分區推進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時起,全縣轄區內財政供養人員(含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武裝部隊和中央、省州駐巍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包含對象下同)以及特困供養人員死亡后開始100%火化,100%進公墓集中安葬,積極地、分步驟、分區分類推進火化區內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時起,火化區內死亡人員火化率達10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
(二)加強統籌謀劃,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項目爭取,積極整合資源,加大財政投入,分批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覆蓋城鄉的殯葬基礎服務設施,建立比較完善的殯葬管理服務體系。到2020年末,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一個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實現非火化區死亡人員在遺體公墓內規范安葬,建成規模適當、功能齊全的殯葬基礎設施。
(三)強化依法行政,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建立完善殯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縣鄉鎮綜合執法、掛村包組責任制、村(社區)殯葬信息員等制度,有效提升執法能力,強化殯葬管理工作。嚴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區、兩地兩山”范圍內亂埋亂葬、超標準建設墳墓等行為,實現無新的亂埋亂葬、無新的豪華大墓、無違規建造公墓、無違規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標。積極推行殯葬社會化服務,提升殯葬服務水平,逐步實現殯葬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優質化。
(一)遺體火化對象。巍山縣行政區域內的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含省、州屬單位)、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軍隊干部職工、火化區內城鄉居民死亡后遺體全部實行火化(捐獻供科研、教學使用的遺體除外)。
國家規定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含夫妻一方屬該少數民族的)允許土葬,按少數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辦理遺屬補助事宜的,各單位嚴格審核把關,統一由縣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許土葬證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區范圍。巍山縣第一批劃定火化區5個,包括4鎮1鄉40個村(社區),具體是:南詔鎮火化區:日升、北街、東外、群力社區,系馬莊、雞碧、開南、南山、文筆、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會。全鎮共涉及4個社區,9個行政村。
廟街鎮火化區:潤澤、添澤、新華、古城、六合、盟石、北橋、慧明、碧清、云鶴、營盤、新云村委會。全鎮共涉及12個行政村。
大倉鎮火化區:團結、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興、大倉。全鎮共涉及7個行政村。
永建鎮火化區: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樂(新村除外)、永利(飛立坪除外)、小圍埂村委會。全鎮共涉及7個行政村。
巍寶山鄉火化區:建設村委會。全鄉共涉及1個行政村。逐步推進殯葬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上級要求逐步將火化區覆蓋到巍山縣所有轄區。
(三)公墓集中安葬?;鸹瘜ο蠡鸹蠊腔冶仨氝M公墓集中安葬。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骨灰必須集中安葬于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縣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須在當地公墓安葬;火化區范圍內已故居民(包括原戶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導鼓勵非火化區內死亡人員進行火化,并在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對因縣城規劃用地、城鄉建設、重點項目推進等原因需搬遷的墳墓,原則上進入公墓內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開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備案要求提前向各鄉鎮報告,并報縣民政局備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遺體必須進行火化,骨灰可不進入公墓集中安葬,可與已去世方分別按照火化區或非火化區安葬方式及標準要求進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單雙人墓占地不超過1平方米,碑高不超過80厘米,寬不超過60厘米,按骨灰進入公墓先后順序安葬,不得挑選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進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與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請相鄰墓位預留另一方使用;在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規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積極引導群眾采用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節地生態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區和國家規定的10個少數民族遺體要相對集中安葬,遺體安葬嚴格執行單人墓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超過6平方米,碑高不超過80厘米,碑寬不超過60厘米,不得建石圍欄和其他裝飾物。禁止骨灰二次裝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把遺體接運、遺體72小時內冷藏暫存、火化、骨灰免費寄存1年等納入基本殯葬服務清單,依照國家規定加強基本殯葬服務收費管理,并為城鄉困難群眾以減免費用或補貼方式提供基本殯葬服務,確保持續穩定地提供基本殯葬服務。補助費用包含在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政策中,補助費用支付方式由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制定。
(二)明確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財政供養人員外,死亡后實行火化并進入縣、鄉鎮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獎勵3000元。二是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喪葬撫恤費補助人員(不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外,使用國家規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裝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墳頭或采取撒葬、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節地生態方式安葬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三是鼓勵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勵非火化區城鄉居民及國家明確規定可以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自愿實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補助政策(財政供養人員除外)。四是困難救助對象。死亡時屬巍山縣戶籍的特困分散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火化后進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補助外再給予一次性困難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費對象。_門認定的無名遺體、尚未登記我縣戶口的嬰兒或縣社會福利中心撫養的兒童以及在我縣救助管理機構且經相關部門確認無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員死亡的,基本殯葬服務費全免。
惠民殯葬、節地生態安葬和自愿火化補助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列入年度預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補的方式兌現。困難救助對象所涉費用分別由縣民政局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在符合政策范圍內的資金按規定支付;全免費對象所涉費用由縣民政局支付,憑資金撥付申請和火化遺體名冊按標準將資金直接撥付給縣殯儀館。
(三)完善殯葬基礎設施??h民政局要加快推進殯儀館建設,完善殯儀館內停車場、路燈、休息亭、綠化等附屬工程。加快推進經營性公墓建設,完善管理服務,確?;練浽岱展┙o,提供多形式、多層次的殯葬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殯葬服務需求。各鄉鎮人民政府按時限要求完成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規劃、選址、報批、建設,完善附屬設施,實現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蓋到鄉鎮,確保群眾的安葬需求。制定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群眾的殯葬服務需求。
(四)開展殯葬環境專項整治。各鄉鎮牽頭,縣級相關部門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對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區”(公路、鐵路、河道沿線,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游區、住宅區、開發區、壩區)內的大墓、“豪華墓”等(含原已登記過的)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活人墓”必須全面拆除,并確保不再產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對“三沿六區、兩地兩山”可視范圍內已安葬的墳墓,采取植樹遮蔽一批、搬遷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進行治理,能搬遷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現行遷墳方案給予補助。不能搬遷的,縮小硬化面積,覆土植樹綠化遮蔽。三是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對火化區內生產經營棺木和墳頭石加工銷售的經營者進行清理整治。四是對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建靈棚、辦喪擾民、沿街游喪、拋撒紙錢、燃放鞭炮、焚燒祭品等行為進行教育整治,引導群眾在殯儀館或集中治喪場所辦理喪事。
(五)建立“三項”制度。一是建立掛村包組制度。把殯葬改革與脫貧攻堅工作緊密結合,采取縣處級領導掛包鄉鎮、單位部門掛包村(社區)制度,在脫貧攻堅中掛包鄉鎮的縣處級領導同時掛包相應鄉鎮殯葬改革工作。掛包村(社區)的單位部門組建工作小分隊,指導配合村(社區)認真落實殯葬改革,做好政策宣傳、思想動員、工作推進、信息收集等工作。各鄉鎮領導轄區內各行政村進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殯葬信息員制度。由鄉鎮在每個村民小組選定一名信息員,負責本小組的死亡人員信息報告和政策宣傳工作。本小組發生人員死亡后信息員及時向村委會主任報告,督促死亡家屬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規范安葬等工作。對督促非火化區家屬按遺體規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對在喪葬全過程中協助喪屬將遺體送至殯儀館,并督促喪屬將骨灰按規定要求安葬的,按規范安葬一具遺體200元標準對信息員進行獎勵。三是建立聯合執法制度。縣級成立由民政、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衛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應急、公安等部門組成的殯葬聯合執法隊伍,每個部門固定一名分管領導和兩名以上執法人員,根據需要參與聯合執法,鄉鎮參照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占地生產、加工、銷售殯葬用品、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墳、違法土葬等行為。在推行殯葬改革過程中,建立以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級相關部門配合的殯葬聯合執法制度,對殯葬服務市場、殯葬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聯合執法,維護健康有序、規范優質的殯葬服務市場。
(六)強化政策宣傳。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干部職工會、群眾會議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殯葬改革方針政策以及專項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頂風違紀違規行為,努力營造“殯葬改革勢在必行,殯葬改革利國利民”的良好輿論氛圍。縣委宣傳部要積極做好殯葬改革的宣傳工作,并指導、督促各鄉鎮各部門的殯葬改革宣傳??h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傳手冊發放到鄉鎮。鄉鎮及掛包單位要通過召開群眾會、戶代表會、動員會、發放宣傳冊等形式把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到戶到人,實現戶戶知曉,人人兼知??h融媒體中心要開設殯葬改革宣傳專欄,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廣泛宣傳殯葬法律法規政策及推進殯葬改革工作情況。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點做好方案制定、《殯葬管理辦法》、殯葬改革相關公告發布、殯葬政策宣傳、完善殯葬基礎設施、殯葬環境專項整治等工作。各鄉鎮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報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明確村(社區)負責人、殯葬信息員,確保工作機構健全,工作扎實推進。同時把握時間節點加快推進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設、殯葬環境專項整治、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入戶等工作??h級各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做好殯葬改革相關工作。
(二)火化實施階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時起,全縣轄區內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開始100%火化,積極推進火化區內城鄉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區內死亡人員火化率達10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火化區內國家規定的10個少數民族死亡人員鼓勵實行火化。一是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家屬憑火化證、墓穴證(骨灰寄存證)、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關證明材料辦理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二是強化殯葬信息系統錄入,建立遺體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蹤管理制度,確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遺體外運的,須憑相關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方可放行。四是各鄉鎮信息員在轄區內人員死亡后及時報告村委會負責人,火化區范圍內同時聯系殯儀館接運遺體,醫院在人員死亡后1小時內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除特殊情況外火化區遺體必須在72小時內火化。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對遺體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嚴厲打擊,防止反彈。加快村、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設施建設,完善鄉鎮、村、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辦法和統籌推進殯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區劃定方案,逐步實現全縣區域內死亡人員遺體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視。殯葬改革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殯葬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提高認識、創新方法、狠抓落實。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把殯葬改革列為黨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殯葬改革領導機構及辦公室,建立殯葬改革目標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抓好落實。要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遺體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實行屬地管理和部門負責的原則,財政供養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亡故人員由生前主管單位協同喪屬負責落實。特困集中供養的亡故人員,由民政部門協同供養機構負責落實。其他農村、城鎮居民的亡故人員,由亡故人員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村(社區)協同喪屬落實。人員亡故后,親屬應及時向村(社區)和主管單位報告。
(三)依法管理。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_《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殯葬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進實施殯葬改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遺體火化,需延期遺體火化的,應經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機關批準。逾期不處理遺體的,由亡故人員戶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鄉鎮人民政府送達責令限期火化通知書,拒不執行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力量依法強制火化,火化費用由喪屬承擔。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四)嚴肅獎懲。對殯葬改革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標未實現、造成亂埋亂葬現象的,對鄉鎮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追責問責;對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門人員死亡后遺體逃避火化和亂埋亂葬構成事實的,除責令單位追回遺體依法強制火化進公墓集中安葬外,對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實行追責問責;對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相關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在喪葬活動中唆使、縱容、包庇、策劃抵制遺體火化和進公墓集中安葬的,為違反殯葬管理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人說情、打擊報復殯葬管理執法人員的,聚眾鬧事、阻礙殯葬執法工作的,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殯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
殯葬工作計劃 企業殯葬改革工作計劃篇二
過去的一年對我來說很不平凡。這一年工程部的分管領導與總監數次更換,曾經并肩的戰友也相繼調離;少了領導的指導與關懷,少了朋友的幫助與眷注。即使這樣,我對工作仍然不敢怠慢,堅持小心謹慎,腳踏實地。在工作中我不斷的學習,努力探索工程管理方面的新思路。關于項目管理的一些思考,有的已經在過去的項目中進行了實踐,有的由于各種限制與思考的不成熟故未與領導溝通;學習中我也達到了去年給自己訂的目標,完成堅持了九年的廣告學自考本科學業。
總的來說,過去的一年,我在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監、經理的正確領導與部門內各同事的幫助、支持下,在完成個人既定工作的同時又積極的配合了公司的中心工作。
當然,回顧過去的一年,我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下面我將根據個人自身工作的實際情況對自已過去一年的工作做一個總結,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揚長避短,提高工作效率。
1、鳳凰棲6,9,10,11,12樓的室內公區裝飾工作;
2、 7,9樓各領導的室內精裝管理工作;
3、云漫湖國際休閑旅游度假區外裝飾管理工作;
1、對承包單位的施工能力估計不足。前三個項目之所以搶工,這個因素占了很大的比重。材料的供應、人員的籌備、計劃的編排等,施工單位都不能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準確的預估,更不能根據此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措施。最后我不得不根據實際情況迅速做出調配,超出權限的請相關領導給與指導與幫助,這才使工程按時完工。
2、搶工過程中未充分促使監理單位現場督促、檢查。由于監理單位現場駐派的人員素質本身存在一些問題,而我又沒有與監理人員做經常性的檢查工作,從而導致了搶工過程中質量不理想這一事件的發生。
3、在搶工過程中,由于本身能力的原因,所以在組織協調、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與質量控制上都還存在一些問題。雖然我也及時做出了一些相關動作,但是由于控制的方法與措施不夠詳盡,管理的力度也不夠,所以最后仍然是留下了些許遺憾。
4、溝通協調方面對我現場施工工作影響較大,其間有幾次因與其它部門和施工單位的溝通問題而導致現場管理發生偏差。最后在領導的幫助下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與其它部門及施工單位保持了良好的關系,才能順利促使項目按時完工。
另外,xx年我還基于以下各點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1、認同公司企業文化,能夠以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要求自己。
2、能夠根據公司與領導要求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公司的組織與安排。
3、能夠與本部門及其它部門的同事保持良好的溝通,保證項目按計劃進行。
4、能夠積極參加公司與部門內部的培訓,認真學習公司下發的相關文件。
5、不怕苦,哪個項目需要就能夠到哪里去。
6、可以自我督促,努力進步。
1、學習力度不夠,未能夠全方面參與工程管理的各個方面去。
2、在工程管理方面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力度需加強。
3、對公司提出的精細化管理的理解還不夠透徹。
4、主觀能動性需加強。
5、還不足夠沉穩。
一、工作計劃
1、根據公司安排到需要我的項目現場去。
2、按公司節點計劃按時保質的完成項目現場的工作。
3、向同事學習其它專業的知識。
4、參與到其它專業的項目管理中去,讓自己懂的多一點。
5、更多的看向別人的閃光點。
6、注重細節。
二、個人發展規劃
1、一年的書籍閱讀量至少達到十二本。
2、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
3、力爭在明年12月拿到個人設計專利證書。
4、完成領導、公司交與的其它工作。
殯葬工作計劃 企業殯葬改革工作計劃篇三
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規范喪事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殯葬活動和殯葬管理工作。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殯葬工作的領導,把殯葬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安排殯葬設施用地和資金,保障殯葬改革的需要和殯葬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各級民政部門是殯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各殯葬管理機構(含殯葬管理處、所)在同級民政部門領導下,負責殯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各級公安、工商、土地、衛生、物價、建設、民族、宗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殯葬管理工作。
第六條?殯葬管理工作堅持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方針。
第七條?凡建有殯儀館的縣(市)均為火葬區;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且未建有殯儀館的縣(市)為暫緩火葬區。
火葬區和暫緩火葬區的劃定,由所在縣(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見,經市人民政府(行署)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八條?殯葬管理人員應當持證上崗,秉公辦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二章殯葬設施管理
第九條?省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殯葬管理的需要,制定全省殯儀館、骨灰堂、殯儀服務站、公墓等殯葬設施的規劃,經省計劃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各地新建殯葬設施,應當在全省殯葬設施規劃內進行。
第十條?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新建、擴建、改建殯儀館、骨灰堂、殯儀服務站、公墓等殯葬設施納入城鄉基本建設計劃。
第十一條?殯葬設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報批:
(六)暫緩火葬區建立公益性公墓,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報縣(市)民政部門批準,并報市(行署)民政部門備案。
申辦殯葬設施在履行前款程序后,應當到計劃、建設、土地、工商、物價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殯儀館和公墓應當由縣(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的殯葬管理機構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和履行相關手續,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
第十三條?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對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第十四條?建立公墓應當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
禁止在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鐵路、公路兩側、水源保護區、水庫、河流堤壩保護范圍以及城市規劃的特殊地區興建墳墓。
第十五條?火葬區內禁止建立骨灰墳墓。
第十六條?實行土葬的信奉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應當在當地政府指定的墓地入葬。對自愿實行火葬的應當給予鼓勵和支持,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七條?公墓中安葬單人或者雙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3平方米。
暫緩火葬區埋葬遺體的單人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穴不得超過6平方米。
第十八條?禁止在公墓內構建迷信設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傳銷、預售、炒買炒賣等不正當營銷活動。
第十九條?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長為20年。超過20年需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辦理手續。
第三章殯葬管理
第二十條?火葬區內死亡者的遺體,除第十七條規定的少數民族外,一律實行火化,嚴禁土葬。
第二十一條?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應當持國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或者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死亡證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應當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第二十二條?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應當堅持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則火化。因特殊情況需運往外地火化的,應當經當地殯葬管理機構批準,并辦理運尸手續。
第二十三條?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的運送業務應當由殯葬服務機構承辦,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經營遺體運送業務。
運尸車在城鎮市區內禁止播放哀樂。
第二十四條?暫緩火葬區死亡者遺體,應當埋入公墓或者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荒山瘠地深埋。禁止亂埋濫葬。
第四章殯葬設備和殯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五條?焚尸爐、運尸車、尸體冷藏柜等殯葬設備由國家指定的部門生產。各地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焚尸爐、運尸車、尸體冷藏柜等殯葬設備。
第二十六條?各級民政部門對殯葬用品實行監督管理。
生產經營殯葬用品的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禁止將迷信殯葬用品帶入殯儀館內焚燒。
火葬區內禁止出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
除指定的公墓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墓碑。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未按全省總體規劃要求,擅自新建殯葬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至5萬元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在暫緩火葬區內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外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不實行火化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其家屬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其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同時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未經審批,擅自建立殯葬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未經審批,擅自建立經營性公墓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在公墓內構建迷信設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至1萬元罰款。
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傳銷、預售、炒買炒賣等不正當營銷活動,由縣級以上工商、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利用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非殯葬管理機構經營遺體運送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予以取締,并處1萬元至2萬元罰款。
違反本規定,運尸車在城鎮市區內播放哀樂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生產、經營殯葬迷信用品和在火葬區內生產、經營土葬用品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工商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土葬用品及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在殯葬管理和經營中,違反物價、工商管理法律、法規的,由縣級以上物價、工商部門依法處罰。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拒絕、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殯葬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華僑、港澳臺同胞以及外國人的殯葬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殯葬設施、殯葬用品和殯葬服務的價格標準,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共同制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有效地保護土地資源和節約用地,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蒙自市殯葬管理規定(暫行)》(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殯葬活動及管理。
第三條殯葬管理工作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推行遺體火化,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第四條各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駐蒙部隊等,應當在本轄區內開展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對殯葬工作實施目標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居委會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殯葬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民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殯葬工作的行政主管機關,對殯葬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第六條民政、公安、工商、住建、國土資源、衛生、環保、林業、交通運輸、民族宗教、文體和廣電等部門,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積極做好全市殯葬宣傳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火化和土葬管理
第七條我市的城市規劃區內(以市住建局規劃的區域為標準)為強制火化區。規劃區以外的文瀾鎮、新安所鎮、雨過鋪鎮、草壩鎮所轄范圍均為火化區。其他鄉鎮逐步推行火化。
第八條凡在強制火化區內死亡的公民和在市轄區域內死亡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遺體(除國家另行規定外),一律實行火化。骨灰應放于骨灰堂、骨灰公墓。提倡樹葬等新式葬法。樹葬區劃定在公墓管理區域內。禁止將火化區遺體運到非火化區土葬;禁止將骨灰裝入棺木再行土葬。
第九條火化遺體,屬于正常死亡的,應提交公安機關或在市以上衛生部門注冊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屬于無名、無主和非正常死亡的,須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和準予火化的通知。
第十條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現役軍人死亡后,其所在單位憑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明、墓穴證明或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遺體捐獻證明,按照有關規定向喪主發放喪葬費、撫恤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十一條死者的遺體應在就近的殯儀館火化。因特殊情況遺體需要外運的,須經死亡所在地的市民政部門同意,用殯儀車運送至目的地殯儀館火化。
第十二條港、澳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在本市的喪葬事宜或其遺體(骸骨、骨灰)需出入境的,按《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火化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遺體土葬提供墓地、機動車及其他有利條件。禁止為遺體土葬提供喪葬服務。
第十四條運至殯儀館的遺體應在10日內火化。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火化的,應經市民政部門或公安、司法機關批準。
第十五條國家規定允許土葬的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族、塔塔爾族、撒拉族的喪葬習俗應當尊重,但應在指定的地點實行土葬(居住在城市規劃區內死亡的出殯時間必須在上午 6 點以前和晚上10點以后);自愿實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六條骨灰、遺體入土安葬的墳墓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執行。墓地使用權不得自行轉讓。
第十七條禁止在下列區域安埋遺體、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水庫、河流、湖泊、引水渠堤壩200米內和水源保護區;
(三)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區和文物保護區;
(四)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地界內;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區域。
在以上禁止區域建造的墳墓,應在接到民政部門發出通告后 2 個月內遷移至指定墓地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第十八條禁止為活人立碑建墓。
第三章喪事活動管理和喪葬用品管理
第十九條運送遺體必須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條禁止在公共場所辦理喪事,禁止在公共場所停放遺體、靈柩、搭設靈棚(堂)和沿街吹拉彈跳、燃放鞭炮、抬送銅錢、金山銀山、紙人紙馬及拋撒紙錢、冥幣等妨礙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殯葬行為。
第二十一條未經民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實行火化的地區生產、出售棺木、墓碑等喪葬用品。
第二十二條民政部門在部分鄉鎮劃定農村公益性公墓,農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住建、國土等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根據《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強制火化區將遺體土葬或遺體在10日內未火化的,由市民政部門責令限期火化;逾期不火化的,可以強行火化,火化費用由喪屬或者責任人承擔,并對喪屬或者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金;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在強制火化地區將骨灰裝入棺木埋葬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移入骨灰公墓進行管理,逾期不移入的可以強行移入,遷移、喪葬費由喪屬或責任人承擔,并對喪屬或責任人處200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罰金,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二十五條占用街道、公共場所搭設靈棚、舉辦喪事活動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城市綜合執法局強行拆除。對沿街游喪,招搖過市,妨礙公共秩序,制造事端的由公安機關會同城市綜合執法局依法給予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在火化區內生產、制造、銷售棺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對阻礙、拒絕、干擾殯葬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侮辱、毆打殯葬管理工作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殯葬機構服務人員玩忽職守、索賄受賄的,由主管機關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死亡之后,拒不實行火化的(含火化后又將骨灰裝棺土葬)不得享受喪葬費、撫恤金、困難補助費和遺屬生活定期補助費。
殯葬工作計劃 企業殯葬改革工作計劃篇四
一、在業務學習方面,我虛心向身邊的師傅們請教,通過多看多聽多想多問多做,努力使自己在盡短的時間內熟悉工作環境和內容,同時多看殯葬專業書籍,加強理論聯系實際,積累自己的業務知識和實踐技能,通過甕安殯儀館領導和師傅們的耐心指導,我基本能完成部門的各項工作和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通過對職業道德學習使我懂得了作為一個優秀的火化師不但要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還有具有及時解決和處理各種火化遺體問題的實際工作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在工作中才能滿足客戶的各種需求,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火化服務,令死者安息,使生者慰藉,要求做到禮貌待客、文明操作、善待故人、善待客戶、善待設備,遵守一個火化工應有的職業守則和職業道德,從11月開始在火化工崗位上,我主要向師傅們學習整個殯儀館的業務流程和掌握遺體接運、穿衣、化妝整容、入棺,做好遺體冷藏管理,并做好各項記錄,我掌握了遺體火化基本技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好勞動保護用品,通過師傅的指導和自身努力,我從一無所知到先后掌握平板火化機和揀灰爐的操作技能,如進尸、點火、噴油、調壓、出爐等程序,對遺體出灰、篩灰、發灰等,并學習了火化登記,操作和衛生保養等。
1、遺體接運:殯儀館前臺服務人員接到來人或來電的死亡報告,
2、遺體存放:殯儀館的運尸車接回遺體或社會車輛自送遺體到館后,將遺體置于冰柜冷藏或停尸房存放的工作。該過程要做好登記和查驗看護工作。
登記:將詳細記載遺體姓名、性別、年齡、遺體狀況、親屬簽名、入柜時間、存放時間、接運工簽名、保管人員簽名的卡片掛在冰柜相應位置上或系在置于存尸房的遺體身上。查驗看護:停尸房門窗是否關閉、有無食肉動物(狗、貓、老鼠等)出沒、遺體狀況、冰柜是否正常制冷,確保遺體完好。
3、悼念:是指殯儀館按照喪屬的意愿,按排遺體置于悼念廳,供死者親屬、同事、友人舉行遺體告別、追悼的工作,該過程最能體現殯儀服務水平,因此要特別注意做好服務工作。服務內容:遺體的整容、化妝、悼念廳清潔,冰棺的清潔、擺放、鮮花、橫幅、挽聯、花圈擺放、懸掛,燈光、音響正常等等,要使悼念廳既莊嚴肅穆,又使參加悼念的人員不覺沉悶壓抑。
4、火化:火化師在接到經館領導批示的火化通知單后,要與喪屬共同到存放遺體的地方,對即將火化的遺體進行確認,尤其是對自送到館,已包扎好的遺體要打開,進行再次確認,確認無誤、無異的遺體才能入爐火化,遺體在爐內焚燒時,也要進行觀察,注意遺體有無異常情況,在火化前必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火化設備是否正常;?工器具是否齊全;?在遺體火化前做好設備的調試工作。入爐前必須做到三查三對:?查看核對遺體的姓名、性別、年齡;?查看遺體的火化時間與爐型;?查看遺體的服務是否完備,在經過確認無誤后方可入爐進行火化,遺體在爐內焚燒時,也要進行觀察燃燒情況,注意遺體在燃燒時有無異常情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程操作,并做好記錄。
5、出灰:是指殯儀館將遺體火化完,從火化爐內或尸車上的骨灰骨裝盒過程,遺體在火化過程結束后,須認真收集,清理骨灰,嚴格做到不漏灰,不混灰,絕對禁止錯灰,整個過程必須做到文明,認真,細致,準確,骨灰必須降溫到35℃以下才可以進行骨灰整理,在接到骨灰領取單后,將骨灰交與喪屬的工作,該過程應及時將骨灰盒交與喪屬,并請家屬細寫骨灰領取登記表。
二、設備的維護及保養:
1、設備的正常使用,靠的是日常的保養和巡查;
2、設備在使用時出現故障,靠的是操作人員的果斷分析故障點及原因,并及時給予排除,這就要靠大家平時多摸,多學,不斷積累經驗,現目前這是我們四個學習人員里最薄弱的環節,遇到不能及時處理的故障問題必須及時報上級領導。
三、現目前我們福泉殯儀館的人員配備、設備及場地配套設施還未完全到位,這將嚴重影響我公司在三月份開館的目標。
四、現在我基本適應了崗位的要求,我在學習和工作中我清楚自身還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不高、理論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將努力做到以下幾點,希望領導和同事們對我進行幫助和指導:1、自覺加強理論專業知識學習,向身邊的同事學習,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殯葬業務技能; 2、克服思想障礙,做到腳踏實地,提高工作主動性,在點滴實踐中完善提高自己,不斷培養自己愛崗敬業的精神,將在甕安學到好的方面帶回我們福泉殯儀館,現目前我們殯儀館在前期建設時設備還存在很多問題,在今后的實際工作中不斷優化我們的設備,再結合我們福泉當地風俗實際情況,強化喪戶至上的服務意識,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名優秀的福泉殯葬職工。
殯葬工作計劃 企業殯葬改革工作計劃篇五
殯葬改革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之一。我市殯葬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民政為民服務宗旨,經過全市殯葬系統廣大職工的積極努力,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我市殯葬改革有了長足發展,特別是火化工作,我們民政局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火化工作有了進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不足,在今后一個時期,我們要發揚成績,做好殯葬工作,促進我市精神文明建設。
20__上半年,殯儀館火化遺體2319具,比去年同期多192具。改葬6具,平墳1045座。強化殯葬用品市場管理,清明節期間,和執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共同在全市范圍內清理整頓喪葬用品市場,沒收銷毀燒紙600多捆,使我們新民的殯葬市場健康發展。下半年,我們工作重點是: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土葬問題、強化管理,促進喪葬用品市場健康發展。
20__上半年工作回顧
由于多種因素影響,部分鄉鎮土葬依然存在,我們積極工作,采取各種措施處理解決土葬問題。
目前土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我市除一些周邊鄉鎮人死亡后到外地殯儀館火化外,還有部分尸體土葬。問題比較嚴重的鄉鎮有:東蛇山子鄉、陶家屯鄉、大柳屯鄉、三道崗子、新農鄉等幾個鄉鎮。影響了我市殯葬改革工作,直接影響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土葬問題:
(一)舊的殯葬習俗影響根深蒂固,幾千年的“入土為安”思想嚴重影響殯葬改革工作的開展,也是土葬問題的主要原因。
(二)殯葬改革意識淡薄,對土葬問題不夠重視,造成了我市土葬回潮的主要原因。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采取的措施。爭取領導重視,得到有關部門支持,加強殯葬改革工作力度。
殯葬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是一項社會性比較強的工作,是一項移風易俗、改造殯葬觀念的工作。工作難度大,需要各級領導重視,有關部門的支持,為此我們主動及時把我們的工作情況向局領導匯報,向政府匯報,爭取領導重視。并組裝宣傳車到各鄉鎮宣傳殯葬改革重大意義及法律法規,提高-干部群眾對殯葬改革工作認識,營造殯葬改革工作氛圍,促進殯葬工作開展。
今年初,我們重點放在公主屯、大柳屯鄉鎮解決土葬問題,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對殯葬工作支持,在當地組裝宣傳車進行廣泛宣傳,民政局和公主屯政府聯合下發殯葬改革通告。殯葬管理所會同公主屯政府有效制止10多起土葬,經過努力,今年第二季度火化61具,去年同期火化31具,比去年同期增加100%,現在公主屯火化率基本接近100%。清明節期間殯葬管理所會同當地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公主屯喪葬市場進行清理整頓,銷毀花圈、紙扎100多件。大小棺木320多口。對大柳采取緊盯死守,今年上半年火化117具,比去年同期增加50%?,F在火化工作基本走上正軌。協調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制止土葬行為。殯葬管理所切實當好民政局領導的參謀助手,爭取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共同管理,促進殯葬改革工作。實踐證明,殯葬改革工作只要主要領導重視,各部門配合,就能形成良性發展。
平墳工作
為認真落實沈陽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沈陽市殯葬管理處《關于開展對平(遷)墳和相關殯葬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精神,民政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平墳工作領導小組,分組負責各鄉鎮,街道的平墳工作的監督,指導,檢查工作。各鄉鎮,街道積極組織,做好今年的平墳工作。
強化喪葬市場管理,促進喪葬市場健康發展
殯葬管理所根據《沈陽祭祀工作管理辦法》和沈陽《關于進一步做好“告別陋習,文明祭祀”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文明祭祀宣傳,對經營業戶進行檢查、監督。
清明節期間,殯葬管理所所負責壽衣店的管理,對其宣傳“告別陋習,文明祭祀”活動意義。并實施檢查。殯儀館、公墓對前來祭祀的群眾勸阻燒紙,提倡使用鮮花祭奠親人。
殯葬管理所,經常對市內壽衣店進行重點檢查,同時對日雜店、食雜店經營燒紙的進行勸阻,令其停止燒紙的經營,對違規經營不聽勸阻的,給予批評教育并給于沒收銷毀。今年在我市主要街道實行禁止燒紙,對主要街道路口看守。今年我市主要街道、路口燒紙明顯減少,基本達到預期效果。
對殯儀車輛嚴格管理,定期檢查,定期召開會議。對全市農村殯儀車實行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