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完成后,需要進行驗收和整理工作,確保工程的交付質量。如果你對施工有任何問題或疑慮,可以參考下面的施工經驗分享,或者向專業人士尋求幫助。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一
一、建立了健全安全防火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責任到人。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科學、合理地規劃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隱患。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三、安全教育。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四、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五、加強了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同心同德,齊抓共管。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二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三
為切實加強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有效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進入冬季施工期后,特殊的天氣條件,極易引發各類安全事故。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冬季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保持警惕,高度重視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有較強針對性的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或方案,切實有效地指導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一)開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自我防范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各施工單位要結合冬季施工作業特點,切實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動,明確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項,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作業前,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將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班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和指導性,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二)根據氣候變化,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根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冬季氣溫冷暖變化幅度較大,將呈現前冬暖、后冬冷趨勢,有可能出現區域性低溫和階段性強降溫過程。各部門、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發布預警提示信息,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巡查。在遇到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各工程項目部要立即停止室外作業,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正常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把關,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
(三)嚴格操作規程,防止機械傷害事故。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拆裝安全管理,各施工企業要認真做好日常及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防止機械安全事故。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防范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架體垮塌等事故的發生。
(四)落實防護措施,規范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嚴格執行《建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確保臨邊、洞口、井道、安全通道及防護棚、外腳手架、懸挑式鋼平臺等安全防護措施到位,防護欄桿、蓋板、警示標識等設置規范,切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五)科學組織施工,嚴禁盲目搶工期、趕進度。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要注重科學的合理安排工期,嚴格按照施工程序組織施工作業,不得忽視安全生產,盲目搶工期、趕進度。城建重點工程要結合工程建設自身規律,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或方案,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嚴防因盲目搶工期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事件。
(六)進一步加強對房屋拆除施工的監督管理。各區對依法辦理了拆遷相關手續的房屋拆除施工,要按照法定程序督促拆遷單位辦理備案手續,對拆遷單位提供的拆遷手續、資質證照、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資料的完整情況進行審查;督促拆遷單位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拆除施工,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查處拆除施工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立即行動,全面開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檢查工作。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立即組織全面開展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現場應重點加強對電焊作業、明火作業、易燃物品、配電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規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特別是高層建筑要隨層設置消防水源管道,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專人監護措施。要加強工地宿舍管理,嚴禁在建建筑物內住人,嚴禁使用明火和電爐等進行取暖,嚴禁亂拉、亂接電器,防止煤氣中毒、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要求,抓好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建筑起重機械指揮、司索、司機、安裝拆卸工,建筑電工,焊工,建筑架子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等)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在建工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各區要立即組織開展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情況的專項檢查,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履行職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無證上崗隱患。
四、全面檢查,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市城建委關于切實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繼續抓好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拉網大檢查工作。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專項檢查計劃,定人、定時對工程項目組織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制定專項措施予以糾正。各施工、監理單位要結合冬季施工安全特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凡不符合規定和存在事故隱患的,均要記錄在案,定人、定時、定措施解決。各區要加大安全監督巡查力度,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必須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待整改到位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對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或發生事故的要依法進行嚴懲,并實施不良行為記錄與公示,暫停其參加招標投標資格。
五、強化值守,確保信息暢通。
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和檢查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值班和應急救援備勤。要始終堅持有一名領導同志在崗帶班,值班人員要嚴格24小時值班制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巡查,遇有突發事故要按規定逐級、及時、準確上報,并迅速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調集力量,及時、妥善處置。要加強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暢通。嚴格執行事故專報制度,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四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五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六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七
1.施工現場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自有的,必須確保設備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
2.施工現場要設置施工機械管理人員,對大、中、小型機械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及檢查,保證施工機械安全運行。
3.對施工現場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提升機及各種機械設備,出租和承租雙方方應簽訂租賃合同,并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委托安裝單位拆裝塔式起重機時,還應簽訂拆裝合同。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單位資質、相關人員的資格證等材料及設備統一編號、檢測報告等應一并存檔。
4.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規范要求安裝,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對機械設備應以使用和保管并重為原則,按照“十字方針”(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定期進行保養工作。
6.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在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人監護。
7.施工現場按規范搭設機械設備工作棚,流動設備必須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堅實干燥的地方。
8.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信號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9.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作業,嚴禁施工機械超負荷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禁止施工機械帶病作業。
10.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機械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11.班組操作人員須每日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并做好交接記錄,項目部每周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12.施工機械必須專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使其了解機械使用性,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違章操作。
13.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八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 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九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的全面管理,強化結構工程質量控制,根據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國家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實施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處于樁基及結構施工階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現場均必須按規定設置砼、砂漿試塊的標準養護室。
第三條(管理部門)
建設部建筑業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標準養護室工作,市與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監督檢查。
第四條(實施單位)
標準養護室由樁基和結構施工單位負責建立和管理,
建設、監理單位負責督促檢查,質量監督站負責監督抽查。
第五條(標準養護室的技術要求)
標準養護室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二)配置冷暖空調、電熱棒等恒溫裝置。
(三)標準養護室中須配置溫度計、濕度計,溫、濕度應由專人每天記錄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時必須建立標準養護室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六條 (試塊制作要求)
砂漿、砼試塊應按規范標準制作,試塊制作后應在終凝前用鐵釘刻上
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設計強度等,不允許試塊在終凝后用毛筆等書寫。
第七條(評選條件)
工程施工現場設置標準養護室作為本市文明工地及標準化工地評選的必備條件。
第八條(審批規定)
個別特殊工程不宜在施工現場設立標準養護室的,由施工企業向工程質量監督站提出書面申請,應經質量監督站批準。
第九條 (施行日期)
本規定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1、養護室溫、濕度應達到下列要求:
2、養護室在使用期間,每天要有相關人員定時實測溫、濕度情況,并做好測試記錄,若沒有達到溫、濕度要求,則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來達到要求,以防對試件造成不良影響。
3、需養護的試樣應及時標記,排列整齊。放入水槽養護的試件之間應留有空隙。水面至少要高出試件2cm,養護水必須為ca(oh)2飽和溶液,如更換養護水,則應注意在更換時不使試件脫水,到期的試件必須及時送檢。
4、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養護室,進出養護室必須隨手關門,以免影響養護室的溫度、濕度。
5、養護室內不得存放與標準養護無關的物件。
責任人:
標準養護室溫度、相對濕度測量記錄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一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二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三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四
為防止低溫飽和濕煙氣腐蝕鋼材,發電廠煙氣系統的吸收塔及其進出口煙道一般采用預硫化膠板或玻璃鱗片樹脂襯里進行防腐,防腐處理過程中需要使用苯乙烯、丙酮等易燃品,易引發火災。為確保發電廠煙氣系統施工(檢修)及運行安全,集團公司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采用預硫化膠板或玻璃鱗片樹脂襯里進行防腐處理的發電廠煙氣系統的安裝、檢修、運行維護。相關單位除應遵守相關設計規范、《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外,還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相關要求。
本規定所稱施工總承包是指將包含施工總承包內容的各種總承包模式,包括施工總承包、epc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等等。
管理與設備運行維護相分離的業主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在運行維護合同中明確雙方管理職責。煙氣系統建設、改造、檢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業主單位應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中約定的雙方安全職責及義務不得違反本規定要求。
1、發電廠煙氣系統配套消防工程設計應滿足《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防火規范》(gb50229),《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2、吸收塔、濕法電除塵、煙道等高度超過20米的設備及構筑物,應確保消防水壓力,在吸收塔、濕法電除塵等上部平臺處,或附近建筑(平臺)高處設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帶,保證煙氣系統無論何處出現火情,至少有1處消防栓通過一根皮帶對著火處能進行有效撲救。有條件的單位,可在吸收塔及煙道附近有利位置設置消防炮。
3、優化通道隔離設計,雙通道布置的煙氣系統應在濕式電除塵入口、煙氣加熱器出口通道中加裝擋板。已建煙氣系統及單通道設計的煙氣系統建議在濕式電除塵入口安裝擋板,煙囪使用鈦板或玻璃鋼材料的煙氣系統還應在煙氣加熱器出口安裝擋板。擋板應由保安電源供電。
4、吸收塔、濕式電除塵等區域設置雙逃生通道,以便火災時人員撤離有足夠的逃生通道。
5、與吸收塔相通的防腐管道、煙道的膨脹節、軟連接等部位附近的電纜,應涂刷足夠長度的防火涂料,其電纜橋架蓋板應配置齊全,封堵應嚴密。電纜橋架、電動頭附近的膨脹節、軟連接、pp管等可燃部件,應采取加裝防護罩等防火隔離措施,防止電纜、電機接線短路著火引發吸收塔火災。
6、吸收塔除霧器增加第四層手動噴淋;吸收塔除霧器、濕式電除塵、煙道除霧器沖洗水系統應設水源備用接口。
1、原材料堆場
橡膠板與鱗片等危險等級較低的原材料堆場應在堆場外圍設立圍欄,并懸掛警示牌,10米范圍內嚴禁動火。原材料應按種類堆放。原材料堆場移動式滅火器配置數量應滿足《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堆場附近應配置消防水及水帶。
2、危化品倉庫
(1)粘合劑與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危化品倉庫。
必須設置臨時危化品倉庫時,臨時危化品倉庫應遠離人員與設備密集區域,與其他建(構)筑物防火間距滿足國家安全與消防管理相關要求。臨時危化品倉庫應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內部照明、電源、接地、通風、排水等應按照危化品庫要求完善安全設施。臨時危化品倉庫外圍10米處應使用圍欄進行隔離,懸掛“嚴禁煙火”警示牌;圍欄區域內嚴禁動火。臨時危化品倉庫的移動式滅火器配置數量應滿足《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倉庫附近應配置消防水及水帶。
(2)粘合劑與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堆放,專人管理,每日應對倉庫內材料進行清點檢查,發現包裝有損壞的材料應及時處理。倉庫內應定期進行測溫,保證室內溫度在許可范圍內,必要時可采取通風灑水等措施。
(3)進入危化品倉庫(臨時危化品庫)禁帶火種,人員進出、材料領用及繳回應實行登記制度。
(4)危化品倉庫(臨時危化品庫)應制定火災處置方案,并將處置流程、應急聯系電話等張貼在醒目位置。
(5)應合理選擇危化品倉庫至施工(檢修)區域運輸路線,避免經過設備檢修等區域,材料運輸時段需經過的道路應全面禁火。
3、施工(檢修)現場管理
煙氣系統施工(檢修)區域指脫硫吸收塔、涂鱗煙道、濕式電除塵、煙氣加(降)熱器等防腐設備及與設備相連且不能隔離的各類管道系統施工(檢修)及現場預處理的區域。
(1)現場預加工區域臨時構筑物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預加工場地外圍應設立圍欄,并懸掛嚴禁煙火警示牌,10米范圍內嚴禁動火;場內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配置移動式滅火器,并設置消防水及水帶,保持隨時可用。
現場預加工區域應保證通風,接地應可靠,并采用防爆照明。施工(檢修)用電源接線盤應使用防爆型、預加工區域周圍應清理干凈無易燃物品。
(2)施工(檢修)區域應施行隔離,建立禁火區,隔離區周圍應設置“嚴禁煙火”警示牌。隔離區進出口設置1到2個。
隔離區域出入口應專人管理并實行進出人員登記制度,禁止將火種帶入隔離區內。對進入人員攜帶的焊機及氣割等動火工器具以及能產生火花的電動工器具、檢測儀器應辦理動火工作票,否則禁止帶入。對進行動火作業但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人員和機具應禁止其進入。
(3)施工(檢修)區域應設置消防水及水帶,并保持隨時可用。
施工(檢修)期間如電廠消防水系統不可用,必須設置臨時消防水管。吸收塔、濕法電除塵、煙道等高度超過20米的設備及構筑物,應確保消防水壓力,在吸收塔、濕式電除塵等上部平臺處,或附近建筑(平臺)高處設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帶,確保消防水能夠全覆蓋。
(4)施工(檢修)區域各作業點應保持應急疏散通道暢通,保證人員能快速撤離。
(5)施工(檢修)區域內腳手架及鋪板均應采用不可燃材料,嚴禁使用毛竹及毛竹片搭建腳手架。
(6)施工(檢修)區域內,應對電源接地情況進行清查,保證所有帶電設備接地不通過防腐設備的本體;場地內非防腐使用的易燃物品應清理干凈。
(7)施工(檢修)區域內所有防腐用原材料應按照種類與危險等級分別放置。
施工期間原材料需按照當天施工計劃進行領用,做到用多少領多少;當天施工結束后應清理場地并將多余原材料與廢棄物運回倉庫,嚴禁將未用完的材料與廢棄物堆置在現場。每日加工工作結束后應有專人對場地進行檢查并簽字確認。所有易燃廢棄物應統一拉回倉庫按相關規定處理。
(8)防腐作業前,應關閉增壓風機出口煙氣擋板門、濕式電除塵入口、煙氣加熱器出口擋板,未安裝擋板的煙氣系統應在濕式電除塵入口、煙氣加熱器出口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隔斷。
采用玻璃鋼或鈦板材料的煙囪,應在煙囪入口部位采取措施有效隔斷。
(9)防腐作業開始前,業主單位應組織對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組織對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10)防腐作業人員進入防腐作業區域時,需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并佩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穿戴帶金屬的鞋及衣物進入作業現場。
(11)在吸收塔、箱罐、煙道等密閉空間防腐作業前,應強制通風,并對甲苯、丙酮等有害或可燃物質在空氣中的濃度進行檢測,濃度保持在安全范圍方可進行作業。
(12)在吸收塔、箱罐、煙道等密閉空間防腐作業或在已完成防腐處理的密閉空間內作業,應將消防水系統引至人孔門附近,現場應配置專人負責開啟消防栓。并在作業現場配置移動式滅火器及防毒面具。
(13)施工(檢修)區域應使用冷光防爆燈或防爆型礦燈,電氣電壓不得超過24v(吸收塔、箱罐等密閉空間內照明應采用12v低壓防爆燈具),燈具距離防腐涂層1米以上。施工(檢修)區域電源應安裝漏電保護器,控制開關必須采用防爆型。密閉空間作業時應將漏電保護器、控制開關放置于密閉空間外,并有專人看管。所用電纜線在施工(檢修)區域內的部分不得有連接接頭。
(14)進入施工(檢修)區域應關閉隨身攜帶的無線通訊設備。
(15)業主、總承包、監理、施工單位各方應根據各自的安全職責,經常檢查作業現場,及時制止并嚴肅查處各類違章行為。
4、動火管理
動火作業除執行“3、施工(檢修)現場管理”相關要求外,還應執行以下條款:
(1)煙氣系統施工(檢修)區域內管道、設備,原則上應拆下移至安全距離以外動火,拆卸管道螺栓禁止采用電焊、氣割方式進行;管道堵漏盡可能采取非動火方式。
(2)業主單位應針對煙氣系統改造(檢修),補充完善動火工作票制度,并根據該系統不同部位動火作業的風險,明確動火范圍及動火等級。
新建煙氣系統及設備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制定動火工作票制度,組織業主、監理各方等對動火工作票制度進行審查,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并由總承包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后執行。
下列部位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
――防腐施工期間在防腐區域15米范圍內動火作業;
――防腐處理完成后,需對防腐設備15米范圍內動火作業。
(3)所有襯膠、涂鱗的防腐設備、煙道內或設備外壁上直接動火作業,或與襯膠、涂鱗的防腐設備、煙道相連且不能隔離的各類管道上直接動火作業,或在防腐施工期間防腐作業點15米范圍內動火作業,應執行一級動火工作票。其他情況按照二級動火工作票執行。
(4)以下情況施工(檢修)區域禁止動火作業或使用電火花檢測儀:
――在底涂、面涂、膠板粘接、鱗片施工(檢修)過程中或鱗片施工后鱗片涂層未凝固前;
――施工(檢修)區域消防水不能正常供水時;
――脫硫吸收塔內除霧器沖洗水系統不能備用時,禁止在吸收塔內動火作業;
――濕式電除塵噴淋水系統不能備用時,禁止在濕式電除塵內動火作業。
(5)若設備安裝(檢修)需要,施工(檢修)區域內需實施動火作業的,動火單位應制定專項方案,并經監理方審核,業主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新建煙氣系統及設備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動火單位制定專項方案,并經監理方審查,總承包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6)動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專項方案中明確的安全措施應全部列入動火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應逐項確認。在全部安全措施落實并確認后,方可允許動火。
新建煙氣系統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范圍內的動火作業由總承包單位負責許可(但對原系統及設備需做安全措施的除外),業主單位到場監護(注:實行動火單位、業主單位雙監護)。
動火作業時,安全監督人員、消防人員應始終在現場監護,不得擅自離開。動火期限超過1天的動火作業,隔天動火前,應重新確認安全措施。
(7)施工(檢修)區域動火前,應將消防水引至動火點附近,現場應配置專人負責開啟消防栓。并在現場配置移動式滅火器及防毒面具。
吸收塔內動火作業前,除霧器沖洗水系統及水源應確認可靠備用,以便煙道著火后及時啟動,保護吸收塔安全。除霧器附近動火作業前,應將作業點周圍局部除霧器片拆除,禁止在除霧器上直接鋪設防火布作為隔離措施。
濕式電除塵動火作業前,濕式電除塵噴淋水系統及水源應確認可靠備用。
(8)動火作業前,應采取關閉相通、相鄰設備擋板、管道隔絕閥門、封堵管口等措施,防止火種進入或被負壓吸入吸收塔、煙道、箱罐內。
(9)動火作業前,有條件的單位應調配消防車到現場實施監護。
(10)在防腐層設備上動火作業前,應將焊割區域邊界以外一定距離內的防腐層進行清理(襯膠500mm,涂鱗100mm),同時在下方鋪設防火毯等,動火時應定時在防火毯上澆水,使其保持潮濕,防止高溫金屬熔渣引燃防腐材料。
(11)在防腐設備外壁動火作業前,塔內監護人員應正確判斷外壁動火點對應的內壁位置,并采用有效的防火措施。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應隨時監測塔內對應部位狀況,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應對措施并停止作業。
(12)吸收塔、除霧器動火作業過程中,動火作業區域、吸收塔底部應各有1名監護人。大范圍動火作業,吸收塔底部須做好全面防護措施或在底部注入一定高度的水。小范圍動火作業可在動火影響區域下部、底部做好防護措施。
除霧器沖洗水管道進行動火作業時,應進行局部系統隔離,保留其余除霧器沖洗水系統備用。不能備用時,應臨時布置消防水槍。
除霧器熱熔等高溫作業應嚴格控制工作溫度,做好冷卻和防火措施。
(13)動火作業只能單點作業,禁止多個動火點同時開工。動火作業時,禁止在動火區域內進行其他作業。
(14)焊割作業應采取間歇性工作,防止持續高溫傳熱損害周邊防腐材料和引發火災。
(15)動火工作間斷、結束時,應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必要時可對焊渣的堆積點實施淋水處理,消除熱源。同時應檢查動火工具電源確已斷開。
4、施工(檢修)前安全交底、告知及應急管理
(1)所有進入煙氣系統施工(檢修)區域作業的單位均應進行危險源辨識并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編制專項方案,經相關各方(業主、監理、施工)共同討論審核后,由業主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后實施(新建煙氣系統及設備施工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2)業主單位應組織施工(檢修)單位對業主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尤其是動火工作票制度)進行學習。
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總承包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學習業主單位、總承包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業主單位應對施工(檢修)單位進行安全交底,并將施工(檢修)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水、電、汽(氣)管道等情況交代清楚。
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業主單位對總承包單位進行安全交底,總承包單位對施工(檢修)單位進行安全交底。
所有進入煙氣系統施工(檢修)區域作業的人員均應熟悉逃生通道、現場各種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
(4)業主單位應簽發告知書于各相關單位(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簽發),告知書主要內容為防腐施工開始時間、范圍、結束時間、應急電話及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告知書應張貼于防腐區域出入口等醒目位置。
(5)施工(檢修)作業前,業主單位應針對煙氣系統改造(檢修)編制相應的火災應急預案和滅火作戰方案,并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演練,對各工作點發生火災后消防水的取用、覆蓋范圍進行驗證,做到心中有數。
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火災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火災應急預案演練。業主單位應配合總承包單位做好應急演練相關工作。
1、消防水系統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壓力正常,隨時可用。
2、煙氣系統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要求,配置移動式滅火器。
3、所有帶可燃襯膠內襯的設備及除霧器(pphg材質)、除霧器沖洗水管(pp材質)均應懸掛“嚴禁煙火”的警告標示牌;醒目位置應設置廠外火警電話、廠內火警電話。
4、煙氣系統運行期間,嚴禁對濕式電除塵、吸收塔、煙道等所有帶可燃襯膠內襯的設備外壁及相連管道進行動火。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五
1、對現場的預留孔洞,必須進行封閉覆蓋,危險處,在邊沿處設置兩道護身欄桿,并于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2、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應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不得使用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腳手架不得鋼木混搭。
3、結構施工期間,首層支搭達6米寬水平安全網,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4、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5、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7、井字架首層進料口處應搭設長度不小于3-6米的防護棚,其它三個側面必須采取封閉措施,各層卸料平臺出入口處均應設有安全門,通道兩側必須設有安全防護欄桿。吊籠定位裝置必須安全可靠,任何人不準乘坐吊籠上下。
8、結構內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或加固定蓋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9、井字架口處必須設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屬防護門,下底高20厘米,門兩邊各寬于門口10厘米,門欄刷涂紅白相間的顏色,同色間隔20厘米。井字架內首層和首層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安全網應封閉嚴密,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井字架內不得做垂直運輸通道或垃圾通道。
10、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并立掛安全網封閉。
11、建筑物的出入口處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六
應該根據便利于組織生產以及生活的目的布置各種臨時生活以及生產設施,同時布置的過程中應該遵循少占地的原則,禁止占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時布置還要與消防安全以及衛生安全的規定相符合,明確劃分施工區與生活區。利用混泥土將臨時施工與施工場區的運輸通道進行硬化。同時對于運輸通道應該安排專人進行維護與保養。根據消防安全以及工地衛生的要求布置臨時房屋,同時在建設之前要將布置報給建設單位和建立部門,征得其批準。使用雙層彩鋼板活動的房屋作為生活房屋,根據實際的`需要設置面積。為了能夠滿足施工期間生產、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應該修建臨時的給水工程。同時按照實際需要計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證用水需求得以滿足,同時應該將當地的給水管道作為臨時給水水源的接口,為了保證施工用水的質量,應該將河水過濾沉淀之后達到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前,項目經理要按照在投標時所作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并且將其報備給監理部門同意之后,嚴格的貫徹落實,如發生重大的變更,應該取得建立以及建設單位的批準。
采用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報告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之后才能執行。在各個分部的工程開工之前,應該向駐地監理提出申請,得到同意之后方可開工,并采用內部審核制度監督各分項工程開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七
1、每項建筑、檢修工程都必須在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計劃)中有明確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由各級有關管理人員向工人講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項。
2、外單位來廠施工,由相應的工程管理部門代表公司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協議”和現場安全交底,并負責檢查督促實施。
3、施工現場的運輸道路、機械裝置、排水系統、材料堆放和倉庫工棚等臨時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衛生、防火要求。
4、施工現場臨時架設的電線與作業地點的水平距離和懸吊高度,應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電業部門的規定。
5、施工現場應有臨時安全、交通標志。如危險區域白天應設警戒線、懸掛“危險”、“禁止通行”等標志,夜間應加掛紅燈。
6、進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氣不流通的場所施工,必須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風、通氣等)。
7、高空作業所用的材料應堆放穩妥,所用的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傳達、學習。施工結束拆除腳手架、檢修平臺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經施工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廢料,更換下來的工件,無論大、小、輕、重都禁止向下拋擲,要用起重機械,繩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時清除出現場。
10、因施工拆除或損壞了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設施、標志必須及時恢復。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八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現場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及獎懲辦法。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工程部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施工隊項目負責人安全意識及其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隊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下達工程施工任務時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隊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技術能力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隊負責人應對本隊伍員工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班組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隊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隊員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隊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隊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隊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4.13獎勵與懲罰
4.13.1凡在安全施工中經建設單位檢查評比或成績突出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給予一定的榮譽獎或物資獎:
a)認真執行本條列,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取得顯著成績的。
b)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4.13.2凡在安全施工中經建設單位在檢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包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人員),可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a)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b)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c)發生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而發生事故的
d)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或嫁禍于人的。
e)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的安全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f)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設備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g)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發生同類事故的。
一、施工單位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不得獨立從事電工作業,禁止在施工現場和駐地私拉亂接生產生活用電。
二、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場內架設電線應絕緣良好,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撐,嚴禁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腳手架上。
三、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其安全距離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上5kv不得小于lin,,否則必須停電方可操作,在高壓線附近施工作業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必要的隔離、屏蔽措施。
四、施工現場用電,各種電器設備須配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插座應外加防水箱并加鎖,在操作處加設絕緣墊層。
五、在三相四線制中性接點接地供電系中,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在非三相四線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外殼應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大于4歐姆,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七、工地安裝現場變壓器必須符合電業部門的要求,并有專人管理,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三相平衡。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八、施工現場變配電設備處,必須配有滅火器材和高壓安全用具,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九、使用高溫燈具要防止失火,其與易燃物的距離不得小于lin,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ffi。
十、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用橡膠電纜線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地下或做穿管保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設置有效的防漏保護器。
十一、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示標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電試驗,必須認真檢查,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后方可進行。
十二、大型橋梁施工現場、隧道和預制場地,應配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造成工程損失或發生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要有聯鎖保護。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9篇)篇十九
為了能夠強化投標人的管理,使得各種預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統完善以及能夠得以貫徹落實的管理制度作為保證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開始之前,應該按照行業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細則,以及規范作業的規程,使得各項工作都能夠按照標準進行。并且各種管理制度必須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之后,嚴格執行。
其次,在開工之前,應該對施工的組織進行設計,同時科學合理的布置平面,對現場進行統一的管理以及規劃,為了能夠實現文明施工,應該對各種公告以及標志進行統一設置。再次,制定質量控制制度、職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等各種規章制度。
最后,為了能夠使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得以提高,應該有計劃地對其開展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紀律等等培訓,組織其加強自我學習和自我提高。
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這樣。雖然通過加強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們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安全事故的發生雖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也存在著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預見性。因此我們還要在平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事后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怎樣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本人總結出以下幾點:
(1)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3)辨識和控制危險源,加強作業人員的班前教育;
(4)加強對所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積極采用“四新”技術,嚴把材料質量關,加強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
(6)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質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合同管理。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隱患。要做到質量監控事先預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導。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備好“三大員”。即施工員、材料員、質檢員,他們必須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有較強的預見性,有三大員的嚴格把關,項目經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質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員的使用。工程施工與其他產業相比機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勞動靠人來操作,所以應發揮各自的特長,做到人盡其才。
人的技術水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水平,尤其對技術復雜、難度大的操作應由熟練工人去完成,必要時,還應對他們的技術水平予以考核,實行持證上崗。對于新型施工工藝,要引入“樣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供應及時可防止偷工減料,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必須具備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如不具備或對檢驗證明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材料檢驗和進廠必須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