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總結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人今后的總結范文,歡迎閱讀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事業單位科室年度工作總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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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員(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江蘇省人事廳印制
填寫說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第二條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第三條崗位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第四條工作條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五條工資福利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第七條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紀律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依法判處管制以上刑事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7.屬本條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因甲方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
9.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本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續訂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當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其間,乙方可以隨時終止聘用關系,甲方提出終止聘用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除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外,償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和其它違約責任.
3.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聘用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的有關規定向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提出調解或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規定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2.甲方因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派乙方參加培訓或學習考察等而與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變更合同書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鑒證
鑒字第號
鑒證部門(蓋章)鑒證人(簽字)
年月日
關于事業單位科室年度工作總結二
聘用單位(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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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說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第二條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第三條崗位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第四條工作條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五條工資福利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第七條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紀律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依法判處管制以上刑事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7.屬本條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因甲方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
9.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本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續訂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當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其間,乙方可以隨時終止聘用關系,甲方提出終止聘用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除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外,償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和其它違約責任.
3.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聘用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的有關規定向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提出調解或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規定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2.甲方因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派乙方參加培訓或學習考察等而與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變更合同書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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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關于事業單位科室年度工作總結三
尊敬的xx主任:
您好!
工作近四年來,發現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學知識還有很多欠缺,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園,繼續深造。經過慎重考慮之后,特此提出申請:我自愿申請辭去在xxx的一切職務,敬請批準。
在xxx近四年的時間里,我有幸得到了單位歷屆領導及同事們的傾心指導及熱情幫助。工作上,我學到了許多寶貴的科研經驗和實踐技能,對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生活上,得到各級領導與同事們的關照與幫助;思想上,得到領導與同事們的指導與幫助,有了更成熟與深刻的人生觀。這近四年多的工作經驗將是我今后學習工作中的第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這里,特別感謝yyy(xxx的上級單位) a主任、b主任、c主任在過去的工作、生活中給予的大力扶持與幫助。尤其感謝xxx z主任在xxx近二年來的關照、指導以及對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對我的指引。感謝所有給予過我幫助的同事們。
望領導批準我的申請,并請協助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在正式離開之前我將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
祝您身體健康,事業順心。并祝yyy、xxx事業蓬勃發展。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事業單位辭職報告范本(三)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mm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mm畜牧局基層崗位工作,在聘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發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消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放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雷擊礦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品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聘用單位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人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他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給予受聘人員一定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被撤銷,聘用人員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聘用單位提出并經受聘人員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原聘用單位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尊敬的領導: 我叫江娜,出生于1987年,身高162。南寧職業學院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 在校期間,我抓住一切機會學習各方面知識,鍛煉各方面的.,使朝著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具有創新精神的復合型人才發展。英語達到國家四級,計算機考取國家計算機一、二級。在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的同時,我還廣泛涉獵了哲學、法律、文學、經濟學等領域,修完了專業以外其它經濟領域的多門課程。 “在中學會,在學習中學會學習”。作為一名學生干部,我更注重自己能力的培養。樂觀、執著、拼搏是我的航標,在險灘處扯起希望的風帆,在激流中凸現勇敢的性格,是我人生的信條。由我創意并組織的多次大型活動得到了老師的認可,同學的贊許,使我以更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新的挑戰之中,向著更高的目標沖擊。 為了更全面的鍛煉自己的能力,我利用假期先后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社會實踐,我的實習論文被評為“優秀實習論文”,這些經驗為我走入社會,參與商業經營運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而且從中學到了如何與人為善、袒露真誠。 謀求與自己專業相對口的工作,以充分發揮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其中包括:國際貿易、金融、會計、營銷等內容。并且熟練掌握相關的報檢、報關、跟單等業務.貴單位是我一直向往的事業單位.如果您給我一次機會的話,我絕不會讓您失望! 自薦人: 時間: 一、基本情況 截止xx年12月底,全市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總數102281人(其中:各類企業77074人,機關事業單位5574人,自由職業19633人),同比增加4427人,增長率為4.52%;離退休人員15487人(其中:企業退離休14271人,事業退離休2301人),同比增加1085人,增長率為7%;當年辦理退休1315人同比增加151人,增長率為12。97%;全年養老保險費總收入27973萬元(其中:企業25474萬元,事業2499萬元),同比增長6508元,增長率為30。32%;養老金支出總額17134萬元(其中:企業17722萬元,事業3376萬元),同比增長3764萬元,增長率為23.14%;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26271萬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23558萬元,凈支付能力15.95個月;事業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2713萬元),同比增長6876萬元,增長率為35.45%。 醫療保險參保的在職職工56568人,退離休人員20442人,共77010人(其中: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統賬結合的參保人數32034人,實行單建統籌即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4497人),同比增長5838人,增長率為8.2%;醫療保險費總收入8655萬元,同比增長1409萬元,增長率為19.45%;總支出6056萬元,同比增長-140萬元,增長率為-2.26%;基金滾存結余7921萬元,同比增長2498萬元,增長率為46.06%。 工傷保險現有參保職工58159人,同比增加12108人,增長率為26.29%;全年收繳工傷保險費647萬元,同比增長99萬元,增長率為18.1%;發生工傷事故573人次,報銷費用262萬元,同比增長149元,增長率為161.86%;,基金滾存結余2092萬元。同比增長385萬元,增長率為18.4%。 生育保險現有參保職工52054人,同比增加26827人,增長率為106.34%;全年收繳生育保險費399萬元,同比增長88萬元,增長率為28.3%;女工生育332人,報銷費用212萬元,同比增長-2萬元,增長率為-0.93%;基金滾存結余652萬元。同比增長187元,增長率為40.2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有參保人員10.56萬人,為1580位老人發放養老金2.9萬元;同比增長0.3萬元,增長率為11.54%。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經辦業務的管理工作 為了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加強內部管理與監督,探索建立一套運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監控制度化、考評標準化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及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管理工作有效、穩健地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參保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中心于9月份制定了《臨海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并下發到各科室。建立業務經辦內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內容有:1、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險種的待遇支付先由待遇結算科結算初審,再由稽核科復核確認,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2、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先由待遇結算科業務經辦人員結算初審,再由待遇結算科科長或分管科長復核確認(待條件成熟時,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復核工作再移交給稽核科),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3、養老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終止、保險費的補繳、退回、個人帳戶金額的領取等業務先由綜合業務科負責辦理,再由稽核科負責復核,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4、參保單位登記、參保人員的信息錄入等業務由綜合業務科負責辦理并復核,稽核科定期和不定期的對信息錄入的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必須有一定的抽查率)。5、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金額的記入由稽核科負責抽查審核。6、經辦業務的原始資料以及經辦過程中產生的有關文件檔案由首次經辦人員收集存檔,科長負總責。 同時,實行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制度。中心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業務各環節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和檢查結果作為效能考核(臨社保[]6號)的一個重要依據。 (二)建立工作業績考核評價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干部職工的管理 為加強對班干部職工的管理,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廣大班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我中心建立了工作業績記實考核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員都要以寫實的方式,簡明扼要地將每天所做的工作記錄在《紀實考核手冊》上,并建立每月一回顧、半年一小結、年度一總結制度;每月一次,中心召集全體人員會議聽取各人的工作業績匯報;年終按一定程序進行年度業績考核評定,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獎懲的主要依據。同時,重申責任追究制,認真貫徹執行首問責任制、ab崗工作制、辦結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規范業務探作,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違規操作和有投訴的實行責任追究。此外,嚴格執行原有有關考勤的規章制度。臨時外出的須報經科長同意;請假半天的經科長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的須報主任審批;未經批準而擅自外出的一律視同曠工;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的通報批評,兩次的視作曠工半天;曠工半天的取消當月全勤獎。請假須以書面形式并由辦公室備案存檔。 (三)實現五費合征,推動工傷、生育保險擴面 一直以來,我市地稅部門僅征收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工傷、生育保險費則由中心自行組織征收;擴面工作也以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為主,存在著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為此,經與地稅部門反復協商,從xx年11月開始,全面實行五費合征,各參保單位將工傷、生育保險費與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一并足額自行到地稅部門申報繳納;同時要求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須同時參加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10月份,我們將《關于進一步擴大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并調整繳費辦法的通告》宣傳到各參保單位,五費合征和工傷、生育保險擴面工作隨之全面啟動。五費合征的實施,從而徹底結束了我市社保自行征收社保費的歷史。到年底,工傷保險新增參保人數12108人,增長率為26.29%,生育保險新增人數26827人,增長率為106.34% (四)臨海自謀職業人員大病醫療統籌與基本醫療保險并軌 我市從1994年7月開始在企業中實施退休人員大病醫療統籌,自謀職業人員參加大病統籌繳費但到退休后才能享受大病醫療費用報銷的待遇。在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后,自謀職業人員在醫療保險的雙軌制中任選其一,但存在的問題也愈加突出。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們于10月出臺了新辦法,自謀職業人員原參加大病統籌繳費的,全部接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凡有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自謀職業人員,要在xx年12月15日前到中心大廳辦理申請參保手續,在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后則可享受相關待遇。逾期未申請的,視作中斷參保。到年底,有7000多人申請從大病醫療保險轉到基本醫療保險,從xx年1月1日起,將自謀職業人員原參加大病醫療統籌的全部與基本醫療保險并軌,從而結束醫保雙軌制的歷史。 (五)全面完成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 我中心在省廳有關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浙勞社老[]117號、浙勞社老[]118號文件)下發后,迅速行動,做到思想到位、宣傳到位、政策到位、發放到位。到9月底,普調和特調的養老金已全部劃入退休人員的存折,真正把好事辦好。這次企業退人員養老金的調整辦法與歷次不同,既考慮到公平又照顧到效率,既考慮到一般的,又照顧到退休早待遇低的、高齡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等特殊群體,比較科學合理,得到了廣大退休人員的普遍稱贊。本次普調,惠及近13200名退休人員,人均月增養老金122元,特調又惠及高齡(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4330人,占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1/3(其中80歲以上的有714人,占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5%),人均月增發養老金32元,高級職稱和高級技師資格的退休人員40人,人均月增發養老金50元。此外,還有50余名退休人員的出生年月、工齡有出入的,也重新給予核實。 (六)六位一體服務百姓打造透明社保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在業務大廳專門設立政策咨詢窗口,派服務態度好、熟悉政策的人員專門接待來人來訪的政策咨詢;二是開通政策咨詢熱線電話5157771,專門人負責接線解答;三是與電信部門合作,開通信息查詢專線9601654321,可查詢到個人帳戶、退休待遇等內容及相關的政策詢問;四是在大廳的醒目處安放電子觸摸屏供參保人員自行查詢;五是印制各險種政策宣傳的單行本、政策問答、辦事流程、宣傳單等資料擺放在社保中心大廳、地稅征繳大廳及銀行、郵政窗口供大家隨時取閱;六是建立社保網站,為廣大參保單位和職工、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查詢、個人社保信息查詢、問題解答、政務公開、動態行情等多功能于一體的專業性網站。六位一體的社會保險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系統,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多方式、多渠道的社會保險查詢服務。 (七)做好業務,搞好服務 1、做好業務。全年辦理業務:參保單位新增361家,個人參保新增20xx0人次,失土農民新參保及相關業務1000人,農村*放映員參保73人,恢復個人參保15100人次,補繳300人次,異地轉入357人次,轉出異地561人次,終止保險1321人次,一次性退保658人,中斷繳費12770人次,退休申請1177人;發放醫保卡2200張,17家改制企業的清算及人員社保關系變更。除做好常規住院結報外,辦理基本醫療零星報銷1321人次,工傷報銷573人次,生育報銷332人次,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生育報銷及離休、傷殘報銷1861人次,醫院、藥店結算720筆。特殊病種、異地就醫、轉外地結報507人次;對11人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困難補助申請進行核定,以放補助費27925元。。 2、強化稽核。從今年6月份開始,將內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些復核職能賦予稽核稽核科,擴大了稽核科的業務范圍,充實了稽核科的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退保退費審核335人次,醫療、工傷、生育待遇審核562人次,出院病人、門診病人處方審核1012人次,審核查看醫院住院醫保病人病歷338份,扣除定點醫院醫保違規醫療費用13.86萬元,扣除定點藥店醫保違規藥費6.25萬元.此外,加強了對養老保險待遇發放的稽核,5月份對全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證》進行年檢,終止待遇發放206人,恢復待遇發放214人。 3做好其他服務。接待改制、破產企業職工、新參保人員等來人政策咨詢5000多人次,接答咨詢電話4200多人次,通過社保網站書面答復提問1635條,來信回復32份;接收改制企業退休人員檔案2132份;為退休人員因工齡、出生年月更正等提檔158人次,代辦異地退休人員年檢1358人。 尊敬的領導: 你好! 非常感謝領導給予在××工作的機會以及在這兩年里對我的幫助和關懷!**某些原因,今天我在這里提出辭職申請。 在××兩年的時間里,公司給予我多次參加大小項目的實施機會,使我在**工作崗位上積累了**的技術技能和工程經驗,**也學到了**工作以外的處世為人等做人的道理。**的這些我很珍惜也很感謝公司,**這些都為我在將來的工作和生活中帶來幫助和方便。 另外,在和××部各位同事的朝夕相處的兩年時間里,也使我對**部門,對過去的、現在**的同事建立了由淺到深的友誼,我從內心希望這份友誼,這份感情能繼續并永久保持下去。 ×的發展和建設在進一步的規范和完善中,真心祝愿××在今后的發展旅途中步步為贏、蒸蒸日上! 再次感謝!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事業單位辭職報告范本(五) 聘用單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員(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江蘇省人事廳印制 填寫說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第二條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第三條崗位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第四條工作條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五條工資福利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第七條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紀律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依法判處管制以上刑事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7.屬本條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因甲方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 9.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本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續訂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當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其間,乙方可以隨時終止聘用關系,甲方提出終止聘用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除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外,償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和其它違約責任. 3.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聘用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的有關規定向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提出調解或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規定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2.甲方因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派乙方參加培訓或學習考察等而與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變更合同書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鑒證 鑒字第號 鑒證部門(蓋章)鑒證人(簽字) 年月日 市、區各部委辦局、事業單位、各縣人事局、在寧部屬事業單位、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執行寧政發[1994]184號文《關于印發〈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請遵照 執行。 一、實施范圍及對象 (一)凡本市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和在寧的部屬事業單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以及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均實行養老保險。 (二)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國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和計劃內臨時工。 (三)本著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1994年列入首批統籌的范圍和對象為: 1.本市市、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和工資關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屬事業單位,以及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聘用制干部。 2.本市市、區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包括集體事業單位)和工資關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及駐寧部隊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四)其他單位和人員逐步展開。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及籌集標準 (一)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共同承擔,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統一籌集。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按下列渠道列支:國家機關及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在行政事業費中列支;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按照差額比例,分別在財政和自有資金中解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在創收收入中列支,稅前提取。 (三)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籌集標準,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依據全部在職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和離退休人員費用兩項之和的23繳納;聘用制干部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由單位按其工資總額的23繳納;在職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額的1繳納。 (四)職工工資總額的組成項目,以蘇政發[1994]3號文及省、市工資管理部門出臺的各種工改答復口徑為準。具體組成項目如下: 國家機關:干部實行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術工人實行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獎金;普通工人實行的崗位工資和獎金。機關工人獎金占工資構成的30。 事業單位:職員實行的職務工資和崗位目標管理津貼,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和津貼;技術工人實行的技術等級工資和崗位津貼;普通工人實行的等級工資和津貼。上述津貼部分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占工資構成的50。 工資總額還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職務崗位津貼;工改后保留的綜合補貼和各種保留外掛工資。 實行“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干的事業單位,其工資總額應以市、區人事局工資計劃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為準。 各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開戶銀行按時代為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各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并按季向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以下簡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繳納。 (五)原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非在職聘用制干部,其基本養老保險費應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補交至1993年12月底,補交部分由單位按1993年12月本人工資額的15一次性繳納,個人部分免交。 (六)合同制工人和非在職聘用制干部投保年限必須滿15年以上,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投保繳費不足15年的,只能按其在職期間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相當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投保繳費不足15年的,也按上述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 (七)原在勞動部門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自本實施細則執行之日起一律劃轉到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投保,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市勞動局根據寧政發[1994]184號文件規定劃轉到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管理。 三、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和撥付 (一)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按季收繳,全額結算,差額撥付。各單位在每季度的首月10號前填報本單位上季度的養老保險基金結算表,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10日內審定結束,開出委托收款憑證,委托各單位所在開戶銀行代為扣繳或劃撥,扣繳部分存入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二)各單位應按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逾期不繳的按日加收應繳納數額的5‰。滯納金。對虛報冒領者,處以3倍于冒領金額的罰款。滯納金和罰金委托各單位開戶銀行收繳,并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各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經 濟實力,從自有資金中提取一部分為本單位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亦鼓勵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本金和利息記入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所有權歸個人,離退休(職)時由本人或法定受益人選擇一次或分次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保險基金及利息,不得進行社會調劑。 (四)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 老金的支付項目和計發比例,根據國家、省、市歷年來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參加1993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含按蘇人四[1994]18號文模擬套改的離休干部)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以蘇政發[1994]3號文及省、市工改答復口徑為準。 2.未參加1985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包括離退休(職)前的標準(等級)工資、工齡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國發(1989)82號文增資、蘇人八[1994]25號文增發的退休補助費、副食價格補貼和生活補貼、1993年工改增發的平均增資額和已實行的各項津、補貼。 3.參加1985年工資套改但未參加1993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包括:離退休(職)前的基本職務工資、工齡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國發[1989]82號文增資、1993年工改增發的平均增資額和已實行的各項津、補貼。 上述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國發[1978]104號文、國發[1982]62號文、蘇人四[1986]26號文、蘇人八[1994]25號文,蘇政發[1994]3號文及有關政府文件所確定的計發離退休(職)費的比例。 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仍由各單位代為發放。 四、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一)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轉入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屬于全體參加投保的在職職工和離關于事業單位科室年度工作總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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