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的撰寫需要準確、全面地呈現調研結果,并結合具體情況給出建議。調研報告是一種研究性的文獻形式,它通過對某一問題進行系統的調查和數據收集,旨在為決策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據。那么我們應該如何進行一份高質量的調研報告撰寫呢?合理的調研設計和精確的數據收集是關鍵。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調研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如何撰寫一份出色的調研報告。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一
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貫徹和實施,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渠道不斷拓寬,農民紛紛進城外出務工經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現象不斷涌現,為我市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出現了較大數量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據統計,全市現在已進行土地流轉的有14233份地、面積為36637畝。其中:轉包的9407份地、面積畝,轉讓2678份地、面積畝,互換916份地、面積畝,出租991份地、面積畝,入股27份地、面積畝,其他形式流轉的214份地、面積畝。在全市農村土地流轉中,有較為規范的流轉合同的`只有1195份地、面積為546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4%、14.92%;不規范的流轉合同有1278份地、面積為2545畝,分別占應該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98%和6.95%;沒有流轉合同的有11760份地、面積為2862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2.62%、78.13%。由于土地流轉的程序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完善,導致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大幅上升,就其流轉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因素由四個方面造成:一是重視不夠:部份干部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農戶之間的私人行為,在稅費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項稅費任務就行,沒有嚴格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要求管理。但事實證明,不規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轉是日后承包糾紛的重大隱患。一旦發生了糾紛就難以解決,會引起層層上訪、甚至集體上訪,這樣的結果將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放棄承包地的農戶沒有提出書面申請:前幾年由于各種費稅負擔較重,全家外出的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只向農業社長打了一個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個電話,沒有提交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書面申請或授權委托申請,農業社將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發包給其他農戶,該農戶事后反說是農業社強行將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業社又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增加了此類糾紛處理的難度。三是沒有簽訂較為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甚至沒有書面合同:農戶之間的流轉絕大多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有的只有雙方當事人才知道的口頭協議,認為都是親戚或關系較好的鄰居,不用簽訂合同,待到發生糾紛要求解決時難以取證,為處理糾紛增加了難度。四是程序不符合規定: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招標、拍賣等)發包的土地,沒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程序辦理,日后隨著土地的升值或有了效益,村民紛紛要求解除合同,一經審理,又是無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的保護。
今年農業部頒發了從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47號令),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流轉原則、流轉方式、流轉合同和流轉管理部門等,對此,我局就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第47號令)的宣傳貫徹。利用專欄、廣播電視、會議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級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鄉(鎮)要對村社干部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使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把好關,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嚴格按程序操作。還沒有購買農業法律法規選編的地方,請務必在近期內購回。
二、在今年6~8月對所轄區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分類加以完善和補充。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二
一是土地轉包;二是土地出租;三是土地入股。
除此以外,還有土地轉讓、土地互換等其它形式。
流入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2.05萬畝,占23.9%,流入到農業龍頭企業的有0.35萬畝,占4.1%。三是流轉面積規模化。土地流轉由以前的分散零星流轉開始轉向規模集中連片流轉。據調查,全市涌現出以合作社、種植大戶、龍頭企業等為主體的100畝以上種養殖大戶179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接土地流轉的有17家,流轉面積2.05萬畝,仁和集鎮的蘆龍農事服務合作社、金集鎮的益民新型農業合作社流轉土地2500多畝,種植大戶承接流轉的有159人,面積3.57萬畝。承接流轉面積100畝以上的有6.5萬多畝,占總流轉面積的76%,其中500畝以上流轉的達到33957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0%左右。仁和集鎮的宣有林、冶山鎮的張獻國流轉土地超過5000畝。四是流轉程序規范化。通過完善制度、開展培訓、加強宣傳、搭建平臺等一系列措施,我市土地流轉程序進一步得到規范,基本做到土地流入流出有申請、村組有審核、市鎮有備案。據統計,20xx年全市共簽訂土地流轉合同3946份,合同面積達47260畝,占20xx年總流轉面積的83%,基本上采用了統一提供的規范性文本,土地經營權證、流轉合同都在鎮土地流轉中心備案存檔。五是流轉服務組織化。隨著市、鎮、村三級管理服務網絡體系的建立,我市土地流轉已經開始由自發、口頭形式向規范化、組織化發展。目前,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劉榮祥同志為組長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領導組,掛牌成立了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15個鎮(街道)都成立工作領導組、土地流轉中心和管理辦公室,各鎮行政服務大廳增設了服務窗口,各村(社區)都配備了土地流轉信息員。據統計,三級農村土地流轉管理人員已經達到260多人。
二、土地流轉的主要成效及存在問題。
1、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流轉后,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增加了土地種植面積。仁和集鎮蘆龍農事合作服務社集中流轉土地近3000畝,通過小田改大田等措施對部分土地進行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積近25%。
2、促進了農業規模經營。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滿足了一部分有技術特長、有資金實力、有經營管理能力的專業大戶集約經營土地的愿望,實現了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經營權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集聚,擴大了規模經營面積,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基地。大通鎮的項永祥戶原是跑運輸的,積累資金后,通過參與土地流轉,建成了我市新興的蔬菜規模生產基地。冶山鎮張獻國辦企業有了一定的積累,便棄工從農,今年租賃流轉后的土地5000多畝,除了進行水稻、玉米種植外,還引進了太空蓮藕、油桃等經濟作物,引領當地農民向高效特色農業方向發展。
3、增加了農民的直接收入。我市絕大多數土地流轉費在每畝500元左右,國家有關惠農補貼仍歸農民享有。因此農民把土地流出后,不但在農田方面收入有了一定的保障,而且可以安心地經工經商,或外出務工,或在本地企業就業。金集鎮益民新型農業專業合作社有700多戶農民入社成為社員,將2468畝承包地流轉給合作社,每畝每年可得到450斤稻谷,而且還可以參加合作社的保底分紅,部分農民平時也可以在合作社做工獲得一定的報酬。入社社員年均增加收入4000多元,土地流轉后的農民務工經商、外出打工戶均增加收入5000多元。
服務等合作社數量不斷增加,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土地流轉。永豐鎮的華福昌戶,20xx年從市良種場流轉土地504畝,與有關企業實行訂單生產,一年純收入達到30多萬元,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種植大戶。
5、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使很多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中解放出來,既維護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又解除了農民離土離鄉的后顧之憂,使更多的人從事二、三產業或外出打工。據統計:全市20xx年離土不離市的農業勞動力約12萬人,占全市農業總勞動力的38%。
據調查,目前影響土地流轉的主要問題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傳統思想觀念的束縛。目前,大多數農民戀土情結較濃,加上各項農業補貼,土地收益得到提升,農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貴。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從而限制和影響了土地流轉。
二是個別鎮村認識不到位。一些鎮村干部對于通過土地流轉發展現代農業,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積極性、主動性不高。
三是流轉機制不夠完善。有的鎮流轉程序不規范,土地流轉雙方的管理約束機制、調解糾紛仲裁機制等不夠完善。
三、加快推進土地流轉的意見和建議。
1、強化責任,充分調動鎮村干部積極性和創造性。在農村土地流轉的進程中,鎮村干部的作用發揮非常關鍵。他們熟悉農戶家庭現狀、當地的產業特點、勞動力的流動狀況、農民的思想動態,做工作的針對性強。因此,各鎮(街道)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把建立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促進土地經營權的有序流轉作為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機制創新的重要內容來抓,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結合當地實際,制訂一些促進土地流轉的措施,落實鎮村干部工作責任。建議市委、市政府考慮拿出指導性計劃,分解到各地并列入考核內容,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
2、加強宣傳,消除農民的思想顧慮。一要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土地流轉法律法規,宣傳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典型,使土地流轉的基本政策、原則、程序家喻戶曉,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政策環境。二要讓廣大農民充分認識到,土地不僅是就業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筆可以利用的資產,從而提高農民群眾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要提高基層干部“以地生財”的意識,引導農民群眾提高組織化程度,增強運作土地的能力,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合理、健康、有序開展。
3、強力推進,大膽創新土地流轉模式。根據全市農業發展實際,大膽創新土地流轉模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及產出率。一要大戶示范帶動。大力培育種植、養殖大戶,依靠大戶的示范效應,促進農村土地流轉。二要合作社合力帶動。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積極性。三要招商引資帶動。建議將土地流轉工作與招商引資工作有效對接,互為促動。要大力引進有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到我市興辦特色農業、休閑農業、觀光農業。四要科研單位帶動。通過實行優惠政策,鼓勵市內外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租賃農民土地,建設產業生產基地和科研基地。五要鼓勵有一定規模種植和養殖的大戶和合作社掛牌成立家庭農場和合作農場,為發展設施農業和高效農業創造條件,打好基礎。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三
為全面掌握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總結、分析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使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加快我縣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步伐。11月中旬,我會組織部分委員深入總堡鄉萬畝優質設施果品基地、民和三泰牧業養殖有限公司、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等種植、養殖基地,對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及集約化經營情況進行了調研。通過實地察看、走訪農戶、聽取匯報、召開專題座談會集思廣益,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縣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截止目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總面積達到8.9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4%。通過出租、轉包、轉讓、互換等流轉形式,逐步形成了龍頭企業帶動型、主導產業集聚型、股份合作經營型、專業合作服務型、現代園區推進型等多種經營模式。土地規模化經營取向越來越明顯,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規模化、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
(一)主要做法:
1、強化領導,建立服務體系。縣委、縣政府成立了民xx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確定縣農業經營管理站承擔協調服務職能。各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承擔農村土地流轉規劃制定、信息平臺搭建、招商引資、流轉主體資格審查、簽訂合同、統計分析及檔案管理等職責,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提供服務,從組織上保證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開展。
2、廣泛宣傳,提高群眾認識。采取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民xx縣關于切實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采用現場觀摩、算賬對比等形式,宣傳土地流轉對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引導農民群眾初步走出了“流轉”就是“流失”的認識誤區,提高了主動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3、培育主體,拓展流轉渠道。按照“政府引導、法人投資、企業經營、產業化開發”的思路,大力引導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參與土地流轉,促進流轉主體多元化,使土地流轉從以前單一的農戶之間的流轉變為農戶向農業企業、科技人員、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流轉。同時,采取政策扶持、協調融資、技術服務等措施,大力扶持培育種養產業大戶,積極引進客商帶動發展規模、高效種養業,推動土地流轉。
4、規范管理,實施政策獎扶。縣委縣政府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土地流轉實施意見,明確了土地流轉的原則、指導思想、管理機構及職責。統一制作合同文本,縣、鄉(鎮)、村分別建立合同檔案和等級臺帳,基本做到了流轉情況底子清、情況明、資料齊全;制定土地流轉獎扶政策,設立農村土地流轉專項扶持資金,對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種植、養殖能手和專業合作社進行獎勵和扶持。2009至2011年,先后為我縣38戶種植、養殖大戶、5個農機專業合作社解決了拖拉機、旋耕機等農機具購置補貼,輻射農戶1萬余戶。積極爭取省財政廳、農牧廳獎扶資金280萬元,扶持了26個農業專業合作社。
(二)主要成效:
1、促進農業集約化經營,推動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使農民自愿地將無力經營或不愿經營的土地及時轉讓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有技術優勢、資金實力、經營能力的種養大戶、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及時獲得相應的土地,解決“有人無田種、有田無人種”,“多種不能、少種不行”的矛盾,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的集約化經營規模得以不斷擴大,較好的解決了耕地撂荒和粗放經營的問題,提高了土地資源利用率。如古鄯鎮樺林咀村農戶王耀武流轉土地500畝,實行集中連片種植全膜雙壟玉米,今年實現收入達23.4萬元。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流轉土地400畝,承包日光溫棚70棟、智能溫棚11500平方米,集中栽培花卉、食用菌、木瓜、人生果等,今年純收入700萬元,畝均達1.75萬元。
2、提升產業化經營水平,推動了畜牧養殖業發展。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后,主要用于發展全膜雙壟玉米、設施果品、優質蔬菜、家畜(禽)養殖等優勢產業,有力地推動了特色產業發展。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社,走農畜聯動、草畜結合的路子,進一步延伸現代農業產業鏈,提高了農業專業化程度和產業化經營水平。如轉導鄉前坪村農戶馬正蛟,流轉土地150畝種植全膜雙壟玉米,僅玉米收入達到7.2萬元。并利用玉米秸稈進行規模牛羊養殖,今年羊出欄1030只,牛出欄350頭,實現利潤50.45萬元。民和廣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流轉土地100畝,自今年7月份開始肉羊養殖,現羊存欄2000只。
3、加快農業科技推廣,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通過土地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的業主,為了進一步提高種植效益,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多種先進農機具、優良品種和先進農業適用技術,多方接受農業信息服務,繼而整合生產要素,實行專業化、規模化經營,解決了以家庭為單位的分散經營在銷售、技術、信息和資金等方面的難題,為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生產創造了條件,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了經營效益。如總堡鄉萬畝設施果品基地,規劃流轉面積1.39萬畝,總投資3.5億元,利用5年時間建設冬暖式日光溫室5000棟,覆蓋總堡鄉三垣、中垣、總垣和古鄯鎮古鄯、樺林咀等5個村。截至目前,已流轉土地2800畝,建設日光溫室734棟。基地建成后,預計實現年產值1億元以上。實現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
4、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收入。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的建立,改變了部分農民“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提高了農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水平。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8.9萬畝,我縣人均耕地面積1.73畝,通過土地流轉,有5.1萬農民從土地耕作中解放出來。據了解今年我縣因土地流轉實現勞務總收入8.19萬元,勞務人均收入達6469.2元,有力的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第二、第三產業轉移。農民除土地流轉收入外仍享受各種良補政策,加之從事其他行業或務工收入,經濟收入有了明顯增加。
5、提高農業市場化水平,促進培育新的經濟主體。土地流轉助推了一大批新型農民以規模化經營參與市場競爭;助推了各類工商企業介入農業領域,增強農業市場主體活力和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助推了各類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了農業的產業化經營程度。如民xx縣祥和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自2008年登記注冊以來,現已發展成流轉土地900畝,擁有社員258名,收購網點12處,加工廠2處的新的經濟主體。僅2010年銷售各類中藥材920噸,實現銷售額1680萬元,純利潤135萬元,社員畝均增收700元以上。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基本情況良好,但總體而言,還處于初級階段,低起點、低水平、低效益,不同程度存在著一些制約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實際問題。
1、思想制約。一是部分鄉鎮、村干部對土地流轉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協商處理,對其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二是受傳統思想觀念束縛,一些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對土地的依賴程度較高。尤其是農業稅的取消和各項惠農政策的出臺,使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三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較為滯后,有關土地流轉的地方法規尚未健全,客觀上造成土地流轉后失地農民的生活無法保障,農民在心存疑慮的情況下,不肯或不敢流轉土地。
2、政策制約。一是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權30年不變,雖然保護了農民的根本利益,但同時將土地承包權固化,使得土地經營權相對分散。目前,我縣人均承包地不足2畝,在這種背景下,要開展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涉及農戶少則數十戶,多則上百、上千戶,一家一戶做工作難度大,一旦流轉的大壟大畈中間出現個別農戶不愿流轉的“插花”現象,流轉就無法進行。二是由于對土地撂荒現象沒有行之有效地政策約束,政府部門無權及時對棄耕土地進行回收,導致了“有地無人種,想種沒有地”的現象,個別地方還有耕地撂荒現象。
3、設施制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設施與裝備既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標志,又是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和基礎,同時也是我縣農業發展中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農田交通狀況嚴重滯后,與農民生活、農業生產、農村發展環境尤其是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相距較大。我縣農田結構零散,大壟大畈少,大部分農田沒有機耕路相配套,影響農業機械推廣。二是農田水利設施失修老化,許多農田溝渠不暢通,農業抗災能力脆弱,從而導致土地經營成本增高,難于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影響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發展。
4、機制制約。一是由于農經管理部門受人員和經費緊缺的限制,相關政策咨詢、信息傳遞等工作還不夠深入細致。個別鄉鎮有機構無人員,土地流轉中無合同和合同內容不完整現象很普遍。農戶間的代耕代種絕大多數只達成口頭協議,簽訂的大部分合同對流轉面積、四至以及承包方和流轉方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一旦發生糾紛,維護權益將無憑據;二是流轉主體不合法。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轉讓方多是村委會,有的甚至是鄉鎮政府,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又沒有委托書,造成流轉雙方主體資格不明確;三是部分鄉鎮疏于權證管理,未主動及時跟蹤服務,致使農戶間互換、轉讓土地的權證變更登記不準確。對土地承包合同及相關流轉檔案管理不嚴,檔案遺失和損壞情況時有發生;四是尚未建立土地流轉相應的仲裁機構,對于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缺乏有效的調解和仲裁手段。
5、資金制約。土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必須以資金和技術實力為基礎。由于我縣的農業產業化經營大戶、企業、專業合作社等都處于起步階段,資金相對緊缺,個別經營戶在土地流入后,由于爭取不到項目資金,土地使用權又不能作貸款抵押,每當農業生產前期需作較大投資時融資困難,資金投入不足是制約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的主要“瓶頸”。同時,個別經營大戶由于資金缺少和融資渠道不暢通,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甚至丟棄建設項目,群眾有怨言,政府背包袱。
三、對策與建議。
一、從認識抓起,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流轉氛圍。針對農民“戀土情結”和對國家政策的`疑慮,針對基層干部怕麻煩的消極情緒,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引導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營造良好的流轉氛圍。
一是曉之以理。要大力宣傳政策法規,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等,引導農民吃透中央會議精神、鉆透土地流轉政策,讓他們知曉土地流轉不是剝奪承包經營權,只是經營權的暫時轉移,消除后顧之憂。要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從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局、特別是要用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發展的戰略眼光來看待土地流轉工作,徹底摒棄農村土地流轉“無益財政增收、反添基層麻煩”的消極觀念和模糊認識,積極為農村土地流轉鼓與呼、服好務。
二是明之以利。農民最關心的是土地流轉是否比自己經營能夠帶來更多的實惠。因此,在宣傳導向上,要引導農民放寬視野,從長遠利益著想,從宏觀利益著想,從發展大局著想,通過形式分析、效益分析、引導農民深刻認識到土地流轉將會帶來的“雙重效應”,一方面能使他們擺脫土地的束縛,從“兼業農民”轉化為“專業工人”,不僅可以得到土地流轉收益,還可以獲取工資性報酬,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可以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專業能人,成為農業規模經營的領軍人物,帶動周邊農民共同致富。
三是示之以范。要注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大力宣傳農民身邊的能人大戶、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先進典型,讓農民從身邊典型事例中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讓他們有信心、有希望去探索實踐,從而主動、自覺、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轉中來。
二、從轉移入手,消化剩余勞力,拓展流轉空間。轉移富余農民,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條件。離開土地的農民越多,可供流轉的土地總量就越大,土地流轉的空間就越廣。
一是抓培訓,提高轉崗就業本領。要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以適應和滿足市場需求為目標,培訓內容既要面向現在的市場,又要看到未來的趨勢,努力做到實用性和前瞻性相結合,使農民所學技能有用武之地。采用適合農民特點、順應農民愿望的培訓方式,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多搞就近就地小規模培訓;堅持長期與短期相結合,多搞期限短見效快的培訓;堅持常規與品牌相結合,狠抓品牌培訓,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是促創業,拓寬農民致富門路。要優化創業環境,把支持城鎮居民創業的優惠政策逐步覆蓋到農民,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農民大膽創業。政策扶持上,按照“能寬則寬、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在市場準入、工商登記、信貸投放、稅費減免、提供用地等方面,加大對農民創業的支持力度。創業培訓上,對有創業意愿的農民,要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經費納入就業培訓補助范圍。創業服務上,依托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農民創業服務指導中心,提供創業指導、信息咨詢、項目推介、資金扶持、行政審批等服務。
三是上項目,增加社會就業崗位。充分利用國家第二輪西部大開發和蘭西經濟區現代化區位中心城市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快推進農田水利、鄉村公路等民生工程建設,帶動富余農民臨時就業。同時,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大上產業項目,增加長久性的就業崗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充分考慮就業貢獻率,優先安排和支持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項目建設。
三、從機制著力,完善政策措施,激發流轉活力。完善政策措施,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關鍵因素。要以完善的政策機制保障土地流轉雙方的權益,防范土地流轉潛在的風險,激發農村土地流轉活力。
一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思路,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時在流轉主體、流轉形式、經營內容、流轉方式、獎補措施、土地用途等方面制定出臺具體政策。如:研究制定規范土地流轉市場相關政策,解決好流轉土地違約補償以及今后如何歸還土地使用權問題;適當放寬農村土地的農業用途范圍的政策,解決好土地集約化經營所必需的生產管理用房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等,從政策導向上促進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轉。
二要建立引導激勵機制。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財政支持力度,安排農村土地流轉專項資金,用于流轉指導、流轉信息平臺搭建和流轉服務組織機構建設等,對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業經營實體實行獎補政策,推動公共財政向優勢區域和優勢產業傾斜;強化金融信貸支持,鼓勵農村土地經營主體做大做強。金融機構要把集約化經營主體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農業信貸資金,解決集約化經營主體季節性所需生產經營資金不足的問題;繼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覆蓋面,切實解決好農村土地流轉后農民的后顧之憂。
三要建立權益保障機制。對經營主體要嚴格準入。農村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對農業領域規模經營業主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項目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確保經營業主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有較高的經營水平和經營項目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確保產業發展及經營業主、農民的雙向受益;對流轉土地要評估定級。探索建立流轉土地評估定級制度,合理確定土地的質量、等級,為流轉雙方的公平交易提供合理參考依據。要加強對流轉價格的指導,根據土地評估定級的結果,合理確定土地流轉的指導價格,減少價格確定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農民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四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縣上應建立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村設立農村土地糾紛調解組織,同時加強司法、信訪、經管等部門的聯動協作,不斷健全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的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降低土地流轉的法律風險;探索建立農業投資風險防范機制。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范基金,應對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土地流轉失敗后可能出現的土地復耕、損失補償等潛在風險,降低土地流轉的市場風險。逐步完善農業風險防范體系,建立以政策性保險為主的種植、養殖等農業保險體系,降低農村土地經營主體的自然風險。
五要探索創新流轉機制。要以“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培育農業主導產業,激活農村市場經營”為目標,按照突出特色、統一規劃、連片推進、整體提升的思路,充分發揮我縣不同鄉鎮的區位優勢,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發展規劃,堅持規劃先行原則,對于符合規劃的規模經營戶給予支持,不符合規劃的堅決不予準入,努力構建“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特色產業板塊,著力加快規模化、區域化、標準化、市場化和品牌化建設,提升農業綜合競爭力和農村經濟整體實力,助推轉型跨越發展。在土地流轉的同時,鼓勵引導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經營頭腦的農民以入股、入社的形式參與產業經營,通過利潤分紅和農業增效實現農民增收。
四、從服務出發,夯實工作基礎,規范流轉秩序。提供服務平臺,規范流轉秩序,是推動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重要保證。
一是搭建服務平臺。要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轉、規范長效的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議縣上建立全縣土地流轉信息庫。鄉鎮依托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立流轉交易信息網絡,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政策咨詢等服務。村級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為土地流轉提供土地政策、流轉方式、信息傳遞、法律咨詢等項目服務,及時掌握農民的土地流轉意愿,接收農民申請托管的土地,并做好下步流轉工作,使“我想轉包”和“我想承包”信息對稱,促進土地流轉進入有序的市場化軌道。同時,要為規模經營主體提供人才、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使其留得住、發展快、效益好。
二是規范流轉行為。流轉形式要嚴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規定,采取法定的出租、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五種形式進行。開展土地流轉試點、試驗,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市場應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的要堅決禁止,超出政策規定的試驗要依法審批、嚴格管理。土地流轉必須遵循“三個不得”原則,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重點查處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權益等突出問題。
三是加強程序管理。實行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和登記備案制度,科學指導土地流轉,防止出現強迫流轉或放任自流現象。土地流轉當事人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簽訂內容詳盡規范的書面流轉合同,并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審查、簽證和登記,增強農戶進行土地流轉的安全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檔案管理專柜和專門的管理人員,完善流轉合同的立卷、歸檔、調閱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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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四
(一)存在的問題。
1、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無序流轉現象嚴重。
2、修建鄉村公路任務重。
3、農業產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現象嚴重。
4、土地流轉達不到預期效果。
(二)農民增收中的障礙。
1、農村科技缺乏。
2、農村基礎設施滯后。
農村基礎設施滯后,水灌、電灌設施癱瘓較多,仍然是靠天吃飯。
三、建議。
1、規范和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推進城鎮化進程。
2、加強農民知識培訓,提高農民素質。
3、加大農業投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4、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
減免農業稅,增大對農村的轉移支付,減少農民對各種公益事業的投資。
5、科學合理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五
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是解決“三農”問題,其核心是農民增收問題。農民增收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我縣農業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86.33%,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縣,近幾年,通過認真落實貫徹中共中央、市縣有關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鼓勵和發展農業產業化,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就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來講,出現了土地流轉難、農民收入的增長幅度小,增收難度加大等問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左右,嚴重制約了全縣經濟的整體發展。為此,按照縣委、縣府的安排,縣人大組織了兩個調研小組,采取以座談會和實地走訪相結合的調查方法,對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研,現將調研結果匯報如下:
畝,占流轉面積的10%;轉讓面積20xx畝,互換2600畝,土地入股、轉讓、互換這三種形式共占流轉面積的11.4%。農戶自發流轉和村組織流轉是我縣土地流轉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轉的方向主要有五個:一是流向外來耕作戶;二是流向專業承包戶;三是流向農業企業;四是流向一般農戶;五是流向其他單位。
(1)、堅持農戶自愿、協商、有償原則。全縣流轉的萬畝農地中,農戶自愿流轉的占98%。
(2)、土地流轉收益是農民家庭收入的補充。土地進行自發流轉的農戶一般是從事第二、三產業或兼業,家庭收入以二、三產業和財產性收入為主,土地流轉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補充。
(3)、村社集體組織流轉的土地基本形成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土地收益較高。
(4)農戶自發流轉的期限短。
(二)農民增收的現狀。
全縣現有農戶21.82萬戶,農業人口79.86萬人,農村勞力41.92萬人。20xx年,全縣堅持以農民增收為目標,以農業結構調整為主線,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使農業綜合效益穩步提高。全年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長5.1%。
1、農民外出務工是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來源。
經濟活躍的龍水鎮等臨街處的農民主要靠手工業,進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遠山區的農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頂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員。中敖全鎮也近50%的農民靠外出打工。
2、政策扶持農民增收。
推進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退耕還林政策給農民增收創造了條件。
3、產業結構調整、引進企業也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業主制經營帶動了農民增收。農民將土地轉讓出去,不投一分錢就可以得到每畝700—800斤稻谷的補償,如龍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一)存在的問題。
1、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無序流轉現象嚴重。
農村中多數是農戶自發流轉,口頭協議多,無具體的合同依據,長期如此,這樣很容易引起土地糾紛。通過政府協調引進的企業、業主大戶等許多也沒有標準的合同文本,違約責任也不十分具體和明確。
2、修建鄉村公路任務重。
鄉鎮建設鄉村公路既無資金,又不嚴格按照一事一議制度籌資籌勞。不但影響了農民增收,還加重了農民負擔。中敖鎮中塘路屬省道,三百萬元的公路款全部轉嫁給老百姓,而周邊xx縣的五桂鎮修同一條公路需投資1400多萬元,沒有要農民出一分錢,這樣中敖鎮許多老百姓怨聲載道,既緊張了干群關系,還影響了農業稅的征收。
3、農業產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現象嚴重。
農民溫飽雖已解決,但增收幅度不大,收入差異懸殊較大,調查戶中人均年收入最高達3566元,最低人均年收入不到20元,因為農業投資大、周期長、收益低,農民種地積極性不高,這就造成外出務工農民逐年增多,留下的是老弱病殘,田土無人耕種,在偏遠山區尢為突出。中敖加福村五社273人,外出務工的近100人,高坪的月臺村,荒蕪土地達三分之一。
部份農民素質較低,小農意識強,狹隘的自私心對規模經營阻力很大,既不愿意轉租給業主,自己又不積極經營,使得很多鄉鎮無法引進企業。
(二)農民增收中的障礙。
1、
農村科技缺乏。
農村文化服務體系較弱,信息不靈、交通不便。加之農民自身技能低,技術欠缺,接受科技的能力弱、依賴性強。即使外出務工,也只有靠苦力、勞力,不但勞動強度大,還達不到預期的收入。
2、農村基礎設施滯后。
農村基礎設施滯后,水灌、電灌設施癱瘓較多,仍然是靠天吃飯。
土地流轉是解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重要途徑,“土地不搞活,農民難致富”,土地流轉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關鍵是我們如何引導農民將土地流向專業大戶和農業企業,使土地形成連片種植和規模化經營。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促使農民增收,建議如下:
1、規范和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推進城鎮化進程。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業企業化經營,使土地向種養殖能手集中,果園、堰塘、水庫和四荒地向專業戶集中,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經營,引導農民致富增收。
2、加強農民知識培訓,提高農民素質。
農民現實主義嚴重,抗御市場風險能力差,這主要是因為農民文化素質差,農業科技水平低。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技術的培訓,強化農業技術服務推廣體系建設。搞一些符合實際的短平快項目,拓展農民創業空間,使農村由習慣型、傳統型生產向專業型、技術型轉變。
3、加大農業投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公路、電訊、學校、醫療、能源等基礎設施的投入,重點要投到特別需要的鄉村,要扶小扶弱,不要扶優扶強。
4、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
減免農業稅,增大對農村的轉移支付,減少農民對各種公益事業的投資。
5、科學合理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
建立健全專門的服務網絡機構,構建互動的服務網絡。加大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培訓力度,拓寬農民外出務工的途徑,減勉農民子女在縣內入學的選校費。對外出務工回鄉創業的農民,享受與外來投資企業相同的各種優惠政策。
6、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是農民增收關鍵環節。
在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克服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大戶和農民大力興辦龍頭企業、批發市場、科技示范園區、發展專業協會、運銷隊伍、農村經紀人隊伍、服務實體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市場中介組織,采用統分結合、股份合作、合同契約、市場中介等多種形式把農民和市場連接起來,把農業生產與科技的推廣應用結合起來,給予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政策扶持。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六
土地流轉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課題。為了解我縣土地流轉現狀,探索建立規范、有序的土地流轉機制,我部組織人員先后到新城、池江、**、黃龍、浮江、吉村、**鎮等7個鄉鎮17個行政村19個村小組,采取座談、問卷、實地察看等形式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始于第一輪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之前土地流轉只是個別現象,此后土地流轉才呈現出較大的規模,并以較快速度發展。20xx年縣農業部門對全縣農村耕地流轉情況進行了一次調查統計,根據調查統計結果,全縣有51282家農戶,共承包耕地145566畝,截止20xx年12月全縣共發生耕地流轉面積18956畝,占總耕地面積的13.02%,其中農戶自發流轉18176畝,占95.88%。
這次調研組調查的17個行政村19個村小組,共有農戶814戶,承包耕地面積3897.43,其中發生流轉行為的有325戶,占到39.92%,耕地流轉面積1432.82畝,占36.76%。流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種:
(一)代耕。因外出務工等原因,無勞力耕作,將土地以口頭協議形式委托親友、鄰居耕種,這種流轉大多是臨時性短期行為,隨機性較大,農民一旦返鄉,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種。這是當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進廠務工的時間長短、待遇好差無定數,因此流轉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這種不放棄土地承包權的流轉形式占整個流轉形式的27.11%。
(二)轉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全家外遷戶將土地交回村集體,由村集體將土地經營權重新發包給他人;另一種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積多的村組,農戶當時為了減輕農業稅,把一些邊遠、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經營權永久性轉讓給他人。如吉村鎮中村20xx年一次性把280畝排田轉讓給果業專業戶用于臍橙開發。
(三)轉包。即農戶在承包期內,自找對象,自行協商權利義務,自定轉包期限。有二種情況,一種是無償,農戶將種不了或不愿種的土地轉包給愿意種的農戶。這種流轉形式多發生在父子、兄弟及親朋好友之間,一般期限較短,流轉面積較小,不經過集體辦理任何轉包手續,原承包關系不變。另一種是低償(每畝50-100斤稻谷)轉包給愿種又種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鎮團口村沙背上村小組種田能手劉太陽承包本村民小組耕地126畝,用于全程農機化種植水稻,并計劃逐年增加到500畝。這種流轉形式占該村小組流轉戶的48.6%,占該村小組流轉總面積的77.13%。
(四)租賃。集體或農戶將土地經營權租賃給企業、單位和個人,用于發展開發性農業,經營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給集體或農戶一定的租金。這種形式流轉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連片開發的耕地或難以發包的棄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轉期限較長,履行租賃合同或協議手續。如**鎮二塘村,20xx年將連片的600畝耕地,以每畝年500元租金租賃給**興邦公司種仙人掌。又如池江鎮板棚村20xx年將500畝荒坡山地租給莊下村張節科等人搞農莊立體開發,現已種臍橙300畝,開發魚塘180畝,年出欄生豬8000頭,在張節科的示范帶動下,板棚村農民興起了種果高潮。這一成功實踐說明,土地流轉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擴展企業發展空間創造了條件。
(五)互換。為了方便耕作與管理或發展某項專業性生產,通過自愿協商的辦法,將地塊相互交換經營權,兌換條件由雙方商定或村集體或親戚朋友出面調解,土地的承包權不變,流轉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這種形式通過土地互換不僅解決了地塊零散、不便耕作與倒茬的矛盾,還克服了統一布局規模經營的困難。如**鎮長里村,20xx年為發展規模養殖,村民自發規劃幾條低產垅田60畝,通過養魚戶與種地戶的地塊調整兌換,解決了規模養殖問題。采用互換流轉的辦法,該村共開發200多畝水面搞規模立體養殖。
一是主要勞力外出務工無力耕作。從調查情況來看,所調查的村組外出務工人數均在20-40%之間,而且外出的大多數是青壯年勞力。農村家庭主要勞力外出務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婦女無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親友代耕或無償或低回報轉包給鄰居耕種。
二是種植大戶或能人擴大種植規模。花卉、臍橙、蠶桑、甜玉米、水稻、養魚等種養植大戶為擴大規模,通過與周邊農戶協商,達成土地流轉協議,如吉村鎮沙村的養蠶專業戶曾慶紅經過多年發展,積累了豐富經驗和一定資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畝土地用于發展蠶桑產業。
三是農業龍頭企業連片開發需要。一些農業龍頭企業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連片開發的土地,如**鎮引進的**興邦公司,已租賃當地農戶連片土地600畝用于種植食用仙人掌。
從調查的情況看,目前我縣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基本處于初始探索階段,盡管出現了多種流轉形式的典型,對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決人地矛盾和發展規模經營起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應引起注意與防范的問題。
(一)土地流轉宣傳不到位。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分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分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是一句話的事,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分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流轉管理機制不健全。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組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在工作中還存在不作為的現象,從調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適當,有相當一部分農戶還是愿意把土地拿出來流轉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種植大戶想擴大規模,但是到目前為止,縣鄉二級還沒有出臺一個比較健全、完善和規范的土地流轉制度和辦法,更沒有一個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臺和市場環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層干部及有關部門對土地流轉的意義認識不足,對流轉的范圍、程序、補償標準、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夠,對流轉中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沒有引起重視,工作缺乏主動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主要表現: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農村土地流轉,特別是農戶之間的轉包轉讓,多數情況是私下協商交易,一方將多余的或不愿種的土地讓給另一方耕種,雙方確定轉包轉讓期限、應承擔的義務或補償標準,很少通過村組干部出面協調,也不簽訂轉包或轉讓手續。農民之所以這樣做,是認為這種做法靈活、方便、簡捷,怕依法履行手續后不易更改,因而農戶自發流轉積極,依法流轉被動。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體缺乏管理與規范,土地流轉出現流向不合理的傾向,沒有向規模化、效益化、產業化流轉。三是流轉權屬與用途不清晰。土地經營權的每一次流轉,都是對土地使用權的重新界定,這種界定必須以明確權屬為前提,以法律為依據。但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借土地流轉變為自己長期所有)和土地的農業用途(如租用農田改魚塘、種果樹等),致使合同不合法。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四是不在期限內流轉。一些承包者借農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違法違規簽訂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轉難成片。當年土地聯產承包分地時,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級后平分到各家各戶的,導致每家每戶的土地分散,單位面積內土地戶頭多。這種現狀對土地的規模流轉產生較大影響,有的連片租用10畝地就要跟十幾戶人打交道,一戶、兩戶談不好就影響整片土地的流轉,這種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的矛盾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如新城鎮想引進甜葉菊、黑玉米等幾個農業項目都是因為租不下連片土地而放棄的。另外,地塊分散也是制約農機推廣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規模流轉難融資。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分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如池江鎮池江村的張鶴謄想規模種植100畝芋荷,團結村的劉太陽想再擴大100畝(已有126畝)水稻,新城鎮蓮塘村的吳至波想推開一條坑的垅田養魚,吉村鎮沙村村的羅春林想擴大規模種桑養蠶都苦于沒有資金。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是一個新的課題,也是黨在農村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針對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我們認為,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步伐,使之走上規范健康的軌道,應采取以下對策。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礙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正確處理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充分認識到承包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是必然的趨勢。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同時要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典型和成功的經驗,向農戶推廣和展示土地流轉所帶來的好處。
(二)加強引導,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問題。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先進地區的經驗表明,組建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用市場化手段規范土地流轉,是促進土地規模流轉,提高土地經營效益的重要途徑。針對我縣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鄉鎮為單位,每個鄉鎮組建一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形成鄉鎮流轉服務中心、村級流轉服務站、組服務員三級服務網絡,其中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鄉干部兼任),主要職責是為全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詢等服務,發布土地流轉信息,組織協調跨村、跨鄉和大規模土地流轉,建立全鄉(鎮)土地流轉檔案;村土地流轉服務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組農資經營點業主擔任),主要職責是將各組服務員收集的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匯總、發布,協調本村土地流轉,對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變更進行鑒證,建立本村土地流轉檔案,并將本村土地流轉情況報鄉鎮服務中心備案;組服務員1人,一般由村小組長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本組土地流轉供求信息的上戶調查、收集,登記需轉出的土地面積、方位、等級、意向價格等,信息匯總后上報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鑒于目前土地流轉尚處在起步階段,市場發育還不成熟,建議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暫定位為政府領辦的非營利事業性中介機構,暫時與鄉鎮農服中心合署辦公,免費為農民提供土地流轉服務,待土地流轉市場發育逐漸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場,與政府脫鉤,成為純社會性中介服務組織。
(三)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范問題。農村土地流轉是一項新事物,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管理和指導。一是要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堅持農戶申請、選擇對象、雙方協商、簽定合同,服務中心鑒證,并報村、鄉鎮管理部門備案的土地流轉程序。二是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流轉合同要明確流轉的形式、流轉土地的面積、質量、年限、用途、流轉費、復耕費的標準及支付方式、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期滿后地上附著物的歸屬、違約責任等。委托流轉的要有委托書,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權利范圍內行使權利。對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等,要整理歸檔。三是規范鄉鎮、村、組和鄉鎮、村、干部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鄉鎮、村、組和鄉鎮村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農戶土地流轉,要積極做好土地流轉的管理與服務,對土地流轉的具體內容要進行審查、監督,防止集體土地權益流失,防止經營者損害生態和生產環境,搞掠奪式經營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以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使土地流轉走上健康、有序、規范、法制的軌道。
(四)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鄉村兩級要按照本地農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圍繞培育適宜本地的主導產業和優勢項目,精心制定土地生產經營規模的規劃。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中介服務組織為載體,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有目的地篩選出適宜本地的生產經營項目,采取統一規劃和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以提高土地流轉的綜合效益,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五)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問題。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給予貸款支持。二要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要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開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四要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確保流轉合同兌現。租賃承包農民土地的企業、業主,應按實際用地面積交納一定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全縣統一管理,如遇企業破產倒閉,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用該基金履行相應農戶的土地流轉合同。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七
大橋鎮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鎮,是江山西北部的“糧倉”。全鎮共有耕地面積16052畝,其中水田面積15213畝。全鎮總人口19383人,其中農業人口為16474,占84.99%;共有勞動力10314人,其中外出勞動力6087人,占59%。
為建立現代農業經營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和綜合效益,妥善解決保障農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與規模經營之間的矛盾,大橋鎮黨委、政府積極引導廣大農戶推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已有2296戶農戶參與土地流轉,面積達到6176.9畝,其中今年新流轉土地526畝,累計流轉土地占全鎮水田面積的40.6%,占有土地使用權證14788畝的41.8%。參與連片流轉30畝以上的主體有41個,涉及農戶1219戶,流轉土地面積3669.9畝,連片流轉面積占總流轉面積的59.4%。農戶之間流轉面積2197.68畝,涉及農戶866戶,占流轉面積的35.6%。
全鎮流轉土地6176.9畝中,流轉給專業大戶的面積為4666.9畝,流轉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面積為1330畝,流轉給工商企業經營的有0畝。從近幾年的土地流轉情況看,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占了32.5%和56.1%。
2、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各類專業合作社參與規模土地流轉比較突出。我鎮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和振農植保專業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積分別為2480畝和450畝。
3、土地流轉年限多樣。以承包期1-5年及5-10年最多,分別有2925畝和2162畝,占總面積的47.4%和35%。
4、口頭協議和書面協議并存。季節性承包不付田租,普遍用口頭協議達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大多有書面協議。目前,已簽訂流轉合同的面積為3716.9畝,占總面積的60.2%。
三、初步成效。
1、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流轉促進了城鄉之間的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臵,有效地解決了農村有人無地種和有地無人種的矛盾,逐漸形成了城鄉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2、探索了農村經營機制改革的新途徑。土地按照市場經濟和價值規律進行優化配臵,面向市場生產優質、短缺、適銷農產品,提高農產品商品率,較好地解決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促進了農民傳統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意識的轉變,推動了農村社會進步。
需求,同時增加了農民收入。
4、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農戶可就近務工或外出尋找新的掙錢門路,同時又可獲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經營權向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基地,實現了社會化大生產,提高了農業比較效益。
5、推進了農業生產服務社會化。通過規模集中連片流轉,為機械化服務提供了更好的平臺。去年全鎮共完成機插面積3785畝,機耕面積13820畝,占全鎮耕作面積的67%。對農戶開展水稻統防統治服務,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防治效果。保豐、振農等5個植保合作社為739戶農戶開展統防統治,服務面積達到8540畝,占水稻種植面積的41.4%。
6、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實行適度規模集約經營后,業主普遍采用先進生產技術,運用機械化設備,推行企業化管理,培育產品品牌,增強了市場競爭力。江山市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無公害大米已經通過國家農業部認證。同時,大橋“壽欣”牌大米已經通過了qs認證,進入超市實行上架銷售,提高了市場競爭力。
四、存在問題。
包經營權流轉、規模經營的進程和流轉行為的規范化管理。
2、流轉手續還不夠規范,矛盾時有發生。農戶間的流轉大多為口頭協議,有的即使簽訂書面合同,對流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承租土地附著物處理、有關賠償條款、土地被征用后的承租戶損失補償等缺乏明確具體的約定,流轉雙方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農戶的委托手續也不夠規范。
3、土地流轉信息不夠對稱。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網絡尚未形成,供需雙方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溝通,使流轉受阻。而農民往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劣勢,從而對市場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導致流轉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土地的價值,造成土地流轉市場的價格混亂。
4、承包農戶非理性惜土情節加重。一方面,隨著糧食定購任務、村提留、農業稅的取消,農民種田已無任何負擔,效益明顯提高,使農戶不肯輕易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田征用增加,被征農田得到各種補償,農戶可獲得現實利益。有的農田處于交通線或開發區沿邊,雖然現在還未征,但部分農民認為這些農田遲早會被征用,有現實利益可得,因而,原承包戶一方面不愿流轉給大戶,另一方面一些農戶對流轉費期望值過高,超過了受讓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轉雙方難以達成。
行推行土地流轉,有的還以流轉管理服務費的名義變相截留流轉收益,侵害了當事人的承包權益,扭曲正常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關系。
五、幾點對策。
1、注重引導,強化服務。要積極引導,熱情服務,多做工作,落實好配套的優惠政策,鼓勵農民離地經營創業。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擴大有組織勞務輸出。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增加就業崗位,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及時化解土地流轉中的矛盾和糾紛。完善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設,依法管理農村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
2、加強考核,有序推進。把土地流轉工作列入村級考核,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考核責任制,并對土地流轉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八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從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實際來看,保障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是推進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重中之重。
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的村有627個,組4452個,耕地面積1349783畝,農戶228365戶。流轉面積達175471畝,占總面積的13%,流轉土地仍以種、養植業為主。涉及農戶34254戶,占總農戶數15%,以流轉期限劃分,長期流轉面積68434畝,占流轉面積39%,短期流轉面積107037畝,占流轉面積61%;以流轉方式劃分,出租面積10528畝,占6%,轉包面積107751畝,占61%,入股面積1755畝,占1%,互換面積54396畝,占31%,轉讓面積1041畝,占1%;土地凈流出農戶17046戶,凈流出面積35436畝。土地規模經營方面,30畝以上規模經營農戶1627戶,經營面積56945畝,其中~100畝以上經營戶132戶,經營面積14515畝。總體來看,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呈現出三大特點:
1、流轉規模日趨擴大化。近幾年來,隨著農村“打工”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勞務輸出規模的不斷壯大,越來越多的農民,特別是青年農民離開土地,走出家門尋找致富門路,加速了農村土地的流轉,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呈逐年擴大之勢。
2、流轉形式日趨多樣化。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五種類型。一是轉包型。指原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移給其他農戶,承包方與發包方原承包關系不變。這種形式在為主要形式,轉包土地面積達10.78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61%。二是互換型。為了耕種方便、發展規模經營或發展優勢產業的需要,農戶之間或農戶與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串換承包地。全市為5.44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1%。三是租賃型。就是農戶將土地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全市為1.10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6%。四是入股型。就是農民將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參與經營。全市為0.17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1%。五是轉讓型。就是原承包戶有了比較穩固的非農經營項目或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農戶經營。全市為0。10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l%。
3、流轉主體日趨多元化。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除一般農戶外,農村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也參與到農業規模經營中。目前,有多家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了土地流轉。如沙湖鎮萬荷堂蓮業有限公司,鼓勵扶持農戶發展蓮業種植,發展種植大戶100多戶,參與土地流轉面積1800多畝。鎮天利養雞專業合作社,發展養殖大戶30多戶,以畝平600元左右價格租賃農戶承包耕地600畝左右,進行規模化養雞。
農村土地的合理流轉,提高了農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農業資源,產生了比較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是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全市農村土地流轉17.55萬畝中,80%用于發展水產、蔬菜、畜禽等優勢產業,做到了優勢產業板塊不斷發展壯大。二是擴大了農業規模經營。農村土地流轉就是為了發展規模經營,以取得規模效益。如今年全市采取轉包、租賃、互換、入股、轉讓等形式集約開發,發展新的水產養殖面積10萬畝。三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農村土地的合理流轉;不僅為外出務工的農民解決了后顧之憂,而且還使務工農民從中獲得了一定收益。四是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制定了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農村土地糾紛調處責任制,安排專人負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妥善調處了各類土地糾紛。
從調查情況看,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1、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通過私下口頭協議,將土地流轉給鄰居或親屬,沒有簽訂合同;有的村組存在少數人種“霸王田”,導致承包費兌現難、農戶間土地不均等問題而引發糾紛,難以解決,存在著這種農戶間口頭約定流轉土地的現象。
2、對土地流轉各項法律制度的宣傳還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眷戀還很深,寧愿造成土地荒蕪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
3、耕地規模經營面積小,農業資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部分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產田分類平均發包給農戶的,導致面積不大塊地多,難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約了種植業結構調整,也影響了規模經營農戶的收入。
4、部分基層干部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自由協商,對之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
5、少數村組借土地流轉與民爭利。部分地方一些村組,稅費改革前因農業比較效益低,將農戶撂荒等的土地集中發包,承包期5—20年不等,寅吃卯糧,一次性收取承包費,用于償還債務及開支,有的村組“賣地”比例高達50%。還有少數村借產業結構調整,集約土地統一經營開發,截留本應調利返還農戶的流轉收益,侵占農民土地權益。
1、借簽模式。
(1)土地流轉模式之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型。
組建形式:以發包方(村)為主體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本村小規模土地流轉業務。在鎮辦一級,依托鎮辦財政所,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從事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易。在市一級,依托經管局,建立健全土地流轉交易監管、糾紛仲裁機構和農村土地流轉網上交易平臺。
優點:供求信息集中、全面,有利于增強流轉土地的市場競爭能力。可通過協商辦法使流轉土地連片集中,逐步推進適度規模經營。適應面上推廣。
缺點:發展規模和速度較緩,只能逐步通過流轉收益吸引周邊農戶參加。
(2)土地流轉模式之二:確權確利不確地型。
組建形式:以發包方(村)為主體,在村內以“確權不確地”的方式進行調整,形成連片土地,以流轉收益補償流轉出土地的農戶。
優點:發展規模和速度較快,效果明顯。適應漁池開挖面積較大等不易分田到戶的地方。
缺點:與二輪延包確權確地到戶的要求有所沖突,易引發無田農戶要田的糾紛。
2、具體思路。結合市實際,應采取的模式為:以村為單位成立農村土地流轉專業合作社,內部以“確權不確地”的方式調整土地。市鎮兩級分別建立相應的糾紛仲裁、信息收集發布機制。同時,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民土地管理制度。
3、措施建議。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轉機制,推動農村土地規模經營可稱謂我國第三次土地革命,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既不能無所作為、求穩怕亂;更不能強行亂為,急于求成。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要積極探索“政府培育市場,市場引導流轉,流轉促進發展,發展維護民權”的土地流轉新機制,促進土地規范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
一是政府培育市場。加快培育“村鄉交易、縣市監管,,的土地流轉市場。分級建立土地流轉合作社、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市級網上交易平臺。
二是市場引導流轉。按照誠信、便民、規范、公平的原則,利用市場機制引導流轉。一是信息服務。建立鄉、村、組三級信息收集、審核、儲備、發布、反饋網絡,為申請流轉的供、求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二是組織洽談。交易中心要定期開展掛牌交易業務,組織有交易意向的供、求雙方面談,提供洽談場所、指導基價、示范合同文本等服務。三是簽約鑒證。面談成交后,交易所要組織供、求雙方簽定規范的流轉合同,鑒證后頒發流轉確認書。四是資料歸檔。交易中心要將流轉合同等交易資料整理歸檔,妥善保存,并定期將成交表冊上報市經管局備案。五是跟蹤服務。經管部門要負責合同履約的信息反饋和糾紛調解、仲裁。
三是流轉促進發展。任何形式的流轉都要緊扣發展這個主題,瞄準提高土地產出率這個首選目標,在確保承包農戶流轉權益的前提下,使土地逐步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集中,最終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要采取切實措施,幫助流轉雙方解決實際困難,修訂發展規劃,完善流轉合同,不斷增產增效,真正實現雙贏。
四是發展維護民權。要切實保證流轉農民的權益,讓他們安心放心,村、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應該做到:第一,對受讓方嚴格進行資質審查,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第二,對較大規模的新興項目進行論證,努力避免市場風險;第三,合理確定合同標的,提倡實物標的、以國家牌價計價;第四,對較大規模的流轉,按照標的額的一定比例,由承租方向交易中心交納風險抵寸甲金。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九
最近,我就全市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總體上看,我市農村土地流轉發展態勢良好,但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必須加大力度,規范管理,促進我市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近年來,我市把積極推動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作為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現代農業和規模農業的主要措施來抓,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截止20xx年底止,全市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達98.37萬畝,占全市農用地總面積的10.7%;出讓承包土地經營權的農戶達到9.07萬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12.91%,全市農村土地流轉呈現流轉形式多樣化、經營主體多元化、地區發展差異化的特征。
1、流轉形式多樣化。表現為轉包轉讓的比重最大,租賃次之,其余依次是入股和拍賣。一是轉包。這是一種短期的、季節性的流轉方式,一次流轉時間一般在一年以內。如茶陵縣煙稻產業區烤煙種植一般采用這種流轉方式,上半年烤煙種植大戶轉包部分農戶承包耕地種植煙葉,下半年由原承包戶繼續種水稻。轉包占全市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總面積的36.24%。二是租賃。為目前我市承包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之一。租賃期限一般在二年以上,耕地租賃不能超過承包期,"四荒"資源及林地租賃可達到30年,甚至更長。目前租賃占全市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總面積的28.52%。三是"股份制"。也有叫股田制。承包農戶以自己的承包耕地經營權作為股份,融入合作社或農業企業,實行按股分紅;勞力參與生產,領取工資。承包農戶獲取股份分紅和勞務工資雙重收入。如攸縣網嶺鎮北坪村金嶺農民經濟合作社。全村24個組中20個組,450戶農戶、1600余畝連片耕地加入合作社。
2、經營主體多元化。表現為農業生產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和其他經濟單位成為流轉土地的受讓主體。一是專業大戶經營流轉土地。全市受讓100畝土地以上的經營大戶有359家,經營100畝耕地以上的經營大戶有97家,經營林地面積在1000畝以上的大戶有43家,農業生產專業大戶的流轉土地占總面積的11.8%。二是專業合作組織經營流轉土地。全市有146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參與了土地經營流轉。如攸縣大和諧農業生產服務專業合作社由11個村50名社員自愿聯合組建,擁有水稻種植面積3000畝,糧食加工企業3家,規模種植示范戶30戶,不僅壯大了合作社,也為出租土地的農戶人平增收近200元。三是農業加工企業經營流轉土地。全市先后有129家農業加工企業采取"公司+基地"的模式,積極融入農村土地流轉,經營受讓土地4.9萬畝,建設農業產業化基地。如醴陵市保豐農業發展股份公司以市農業局為技術依托,實行機械化操作,今年發展優質稻、瓜果、蔬菜1762畝,明年將擴大到3000畝,有力推動了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四是其他經濟主體經營流轉土地。由于工商企業參與農村土地流轉,初步形成了股份制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等不同市場主體共同參與、投資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格局。據初步調查,目前全市土地流入的家庭和工商企業、事業單位等達10萬多戶,涉及的農戶達到8萬之多。
3、地區之間的差異化。表現為經濟發展越活躍,農村土地流轉需求越旺盛,土地流入經營的形式越多,效益越高。首先是流轉規模差異明顯。從全市五縣市來看,流轉面積最大的攸縣達15.4萬畝,占農用地總面積的6.16%;相對最少的炎陵縣流轉面積2.9萬畝,僅占農用地總面積的1.42%,相差5個百分點。其次是流轉的價格相差較大。由于受地域、用途、效益和非農產業比重等因素影響,流轉價格差異很大。全市農村耕地流轉畝均租賃價格達到200元/畝·年;最高、最低的分別為80元/畝·年和500元/畝·年,上下相差6倍多。流轉林地價格最高、最低的分別為3元/畝·年和30元/畝·年,上下相差10倍。從各區縣市內部分析看,越是農業生產效益高的地方流轉價格高。第三是土地流入經營形式差異明顯。就城郊而言,土地流轉的需求相對十分旺盛,受讓主體更加多樣化,在流轉后經營形式上形成了以休閑農業為主,加工業、市場服務業、規模種養業等共同發展的格局,其土地流轉的效益相對較高,有的高達800元/畝。
經調查分析,當前制約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存在四個因素。
1、觀念滯后、社保不力--流轉意愿不強。一是少數農民思想保守。受小富即安思想或對政策理解不透的影響,擔心土地長期流轉于自身利益不利,不敢與經營戶簽定長期流轉合同。特別是一些近城農民考慮建設征地利益問題,寧可拋荒也不愿流轉給別人耕種。二是部分農民對土地依賴性強。長期以來,農民都是以土地作為生存和就業的保障。特別是一些年齡偏大、缺乏務工技能的農民,更是依靠土地養家糊口。三是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乏力。一些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擔心崗位和社會保障不穩,把土地作為今后生活的退路。甚至連一些長期在城市工作、甚至有住房的農民,也不敢放棄土地。如xx縣一吳姓農民,在xx做蔬菜生意十七年,收入十分可觀,全家均在城市生活,但家里的土地只是委托親屬耕種,對放下土地仍有顧慮。
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但受多方面影響,相關部門和鄉鎮只對土地矛盾糾紛進行處理,而對農村土地流轉缺乏有效的引導、規范與監管,土地流轉大多處于自發狀態。
3、層次較低、方式單一--流轉效益不高。突出表現為"三低"。一是土地流轉比重低。據調查,目前全市耕地、林地、水面、荒土流轉比重分別為11.2%、6.7%、11.1%和6.5%,流轉的土地真正進入了專業化生產、公司化經營的只有11%左右,遠落后于江浙等東部先進地區。二是流轉層次低。當前,農村土地流主要是轉包、出租兩種方式,占流轉總面積的60%以上,農民只得到單一而且低廉土地租金,農民收益較低。而股份合作等新形式全市僅2.7萬畝,為流轉總量的3%。三是流轉集中程度低。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兼顧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的矛盾,土地流轉集中程度低。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條件談不妥,就使業主難以實施土地成片規模流轉。全市最大種糧大戶攸縣符和平租賃耕地810畝,分散在新市、大同橋兩鎮21個村的125戶農戶,土地流轉的分散,降低了農業規模效益。
4、設施較差、主體不足--流轉基礎不牢。一是基礎設施條件較差。全市仍有相當部份的農田水利設施落后,特別是山區農田的交通、地塊狀況很不利于土地規模經營。二是經營主體規模不大。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影響,農業產業化發展滯后,作為土地流轉主體之一流入方--龍頭企業、種養大戶總量明顯不足,全市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業加工企業僅129家、合作組織146家,不能滿足全市大規模土地流轉的需求。三是承包關系的不穩性。部分村級組織隨意調整土地,無視"土地延包三十年不變"的政策,"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一年調一次"。這些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導致承包關系不穩定,阻礙土地流轉進程。
1、積極探索,創新流轉方式。要在穩定完善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按照"三個不得",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原則,鼓勵多形式流轉土地。農戶在流轉承包土地時,可以采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入股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進行。要大膽創新、學習借鑒各地先進經驗,積極探索農戶自愿聯合流轉、農戶委托流轉、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多種土地流轉形式。如保豐公司采取的以土地入股、以現金抵租、以實物抵租、公司免費租種早稻,晚稻返回農戶耕種的租用模式。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土地流轉。如醴陵市清水江鎮土地流轉托管中心模式。充分發揮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如攸縣北坪金嶺合作社以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進行合作生產,連片開發經營流轉土地的模式。打破行政區域,鼓勵以整村、聯村為單位進行土地流轉,如新市鎮種糧大戶符和平租用新市、大同橋兩鎮21個村125戶農戶810畝耕地的聯鎮聯村租賃規模化發展模式。同時探索有效的流轉辦法。如外出務工的農民可以通過集體經濟組織托管承包土地,可由村集體代為流轉,流轉收益歸原承包方;鼓勵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轉出去,接轉方經原承包者同意可以將取得的土地再流轉等。總之,只要符合"三個有利于"、符合"三個不得"原則,就要不拘形式,不論性質,大膽闖、大膽試,創造土地流轉新路子。
2、加強管理,推動流轉有序進行。一是抓緊制定流轉發展規劃。尤其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做好土地流轉工作。各鄉鎮、村的土地流轉要圍繞設施農業、休閑觀光農業、特色農業等抓好布局。106國道和主要公路沿線的農業走廊和特色種植基地、休閑農業觀光園、科技示范園和"一村一品"專業村等作為土地流轉發展的重點,形成"村為點、鎮為線、區為面"的土地流轉新格局。二是保障流轉雙方的利益。積極開展換發承包土地經營權工作,力爭在今年底之前完成全市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換發證工作;同時,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嚴格農村土地流轉的民主程序和行政報批程序,依法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并建立備案制。加強土地流轉收益分配的管理,嚴格控制土地流轉的經營內容,依法保護流轉雙方利益,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進行。
3、扶持引導,促進土地向大戶集中。要盡快出臺扶持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政策性文件,制定并落實好土地流轉中用電、用地、稅收等優惠政策。一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財政每年要在支農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用于鼓勵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壯大規模經營主體,培育重點產業、發展龍頭企業及興辦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入股土地以及規模經營大戶流轉集中土地達到一定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縣市區農村土地流轉進行目標考核,重點培育一批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強化金融信貸支持。各級金融部門要制訂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信貸政策,允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規模經營大戶采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進行抵押貸款。對業主流轉開發初期緊缺的資金,銀信部門應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允許土地規模經營企業和種養大戶修建直接用于種養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建筑物,并給予收費優惠。三是整合涉農資金和資源。進一步整合各部門的涉農資金,促進涉農項目資金向土地流轉大戶、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傾斜。對土地流轉開展較好的地方,優先安排土地整理項目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著力提高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率。
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信用環境、服務環境。市場平臺主要是成立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按市場化規則有效配置土地,推行農村土地經營權價值評估機制,評估使用權市場價格,實現公平交易。建立土地流轉供需和市場價格等信息庫,為土地流轉供銷雙方提供信息服務,降低流轉交易成本,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搭建經營項目、生產基地與流轉土地之間的橋梁,打造全省、全國知名的農村土地流轉對接服務品牌。真正做到流而有向、流而增效、流而有序、流而無憂,流出活力。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
1、村集體所有的林地、經濟場統一發包。此類情況大多為種植大戶或公司種植蔬菜、苗木及中藥材等。如棉花園村、南沖村分別轉讓林地577畝、608畝給武漢凱迪生物質能公司,占總林地面積的1.69%。
2、零星土田流轉。許多不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民將土地委托親屬、朋友耕種,或承包給種糧大戶統一經營。但集中成片的只有種菜大戶羅湘虎在棉花園村租賃100畝耕地種植茄子、甜玉米,農科所轉讓期限為20年、面積500畝的耕地作為葡萄酒原料生產基地,僅占全鄉總耕地面積的2.01%。
(一)、農民對土地流轉的心態比較復雜、多變。1、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主權意識、自主支配意識太強,誤認為承包到戶就是土地私有。阻礙了土地經營權正常流轉。主要體現在:一是舊習慣根深蒂固,對土地的眷戀還很深,寧愿“死守陣地”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阻礙了連片成塊的大面積開發;二是為今后可以“名正言順”的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三是“紅眼病”作祟,不愿意拿地讓別人發財,故意從中作梗。2、流轉價格偏低。我鄉目前租給種糧大戶的田地年均價為150元/畝。
3、流轉土地面積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經營能手,種糧大戶,他們的行為都是個體的,離現代高效農業有很大的差距。
管理的目的,離現代農業的“綠色標準”還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質和效益。
(二)土地流轉機制不夠規范。
1、土地流轉不規范,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這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不規范的一個重要原因。操作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大多數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經村集體組織審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轉有的.不按規范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甚至與現行法規相沖突,如租用土地的時間超過了二輪承包期規定的時間等。三是農村土地流轉資料檔案缺乏管理。
2、缺乏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和流轉平臺。土地流轉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時有效溝通,轉出方找不到轉入方,土地流轉供給需求脫節。有不少農民不知道應該怎樣進行流轉;其次是土地流轉的形式簡單,反租倒包、入股、抵押等新的流轉形式沒有出現;再次是土地流轉的程序簡單,由于多數流轉為自發形成,流轉雙方沒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續,土地流轉處于缺乏規范的無序狀態,土地流轉糾紛多。
從出讓方看,主要是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也擔心政策變。
化,怕土地轉出后失去土地,怕務工經商虧本后吃飯難以解決,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轉包的方式。
從承包方看,由于農業收益比較低,高收益項目農業難以。
選擇,農業開發又面臨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因此,業主對投資農業開發極為慎重,致使不愿在土地上投入過多的成本,承包戶無意長期承包,兩方面互相制約。
地塊仍然零碎分散。由于目前農戶承包的土地普遍。
22.2%,100畝以上經營規模的為200畝,占流轉土地總流轉面積的22.2%。
(一)、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監督。首先是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范圍、原則,規范流轉的形式,明確流轉的操作程序,規定對違規失范行為的處理辦法;第二是規范流轉合同,建立流轉合同的指導、簽證、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檔案,重點對擬出讓方的土地情況基本條件和擬受讓方的土地需求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
(二)、組建村級土地流轉合作組織,確保群眾利益。
隨著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農業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農戶小規模經營與現代農業集約化經營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與市場自由配臵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戶小農生產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等等,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將表現得更為明顯。所以,迫切組建村級土地流轉合作組織,負責統一組織、統一協調本村土地流轉事務以及代理農民參與轉出土地的新項目建設。讓轉出方維權有后盾、利益有保障,讓轉入方從繁雜的土地矛盾中解脫出來。
總之,如何有效的把每戶零散的土地集中起來,有效引導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克服小農經濟意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經濟效益,是進一步加強土地流轉需要解決的問題。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一
為全面掌握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總結、分析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使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加快我縣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步伐。11月中旬,我會組織部分委員深入總堡鄉萬畝優質設施果品基地、民和三泰牧業養殖有限公司、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等種植、養殖基地,對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及集約化經營情況進行了調研。通過實地察看、走訪農戶、聽取匯報、召開專題座談會集思廣益,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縣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截止目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總面積達到8.9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4%。通過出租、轉包、轉讓、互換等流轉形式,逐步形成了龍頭企業帶動型、主導產業集聚型、股份合作經營型、專業合作服務型、現代園區推進型等多種經營模式。土地規模化經營取向越來越明顯,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規模化、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
(一)主要做法:
1、強化領導,建立服務體系。縣委、縣政府成立了民xx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確定縣農業經營管理站承擔協調服務職能。各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承擔農村土地流轉規劃制定、信息平臺搭建、招商引資、流轉主體資格審查、簽訂合同、統計分析及檔案管理等職責,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提供服務,從組織上保證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開展。
2、廣泛宣傳,提高群眾認識。采取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民xx縣關于切實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采用現場觀摩、算賬對比等形式,宣傳土地流轉對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引導農民群眾初步走出了“流轉”就是“流失”的認識誤區,提高了主動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3、培育主體,拓展流轉渠道。按照“政府引導、法人投資、企業經營、產業化開發”的思路,大力引導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參與土地流轉,促進流轉主體多元化,使土地流轉從以前單一的農戶之間的流轉變為農戶向農業企業、科技人員、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流轉。同時,采取政策扶持、協調融資、技術服務等措施,大力扶持培育種養產業大戶,積極引進客商帶動發展規模、高效種養業,推動土地流轉。
4、規范管理,實施政策獎扶。縣委縣政府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土地流轉實施意見,明確了土地流轉的原則、指導思想、管理機構及職責。統一制作合同文本,縣、鄉(鎮)、村分別建立合同檔案和等級臺帳,基本做到了流轉情況底子清、情況明、資料齊全;制定土地流轉獎扶政策,設立農村土地流轉專項扶持資金,對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種植、養殖能手和專業合作社進行獎勵和扶持。至,先后為我縣38戶種植、養殖大戶、5個農機專業合作社解決了拖拉機、旋耕機等農機具購置補貼,輻射農戶1萬余戶。積極爭取省財政廳、農牧廳獎扶資金280萬元,扶持了26個農業專業合作社。
(二)主要成效:
1、促進農業集約化經營,推動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使農民自愿地將無力經營或不愿經營的土地及時轉讓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有技術優勢、資金實力、經營能力的種養大戶、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及時獲得相應的土地,解決“有人無田種、有田無人種”,“多種不能、少種不行”的矛盾,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的集約化經營規模得以不斷擴大,較好的解決了耕地撂荒和粗放經營的問題,提高了土地資源利用率。如古鄯鎮樺林咀村農戶王耀武流轉土地500畝,實行集中連片種植全膜雙壟玉米,今年實現收入達23.4萬元。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流轉土地400畝,承包日光溫棚70棟、智能溫棚11500平方米,集中栽培花卉、食用菌、木瓜、人生果等,今年純收入700萬元,畝均達1.75萬元。
2、提升產業化經營水平,推動了畜牧養殖業發展。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后,主要用于發展全膜雙壟玉米、設施果品、優質蔬菜、家畜(禽)養殖等優勢產業,有力地推動了特色產業發展。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社,走農畜聯動、草畜結合的路子,進一步延伸現代農業產業鏈,提高了農業專業化程度和產業化經營水平。如轉導鄉前坪村農戶馬正蛟,流轉土地150畝種植全膜雙壟玉米,僅玉米收入達到7.2萬元。并利用玉米秸稈進行規模牛羊養殖,今年羊出欄1030只,牛出欄350頭,實現利潤50.45萬元。民和廣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流轉土地100畝,自今年7月份開始肉羊養殖,現羊存欄只。
3、加快農業科技推廣,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通過土地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的業主,為了進一步提高種植效益,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多種先進農機具、優良品種和先進農業適用技術,多方接受農業信息服務,繼而整合生產要素,實行專業化、規模化經營,解決了以家庭為單位的分散經營在銷售、技術、信息和資金等方面的難題,為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生產創造了條件,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了經營效益。如總堡鄉萬畝設施果品基地,規劃流轉面積1.39萬畝,總投資3.5億元,利用5年時間建設冬暖式日光溫室5000棟,覆蓋總堡鄉三垣、中垣、總垣和古鄯鎮古鄯、樺林咀等5個村。截至目前,已流轉土地2800畝,建設日光溫室734棟。基地建成后,預計實現年產值1億元以上。實現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
4、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收入。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的建立,改變了部分農民“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提高了農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水平。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8.9萬畝,我縣人均耕地面積1.73畝,通過土地流轉,有5.1萬農民從土地耕作中解放出來。據了解今年我縣因土地流轉實現勞務總收入8.19萬元,勞務人均收入達6469.2元,有力的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第二、第三產業轉移。農民除土地流轉收入外仍享受各種良補政策,加之從事其他行業或務工收入,經濟收入有了明顯增加。
5、提高農業市場化水平,促進培育新的經濟主體。土地流轉助推了一大批新型農民以規模化經營參與市場競爭;助推了各類工商企業介入農業領域,增強農業市場主體活力和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助推了各類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了農業的產業化經營程度。如民xx縣祥和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自登記注冊以來,現已發展成流轉土地900畝,擁有社員258名,收購網點12處,加工廠2處的新的經濟主體。僅銷售各類中藥材920噸,實現銷售額1680萬元,純利潤135萬元,社員畝均增收700元以上。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基本情況良好,但總體而言,還處于初級階段,低起點、低水平、低效益,不同程度存在著一些制約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實際問題。
1、思想制約。一是部分鄉鎮、村干部對土地流轉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協商處理,對其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二是受傳統思想觀念束縛,一些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對土地的依賴程度較高。尤其是農業稅的取消和各項惠農政策的出臺,使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三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較為滯后,有關土地流轉的地方法規尚未健全,客觀上造成土地流轉后失地農民的生活無法保障,農民在心存疑慮的情況下,不肯或不敢流轉土地。
2、政策制約。一是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權30年不變,雖然保護了農民的根本利益,但同時將土地承包權固化,使得土地經營權相對分散。目前,我縣人均承包地不足2畝,在這種背景下,要開展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涉及農戶少則數十戶,多則上百、上千戶,一家一戶做工作難度大,一旦流轉的大壟大畈中間出現個別農戶不愿流轉的“插花”現象,流轉就無法進行。二是由于對土地撂荒現象沒有行之有效地政策約束,政府部門無權及時對棄耕土地進行回收,導致了“有地無人種,想種沒有地”的現象,個別地方還有耕地撂荒現象。
3、設施制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設施與裝備既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標志,又是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和基礎,同時也是我縣農業發展中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農田交通狀況嚴重滯后,與農民生活、農業生產、農村發展環境尤其是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相距較大。我縣農田結構零散,大壟大畈少,大部分農田沒有機耕路相配套,影響農業機械推廣。二是農田水利設施失修老化,許多農田溝渠不暢通,農業抗災能力脆弱,從而導致土地經營成本增高,難于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影響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發展。
4、機制制約。一是由于農經管理部門受人員和經費緊缺的限制,相關政策咨詢、信息傳遞等工作還不夠深入細致。個別鄉鎮有機構無人員,土地流轉中無合同和合同內容不完整現象很普遍。農戶間的代耕代種絕大多數只達成口頭協議,簽訂的大部分合同對流轉面積、四至以及承包方和流轉方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一旦發生糾紛,維護權益將無憑據;二是流轉主體不合法。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轉讓方多是村委會,有的甚至是鄉鎮政府,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又沒有委托書,造成流轉雙方主體資格不明確;三是部分鄉鎮疏于權證管理,未主動及時跟蹤服務,致使農戶間互換、轉讓土地的權證變更登記不準確。對土地承包合同及相關流轉檔案管理不嚴,檔案遺失和損壞情況時有發生;四是尚未建立土地流轉相應的仲裁機構,對于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缺乏有效的調解和仲裁手段。
5、資金制約。土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必須以資金和技術實力為基礎。由于我縣的農業產業化經營大戶、企業、專業合作社等都處于起步階段,資金相對緊缺,個別經營戶在土地流入后,由于爭取不到項目資金,土地使用權又不能作貸款抵押,每當農業生產前期需作較大投資時融資困難,資金投入不足是制約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的主要“瓶頸”。同時,個別經營大戶由于資金缺少和融資渠道不暢通,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甚至丟棄建設項目,群眾有怨言,政府背包袱。
三、對策與建議。
一、從認識抓起,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流轉氛圍。針對農民“戀土情結”和對國家政策的`疑慮,針對基層干部怕麻煩的消極情緒,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引導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營造良好的流轉氛圍。
一是曉之以理。要大力宣傳政策法規,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等,引導農民吃透中央會議精神、鉆透土地流轉政策,讓他們知曉土地流轉不是剝奪承包經營權,只是經營權的暫時轉移,消除后顧之憂。要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從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局、特別是要用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發展的戰略眼光來看待土地流轉工作,徹底摒棄農村土地流轉“無益財政增收、反添基層麻煩”的消極觀念和模糊認識,積極為農村土地流轉鼓與呼、服好務。
二是明之以利。農民最關心的是土地流轉是否比自己經營能夠帶來更多的實惠。因此,在宣傳導向上,要引導農民放寬視野,從長遠利益著想,從宏觀利益著想,從發展大局著想,通過形式分析、效益分析、引導農民深刻認識到土地流轉將會帶來的“雙重效應”,一方面能使他們擺脫土地的束縛,從“兼業農民”轉化為“專業工人”,不僅可以得到土地流轉收益,還可以獲取工資性報酬,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可以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專業能人,成為農業規模經營的領軍人物,帶動周邊農民共同致富。
三是示之以范。要注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大力宣傳農民身邊的能人大戶、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先進典型,讓農民從身邊典型事例中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讓他們有信心、有希望去探索實踐,從而主動、自覺、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轉中來。
二、從轉移入手,消化剩余勞力,拓展流轉空間。轉移富余農民,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條件。離開土地的農民越多,可供流轉的土地總量就越大,土地流轉的空間就越廣。
一是抓培訓,提高轉崗就業本領。要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以適應和滿足市場需求為目標,培訓內容既要面向現在的市場,又要看到未來的趨勢,努力做到實用性和前瞻性相結合,使農民所學技能有用武之地。采用適合農民特點、順應農民愿望的培訓方式,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多搞就近就地小規模培訓;堅持長期與短期相結合,多搞期限短見效快的培訓;堅持常規與品牌相結合,狠抓品牌培訓,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是促創業,拓寬農民致富門路。要優化創業環境,把支持城鎮居民創業的優惠政策逐步覆蓋到農民,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農民大膽創業。政策扶持上,按照“能寬則寬、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在市場準入、工商登記、信貸投放、稅費減免、提供用地等方面,加大對農民創業的支持力度。創業培訓上,對有創業意愿的農民,要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經費納入就業培訓補助范圍。創業服務上,依托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農民創業服務指導中心,提供創業指導、信息咨詢、項目推介、資金扶持、行政審批等服務。
三是上項目,增加社會就業崗位。充分利用國家第二輪西部大開發和蘭西經濟區現代化區位中心城市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快推進農田水利、鄉村公路等民生工程建設,帶動富余農民臨時就業。同時,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大上產業項目,增加長久性的就業崗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充分考慮就業貢獻率,優先安排和支持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項目建設。
三、從機制著力,完善政策措施,激發流轉活力。完善政策措施,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關鍵因素。要以完善的政策機制保障土地流轉雙方的權益,防范土地流轉潛在的風險,激發農村土地流轉活力。
一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思路,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時在流轉主體、流轉形式、經營內容、流轉方式、獎補措施、土地用途等方面制定出臺具體政策。如:研究制定規范土地流轉市場相關政策,解決好流轉土地違約補償以及今后如何歸還土地使用權問題;適當放寬農村土地的農業用途范圍的政策,解決好土地集約化經營所必需的生產管理用房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等,從政策導向上促進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轉。
二要建立引導激勵機制。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財政支持力度,安排農村土地流轉專項資金,用于流轉指導、流轉信息平臺搭建和流轉服務組織機構建設等,對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業經營實體實行獎補政策,推動公共財政向優勢區域和優勢產業傾斜;強化金融信貸支持,鼓勵農村土地經營主體做大做強。金融機構要把集約化經營主體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農業信貸資金,解決集約化經營主體季節性所需生產經營資金不足的問題;繼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覆蓋面,切實解決好農村土地流轉后農民的后顧之憂。
三要建立權益保障機制。對經營主體要嚴格準入。農村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對農業領域規模經營業主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項目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確保經營業主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有較高的經營水平和經營項目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確保產業發展及經營業主、農民的雙向受益;對流轉土地要評估定級。探索建立流轉土地評估定級制度,合理確定土地的質量、等級,為流轉雙方的公平交易提供合理參考依據。要加強對流轉價格的指導,根據土地評估定級的結果,合理確定土地流轉的指導價格,減少價格確定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農民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四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縣上應建立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村設立農村土地糾紛調解組織,同時加強司法、信訪、經管等部門的聯動協作,不斷健全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的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降低土地流轉的法律風險;探索建立農業投資風險防范機制。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范基金,應對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土地流轉失敗后可能出現的土地復耕、損失補償等潛在風險,降低土地流轉的市場風險。逐步完善農業風險防范體系,建立以政策性保險為主的種植、養殖等農業保險體系,降低農村土地經營主體的自然風險。
五要探索創新流轉機制。要以“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培育農業主導產業,激活農村市場經營”為目標,按照突出特色、統一規劃、連片推進、整體提升的思路,充分發揮我縣不同鄉鎮的區位優勢,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發展規劃,堅持規劃先行原則,對于符合規劃的規模經營戶給予支持,不符合規劃的堅決不予準入,努力構建“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特色產業板塊,著力加快規模化、區域化、標準化、市場化和品牌化建設,提升農業綜合競爭力和農村經濟整體實力,助推轉型跨越發展。在土地流轉的同時,鼓勵引導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經營頭腦的農民以入股、入社的形式參與產業經營,通過利潤分紅和農業增效實現農民增收。
四、從服務出發,夯實工作基礎,規范流轉秩序。提供服務平臺,規范流轉秩序,是推動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重要保證。
一是搭建服務平臺。要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轉、規范長效的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議縣上建立全縣土地流轉信息庫。鄉鎮依托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立流轉交易信息網絡,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政策咨詢等服務。村級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為土地流轉提供土地政策、流轉方式、信息傳遞、法律咨詢等項目服務,及時掌握農民的土地流轉意愿,接收農民申請托管的土地,并做好下步流轉工作,使“我想轉包”和“我想承包”信息對稱,促進土地流轉進入有序的市場化軌道。同時,要為規模經營主體提供人才、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使其留得住、發展快、效益好。
二是規范流轉行為。流轉形式要嚴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規定,采取法定的出租、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五種形式進行。開展土地流轉試點、試驗,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市場應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的要堅決禁止,超出政策規定的試驗要依法審批、嚴格管理。土地流轉必須遵循“三個不得”原則,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重點查處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權益等突出問題。
三是加強程序管理。實行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和登記備案制度,科學指導土地流轉,防止出現強迫流轉或放任自流現象。土地流轉當事人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簽訂內容詳盡規范的書面流轉合同,并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審查、簽證和登記,增強農戶進行土地流轉的安全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檔案管理專柜和專門的管理人員,完善流轉合同的立卷、歸檔、調閱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二
我縣現有耕地面積57萬畝,其中水田42萬畝,旱土15萬畝。20xx年全縣耕地流轉面積11.27萬畝,涉及農戶6.5萬戶,占耕地總面積的19.77%。耕地流轉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流轉形式多樣化。目前,全縣耕地流轉主要以轉包、出租、入股、轉讓等形式為主。其中轉包3.3萬畝,占29.3%;出租6.8萬畝,占60.3%;互換0.8萬畝,占7.1%;入股0.23萬畝,占2%;轉讓及其它形式0.34畝,占3%。股份合作、招標承包、一次性出讓等新的流轉形式正在探索之中。水市鎮水市村唐義成承包本村320余畝耕地,用于發展烤煙和糧食生產。清水橋鎮平三村歐陽迪文自有耕地13畝,長期轉包耕地368畝,短期轉包耕地200畝,種植糧食580畝。太平鎮坪石頭村歐陽植竹長期轉包耕地5000畝,短期轉包耕地1000畝,種植糧食1800畝。
2、流轉范圍不斷拓寬。流轉的土地由水田擴展到了林地、旱地、漁塘等,土地流轉對象由原來的本村內進行,擴展到外村、外縣、甚至外省,經營主體從單戶轉向合作社,經營從種糧為主轉向發展糧食與優質高效農業并重。20xx年全縣850戶種糧大戶經營耕地面積45895畝,其中:流轉面積6100畝,托管面積19876畝,代耕代種面積57469畝;全縣10個種糧合作社經營耕地面積5605畝,其中:流轉面積3500畝,托管面積1300畝,代耕代種面積751畝。
3、流轉效果初步顯現。一是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全縣流轉的土地中,80%用于發展烤煙、糧食、蔬菜、生豬、工業原料林、中藥村、油茶、水果等優勢產業,做到了優勢產業不斷發展壯大。通過土地流轉,清水橋鎮、水市鎮、保安鄉、太平鎮等鄉鎮新增烤煙種植面積千畝以上,進一步鞏固了烤煙的主導地位。九疑山瑤族鄉太平村村民以700余畝耕地的經營權入股,發展優質臍橙,形成了“一村一品”的產業格局。二是擴大了農業規模經營。目前,我縣土地流轉規模在10畝以上的有4萬多畝,規模經營戶已達20xx戶以上,烤煙生產逐步轉向大戶為主。三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農村土地流轉,一方面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農民在享受地租的同時,可以足不出鄉在自己所出租的土地上打工,另一方面為在外務工農民解除了后顧之憂,安心務工,增加勞務收入。四是促進了農業適用新技術、新品種、新農機的推廣應用。通過土地流轉形成的規模經營戶,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均采用了先進適用的新農機、新技術和優良品種,有的甚至聘請了專業技術人員。
1、流轉規模小。土地流轉中,耕地流轉率只有19.77%,制約了我縣農業產業的壯大,沒有達到產業“攪”活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促進產業壯大的效應。
2、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多以農戶間自發流轉為主,以口頭協議進行流轉的多,簽訂正規書面協議或合同的少。有的即使簽訂了書面協議,內容也很簡單,形式不規范不健全,經過村集體統一組織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極少。流轉不規范給土地流轉管理造成很大不便,容易引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也較困難。在退耕還林中,政策使土地增值,就出現了部分轉出土地的農民借合同不規范而索回土地經營權現象;集體林地承包中,很多未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群眾意見大,引發上訪事(案)件,造成不穩定因素。
3、流轉層次低。農村土地流轉在很大程度上是局限于本鄉鎮的村、組范圍內,流轉期限較短。全縣耕地土地流轉期在5年以內的有9萬畝,占流轉面積的79.8%;流轉期在20xx年以上0.7萬畝,占6.2%。流轉的短期行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續利用。而且,由于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土地流轉形成的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種植、養殖的“大路貨”多,名、特、優、珍、稀、奇等種養、開發少。
4、流轉環境不優。一些農戶對土地流轉經營戶生紅眼病的情況仍然存在,采取各種手段予以破壞。一些部門、單位的服務在一定程度上缺失。
5、機制不健全,服務不到位。中介服務組織尚未建立,土地流轉市場還沒有形成,流轉信息不暢,土地評價缺乏依據,農民咨詢沒有門路;鼓勵土地流轉的激勵機制尚未形成,沒有配套的政策措施;鄉村兩級引導和服務不到位,缺乏有效組織農民“以地生財”的能力;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和監督職能也沒有完全落實到位。
6、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從事農業開發和經營的投資者偏少。農業比較效益差,農業生產投資大、周期長、風險大,融資較困難,容易受自然災害影響,規避風險的能力弱,因此,從事開發和經營的投資者偏少。目前,全縣還沒有一個叫得響、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大部分農產品加工企業停留在作坊式的生產經營階段,農產品基本上是作為原料直接供應市場,附加值低、農民增收少。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進程,提高農村土地流轉質量和效益,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加強宣傳,積極引導,不斷提高農民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農民是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讓農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是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引導農民增強流轉土地的自覺性。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中央省市農村土地流轉的有關政策要求,引導農民知曉農村土地流轉的原則和政策,做到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縣、鄉鎮、村都要舉辦農村土地流轉示范點,通過典型示范,使廣大農民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際利益,從而轉變思想觀念,加快農村土地流轉。
2、加強監管,搞好服務,不斷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日常監管工作,切實做到三個規范:即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和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二是要組建以“兩個中心、一個服務站”為運作模式的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體系,即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中心和合同糾紛調處中心,村級建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縣、鄉、村三級按照各自職責,及時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流轉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轉檔案、調處合同糾紛等服務,實現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運行,籍以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轉交易成本。三是要建立健全縣級農村土地糾紛仲裁機構和鄉鎮農村土地糾紛調處機構,著力解決各類農村土地糾紛。
3、加強扶持,提供保障,不斷拓展農村土地流轉空間。一是要拓寬勞務輸出渠道,為農民外出就業創造條件。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術、技能培訓,搞好信息服務、政策服務、法律服務和組織管理,為農村勞動力永久性、實質性向二、三產業轉移提供條件,讓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能夠出得去,掙到錢,留得住,使大量的農村人口離開土地,離開農村,向城市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必要條件和有效空間。二是要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加強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保險、大病救助、子女教育、農民工保護等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會保障功能,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進而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三是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資源整合,帶動農戶搞規模經營的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有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探索農戶土地入股等流轉方式,自創品牌,擴大規模,自主開發經營農業項目。大力扶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購銷大戶,使他們做大做強,進一步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四是大力發展烤煙、水果、蔬菜、速生豐產林、牲豬等優勢主導產業,擴大板塊規模,增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吸引力。
4、加強領導,協調配合,不斷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環境。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縣、鄉鎮兩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機構,綜合協調、統一領導本地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同新農村建設、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創新農村經營管理制度、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大扶持力度,從資金、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各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環境。國土部門要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和監管,并通過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建設,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增強抗災能力,為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打好基礎;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做好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工作,落實有關勞動保障政策;財政、經管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農業、畜牧、農機、林業等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總之,全縣上下要形成一盤棋,共同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三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以流轉主體為標準,可分為農戶與村委會之間的流轉和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其中以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為主,農戶之間的流轉面積為10.8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積0.96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7.5%,流入企業、大戶或其他的面積1.1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6%;2、以流轉對象為標準,可分為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動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三荒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其中以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90.0%;3、以流轉方式為標準,可分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20xx年我縣轉包流轉面積5.37萬畝,比上年增加1.47萬畝,增長38.0%;轉讓流轉面積1.19萬畝,比上年減少0.04萬畝,下降3.6%;互換流轉面積1.69萬畝,比上年減少0.41萬畝,下降19.4%;出租流轉面積4.21萬畝,比上年增加2.07萬畝,增長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面積0.42萬畝,比上年減少0.25萬畝,下降37.3%。其中以轉包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41.7%。轉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經商農戶,將土地轉包給親友或本村其他農戶居多。此外,還有農戶將土地轉包給種植、養殖大戶以及集體向農戶反租轉包等形式;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xx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二、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政府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政府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政府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土地流轉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進行的對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政府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根據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模化家庭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四
xxx為魯北農業大鎮,傳統的農業生產運營模式在農業生產中占主導地位。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為當前農戶主要的土地經營管理機制,農村的經濟發展不斷推進合村并居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當前,我國農村農業生產已進入結構調整新階段,以家庭為單位的經營載體受小規模生產以大鎮場需求為導向的影響尤為突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實踐證明,不斷深化科學發展觀,全力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是有效解放農村剩余勞動力,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有利手段。積極探索土地使用權流轉是尊重鎮場規律,按照效益優先原則,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基礎上,不斷創新土地經營管理機制,也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
通過深入細致的對我鎮的土地流轉工作的調研,發現在土地流轉方面還存在一些實際性問題,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畝,農業人口人均耕地1.59畝。全鎮66個行政村都開展完善了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工作,我鎮自20xx年至今簽訂家庭承包經營合同13592份。近年來,我鎮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圍繞支柱產業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全鎮共流轉土地面積6117畝,主要是以轉包和轉讓兩種方式進行流轉,其中以轉包方式進行流轉的土地面積為4517畝,以轉讓方式進行流轉的土地面積為700畝,以出租方式進行流轉的土地面積為300畝,流轉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8%,涉及農戶1087戶。
目前,xxx農村土地流轉的特點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流轉形式多樣。具體有轉包、租賃、轉讓等流轉形式。
2、經營范圍多樣。土地流轉經營范圍已從二輪承包之初以種植糧油為主,逐步擴大到水產養殖、花卉苗木、畜禽養殖、現代農業(包含休閑觀光農業)示范區等等。
3、承包經營主體多樣。有農業龍頭企業、工商企業主及種糧承包大戶等。
4、土地流轉率有增長趨勢。近年來,我鎮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度不斷加強,大部分的農村土地依然處于靜止的無流動狀態。
5、流轉效益明顯提升。通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全鎮。
實現了土地利用的合理配臵,不僅涌現了大量的農業種養大戶,增強了我鎮農業經營主體的市場競爭力,而且使全鎮的土地集約化經營和農業的規模化發展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農業產業結構日趨優化。同時,土地的流轉使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從農業生產中轉移出來,及時地補充了全縣工業及三產對勞動力的需求,農村現代化的進程明顯加快。
6、遵循“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流轉雙方實現“雙贏”。絕大部分農民反映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遵循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政府行政干預的影響較小,實現了流入流出“雙贏”的結果,農民基本滿意。
1、新建落成農民服務大廳,開設土地流轉服務窗口,對流轉雙方提供統一合。
同范本,組織供需雙方談判,指導簽訂流轉合同等工作,為供需雙方搭建流轉橋梁;
4、對發生土地流轉以后進行設施農業建設的,優先享受各項設施農業扶持政策;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通過私下口頭協議,將土地流轉給鄰居或親屬,沒有簽訂合同,導致承包費兌現難而引發糾紛,難以解決。目前我鎮存在著這種農戶間口頭約定流轉土地的現象。
(二)對土地流轉各項法律制度的宣傳還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眷戀還很深,寧愿造成土地荒蕪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
(三)耕地規模經營面積小,農業資源配臵效率不高。由于責任制初期,大多數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產田分類平均發包給農戶的,導致面積不大塊地多,難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約了種植業結構調整,也影響了規模經營農戶的收入。
(四)對土地流轉的認識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個別機關干部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自由協商,對之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
(五)部分流轉土地難以恢復。土地流轉后,部分土地。
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如修建的圈舍、倉庫、路及房屋等永久性公益設施難以恢復。
(一)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建立正常的農村土地次序不僅有利于農村社會的穩定,而且影響到農業產業化進程,要大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教育廣大農民和基層干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強化土地流轉隊伍建設。由于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的工作人員,對土地流轉認識程度不一,對各方面政策了解還不夠透徹,也會導致土地流轉工作進行困難,所以建議對涉及土地流轉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增強熟練業務知識,使土地流轉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三)要認真解決土地糾紛。土地糾紛是農民土地流轉后的遺留問題,如果解決不到位,勢必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從而影響整個土地流轉工作。如何規范土地流轉手續,規范土地流轉過程為當前的主要任務。
減少和避免土地流轉糾紛,造成不必要的社會資源浪費。
(五)建立建全“失地農民”的培訓機制,提高“失地農民”的技術水平和生存本領。從調研中可以看出,許多失地農民外出務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賣勞動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強對這部分人員勞動技能培訓工作,讓他們真正從農民中分離出來,從事第二或第三產業,讓他們“失地”后能走出去、站得穩、能增收,能致富。這對促進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都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六)加強流轉土地流向的引導管理。從調研可以發現,大部分流轉土地的開發利用具有隨意性、開放性、孤立性特點。如何有效聯系流轉土地業主,從而正確引導、規范流轉土地的開發建設是一項重要問題。我建議,全鎮要統籌安排,充分發揮政府的導向作用,不斷加強土地業主的信息溝通,不斷引領全鎮群眾向生產資料集約化、科學化、規模化前進,不斷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向規模農業、特色農業、現在科學技術集中農業轉變,最終實現“以地養民、以地富民”的長遠可持續發展目標。
用權的流轉,保障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規范農村土地利益關系。20xx年我鎮新建落成了農民服務大廳,專門開設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窗口,無償為當地農村的土地流轉提供政策指導、業務咨詢、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以進一步完善全鎮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努力實現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我相信,在新農村建設的大好形勢下,隨著各項生產結構的不斷調整,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將會得到更大的提高。
《關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問題的法律思考》。
學生姓名:指導老師:周勇。
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日趨完善,農業、農民、農村問題十分突出的擺在了社會發展的前沿,“三農”問題已經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和社會問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是黨中央統攬全局、著眼長遠、與時俱進作出的重大決策,是一項惠及億萬農民、關系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舉措,也是我國在當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必須擔負和完成的一項重要使命。
土地流轉工作是一項巨大的工程,工作政策性強、影響面廣,既關系到農村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又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社會穩定,最終也影響到我國的新農村建設的整體進程。在現行土地制度下,土地承載著農民經濟收入、滿足就業、家庭養老、社會保障等多種功能,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
新農村、農業產業結構高速、農業現代化根本目標就是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致富,農村經濟發展決定性因素就是農村土地問題,解決農村土地流轉中的問題,加快農村土地的流轉,有利于解決農村人地矛盾和耕地拋荒問題,有效改善土地資源配置效率,激活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和穩定農業生產;有利于進一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業規模化、集約化、高效化經營提供廣闊空間,加快農業發展,并促進農民增收。
1、農業生產性用地補償標準過低。
償標準應當為每畝10萬元至15萬元,并主張園地和耕地應當同價補償。
2、按農戶家庭現有生產性用地數量為基數計價的土地補償方式不合理調研發現,當地農村從1981年左右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時進行分地至今,再沒有進行過第二次分地,而1981年至今新出生的人口已有兩代人,他們名下沒有任何承包地。以d村為例,1990年至今新增人口已達1200人。也就是說,當地農村是三代人共用一代人的承包地作為生活之資。需要指出的是,本地農村耕地數量是農業生產性用地中數量最少的,人均僅1畝左右,而具有幾乎同樣生產性功能的園地數量則是耕地數量的2倍以上,但園地的補償標準僅為耕地的23.29%。調研發現,與內地農村相比,當地農民家庭平均人口數量較大,往往是三代人生活在一起,這從側面反映了當地土地資源有限的現實狀況。此外,當地農民群眾出外打工的人數很少,絕大部分農民長年在本村進行農業生產。不僅如此,本地農村每年農忙時還從內地省區吸引5萬名左右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來做短工,短工的日平均工資達到每天60元以上。因此,本地的農業生產性用地盡管數量有限,但年平均使用率和年平均效益水平很高,否則無法實現三代人依靠一代人分得的承包土地生活的要求。據調研統計,本地1981年以后出生的農戶子女的平均學歷為初中,有限的受教育文化水平和非農業工作技能水平對其實現非農產業再就業造成現實困難。基于以上考慮,大多數農民群眾和不少村組干部提出應當按照現有人頭數量進行征地補償。
3、征地補償政策執行不公平。
計算結果分析《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8號)文件指出:“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前文對a市現行農業生產性用地補償標準的驗證性分析表明,現行標準不能滿足國家征地補償政策要求的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必須進行改革。而科學測算新的農業生產性用地的補償標準,則要以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基本原則,同時要考慮保障被征地農民群眾的長遠生計的問題。
當前土地流轉中,主觀上是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客觀上流轉制度、機制和市場不完善、農民的得益無法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障,解決此問題,認為應從服務引導入手,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健全農民保障機制,探索創新土地流轉模式。完善土地流轉工作不容忽視,以下建議供參考:
要在干部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貫徹《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政策宣傳和細致的思想解釋,讓每一個農民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消除農民的懼變心理,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參與意識。要充分認識規范土地流轉,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村人口變化引發的土地調整的需求。更為重要的是用市場手段和機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調整土地的做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地矛盾,使農村土地關系的穩定由政策、法律強制逐步過渡為農民的習慣。同時,又要充分認識到規范土地流轉是—個經常性工作,把規范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
鄉村一級要從過去“管”、“要”向服務引導轉變,認真搞好謀劃。
(二)規范建制抓流轉。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是避免土地糾紛,確保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轉的農戶,在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書面合同,建檔保管,以解決農戶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促進有序流轉。
服務多樣的要求加快農村城市化建設進程,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大就業空間。
首先,規范土地流轉基本操作規程,實行程序化操作。在鄉農業綜合服務站的指導下,受理農民委托土地流轉申請書,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召集農戶自主流轉見面,對達成協議的農民,指導和幫助按要求簽訂合同。
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評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租金多是流轉雙方自由協商或基層組織協調確定,缺乏科學評估依據。建議建立農用土地評估機構,以土地流轉前的評估作為確定租金的依據;土地流轉后的評估,主要是監督土地使用情況,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壞。
再次,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流轉雙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期限、條件和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涉及承包土地田塊變動的,要及時辦理承包權證變更手續;有條件的,還可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農村基層組織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流轉合同的審查、監督,對合同的登記、立卷、歸檔,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
四、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為土地合理流轉提供堅強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相關優惠政策。
在優惠的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既鼓勵土地轉出方,又鼓勵土地轉入方;在優惠的內容上實行綜合優惠,不光在經濟上優惠,在流轉方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方面都給予適當照顧;在優惠的手段上實行配套優惠,包括在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在優惠的取向上實行重點優惠。即對“四荒”開發性經營項目、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以及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
(二)深化農村社會管理體制配套改革。
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農村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改變農民的“戀土”觀念、為農民“退一進二闖三”創造條件,減少農民對土地的直接依賴。加快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消除農民離土的后顧之憂。
(三)完善法律。
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土地產權;明確允許農民擁有土地的抵押權;開拓有關農村土地規模經營的保險業務等。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五
農村土地問題是“三農”問題的關健,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但就單純的土地管理而言,無外乎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兩個方面。我基層所地處山區農村,轄區地面大,人口分布廣。由于長期工作在農村,通過具體的工作實踐、調查了解到農村土地的管理仍有較多的問題存在。
一、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1)農用地管理問題
目前,我國實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廣大農村現存的農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戶時農戶、人口的分配土地訂立承包合同,明確30年不變的。這一做法給以后的工作留下了許多弊病。一是長期的人口增減,即使是原有農產不變,各戶耕地的多寡已明顯凸現,二是隨著移民并村,新增人口入戶易,種地難;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遷徙已盡,耕地悉數撂荒;四是離遷居地較近的戶,一戶種著多戶的地,粗放經營,廣種薄收;五是大村少數農戶由于人減地多,或是耕種不了,或是看重眼前利益,進行私下租種,甚至轉讓建房等。這些問題已經嚴重威脅了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這樣下去后果將不堪設想。
(2)建設用地管理問題
建設用地問題,主要涉及到農民宅基地問題和鄉鎮村建設用地問題以及部分國家建設用地問題。農民宅基地問題主要表現是:一戶兩宅甚至一戶多宅,村中舊房空占土地有增無減,村外新宅蠶食農田與日俱增;鄉鎮村建設占地問題,尤以公蓋占地和鄉村養殖園區建設本文來自文秘之音,查看占地為主,鄉鎮自恃政府有權,村委認為集體是主,致使鄉鎮村建設用地想占就占;部分國家用地更是新建設該批批、該占占,舊用地(如撤鄉并鎮后的原各鄉政府、地稅、醫院、獸醫站等單位)想租就租,想賣就賣。這些問題的存在和繼續,一是由于少數地方干部尤其是少數鄉村干部對土地法規的不學習不理解,二是由于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局限,不敢自把嘴巴。由此形成了鄉鎮、村、戶非法贏利多多,國家土地資源流失嚴重。
上述問題的存在,在地廣人稀山區農村干部乃至極少數縣、鄉鎮干部看來沒什么大文章可作,可作為國土資源部門的執法者,卻不能熟視無睹,聽之任之。
二、對加強農村土地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農用地管理方面
(1)摸清家底,合理利用。以現鄉、村為單位,詳細核準農用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的實際數據,依法落實承包合同,層層落實承包責 任,解決實際中合同不落實,責任不明確的弄虛作假問題,對邊遠荒蕪土地或還林還草,或栽種經濟作物,如建設果園、藥材基地等。
(2)責任到戶,保證質量。按農產承包合同,逐戶核準承包土 地面積,明確土地質量。對少數種地過多、廣種薄收粗放經營戶給予適當調整,使農戶真正明確使用權與所有權的關系,解決少數農戶合 同外耕種土地和空有合同,實際無地的問題。
(3)合理規劃,嚴格管理。要以科學合理的態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總量、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重新對鄉村土地利用規劃進行修訂完善。農用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經過確定之后,嚴格按照各級簽訂的責任狀,層層負責,年年檢查,嚴格監督,嚴厲查處。
(二)建設用地方面
(1)規范建設用地審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之規定做到該批的依法審批,不該批的堅決不批。最好能改現在的村、鄉鎮和國土資源部門三級審批為用地單位(個人)申請,村、鄉出具依法用地證明,國土部門獨家批準,使審批權力高度集中。
(2)規范收費標準。集體土地如本集體組織成員農戶建房占用非耕地可不交費,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因失去土地造成損失,補償必不可少,建設用地不交費顯失公平。
(3)杜絕搭車收費。在規范本部門收費的基礎上,要從根本上 杜絕鄉鎮村搭車收費。
(4)盤活建設用地資源。一是要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妥善解決好農戶住新房閑舊屋的問題,盤活空心村閑置土地。二是要處理好國家、集體單位在農村閑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無人村舊宅基地復墾和荒蕪土地復耕、利用。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六
在穩定農村土地延包30年不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搞好農用土地流轉,是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以及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農村土地政策,及時了解我縣農用土地資源流轉現狀,探索科學合理的流轉機制,縣委農工委、縣農經中心組成聯合調查小組,采取發放調查表與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據調查統計,全縣25.63萬畝耕地中,目前土地實際流轉面積達6410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5%,涉及農戶9640戶,占承包農戶總數(97000戶)的9.9%。從分布情況看,新集鎮、羅家屯鎮、興城鎮、三屯營鎮等土地連片集中的鄉鎮流轉規模較大,其中,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694畝。土地流轉主要采取形式互換、出租、轉包、入股。其中有7592戶農戶采用互換形式流轉土地3010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78.8%和47%;有1756戶農戶采用出租形式流轉土地2776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18.2%和43.3%;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49戶農戶采用入股形式流轉土地105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0.5%和1.6%。合同管理情況:據統計,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應簽合同9640份,其中:有流轉合同并經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的2150份,占22.3%;有合同未經鑒證的1523份,占15.8%;無合同或僅有口頭協議的5967份,占61.9%。通過實施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為加快我縣現代農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一是促進了新興產業發展。祥瑞花卉合作社成立后,為集中連片發展花卉生產,流轉土地600畝,種植百合、劍蘭等花卉。目前,全縣花卉栽培面積達到2320畝,年可產鮮切花3000多萬只。漢兒莊、新莊子等鄉鎮為發展食用菌產業,流轉土地570余畝,全縣以栗蘑為主的食用菌栽培達到2240萬棒,年產鮮菇600萬公斤。二是推動了一批農業重點項目實施。通過土地流轉,解決了農業重點項目用地問題,5500畝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八面峰生態觀光采摘、青山綠水野豬養殖等重點農業項目順利推進。三是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祥瑞花卉合作社以入社成員每年每畝土地800元轉包費入股,再吸收入社社員打工,年底分紅返利的方式,社員一年平均在一畝土地上獲得綜合收益9000元。喜峰口生態種植合作社,與社員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并回收入社社員產品,按照綠色、有機、無公害的要求大力發展小雜糧種植,流轉的土地純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
土地流轉的特點:1、自發為主。多數都是由承包戶之間自行協商進行,全縣承包戶自發流轉的土地面積達5880畝,占流轉總面積的7%;2、本村為主。絕大部分都是在本村范圍內進行流轉。全縣在本村范圍內流轉的.土地面積為4359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短期為主。土地流轉中,互換、轉包的期限多數都在5年以下且不固定,出租的期限一般都在5-10年左右。
存在問題:一是土地流轉規模小。全縣流轉的土地面積只占耕地總面積的2.5%。以農業為主導產業的南部鄉鎮為例,如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為1694畝,占耕地面積的6.1%,涉及農戶1733戶,占總農戶的27.6%;新莊子鄉土地流轉面積為378畝,占耕地面積的5.7%,涉及農戶172戶,占總農戶的9.1%。我縣土地流轉還處在初級階段;二是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從已發生的土地流轉情況看,61.9%的土地流轉只是口頭協議,并未履行任何手續,只有22.3%簽訂流轉合同并經過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由于缺乏有組織的監督管理,手續不完備,時間一長,難免產生各種糾紛;三是多數土地流轉效益不高。由于我縣土地流轉形式多以互換為主,大部分流轉土地仍以散戶經營傳統農業為主,經營粗放,從土地上獲得的收益較低,農民缺乏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四是耕地流失偶有發生。部分農民以出租方式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給選廠用于建尾礦庫,一般采取每年結算的方式,還有部分村民的土地以出租方式被用來建市場等商業開發,全縣以出租方式租出土地1800多畝,涉及農戶830多戶。這些出租方式租出去的土地,大部分無法恢復成耕地,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農田面積不可避免地在減少。原因分析:一是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夠。長期受傳統的種植模式的影響,部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較強,習慣于耕種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視之為“保命田”,認為“手中有田,心中不慌”。加之其他就業門路不多,即使種糧效益很低,也不愿意放棄土地。另外,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鄉鎮干部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片面認為“延包三十年,農民有自主權,流轉不流轉,不用干部管”,對實施土地合理流轉缺乏正確引導和組織。這些片面認識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土地流轉的進程。二是受自然地理環境的制約。在北部鄉鎮一些自然村較為明顯,這些村以山地為主,土地分散在溝溝岔岔,零散細碎,不易實現流轉。相比之下南部鄉鎮土地比較集中,容易進行土地流轉。三是小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不夠。我縣農村二、三產業不發達,不能轉移較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小城鎮建設水平不高,不能吸納更多的人到城鎮生活就業。四是缺乏善于經營土地的能人。鐵礦開發見效快,效益好,吸引大部分能人把精力用在鐵礦開發上,而經營農業項目見效慢,風險大,人們往往不愿意在這方面投資,也是土地流轉較慢的一個原因。五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由于目前農民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備,因此農民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來看待,對于流轉土地存在后顧之憂。因此盡管沒有能力經營好承包地,獲取最大的收益,但寧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
一是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十七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政策法規,提高廣大農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土地流轉扶持基金,對于全部轉出土地的農戶給予一定的補助,扶持其進城務工創業;對于引導農戶流轉土地較多、增收效果顯著的鄉鎮和村給予適當獎勵;對于通過采取土地流轉合作方式集中農戶土地進行規模經營,并能切實帶動農戶增加收入的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給予扶持,從資金、項目、技術指導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是加強農業產業化建設。著力培養一批善經營、會管理的農村經營大戶,培養和扶持種田能手,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興辦農業企業,實行產業化經營,農民可入股分紅,也可進企業當雇員拿工資,增加農民就業崗位;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建設,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它中介組織,學習借鑒羅家屯鎮奔騰花卉有限責任公司、青楊樹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等經驗作法,進一步搞活土地流轉,同時積極加強土地流轉試點,總結成功經驗,推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四是鼓勵農民向小城鎮聚攏。小城鎮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鎮建設,可以促進農村人口、生產要素向中心城鎮集聚,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提高農村人口的城鎮化水平,為廣大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降低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城鎮二、三產業,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減少農業人口。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加速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
五是探索農村居民適度集中居住。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戶建房數量逐漸增多,由于受山區自然條件的限制,單家獨戶分散居住,居住地和承包地都比較零散。因此要探索農村房屋建設統一規劃,統籌考慮,加強農村宅基地統批統建,將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點集中,原有宅基地還田,改變土地零星、分散的狀況,為土地集中連片產業化規模經營創造條件。
六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農村人口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機制,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范圍,促進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讓農民放心地流轉土地。
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優秀17篇)篇十七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
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xx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當局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當局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當局角色定位不明晰。當局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當局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當局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土地流轉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當局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根據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模化家庭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