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話過程中,我們需要合理運用修辭手法和語言技巧來提升演講的效果,從而更好地吸引聽眾的注意力。下面是一些成功的發言稿實例,希望能夠給你們帶來一些靈感和啟發。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一
1、廠前區進出廠門,公路交叉口、危險品倉庫、儲罐區、生產區及其他危險地段,必須設置交通信號和明顯標志,車輛和行人要嚴格遵守。
2、因生產和基建臨時施工障礙交通應經廠部批準,還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如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等)。
3、廠區道路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4、如生產需要所設的壇、池等應加圍欄或蓋板。
5、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移動一切交通安全設施和信號標志。
6、各種進出廠的機動車輛必須良好,經年審后持所核發合格證方可行駛。
7、進出廠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廠內設置的“交通標志”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行駛要求。
8、各種車輛進出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9、各種出入廠的貨車禁止違章搭人,裝卸人員搭車要符合安全要求規定。
10、裝運危險品應當派責任心強,技術熟悉的駕駛負擔,危險品要包裝牢固、嚴密、輕拿、輕放、不得與性質不相同的物品混裝,并指定專人押運,負責安全。
11、車輛進入有爆炸危險的生產區和儲存區,必須戴防火罩,裝卸時車輛應熄火。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二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準。經批準后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三
一、為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則;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
四、校內不準追逐,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周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自行車,進入校門后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須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象。
十、每位教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改正錯誤。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四
親愛的領導和礦業的朋友們:
大家好!
我今天要發表的是安全在我心中,首先,讓我們想一想,當我們背著書包高高興興上學時,是否看到過指示行人過馬路的斑馬線?當我們走到路口,是否注意到正在為安全站崗的紅綠燈?當我們乘坐火車、汽車時,是否聽到過“為了您的安全,請不要把頭、手伸出窗外”的親切關照?還記得,小的時候,從我剛剛記事起,父母就用心良苦的教我“無論是做什么事情,都一定要注意安全”;還記得,當我們走進校園,老師教我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注意安全;還記得,從我識字以后,在馬路上,商店門口,建筑物前面時常都能看到“請注意安全”、“安全第一”、“安全生產”的牌子。安全真的很重要嗎?是的!
安全在我心中,這是一句人人都應當知道的話語,因為如果不講安全放在心中,危險就離我們很近。記得有一次,放學后,我正在往家趕,在經過一個路口時,突然,一輛自行車被一輛汽車撞在的路邊。當時,正是紅燈,可是這輛自行車趕時間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闖了紅燈,結果悲劇就這樣發生了。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直到今天,我仍然忘不掉那個人痛苦的樣子,我更加要將安全在我心中演講稿。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常常會聽到媽媽給我講各種各樣的故事,其中有一個故事就是關于小學生安全演講稿的。有個叫歡歡的小學生,她長得很可愛,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有一天,她也正是放學回家,在走到家附近時,突然看到馬上對面媽媽的身影,她高興極了,大聲喊著“媽媽,媽媽”,并且像一只可愛的小蝴蝶飛向媽媽。可是,她當時完全沒有注意到安全,也沒有注意到正在開著的'汽車,只聽見一聲驚叫,小歡歡被一輛疾駛而來的汽車給裝上了。當時,血染紅了她那條白色的太陽裙,紅撲撲的臉一下子變得好蒼白,好嚇人。
同學們,聽完這兩個故事,你是否也認識到了安全在我心中的重要性?其實,安全并不是只有交通方面,還有很多的地方都需要注意到安全,就如我爸爸說的一樣,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安全。比如,下課后我們下樓梯時,比如,去食堂吃飯打開水,比如,課間休息我們一起游玩時。安全是無處不在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人的行為,就要謹記安全在我心中。
各位同學們,讓我們學會保護自己,注意安全,讓安全常駐在我們心中,讓安全伴我們長大!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五
我們在加強日常工作管理和階段情況總結的同時,要真正樹立一種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識。只有防治結合,才能保證安全。以下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推薦消防安全管理。
發言稿。
希望你喜歡。
在局領導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根據哈齊客專安質部關于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從20xx年月開始,在我分部所屬施工范圍內開展了冬季消防安全大檢查活動。現將冬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以建設“平安哈齊客運專線”為主線,進一步貫徹落實哈齊客專安質部關于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鞏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成果。我分部就此項消防檢查工作召開了專門會議,成立了消防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建立了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和減少一般火災的發生。
二、檢查存在的主要問題1.個別現場儲油庫與其他房屋防火間距不滿足規范要求,未按照標準設置警示標志和隔離措施。2.活動板房保溫材料采用可燃苯板材料,且洞口沿采取封邊,如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3.部分鍋爐房煙道過墻和天棚屋面未采取石棉布等隔離防火措施。
三、加大檢查力度,徹底整改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和不管安全因素。加大檢查力度,徹底整改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和不管安全因素。加大檢查力度,以冬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隱患高危施工區專項治理、人員、物資集中場所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活動為重點大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檢查過程中,本著對每一個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原則精神,下大力氣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徹查到底,對不能保證安全的,堅決責令停業整頓。
四、確保冬季消防目標的實現。確保冬季消防目標的實現。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動中,我分部制定了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為中心,以火災事故易發、物資集中、火災危險性大的施工區為重點,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改善了我分部防火條件。督促落實大風天火災防范措施,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分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按照各自職責人工組織開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消除了一批火災隱患。月19日我分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工作,安全施工,消防安全責任制,防火制度落實,用電安全情況進行了檢查。確保了我分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標的實現。
我部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及業主的領導下,本著“安全一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樹立“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近期各地都不時有火災發生,我部在項目部領導的指揮下,對各變電站消防安全嚴格把關,確保了我部供電及線路的安全運行。項目部按照20xx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計劃。
有序地進行,并較好地完成了各項消防安全及安全培訓的工作。現將本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總結。
如下:
一、領導重視、工作到位為了加強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分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按計劃進行開展,項目部組織成立了消防應急小組,根據所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聯合組成應急小組,明確職責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使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在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的正常開展實施。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2、明確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1)負責對職工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滅火器使用知識,以及遇到火災逃生及救護知識等。2)負責項目部基地消防管理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3)負責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演習、訓練,不定期的對所有員工發送有關消防安全警示和消防安全知識的短信。4)發現火情,立即啟動。
應急預案。
把災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二、樹立教育為本、增強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安全知識、認識和觀念。消防安全、生產安全事關員工生命和項目部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只有全員懂得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只有集中力量抓消防、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使職工都牢牢樹立起安全意識,真正警覺起來,才能真正保障我部生產、生活的安全運行。為了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文化知識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強化安全意識和安全制度的責任化理念,在對全體員工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礎上,把握消防安全生產活動創造的有利條件,舉辦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消防安全演練活動。通過隊消防安全理論學習和消防器材操作的培訓活動,使全體員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的重要性,又能做到在實際操作消防器材,能很好的運用所學知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開展各類消防安全活動1、由消防安全工作小組領導組織,小組相關成員配合每月進行了至少一次全面的的消防安全檢查,并做到有檢查、有結果、隱患整改有跟蹤結案。2、20xx年項目部專項、綜合消防安全檢查共37次,并做到將檢查到所存在的隱患通知及時下達到整改責任部門,且做到有跟蹤、有關閉,隱患整改率達xx0%。3、全年消防安全專項綜合培訓達15余次;組織考試3次;滅火器演練1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1次。4、我部20xx年更換滅火器共11個,其中3個(mfzl4型)干粉滅火器、4個(mfzl25型)干粉滅火器、3個(mt2型)二氧化碳滅火器、1個(mfzl2)abc干粉滅火器,另外還對21個滅火器進行了加粉處理,每次檢查后都合格的滅火器貼上標簽,注明檢查人和時間。對流失的消防沙進行了填充,并不定期的安排人員將消防沙刨松,保持消防沙的干燥。5、以“119”消防宣傳周活動為契機,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期間,在各個變電站懸掛宣傳橫幅8條,宣傳標語、宣傳圖片20張、制作了2期消防安全板報,對各個項目部重點防火單位和重點部位的檢查,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通過“119”消防宣傳周活動的開展,全面、生動的宣傳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參與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宣傳消防的良好局面,極大的促進了活動的開展。6.在消防周期間,我部還組織了一次對變電站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各個變電站電纜進出線位置、高壓柜室、蓄電池室、電容器室等采用加設消防沙、防火泥一系列措施,達到了防火的效果。
四、消防安全工作所存在的問題。1、端正消防演練的態度部分人員對消防安全工作還沒有引起足夠地重視,培訓、演練時不能引起高度重視,抱著好玩的心態,也有個別職工在接到培訓、演練通知不參加,演練時不投入。2、加大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力度一年來,雖然我們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這些成績只是階段性的,與公司領導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相差甚遠,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們要樹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學校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關系到學校財產安全和教師員工的生命安全。對于這項工作,我校從來不敢有絲毫懈怠與麻痹大意。我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堅持做到不斷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將事故隱患減少到最低指數,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確保學校建設發展不受影響。
一、高度重視,積極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高度重視,只有思想上重視起來,安全行為才有保障。這是我校多年來的工作經驗之一。為此,我們十分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近幾年,我校主要從三個方面落實這項工作。首先是通過各級會議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學校綜治領導小組堅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問題討論措施布置工作。學校領導在每次的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都反復強調,要求教職工小心謹慎,預防為主。學校就安全問題專門召開過全校教職工大會,對包括學校消防安全在內的安全問題作了詳盡的分析,并提出了許多需要注意的問題,要求各個部門和個人將安全牢記在心。其次是組織學生觀看消防展覽和影片,我校針對中學生接受和理解問題的特點,組織學生參觀直觀材料,加深他們的印象,使學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增強了消防安全意識。另外是在全校師生員工之中進行了多次系統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既有書面的又有實際操作,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參加培訓人員面廣量大,培訓工作細致全面,效果顯著。
二、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充分落實管理責任與具體措施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只有加強管理,做到責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漸。這是我校多年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條重要經驗。明崗明責,檢查評比,是強化管理力求實效的重要舉措。具體說來,我校在以下七個方面加強了規范管理:1.確定重點防火部位,明確重點防火部位負責人。2.經常性地檢查疏散通道,檢查疏散指示標志,以便應急情況有保障。3.加強對實驗室的管理,尤其是對化學藥品.易燃易爆藥品加強管理,保證了無一例隱患存在。4.加強對保管室、計算機室的管理,不定期檢查安全情況。這兩處是事故易發地,我們在對有關人員加強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時加大檢查力度,有隱患及時有效整改,確保萬無一失.5.加強對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養。我們并不因為這些器具平時很少使用就放棄管理,而是注重保養,保證隨時可以應急使用。6.加強對住讀生安全教育與檢查。寢室管理員每天檢查,及時公布,如有違紀,迅速處理,屢教不改者,上報政教處。執行情況良好,未有事故發生。7.加強評比,每月分年級評比出示范班和優秀班。
三、加大資金投入,注重實戰演練。加大資金投入,注重實戰演練。消防安全需要大量設備,沒有一定資金投入到頭只能是望災興嘆。加大資金投入,重金買安全,也是我們的一條經驗。我們將過期的消防藥水用來演習,一方面化廢為寶,另一方面確保定時換上有效藥水。資金投入的另一塊就是每學期的實戰演練需要的費用,實戰演練是對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行為的綜合考察。由于我校的住讀生較多,我們制定出了住讀生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練的制度。我們利用有利條件開展實戰演練。每次活動之前,我們請各部門負責人、消防中隊的指揮員一起擬定方案,并在演練之前召開動員會,部署演練計劃。在演練過程中,我們要求每個環節每個層面都有教師把關做好防護,防止傷害事故發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我們真正做到了重金買安全,力求萬無一失,使全體師生真正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滅火技巧,做到兩知一會、處危不亂;進一步推動學校消防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學生管理、門衛值班、巡邏值班、防火防災、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究,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四、制訂消防安全緊急預案,確保臨危不亂.制訂消防安全緊急預案,確保臨危不亂.消防安全無小事,為使火險隱患能夠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扼制,并保證學生能夠處危不亂,科學避險,減少盲目、慌亂和踩踏事故的發生,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通過對教室等學生集中區域進行實際考察,反復醞釀、建立學校安全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學校建立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制定了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制訂了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緊急預案”做到全校一盤棋,。“緊急預案”人人熟悉。
五、警鐘常鳴,專人值守,安全有保障.警鐘常鳴,專人值守,安全有保障.為避免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學校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使用火具和照明蠟燭。課間在各樓層安排學生會值日,教師值日,班主任值班,防止學生擁擠、踩踏。下晚自習時,安排值日教師護送和巡查,多管齊下,確保學校穩定無事故,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個艱巨的長期的任務,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由于認識明確,措施到位,多年來,我校從未發生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外事故。我們在加強日常工作管理和階段情況總結的同時,要真正樹立一種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識。只有防治結合,才能保證學校安全。每個人都要關心消防安全,不能以為看不到就沒事,事不關己就沒事。我們相信,在全校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能將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為學校發展與改革事業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消防工作任重而道遠。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六
1、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學校辦公室同意,登記后方可進入。
2、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履行手續后方可放行。
3、各種機動車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進入校園后嚴禁鳴笛,嚴禁超速,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
4、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非停車區隨意停放。
5、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6、嚴禁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
7、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交通和車輛管理。
8、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道舉行集會和進行體育娛樂活動。
9、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和隨意拆卸、移動校內交通標志和交通設施。
10、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隨意阻礙交通、占用路面。確需占道施工,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提前報辦公室。
11、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2、有校車的學校或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車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確保校車和駕駛人符合運行要求。
15、臨近交通要道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在校門口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燈、斑馬線和車輛禁停區等。
16、上、放學時間,接送學生車輛、公交車禁止在校門口車輛禁停區內停車。
17、市區繁華路段的的學校,如上、放學期間不能執行管控地段(經交警部門批準,學生上、放學時段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的學校,必須實行交警、老師聯合協管措施。
18、學校如有校車或租賃車輛接送學生,學校必須與駕駛員和租賃公司簽訂安全接送責任書,學校要協同交通運輸部門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同時,學校要指定負責人,對接送車輛進行管理,限定車速,嚴禁超載。
19、學生上、放學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輪車,禁止“三無”車輛、報廢車輛等其他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學校、交通運輸部門加強督查,及時報告。
20、如有校外集體活動學校需要租賃車輛時,必須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每臺車要指定安全負責人,要明確限乘人數和行車路線。
21、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接送登記制度。幼兒接送原則上由監護人負責,監護人不能接送的,必須簽訂委托書,幼兒園不能將幼兒交給不認識或沒有委托的責任人接送。
22、學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規、彬彬有禮過馬路、安全文明行駛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七
一、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通過主題班會、電化教育、板報比賽、演講比賽、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1、每學期當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2、每天老師要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個月要以班為單位舉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題班會;。
5、每學期組織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考試,把考試情況列入評比“三好學生”的內容之一。
二、開辟交通安全綠色通道。爭取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配合,開辟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通道,學校指派教師、行管人員以及門衛疏通交通。
三、推行路隊制。學校要在交警部門的指導下,推行學生放學路隊制。要制作一批“小紅帽”和路隊起旗,學生在上、下學以及進行其它校外活動時,佩戴示意車輛讓行的“小紅帽”,舉路隊旗。
四、加強管理,優化交通環境。爭取交警部門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確保家長接送學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八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周轉任務,防止由于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鏟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干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干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余為廠區支干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干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干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干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干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后,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干道、支干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干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干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九
一、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莊果峪學生上放學乘坐車輛性質為村委會牽頭家長合租的形式。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
二、學校定期利用校會、班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拒乘三無車輛,拒乘超載車、拼裝車、農用車、貨用車等。
四、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
1、學生來學校上學可以采用步行,乘公交車或騎自行車的方式。
2、學生在來學校上學和周末回家的途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交通安全。
3、騎車的學生在學校門前應提前減速,下車推行進入學校校園。
4、學生的車輛統一進入車庫統一停放整齊。
5、學生的車輛進入停放區域后應把車鎖鎖起來,自己妥善保管好車鑰匙。
6、每位學生只能停放一輛自行車。
7、班級停車區域不能長期停放不使用的學生車輛。
8、出門時,學生車輛統一推行出車庫。
9、在校園內嚴禁騎車,所有學生車輛有序推行出校門。
1、所有教職工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交通安全,做學生表率。
2、所有教職工車輛在學校門前提前減速。騎自行車和騎電動自行車的人員下車推行進、出校園;騎摩托車的人員應小心駕駛,以最低車速緩慢進、出校園。
3、開汽車的人員應主動避開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時間進出校園。
4、所有車輛在學校校園內禁止鳴號。
5、所有教職工車輛按照指定區域整齊停放。
6、所有教職工車輛應自行上鎖并妥善保管好車鑰匙。
7、停車區域不能長期停放不使用的教職工車輛。
1、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交通法律,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杜絕發生交通事故。
2、愛護車輛,注意保養維護,不得私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返回后及時清洗,保持車輛整潔,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各部門用車由校長室或教行處統一安排。駕駛員接通知后方可出車,不得私自用車。
4、車輛如損壞、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立即處理,不得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
5、做好車輛年審工作。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堅持安全法律知識學習,防患于未然。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一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最為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為確保生命安全,我們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應當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掌握交通規則和交通安全常識。
二、師生員工上學、放學及上下班,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者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周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六、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接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
七、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八、校內行車、停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1、經允許,車輛方可進校。
2、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二
1.1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安全部門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2.1廠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并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經安全部門批準。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xx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xxm。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xx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xx年檢,合格后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xx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xx部門考核檢審發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a、進出廠門及轉彎處xx公里/小時
b、廠內直線路10~xx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并限速xx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xx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xxm,超出部分不準觸地,不準超過xx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xx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xx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xx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xxm,高度xx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域,并按規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志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本項目場內機動車輛、機動車駕駛員、道路安全運輸管理,預防各類道路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規范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在施工場地內使用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施工作業所需用的自卸翻斗車、硅罐車、拖拉機、農用車、客貨兩用車等各類施工車輛,也包括項目施工服務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漂水區美麗鄉村主千路(5341白馬段)al標項目部。
第四條安全環保部對項目部場內施工車輛的日常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綜合辦公室負責項目部施工服務車輛的日常管理。
第五條項目經理為場內道路安全運輸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分管領導對本項目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第六條作業隊、班組負責人,對所管轄的機動車輛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發生場內道路安全事故及時報告,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七條駕駛員在施工現場從事駕駛工作必須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操作證、上崗證等相關證件,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
第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對車輛行駛安全負直接責任。機動車駕駛員要嚴格按崗位操作技術規程和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保持車輛良好安全技術狀態和車容車貌;。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和收車后的保養工作;發生道路安全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搶救傷員,配合調查。
第九條機動車駕駛員要遵守交通安全紀律,做到七不準,即不酒后開車、私自出車、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駕駛室超座、穿拖鞋駕駛、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第十條場內臨時性道路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堅實,邊坡穩固。
(二)根據機動車輛車型選用適當的路寬。一般路面寬度不得小于機動車輛寬度的1.5倍,單車道應設有會車位置。
(三)施工現場道路設置縱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況個別短距離地段最大不得超過15%。
(四)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積水。
第十一條在場內道路的急彎、陡坡、狹路、視距障礙、交叉道口和橋頭路段,要設置各種警示、限速等安全標志。
第十二條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場內施工車輛、施工服務車輛行駛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交叉路口處施工車輛先行,非重車讓重車先行,小車讓大車先行;
(二)在坡道上行駛,非重車讓重車先行,輕型車輛讓重型車輛先行,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
第十四條所有機動車輛在非工作時停放在安全區域。車輛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車場,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須停放時,車輛不得脫檔且必須拉緊手閘,切斷電源,鎖好車門,輪胎下墊好三角木。,確保車輛不至溜滑。
第十五條機動車輛應加強日常保養。車輛使用完后,駕駛員應對車輛進行外觀檢查、清洗,對使用后的車輛進行維護保養。
第十六條施工車輛在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所有施工車輛除駕駛室以外,其他部。位不準搭乘人員。駕駛室搭乘人員不得超過核準搭乘人數。
(二)向低處臨空邊緣卸料時,后輪與邊緣要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段陡坎處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車檔裝置,擋車裝置高度不低于車輪外緣直徑的1/3,長度不小于車輛后軸兩外輪側間距的2倍。同時必須設置專人指揮,夜間應有照明并設紅色警示燈。
(三)自卸類車輛要確認車廂放下后才能行駛。嚴禁舉斗行駛。
(四)禁止在橫坡過大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車輛傾覆。
(五)當車廂在舉升狀態下做檢修維護時,必須用牢固的撐桿將車廂頂穩,并在車輪處前后兩方向墊好三角木。
第十七條發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論責任及事故大小,當事人必須及時向項目經理部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酒后開車、無證或私自駕駛操作車輛、設備造成事故的,按規定賠償損失。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施工用車的交通安全管理,貫徹執行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車輛運輸及駕駛人員安全操作進行有效監督。
適用于工程項目部的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
3.1交安組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3.1.1交安組長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項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1.2負責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本單位(項目部)各項交通安全考核指標。
3.1.3定期召開交通安全例會,聽取交通安全工作匯報,布置安排交通安全工作。
3.1.4配合公司交安委參加各種交通安全活動及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3.1.5負責總結和推廣交通安全工作經驗,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對事故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
3.1.6不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學習交通安全法及公司有關規定。
3.1.7對外租車輛應進行監督管理。
3.2車隊隊長職責
3.2.1負責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本單位各項交通安全考核指標。
3.2.2定期召開交通安全例會,聽取交通安全工作匯報,布置安排交通安全工作,協調各基層黨、政、工、團齊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
3.2.3配合交安委參加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3.2.4負責總結和推廣交通安全工作經驗,對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對交通違章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
3.3駕駛員職責
3.3.1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使車輛處于完好狀態。
3.3.2按時參加每周的交安例會.
3.3.3認真遵守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制度規定。
3.3.4積極參加公司及本單位組織的安全培訓,崗位技能培訓。
3.3.5圓滿完成上級交給的運輸任務。
4.1車輛的派遣:
工程指揮用車一律交由主管施工生產的副經理統一協調派遣;大型運輸車輛、四輪農用車及三輪車由各施工隊負責派遣。駕駛員要按照派車單所明確的內容準時出車,做到聽從指揮,服從調度。
4.2車輛的使用:
途中檢查、返回駐地后檢查”。另一方面,要嚴格控制油耗,車輛用油一律由運輸隊統一開具油料領用單;同時,由運輸隊對每臺車的用油情況,做好記錄和考核工作。提高現有車輛的利用率,切實把工程間接費用降下來。
4.3車輛的維修:
車輛出現故障時,首先,會同運輸隊做好故障鑒定檢查。能自行修復的,不準外送修理;運輸隊無法修復時,應仔細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送外修理。其次,外修車輛批準權限:中修(含中修)以下的維修,一律由分管領導批準簽字;大修以上的,須經理批準,方可實施,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張,隨意行事。如若假借維修,從中撈取個人好處的,一經核實,將對其嚴肅處理。
4.4車輛維修費用的報銷:
報銷時,須出示經分管領導簽字批準的《申請表》,經運輸隊長驗收,分管領導審核后,才能報銷。凡是事前未經分管領導或經理同意的外修費用,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5.1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利用例會時間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細則的.學習,每月不少于兩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5.2用事故案例教育駕駛員,以人為本,愛惜生命,吸取事故教訓。
5.3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加強交通安全知識的學習和職業技能的培訓工作。
5.4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5.5在行車中要遵章守紀,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不強超硬會,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5.6拉超長、超高貨物要捆扎牢固,要設置超長超高標志,要有專人押車。
5.7在施工路段確認路面不好,該修的就修,決不勉強通過,待修好后方可通行。
5.8在載人去工地時,要關好車廂,不能超員,并讓施工隊委派安全監督員。
5.9吊車在院內起吊時,嚴禁起吊臂下站人,要把支腿支在堅實的地面上,起重工要懂得現場吊物的安全規程,指揮好吊裝物品的配合人員,不能讓閑雜人員在起吊現場,遵章操作,做到萬無一失。
5.10駕駛員每天在出車前、行車中和停車后做好三檢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按時做好例行保養工作,對車輛勤檢查勤維修,尤其對剎車、方向、燈光等安全部位要重點保養,保持在良好的狀態,積極參加每周的安全例會和其它形式安全活動,加大獎懲力度,促使行車安全,確保交通安全。
6.1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減少事故,確保暢通,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交安委所轄有車單位要建立統一的“車輛管理檔案”、“車輛維修記錄”。
6.2交安組所轄有車單位要建立定期的車輛維修保養、檢查制度。要逐年登記建檔,抓好日常的車輛維修,做到不帶病上路。有故障及時排除,使車輛時刻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6.3為了加強機動車輛管理,要把外來車、個體車列為檢查的重點,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該停的停,該修的修,杜絕三無車輛上路。
6.4明確責任、分工管理、各負其責,交通安全綜合治理的組成部分交安組要狠抓宣傳教育,宏觀指導,督促檢查,基層單位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完善管理,做到分工明確,層層把關,嚴格管理。
6.5分公司(項目部)交安人員每月對項目部、分包單位的所有車輛執行月安全檢查制度,對車容車貌、發動機、車架部分做好安全檢查,嚴禁客貨混裝、超載、超速、超員,對檢查情況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確保車輛安全運營。
7.1為了及時傳達學習部署公司交安委的文件精神,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當月的交通安全工作。
7.2交安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日制度,駕駛人員要積極參加交安組組織開展的各項交通安全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凡無故不參加例會活動的單位或駕駛員,交安組有權進行罰款、停駕的處罰。
7.3交安組要把每月“例會”的活動內容、人員出席等列為年終評比表彰的一項重要內容,凡經常缺席不到的單位,不能評為先進集體,駕駛員不能評為先進駕駛員。
7.4項目部每周由交安管理員組織召開交通安全例會,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根據施工特點安排本周的交通安全工作,對車輛行駛路線、危險點源進行識別,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確保交通安全。
7.5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議事日程,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扎實細致,制度上狠抓落實,管理上從嚴治理,使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工作走上經常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
7.6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例會精神,不折不扣的執行交通管理的有關規定,使交通安全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落實,形成一個齊抓共管的局面。
8.1駕駛員必須參加公司交安委組織的交通安全培訓,持公司核發的駕駛員《上崗證》方準上崗。
8.2項目部、交安組必須對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宣傳教育,駕駛人員必須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9.1交安員每月組織一次車輛安全檢查,駕駛員執行每日對車輛的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安全檢查。
9.2對車輛的檢查必須有檢查記錄,對車輛的剎車、燈光、方向等安全部件都有檢查明細。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10.3《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
10.4《山西省送變電工程公司交通安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五
第一條 為了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城市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
市道路發展規劃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
第四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規劃、交通、建設、市政、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等有關部門和區人民政府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根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負責協助交通警-察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勸阻。
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應當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六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區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并落實交通安全制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絡等有關單位應當對社會公眾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發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
全事故發生。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第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和未經許可進口的機動車,不予登記。
第九條 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后規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倒置、折疊、重疊、遮擋、涂改、污損或有其他影響號牌識別的行為。
機動車臨時號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玻璃內側右上角。
第十條 專門用于接送幼兒園兒童及中小學生的客車,應當在駕駛室兩側噴涂核載人數,在車身前后明顯位置噴涂校車字樣,并保持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專車專用。
專門用于接送幼兒園兒童及中小學生的客車駕駛人應當具有三年以上與準駕車型相符的安全駕駛經歷。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專門用于接送幼兒園兒童及中小學生的客車數量、駕駛人情況進行登記。
第十一條 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行登記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記錄并無償提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累積記分和發生交通事故情況等信息。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應當經常查詢車輛及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記錄。聘用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要求被聘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記錄。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十三條 城市道路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設置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信號燈等交通信號,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需要,及時增設、調換、更新交通信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涂改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信號燈。
礙交通安全暢通的,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及時調整。
第十五條 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時,應當征得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一)在交叉路口、單行道、學校周邊道路上施工作業的;
(二)在高架路、城市快速路或者立交橋封閉的機動車道上施工作業的;
(三)在交通流量高峰期施工作業的;
(四)需要中斷交通施工作業的;
(五)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因緊急搶修地下設施影響道路交通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搶修的同時報告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市政工程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經批準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提前向社會公示,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批準的路段和限定的時間內施工、完工;
(四)作業人員按照規定穿戴反光服飾;
(五)施工車輛開啟黃色標志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六)作業完畢,及時修復損毀路面,并清除現場遺留物。
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定
第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車輛應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但已越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第十九條 機動車進出或者穿越道路的,應當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在設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進主路的機動車應當讓在主路上行駛的和出主路的機動車先行,輔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讓出主路的機動車先行。
第二十條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二十一條 不得擅自拆除、改裝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限速裝置或者實施其他影響限速行為。
第二十二條 駕駛自行車、人力三輪車必須年滿十二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十六周歲。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只供殘疾人單人代步使用,不得用于營運。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人員,應當是下肢殘疾、身體其他部位正常,并持有殘疾證。
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上可以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三條 行人不得在車行道上推銷商品、散發宣傳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 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一至五人。
乘坐載貨汽車時,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車廂欄板上;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第二十五條 生產時已裝備安全帶的機動車在行駛時,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 禁止非機動車在高架路和立交橋上通行。
禁止拖拉機、摩托車(依法執行公務的除外)、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人力架子車、畜力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上通行。
通行證件,并按照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第二十七條 禁止偽造、變造、買賣、轉借、轉讓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轉借、轉讓、作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件。
第二十八條 在城市禁鳴區內禁止機動車鳴喇叭。禁鳴區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并設置禁鳴標志。
第二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在道路上競逐或者故意圍堵正常行駛的車輛。
第五章 停車場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
第三十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市政、交通、建設等部門編制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停車場建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經批準的停車場建設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批準程序報經批準。
第三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按照標準規劃和建設停車場。停車場建設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現有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未按照規定配建停車場或配建的停車場達不到標準的,應當限期補建或者與其他單位聯建。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三十二條 按規劃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和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停車場的出入口、停車帶、通行道等符合設計要求;
(二)停車場的照明、通訊、消防等設施齊全;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四)有與停車場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
(五)按規定設置安全指示標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土地、資金補助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單位或個人投資建設立體、地下停車場等公共停車場。
住宅小區、單位的停車場,在滿足本小區、單位停車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向社會開放,并可收取合理的服務費用。
第三十四條 設立臨時停車場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市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泛征求公眾意見。
單行道、寬度超過十一米且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未設置隔離設施的道路、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周邊區域,應當納入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施劃規劃。
得擅自設置、占用、撤銷道路停車泊位,或者在停車泊位內設置停車障礙。
行政機關辦事大廳、行政服務中心門前應當施劃免費停車泊位。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停放在停車場和施劃的停車泊位內。
禁止在下列范圍內停放機動車:
(一)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和區域;
(二)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
(三)人行道(按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四)人行橫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
(七)法律、法規規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區域。
裝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應當停放在規定地點,不得停放在公共停車場和住宅小區、單位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停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道路停車泊位內,按順行方向依次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
(二)借道進出停車場或者道路停車泊位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三)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車站(點)、出租車上下客的臨時停靠站(點)及其前后三十米以內的路段停放。
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后尾燈。
第四十條 公共電車、公共汽車進出停靠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停靠站一側單排靠邊停車;
(二)暫時不能進入停靠站的,在最右側機動車道單排等候進站;
(三)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地點停車上下乘客;
(四)駛離停靠站時,依次單排順序行駛。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在經營性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停放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發給停放憑證,并履行車輛看管義務。
機動車停車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并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發票。
第四十二條 占用市政公用設施或由政府投資建設的機動車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收取的停車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第四十三條 非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停放,應當停放在規定地點。城市道路上未施劃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六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四十四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有人員傷亡的,應當及時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有關部門。發生特大或者其他有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應當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市人民政府報告;涉及營運車輛的,應當同時通知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第四十六條 發生交通事故,不屬于依法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的情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立即撤離現場,恢復道路交通,并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一)機動車兩方之間發生的不涉及第三方的;
(二)機動車能夠駕駛行走的;
(三)機動車均在河南省內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沒有人員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任何一方財產損失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的。
事故現場。
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成因無爭議的,應當如實填寫《鄭州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記錄書》,并共同簽名確認。
理定損、理賠手續。
第四十八條 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責任,依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承擔。無法確認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的,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
第四十九條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共同請求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未作規定的,按本條例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五)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七)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元以下罰款;
(十)偽造、變造、買賣、轉借、轉讓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轉借、轉讓、作廢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件的,收繳證件,并處以五百元罰款。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二百元罰款;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二十元罰款。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城市禁鳴區內鳴喇叭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道路施工的;
(二)超越批準的路段或時間占用道路施工的;
(三)道路施工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措施的;
(四)道路施工有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的。
施工單位拒不停止違法行為、恢復交通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恢復交通,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十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未按照規劃要求和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
第五十六條 未經許可擅自設立臨時停車場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二千元罰款。
第五十七條 擅自停用公共停車場或者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恢復,逾期不恢復的,從停用或者改變用途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三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八條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管理權限的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為不符合條件的機動車發放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檢驗合格標志的;
(二)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收費停車場等經營活動的;
(三)違法扣留車輛及其行駛證、號牌或機動車駕駛證的;
(四)使用依法扣留的車輛的;
(五)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的;
(六)徇私舞弊,不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的;
(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八)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額的;
(十)擅自改變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的;
(十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際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向社會公告后,按照城市道路管理。
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7日鄭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1999年3月26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準的《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六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我校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等一些無載人資格的車輛,這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為此學校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認真搞好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貫徹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切實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議事議程。
(一)組織領導: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學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政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將經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等活動。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了解交通信號、交通標志等交通常識,記住急救電話。
2、教育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英雄車”、不準坐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3、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從信號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戲,列隊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別重視學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師生不乘坐“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
5、學校組織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經學校領導集體落實研究,報教育局批準。
6、校外活動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狀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運送學生。
7、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8、班主任作為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逢放學、放假前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處每周升旗儀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時必須強調交通安全。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往返學校。
10、值周教師每周必須做好學生往返學校的接送工作,杜絕學生乘坐“三無車輛”而發生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七
親愛的同志們:
今天鎮黨委、政府在這里召開全鎮校車整治工作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機關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希望全鎮各有關部門立足自身本職、強化職能,進一步提升校車安全意識,確保全鎮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下面我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和我鎮校車管理實際,再強調三點意見: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不僅是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的重點問題,也是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樹立“校園安全無小事”的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去年以來以及近期上級部門和各級領導就校車和校園周邊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指示和文件精神,強化聯動監管,明確責任,迅速行動,確保校車整治管理措施取得實效。
全鎮各部門要積極配合鎮教委在前段時間摸排掌握的基礎上,對已掌握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基礎數據作進一步核實確認,鎮教委、各學校要按照“一車一檔、一人一檔”方式,建立校車和駕駛人校車交通安全監管檔案,健全校車、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和路線、護送人員等基本信息,明確校方具體責任人與聯系方式,確保監管無盲區。
剛才代表柴胡店鎮政府與各學校簽訂了《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管理責任書》對校車、駕駛人、護送人員、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希望各級各部門認真遵守、貫徹落實。鎮政府也將不定期地對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落實責任追究機制。
同志們,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是當前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更嚴格的制度、更嚴密的措施、更嚴厲的責任追究來強化校車管理工作,確保校園安全無事故,真正讓學生上學放學安全、讓黨委政府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八
為了規范進入廠區內各類機動車輛的安全行駛,確保廠區內生產安全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進入廠區內的所有車輛及廠內運輸車輛。
1 3.1安環部屬于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歸口部門,全面負責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
3.2門衛負責對入公司車輛進行安全告知。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城市、公路交通規則》 。
4.2各級領導和公司內職工,本公司或外單位入公司車輛都必須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公司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生產區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生產區。
4.5公司區內行車速度不大于5 5公里/ /小時,公司門和危險場所不大于5 5公里/ /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使,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路、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公司門口、彎拐時,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除公司辦公用車、員工駕乘汽車、運送貨物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不準進入公司。
4.10道路上不準堆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公司內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機動車輛行車禁令:
4.12.1嚴禁無證開車。
4.12.2嚴禁酒后開車。
4.12.3嚴禁超速開車。
4.12.4嚴禁空擋溜車。
4.12.5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12.6嚴禁不戴阻火器進入生產區。
4.13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4公司內交通辦公室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完善校園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校園師生員工安全和道路暢通,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創建完安全文明校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園內供行人、車輛行駛的道路。
第三條負責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是總務處,其他部門應加強對所屬教職工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四條行人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行人應在道路右側或人行道上行走。不應多人并排走、圍堆談話,妨礙交通。
(2)不應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戲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3)行人穿越道路應該注意來往車輛,不應在道路上隨意穿行。
非機動車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4)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園內騎車(包括自行車、三輪車、助動車)。
(5)任何非機動車均應靠道路右側行駛,嚴禁反道逆行。嚴禁騎車追逐、快車、曲折競駛;嚴禁雙手離把和扶肩騎車行駛;嚴禁攀扶其他車輛行駛;嚴禁在人行道、綠化地、操場騎車或是主要道路上學騎車(包括自行車、三輪車、助動車)。
(6)騎自行車不準帶人。
(7)騎自行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8)非機動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禁止在綠化地、操場、辦公室外側走廊、教室外側走廊、宿舍樓道內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車輛。
機動車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9)校園內主要道路設置交通標志,車輛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校園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嚴禁在校內飆車;禁止超車、嚴禁鳴號;禁止無證駕駛;禁止酒后駕駛;禁止在校內學習(練習)駕駛車輛。
(10)出入學校的機動車輛,必須持有學校發放的《陽貴一中校區通行卡》(以下簡稱通行卡),無通行卡車輛進校需經校辦公室審核后,進行登記方可放行。出入學校的機動車輛,應配合接受學校門衛的詢問或檢查,門衛人員有權不準可疑車輛出入學校大門,并交學校辦公室查處。
(11)校內停車地點:各教學組團的天井,國際部、科技館、圖書館、一食堂樓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車庫,六食堂地下車庫。校車平時停放在一食堂門前空地,交通車發車時,應在一號門與主教學樓之間道路右側臨時順停,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其他地段任何車輛不得隨意停放。
(12)主教學樓及各教學組團周邊道路,必須按順時針方向行駛(單行線)。學校有重大會議、活動或外事接待任務時,校辦公室可臨時調整各種車輛行車路線或停放位置。
(13)特種車輛(包括押鈔車、郵政車、各種施工車、救護車、“110”警車等)經門衛許可后,可行駛、停放在校園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貨機動車應按照校辦公室規定的時間送貨,在主干道上、卸貨時,允許靠邊短暫順停,駕駛員不得離去,不準影響其他車輛和人流通行。
(15)外來機動車,一般禁止在學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應到校辦公室辦理登記后按指定地點停放。
(16)車載物品出學校大門必須停車接受檢查,公物必須出示相關部門的證明,私人物品說明情況進行登記。
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登記程序如下:
(17)學校公用車及教職工自用車輛,由駕駛員本人到校辦公室申報、登記、領取《通行卡》(含兩輪摩托車及三輪摩托車),本校教職工免費辦理《通行卡》。
(18)校辦公室每年九月份對機動車通行卡進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冊通知各門崗,平時如有增減,應及時通知門崗。
(19)通行卡持續證人不慎遺失時,應主動向校辦公室掛失,并重新申報。
1、經學校批準的.各種社團擺設攤點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阻礙交通。
2、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拆卸或移動校內交通標志和交通設施。
3、校園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校領導批準同意,報校辦公室備案,方可施工。
4、對軋壞道路、撞壞校園設施和交通標志者,責令其按照物品價格賠償,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校內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查處、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均由校辦公室負責。重大事故與涉外事故由校辦公室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2、對校內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視情節、后果輕重和損失大小,分別予以批評教育、賠償損失、經濟處罰、校紀處分等處理。后果嚴重、情節惡劣的,由校辦公室上報有關公安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通知校辦公室,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陽貴一中安全工作緊急預案”;移動現場者,由移動方負全部責任心;肇事逃逸者,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師生員工在校外發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學校辦公室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和善后處理工作。
5、對違規亂停、亂放的車輛,以及校園內超速行駛、亂鳴喇叭或駛入禁停路段的各類車輛,由校辦公室通知違章當事人及學校財務部在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發。
6、對教職工家屬及來校探親訪友人員的車輛,由校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駕駛員及財務部在被訪者(教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7、對違章車輛的處罰標準每車次50~200元(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
8、對多次違反本規定的師生員工及家屬,校辦公室將組織違章人員學習有關交通安全知識和交通法規,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和交通安全意識。
9、外來車輛不服從學校管理規定的,拒絕其進校或責令其駛離學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10、不服從交通門衛執勤人員管理,妨礙執勤人員工作或謾罵、毆打執勤人員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經濟處罰并責令其賠償傷者的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1、交通門衛管理執勤人應熱情為師生服務,秉公辦事,嚴格管理,按章執罰,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和財務等部門檢查監督,對違紀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監督實施。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安全管理發言稿大全(20篇)篇二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了加強企業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車輛(含內轉車)的安全運行可靠性,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減少或避免企業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及企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企業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與交通活動的運行控制規定和要求。
二、本制度適用于進入本企業生產區道路所有機動車在其資產所屬區域及道路上進行可能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的管理與處罰。
第三條 職責
一、 總經辦職責
(一) 負責公司經理層領導的公務用車安排,確保車況安全可靠。
(二) 負責部室有重要、緊急公務用車的協調安排,確保車況安全可靠。
(三) 負責對公司小車駕駛員的業務、法規學習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 負責督促公司小車駕駛員做好車輛的定期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確保車輛運行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