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第一條 全司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二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各自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章守紀,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第三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按交通規則的規定行駛,不準亂穿道路、占道行駛等違章作業。
第四條 全司職工和駕駛人員上班不準穿拖鞋、打赤腳,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五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學習,認真學習掌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在日常行為中認真履行遵守。
第六條 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和糾正。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文明生產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
第一條 駕駛員駕車資格條件
1、駕駛員必須自覺遵章守紀,遵守有關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
3、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4、駕駛員必須具備過硬的駕駛技術。
5、駕駛員必須具備與所駕車輛相符的準駕證照。
第二條 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購憑證、準駕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證照不齊或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照不得轉借、涂改和偽造。
2、嚴禁酒后駕車,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擋熄火滑行,不準將車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證、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超負、超載、超速行駛,不準私自請人替班(如確需請駕駛員替班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科審查)。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閑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5、車未停穩不準開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
6、學習或跟車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開車。
7、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轉彎時,減速鳴號靠右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時做到“三看”,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會。會車時做到“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超車時做到“二不”,不強行超車、不要讓道、不讓速。停車時做到“四好”,選好地點、掛好排檔、拉好手剎、墊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地段慢。“五掌握”: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地區氣候變化情況;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牲畜活動特點。
8、車輛進庫加油時,不準吸煙和攜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9、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會,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的管理及檢查。
10、對所駕的車輛應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做到駕修合一搞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計劃,按期進行車輛各級保養作業,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運行紀律,服從命令,不準駕車行駛未經國家驗收的道路,行駛途中如遇道路塌方或被洪水淹沒、冰雪凍結等情況,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謹慎通過。
12、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作息規律,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以旺盛的精力進行駕駛工作,嚴禁通宵娛樂。
13、發生行車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確需移動車輛搶救傷員時,須設好標記,并請人看護現場,并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司安全科報告,聽候處理、不準開車逃跑或偽造現場。
14、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深刻檢討,并服從交警和公司的處罰、處理。
第三條 駕駛員違章違規處罰規定
1、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無證駕車,醉酒后開車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人工直流供銷油的。
(3)裝運危險、違禁物品的。
(4)學習或實習駕駛員單獨開車的。
(5)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的。
(6)私自帶學徒開車的。
(7)發生重特大事故,對公司名譽造成不利影響的。
(8)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9)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車輛的。
2、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1)無公司上崗證開車的。
(2)飲酒后開車。
(3)駕駛轉向、制動、轉動部位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正確處理的。
3、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50元以下罰款。
(1)穿拖鞋駕駛車輛的。
(2)行車時不攜帶駕駛證、準駕證、從業資格證的。
(3)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每一項處罰10元)
(4)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全學習的。
4、本規定未規定的違章行為的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關條款執行。本規定的解釋權和處罰權歸公司安全部。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1、職責
(1)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準。
(5)公司車輛需出車,由行政部主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6)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根據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并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后,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車隊辦公室做好登記,并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罰款20元/次。
(4)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如未獲得批準遲到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
(7)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3、車輛管理:
(1)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現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現問題,一條罰款20元/次。
(2)駕駛員如需要車輛維修保養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注明行駛里程等具體內容,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送修,保養打臘等應事先向行政部申請,經審批后方可進行。
(3)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加油卡使用登記》領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后,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現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在駕駛過程中發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5)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并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
公司駕駛員務必了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管理規則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本制度解釋權歸貴州省金宸祥企業集團所有。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校車駕駛員、看護人員管理制度:
一、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二、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三、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不疲勞駕車。
四、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按規定行車路線和停靠站點行車。
六、接送完幼兒后,在教師檢查車輛后再一次檢查車輛有沒有遺漏幼兒及門窗。
七、接車教師提前10分鐘做好接送幼兒準備工作,認真清點接送幼兒數量。
八、接送教師認真填寫乘車幼兒花名冊(上下車一一點名需家長確認簽字)九、接送教師定期對幼兒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杜絕在車內玩耍嬉戲。
十、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十一、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十二、接送完幼兒做好車內衛生,并仔細查看車內有無遺漏幼兒或物件。
十三、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四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服從調動、聽從指揮。注意與客戶溝通,樹立公司形象。
2、及時、準確、安全地按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車輛、接送有關人員、配合現場操作的實際情況(航班時間,報關交接時間等)裝載貨物或到規定的各點領全資料(初步審核報關資料),分辨不同客戶的貨物,完成各項運輸及接送任務。清點接送貨物的件數和貨物外包情況,有異常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報告確認解決方案,對裝載在所負責車輛上的貨物必須保證其安全。
3、每日根據現場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發票、核銷單等重要資料,需要時帶回現金結帳。
4、填寫每月費用報銷單,報公司領導審批,負責落實車輛搬運等正常費用的報銷。
5、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妥善保護隨車必須攜帶的工具與證件。
6、經常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及清洗,及時排除各類故障、上報用油情況,保證隨時派工隨時出車。
7、不準公車私用,運輸接送途中不準隨意耽擱。遵守紀律,對未經領導同意或未辦理用車手續的用車要求,應予拒絕,對違反交通規則或不合理的用車申請,應予拒絕。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五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服從調動、聽從指揮。注意與客戶溝通,樹立公司形象。
2、及時、準確、安全地按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車輛、接送有關人員、配合現場操作的實際情況(航班時間,報關交接時間等)裝載貨物或到規定的各點領全資料(初步審核報關資料),分辨不同客戶的貨物,完成各項運輸及接送任務。清點接送貨物的件數和貨物外包情況,有異常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報告確認解決方案,對裝載在所負責車輛上的貨物必須保證其安全。
3、每日根據現場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發票、核銷單等重要資料,需要時帶回現金結帳。
4、填寫每月費用報銷單,報公司領導審批,負責落實車輛搬運等正常費用的報銷。
5、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妥善保護隨車必須攜帶的工具與證件。
6、經常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及清洗,及時排除各類故障、上報用油情況,保證隨時派工隨時出車。
7、不準公車私用,運輸接送途中不準隨意耽擱。遵守紀律,對未經領導同意或未辦理用車手續的用車要求,應予拒絕,對違反交通規則或不合理的用車申請,應予拒絕。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六
為了加強我局車輛管理,確保合理調度、高效運轉、安全行駛、節約開支,更好地為全局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參照執行。
本制度所指車輛管理對象包括:局機關及各基地所有車輛。
(一)單位所有公務用車;
(二)上級或其它單位經領導同意的借用車。
(一)工作為主、急需優先和統籌兼顧的原則;
(二)合理使用、統一調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嚴守制度、確保安全的原則;
(四)統一管理、節約開支,嚴謹公車私用的原則。
(一)車輛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辦公室負責全局車輛的統一調度使用,其中基地車輛由基地主任具體負責,接受局辦公室指導。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調度車輛。
(2)由辦公室指定車隊負責人具體負責車輛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務用車,應填寫工作用車申請單,提交車隊負責人。
(3)取水、財務取款、大件設備運輸、檢查、接待等日常公務用車,由車隊負責人直接派遣車輛;各科室臨時用車,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車隊負責人需報辦公室同意后派遣車輛,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遣車輛。
(4)局領導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由車隊負責人根據領導指示派遣車輛,報辦公室備案;出主城6區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核后方可派遣車輛。
(5)在主城6區范圍以內,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車輛。辦理緊急事務需派遣車輛的,必須經分管局長及分管辦公室局長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區以外的車輛,車隊負責人應根據辦公室或局領導簽批意見,出具派車單。
(7)車隊負責人應掌握實時車輛在位情況,并統一做好車輛派遣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局機關應保1輛車以上備用。
2、出車管理
(1)駕駛員必須服從車管人員的車輛調度安排,接到任務后應及時出車。出車時要帶齊x件,并對車輛作相關檢查,若發現車輛故障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及時檢修,不帶病出車。
(2)駕駛人員按派車單規定路線完成出車任務,不得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改變線路的,必須報車輛管理人員同意,車輛派遣單是駕駛員每月計發出差補助的唯一依據。
(3)出車到達目的地后,原則上車輛應就地等候工作人員完成公務后一道返回機關,若遇車管人員安排其它緊急任務,車輛可返回,用車人另行乘車回單位。
(4)出車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及時主動與車管人員聯系,以便車管人員掌握車輛及駕駛員在位情況。
(5)出車過程中,未經允許嚴禁公車私用或轉交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由此發生的一切事故和損失,由駕駛員本人及用車人負責,我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6)車管人員應不定期抽查核實駕駛員的出車情況,若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出車者,應取消當月的所有出車補貼,并在會上通報批評。
3、車輛停放
(1)所有公務用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時應停放車庫,不得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外單位、個人家中,一經發現嚴肅處理,造成車輛損壞及丟失等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2)遇節假日,除安排公務用車外,所有車輛鑰匙應交由車管人員統一保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轉交他人使用。
(二)車輛維護
1、保養、維護及年檢
(1)車輛保養:車輛的日常保養及車內外衛生清潔由本車駕駛員負責,駕駛員應愛護和保養好自己所駕駛、保管的車輛,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確保一有任務就能立即出車。
(2)車輛維護:駕駛員應定期對車輛作相關維護和檢查,若發現車輛有故障要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并及時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3)車輛x件的辦理和保管:由車管人員指定相關駕駛員辦理車輛年檢手續及防汛車汛期免路橋費的手續,繳納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等費用;以上x件由本車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
2、維修
(1)駕駛員無法修理需送廠修理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填寫車輛保修單,報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后,送指定廠家修理。
(2)車輛送廠修理過程中,該車駕駛員應每天到現場檢查修理質量。接車時應嚴格檢查修理項目,達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車;接車時車管人員應到現場驗收并審核有關費用,簽字登記后,財務才能予以報銷。
(3)出長途車,途中需要修理時,所修項目應是影響安全行駛的部位,不得借故購買其它備用件,修理費需經乘車人簽字,車管人員審核登記,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報銷。
(三)車輛油耗管理
每個季度由辦公室對每輛車油耗情況進行一次統計,并在駕駛員和局領導之間進行通報,對超標準的油耗費用,超過20%的按超過部分的80%承擔。
(四)有關費用管理
1、出車補助
(1)實行每月定額公里補助;出差補助依據派車單記載的出車情況,按照局差旅費標準報銷。
(2)專職駕駛員公里數補助按300元/月包干;駕駛員兼設備維修人員的公里數補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費用
(1)洗車費實行包干制;報銷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時應寫明行車路線、出車到達地,并由用車人簽字x,報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報銷。
(2)凡修理費(含換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2人以上參加價格商議;大修車輛,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應到修理廠參加價格商議,并報分管局長批準后才能進行修理,否則其產生的維修費不予報銷。
(3)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被交通管理部門罰款的,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一)駕駛員職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優質服務"的宗旨。
2、服從車輛調度安排,保x行車安全,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3、愛護車輛,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負責車輛的保養、維護和各種車輛x、照的保管,保x行車安全。
4、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況,出車返回后,應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并適時清潔車輛。
5、遵守機關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6、嚴格執行廉政紀律,維護水文局形象。
7、完成車輛管理人員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車管人員職責
1、負責組織駕駛人員學習交通法規、業務知識,加強思想x教育工作,提高駕駛員隊伍的x責任和業務技能。
2、加強車隊安全、勞動和保密紀律教育,搞好駕駛員隊伍的團結,提高服務質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每月一次安全檢查,經常抽查車輛運行和停放情況,所有學習檢查情況應有書面記載。
3、認真做好單車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駕駛員出車補貼,汽車維修、燃料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開支情況,協助辦公室建立車輛單車管理檔案。
4、嚴格按照本制度加強駕駛員及車輛的日常管理,確保后勤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三)勞動紀律
1、駕駛員應自覺遵守本局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派遣,按時出車,文明服務,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1)為領導服務的駕駛員,在領導沒有離開單位前,不能離開崗位;在領導不用車時,應接受其它出車任務。
(2)駕駛員因病因事必須提前向車管人員請假。
(3)汽車故障需修理,駕駛員應提前報告車管人員,不得在派車時才提出,如因此影響工作則按無故不出車處理。駕駛員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車管人員應在安全學習時向全體駕駛員通報。
(4)駕駛員保管的車輛不得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發現此情況扣發當月安全獎、優質服務獎和當月的績效獎金。情況嚴重的,由此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受到嚴肅處理并以經濟處罰。
2、在休息時間,遇有緊急公務,車管人員必須及時調度車輛,駕駛員必須聽從安排及時出車,對電話通知出車不允許不接電話和無故關機,駕駛必須時時保持通訊暢通。
3、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未經派車私自出車者,按對外行車的實際公里計費,在x或補助中扣除;出私車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車駕駛員全部負責承擔。
(一)獎勵項目及標準
1、績效獎:根據局機關和各基地x的駕駛員績效考核辦法,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駕駛員的績效獎金。
2、安全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一次,半年內車輛不碰、不擦、不掛,未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駕駛情況給予審查。
3、優質服務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一次,半年內提供優質服務、服從統一安排、出車滿勤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出車情況給予審查。
4、通訊費: 80元/月,每月兌現,發生不接聽電話或關機的,由辦公室對其情況給予處罰。
(二)處罰
1、駕駛員確保車輛安全,不得私自出車、私拉便客、車輛夜不入庫、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車或轉交他人駕駛等現象,發現之一者,扣發當月優質服務獎40元,并每次罰款50元,同時收取用車人費用。
2、凡出現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外)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扣發當年安全獎;由交管部門認定是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一律辭退。
3、駕駛員上班不在崗(除特殊情況外)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度、無正當理由不出車的駕駛員,由辦公室作出停止駕駛,待崗學習,扣發公里補助或績效獎金等處理。
4、對電話通知出車而不接電話或無故關機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務和無故不出車處理,若發現一次不接電話或關機扣除當月通訊費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當月全部通訊費用"。
5、因工作需要可對駕駛員進行調整,若駕駛員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崗學習改換其它工種,臨時工自動辭職。
6、駕駛員若將車輛有關x件遺失,由駕駛員負責補辦,所需費用自理。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七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注意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避免因證件不全被罰款。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注意送貨到客戶后,要按客戶指定地點停放車輛,文明卸貨,以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警處理。
11、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公司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12、司機應服從隊長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13、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14、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5、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交領導審核簽字,方可報銷。
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篇八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干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準,專車司機須經領同意后,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礦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聯系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車內吸煙時應禮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條:嚴禁在車內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第一次給與嚴重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查處。
第14條:司機下班后,車輛需回庫。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竊,司機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文件,司機必須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6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收車后,應填寫《車輛使用日志表》,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和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16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后,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17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并親自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2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3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并自我介紹,然后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4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6條:司機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禮品,或者示意索要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應上交至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
第27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28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9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30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31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2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3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4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煙、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5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36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7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8條:酒后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9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5):盡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后聯系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于一身
第40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1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