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雙方在特定條件下達成的一種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對大家起到一定的幫助。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一
為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應該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尤其需要。
二、贍養人應該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攔老人參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人的人身自讓。
五、贍養人對老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人精神愉快,主持老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人的生活方式讓老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讓子女保障。供應標準讓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準,讓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黨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__________。
老齡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二
為被贍養人,被贍養人__為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100元整。公歷5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門10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500元,農歷11月初10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內)。
四、關于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__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歸5家所有。
五、劉福祥地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25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辦后事在老大__家辦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給__為占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后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30000元(叁萬元)。
贍養義務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三
甲乙雙方有非婚生子_____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甲乙雙方感情不合分手,經雙方協商,決定:
一、非婚生子_______________由甲乙方_______________(或乙方)撫養。
二、乙方(或甲方)支付(不可付,雙方協商確定)撫養費到孩子18周歲,撫養費標準是每月_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月初5日內支付(此項可協商)。
三、乙方(或甲方)有對孩子的探視權,探視時間為_____________,探視方式是_______________。
四、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如果有見證人,也應給見證人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四
贍養人: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1、被贍養人何鳳英自愿與被贍養人程榮清在羅嶺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程榮清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程華榮和程江明共同承擔,與董福安、董建軍無關。
3、被贍養人何鳳英的生活費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為3000元,共計6000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何鳳英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董福安和董建軍共同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5、被贍養人何鳳英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五
程榮清,男,68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何鳳英,女,68歲,住址:戶口屬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現住花元村新農組贍養人:
程華榮,男,45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程江明,男,39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董福安,男,44歲,住址: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
董建軍,男,38歲,住址: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1、被贍養人何鳳英自愿與被贍養人程榮清在羅嶺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程榮清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程華榮和程江明共同承擔,與董福安、董建軍無關。
3、被贍養人何鳳英的生活費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為3000元,共計6000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何鳳英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董福安和董建軍共同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5、被贍養人何鳳英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贍養人(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20xx年12月26日。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六
贍養人:____________。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兒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母親”)簽訂本協議。父母結婚后生有一兒兩女,現已長大成人。
因父親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去世,現母親年事已高,再加之體弱多病,需要各位子女的贍養。結合當地江蘇地區的文化生活習慣,父母的贍養一般由兒子負責,女兒暫不參與本次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經過協商,由兒子______作為最終的贍養人,經過母親、兒子的充分協商,達成贍養母親協議如下: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各子女日常生活中應積極履行對母親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母親的特殊需要,使母親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______作為贍養人,全權負責贍養母親的具體日常生活起居,以及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疾病的照顧及治療,一直持續到母親百年去世終止。
3、母親大病住院期間,______作為贍養人,負責總體協調,各子女應該積極到醫院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各家的家庭成員作為代替人,必須到醫院進行護理。
4、______作為贍養人,需為母親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母親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
第二條贍養母親方式及義務。
1、贍養人______應保證母親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兒子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并保證親母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
2、贍養人______應妥善安排好母親的膳食結構,保證母親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贍養人負責,母親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母親的要求。
3、母親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贍養人______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日常就診、買藥費用全部由______負責。
5、贍養人______在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應盡力滿足父母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母親生活充實、精神愉快。其他子女應在閑暇或者節假日當經常問候、看望,對母親的生活給予關愛。子女在閑暇時或者老人有意愿到其他兒子家轉轉,看看小孩等要求,子女們應該滿足老人的意愿,接老人到自家住幾天,調節一下生活環境,此時贍養人不權阻擋,應積極配合。但老人也不能要求住在其他子女家時間過長,以雙方自愿為主。
第三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母親的銀行積蓄存款總共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______元),全部歸贍養人______所有,作為贍養老人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檢查、就診、買藥醫療補貼。其他子女不負擔日常生活以及日常醫療的贍養費。并且對于母親的積蓄存款,同意全部給贍養人______。
第四條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及遺產繼承。
1、兒子執行贍養義務前,母親應無保留地公開現有存款及借貸往來賬目。經母親及所有兒子確認并認可,母親現有固定財產如下:現有農場住宅一套,附屬用房,自留地,責任田,不在另行說明。母親現有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______元)。贍養協議達成后,所有財產由贍養人______繼承。
2、父親身故補償金全部由贍養人______繼承,其他子女不得有異議。
3、母親在世的情況下,農村房屋產權歸母親所有,并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兒子不得出售,但母親房屋閑置時可以出租,出租期間所獲租金由母親自己日常支配。
4、母親去世后,兒子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全部兒子承擔,兩位女兒不承擔任何費用。
5、母親百年離世后,母親住房、其他財產等遺產由兒子繼承。
第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母親、兒子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3、兒子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兒子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母親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六條其它。
(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第七條附則。
1、兒子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兒子、母親書面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母親另立遺囑等)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兒子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4、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子女共同委托協議履行監督人監督執行。
5、本協議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兒子、母親、協議履行監督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母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履行監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______,次女____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____與原配____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____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_________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___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讓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讓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讓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讓丙方來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讓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這份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就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八
立約人:_______________,男,75歲,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人。小學文化,農民。
住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系下列子女之父親。
上述家庭成員中兩個兒子均已經結婚另立門戶,女兒也出嫁多年。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愿將自己所有的祖產北房三間以及子女長大后共同蓋的房屋四間做出分割(后四間為兩個兒子結婚以前所蓋,沒有兒媳份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經過家庭成員間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協議為憑。
一、位于_____________村東與_____________為鄰的祖產舊房屋三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_____________)以及院落使用權歸_____________所有。
二、位于村東與_____________鄰的新房四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_____________)歸_____________所有。但留西頭一間由_____________夫妻居住至壽終為止。
三、因兩處房產價值不同,差價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由_____________在個人存款中支出_____________萬元給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不分房屋,在_____________夫妻個人存款中支出_____________萬元給_____________。
五、其他財產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將來歸屬另議。
六、關于贍養,分家后,兩個兒子分擔_____________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則上各家每月給付_____________元或者輪流贍養,醫療費及其他支出由兒子兩家分擔。女兒_____________酌情給予幫助。
七、本分家協議一次分清,差價做明,今后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一)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于分割范疇的。
(二)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盡可能有利于生產,有利于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系到家庭成員今后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這就是一份弟兄分家及贍養協議了。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九
協議方:地址:
甲方:
乙方:
丙方:
協議方關系:乙方,丙方兩個為甲方的女兒,其中妹妹xxx已出嫁,大女兒xxx(出生于xx年x月x日)與邢國琳(出生于xxx年x月x日)于20xx年11月30日登記結婚,男方邢國琳遷戶到有女無兒戶落戶,婚后該夫婦于20xx年7月17日生育一女孩xx,現年7歲,于20xx年1月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
經過協議方商定,根據昆明市西山區實施的《xx計劃生育系例》暫行規定“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贍養女方父母的,在申請前必須辦理女方老人供養合同”現定以下合同:
1.乙方可按照《xxxxx實施的生育條例暫行規定》申請計劃生育第二胎指標。
2.乙方生育行為必須嚴格遵守xxxx實施昆明貫徹xxxx計劃生育條例暫行規定第一章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申請計劃內生育第二胎。
3.丙方不得申請生育第二胎。
4.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交押金4000元(肆仟元整),等孩子出生后必須落實長效避孕措施,如違反以上規定,則按照相關政策處理。
5.甲方的贍養以乙方為主,丙方為輔,雙方必須共同生活,必須保持甲方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群眾的生活水平,要尊敬老人及關心老人的疾苦。
6.本協議經三方同意,簽字及公證,協議方必須按照協議內容認真執行,若違反本協議,將按照有關規定對違反方進行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十份,甲、乙、丙、協議方、小組、居委會、計生辦、法律服務所、公證處、區計生委各一份,共同監督執行。
村社意見:
社區意見:
區計生委意見:
甲方:乙方:丙方: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意見:街道辦事處司法辦意見:xxx年x月x日。
第二篇:計劃生育育婦協議書1000字。
甲方:村委會。
乙方:夫婦姓名:、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及《計劃生育村規民約》,使廣大育齡婦女能享有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加強對育齡婦女和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促進我村計生工作的.發展,甲乙雙方特簽訂已婚育婦計劃生育協議如下:
一、甲方應為乙方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優生優育優教知識,以及各項計劃生育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落實兌現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對主動落實絕育術的二女戶獎勵1000元,對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婦獎勵500元,對主動放棄再生育的一女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獎勵1000元并在30歲后夫妻雙方每人每月領取貢獻獎30元,二女結扎戶、獨生子女戶60歲后夫妻雙方每人每月領取獎扶金100元,并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補助費,對各種計劃生育戶創辦生產企業的小額貸款政府給予一定的貼息補助等等各項計劃生育獎勵。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計劃生育證件及計劃生育手續,不得無故拖延和刁難乙方。
四、乙方應遵守有關的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計劃生育政策及《計劃生育村規民約》。
五、乙方未落實絕育術必須主動參加每年1月5月9月三次的查環查孕活動,若流出外地暫時不能回鄉檢查的,應及時寄回暫住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部門出具的避孕節育檢查情況證明。
六、乙方若有流出,應在抵達現居住地后將本鄉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拿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接受審查,并要遵守暫住的有關規定。
七、乙方要求生育的,必須向甲方申請并到上級計生部門領取《生育服務證》后,方可懷孕生育。生育后三個月內必須主動落實“一胎上環、二胎結扎”的節育手術。
八、乙方不按時參加查環查孕或不按時寄回現居住地的避孕節育檢查情況證明的不但各項獎勵不能予以兌現,還應按《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接受上級計生部門處罰,并要按本村《村規民約》每次交納違約金300—500元。造成計劃外生育的應主動到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并主動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部門落實絕育手術。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村委會(簽章)乙方:(簽字)。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十
張俐×,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聰×(章)。
張明×(章)。
張伶×(章)。
張俐×(章)。
被贍養人:劉××(章)。
20××年××月××日。
為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保障法》老有所養的有關規定,經協商簽訂如下贍養協議:
(一)被贍養人可自由選擇單獨居住或與贍養人同住,由一位贍養人贍養或由幾位贍養人輪流供養以及其他生活和供養方式。
1、被贍養人的住房不破漏、不潮濕、采光好,能及時維修,維修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2、被贍養人有四季適用的衣服、鞋襪、被褥以及其他生活必須品。
3、被贍養人有足夠的米面、食油及燃料(柴草、煤炭、煤氣或天然氣)。
4、被贍養人有一定數額的零用錢,由贍養人視其情況分付。
5、保障被贍養人的生活用水用電。保障冬季取暖。
6、贍養人承擔贍養錢物標準,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家庭生活水平確定。隨著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贍養雙方應協商提高贍養標準。
7、贍養人應對被贍養人進行精神慰藉,盡可能滿足其文化生活方面的要求。
(三)在被贍養人的生日或年節期間,贍養人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改善被贍養人的生活,使其心情愉快。
(四)被贍養人生病時,贍養人應及時安排治療,醫藥費、住院費等由贍養人負擔。如需護理,由贍養人照料或安排照顧。衣物要常洗常換,保持清潔衛生。
(五)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贍養人的住房,財產及其他合法收入。
(六)被贍養人的后事所需費用由贍養人負責,或者按照事先約定執行。
(七)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八)贍養人和被贍養人雙方應自學遵守贍養協議。
(九)本協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組織簽訂和監督執行。()社區老年協會協助居民委員會實施和監督。贍養協議需要進行修改時,須經雙方協商,并征得居民委員會和社區老年協會的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份,被贍養人、贍養人、居民委員會、社區老年協會各持一份。
被贍養人(簽字或蓋章):
贍養人(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60周歲以上的公民):
×××男(女),××歲,住址:××××××××××××××。
×××男(女),××歲,住址:××××××××××××××。
贍養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男(女),××歲,住址:××××××××××××。
×××男(女),××歲,住址:××××××××××××。
×××男(女),××歲,住址:××××××××××××。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如下: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元,糧食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不低于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
(2)×××××××××××××××××××××××××××××××××。
(3)×××××××××××××××××××××××××××××××××。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家庭贍養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家庭贍養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家庭贍養協議書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復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簽字或蓋章)。
村(居)委會:×××(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十一
茲證明贍養人______(男或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男或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就贍養______的問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自愿簽定了前面的《贍養協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協議上簽名(蓋章)。
當事人簽定上述協議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市____(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注:本格式用于《贍養協議公證細則》第十一條規定的情況。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十二
贍養人: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女,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系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因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___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被贍養人:____________(章)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十三
因母親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贈養一事,經三子女及母親商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事已高,需人直接照顧,特委托長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家直接照顧母親,白志香一家可與母親共同居住于母親住所內,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
二、母親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退休工資每月約3000元,全部交予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主要用于母親的日常生活開支。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年1月5日前向白志香支付母親的贍養費元,平日有時間時應主動探望母親。
四、母親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醫療等大額開支(指單次費用超過5000元的)時,三個子女每人承擔三分之一。
五、母親如遇病重需要陪護時,三個子女輪流值班陪護,并可共同聘請護工幫助護理,護工費用每人承擔三分之一。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每人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母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優秀有償贍養協議(通用14篇)篇十四
母親:
長子:次子:
長女: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于年結婚,婚后生有兒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系。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1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持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并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周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托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并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托托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托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后經常探望,不得事后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贍養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采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被贍養人不愿公布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布,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條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托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后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參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并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月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占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于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后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復印,然后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發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后,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布。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后,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占、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匯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長女:配偶:
次女: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孫子女:
孫子女: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點:*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