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可以是口頭的,但最好還是以書面形式體現,以避免口頭協議的不確定性。通過查閱合同協議范文,我們可以了解到不同行業和領域的常見條款和表達方式。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的結算造價審核進行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確定如下協議條款:
1、工程名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
2、工程范圍:除總包工程外甲方指定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設計修改通知單、現場簽證及相關竣工資料表述的內容。
3、乙方根據有關技術資料、政策法規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文件客觀公正的為甲方編制該工程項目的結算審核報告。
1、收費標準:依據云建造協[20__]14號《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
2、結算審核:按送審造價的1.5‰加審減額的5%計算。
3、付款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行結算審核工作時預付5萬元的預付款,并根據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情況支付進度款,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審核報告后一次付清。
1、提供下列資料。
1.1完整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
1.2設計修改通知單、施工現場簽證;
1.3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來往文件;
1.4甲方指定或簽署的有關設備、材料單價;
1.5其他與本項目審核業務有關的資料。
2、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地點開展工作時,需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3、按協議規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咨詢服務費用。
4、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5、甲方每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到現場服務。
1、乙方保證工作成果的政策性、公正性、客觀性以及準確性。
2、指派勝任技術人員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應根據工程進度情況,依據設計圖紙進行現場跟蹤核實。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須及時到位,做好服務工作。
4、當甲方備齊前述資料并提供給乙方后,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5、做好本項目的保密工作。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供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開戶行: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二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三)項目咨詢所涵蓋的業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進度申報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f類)所有與該工程項目相關,包含計量計價等的所有子項。
第三條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
工作計劃。
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詢費用。
4.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雙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雙方同意:該項目整體咨詢費(該費用包含所有為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所產生的一切開支)用為整體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二計算。項目預算整體完成并抽查無誤后,一周內,委托人支付咨詢人三萬元,按照工程進度,發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實際資金到達項目部財務部門日期計算,一周內,委托人支付咨詢人一萬元,余款在工程整體結(決)算結束后一次性給付。
第九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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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三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
(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委托方甲方(公章):_________受委托方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四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有與項目前期研究工作有關的數據和資料,并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乙方應在____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_______建設項目申請報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間對本項目提出重大變更,或者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可研報告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增加任務或變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關費用。
第三條費用支付條款。
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費用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
費用支付方式。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編制費萬元整。余款在提交《_________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評審合格后付清。
第四條違約罰金。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應得報酬的5,作為違約罰金。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詳實,造成的項目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適當增加乙方工本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時,應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報酬的5計算。
第五條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修改或補充合同。修改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報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托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_進行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說明或解釋。
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審核程序。
審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審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保存;。
2.審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審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鑒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鑒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信息牟取利益。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______%。
接受委托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約定書簽訂后,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六
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四條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五條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咨詢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件》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_____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_________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七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二條委托范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服務類別: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析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八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山陽縣。
項目的造價工作。
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1、乙方負責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九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1委托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服務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采購合同等審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采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1.4根據工程進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咨詢報告,向委托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2.1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并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系。
2.2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服務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2.4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咨詢服務而給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并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于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3.1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3.2合同簽訂后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10%余款。
4.1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5.1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托方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7.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服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
帳號:郵編: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委托人)。
審核人員:(以下簡稱審核人)。
為了加強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整合審計資源,規范投資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審核業務內容及范圍:
第二條審核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審核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核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審核業務。
2、合同簽訂后,審核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定期赴現場核實、測量,以保證審核結論的真實、準確。
3、審核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審核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4、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第三人協調,為審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并配合審核人員工作。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審核人提供與本項目審核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第三條審核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審核人的權利。
1、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核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測量的權利。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審核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審核專業人員不按審核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審核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審核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審核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審核人、委托人責任。
(一)審核人的責任。
1、審核人的責任期即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核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審核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核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核酬金總額。
3、審核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審核報告,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審核人的損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核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核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核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審核人額外的酬金。
3、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審核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條審核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本工程造價審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審核人的酬金。
1、服務酬金計算:按月工資計算服務酬金。本工程審核人員為兩人,月合計工資為元。2、服務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審核人支付服務酬金。
(二)根據本工程特點極復雜性,經過測算本工程審核時間為兩個月。隱蔽工程驗收后支付第一個月的審核服務酬金,其余待審核報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結清。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造價審核酬金,自合同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審核業務的需要,審核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審核專業人員不應接受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核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審核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四)建設工程造價審核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八條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審核人各執兩份。
委托人:審核人:
(蓋章)(蓋章)。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一
委托人名稱(甲方):
受委托人名稱(乙方):會計師事務所。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審計項目情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貴州師范大學工程。
二、委托審計的范圍和要求。
(一)審計范圍。
1、檢查標底及投標預算的編制質量;。
2、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3、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4、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5、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6、檢查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是否合規,合理,是否符合有關程序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7、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8、檢查過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二)審計要求。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三、審計時間。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時間:自"委托協議書"生效之日起20天內完成。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相關建設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責任:對出具的《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五、費用標準及付費方式。
(一)費用標準。
1、基本審計費按送審工程造價的xx0/00計取;。
2、審減部分審計費按審減金額的x%計取。
(二)付費方式。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后一周內,一次性結算。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貳份,報送教育廳審計處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即生效。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貴州師范大學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200x年月日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二
委托。
合同。
自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時即成立,造價委托合同是怎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制作造價委托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委托方:(以下簡稱“委托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編制單位”)。
業主與編制單位經過協商,就委托方委托編制工程投標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主委托編制投標書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委托方委托編制單位業主內容是:編制工程投標書造價部分。
二、雙方約定的由業主提供的有關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施工圖紙、招標文件、答疑紀要等相關資料。
三、業主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內容,做到優質、保密。
五、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達成一致,可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仲裁解決。本合同書一式貳份,委托方執壹份,編制單位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委托方(蓋章):編制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青海省鵬程城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與西寧佳銘建設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西寧經濟術開發區立義醫院室內裝飾工程。
2.服務類別:對委托人提供的新增工程量圖紙及工程量簽證單進行結算、對量。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20xx年9月27日開始實施,至20xx年10月7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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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和國家其他的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項目地點:北辰區西堤頭鎮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以下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
(一)委托范圍:
1、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2、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3、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審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值完成審核。
(二)服務期限:1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服務期滿后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咨詢服務,其咨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第七項第一款、
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5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五、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指導及相關數據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價咨詢業務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過程提供造價咨詢服務及計取咨詢服務費;。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咨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____元,大寫:_____整。
(三)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40%。
2、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50%。
3、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詢服務費。
十一、其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范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四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范圍甲方委托的?工程項目,具體項目以甲方委托的資料為準。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
2、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為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注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于________年。乙方項目經理:乙方主要審計人員:
3、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
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對乙方審計人員的39;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
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2。
4、結算審計完成后,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復核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托其他造價咨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后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____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義務:
3、為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
4、乙方在審核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核對的,乙方有權書面(需蓋公章)通知施工單位在____日之內(自通知之日起計算)將缺失資料補齊或前來核對,所補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且必須為原件,并且簽章齊全。
(二)乙方的義務: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精通工程造價業務且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審計。
2、審計過程中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審計3?工作。
3、自簽收委托人移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供該部分結算審計報告。全部單項工程出具審計報告后?天內出具最終審計報告。時間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順延。
5、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就審計報告內容進行解釋的義務。
五、結算審計費用結算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215;?‰。
乙方審減額?215;?%,若乙方審減額低于:甲方送審額?215;?‰,則按照審減額支付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是指針對本項目甲方進行初審后的額度,具體數據以甲方確認為準。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若甲方發現乙方造價人員有明顯違背職業道德的審計行為(如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定造價咨詢機構。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4、其他:?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五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六
委托方:(以下簡稱“委托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編制單位”)。
業主與編制單位經過協商,就委托方委托編制工程投標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主委托編制投標書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委托方委托編制單位業主內容是:編制工程投標書造價部分。
二、雙方約定的由業主提供的有關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施工圖紙、招標文件、答疑紀要等相關資料。
三、業主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內容,做到優質、保密。
五、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達成一致,可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仲裁解決。本合同書一式貳份,委托方執壹份,編制單位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委托方(蓋章):編制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造價員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七
受委托人名稱(乙方):xx會計師事務所。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審計項目情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貴州師范大學xx工程。
(二),送審工程造價:xx元。
二,委托審計的范圍和要求.
1,檢查標底及投標預算的編制質量;。
2,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3,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4,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5,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7,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8,檢查過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二),審計要求。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時間:自"委托協議書"生效之日起20天內完成.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相關建設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責任:對出具的《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五,費用標準及付費方式。
(一),費用標準。
根據貴州省物價局文件(黔價費[20xx年月日。
談建筑工程審計方法及造價跟蹤審計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