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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極端正義篇一
2)為善則預,為惡則去。——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
3)修身絜行,言必由繩墨。——宋·王安石
4)源潔則流清,形端則影直。
5)正義勝似法律。——(希臘)米南德
6)正義是人類的利益。——(美)韋伯斯特
7)正義是一種高尚的幻象。——特格納
8)正義至高無上的尊號。——(羅馬)普盧塔克
9)嫉惡如仇讎,見善若饑渴。——唐·韓愈
正義極端正義篇二
;(論文里面有些引用的話,麻煩幫我備注一下出自哪本書哦~)目錄一、柏拉圖的正義觀1(一)正義觀的產生背景1(二)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11、國家正義12、個人正義1(三)個人與國家正義的統一4二、正義國家的實現5(一)正義國家實現的意義 (二)統治者的資質和角色三、對于柏拉圖正義的思考6(一)柏拉圖正義的歷史意義61、影響個人價值觀的形成62、正義觀的第一次系統闡述63、要正確看待柏拉圖理想國的正面影響74、開創制度正義之研究75、影響到后世的空想社會主義8(二)、柏拉圖正義理論對當代中國的啟示11、柏拉圖正義理論和馬克思正義觀的異同12、柏拉圖正義理論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理論指導意義13、柏拉圖正義理論對中國發展的啟示9四、結語1柏拉圖的正義觀(一)正義觀的產生背景在雅典城邦中柏拉圖出生于一個比較富足的貴族家庭。起初柏拉圖可以選擇從政這條家族傳統之路,但是當時雅典情況太不樂觀,四面楚歌危機重重。雅典民主制在斯巴達戰爭中處于失利地位,而且幾乎每次戰爭都會產生另外一種制度。整個希臘城邦制度的衰落加之其師蘇格拉底的死,柏拉圖徹底失望于現存的政體。頻繁的動亂戰爭、嚴重被破壞的社會生產力以及接近解體和崩潰的傳統道德和法典,柏拉圖認為過分的民主制度是造成現狀的根本原因,認為民主政治的弊端顯露無疑,并提出正義之舉。他四處游走求學,將其認為較為美好的正義之邦繪畫在《理想國》之內,并有著建立起一個理想的城邦的強烈想法。在其偉大的著作中,柏拉圖提出要利用“哲學王統治”建立一種不同于現狀的、理想狀態的政治制度。根據上述內容可以得出,柏拉圖的貴族身份以及從小對政治方面的關心和師承蘇格拉底的獨特見解,使其對民主制有著個人的看法,而其之后的經歷更加深了其對希臘雅典的思考。為了改變國家的悲劇命運,柏拉圖提出理想對策,即建立正義國家。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組成柏拉圖的正義觀。國家正義是統治者,輔助者和生產者三個等級的人們各安其位。個人正義則是理性、激情和欲望三個要素的各盡其責。(二)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個人正義柏拉圖采取“由大到小”方式,在得出國家正義即城邦正義之后再探討個人正義方面。“我們以什么根據承認國家是正義的, 我們也將以同樣的根據承認個人是正義的。”通過對國家正義的探討,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個部分由智慧、勇敢和節制一一對應。“一個是人們用以思考推理的, 可以稱之為靈魂的理性部分。”柏拉圖認為一個有作為的人應該將理性放在第一位。理性在個人的精神世界中起的是領導的重要作用。理性即是愛智慧,智慧是由理性創造出的,為統治者所擁有用于統治城邦。激情區別于理性,激情輔助理性為護衛者所突出擁有。勇敢是由激情所引出的,輔助者帶著激情將很好地輔佐和幫助統治者。激情又與理性相關聯,當一個人的激情被很好地利用時,激情與理性會很好的配合,與欲望相排斥;相反,當一個人的激情不能夠被良好訓練的時候,激情會產生相反的影響,和欲望一起與理性相排斥。個人正義中欲望受到理性和激情共同控制和節制的作用。“另一個是人們用以感受愛、餓、渴等等物欲之騷動的, 可以稱之為心靈的無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欲望是屬于第三階層勞動者的,在普通被統治者之間最為突顯。個人主義的三個要素,即理性、激情和節制,起著各自不同的不容忽視的作用。同于國家正義,個人正義中的各個要素不相互影響,各在其位協調互動,同樣體現出分工原則。
2、國家正義大寫的國家正義,即城邦正義是柏拉圖最先探討的方向。他說“國家不是來自一棵橡樹或一塊巖石,而源于生活在其中的人們的特性。”柏拉圖認為探討人們所在國家成功后才能更好地研究人的特性。柏拉圖建立理想城邦的最基本的便是先要建造一個城邦。如文中記載,“在我看來之所以要建立一個城邦, 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不能單靠自己達到自足, 我們需要許多東西。”“因此我們每個人為了各種需要, 招來各種各樣的人, 由于需要許多東西, 我們邀集許多人住在一起, 作為伙伴和助手, 這個公共住宅區, 我們叫它作城邦。”為了達到安然、平穩、井然有序的城邦狀態,柏拉圖立定總的原則即正義。確定原則后柏拉圖著手于城邦社會和城邦人們二者的關系開始探討正義。從社會組織結構方面出發分為三個階層:統治者、護衛者和勞動者。從人們的心靈結構方面體現是四個德性: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三個階層等級不同且分配的工作亦不同。統治者作為第一階層,他們應該擁有足夠強大的能力和不同于普通人的才能,即“哲學王”;他們應該公私分明不圖私利地管理和統治好國家,為城邦人們的利益努力付出;他們應該與廣大人民深入接觸,傾聽人們的心聲了解人們的疾苦,做出相應的對策,讓人們過上幸福的生活。第二階層是護衛者,即輔助者、武士等。他們應該擁有勇敢等良好的品質和應對緊張局面的技能,為國家的發展出謀劃策,為保護國家以及人民參與戰爭等。第三階層是勞動者,組成部分為農夫、商人和工匠等。雖然他們等級較低但是作用重大,他們應當擁有節制等品質,也應當老實本分不觸及法規從事自己的工作,為國家的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三個階層應該各司其職,做好屬于各自階層的各個方面的工作,最終各得其所。四個德性不可或缺。第一個美德是智慧。“我們國家中清清楚楚看到的第一件東西便是智慧, 而這個東西顯得有點奇特之處。”智慧不是哪一方面具體的知識,亦不是要求城邦人們都必須是所謂的智慧之士。智慧是對于統治者而言的必要的能力,是在統治國家方面的比較宏觀的能力。所謂智慧就是“考慮整個國家大事, 改進它的對內對外關系”只有統治者擁有了智慧才能顧及到廣大人民的集體利益,才能從整體出發維護全城邦的利益。第二個美德是勇敢。勇敢并不是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必須勇敢,而是針對第二階層的護衛者而言的,是護衛者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優良品格;勇敢也并不是只有大膽做事,而是要有正確的信仰,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并且可以抵制誘惑等負面的影響。“是這種精神上的能力, 這種關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確觀念的完全保持, 就是我主張稱之為勇敢的, 如果你沒有什么異議的話。”護衛者的勇敢能夠保衛國家保護人民,使得城邦能夠平穩發展。第三個美德是節制。每個人要做自己的主人,管好自己的所作所為,不受外界虛幻的享樂、欲望等誘惑的吸引,并且要在法典之內各司其職,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做好定位,增強自控力,服從命令,在個人的位置上做個人的事情。相對于智慧和勇敢,節制不屬于其中某一個階層,而是針對各個階層之間的相互關系,尤其在城邦中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系方面被統治者應該服從統治者的安排和命令。繼智慧、勇敢和節制之后,柏拉圖提出其核心問題——正義。正義是柏拉圖希望建立的理想國中的最基本的原則,或可謂立國之本。“正義就是在國家中做正當的事,當每一個個人只作一種對國家有關的工作,而這個工作又是最適合他的天性時,這個國家就有了正義。”正義在城邦中涉及政治、軍事和經濟三個層次,相對應的便是三個階層做好各個階層的本性的工作,即統治者擁有“智慧”這個美德,護衛者擁有“勇敢”這一美德,而勞動者運用各自的技能且擁有“節制”美德。各階層應該分別專司一職,分明權責,互相不干涉,相互不混同,否則將會破壞正義原則。“當生意人、輔助者和護國者這三種人在國家里各作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擾時, 便有了正義, 從而也就使國家成為正義的國家了。”(三)個人正義與國家正義的統一柏拉圖認為,雖然個人正義與國家正義互有不同,但是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是相互聯系的。只有個人所在的國家(城邦)是正義的,才能給個人提供正義的環境,才有可能形成個人正義;同樣,個人正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后,才能在國家(城邦)中促成良好的風氣,才能給國家正義創造可能性,才有可能組成國家正義,否則國家正義不將存在。“個人靈魂達到正義,每個人就會以其個人的正義的行為參與適合自己本分的工作,參與實現國家的正義。”如此個人正義在二者關系中更顯突出,起根本性作用。根據柏拉圖闡述,不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都要做到個人正義,也并非要求完全國家正義,而是認清現實,從現狀出發,只需達到一定的基本正義。而統治者必須是已經很好地做到了個人正義的人,理性、激情、智慧、勇敢和節制等和諧統一于其一身。為了能夠達到整個城邦的基本正義,柏拉圖制訂了一整套訓練以及選拔正義的統治者的方案。柏拉圖利用其擅長的唯心主義對學生進行教學,分為階段進行教育“四科”,還繼承了老師蘇格拉底的問答學習法,并涉及理性訓練和體育教育。柏拉圖高度提倡“哲學王”,聯系起哲學和政治,培育出能夠領導、統治國家的“哲學王”。統治者利用其高度的理性和智慧去管理國家,便是對正義的推行;護衛者利用其高度的激情和勇敢去捍衛國家,便是對正義的維護;勞動者利用其高度的節制辛勤勞動,服務國家,便是對正義的遵守。統治者擁有正義后,便可帶領輔助者成為正義之人,再通過更擴大的教化使得被統治者更加正義。雖然無法達到完全的正義,但是隨著力度的加強,達到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的統一,從而使得整個城邦將會越來越正義。二、正義國家的實現(一)正義國家實現的意義柏拉圖認為“我們建立這個國家的目標并不是為了某一階級的單獨突出的幸福,而是為了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因為,我們認為在這樣一個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義,而在一個糟糕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非正義。”一個正義的國家能夠指引國家里的人們走上正義之路。柏拉圖認為只有實現整個國家的正義,才能夠得到他一直主張的理想國,才能夠讓國家中的每個人生活的正義、美好和幸福。(二)統治者的資質和角色從柏拉圖提出的“哲學王統治”中可以看出哲學家在柏拉圖所要建造的理想國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金”元素的人才稱得上是哲學家,而且他們具有很強的天賦和擁有無比的智慧,有著好學的優良品質,真理是他們永遠不變的追求。經過堅持不斷的努力奮進,哲學家的知識面更加廣泛,懂得如何治理國家和統領廣大被統治者。所以想要實現正義的國家,必須讓具有統治能力和智慧的哲學家作為國家的統治者,才能建立起一個正義的國家,將正義的國家的理想實現。柏拉圖還認為,統治者無知無能和品質的殘缺及敗壞亦是導致國家混亂和分裂的原因,尤其強調品性的敗壞,可謂破壞了政治,帶來無數災難。作為最無懈可擊的哲學家,肩負著建立起充滿正義的理想國的任務,應當懂得知識,掌握美好德行,才能使罪惡和混亂得以結束,將安寧帶給國家和人民,將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貫穿于理想國,給人們帶來美好、幸福和安康。三、對于柏拉圖正義的思考(一)柏拉圖正義的歷史意義1、影響個人價值觀的形成正義觀的關注不再狹隘,不單單只是關注如何定義其概念,也不再只是注重某方面的解釋。正義觀的發現已然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是從社會機體秩序中,是從普遍的廣義的統一的角度。正義觀的提出是理想國建立的基礎,從內向外的折射,不再局限于個人利益,是一種客觀普遍的和諧井然的正義。柏拉圖的正義讓人們重視起個人的價值觀,由狹隘變得眼界開闊,提升了人們的個人價值觀。2、正義觀的第一次系統闡述柏拉圖是第一個系統闡述了正義的哲學家和思想家,不論是在西方思想史還是整個世界。柏拉圖將其個人對正義的理解綜合前人的正義觀念記錄在其著作《理想國》之中,包括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以及個人和國家正義的關系。首先指出什么是正義,解釋出什么是國家正義和個人正義。在國家正義中,提出并強調了三個階層,各階層應該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出相應的工作,相對應的便是三個美德——智慧、勇敢和節制。在個人正義中,人的靈魂狀態是理性、激情和欲望。其次柏拉圖建立了在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的關系。二者有所區別,又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個人正義是基礎,而國家利益是保障,二者不可能相互分離。國家正義中的智慧、勇敢和節制想對應于個人正義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國家正義中的統治者和護衛者相對應于國家正義中的智慧和勇敢,亦相對應于個人正義中的理性和激情。而節制不同于智慧和勇敢,作用于所有階層的人,各階層相互制約,使秩序井然。最后柏拉圖還闡釋了正義國家是如何建立的,也闡述了其如何維護以及如何走向衰亡。柏拉圖認為重中之重是哲學王統治。創建了教育體系用于對國家正義和個人正義的維持。同樣指出正義國家也避免不了走向衰敗的道路。3、要正確看待柏拉圖理想國的正面影響許多學者認為柏拉圖的理想國是一種純粹烏托邦的空想主義,是一種極端的擺脫現實的幻想,是一種超越骨感又陷迷幻的未來,不可能有實現的可能。其實我們應該正確看待柏拉圖的理想國的正面意義。首先,柏拉圖在其國家正義中將人們分為三個階層,并不是多數人認為的戴著有色眼鏡看人,而是從其社會現狀出發,認清現實,具有合理性,并體現出對人們的高度重視和負責,注重人性,尊重個人靈魂和個人價值。其次,柏拉圖的正義原則和分工原則對我們現在提倡的和諧社會產生了不可或缺的影響。柏拉圖站在國家的高度去思考問題,并運用了歷史觀去分析現狀,是具有非凡價值的,是值得關注的。4、開創制度正義之研究柏拉圖雖然出生于一個家庭條件不錯的貴族家庭,但是其生存的環境卻不容樂觀。柏拉圖的關注政治,以及經歷其師蘇格拉底的死亡,他看到了民主制度的極大弊端,提倡要建立一個充滿正義的理想國,建立起一種全新制度。柏拉圖所理想的正義國家是由哲學王統治的并實行柏拉圖式的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的國家,只有在這種國家中才能形成個人正義。什么樣的國家政體中會造成什么樣的人們的性格。雖然柏拉圖理想國的政治制度很粗糙簡陋,但是卻堪稱開創了制度正義。首先柏拉圖將國家中的人分為三個階層,統治者、護衛者和勞動者。其次柏拉圖明確了哲學王統治,即哲學家作為國家的統治者。最后柏拉圖制定了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這些都是柏拉圖開創制度正義的體現。5、影響到后世的空想社會主義后世的空想社會主義受到了柏拉圖的哲學王統治思想和公有制理論的深刻影響。首先,早期空想社會主義受到了柏拉圖的哲學王統治理論的影響,如早期空想社會主義者摩爾等。其次,一部分人也受到了柏拉圖的公有制的影響,如康帕內拉的“太陽城”等。(二)柏拉圖正義理論對當代中國的啟示1、柏拉圖正義理論和馬克思正義觀的異同(1)相同之處:兩位思想家的社會正義都是一種相對于當時現實比較超越的設想,對于他們所在的時代都是不大容易實現的時代正義。柏拉圖和馬克思的正義觀,是由于他們看到了自己所處時代的不公正,做出了相對應的反應,即構想出自己所認為的理想制度,并想實現社會正義和個人正義通過這種構想的理想制度。通過分析柏拉圖的《理想國》,可以看出柏拉圖內心里想要建立一個理想國。而建立一個城邦是由于人們的非自足性,個人需要整體,整體離不開個人。在這樣一個城邦中可以建立起正義之路,使人人都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生活在充滿正義的城邦之中。柏拉圖就是想要設計出一種理想的政治政體,即一種政體能夠體現正義。與此類似的是,馬克思面對資本主義的罪惡、壓迫和剝削,也提出了一種美好的設想——共產主義制度。共產主義制度是一種高度發展社會生產力的正義社會,沒有了私有制,出現了公有制,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2)不同之處:第一,柏拉圖與馬克思研究的正義觀出發點不同。人的自然本性的研究方向是柏拉圖正義觀念所涉及的。人的靈魂包括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種品質。當欲望和激情都和理性達成一致時才是一個人成為有德有能的人的時刻,才能成為一個正義的人。馬克思的研究方向是人的社會本質。人們的公平正義觀念吸取于當時的社會關系。第二,柏拉圖與馬克思的正義觀是代表不用的階級利益的。等級制度下的正義是柏拉圖所追求的,分為三個階層,各階層不能越級。而馬克思主義正義觀的價值目標是“為全人類謀福利”。第三,柏拉圖與馬克思的研究方式是不同的。形而上學的是柏拉圖的研究方法。理性,激情和是人們靈魂的三個部分,其相互協調;共同作用智慧,勇氣和節制三種美德便能實現正義。2、柏拉圖正義理論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理論指導意義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志是社會公平和正義,保持社會穩定的深層次基礎是社會公平和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是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提出的,開辟了可靠途徑為了真正有效地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現階段我國實現正義的一條有效途徑就是構建和諧社會,于此,我國應在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的指引下去實現真正的社會正義,屬于全人類的社會主義。為了早日實現共產主義,我們要進一步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消滅私有制,消滅剝削。柏拉圖的正義觀對我國的指導意義:第一,借鑒“善”的理念。讓人們自己學法知法懂法,努力宣傳社會公正理論。第二,努力建立社會正義的制度。制定公正的監督制度、懲罰制度和評估制度。3、柏拉圖正義理論對中國發展的啟示第一,法治和德治相統一中國在改革開放后逐漸向法治社會邁進,要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獨立。法制建設進步的同時也應當重視德治的作用,現實需要德治,德治能夠調整法律所涉及不到的領域。第二,發展社會中的政治穩定改革在當今中國已經成為一種固定的思維形勢。在當代中國應該采取政治制度化和法制化這種最有效的措施。讓公民參與到政治里面來,了解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需求,針對結果做出相應的政治決策。在了解與被了解、制定與實施之中,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都能夠得到重視,各階層都能夠和諧共處,在動態中實現我國政治的穩定,穩定社會秩序,和諧共處。第三,效率和公平相統一利益社會是當今社會的體現,其導向和目的及動力皆為利益。首先,個人行為的基本出發點是追求個人利益。利益引導出個人各種的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其次,主導國家政治行為和過程的是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交集最大化。將效率和公平的很好甚至更好地結合在一起,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只取其一。結果公平、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是公平內容的三個部分也是我國社會公平的重要要求。當今中國,貧富差距相當大,富得越富,而窮的沒有什么太大的變化。中國應該在幾個方面努力改善,縮小貧富差距:第一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第二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第三始終要堅持按勞分配,而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四、結語正義是人類社會永恒的話題。對人類的存世、發展和完善的探究得出的正義理論是一種對于人類的深度思考和表達。無數個個體生存在一起,利益的沖突實在是難以避免,但是如果人人支持正義的存在,并且能夠努力地去尋求和諧相處的模式,處理好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則不管是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還是在未來的探尋中都是有著重大的意義的。我們應該始終堅持柏拉圖理想國的設想中正面的作用,政府應該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給百姓創造一個和諧的社會,一個穩定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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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
1,程序正義先于實際正義,
常常有人覺得程序正義雖然重要,但總不如實質正義重要。把案子弄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比程序正義重要得多,不是嗎?
不是。
比如說,現在有個病患被送到醫院裡來,需要開刀。他可能會被救活,也可能回天乏術。醫師該做的事是先去刷手消毒,然後盡力救治。他再怎麼經驗豐富,都不可以預下判斷:「唉呀,這人必死無疑啦!」然後用充滿病菌的手,在病患肚子裡撥撥弄弄。如果他這樣做的話,他很可能就是害死這個病患的劊子手,而我們永遠也無法確知,那病患到底是本來就會死,還是因為醫師的不當處置而死。
程序正義就是這個「刷手消毒」的動作。程序一旦不正義,真相就被污染了,永遠沒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真相,要到了審判終了才能明白。在那之前,警察、檢察官、被告律師,都僅能依著正當。程序,做自己該做的事。程序正義的意思就是:在真相面前,保持一定程度的謙卑。
執法人員必須平靜地承認,我們是人,所知有限,然而我們所做的工作,卻需要神一般的全知全能。所以我們只能後退一步,一切按規矩來。執法人員最不該做的,就是自以為可以憑肉眼辨忠奸、明善惡、斷是非。執法人員最不該做的,就是用程序不正義去對付他「覺得」的壞人。
醫生必須把病患當成活人來醫,不能一開始就把他當成死人。有的人真的會死,但醫生不能因為這樣,就加速他的死亡。除非他死了,不然的話,一定要把他當成活人,這是為了保障活人,不是為了保障死人。
所謂「無罪推定」,也是這意思。除非證明他有罪,不然的話,一定要把他當成無辜的人。這是為了保障好人,不是為了保障壞人。
電影《魔戒》裡,遠征軍除了強大的敵人之外,還有「惘惘的威脅」, 是一隻妖怪「咕嚕」,老是跟蹤他們,不懷好意。主角佛雷多惱了,抱怨道:「當年叔叔本來有機會殺死他的,都怪他一時心軟,如果當年叔叔殺了他,不就好了嗎!」
睿智的老巫師甘道夫說:「謹慎哪。這世界上,許多人應該要死卻逃過一劫,也有的人命不該絕卻意外身亡。你可以為他們決定生死嗎?」
佛雷多聽了一愣。他沒有回答,眼睛裡卻出現了謙卑。
2,程序正義是普遍的,被大家更多接受的。
我們不會因為“追求實質正義”而使更多的無罪之人得到不正當的懲罰。其中透露著程序正義的理念——“我們用公平公正的方法來處理每一件事,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進而講,
對于一個犯罪分子,當他是按照“合理、公正”“干凈”的程序走下來面對一個十分嚴酷判決的時候,他的內心深處是自愿接受的;但是對于一個無罪之人即使受到很輕微的不公正審判,他也是抵觸反感,不愿就范的。
3,程序正義也不僅僅是單獨的過程,也是對未來理性的判斷,保證了我們時時刻刻公平正義。
現代社會處理問題的精神之一就是理性,
從一個角度看,是指運用理性對于未來進行準確的預測和計算。
極端點說,一件事情的結果有利還是不利并不重要,一件事情的結果能否被預測到,能否為人造福更是我們考慮的中點,
換句話說,實質正義的結果并沒有那么重要,而
能夠保障預見性的程序正義在社會中是極為重要的。
4,
“當“程序正義”與“結果正義”不符的時候,“程序正義”是不正義的。”
我反對這個觀點。
原因很簡單,不可能做到每件事都是結果正義。
我們都是人,都有弱點。
我們不是全知全能的神明,不能聽到犯罪者心里最隱秘的話語;
即使聽到,也無法拿出來證實;
即使能拿出來證實,也不能保證所有人都信服;
即使有人能做到這點,
誰又能保證他的每一次審判都不會有私心和差錯呢?
沒有人能保證。
因為我們畢竟只是人。
可是,難道這樣我們就不追求“真正的正義”,追求讓每個人得到應有的對待嗎?
當然不是!
那,該怎么辦?
答:想個辦法,使盡可能多的案件在這種辦法的幫助下能盡可能接近結果正義。
5,程序正義為了什么?不只是眼前利益,也為了更長遠的公德正義
違法不究,那以后如果別人犯罪還管不管?
執法不公,以后人民如何信服法律結果?
法律結果不被人民認同,社會秩序如何維持!
所以,程序正義最大限度的保證了法律的公正!
程序正義不是萬能的,他無法保證結果正義,也無法保證開端正義,他只能保證在審判大多數案件的結果更靠近結果正義。
(額外,辛普森案的解釋?)
3.面對大家頗有爭議的辛普森案,不管辛普森是否真的殺了他的妻子,我們可以確認的是:
a.警方在搜集證據是步驟有錯
b.搜集的證據受到污染
c.審訊時步驟有錯
今天允許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闖入民宅搜集證據,明日警察是不是就可以以搜查證據為名私闖民宅?
今天允許警察不良好保存而被毀壞的證據仍然有司法作用,明天警察是不是就可以隨便拿一個東西毀得不成樣子然后說這是證據給人定罪?
今天警察審訊的時候步驟有錯,明天警察是不是就可以進行誘導性提問,逼迫公民自認其罪,甚至,動用刑訊?
個人面對公權力時是十分脆弱的,如果公權力在面對人命關天的案件,可以隨便搜集證據、隨便處理證據,甚至在審訊時步驟有錯,如何保證下一個人不會受到與其罪責不相稱的懲罰?
你說辛普森本應有罪,此案違背實質正義?你怎么這么確定呢,我們都不是神吶,我們看不到真相,我們不知道是不是達到了實質正義,我們唯一確定的是我們實現了程序正義,沒有讓可能無罪的人變成有罪(跑題了)
當我們最終追求的實質正義有沒有程序正義都能實現的時候,那程序正義就是可以突破的。
6,程序正義的作用,補漏用
那好,既然還原案發現場的工作都需要他人完成,那么必然就不會還原到案發現場的原貌。人類永遠無法做到結果正義,命案必破都是假的。那么多冤案和現在因年代久遠而毫無頭緒的案件,都在嘲笑著我們。
那程序正義呢?至少我制造一套最大限度地符合邏輯和正義需求的關于調查、審問、審判的程序,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利益。我寧可放過一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因此在未依法判決前,我不會宣布任何人有罪,他們都是犯罪嫌疑人,而非罪犯。在審訊過程中我決不允許嚴刑拷打,因為嚴刑拷打可能會導致屈打成招。在調查過程中我要求他們在逮捕每一個犯罪嫌疑人之前都要獲得法院或者檢察院的批準,如果放任有權力的人隨意逮捕他人,這是十分危險的。在收集證據時我要求他們嚴格遵守程序,不然他們可能會把偽造的證據混進來…諸如此類。
各位, 程序正義并不能保證結果正義,但是對正義程序的嚴格遵守,能夠盡可能地保證一個結果相對公平的判決。
一個穩定的,需要自我維持的系統肯定同時需要追求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而且這兩點在大多數場合是不會發生矛盾的。而且一般來說程序正義會顯得更加重要,因為程序正義相對來說更加中立,更加價值無涉。實質正義的內可能會有爭議,但程序正義更容易求得共識。而且程序正義也更有利于維持系統運作的穩定和有序。所以這個主流觀點有一個比較簡潔、難聽和赤裸裸的說法,即社會系統的整體穩定有序、長治久安比彰顯某一具體個案的正義結果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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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添了兩個給我加下省略號~不會加啊
目錄添了兩個給我加下省略號~不會加啊
柏拉圖的正義觀
(一)正義觀的產生背景
在雅典城邦中柏拉圖出生于一個比較富足的貴族家庭。起初柏拉圖可以選擇從政這條家族傳統之路,但是當時雅典情況太不樂觀,四面楚歌危機重重。雅典民主制在斯巴達戰爭中處于失利地位,而且幾乎每次戰爭都會產生另外一種制度。整個希臘城邦制度的衰落加之其師蘇格拉底的死,柏拉圖徹底失望于現存的政體。頻繁的動亂戰爭、嚴重被破壞的社會生產力以及接近解體和崩潰的傳統道德和法典,柏拉圖認為過分的民主制度是造成現狀的根本原因,認為民主政治的弊端顯露無疑,并提出正義之舉。他四處游走求學,將其認為較為美好的正義之邦繪畫在《理想國》之內,并有著建立起一個理想的城邦的強烈想法。在其偉大的著作中,柏拉圖提出要利用“哲學王統治”建立一種不同于現狀的、理想狀態的政治制度。
根據上述內容可以得出,柏拉圖的貴族身份以及從小對政治方面的關心和師承蘇格拉底的獨特見解,使其對民主制有著個人的看法,而其之后的經歷更加深了其對希臘雅典的思考。為了改變國家的悲劇命運,柏拉圖提出理想對策,即建立正義國家。
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組成柏拉圖的正義觀。國家正義是統治者,輔助者和生產者三個等級的人們各安其位。個人正義則是理性、激情和欲望三個要素的各盡其責。
(二)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
個人正義
柏拉圖采取“由大到小”方式,在得出國家正義即城邦正義之后再探討個人正義方面。“我們以什么根據承認國家是正義的, 我們也將以同樣的根據承認個人是正義的。”通過對國家正義的探討,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個部分由智慧、勇敢和節制一一對應。
“一個是人們用以思考推理的, 可以稱之為靈魂的理性部分。”柏拉圖認為一個有作為的人應該將理性放在第一位。理性在個人的精神世界中起的是領導的重要作用。理性即是愛智慧,智慧是由理性創造出的,為統治者所擁有用于統治城邦。激情區別于理性,激情輔助理性為護衛者所突出擁有。勇敢是由激情所引出的,輔助者帶著激情將很好地輔佐和幫助統治者。激情又與理性相關聯,當一個人的激情被很好地利用時,激情與理性會很好的配合,與欲望相排斥;相反,當一個人的激情不能夠被良好訓練的時候,激情會產生相反的影響,和欲望一起與理性相排斥。個人正義中欲望受到理性和激情共同控制和節制的作用。“另一個是人們用以感受愛、餓、渴等等物欲之騷動的, 可以稱之為心靈的無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欲望是屬于第三階層勞動者的,在普通被統治者之間最為突顯。
個人主義的三個要素,即理性、激情和節制,起著各自不同的不容忽視的作用。同于國家正義,個人正義中的各個要素不相互影響,各在其位協調互動,同樣體現出分工原則。
2、國家正義
大寫的國家正義,即城邦正義是柏拉圖最先探討的方向。他說“國家不是來自一棵橡樹或一塊巖石,而源于生活在其中的人們的特性。”柏拉圖認為探討人們所在國家成功后才能更好地研究人的特性。
柏拉圖建立理想城邦的最基本的便是先要建造一個城邦。如文中記載,“在我看來之所以要建立一個城邦, 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不能單靠自己達到自足, 我們需要許多東西。” “因此我們每個人為了各種需要, 招來各種各樣的人, 由于需要許多東西, 我們邀集許多人住在一起, 作為伙伴和助手, 這個公共住宅區, 我們叫它作城邦。”為了達到安然、平穩、井然有序的城邦狀態,柏拉圖立定總的原則即正義。確定原則后柏拉圖著手于城邦社會和城邦人們二者的關系開始探討正義。從社會組織結構方面出發分為三個階層:統治者、護衛者和勞動者。從人們的心靈結構方面體現是四個德性: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
三個階層等級不同且分配的工作亦不同。統治者作為第一階層,他們應該擁有足夠強大的能力和不同于普通人的才能,即“哲學王”;他們應該公私分明不圖私利地管理和統治好國家,為城邦人們的利益努力付出;他們應該與廣大人民深入接觸,傾聽人們的心聲了解人們的疾苦,做出相應的對策,讓人們過上幸福的生活。第二階層是護衛者,即輔助者、武士等。他們應該擁有勇敢等良好的品質和應對緊張局面的技能,為國家的發展出謀劃策,為保護國家以及人民參與戰爭等。第三階層是勞動者,組成部分為農夫、商人和工匠等。雖然他們等級較低但是作用重大,他們應當擁有節制等品質,也應當老實本分不觸及法規從事自己的工作,為國家的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三個階層應該各司其職,做好屬于各自階層的各個方面的工作,最終各得其所。
四個德性不可或缺。第一個美德是智慧。“我們國家中清清楚楚看到的第一件東西便是智慧, 而這個東西顯得有點奇特之處。”智慧不是哪一方面具體的知識,亦不是要求城邦人們都必須是所謂的智慧之士。智慧是對于統治者而言的必要的能力,是在統治國家方面的比較宏觀的能力。所謂智慧就是“考慮整個國家大事, 改進它的對內對外關系”只有統治者擁有了智慧才能顧及到廣大人民的集體利益,才能從整體出發維護全城邦的利益。第二個美德是勇敢。勇敢并不是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必須勇敢,而是針對第二階層的護衛者而言的,是護衛者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優良品格;勇敢也并不是只有大膽做事,而是要有正確的信仰,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并且可以抵制誘惑等負面的影響。“是這種精神上的能力, 這種關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確觀念的完全保持, 就是我主張稱之為勇敢的, 如果你沒有什么異議的話。”護衛者的勇敢能夠保衛國家保護人民,使得城邦能夠平穩發展。第三個美德是節制。每個人要做自己的主人,管好自己的所作所為,不受外界虛幻的享樂、欲望等誘惑的吸引,并且要在法典之內各司其職,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做好定位,增強自控力,服從命令,在個人的位置上做個人的事情。相對于智慧和勇敢,節制不屬于其中某一個階層,而是針對各個階層之間的相互關系,尤其在城邦中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系方面被統治者應該服從統治者的安排和命令。
繼智慧、勇敢和節制之后,柏拉圖提出其核心問題——正義。正義是柏拉圖希望建立的理想國中的最基本的原則,或可謂立國之本。“正義就是在國家中做正當的事,當每一個個人只作一種對國家有關的工作,而這個工作又是最適合他的天性時,這個國家就有了正義。”正義在城邦中涉及政治、軍事和經濟三個層次,相對應的便是三個階層做好各個階層的本性的工作,即統治者擁有“智慧”這個美德,護衛者擁有“勇敢”這一美德,而勞動者運用各自的技能且擁有“節制”美德。各階層應該分別專司一職,分明權責,互相不干涉,相互不混同,否則將會破壞正義原則。“當生意人、輔助者和護國者這三種人在國家里各作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擾時, 便有了正義, 從而也就使國家成為正義的國家了。”
(三)個人正義與國家正義的統一
柏拉圖認為,雖然個人正義與國家正義互有不同,但是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是相互聯系的。只有個人所在的國家(城邦)是正義的,才能給個人提供正義的環境,才有可能形成個人正義;同樣,個人正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后,才能在國家(城邦)中促成良好的風氣,才能給國家正義創造可能性,才有可能組成國家正義,否則國家正義不將存在。“個人靈魂達到正義,每個人就會以其個人的正義的行為參與適合自己本分的工作,參與實現國家的正義。”如此個人正義在二者關系中更顯突出,起根本性作用。
根據柏拉圖闡述,不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都要做到個人正義,也并非要求完全國家正義,而是認清現實,從現狀出發,只需達到一定的基本正義。而統治者必須是已經很好地做到了個人正義的人,理性、激情、智慧、勇敢和節制等和諧統一于其一身。
為了能夠達到整個城邦的基本正義,柏拉圖制訂了一整套訓練以及選拔正義的統治者的方案。柏拉圖利用其擅長的唯心主義對學生進行教學,分為階段進行教育“四科”,還繼承了老師蘇格拉底的問答學習法,并涉及理性訓練和體育教育。柏拉圖高度提倡“哲學王”,聯系起哲學和政治,培育出能夠領導、統治國家的“哲學王”。統治者利用其高度的理性和智慧去管理國家,便是對正義的推行;護衛者利用其高度的激情和勇敢去捍衛國家,便是對正義的維護;勞動者利用其高度的節制辛勤勞動,服務國家,便是對正義的遵守。
統治者擁有正義后,便可帶領輔助者成為正義之人,再通過更擴大的教化使得被統治者更加正義。雖然無法達到完全的正義,但是隨著力度的加強,達到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的統一,從而使得整個城邦將會越來越正義。
二、正義國家的實現
(一)正義國家實現的意義
柏拉圖認為“我們建立這個國家的目標并不是為了某一階級的單獨突出的幸福,而是為了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因為,我們認為在這樣一個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義,而在一個糟糕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非正義。”一個正義的國家能夠指引國家里的人們走上正義之路。柏拉圖認為只有實現整個國家的正義,才能夠得到他一直主張的理想國,才能夠讓國家中的每個人生活的正義、美好和幸福。
(二)統治者的資質和角色
從柏拉圖提出的“哲學王統治”中可以看出哲學家在柏拉圖所要建造的理想國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金”元素的人才稱得上是哲學家,而且他們具有很強的天賦和擁有無比的智慧,有著好學的優良品質,真理是他們永遠不變的追求。經過堅持不斷的努力奮進,哲學家的知識面更加廣泛,懂得如何治理國家和統領廣大被統治者。所以想要實現正義的國家,必須讓具有統治能力和智慧的哲學家作為國家的統治者,才能建立起一個正義的國家,將正義的國家的理想實現。
柏拉圖還認為,統治者無知無能和品質的殘缺及敗壞亦是導致國家混亂和分裂的原因,尤其強調品性的敗壞,可謂破壞了政治,帶來無數災難。作為最無懈可擊的哲學家,肩負著建立起充滿正義的理想國的任務,應當懂得知識,掌握美好德行,才能使罪惡和混亂得以結束,將安寧帶給國家和人民,將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貫穿于理想國,給人們帶來美好、幸福和安康。
三、對于柏拉圖正義的思考
(一)柏拉圖正義的歷史意義
1、影響個人價值觀的形成這一部分過于簡單。柏拉圖的正義理論提出怎樣的個人價值觀?其有何特殊之處?如何實現這種價值觀?
這一部分過于簡單。柏拉圖的正義理論提出怎樣的個人價值觀?其有何特殊之處?如何實現這種價值觀?
正義觀的關注不再狹隘,不單單只是關注如何定義其概念,也不再只是注重某方面的解釋。正義觀的發現已然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是從社會機體秩序中,是從普遍的廣義的統一的角度。正義觀的提出是理想國建立的基礎,從內向外的折射,不再局限于個人利益,是一種客觀普遍的和諧井然的正義。柏拉圖的正義讓人們重視起個人的價值觀,由狹隘變得眼界開闊,提升了人們的個人價值觀。
2、正義觀的第一次系統闡述
柏拉圖是第一個系統闡述了正義的哲學家和思想家,不論是在西方思想史還是整個世界。柏拉圖將其個人對正義的理解綜合前人的正義觀念記錄在其著作《理想國》之中,包括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以及個人和國家正義的關系。
首先指出什么是正義,解釋出什么是國家正義和個人正義。在國家正義中,提出并強調了三個階層,各階層應該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出相應的工作,相對應的便是三個美德——智慧、勇敢和節制。在個人正義中,人的靈魂狀態是理性、激情和欲望。
其次柏拉圖建立了在個人正義和國家正義的關系。二者有所區別,又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個人正義是基礎,而國家利益是保障,二者不可能相互分離。國家正義中的智慧、勇敢和節制想對應于個人正義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國家正義中的統治者和護衛者相對應于國家正義中的智慧和勇敢,亦相對應于個人正義中的理性和激情。而節制不同于智慧和勇敢,作用于所有階層的人,各階層相互制約,使秩序井然。
最后柏拉圖還闡釋了正義國家是如何建立的,也闡述了其如何維護以及如何走向衰亡。柏拉圖認為重中之重是哲學王統治。創建了教育體系用于對國家正義和個人正義的維持。同樣指出正義國家也避免不了走向衰敗的道路。
3、要正確看待柏拉圖理想國的正面影響
許多學者認為柏拉圖的理想國是一種純粹烏托邦的空想主義,是一種極端的擺脫現實的幻想,是一種超越骨感又陷迷幻的未來,不可能有實現的可能。其實我們應該正確看待柏拉圖的理想國的正面意義。首先,柏拉圖在其國家正義中將人們分為三個階層,并不是多數人認為的戴著有色眼鏡看人,而是從其社會現狀出發,認清現實,具有合理性,并體現出對人們的高度重視和負責,注重人性,尊重個人靈魂和個人價值。其次,柏拉圖的正義原則和分工原則對我們現在提倡的和諧社會產生了不可或缺的影響。柏拉圖站在國家的高度去思考問題,并運用了歷史觀去分析現狀,是具有非凡價值的,是值得關注的。
4、開創制度正義之研究
柏拉圖雖然出生于一個家庭條件不錯的貴族家庭,但是其生存的環境卻不容樂觀。柏拉圖的關注政治,以及經歷其師蘇格拉底的死亡,他看到了民主制度的極大弊端,提倡要建立一個充滿正義的理想國,建立起一種全新制度。柏拉圖所理想的正義國家是由哲學王統治的并實行柏拉圖式的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的國家,只有在這種國家中才能形成個人正義。什么樣的國家政體中會造成什么樣的人們的性格。雖然柏拉圖理想國的政治制度很粗糙簡陋,但是卻堪稱開創了制度正義。首先柏拉圖將國家中的人分為三個階層,統治者、護衛者和勞動者。其次柏拉圖明確了哲學王統治,即哲學家作為國家的統治者。最后柏拉圖制定了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這些都是柏拉圖開創制度正義的體現。
5、影響到后世的空想社會主義
后世的空想社會主義受到了柏拉圖的哲學王統治思想和公有制理論的深刻影響。首先,早期空想社會主義受到了柏拉圖的哲學王統治理論的影響,如早期空想社會主義者摩爾等。其次,一部分人也受到了柏拉圖的公有制的影響,如康帕內拉的 “太陽城”等。說的太簡單,他們怎樣受到了柏拉圖的影響,要簡單介紹一下,不能一筆帶過。
說的太簡單,他們怎樣受到了柏拉圖的影響,要簡單介紹一下,不能一筆帶過。
(二)柏拉圖正義理論對當代中國的啟示
1、柏拉圖正義理論和馬克思正義觀的異同
(1)相同之處:
兩位思想家的社會正義都是一種相對于當時現實比較超越的設想,對于他們所在的時代都是不大容易實現的時代正義。柏拉圖和馬克思的正義觀,是由于他們看到了自己所處時代的不公正,做出了相對應的反應,即構想出自己所認為的理想制度,并想實現社會正義和個人正義通過這種構想的理想制度。通過分析柏拉圖的《理想國》,可以看出柏拉圖內心里想要建立一個理想國。而建立一個城邦是由于人們的非自足性,個人需要整體,整體離不開個人。在這樣一個城邦中可以建立起正義之路,使人人都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生活在充滿正義的城邦之中。柏拉圖就是想要設計出一種理想的政治政體,即一種政體能夠體現正義。與此類似的是,馬克思面對資本主義的罪惡、壓迫和剝削,也提出了一種美好的設想——共產主義制度。共產主義制度是一種高度發展社會生產力的正義社會,沒有了私有制,出現了公有制,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
(2)不同之處:
第一,柏拉圖與馬克思研究的正義觀出發點不同。人的自然本性的研究方向是柏拉圖正義觀念所涉及的。人的靈魂包括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種品質。當欲望和激情都和理性達成一致時才是一個人成為有德有能的人的時刻,才能成為一個正義的人。馬克思的研究方向是人的社會本質。人們的公平正義觀念吸取于當時的社會關系。
第二,柏拉圖與馬克思的正義觀是代表不用的階級利益的。等級制度下的正義是柏拉圖所追求的,分為三個階層,各階層不能越級。而馬克思主義正義觀的價值目標是“為全人類謀福利”。
第三,柏拉圖與馬克思的研究方式是不同的。形而上學的是柏拉圖的研究方法。理性,激情和是人們靈魂的三個部分,其相互協調;共同作用智慧,勇氣和節制三種美德便能實現正義。
2、柏拉圖正義理論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理論指導意義
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志是社會公平和正義,保持社會穩定的深層次基礎是社會公平和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是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提出的,開辟了可靠途徑為了真正有效地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現階段我國實現正義的一條有效途徑就是構建和諧社會,于此,我國應在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的指引下去實現真正的社會正義,屬于全人類的社會主義。為了早日實現共產主義,我們要進一步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消滅私有制,消滅剝削。
柏拉圖的正義觀對我國的指導意義:第一,借鑒“善”的理念。讓人們自己學法知法懂法,努力宣傳社會公正理論。第二,努力建立社會正義的制度。制定公正的監督制度、懲罰制度和評估制度。
3、柏拉圖正義理論對中國發展的啟示
第一,法治和德治相統一
中國在改革開放后逐漸向法治社會邁進,要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獨立。法制建設進步的同時也應當重視德治的作用,現實需要德治,德治能夠調整法律所涉及不到的領域。
第二,發展社會中的政治穩定
改革在當今中國已經成為一種固定的思維形勢。在當代中國應該采取政治制度化和法制化這種最有效的措施。讓公民參與到政治里面來,了解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需求,針對結果做出相應的政治決策。在了解與被了解、制定與實施之中,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都能夠得到重視,各階層都能夠和諧共處,在動態中實現我國政治的穩定,穩定社會秩序,和諧共處。
第三,效率和公平相統一
利益社會是當今社會的體現,其導向和目的及動力皆為利益。首先,個人行為的基本出發點是追求個人利益。利益引導出個人各種的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其次,主導國家政治行為和過程的是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交集最大化。將效率和公平的很好甚至更好地結合在一起,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只取其一。結果公平、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是公平內容的三個部分也是我國社會公平的重要要求。當今中國,貧富差距相當大,富得越富,而窮的沒有什么太大的變化。中國應該在幾個方面努力改善,縮小貧富差距:第一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第二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第三始終要堅持按勞分配,而多種分配方式并存。
四、結語
正義是人類社會永恒的話題。對人類的存世、發展和完善的探究得出的正義理論是一種對于人類的深度思考和表達。無數個個體生存在一起,利益的沖突實在是難以避免,但是如果人人支持正義的存在,并且能夠努力地去尋求和諧相處的模式,處理好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則不管是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還是在未來的探尋中都是有著重大的意義的。我們應該始終堅持柏拉圖理想國的設想中正面的作用,政府應該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給百姓創造一個和諧的社會,一個穩定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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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極端正義篇五
;分配正義與矯正正義
a出資99元,b出資1元做生意。一年后,除本金后資產再增100元,這新增100元怎么分?或者說,如何分配才可以稱得上合乎“正義”?ab是父子與ab是夫妻之間,正義的分配方式是否存在數額上的差距?
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存在著兩種合乎正義的分配方式。一種分法是a99元b1元,也就是按照出資額分配;另外一種分法是每人50元。如果a是父親b是兒子,就按照第一種分法,因為父與子地位不平等,不平等的前提決定了差異的平等,差異的平等也是一種正義;如果a是丈夫b是妻子,就按照第二種分法,因為丈夫和妻子對家庭中的作用是同等的,通過矯正的方法達到一種平等。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兩種分法體現了兩種正義,第一種稱為分配的正義,第二種稱為矯正的正義。如果把亞里士多德兩種正義應用到法律領域,那么分配正義因為是基于不平等上的正義,所以適用于犯罪和刑罰,而矯正正義因為是基于平等的正義,所以適用于當事人地位的平等,適用于違約與損害賠償。
以犯罪與刑罰為例,搶奪侵犯的是財產,搶劫侵犯的是生命安全和財產,搶奪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小于搶劫的社會危害性。因為社會危害性程度不同,兩種犯罪所遭受的刑罰也就不同。刑與罪相適應,體現的就是分配的正義。
以侵權與賠償為例,被告船主在暴風雨天氣里將船固定在原告的碼頭上,被告犧牲了碼頭小的損失挽回了船的大損失。被告雖然是一種緊急避險的行為,但是他仍然要賠償碼頭主的損失。其中的法律理由就在于矯正的正義。船沖撞了碼頭,而不是碼頭沖撞了船,船是碼頭所受損害的原因,這就足以讓船主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應用法律來矯正這種侵權所導致的不平等,就是一種正義,是一種矯正的正義。
按照亞里士多德的理解,分配的正義強調各取所值,按照各自的價值進行分配,正義就是一種比例。衡量是否正義的參數至少有四項,其中第三項與第四項之比等于第一項與第二項之比,再交替搭配,第二項與第四項之比等于第一項與第三項之比,如若各項成這樣的結合,其結果就是公正的,亞里士多德稱為“幾何比例”。后世的學者描述為:a:b=c:d,那么a:c=b:d,因而a+c:b+d=a:b。就是說,如果把c給a,把d給b,雙方的相對地位就與分配前相同,這樣做就是正義的。
矯正的正義強調的是均等,遵循的是一視同仁,在這里好人與壞人沒有性質上的差別,比如一個人打人,一個人被打,一個人殺人,一個人被殺,這樣在承受與行為之間形成了不均等,這就需要正義來矯正,通過懲罰使其均等,或者剝奪其所得,也就是剝奪行為人所得來補償承受人的所失。矯正的正義就是所得與所失的中間,正如對一條分割不均的線段,他從較長的線段取出超過一半的那部分,增加到較短的線段上去,于是整條線就分割均勻了,矯正正義遵循“算數比例”。后世學者的描述是,在財產和人身損害發生前,a=b,損害發生后,損害變成a+c和b-c,裁判者(法官)就要從a取c給b,這樣使雙方處于得失之間算術適中的位置,這就是a+c-c=b-c+c。
分配正義與矯正正義同樣體現在政治制度之中。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在平民的政體中,正義被認定為平等;在寡頭政體中,不平等的分配被認為合乎正義。平民派注重自由身份的平等,認為一事相等則萬事也都相等;寡頭派注重資財,認為不等資財者就一切都應不平等。于是在不同的社會中,正義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平等的社會強調的是矯正正義,而不平等的社會強調的是分配正義。
具體而言,正義是平等,這是平民政體下正義的觀念,換言之,矯正的正義。這種正義務求整齊勻稱,在這個意義上法律只應該規范出身和能力相等的眾人。平民政體各城邦實行的“陶片放逐律”就是基于這種正義觀,這些城邦以“平等”為超過一切的無上要義,對于邦人中特別富有者,或朋友過多者,或其他勢力,他們就以此法將他驅逐出境,限令若干年內不得歸返本邦。正義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觀念。正如有一隊笛師,要是吹笛的本領大家相等,就不會憑他們的出身的高低作為分配笛管的標準,誰都不會由于出身較高便能吹奏得更好,而應該對笛藝較高的人才分配給較好的或較多的笛管,出身和財富都無助于吹奏。
另外一個方面,正義也是不平等,這是寡頭制下正義的觀念,換言之,分配的正義。這種正義務求比例勻稱,因之,政治權利的分配必須以人們對于構成城邦各要素的貢獻的大小為依據。亞里士多德說,要是投資一米那的人,和那投資其他九十九米那的人,平等享用一百米那的本利,這才真正是不合正義的人。正義的分配是以應該付出恰當價值的事物授于相應收受的人,應該考慮到每一受任的人的才德或功績。
亞里士多德死了兩千多年,在這兩千多年的時間中,人類出現了至少兩百多位法學家,同時也就有了兩百多種正義的觀念。不過,遺憾的是,這兩百多種正義的觀念都沒有超出亞里士多德分配正義與矯正正義的理論框架。即使是活著的站在世界法學最前沿的學者們,也還拿著亞里士多德的兩種正義論分析著當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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