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培養未來人才的搖籃,為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接下來,大家可以看看以下學校總結的典型范文,了解一下其他學校的經驗和做法。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一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
責任書。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學生發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學生發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校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
規章制度。
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該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當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生部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出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嚴重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外出,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期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北。
××小學。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二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于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并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并積極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級: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老師簽名: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三
根據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同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杜絕安全隱患,現要求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學生住宿管理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提高防范意識,明確防范責任,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拆卸改裝宿舍里的電氣設施,宿舍內設備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電爐、電熱杯、微波爐、熱得快、吹風機、電夾板、電熱寶、電熱水袋、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器、酒精爐、音響、炭火爐等電器設備。
3.禁止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和管制器械。
4.離開宿舍時切斷宿舍電源;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點蠟燭、點蚊香、吸煙。
5.禁止將流動食品帶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牌,自覺抵制淫穢、邪教等非法內容的各種資料。
6.保管好個人物品,不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絕讓陌生人員進入宿舍。
7.宿舍無人時,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宿舍門和箱柜,休息時要插好門栓。
8.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晚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專業部請假。
9.自覺維護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服從宿舍工作人員的管理。
10.愛護消防設施、器材,不擅自挪動、拆裝和毀壞消防設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安全檢查,接受有關部門的整改意見。
12.其他有關事宜,自覺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以上幾點,全體住宿學生要認真執行、堅決做到,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認識安全,財產安全等一切損失和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__x。
____年__月__日。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四
_____(此處為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1、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不健康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臟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于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范,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魯甸縣樂紅中學。
20__年3月1日。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五
為了搞好我校師生飲食衛生安全,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和師生切身利益,創建和諧、平安校園環境,積極服務學校教育教學中心任務,特擬此責任書,望相關人員嚴格要求自己遵照執行!
1、食堂、商店營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證上崗。中途患傳染性疾病者,應主動申請,脫離原崗位。
2、食堂、商店營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工作期間穿工作服。
3、講究公共衛生,保持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周圍干凈整潔,不亂丟、亂扔、亂倒、不隨地吐痰。
4、按規定規范合理操作,經常檢查生產設施設備。
5、不用腐爛變質的食品,餐具、炊具經常保持干凈。
6、食品初加工過程要達衛生要求,熟食要煮熟,生食和熟食要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7、商店銷售的食品,飲料要有產品質檢合格證、生產日期、生產單位等。
8、自覺接受各級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定要及時整改。
9、以上各條,相關人員務必嚴守,若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學校追究其相關責任。
校方領導簽字:
責任人簽字:
教師:
從業人員: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六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范化,預防和減少事故,保護學校財產安全和教師和其他人員人身安全,簽訂本安全生產職責書如下:
七、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景;
十一、本職責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堵絕危險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音樂室、音樂器材室負責人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本職工作要認真負責。
二、音樂室、音樂器材室負責人,應定時對器材室設施設備的使用進行安全檢查,做好使用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有關人員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三、音樂室、音樂器材負責人對室內設施設備應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并留有檔案。
四、音樂室、音樂器材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主管領導許可,嚴禁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五、音樂室、器材室負責人要強化防盜措施,管理員應定時檢查防盜狀況,及時上報整改安全隱患。
六、堅持“人走電斷,人離門鎖”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音樂室、器材室一切電器設備,定時對線路進行檢測或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火災。
七、加強對音樂器材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塵、防鼠、防火工作,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帶入室內。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八、音樂室、器材室負責人做為安全責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等有關工作,負責日常安全工作記錄,信息匯總、報告。
學校(章):
管理員(簽字):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八
1、遵照“安全第一”的方針,把安全工作納入班級管理和教育教學的各項工作中去。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班主任有責任、有義務經常性地對班級學生進行思想品德和安全教育。發現學生有不良行為要及時教育引導,防范于未然。
3、班主任應經常和家長溝通,了解學生在家里的表現等情況;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狀況和身體狀況。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進行特殊照顧,防止在各項活動中出現問題。
4、學生在校發生傷病或有危險時,班主任要先實施救護,并及時報告學校和通知家長。
5、班主任應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飲食安全、季節安全、用電、用火等安全,教給學生安全防范和脫險自救知識;教育學生不打架,不攀爬,不亂投擲,不做危險游戲,不到危險的地方去(如游泳、掏鳥、摸魚等)。
6、班主任要嚴格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無故曠課曠宿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時了解去向,并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并及時通知家長。
7、班主任要及時處理班級同學發生的問題,如打架,被索要財物,曠課等。
8、教學期間,不準陌生人將學生帶出學校,對身份不明的人來校找學生,班主任要問清情況并密切注意,防止打架斗毆等意外事件發生。
9、班主任要加強學生的心里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發現異常情況及時疏導并與家長取得聯系,防止學生中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0、班主任要對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的各種資料妥善保管。
11、要樹立對學生安全高度負責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會學生必要的避險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12、密切關注學生的出勤狀況,建立嚴格的班級點名制度,一旦發現學生缺勤,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學生不出問題。
13、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私自將學生趕出教室或者趕回家中。14、對班級內物資要妥善看管,經常檢查門窗是否牢固,防止可能的失竊現象的發生;同時注意開窗通風,防止班級可能的傳染病的蔓延。
15、經常注意觀察教室、衛生區及所轄范圍內的電路是否安全(包括宿舍),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隱患立即上報學校進行處理。
16、參加學校或者班級組織的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學生而不顧。
17、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溺水人身安全、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交友安全等安全宣傳工作,并體現在班會課中。
18、培養學生辨別是非能力,抵制網絡上的各種不良誘惑合理利用網絡,避免迷戀網絡帶來的危害。
19、教育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杜絕打架斗毆現象發生,妥善保管好財物,學生放學離開教室要由責任心強、品質好的學生負責關好窗、鎖好門,要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任何班級未經學校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到校外參加其它活動。
20、重視學生安全自救知識的傳授和技能的訓練,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使學生處亂不驚,從容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教會學生正確使用110、119、120急救電話。
1、將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學校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一律取消學年評先評優晉級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或逃學出走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除參照上級指示精神處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學年崗相關獎勵和工資津貼、績效工資等。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和追究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校長和各班主任簽字后生效。一份由學校存檔,一份由班主任備查。
分管領導(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九
初級中學學生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防止、杜絕學校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學生將其帶入學校,如有嚴禁物品帶入學校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準在校期間打架斗毆,滋釁肇事,如發生打架斗毆造成傷亡事件,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進行處理,因其發生所有費用全部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四、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沖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路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概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消毒工作,嚴禁學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學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杠、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及各種酒精(電)爐等;如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閑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
八、學生到校后,上下樓梯靠右走、不擁擠,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開無聊的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語言。因追逐打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學生翻越圍墻、鐵柵門、騎坐樓房走廊欄桿(或圍墻)和在欄桿(圍墻)旁推拉等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住校生__出學校,發生一切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十、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機關追究加害人的責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學讀書學習,在校期間服從學校管理,如違反學校安全管理等規定,我及我的監護人自覺接受學校處分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時效:九年級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八年級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七年級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
特別說明:節假日學生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輟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學生班級:_______學生簽名: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聯系電話: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學生發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學生發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校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該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當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生部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出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嚴重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外出,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期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xx。
學生姓名:xx。
學生家長:xx。
xx年xx月xx日。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一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安全,防止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穩定、社會穩定,使我鎮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營造平安和諧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交通安全的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鎮教育實際,特制訂六十鋪鎮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學校交通安全的副校長、副園長為第二責任人,各班班主任為具體責任人。
2、中心學校校長與各中小學校長、園長,各中小學校長、園長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分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明確各自的職責。
3、學校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項管理措施,杜絕重、特大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4、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學校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發放安全教育傳單,特別是要加強對公路沿線的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乘坐符合規定的安全校車,不要乘坐農用車、超載車、報廢車、超速車等,不準組織學生在公路上開展活動。
5、學校負責校車的排查登記上報工作,每季度上報一次,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上報。確保校車不漏登漏報,確保學生部乘坐有安全隱患的校車。
6、制定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計劃,加強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工作。嚴禁校外車進入校園;與家長配合嚴禁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實踐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救災等有危險的活動。
7、各學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減速帶、隔離護欄等安全設施,確保標志、標線齊全、醒目;協調對車流量大的學校門口設置交警護學崗,在學生上下學及學校重大活動時段維護交通秩序。
8、學校要負責門前的交通路口的值班工作,組織學生結隊通過馬路。學校放學要實行路隊制。
9、制訂交通安全預案,特別是學生上下學時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確保全年無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對本責任書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鎮中心學校將于年底進行綜合考評。對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成績突出的有關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和有關人員依法給予政紀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凡由學校原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學校校長簽字:xxx。
二0xx年十二月八日。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二
各位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布有水庫、河流,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范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
a、不準騎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
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并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此責任書中學至九年級結業前有效。)。
責任人:
時間: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三
各位家長: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堵絕危險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音樂室、音樂器材室負責人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本職工作要認真負責。
二、音樂室、音樂器材室負責人,應定時對器材室設施設備的'使用進行安全檢查,做好使用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有關人員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三、音樂室、音樂器材負責人對室內設施設備應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并留有檔案。
四、音樂室、音樂器材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主管領導許可,嚴禁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五、音樂室、器材室負責人要強化防盜措施,管理員應定時檢查防盜狀況,及時上報整改安全隱患。
六、堅持“人走電斷,人離門鎖”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音樂室、器材室一切電器設備,定時對線路進行檢測或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火災。
七、加強對音樂器材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塵、防鼠、防火工作,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帶入室內。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八、音樂室、器材室負責人做為安全責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等有關工作,負責日常安全工作記錄,信息匯總、報告。
責任人:
時間: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四
各位家長: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杜絕幼兒園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現特與各幼兒園簽訂如下責任狀:
1、各幼兒園校長或園主為本園(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的思想觀念,將幼兒園安全工作擺到管理工作中的首要地位,掌握和自覺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定,堅持做到“—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匯報”。
2、健全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機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設施和措施到位。完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幼兒園“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檔案。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讓幼兒樹立安全第—的思想,通過幼兒園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幼兒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使師生達到相應的安全教育目標。
4、重視幼兒園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別重視對校舍的監控,定期進行勘驗檢查,發觀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5、要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幼兒園設施進行排查,按照消防規定配置消防設備,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6、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在臨近街道的幼兒園門口,要求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劃出人行橫道線,針對幼兒園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符合公安、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禁止無證駕駛。
7、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8、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中心學校、幼兒園各持一份。
責任人:
時間: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五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學生發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學生發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校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該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當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生部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出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嚴重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外出,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期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小學。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六
為了切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安全落到實處,使學校各項工作得以正常開展,創建“安全和諧文明班級”,構建“安全和諧文明校園”。根據市教育局和中心校的要求,將學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實到人,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及“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則。申屯小學特與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各教學班班主任簽訂學校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1、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
2、加大對校園環境以及安全設施設備的投入,確保學校安全設施達標。
3、加強對學生及學校財物的管理,做到管理嚴格,管理到位,無損失發生。
4、加強公路安全,乘車安全,用火用電安全,集體活動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讓安全知識深入人心,正確引導學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學習。
5、及時認真開展安全工作,把不安全事故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限度。
6、加大對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力度,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學校安全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負責對小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小學各教學班的教學設施及活動場所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認真調查處理小學生存在的問題,及時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記錄。
4、發生事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學校安全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2、及時排查校外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和組織排除存在的隱患。
3、根據實情認真開展工作,及時調查和處理存在的'安全問題,并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4、發生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做好工作,減少損失。
(三)學校防疫及食品衛生管理責任人職責:
1、負責監督檢查食堂的食品衛生,確保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2、嚴格要求食堂飯菜留樣,以備檢查。
3、抓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病、傳染病對師生的侵害。
4、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參加搶救,及時控制,做好善后工作,減少不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
1、加強對學校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負責登記造冊。
2、組織檢查維護公共設施設備學校,確保公共設施設備安全。
3、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參加搶救,及時控制,做好善后工作,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1、加強對學校用水用電設施設備的檢查與維護,確保學校用水用電安全。
2、加強學習,提高水電安全管理水平,按規定進行安裝和維護。
3、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參加搶救,做好善后工作,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1、按學校規定建立健全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班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公約。
2、根據上級要求及學校規定,認真開展安全工作,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處理的能力。
3、上好安全知識課,及時傳達安全工作會議精神。
4、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本班具體實際,認真開展安全工作,積極創建“安全和諧文明班級”
5、制定切實可行的班級管理制度,加強對教學班的管理,教育學生注意公路、活動等安全。
6、加強對班級的觀察,注意學生的言行表現,及時教育制止不良行為的發生。
7、對私自離校學生情況要及時追查,及時妥善地處理班級事務,并與學生監護人聯系,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8、備好安全知識課,做好安全工作記錄,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全部責任。
9、要積極處理班級事務,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對所任班級負安全責任。
(一)安全工作是一項政治工作,將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考核的一個重要方面,完成目標任務的獎100元。
(二)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學校安全責任人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xx年xx月xx日。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七
各位家長:
兒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會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做好兒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責任。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重慶市中小學生安全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本學年家長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教育孩子愛護清潔,講究衛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車、吊車,不到危險場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間,嚴禁帶危險物品入校或在校內玩耍;嚴禁在校內做劇烈運動及不安全游戲;嚴禁觸摸校內、班內電器;嚴禁攀登樓梯、窗臺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請假。不準隨意曠課、不隨意出校門,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提前到校,放學后不準擅自留校。
三、節假日期間,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隨意使用電器、煤氣灶等,注意用電、用氣安全;不獨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時間、飲食衛生;不進電腦游戲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錄相,不參與迷信活動。
四、培養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質,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預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購買“三無”、超過保質食品,如發生安全事故,及時送醫院治療,并積極與學校和班主任取得聯系。“安全無小事”、“警鐘長鳴”,希望家長按照以上規定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們健康成長,同時也希望家長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真正起到監護人的作用。
六、我校幼兒、學前班學生上學、放學時間:5月1日前上課時間為早上8:20,下午放學時間為2:40;5月1日后上課時間為早上8:00,下午放學時間為2:40,希各位家長按時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書簽定后由學校保存。
責任人:
時間:
學生參與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匯總18篇)篇十八
各位家長: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范莊小學特與各班級簽定xx年度安全工作責任書,望各班結合本校實際,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層層簽定責任書,實行責任追究制。
1、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學校主動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強化校園周邊整治力度,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3、加強安全預案的演練,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1、建立健全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和班主任負責制。
2、健全門衛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禁止攜帶危險品進入校園。
3、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對學校建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范設施。
4、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5、建立用水、用電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發現老化或損壞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6、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或者社會綜合實踐活動,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2、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實行申請報告制度,并指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安排巡查人員,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
1、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污染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教育,對寄宿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下河洗澡的安全衛生教育。
3、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責任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