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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本制度的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
第二章 財務機構
第三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第四條在總經理領導下,公司財務部管理整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全面負責公司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展規劃組織并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目標與責任制,并加以貫徹、落實。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組織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審查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及提供的會計資料,并保證數據的真實可靠性。
3、監督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并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事項。
4、搞好本部門的內外協調工作,并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的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6、參與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濟合同,協議的擬定,為公司領導提供財務方面的參考意見。
7、對會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對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任用及獎懲提出意見。
8、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關系,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
9、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10、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條財務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重大投資、資產處理、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三章 財務人員
第六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計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反映情況,準確核算數據,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刻苦鉆研業務,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宜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資料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移交時必須監交。所屬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進行監交,財務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四章 會計核算原則
第十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執行條例》、《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法規。
第十一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項。
第十二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發生涉及外幣的業務,按發生的當日外匯市場匯率的中間價折合本位幣記賬,期末將貨幣性外幣賬戶的余額按期末外匯市場匯率中間價調整折合人民幣金額,調整后折合的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之差作為匯兌損益,并按規定計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文字記錄均用中文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五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應視經營需要,按計劃購置,不得盲目購置,部門在購入固定資產前應填寫“財產物品申購單”,按規定的程序核準后,據以辦理購置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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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二
1、認真貫徹執行《工會法》《會計法》及其它有關法規、制度,、制定本單位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并貫徹執行。
2、起草財務收支預算,編制財務收支決算,合理安排,節約開支。
3、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填制會計憑證,做好記賬、對賬、編制會計報表工作。
并整理、保管好憑證、賬簿、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4、做好往來款項的明細,做好財產物資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財務印鑒。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現金、銀行存款業務。
2、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現金。
3、現金、支票、空白收據應存入保險柜中,不得隨意存放。
4、嚴把“收支關”。
對各項支付手續要認真復核。
1、現金收入必須開給收據,并當日入帳,當日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元,嚴禁貪污、挪用公款,嚴禁私設“小金庫”。
2、現金結算的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及獎金;
(3)正常性、零星辦公開支;
(4)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5)不足轉帳起點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將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單位之間不得互借現金,不得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4、出納收入的現金應專柜存放,不得與個人款項混雜,不得“坐支”現金或“白條”抵庫,會計人員對現金的庫存情況有權隨時檢查。
5、設置和登記現金日記帳,進行庫存現金的序時登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6、銀行支票的購買、領用、保管由專人負責專門登記。
7、銀行支票和印簽必須分人保管,嚴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須做好現金和銀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發生現金被竊,必須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同時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對蓋好印簽的空白支票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并登報聲明作廢。
1、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預算內一般性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大項支出、須追加預算的支出,經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由主管領導審批。
2、報銷憑證要求:
(1)原始憑證必須內容完整。
必須蓋有開票
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大小寫額必須一致,不得涂改、挖補、刮擦。
原始憑證有錯誤的,如金額錯誤應當由出具單位蓋印章。
(2)購買物品或接受勞務須取得正式發票,收款收據、白條原則上不予報銷。
(3)報銷附件要齊全。
應附清單的必需附清單。
3、報銷審批手續和程序:
(1)有經辦人簽字,大型開支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經辦人在原始單據上簽字。
(2)送會計審核;
(3)報主管領導審批;
(4)出納復核后辦理付款手續。
對于原始憑證不合法、內容不完整、手續不齊全、數字不準確的,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三
第一條 為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 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第九條 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 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四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鎮屬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防止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滋生,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鎮機關各部門、鎮屬事業單位、屬鎮供養的市直機關基層分局(所)及除中山市三鄉鎮集體資產資源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鄉鎮固定資產管理中心、中山市三鄉水務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鄉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外的鎮屬一般企業。
第二章 財會人員管理
第三條 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都應按鎮政府的統一規定配備財會人員作為出納或報帳員,統一委托鎮財政結算中心集中進行會計核算。
第四條 財會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掌握會計、電算化專業技術及相關知識,并持有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財會人員必須根據《關于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加強對現金、支票、印鑒的管理,并控制部門現金余額,嚴格執行定期對帳制度。
第五條 部門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部門的財會人員。
第六條 財會人員必須相對穩定,財會人員的聘用、辭職及其他工作調動須經鎮組織(人事)辦研究決定,交接時須辦清移交手續。
第三章 財政預算決算
第七條 部門預算編制的責任主體是各預算單位。預算單位必須對本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自我績效檢查評價,并對預算的真實性和預算執行中資金是否按批復用途使用負責,年度審計對此反映的問題由各預算單位承擔相應責任。鎮財政部門的職責是組織編制預算、審核匯總批復預算、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每年的第四季度,各部門要編制下年度本部門預算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按照“兩上兩下”的程序經鎮人大批準后在30日內批復到各部門;每年的年終,各部門要將本部門財務決算情況報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編制本年度全鎮財政決算報鎮人大審議。
第八條 財政支出預算的編制實行“零基預算”(不含鎮屬企業),并堅持 “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略有結余”的原則。年終結余資金(除上級部門撥入專項資金、省市鎮配套專項資金結余外)全部上繳鎮財政。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九條 各部門所有收款項目必須使用財政票據或稅務發票,不得自行印制或購買收據。
第十條 有收入上繳任務的部門,必須按年初財政收入預算積極組織收入。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執收,款項直繳鎮財政專戶;服務性收費及其他收入由部門執收后按季匯繳鎮財政專戶。各業務部門要堅持日清月結及時將收費款項繳存銀行,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設小金庫,也不得用收入直接辦理支出。
第十二條 各部門收到財政撥入款項,要嚴格按財政批復內容進行管理,以保證資金使用與申請撥款用途一致。
第五章 支出內容規定
第十三條 部門預算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構成。基本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項目支出包括設備采購支出、基建支出、專項支出。
第十四條 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各部門在職人員工資獎金及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障繳費。
第十五條 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其中,差旅費是指部門中無交通費補貼人員的出差車船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是指商品服務支出細分項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第六章 審批權限
第十六條 鎮級財政性資金撥付按《三鄉鎮財政性資金審批及撥付制度》規定的程序執行。
財政撥入各部門的經費實行限額審批制度。1、人員經費支出(含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費及住房公積金)嚴格按鎮組織人事部門核定的標準發放或繳存,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對未納入工資統發的鎮屬單位部門(含企業),于每月工資發放后將相關發放資料報鎮組織人事部門備案。2、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和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由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審批。3、接待費及專項經費支出3000元(含3000元)以下,由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審批;3000元以上由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加具意見,鎮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 由于鎮屬企業運營情況及資產規模差別較大,將鎮屬企業分為一般企業和重點企業。鎮屬一般企業執行上述第十六條相關規定。鎮屬重點企業(含中山市三鄉鎮集體資產資源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鄉鎮固定資產管理中心、中山市三鄉水務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鄉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自行編制財務審批制度報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經批準后報鎮財政部門及財政結算中心備案。
第十八條 單位內部因公借款(如暫借差旅費、暫借因公受傷醫藥費),2萬元以下由單位負責人審批,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由單位負責人加具意見后報鎮分管領導審批;5萬元以上(含5萬元)由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加具意見后報鎮長審批。單位內部因公借款應于借款相關業務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支出憑據進行核銷。除此以外,原則上不得以個人名義申請借款,如確需借款的須經黨委會討論同意并附會議紀要作為依據。各部門、單位、企業、村級借款,須經鎮黨委書記或鎮長審批后方能借出。
第七章 支付標準
第十九條 各部門的支出必須按鎮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方案執行,在預算之內據實列支。
第二十條 各部門干部職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節日慰問等個人待遇,要嚴格按組織(人事)辦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不得用公款為干部職工個人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住宅電話費用不得報銷,只準每月按鎮政府規定的通訊費標準發放通訊費補貼;單位公用電話的安裝必須報經鎮分管領導批準,話費必須按單機列明在單位支出預算之內,據實報銷;嚴格控制設置和租用信息專線、連接因特網等收費線路,對確需設置的,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設置。經批準同意的使用部門應將詳細資料報鎮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今后原則上不準購買小汽車及摩托車,因特殊情況需購買的須報鎮黨委會研究。由鎮財政負擔的公務車車輛費用實行定額標準,包干下撥到車輛使用部門開支。其中,小汽車每輛每年30000元、摩托車每輛每年5000元。
第二十三條 干部職工個人購買用于公私兩用的車輛,費用不準報銷,只準每月按鎮政府規定的標準發放交通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會議費開支必須按《關于會議餐費發放標準的通知》(中三黨辦〔20xx〕45號, )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實報實銷。差旅費包括食宿費、車船飛機費、差旅補助費三項(食宿合開一張單據的,按住宿費統計)。
第八章 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基建工程結算必須收齊正式發票、工程合同、結算審核書、驗收證明書、招投標證明(工程款在50萬元以下的除外)等資料,填寫《三鄉鎮財政撥款申請表》,按《三鄉鎮財政性資金審批及撥付制度》規定的審批流程,由鎮財政部門撥付給施工單位。
第二十七條 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由鎮政府采購中心實施采購,由鎮政府采購中心依據已審批的《政府采購申請表》和所簽訂的《購銷合同》,填寫《三鄉鎮財政撥款申請表》,按《三鄉鎮財政性資金審批及撥付制度》規定的審批流程,由鎮財政部門撥付給鎮政府采購中心后,再撥給供應商。購買其他商品應具備正式發票并有經手人、領導簽名手續才能支付;大宗商品還要附有數量和單價明細。
第二十八條部門所有支出的報銷都必須執行以下程序:先由經手人、審批人完成簽名審批手續,并經鎮結算中心審核后才能報銷。
第二十九條 其他接待費用開支要憑發票報銷,但屬娛樂項目的發票不予報銷。
第三十條 財政核撥經費和專項資金在同一賬戶并行使用的部門,要嚴格執行專款專用,鎮結算中心每月填報收支明細表,及時提交給各單位負責人、鎮分管領導及鎮分管財經領導。超過預算進度或額度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付。
第九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質資產,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購置原則上由鎮政府采購中心統一采購。各單位是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設專人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及卡片。鎮結算中心是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應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并協助各部門每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出售、報廢、盤盈、盤虧,必須報鎮財政結算中心審核,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上報,單項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的調撥、出售、報廢、盤盈、盤虧由鎮分管領導審批;單項3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調撥、出售、報廢、盤盈、盤虧必須報鎮財政資金審查委員會核實表決后報鎮長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報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備案。
第十章 審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 健全審計監督制度,對各部門的收支情況、資產負債情況實行定期審計。各部門每月須向鎮財政所及有關領導報送財務報表。鎮財政收支、各部門的財務狀況及鎮黨委的開支要定期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各部門的法人(負責人)因調任、轉任、離退休、離崗退養、辭職等原因離任的,離任前要實行離任審計。
對審計發現的財務管理問題,相應部門要在三個月內提出整改方案及時整改。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各部門的干部職工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本制度。財會人員須按本制度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一律拒付。各級領導要自律,不得干預財會人員行使正當的監督權,自覺肩負起本部門財務工作的管理責任。
對違反本制度的干部職工,鎮財政部門將視其情節輕重,提請鎮黨委、鎮政府分別給予清退資金、扣發獎金、調整職務、降職、免職等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五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賬務處理程序。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一致。為此,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臵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切實保證賬賬、賬實、賬表相符。
3.賬簿設臵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必須填好賬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使用綜合賬戶,需要結轉的科目一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賬憑證應當及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5.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必須每天登記并結出當天余額,同時應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應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6. 會計報表必須采用財政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實、正確、及時地編制好各類報表以及各類附表。
7.會計電算化應用的會計軟件操作規程必須經有關財政部門驗收批準。記賬憑證或記賬憑證匯總表必須定期打印、裝訂。賬冊打印每年至少兩次。每月結賬前必須錄制軟件備份,以防信息丟失。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六
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學前教育的發展,這些管理,特制訂本規則按照會計法律,公共機構(2013)的會計系統,預算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和其他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的特點。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發展需要與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利益與集體利益、個人利益的關系。
幼兒園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幼兒園經費預算,加強財務核算,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幼兒園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與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制定財務發展規劃,如實反映幼兒園的財務狀況。
1、關于財務管理制度
1.法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工作。
2.幼兒園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制度。幼兒園財務活動在園長的領導下,由上級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在總監的指導下,管理園區的財務活動,對園區內的各項賬目進行檢查和監督,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和監督。
3.幼兒園的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有權要求幼兒園的全體員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有權參與金融活動相關單位準備的基金,簽訂的經濟合同,并有權監督、檢查財務收支,本單位資金的使用和財產的保管。
2、單位預算管理
幼兒園應當按照“控制預算,統籌安排,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每學期的預算。
1.制備方法:
收入預算:考慮幼兒園維持正常運營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照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和措施計算編制。
經費預算:根據幼兒園自身的財力、正常的教育活動和幼兒園的發展規劃,合理安排其他必要的經費。
2.預算編制審批:
每年年底,幼兒園財務領導小組成員討論并批準下一學年預算的具體安排。(人事支出、日常辦公支出、項目支出)報上級財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備案。重大事項的預算調整,由財務領導小組討論,報上級批準。
3、預算外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教育、食品和其他收入。
2.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依法組織收入,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使用合法票據。所有收入必須納入幼兒園收入賬戶,統一管理和使用。
4、支出管理
1.嚴格執行審批和報銷程序,實行“法人”審批責任制。各項經濟業務發生后,由經辦人、會計、園長、副園長審批簽字。報銷內容包括:工資、社保支出、員工福利費、辦公費用、培訓費、修理費、營業費用、水電費、暖氣費、設備折舊費、固定資產投資等費用。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七
第一條 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 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 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 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 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書記審批報銷。
第六條 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議事會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駐村干部審核、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七條 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八條 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九條 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十條 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十四條 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5000元。
第十五條 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十六條 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十七條 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十八條 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二十條 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村級財務公開由鎮財政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月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第二十二條 公開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區公示原始憑證復印件,財務決算單等為主。
第二十三條 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二十四條 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 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二十七條 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條 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鎮財政所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二十九條 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三十條 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四川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三十一條 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鎮財政所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鎮財政所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三十三條 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第三十四條 鎮財政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三十五條 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篇八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我校的學風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落實晚自習紀律要求,使我校學生晚自習得到規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考核要求。
(一)、按時上、下晚自習,遲到、缺席現象實行扣分。(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人次,缺勤每次扣5分/人次。)
(二)、學生要規范著裝,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帶等衣服進入教室,不得將食品帶入教室內。(拖鞋、背心、吊帶、食品每次扣2分/人次。)
(三)、請假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有請假的正式請假條,且一般須事先請假,由班長主動將請假條拿給值班老師檢查;無正式請假條者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
(四)、參加其他培訓、輔導課、技能訓練、公益活動等的同學須有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對于弄虛作假現象將嚴肅處理、按缺勤雙倍扣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五)、晚自習玩手機、電腦打游戲的學生扣2分/人次。
(六)、晚自習期間,學生不能正常自習,大聲喧嘩的班級,視情節扣10~20分。
(一)、晚自習總的紀律要求是安靜地自主自習,不得干擾他人的學習。
(二)、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討論與講話(就算是討論與學習有關的事情,也請務必小聲交流);不得在教室內大聲喧嘩、吵鬧。
(三)、晚自習時不準離開座位隨意走動,更不準擅自離開教室,遇特殊情況須離開教室時,應該先向樓層值班老師報告,在得到允許之后才可離去。時間為5分鐘。
(四)、學生干部、各班班干部都應積極配合值班老師的晚自習檢查工作。對不配合晚自習檢查工作的班級或個人予以酌情扣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與教育。
(一)、在值班老師檢查過程當中,如班級干部不配合,弄虛作假者,視情節扣5~20分。
(二)、所有學生干部應模范地帶頭參加晚自習。凡是學生干部所在班級被安排了要上晚自習的,無特殊情況(會議、檢查等)均必須參加晚自習,否則按缺勤扣分。
(三)、晚自修管理是學生自主管理,值班教師輔助,同時采用誠信積分制管理,扣分5-10分通知家長(黃牌警告),10-20分情節嚴重者,參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及處分相關條例執行。
一、晚自習室設在學校尚德樓。
二、自習時間:18:30---20:00
三、進入自習室的同學要保持室內安靜,按照固定座位安排進行自習不得隨意換座位。
四、全部住宿生均需參加自習。
五、聽從值班老師和學生會干部的管理,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六、注意安全,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自習室。
六、各自保管好隨身攜帶的學習用具和其他物品,離開自習室時須全部帶走。凡因個人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七、不得攜帶跟課本無關的書籍、零食飲料等進入自習室。
八、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學生公寓的安全工作是公寓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生活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不在宿舍內私接電燈、插座,不違規使用電器,每個宿舍有且僅允許有一個插排。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通過每學期組織的突發事件疏散演練,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以及逃生自救常識。
三、財物安全
貴重物品嚴禁帶入學生公寓,如有現金未能及時充入校園卡,請隨身攜帶保管好,不得放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非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晚熄燈后關好門窗,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生活老師和舍長都要嚴把此關,杜絕疏漏。放假時無人入住的宿舍大門由值班老師鎖好,最后一名離開的同學關水電、門窗。
四、上下樓梯、床鋪安全
在上下課出入公寓、緊急集合等人流高峰期,生活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光線不好時提前打開樓梯走道照明燈,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樓梯口指揮疏導,遇突發事件及時化解。學生上下樓要輕聲慢步靠右行,不得擁擠起哄。嚴禁不脫鞋子上下床鋪。頭靠有護欄的一邊睡。
五、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的事件發生。周末或假期出現一個人單住的情況要聽從值班老師安排和其他同學合住。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起哄。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有異味的、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宿舍。舍長要注意觀察宿舍動態,防患于未然,善于化解矛盾,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環境。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一、課間和休息時間樓門關閉。
二、所有住宿生必須按時出入公寓,不得帶走讀生進入公寓。
三、上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返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情況說明,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
四、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公寓。
五、外來人員確需進入公寓者,必須說明事由、出示證明、核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且經宿管會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入。
一、不準亂拉電線,使用高功率電器(4分)。保持桌面整潔(2分),水杯水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擺放整齊,(2分)窗臺無雜物(1分),窗簾整齊(1分),(要求寢舍長負責)共(10分)
二、被子疊放整齊(8分),方向要統一(2分),將被口朝門的方向擺放(2分);枕頭放平,放在被子的上面(3分)。床上不得擺放其他物品及亂掛衣物,毛巾等(5分)。共(20分)
三、臉盆統一放在臉盆架上,臉盆架放在門后(2分),臉盆內擺放自己所帶的洗漱用品(牙膏、牙刷、牙缸等)(3分);毛巾疊成小方塊放在臉盆內(2分),臉盆內物品擺放整齊(3分)。共(10分)
四、鞋子(包括拖鞋和旅游鞋等)統一放在床底下的鞋架上(3分);鞋頭朝外擺放整齊(2分)。共(5分)
五、地板要打掃干凈(包括床底下),(5分)不能有頭發(2分)、紙屑(3分);共(10分)
六、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行李箱放在空床上或衣櫥頂上擺放整齊(3分);多余的行李寫好名字放在儲藏室(2分)。共(5分)
七、宿舍墻壁無亂貼亂畫亂掛(5分),宿舍內垃圾清理干凈后帶到樓下規定處(6分),陽臺地面清潔干凈無水漬(6分),衣服晾曬整齊(3分)。共(20分)
八、宿舍門口、大廳內無垃圾、無雜物,(10分);畚箕、垃圾桶和掃帚要整齊擺放室內指定位置(5分)。拖把要求拖完地面后用清水沖凈擰干放回指定位置(5分)。(要求寢舍長負責)(20分)
以上總分100分,按細則評分。要求每個寢室選出一名宿舍長,每名同學輪流值日,并將值日生安排表張貼在門外;宿舍長除做好本職工作外,負責督促值日生工作。學生處每天把查房的結果公布在9號、12號樓公告欄中,每月進行一次評比,對不按照此細則要求完成的宿舍,經培訓后仍不能達標的將在校園網上公示。學期結束學校將進行優秀寢室及優秀寢室長評比并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