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承載著雙方之間的共識和約定,是商業合作的基石。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兩院兩部"《關于擴大社區矯正試點范圍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領導講話精神。社區服刑人員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應當服從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規定參加公益勞動。司法所應當按照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社區服刑人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于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必要的公益勞動。經請示批準,就建立"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作為區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組織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公益勞動活動,并建立幫教小組,做好轉化工作。甲方負責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與公益勞動相關事項的教育;落實月度考核。
二、乙方負責落實公益勞動內容,保障勞動安全;指派一名聯絡員,依據社區矯正對象的勞動表現做好考評工作(評定為:好、中、差),并按月反饋公益勞動情況,重大情況應及時通報甲方。
三、甲方應予乙方建立社區矯正公益勞動聯系制度,指導乙方。
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幫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組織社區矯正對象開展活動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親自組織實施。
四、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該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阻止甲方組織開展公益勞動活動。
五、雙方對參加公益勞動的矯正對象,不得歧視,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六、雙方達成協議后,甲方向乙方發放制作的"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牌匾予以懸掛。
七、為充分發揮基地作用,甲乙雙方應當加強溝通,完善制度,做好經驗總結。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___。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二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舉行的“_________”活動中乙方_________準確預測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獲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權。就該基金使用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營業所開設股票基金帳戶,并將帳戶名和密碼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權期限截止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基金收益部分匯到乙方指定帳戶(帳戶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在使用權期限到期最后一個交易日的11:30分截止,帳戶基金應完全為現金形式。在使用權期限到期最后一個交易日的13:00至15:00,甲方有權對股票基金的非現金部分進行處理。
1.自簽定本協議起,乙方擁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權。
2.股票基金僅限于深滬兩市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國債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應充分考慮規避風險,不得用于購買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競價;不得偏離現價_________%買賣,否則視為惡意炒作。違者基金使用權將被無償收回,收益歸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3.股票基金僅限于甲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及帳戶進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內所創造的收益歸乙方,虧損由甲方承擔。該基金使用期限內的任意時間虧損達到_________%時,使用權將被甲方無償收回。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兩院兩部”《關于擴大社區矯正試點范圍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領導講話精神。社區服刑人員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應當服從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規定參加公益勞動。司法所應當按照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社區服刑人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于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必要的公益勞動。經請示批準,就建立“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作為區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組織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公益勞動活動,并建立幫教小組,做好轉化工作。甲方負責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與公益勞動相關事項的教育;落實月度考核。
二、乙方負責落實公益勞動內容,保障勞動安全;指派一名聯絡員,依據社區矯正對象的勞動表現做好考評工作(評定為:好、中、差),并按月反饋公益勞動情況,重大情況應及時通報甲方。
三、甲方應予乙方建立社區矯正公益勞動聯系制度,指導乙方。
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幫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組織社區矯正對象開展活動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親自組織實施。
四、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該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阻止甲方組織開展公益勞動活動。
五、雙方對參加公益勞動的矯正對象,不得歧視,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六、雙方達成協議后,甲方向乙方發放制作的“社區矯正公益勞動基地”牌匾予以懸掛。
七、為充分發揮基地作用,甲乙雙方應當加強溝通,完善制度,做好經驗總結。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___。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四
廣州市慈善會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設立廣州市慈善會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覺遵守《廣州市慈善會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本基金資金來源于甲方捐贈或甲方組織發動的單位和個人自愿捐款。捐贈人可以通過網上支付、手機支付、銀行柜臺轉賬、現金捐贈等方式捐款至乙方指定捐款賬戶(開戶名稱:___,開戶銀行:___,銀行賬號:___),捐款須注明本基金名稱,未注明本基金名稱的,視為乙方接受的其他捐款。
三、本基金須用于公益慈善用途,甲方可以事先選擇用于乙方慈善項目或選擇由乙方統籌支配使用,也可到使用時再決定具體用途。最終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四、乙方負責本基金捐款的接收、管理、支付等工作,須依法依規管理本基金,確保專款專用。
五、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本基金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做好本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本基金存續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乙方統籌支配使用。
七、本基金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查,乙方應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向甲方反饋本基金使用情況。
八、雙方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原則上為長期協議。如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本基金剩余資金,不返還甲方,由乙方依照本基金使用范圍及有關規定用于與本基金設立時公益用途相近似的公益慈善項目。
十、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執行過程中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解決。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
日期:___日期:___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五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資xx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對由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出資人民幣5萬元(以技術出資方式),占xx注冊資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為名義投資人代為行使相關投資人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資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作為名義出資人在xx的合伙人登記名冊上具名、由乙方代為投資及收取股息或紅利、代為繳納各類稅費、以及代為行使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授予投資人的其他權利。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有權在投資退出后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代為持有該投資所形成的投資權益,不得將此權益轉讓及質押。
2.在乙方投資代持期間,因代持投資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投資相關的管理費、銀行托管費、律師費、審計費、會務費等)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可代為支付,但最終進行收益分配時應從甲方投資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xx的合伙協議、本協議及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4.甲方作為"投資代持"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1.在未獲得甲方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資及其收益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乙方承諾在取得投資收益后,將代持投資所產生的相應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應稅費)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60日內通知甲方,并按期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帳號: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沈陽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六
(適用于一體化公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如不只兩方投資者,則文中需相應改變)
簡述投資的目的。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以合作形式,成立 公司,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成立的公司名稱: (下稱公司)
法定地址:
二、公司注冊為法人,其組織形式為 公司。
三、公司經營范圍:生產、銷售禽畜,加工飼料等產品。
四、注冊資金: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 萬元,占 %,乙方出資 萬元,占 %。出資方式:(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五、公司的經營模式與宗旨:公司以“公司+基地+客戶”、“產供銷一條龍”為經營模式,是溫氏集團的成員企業,以“精誠合作,齊創美滿生活”為宗旨,采用溫氏集團的經營管理辦法,帶動當地農民從事養殖業,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六、公司成立股東會和董事會,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股東會閉會期間由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重大事宜。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七、財務管理
1、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公司的財務管理由溫氏集團統一管理,并接受溫氏集團財務部的指導和監督。
3、提取管理費用:由于溫氏集團負責公司的宏觀管理,因此,按溫氏集團的管理規定,公司每月按公司銷售值 %計提管理費,上繳溫氏集團,由溫氏集團統一調配使用。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雙方按出資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雙方須于簽訂協議書后 天內將資金轉入公司的銀行帳戶,辦理相關產權的轉移手續。
??(雙方約定的其他具體權利義務)
九、公司的解散及清算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股東會一致決議通過,可以解散公司。
2、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解散公司。
3、公司解散應組成清算組,負責開展《公司法》規定的業務,并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剩余債權,分擔公司債務。
十、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簽訂后,如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有變動的,按變動后的規定執行。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具體事宜)
十一、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如一方違約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
2、(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3、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股權轉讓: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轉讓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三、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代表人(簽字):
乙方: 地址: 代表人(簽字):二o一六年 日 月
甲方:xxxx人民政府
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就乙方在甲方境內投資xxxxxx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乙方在甲方境內投資新建xxxxxx項目,新企業名稱暫定為xxxxx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門冠名為準)。
2、項目總投資:xxx萬元人民幣,其中注冊資本xxx萬元。
3、項目投資建設內容:廠房、設備等。
4、項目選址:xxx。
5、項目擬用地面積:xxx畝(以實際丈量為準)。
6、投資方式:乙方在甲方境內xxxx建設。
第二條 投資進度
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后xxx日內完成新企業注冊登記工作,xxx月內建成投產,最終形成年產xxxx萬元以上規模的生產能力。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依法保護乙方的合法生產和經營。
2、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保證乙方的新企業享受《xxxx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中的相關條款。
4、若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書約定投資建設,甲方可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取消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直到收回項目用地。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書約定履行投資義務。
2、乙方新企業的建設應符合協議約定。
3、乙方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建設項目與上級部門核準的項目一致。
4、乙方在甲方的新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xxxx萬元,竣工達產后年銷
售收入不低于xxxx萬元,年實現稅收xxx萬元。
5、乙方新企業享受甲方給予的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
6、其他約定: 。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新企業達產后年銷售收入不低于xxx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xxx萬元。
2、新企業污染物必須按環保部門要求達標排放,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執行環評審批,根據環保“三同時”要求建設投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賠償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法律明確規定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所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七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關規定,就原有住宅維修基金繳存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甲方負責對全市住宅維修基金的統一歸集和管理、使用、監督等工作。
甲方負責制定原有住宅維修基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等有關規定和辦事程序。
甲方負責在天津市商業銀行開立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繳款專用賬戶,以保證乙方順利按時繳存維修基金。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保管好維修基金,做到專款專用,并從維修基金存入專戶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繳存維修基金的利率計息。
甲方應提供維修基金查詢服務,并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辦理維修基金的使用等業務。
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銀行在全市各區、縣設立維修基金繳存窗口并提供優質服務,方便開發建設單位繳存維修基金。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全額繳存維修基金。
乙方對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數、建筑面積、建安工程費和已發生維修費用的業主確認書等資料的真實、有效負有完全責任。
乙方繳存原有住宅維修基金后,如業主提出異議,乙方應負責解釋。由此產生的任何矛盾和糾紛,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應當妥善解決原有住宅的各種遺留問題。
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_________年開發建設的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道(路)_________小區(號),共_________套住宅,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維修基金_________元全額繳存至甲方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繳款專用賬戶。
乙方可分_________次繳存維修基金,但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以上,具體安排如下:
(一)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和比例繳存維修基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繳存,并承擔未繳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乙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未全額繳清維修基金的,根據_________稅務局的有關規定,須按未繳金額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乙方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后,仍應當全額繳存維修基金。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補充,應訂立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八
協議書是保障雙方的途徑,基金協議書包括私募基金協議書等。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私募基金協議書的樣本,僅供參考。
股權回購方/受讓方(目標公司或其控股股東): 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回購方”或“受讓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
股權出讓方/(創投機構): 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
鑒于:
1.回購方為中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續存之公司法人,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為 等,營業執照核發日期為: 。
2.回購方準備在協議簽訂后 ,引進股權投資者,出讓方愿意對回購方公司進行投資,投資額為-- 萬元,占回購方公司-- %股權,于被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
3.回購方同意如出現符合本協議約定之情形,愿意以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回購出讓方的投資股份,出讓方同意以本協議之約定條件將投資股份轉讓(沽售)給回購方。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省);
(2)“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3)“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4)“股份”指協議雙方現有的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的注冊資本數額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
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等。
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6)“回購價”指協議約定之轉讓價;
(7)“回購完成日期”的定義指協議生效和履行完畢日期。
(8) 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均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股權回購
2.0出讓方同意對目標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投資額為 萬元,占回購方公司 %股權,于被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
相關投資入股手續依法辦理,但不得遲于30個工作日。
2.1協議雙方同意如目標公司在 個月內未能在a股上市,則由股權回購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回購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4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為 。
2.2股權回購方收購股權的回購價為: 萬元??
2.3回購價指回購股份的購買價,包括回購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
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回購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 %所代表之利益。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 %承擔償還責任。
2.5 本協議簽署后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三章 稅費
3.1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回購)之稅費,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股權回購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目標公司于出讓方投資額到帳后 ,股權回購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并支付回購價款。
(1)目標公司已獲得出讓方的投資額 萬元。
(2)目標公司與出讓方依法辦理完畢相關投資入股事宜和全部法律手續。
(3)出讓方成為目標公司合法投資者和股東。
(6) 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4.2股權回購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
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款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回購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回購方支付回購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立即,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回購方全額退還股權回購方按照本協議已經向股權出讓方已經支付的回購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辦理各項必要手續,回購股權應無悖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
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回購方不會就此項股權回購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回購方違約。
在此情況下,各方并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銷任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約定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作為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成和準確;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有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忽略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及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項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在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中小企業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正常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
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通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九
一、乙方代理項目。
勞動就業政策咨詢,代繳社會保險基金,到達法定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二、甲方應繳費用及期限:
1.代繳養老保險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代繳醫療保險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費,每月______元。
4.______銀行______支行,帳號____________。
三、繳費方法。
每月______日之前必須交足當月需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總金額。
四、協議提前解除、變更、續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議到期自行終止。(尤其是通訊電話和地址發生變化的請及時聯系)。
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一個醫保年度內,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單獨參加住院醫療統籌只準選擇一次,選擇時間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
2.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應同時辦理。
3.繳費人要經常檢查活期存折卡存款余額,發現不足及時存入,銀行辦理扣款時間為每月20日。如因存款額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則視作中斷。中斷繳費后重新繳納的,必須連續繳納滿6個月后,方可重新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為充分享受合蕪蚌自主創新產業政策,針對《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要求,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信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項目的創新基金申報工作,協助甲方編寫所需的申報書等相關材料,幫助企業提供技術文件、報告;并協助企業辦理批文。
為使乙方順利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甲方需履行以下責任與義務:
1、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乙方要求提供與咨詢服務內容相關的資料和數據。
2、甲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溝通與協助。主要工作為協調甲方與乙方的申請材料編制與溝通、送交項目材料、送交甲方申報材料形式審查、送交甲方最終裝訂申報材料。
3、甲方應提供與咨詢服務內容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自行承擔產品專利、軟件著作權證書、檢測報告、審計報告、裝訂等以及準備附件材料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4、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數據必須完整、準確、合法,否則甲方獨立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5、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成項目申報材料最終確認稿后,應認真審查并確認所有申報材料的可行性與真實性,申報材料一經提交并寄出,即表示甲方認可并接受乙方完成的項目申報材料中的各項指標并獨立承擔具體項目的履約責任,乙方不再承擔甲方獨立執行項目中的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
6、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咨詢服務費。
7、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簽訂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項目申報計劃,申報流程、時間及跟蹤服務。
2、為確保甲方順利提供所需的資料,乙方必須在單個項目本合同生效后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與咨詢服務內容相關的資料清單。
3、乙方按甲方的項目申報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并編制創新基金的相關資料,所有申報資料均需甲方認可,并符合認定的相關規定。
4、若項目申報未成功,乙方保證后續繼續申報,直到申報成功為止,在此期間,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提供企業相關材料和信息,但不承擔任何費用。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保證自單個項目簽訂之日起,不得將甲方的文件資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
根據《咨詢服務協議書》內容要求,甲方應支付乙方本項目咨詢服務報酬為:參照企業獲得市、省、國家等政府部門或財政資金總額的30%。此咨詢服務報酬以甲方所申報項目總投資額中項目前期費用、不可預見費和企業自有資金進行支付,不能違反“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
服務報酬按項目資金分批到賬額計算,甲方在收到政府部門的補助資金后,五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1、如果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該予以賠償。
2、如果違約行為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過錯一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損失。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待本項目申報成功、服務費結清后自動失效。
1、本協議若有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的條款,則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履行若有爭議,將呈遞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一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于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利息,即月利率為_____%,年利率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簽字)借款方:__________(簽字)。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簽字)。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有限合伙)聯系方式: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聯系方式: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鑒于: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在中國xx共同合作發起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乙方房地產項目,獲得合理投資收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作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雙方發揮各自優勢,負責基金的設立、籌資、募集和管理運作。
1、甲方以其多年從事金融服務行業所擁有的投資基金管理、國內國際投融資運作、金融產品策劃銷售等方面的實踐經驗和客戶資源為依托,為甲乙雙方合作發起的私募基金組建基金策劃、管理運作專業團隊,負責基金的策劃、設立、管理運作過程中的金融產品策劃及法律事務服務。
2、乙方依靠其從事項目投資的豐富經驗及擁有的雄厚資金實力,為本基金的成功發起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籌備費用及種子基金,與甲方合作成功設立、運作本基金。
3、由乙方推介項目、提供種子基金和基金銷售募集工作,甲方負責基金的策劃、協助乙方進行基金的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向社會召集不超過48名個人或機構投資者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本合伙企業,每年按約定支付給有限合伙人固定投資回報,即達到種子資金放大的效果。
4、在基金存續期間,甲方依協議約定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績效費等費用。
第二條、基金設立與運作
1、基金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即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名稱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準名稱為準)。
2、基金規模:人民幣__________億元(以最終實際募集到的金額為準)。
3、基金存續期限:________年。前__________為投資期,之后為延續期,經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長________年,延續期內可申請轉讓。
4、甲乙雙方成立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針對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項目,設立發起基金,并對基金共同管理,共享盈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三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基于真實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并承諾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參與、訂立及執行本協議,或具有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力與授權。
2、乙方為保證本基金的成功發起設立,共提供相當于發起基金規模________%,即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的資金作為種子基金,乙方出資種子基金______________萬元,即占基金規模的________%,注入雙方成立的合伙企業,作為在日后具體投資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種子基金出資,以便基金的募集、運作等工作,并以此在基金的未來收益中得到比其他合伙人更高的分成收益。
3、甲方根據《公司法》、《合伙企業法》、《信托法》、《證券法》、《基金法》及《工商登記管理條例》起草基金設立所需基金內部治理方案、合伙企業合伙協議、基金產品說明書、產品推介書。
4、由甲乙雙方召開基金推介會,向社會定項招募________名有限合伙人,成立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共同出資投資乙方項目。
5、甲乙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忠實履行各自的義務與職責,有效地整合各類資源和渠道以開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盡最大努力保證本基金運作成功。
6、乙方為本基金的成功發起,一次性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籌備費用人民幣___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打入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共管賬戶,此筆款項用于注冊合伙企業、投資基金的策劃、籌備等基金前期運作費用的支付,甲乙雙方將對此筆資金進行共管,根據基金募集發起的需要進行有計劃的使用。
7、甲乙雙方認可彼此作為本基金設立的唯一合作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處理本基金募集和管理的相關事宜,一方不得跳過另一方與其推介的基金和投資者直接洽談合作。
第四條、費用說明甲乙雙方針對該基金的募集、運作、管理等事宜收取基金管理費、種子基金收益、基金績效費。
1、甲方收取標準為基金總額的________%基金管理費及投資績效費。
2、種子基金收益由乙方收取,由乙方提供的種子基金數額按投資收益比例收取。
3、乙方使用基金資金綜合成本為________%年(具體可協商下浮)。乙方綜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針對乙方項目的前期調研、論證,以及針對本基金的策劃、設計、募集、運作和管理等事宜收取的基金管理及績效等費用。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保密條款
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商標、標志、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3、本協議終止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全面遵守本協議。
2、甲方募資成功,乙方不得拒收本資金,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前期運作的策劃、籌備費用。
3、由于一方的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根據守約方的要求繼續履行義務或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以保證本協議的繼續履行,一方的違約行為如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所造成損失的大小,予以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根據雙方實際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發生不可抗力,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責任而造成的另一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法律訴訟。
第九條、其他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已與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簽訂了有關土地之框架協議;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正式核準名稱為房地產有限公司)獲得人民政府淳政發()號《關于同意建立房地產項目公司的批復》。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獲得淳計經基()號《》。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獲得土管局核發的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甲、乙雙方為加快建設投資步伐,進一步貫徹落實xx人民政府協議精神,在xxx公司尚未正式注冊成立前,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冊資金。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_______萬元。
三、雙方出資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額由乙方投資,應屬甲方出資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須劃入驗資帳戶_______萬元,除去注冊資本外,均為乙方借款,該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協議約定歸還。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擔任公司總經理。董事會討論重大事項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董事長有最終裁決權。
公司成立后,財務經理由乙方委派,公司會計與出納由雙方委派一人分別擔任。
四、公司注冊登記手續的辦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等手續,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僅負責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的形成及簽字。
五、公司的前期運營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須將注冊資金打入驗資帳戶,屬于甲方出資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條。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須將第一期資金______萬(包括注冊資本和借款)借給公司用于繳納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讓金和必要的開支。
3.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必須將已取得的八份未設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權證書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負責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義進行融資,融資以土地作抵押,抵押價值甲乙雙方商定。具體融資進度要求為:
3)前述第二項所稱______畝土地使用證辦出之后兩個月內,乙方負責再融資_____萬元用以支付出讓金。該________萬付到后甲方負責辦出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4)其余出讓金及其他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資到位,資金到位甲方負責辦出其余_____畝土地的使用證。
5)在乙方融資抵押貸款過程中,若需擔保的,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擔保責任。
6.乙方融進資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及辦證費用后,余款首先歸還甲方為辦理首期______畝土地證所支出的出讓金______萬元及其他費用,然后歸還乙方借給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萬元借款。
六、公司的運營。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運作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七、其它約定條款。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本協議相關條款界定,上述條款中關于雙方義務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后轉化為雙方派駐公司的代表的義務,若代表違反此義務,視同該股東對其他股東的違約。守約股東可于任何違約行為產生時有權責成違約股東履行義務并有權提起仲裁追究其違約責任,任一違約金最低不得少于_______萬元。
2.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必須將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人民政府簽訂協議中有關_______畝土地項目的權利義務轉至公司名下并簽訂三方協議。
3.本協議中的具體數據以實際發生為準,因此,每一次的變動雙方必須以補充協議進行書面確認。該補充協議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條款(如果有)。
4.本協議約定的注冊資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依舊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經甲、乙兩方同意,該出資比例亦可共同協商確定(如果有)。
5.本協議條款內容在雙方發生分歧時,按商業慣例及背景附件進行解釋。
八、生效。
本協議簽訂后,待甲方與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之間的《補充合同》簽訂后生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必須先行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說明及附件。
1.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框架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2.甲方、______公司與______人民政府的《補充合同》為本協議的附件。
3.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訂約日期: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五
鑒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管理和運作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產的能力和資格。
2、本有限合伙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普通合伙人)與本協議所列明并簽署本協議之投資人(作為有限合伙人)共同訂立。本協議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各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1.1定義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分別具有本條所指含義:
1.
1.1本協議指《__________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協議》及其經適當程序通過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
1.2《合伙企業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1.
1.3有限合伙企業指本協議各方根據《合伙企業法》共同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即_____________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1.
1.4合伙人除非另有說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
1.5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1.6有限合伙人指作為有限合伙人簽署本協議、認繳有限合伙企業出資并由普通合伙人決定接納的人,以及通過受讓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
1.7違約合伙人指違反本協議約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認定為違約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
1.8認繳出資額指某個合伙人承諾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決定接受的現金金額。
1.
1.9實際出資額指某個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約定實際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現金金額。
1.
1.10總認繳出資額指全體有限合伙人承諾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決定接受的出資現金總額與普通合伙人承諾將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出資現金額之和。
1.
1.11初始認繳出資總額指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時的總認繳出資額。
1.
1.12有限合伙企業權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在有限合伙企業中享有的權益:對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實際出資額而在有限合伙企業中享有的財產份額,包括收回投資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權利;對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實際出資額所享有的上述權益外,還包括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及管理權以及基于本協議約定取得激勵分紅的權利。
1.
1.13最低募集規模指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的總認繳出資額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幣(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業達到最低募集規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權宣布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募集要約期限終止。
1.
1.14最高募集規模指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的總認繳出資額不應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b______________元)。
1.
1.15募集截止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2)全體合伙人簽署本協議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認繳的總認繳出資額達到最高募集規模人民幣_________元(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募集要約期限終止之日。
1.
1.16登記機關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機構,或任何其他被授權向有限合伙企業頒發營業執照的政府部門或機構。
1.
1.17成立有限合伙企業獲得登記機關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
1.
1.18付款本協議第。
3.
5.2條所述含義。
1.
1.19繳付出資有限合伙人根據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應當繳納其最后一期認繳出資額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應當繳付其最后一期出資的付款日不同的,則以最后一個付款日為準。
1.
1.20交割有限合伙人根據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實際繳納其最后一期認繳出資額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實際繳付其最后一期出資的日期不同的,則以最后一個實際繳付日期為準。
1.
1.21募集完成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募集完成之日。
1.
1.22后續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間的募集。
1.
1.23項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對其進行了投資并持有其股權或相關權益的公司、經濟組織或者實體。
1.
1.24項目投資指有限合伙企業對項目公司進行的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投資。
1.
1.25臨時投資指本協議第。
6.3條所指含義。
1.
1.26管理費指作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業提供合伙事務執行及投資管理服務的對價,而由有限合伙企業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報酬。
1.
1.27合伙費用指由有限合伙企業自身承擔的費用開支。
1.
1.28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
1.
1.29決策委員會指普通合伙人按照。
7.1條組建的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機構。
1.
1.30工作中國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
1.31會計年度指從公歷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
1.
1.32季度指一個日歷季度。
1.
1.33元若非特別指出幣種,指人民幣元。
1.
1.34可供分配現金指有限合伙企業因項目退出收到的現金,或是從項目公司和臨時投資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解釋本協議各部分的標題僅為索引方便而設,標題不應構成對本協議及其條款的定義、限制或擴大范圍。如未特別說明,本協議數字均包括本數。
第二條有限合伙企業。
2.1設立依據各方同意根據《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共同設立本有限合伙企業。
2.2名稱。
2.
2.1有限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名,最終以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2.
2.2根據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需要,普通合伙人經單方書面決定,可變更有限合伙企業的名稱,但應在變更時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并應于變更后三十(30)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注冊地址。
2.
3.1有限合伙企業的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2根據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需要,普通合伙人經單方書面決定,可變更有限合伙企業的注冊地址,但應在變更時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并應于變更后______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目的通過從事對處于各個發展階段的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增長潛力的企業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投資為主的投資事業,實現良好的投資效益,為合伙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2.5經營范圍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為:從事非證券類股權投資活動,投資管理及相關的咨詢服務。
2.6經營期限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經營期限屆滿,根據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需要,普通合伙人可決定延長經營期限。如果經普通合伙人決定的延長期限屆滿后,有限合伙企業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資產未能變現,經普通合伙人提議并經合伙人大會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業可以繼續延長經營期限。
2.7普通合伙人權利。
2.
7.1受限于本協議其他各條款約定,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擁有《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對于有限合伙企業事務的獨占及排他的執行權,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執行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及其他業務;
(4)開立、維持和撤銷有限合伙企業的賬戶,開具支票和其他付款憑證;
(5)聘用專業人士、中介及顧問機構對有限合伙企業提供服務;
(7)按照本協議約定批準有限合伙人轉讓有限合伙企業權益;
(9)根據國家稅務管理規定處理有限合伙企業的涉稅事項;
(10)采取為實現合伙目的、維護或爭取有限合伙企業合法權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動;(1。
1)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對外簽署、交付和執行文件。
2.3授權。
2.
3.1全體有限合伙人通過在此簽署本協議向普通合伙人進行一項不可撤銷的特別授權,授權普通合伙人代表全體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簽字:
(2)有限合伙企業所有的企業登記變更登記文件;
(3)當普通合伙人擔任有限合伙企業的清算人時,為執行有限合伙企業解散或清算相關事務而需簽署的文件。
2.4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
4.1普通合伙人應以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普通合伙人應確保其委派的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時,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為___________。
2.
4.2普通合伙人可獨立決定更換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換時應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并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有限合伙企業應將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有限合伙人。
2.
5.1有限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有限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
(1)有限合伙企業之設立和募集的相關費用;
(2)有限合伙企業之財務報表及報告費用;
(3)有限合伙企業之會計、審計、顧問、律師費用;
(4)年度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咨詢委員會會議費用;
(5)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咨詢委員會委員津貼;
(7)稅收和政府收費;
(8)托管費;
(9)管理費;
(10)訴訟費和仲裁費;(1。
1)其他未列入上述內容,但為有限合伙企業利益而發生的合理費用。
2.
5.2上述。
(1)至。
(5)項每年的費用在整個存續期間不得超過有限合伙企業總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如超過該比例,超過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2.
5.3有限合伙企業設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關聯人墊付的開辦費等費用,由有限合伙企業在設立后立即予以報銷或返還。
2.
5.4普通合伙人對有限合伙企業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業應該支付的管理費。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下列費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1)人事開支,包括工資、獎金和福利等費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務費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員完成合伙企業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如差旅費、招待費等。
2.
5.5合伙費用由有限合伙企業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認繳出資額按比例分攤。
第三條合伙人及其出資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3.1合伙人。
3.
3.2認繳出資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3.
2.1有限合伙企業的初始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b____________元)。
3.
3.
2.3本合伙企業不允許公開募集。
3.3出資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資方式均為貨幣出資。
3.4合伙人登記冊普通合伙人應在其經營場所置備合伙人登記冊,登記各合伙人名稱、住所、認繳出資額、實際出資額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認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應根據上述信息的變化情況隨時更新合伙人登記冊。
3.5繳付出資。
3.
5.1各合伙人認繳的有限合伙企業出資根據各方約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繳付出資通知分期繳付,每一期出資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認繳出資的比例分別繳付。
3.
5.2普通合伙人要求繳付出資款時,應向每一合伙人發出繳付出資通知,列明該合伙人該期應繳付出資的日期(付款日)與金額,該合伙人應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將該期出資款足額繳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業賬戶。
3.
5.3有限合伙企業賬戶設立后,普通合伙人將向合伙人發出首次繳付出資通知,各合伙人應按照通知要求分別繳付。合伙人實際繳付首期出資后,普通合伙人負責向登記機關申請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登記。
3.
5.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繳付其認繳出資額。
3.6逾期繳付出資。
3.
6.1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資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額繳付首期出資,視為其單方解除本協議,普通合伙人有權將該合伙人從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單中刪除,并要求該合伙人支付其認繳出資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在此種情況下,視為該合伙人自始未參與有限合伙企業,本協議對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響。
3.
6.2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資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額繳付出資,逾期達五個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獨立判斷并認定該有限合伙人違反了本協議,從而成為一名違約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違約合伙人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繳付的金額按照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業支付逾期出資違約金。屆時,普通合伙人將向違約合伙人發出書面催繳通知,自此通知發出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催繳期),違約合伙人應履行繳付出資的義務,并支付本款規定的違約金。
(1)款和本第。
(4)和第。
(5)款之規定追究違約合伙人的違約責任。
(1)款、第。
(2)款規定違約金及其滯納金。
(4)就因其違約行為給有限合伙企業造成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有限合伙企業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資義務、支付費用和償還債務而對。
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所受到的損失;
2)有限合伙企業向違約合伙人追索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所發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普通合伙人有權獨立決定從該違約合伙人未來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規定的賠償金。
(5)若違約合伙人未能在催繳期內履行繳付出資義務,或在普通合伙人決定給予違約合伙人寬限期的情況下,違約合伙人未能在寬限期內履行繳付出資義務,則普通合伙人有權獨立決定:
(6)該違約合伙人無權再作為合伙人繳付后續出資,違約合伙人對本協議項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項均失去表決權并不應被計入表決基數(但本協議規定必須由所有合伙人全體一致同意的事項除外),并且代表該違約合伙人的決策委員會成員(如有)應被視為自動去職。
1)普通合伙人有權將違約合伙人應繳未繳的認繳出資額(下稱欠繳出資額)在其他非違約合伙人之間按其當時的實際出資比例分配,或接納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違約合伙人的后續出資承諾,或相應縮減有限合伙企業的總認繳出資額。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原由違約合伙人認繳而由其他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所對應的有限合伙企業費用仍由違約合伙人承擔。
第八條規定以實際出資額為依據計算應分配收入時,應分配給該違約合伙人的收入金額以其減半后的實際出資額為依據計算。
3.
6.3本。
3.
6.1和。
3.
6.2條規定的違約金、滯納金作為有限合伙企業的其他收入,不應計為支付該違約金或滯納金之合伙人的出資額。
3.
6.4對于合伙人在繳付出資方面發生的違約,普通合伙人從有利于有限合伙企業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實際出資額的非違約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違約合伙人包括違約未能繳付出資當期開始的所有后續出資的繳付義務及權利,并將該免除部分從有限合伙企業之初始認繳出資總額中減去。
(2)與違約合伙人就違約追責之事宜達成本協議所規定的追責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該和解方案應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實際出資額的非違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3.7出質禁止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將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出質。
第四條普通合伙人。
4.1執行事務合伙人。
4.
1.1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唯一條件是經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納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4.
1.2全體合伙人簽署本協議即視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選定為有限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4.2執行合伙事務。
4.
2.1普通合伙人為有限合伙企業之執行事務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擁有有限合伙企業及其投資業務以及其他活動之管理、控制、運營、決策的全部權力,該等權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過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
2.2普通合伙人有權以有限合伙企業之名義或以其自身的名義,在其自主判斷為必須、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況下,為有限合伙企業締結合同及達成其他約定、承諾,管理及處分有限合伙企業之財產,以實現有限合伙企業之經營宗旨和目的。
4.
2.3普通合伙人管理職能,具體管理職責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業簽訂《委托管理協議》進行確定。
第三人進行業務合作及就有關事項進行交涉,均對有限合伙企業具有約束力。
4.4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對于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5違約處理辦法普通合伙人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為有限合伙企業謀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使有限合伙企業受到損害或承擔債務、責任,普通合伙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6責任的限制。
4.
6.1普通合伙人及其關聯人不應被要求返還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資本金,亦不對有限合伙人的投資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還及投資回報均應源自有限合伙企業的可用資產。
4.
6.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過失行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員不應對因其作為或不作為所導致的有限合伙企業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損失負責。
4.7免責保證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員、普通合伙人聘請的代理人、顧問等人士為履行其對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業的各項職責、處理有限合伙企業委托事項而產生的責任及義務均及于有限合伙企業。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職責或辦理受托事項遭致任何索賠、訴訟、仲裁、調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損失、承擔費用、罰款,有限合伙企業應補償各該人士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費用,除非有證據證明該等損失、費用以及相關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該人士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引起。
4.8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換。
4.
4.
8.2規定的程序將普通合伙人除名。
4.
8.1普通合伙人除名應履行如下程序:
(1)經本協議約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機構裁決有限合伙企業可依。
4.
8.1條規定將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決作出后____日內代表有限合伙企業百分之______以上實際出資的合伙人同意將普通合伙人除名。
4.
8.2合伙人在作出將普通合伙人除名之決定同時,經代表有限合伙企業百分之______以上實際出資的合伙人同意可決定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則有限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4.
8.3普通合伙人更換應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決定將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時做出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之決定;
4.
第三方評估價值為依據向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轉讓其獲得上述報酬、分配的權益以及合伙權益。
第五條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5.2不得執行合伙事務。
5.
2.1有限合伙人不執行有限合伙企業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5.
2.2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換、選定普通合伙人權利時,應遵守本協議的明確規定。
5.
2.3本協議所有規定均不構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業介紹投資的責任或對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資行動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被視為構成有限合伙人參與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或其他活動,從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認定為根據法律或其他規定需要對有限合伙企業之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權利沒有優先與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資及獲取有限合伙企業可能分配的其他財產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擁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優先的地位。
5.4身份轉換。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5有限合伙人的陳述和保證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陳述和保證,于本協議簽署之時:。
5.
5.1如有限合伙人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協議非其本人簽署,代表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人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6)其己閱讀本協議并理解本協議條款之確切含義,不存在重大誤解情形。
5.
5.2如有限合伙人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實體;
(6)其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并理解本協議條款之確切含義,不存在重大誤解情形。
5.
5.3有限合伙人進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陳述和保證,于本協議簽署之時:
(3)其向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關其主體資格、法律地位、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如適用)的資料或信息真實、準確。如有限合伙人違反本條項下陳述和保證內容導致有限合伙企業遭受任何投資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項目公司公開發行上市的限制)、損失、費用、責任或索賠,普通合伙人有權認定有限合伙人為違約合伙人,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包括要求違約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使有限合伙企業免受損害,及要求違約合伙人將其合伙權益轉讓給其自選的合格投資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確定的合理價格將其合伙權益轉讓給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資人。為本條之目的,合格投資人是指符合本條項下陳述與保證事項、受讓權益不會導致有限合伙企業違反《合伙企業法》或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投資人。
第六條投資業務。
6.1投資目標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目標為主要對國內或____省文化產業中穩健型和價值型及穩健成長型的產業、動漫科技產業、天空高科技產業及新型文化科技產業領域的項目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投資,以期實現良好的投資效益。
6.2投資限制。
6.
2.1有限合伙企業原則上不應以獲取短期交易差價為目的買賣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
2.2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對他人之負債提供擔保;
6.
2.3單個項目投資額度不超過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但投資決策委員會一致同意的除外。
6.3臨時投資。
6.
3.1為實現有限合伙企業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將待投資、待分配及費用備付的現金在商業合理原則之下用于臨時投資。臨時投資限于存放、購買國債或其他固定收益類的證券。
第七條有限合伙企業治理結構。
7.1決策委員會。
7.
第一位和。
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員擔任決策委員會主席,負責組織召開并主持委員會會議。
7.
1.2決策委員會委員任期________年,期滿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請到期委員連任。決策委員會成員可用書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辭職,并在發生下列情況時該成員視為自動去職:
(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為違約合伙人;
(2)決策委員會除該成員之外過半數成員表決認為該成員不適宜擔任委員,普通合伙人已將此事書面通知該委員。
(3)委員連續三次不參加決策委員會會議,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認為其不稱職且已書面通知該委員。在上述情形發生的情況下,普通合伙人有權安排他人接替去職委員。
7.
1.3決策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1)批準有限合伙企業投資及項目退出事項;
(2)批準有限合伙企業重大資產處置;
(4)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項;
(6)批準有限合伙企業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決策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7)討論并決定普通合伙人認為應當征詢決策委員會意見的其他事項;
(8)聽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和運作符合法律及本協議約定的有關情況所作的說明。
7.
1.4對于決策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表決權的成員一人一票。
(1)下列事項應當經參會的有表決權的決策委員會委員一致通過:
(2)單個項目投資額度超過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
(4)金額超過人民幣______仟萬元(含)(以成本計算,下同)的資產處置;
(6)有限合伙企業與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人的關聯交易事項;
(7)其他應由決策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7.
7.
1.6下列事項應當經參會的有表決權的決策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2)金額人民幣______仟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
7.
1.7決策委員會會議不定期召開,由決策委員會主席召集。會議通知期為______天。成員參與會議即可視為其放棄任何關于通知期的要求。
7.
1.8決策委員會會議可以采取現場會議、電話會議或通訊表決方式進行。過半數有表決權委員參與的會議方為有效會議。
7.
1.9決策委員會可不召開會議,經全體委員一致簽字同意的方式做出決議。
7.
1.10如委員在表決時棄權的,不計入表決基數。委員可自行或書面委托他人代為參會和表決。
7.2合伙人大會。
7.
2.1合伙人大會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大會行使的職權為:
(1)聽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報告;
(2)根據本協議第。
4.8條約定除名和更換普通合伙人;
(3)根據本協議約定選擇有限合伙企業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業;
(5)根據本協議第。
3.
6.4條的約定表決違約合伙人相關事項;
(6)根據本協議第。
10.4條約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轉讓權益;
(7)根據本協議第。
2.
6.1條的約定延長本有限合伙企業的存續時間;
(8)除明確授權普通合伙人獨立決定事項之相關內容外,有限合伙協議其他內容的修訂。
7.
2.2上款表決事項。
(2)及。
(4)須由全體合伙人一致通過,表決事項。
(5)須由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非違約合伙人通過,表決事項。
(6)至。
(8)項必須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
7.
2.3合伙人大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召開合伙人大會,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全體合伙人,并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伙人。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7.3托管有限合伙企業應當與一家商業簽訂托管協議,有限合伙企業所有資金委托托管。根據托管協議行使托管職能。
第八條收益分配與虧損分擔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8.1收益分配與虧損分擔的原則。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預期的有限合伙企業支付費用、清償債務或履行其他義務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權在分配時,預留合理數額現金。
(3)有限合伙的現金和非現金分配應當按照如下約定的分配原則和分配方式進行。
(4)有限合伙經營期間,可供分配現金不得再次進行。
6.3條約定以外的投資。對于可供分配現金,普通合伙人在綜合考慮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屆時之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規定的基礎上,有權單獨決定以合理的時間和方式按下列原則和順序盡早分配給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認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現金分配事項。
8.2現金分配順序。
(1)首先預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費。
(2)根據本協議約定,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體有限合伙人累計分配的優先回報金額達到全體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年平均投資收益率達到百分之______)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間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該出資之日為止)。
8.3非現金分配。
8.
第三方進行評估從而確定其價值。如決策委員會同意普通合伙人確定的價值,則以此價值為準。但涉及國有資產交易或國有主體的,應當遵照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8.
3.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進行非現金分配時,視同進行了現金分配,分配金額應計入。
8.2條所指之現金分配。
8.
3.3有限合伙企業進行非現金分配時,普通合伙人應負責協助各合伙人辦理所分配資產的轉讓登記手續,并協助各合伙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受讓該等資產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義務;接受非現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將其分配到的非現金資產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進行處分,具體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關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協商。
8.4其他分配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繳付出資而向有限合伙企業支付的違約金,計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收入,在全體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該等違約金的合伙人)之間按實際出資比例分配。
8.5費用收入因本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活動收到的所有投資管理費、投資終止費、投資顧問費、投資終止補償等費用歸有限合伙企業所有。
8.6所得稅根據《合伙企業法》之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并非所得稅納稅主體,合伙人所獲分配的資金中,在投資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報繳納所得稅或根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有限合伙企業代扣代繳所得稅。
第九條會計及報告。
9.1記賬普通合伙人應當在法定期間內維持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業交易項目的會計賬簿,作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財務報表的基礎依據。
9.2會計年度有限合伙企業的會計年度與日歷年度相同;首個會計年度自有限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到當年之____月____日。
9.3審計有限合伙企業應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后,由獨立審計機構對有限合伙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有限合伙企業設立之時,審計機構由普通合伙人選定,當決策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更換審計機構時,普通合伙人應召集決策委員會會議,討論審計機構的更換事宜。
9.4財務報告。
9.
4.1普通合伙人應在每季度結束后____日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______個月之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9.5半年度經營報告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業設立后。
第一個完整半年度結束時起,每半年度開始后____日之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經營報告,內容為該半年度經營活動報告以及未經審計的財務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資本賬戶信息。(受有限合伙企業與項目公司達成之保密協議限制的信息除外)。x年度報告在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當年之后的每________年度,普通合伙人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報告,內容為上________年度投資活動總結及上________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并召開一次合伙人年度會議。年度會議之內容為溝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進行投資業績評估報告。年度會議不應討論有限合伙企業潛在投資項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應通過此會議對有限合伙企業的管理及其他活動施加控制。
9.7查閱財務賬簿有限合伙人在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權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合理時限內親自或委托代理人為了與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相關的正當事項查閱及復印有限合伙企業的會計賬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條項下權利時應遵守有限合伙企業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規定。
第十條后續募集、權益轉讓及退伙。
10.1后續募集。
(1)普通合伙人依本條獲得授權,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間,向現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進行一次或數次后續募集。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為后續募集的交割日:
1)新的有限合伙人經普通合伙人批準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簽署書面文件確認其同意受本協議或其修訂版本約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
10.
2.2條約定支付全部款項。
10.2有限合伙人入伙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0.
2.1普通合伙人根據本熱門協議書0.1條規定進行后續募集時,可獨立決定接納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受讓原有限合伙人權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
2.2根據本條規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認繳出資額度的原有限合伙人,應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經繳付出資占認繳出資額的比例作為其首次繳付出資的比例,在后續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繳清首次出資。
10.
2.3后續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應依法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并在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登記冊上登記。
10.3有限合伙人權益轉讓。
10.
3.1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后________年內,除違約合伙人依據本協議約定轉讓其權益,否則有限合伙人不得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出資及接受分配的權利。
10.
3.2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________年后,未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應以任何方式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出資及接受分配的權利。不符合本協議規定之權益轉讓可能導致普通合伙人認定該轉讓方為違約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10.
3.3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________年后,擬轉讓有限合伙企業權益的有限合伙人(轉讓方)申請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業權益的,當下列條件全部滿足時方為一項有效申請:
(2)轉讓方至少提前______天向普通合伙人發出轉讓請求;
10.
3.3條第。
(2)-。
(4)項規定的一項或數項條件,認可一項有關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轉讓的申請為有效申請。
10.
3.4當對于一項有關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轉讓的申請成為有效申請時,普通合伙人有權并且應當獨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但如果擬議受讓方為轉讓方的關聯人且轉讓方為擬議受讓方之后續出資義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般情況下普通合伙人應予同意。
10.
3.5對于根據本。
10.3條規定經普通合伙人同意轉讓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同等條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權優先受讓,普通合伙人放棄優先權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優先受讓。
10.4普通合伙人權益轉讓。
10.
4.1除依照本協議之明確規定進行的轉讓,普通合伙人不應以其他任何方式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如出現其被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之特殊情況,確需轉讓其權益,且受讓人承諾承擔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責任和義務,在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轉讓,否則有限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10.
第三方進行評估確定。原普通合伙人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0.5有限合伙人退伙。
10.
5.1有限合伙人可依據本協議約定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從而退出有限合伙企業,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資本金的要求。
10.
5.2有限合伙人發生下列情形時,當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被法院強制執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發生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被視為當然退伙的其他情形。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約定當然退伙時,有限合伙企業不應因此解散。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10.6普通合伙人退伙。
10.
6.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諾,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在合伙企業按照本協議約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終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職責;在有限合伙企業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其自身亦不會采取任何行動主動解散或終止。
10.
6.2普通合伙人發生下列情形時,當然退伙:
(1)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被法院強制執行;
(3)發生根據《合伙企業法》適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規定被視為當然退伙的其他情形。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約定當然退伙時,除非有限合伙企業立即接納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則有限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條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期間,普通合伙人不得從事與有限合伙企業有利益沖突和直接競爭關系的業務。
(2)普通合伙人可發起、管理其他基金或從事受托資產管理事務,但不得與有限合伙企業產生利益沖突。
(3)在各方就設立有限合伙企業進行洽談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經投資的項目,或已經簽約投資的項目,不受上述限制。
1.
1.1條的規定。
(5)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對有限合伙人所進行的可能與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投資活動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業提供商業機會的投資活動,有限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企業應秉承誠實信用原則對該投資事項進行友好合作、公平協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與有限合伙企業進行惡意競爭。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則基礎下,可以單獨投資或同有限合伙企業聯合投資。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伙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解散和清算1。
3.1解散當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有限合伙企業應被終止并清算: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延長;
(3)有限合伙企業所有項目投資均已退出;
(4)經普通合伙人決定,本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業沒有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數方嚴重違約,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斷有限合伙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8)有限合伙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
(9)出現《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1。
3.2清算1。
3.
3.
3.
第八條約定的分配原則進行分配。1。
3.3清算清償順序1。
3.
3.1有限合伙企業到期或終止清算時,合伙財產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及分配: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有限合伙企業債務;
(5)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收入分配原則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間進行分配。其中對第。
(1)至。
(3)三項必須以現金形式進行清償,如現金部分不足則應增加其他資產的變現。第。
(4)項應與債權人協商清償方式。對于第(。
3.
3.2有限合伙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1。
4.1不可抗力1。
4.
4.
4.
4.4可分割性。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六
鑒于: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愿共同發起____________基金。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協議簽約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基金背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基金概要。
基金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存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出資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限制:
1、投資于單個項目股權的金額,不超過基金總額的_________%;。
2、投資于單個項目股權的比例,不超過該企業股權的_________%;。
3、除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外,不投資已上市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或其他衍生產品;。
4、不得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5、不得對外舉債;。
6、不得對外提供貸款或擔保業務;。
7、不得將合伙企業財產用于捐贈或贊助_________基金管理人(gp):
基金管理人組織架構:
1、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設立,持股比例為甲方持股_________%,乙方持股_________%,負責基金的投融管退等工作。
2、基金管理公司設董事會,由5名成員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
名。
3、董事長由甲方委派人員擔任,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由乙方委派,財務負責人由甲方委派。
4、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2名,由甲、乙雙方各委派一名。
5、公司經營管理團隊視實際業務需要由雙方共同委派。
資金托管: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實施資金專戶管理,監督資金使用流向。基金投資決策機制:
1、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項目投資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
由7名委員組成,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代表委派1人。商會可委派1人作為列席代表參加項目的投決會。(只作為列席代表,不做決策)。
2、項目投資審核由超過1/2及以上的委員通過方為有效。
3、重大投資事項(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總額的7%)需經全體投委會委員一致。
通過方為有效。
投資退出:通過股權轉讓、項目轉讓、企業回購、并購、ipo、上市公司增發并購等途徑退出。管理費及收益分配:
1、管理費用:
2、收益分配: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限等同于基金存續年限。如雙方及其他投資者簽署了基金《合伙協議》后,雙方及其他投資者的權利義務以基金《合伙協議》為準。
三、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均負有為本協議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出示本協議及處理本協議時涉及對方的相關資料。但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除外。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請至北京仲裁委員會,并依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五、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
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就乙方開發建設______項目的專項資金合作一事,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協議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建設______項目,其中,甲方出資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乙方出資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項目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投資項目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開發項目產生的效益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合作事項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作為投資項目主體申報有關文件并辦理相關手續,由投資雙方方代表委派專門人員經營共同投資開發項目。
3、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負責專門公司或項目的管理,行使企業法定代表人職責。
4、各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______方應定期向共同投資人報告經營狀況及經營效益和風險。
5、雙方委派的經營代表共同投資人通過管理運營共同投資項目,以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或利潤,及時向共同投資人分配。
6、_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第四條:投資經營項目。
1、本投資項目以______項目為主要投資經營項目,項目建成后共同投資人同意設立______公司作為本項目的經營主體。項目運作成功后并入新成立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投資項目獲得批準之后,共同投資人以股權比例方式組建項目股東會和董事會,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并組織管理人員開展公司的'正常經營。公司的重大事宜均需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后執行。
第五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項目申報工作和管理。
1、本協議______方簽字后即由______方開展項目申報工作,經費由共同投資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2、本項目申報獲得批準后,由______方負責工程管理事宜,對工程招投標工作由雙方組建專門領導小組負責。
第七條:保密原則風險提示:
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后與主協議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異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八
近日,大豐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成立大會在市公安局召開。會上,大豐市委、常務副市長吳家祥,鹽城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副理事長陳乃順共同為大豐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揭牌并講話。副市長、公安局長顧富昌宣讀了大豐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成立批復。大豐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成員、首任理事長楊國美為成立大會致辭。會議由大豐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吳宏祖主持。大豐市公安局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所主要負責人以及參與見義勇為基金會基金募集的部分企業家代表參加會議。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十九
乙方:xxxxx
為了尋求雙方的共同發展,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于年日簽訂的《融資戰略合作協議》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具體地區項目合作
1、甲方授權乙方設立的“北京xxxx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為xxxxxxx項目定向私募基金;基金募集完成后,乙方及xxxx合伙企業亦同意債權投資于甲方在xxxxxx項目。
2、乙方借出給甲方的資金總成本負擔為年化%,期限為年;乙方傭金的支付期限為投資人資金到賬后的日內,傭金的構成為借入資金總成本扣除投資人的合約預期收益。(資金總成本=借入資金x資金總成本負擔)。
3、甲方承諾基金預期年收益率不低于年化%。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全權負責項目建設的申報事宜及負責項目的整體建設;并負責辦理項目后續的全部合法有效手續。
2、甲方負責提供項目的全部合法資料給乙方,并向乙方提供足夠的無敞口抵押擔保,及完善的風控擔保措施體系。
3、甲方及其股東對乙方投資人的投資本金及投資收益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甲方同意在基金投資人的認繳資金到達基金募集賬戶后,即開始計算投資人收益,甲方保證投資人的投資和預期收益按照《基金募集說明書》的要求到期支付。
5、募集基金的出借款項到達甲方的銀行賬戶后,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隨意開設其他銀行賬戶。甲方若再開設其他賬戶的,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萬元。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募集資金用于補充甲方建設項目的'土地、建筑材料、工程款等三項資金需求。
2、乙方負責募集資金投資甲方項目的具體募、投、管、退等運作和監管工作;有權監督甲方的一切財務賬戶和財務活動。
3、若甲方就基金出現資金兌付危機后,乙方有權負責甲方項目的預售、銷售、土地溢價等的財務策劃和管理計劃工作,并擔當項目的再融資、并購顧問,直到乙方投資人收回投資和投資收益時止。
4、乙方對甲方項目的資金使用持有一票否決權,并有權參加甲方為項目召開的各級預算決算會議,詢問監理工程師項目的造價、工期、質量。
四、本協議一方有義務對從另一方處獲得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乙方有權向項目投資者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書面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
五、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簡易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的附件及后續的具體執行合同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xxxx乙方:xxxx
法定代表人:xxxx執行事務合伙人:xxxx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二十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就乙方在甲方境內投資xxxxxx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基本情況。
1、乙方在甲方境內投資新建xxxxxx項目,新企業名稱暫定為xxxxx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門冠名為準)。
2、項目總投資:xxx萬元人民幣,其中注冊資本xxx萬元。
3、項目投資建設內容:廠房、設備等。
4、項目選址:xxx。
5、項目擬用地面積:xxx畝(以實際丈量為準)。
6、投資方式:乙方在甲方境內xxxx建設。
第二條投資進度。
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后xxx日內完成新企業注冊登記工作,xxx月內建成投產,最終形成年產xxxx萬元以上規模的生產能力。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依法保護乙方的合法生產和經營。
2、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保證乙方的新企業享受《xxxx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中的相關條款。
4、若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書約定投資建設,甲方可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取消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直到收回項目用地。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書約定履行投資義務。
2、乙方新企業的建設應符合協議約定。
3、乙方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建設項目與上級部門核準的項目一致。
4、乙方在甲方的新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xxxx萬元,竣工達產后年銷。
售收入不低于xxxx萬元,年實現稅收xxx萬元。
5、乙方新企業享受甲方給予的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
6、其他約定:。
第五條其他約定。
1、新企業達產后年銷售收入不低于xxx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xxx萬元。
2、新企業污染物必須按環保部門要求達標排放,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執行環評審批,根據環保“三同時”要求建設投產。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賠償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法律明確規定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所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二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國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本協議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第六條、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創業投資基金(該名稱為暫定名,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校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合伙企業”或“合伙企業”)。
第七條、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伙目的:從事投資事業,為合伙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九條、合伙經營范圍:受托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第十條、合伙期限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或縮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條、本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別為:______,______。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減少合伙人的數量。各合伙人名稱及住所等基本情況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十二條、本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
認繳情況:
數額時間方式首期出資數額剩余出資數額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作為合伙企業之資本,合伙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各合伙人應向合伙企業繳納其認繳出資的_______________%,即為首期出資。
第十五條、后期出資按照資產管理公司指令撥付,所有出資應自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規定繳納首期出資,則該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業不能設立之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開辦費用及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資資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時繳納后期出資,則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以該投資人前期實際出資額的_______________%最為投資股本,重新計算合作各方之間的出資比例。
第十六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對于合伙企業取得的項目投資收益,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___%。
2、分配時間:本合伙企業對每年度(本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的一年時間為一個年度,以下同)已實現并收回的利潤全部進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潤;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后,可以在其他時間進行分配。
3、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期繳納出資的,合伙企業在向其分配利潤和投資成本時,有權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資、違約金等費用。如果其應分配的利潤和投資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項的,應當補繳出資并補交上述費用。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費用。
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
1、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
2、開辦費。
3、合伙人會議費用。
4、合伙企業年度審計所發生的審計費。
5、必要的媒體費用。
6、合伙企業自身發生地與投資業務及投資項目無關的其他律師費和咨詢費等。
合伙企業費用由合伙企業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實繳出資額按比例分配。作為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的對價,各方同意合伙企業在其存續期間應按下列規定相資產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費。
投資期間按照合伙企業承諾總出資額的_________%收取年度管理費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內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資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費;如果回收期延遲一年,則管理費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的投資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費。
管理費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費的支付,由本合伙企業與設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時間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個月的前五個工作日之內。
第十八條、本合伙企業發生虧損時的債務承擔:
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______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伙企業由______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全體合伙人對本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以及執行合伙人的選擇產生方式等事項約定如下:
1、由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確保其委派的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2、本合伙企業同時委托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資產管理管理公司負責提供資產管理和投資咨詢服務,資產管理公司并負責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對投資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本合伙企業成立后,應與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
3、有限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執行合伙人執行下列事務必須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1)對于擬投資的項目,必須取得本合伙企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關于本合伙企業的投資委員會的組成、職權等見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的相關規定)過半數通過后,方可進行投資。
(2)除法律、法規和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企業進行與投資項目相關的對外劃款、轉賬均應按照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定處理。
4、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5、執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督促執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條、執行合伙人的權限:
1、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辦理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相關審批手續。
2、負責合伙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資產管理協議的簽訂,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協議由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業與資金托管銀行簽署資金托管協議。
4、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其他合作協議,負責協議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業對各類股權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合伙企業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6、代表合伙企業處理、解決合伙企業涉及的各種爭議和糾紛。
第二十二條、執行合伙人可獨立決定更換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換時應書面通知合伙企業,并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合伙企業應將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監督合伙企業的資產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資金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相關費用由該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自行承擔。
執行合伙人應當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本合伙企業事項作出決議。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召開合伙人會議,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全體合伙人,并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伙人。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__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按照合伙人會議的有關規定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按照表決時各自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合伙人會議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合伙企業事項的處理方式。
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是本合伙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存續時間。
2、決定本合伙企業增加或減少承諾資本總額。
3、決定本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修改。
4、決定本合伙企業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準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協議》及修改。
6、批準資產管理公司擬定的基金投資決策管理條例。
7、決定本合伙企業的財務審計機構、法律顧問。
8、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分配方案。
9、評估資產管理公司的業績表現。
合伙人會議所作的上述決議必須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第二十八條、本合伙企業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選舉2名委員,由資產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員,其余1名委員由合伙企業選聘外聘專家擔任(外聘專家應具有會計專業或法律專業的知識背景)。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職權范圍包括:
1、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2、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4、制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
5、決定合伙企業資金的劃轉。
6、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對資產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資方案進行表決。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決策委員會作出決議應取得超過半數的委員通過。
2、投資決策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執行合伙人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3、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后,由資產管理公司負責辦理具體事務。
投資項目的決策原則為:
1、所有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查批準。
2、一般項目你:經投資決策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形成投資決議,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3、特殊項目:單筆投資金額超過募集總額_________%以上重大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部委員一致同意,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第二十九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三十條、合伙人入伙,應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5、合伙企業累計虧損超過總出資額_________%時,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貨。
有限合伙人退伙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發生不可抗力愿意或進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根據本協議有關爭議解決的規定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合伙企業相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與他人簽訂的協議、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計劃、財務會計報告等,均屬于合伙企業的機密資料。任何人不得對外公開或者基于與執行合伙企業相關事務無關的目的使用該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除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或者根據司法程序的規定應當向有關機構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徑向外披露合伙企業相關信息、合伙企業投資的項目情況等任何信息。擬公開被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條、各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六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性質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七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職責如下: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八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______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三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合伙人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全體合伙人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全體合伙人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四十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合伙人逾期繳納其認繳的出資,每逾期______日,應當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違約金,并承擔補償義務;逾期超過1______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將其除名。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金代持協議范文(22篇)篇二十二
聯系住址: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國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本協議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第六條、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創業投資基金(該名稱為暫定名,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校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合伙企業”或“合伙企業”)。
第七條、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伙目的:從事投資事業,為合伙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九條、合伙經營范圍:受托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第十條、合伙期限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或縮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條、本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別為:______,______。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減少合伙人的數量。各合伙人名稱及住所等基本情況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人。
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______。
認繳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數額時間方式首期出資數額剩余出資數額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作為合伙企業之資本,合伙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各合伙人應向合伙企業繳納其認繳出資的_______________%,即為首期出資。
第十五條、后期出資按照資產管理公司指令撥付,所有出資應自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規定繳納首期出資,則該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業不能設立之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開辦費用及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資資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時繳納后期出資,則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以該投資人前期實際出資額的_______________%最為投資股本,重新計算合作各方之間的出資比例。
第十六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對于合伙企業取得的項目投資收益,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___%。
2、分配時間:本合伙企業對每年度(本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的一年時間為一個年度,以下同)已實現并收回的利潤全部進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潤;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后,可以在其他時間進行分配。
3、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期繳納出資的,合伙企業在向其分配利潤和投資成本時,有權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資、違約金等費用。如果其應分配的利潤和投資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項的,應當補繳出資并補交上述費用。
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
1、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
2、開辦費。
3、合伙人會議費用。
4、合伙企業年度審計所發生的審計費。
5、必要的媒體費用。
6、合伙企業自身發生地與投資業務及投資項目無關的其他律師費和咨詢費等。
合伙企業費用由合伙企業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實繳出資額按比例分配。作為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的對價,各方同意合伙企業在其存續期間應按下列規定相資產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費。
投資期間按照合伙企業承諾總出資額的_________%收取年度管理費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內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資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費;如果回收期延遲一年,則管理費按投資項目尚未退出的投資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費。
管理費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費的支付,由本合伙企業與設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時間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個月的前五個工作日之內。
第十八條、本合伙企業發生虧損時的債務承擔:
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______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伙企業由______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全體合伙人對本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以及執行合伙人的選擇產生方式等事項約定如下:
1、由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確保其委派的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2、本合伙企業同時委托執行合伙人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資產管理管理公司負責提供資產管理和投資咨詢服務,資產管理公司并負責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對投資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本合伙企業成立后,應與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
3、有限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執行合伙人執行下列事務必須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一)對于擬投資的項目,必須取得本合伙企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關于本合伙企業的投資委員會的組成、職權等見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的相關規定)過半數通過后,方___進行投資。
(二)除法律、法規和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企業進行與投資項目相關的對外劃款、轉賬均應按照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定處理。
1、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執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督促執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條、執行合伙人的權限:
1、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辦理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相關審批手續。
2、負責合伙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資產管理協議的簽訂,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協議由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業與xx銀行簽署資金托管協議。
4、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其他合作協議,負責協議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業對各類股權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合伙企業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6、代表合伙企業處理、解決合伙企業涉及的各種爭議和糾紛。
第二十二條、執行合伙人可獨立決定更換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換時應書面通知合伙企業,并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合伙企業應將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監督合伙企業的資產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資金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相關費用由該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自行承擔。
執行合伙人應當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本合伙企業事項作出決議。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召開合伙人會議,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全體合伙人,并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伙人。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__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按照合伙人會議的有關規定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按照表決時各自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合伙人會議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合伙企業事項的處理方式。
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是本合伙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存續時間。
2、決定本合伙企業增加或減少承諾資本總額。
3、決定本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修改。
4、決定本合伙企業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準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協議》及修改。
6、批準資產管理公司擬定的基金投資決策管理條例。
7、決定本合伙企業的財務審計機構、法律顧問。
8、決定本合伙企業的分配方案。
9、評估資產管理公司的業績表現。
合伙人會議所作的上述決議必須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第二十八條、本合伙企業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選舉2名委員,由資產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員,其余1名委員由合伙企業選聘外聘專家擔任(外聘專家應具有會計專業或法律專業的知識背景)。
第二十九條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職權范圍包括:
第三十條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第三十一條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第三十二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三十三條制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三十四條決定合伙企業資金的劃轉。
第三十五條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對資產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資方案進行表決。
第三十六條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十七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決策委員會作出決議應取得超過半數的委員通過。
第三十八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執行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執行合伙人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三十九條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合伙企業的事項作出決議后,由資產管理公司負責辦理具體事務。
第四十條投資項目的決策原則為:
第四十一條所有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查批準。
第四十二條一般項目你:經投資決策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形成投資決議,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第四十三條特殊項目:單筆投資金額超過募集總額_________%以上重大投資項目,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部委員一致同意,交資產管理公司落實執行。
第四十四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四十五條、合伙人入伙,應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5、合伙企業累計虧損超過總出資額_________%時,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貨。
有限合伙人退伙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發生不可抗力愿意或進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七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根據本協議有關爭議解決的規定解決。
第四十八條、本合伙企業相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與他人簽訂的協議、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計劃、財務會計報告等,均屬于合伙企業的機密資料。任何人不得對外公開或者基于與執行合伙企業相關事務無關的目的使用該等文件。
第四十九條、除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或者根據司法程序的規定應當向有關機構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徑向外披露合伙企業相關信息、合伙企業投資的項目情況等任何信息。擬公開被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五十條、各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五十一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性質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二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職責如下: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三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______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五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合伙人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全體合伙人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全體合伙人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五十五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合伙人逾期繳納其認繳的出資,每逾期______日,應當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違約金,并承擔補償義務;逾期超過1______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將其除名。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