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實際情況和目標需求,要合理公正、明確具體、易于執行和監督。規章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一
一、各單位對物資供應商的資格應進行審查,驗證供應商營業執照、資質及企業信譽。
二、評價供應商的生產能力或供貨能力,驗證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材質證明、合格證等。評價供應商提供產品的安全保證能力和環境要求的符合性。
三、依據工程局項目管理部評估的合格物資供應商內,擇優選擇。
四、必要時,區域公司、項目應前對物資供應商進行考察。保證供貨能力、售后服務質量。
五、區域公司物資部、項目部等有關單位對物資采購進行策劃并確定采購方案。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二
為做好我院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應急搶救,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為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的概念。
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即將發生前用于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用于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設備、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
二、應急物資的采購入庫。
應急物資由醫院總務科倉庫負責采購,都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經驗收后統一入庫保管。應急物品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一)經檢驗合格的應急物資,必須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據庫房,貨棚和露天堆場的條件、將庫房分成若干個區,按照物資的不同屬性,將儲存物資分成若干個大類,對每一類物資,根據其保管要求,倉儲設施條件及倉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存放區。為方便搶修物資存放,減少人為差錯,對應急物資進行編號定位,結合物資存放保管目錄,把庫房、貨架、層次、貨位四者統一編號,并附上標簽,做到見單就知貨物存放地點,提高工作辦事效率。
(二)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以保護物資的質量。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庫房整潔衛生。
(三)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檢查人員每月要定期檢查一次應急物資和工具的情況,發現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提補充和更新,確保正常使用,檢查人員每次檢查時要進行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儲備種類及任務。
醫院應急儲備物資包括應急期間需要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應急物資、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用于救濟的基本生活物資及與醫務、病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物資三大類。各職能辦根據各自職能,完成各自應急物資儲備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醫院總務科倉庫:統計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金額、儲備場所、負責部門及負責人。協同財務科核定應急物資儲備各項費用開支。協同應急辦公室檢查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管理全院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掌握應急物資狀況,及時、準確為領導小組提供應急物資儲備動態。
五、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使用。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后遠,滿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則進行。
(三)建立與物資供應商密切聯系,必要時簽訂供貨協議,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六、獎懲措施。
(一)應急物資如保管不當或挪作他用,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作相應賠償,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對責任性強的保管人員,在物資的保管、養護方面有合理的建議或挽回經濟損失的,將給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三
為了加強中心廳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移動通信生產安全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法令和條例規定,以及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中心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堅持科學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明確班組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中心廳廳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中心廳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中心的貫徹執行。
(二)中心廳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中心廳廳經理全面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中心廳廳經理要明確代管人員。中心廳廳經理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班組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中心要建立包括中心廳廳經理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教育與宣傳。中心廳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組織中心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消防安全管理
(一)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二)班組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三)嚴格執行辦公場所、倉庫等重要部位的室內裝修管理。嚴禁未經審批私自對場地進行裝修、改造。
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市場類班組:包括移動營業廳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用電管理、現金、有價票卡、促銷物質、大客戶禮品及重要資料的安全管理,倉庫管理等。
3?.后臺類班組:包括來人來訪的管理、物品搬出和搬入的程序、車輛管理等。
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維護好班組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禁黃、禁毒、禁賭;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安全檢查。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中心廳廳經理負責組織本中心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中心廳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中心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于發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具體處罰細則和獎勵標準按照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班組安全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司安全標準化資料匯編》
3.1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所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其中包括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責任。
3.2安全生產部負責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并組織其它職能管理部門開展對班組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公司對班組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
4.1班組安全組織標準
4.1.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4.1.2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主要是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班(組)長必須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班(組)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班組安全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4.1.3班組分散作業時,每項工作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4.2班組安全教育
4.2.1教育內容
4.2.1.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司以及上級部門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的標準和要求。
4.2.1.2公司及本單位安全簡報和安全動態情況的信息。
4.2.1.3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本崗位、工種或其它對應崗位發生過的一些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4.2.1.4本崗位、工種的安全規程、檢修(運行)規程;電力系統安全規程、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則。
4.2.1.5本班組所面臨和涉及的危險源及預控措施。
4.2.1.6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適用方法,所操作的機械設備、各類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理包括防火防爆、應急逃生、緊急救護等知識。
4.2.2班組安全教育要求
4.2.2.1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4.2.2.2對休假1個月以上人員,工傷休假復工人員,事故(含未遂事故)責任者,違章計分試崗及以上處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必須在4學時以上。
4.2.2.3按規定考試85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內容、考核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4.2.2.4新入廠人員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的意見,報部門(辦公室)安全員備案。
4.2.2.5每個員工必須掌握事故應急處理的基本技能: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觸電現場急救方法;熟悉現場逃生通道;事故報警方法。
4.3班組班前會
4.3.1結合當日具體生產任務、作業環境和季節變化情況,按安全工作“五同時”的要求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3.2根據每一時期班組安全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落實工作。
4.3.3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抽考和提問員工生產現場應具備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措施如何落實的要求。
4.3.5班前會情況應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
4.4班組安全活動
4.4.1每周一班組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原則上活動時間應不少于1小時。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組織活動,須報部門(辦公室)主管領導批準后,可在本周其他時間補上。
4.4.2參加班組安全活動人員必須每人在臺帳記錄上簽名,包括公司、部門、車間掛鉤管理人員。
4.4.3安全活動內容:
4.4.3.1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并對班組安全情況及各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講評,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結合實際問題學習討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系統學習安全規程,研究解決班組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檢查揭露安全隱患和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交流安全生產經驗和分析事故教訓。
4.4.4班組安全活動由安全員主持,應事先做好充分的準備,并和班組長進行溝通,征求班組長的意見。每次安全活動,班組長和安全員要提供讓大家發言的機會,營造活躍討論的氛圍。
4.4.5對因故沒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安全員要負責把主要的精神及時進行傳達,并在活動紀錄上加以注明。
4.5班組安全檢查
4.5.1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組長(安全員)進行班中巡查重點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險性較大的工作項目。同時對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動的員工要多加關心、督促。
4.5.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查思想:員工安全意識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機感意識;查領導:各級管理人員是否重視安全生產,始終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設備: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工器具有無安全隱患;查教育:新進廠人員、實習人員、調崗人員是否按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查違章:有無隱瞞事故、障礙和人身傷害事件,有無違章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查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規定發放,是否按規定佩帶和使用。
4.5.3每年季節性檢查分春季安全大檢查和秋季安全大檢查兩次。春季安全大檢查要結合迎風度夏安全特點,查防雷、防暑降溫、防電氣絕緣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檢查要結合冬季特點,查防火、防爆、防小動物、設備防寒防凍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4.5.4班組安全檢查要逐步提高規范化水平,結合自己管轄的設備、設施、專責區域編制安全檢查表格,列出檢查欄目、合格標準和要求,每項指定專人逐項檢查。檢查后匯總成冊,上報部門。對查出的問題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級檢查驗收。
4.5.5利用各種科學手段提高設備巡檢質量,及早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4.6班組應具備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臺帳
4.6.1上級部門下發的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編制的安全規程、消防規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班組制訂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其中包括班內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種設備等檢查標準、維護制度和操作規程。專業檢修(運行)規程應每人一本。
4.6.3班組應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主要包括:現場設備巡回檢查和消缺管理記錄臺帳;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種設備檢查記錄臺帳;檢修工藝作業指導書;安全隱患檢查記錄臺帳;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臺帳;危險點分析記錄;安全培訓教育方面的記錄臺帳(其中包括班組成員的安規、檢修或運行規程考試成績;工作票和動火票負責人名單;特種作業持證上崗人員名單等);班組成員安全生產獎懲和違章計分記錄等等。
4.6.4每個班組必須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清單;并根據公司和部門的要求進行及時更新。要認真記錄各類安全管理記錄臺帳,做到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4.7班組安全生產
4.7.1班組內的機電設備、安全器具、車輛和工作現場必須做到無隱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齊全可靠,嚴禁帶病作業。
4.7.2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工作中的違章行為。
4.7.3班組內每項作業和操作,每個員工都能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無冒險蠻干,無違規操作。
4.7.4每一項工作中應履行安全互保責任,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
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為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互相照顧: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要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互相監督:監督對方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作業(操作),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4.7.5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人員必須在具有相應資格人員的監護下工作,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7.6嚴格執行兩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組重點要抓好過程管理工作。
4.7.7員工必須通過專項的安全教育培訓,對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勝任,才能進入危險區域工作。
4.7.8新上崗員工(含換新工種人員)必須明確專人監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護期間不得獨立作業(操作),安全監護期不少于3個月。
4.7.9工作負責人要把監護工作放在首位,隨時提醒小組成員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項,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4.7.10要根據班組生產工作內容和環境的變化,及時對危險源的預控措施卡片進行修改和補充,并使員工及時熟知和掌握。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四
由市自來水公司負責環境應急物資儲備,防止應急物資被盜和損壞。并由專人管理,保持庫房通風干燥,保證通訊暢通,做到24小時隨叫隨到。
1、應急物資應分類存放,方便取用。
2、建立儲備、使用記錄、臺賬。
3、各類物資存儲數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要有醒目標記指示。
4、柳灣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由市自來水公司負責,每年年底前向市環保局書面報告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抄送市環境監察支隊。
三、應急物資調用。
由省、市環保部門統一調用。接到省、市環保部門調用指令,儲備庫管理人員要迅速到場,清點調出物資的類型、數量,與使用人員一并簽字。物資調出應有市環保部門人員在場并簽字,事態緊急環保部門人員不能及時到場,過后進行核對并補簽;當柳灣飲用水源發生環境突發事件,市自來水公司需要調用應急物資時,要事先向省、市環保部門報告并征得同意后,按以上程序調用;應急結束,儲備庫向市環保部門報告應急物資使用情況。
所儲備應急物資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換,或者使用后需要補充,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自來水公司)向市環保局應急管理部門書面報告,市環保部門向省環保廳應急辦轉報,按規定進行更換或補充。
五、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五
4、程序:
基本要求
4.1庫房、儲罐區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的規定。
4.2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想適應的消防器材,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
4.3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火源、電器管理制度,門衛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4.4在倉庫、堆垛和儲罐區,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倉庫安全防火管理
4.5倉庫應制訂物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廠地、標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4.6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做到準確無誤。
4.7危險品倉管員必須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稱、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8危險物品的安全儲存按危險品儲存管理規定執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記錄,發現包裝、容器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4.10庫內嚴禁煙火,嚴禁產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準穿底附鐵的鞋入庫,庫內嚴禁穿、脫尼龍等高電阻率服裝。
4.11危險品裝卸,使用操作必須符合危險品裝卸運輸安全管理、化學危險品使用有關規定。
4.12危險品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然后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4.13氣瓶貯存,必須嚴格按《氣瓶貯存運輸和使用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儲罐區管理
4.14原料貯槽及卸料管日常檢查由倉庫保管員負責,維修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4.15易燃、可燃液體和壓縮氣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氣及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4.17易然、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4.18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4.20儲罐區間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設施等應按《石油化工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一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二物資的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排放整齊。
三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四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五,保管物資,未經主管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拆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主管批準。
六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物資公司內部的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秩序,保障企業經濟效益不斷提高,企業財產不受損失,改革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3?年第9?號令發布的《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內部治安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必須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逐級負責,歸口把關,建立健全治保會、義務消-防-隊、交通安全委員會、民事調解委員會等群防群治組織,各級領導,要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到與生產經營活動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以下簡稱五同)。使治安管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第三條對擾亂內部治安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尚不夠刑事治安處罰的,應當給予內部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條"?規定"?適用物資部內部各個單位、外分包單位及全體職工(含合同工、季節工、臨時工、外包隊)。第三產業、商業網點、除按工商、稅務特別要求外,也應執行本規定,本規定與上級規定有抵觸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物資部所屬各單位可按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法定代表人或其下屬單位的主要領導人,對本企業、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并確定一名行政領導人為治安保衛工作負責人,具體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落實。
第六條各單位配備或指定治安保衛工作干部,建立健全保衛工作組織,建立健全治安工作檔案,負責日常治安保衛管理工作。
第七條各單位應建立逐級治安保衛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各部門各崗位責任落實到人,把治安保衛與本單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五同。
第八條各單位要主動搞好同當地公安部門,綜合治理委員會等組織的協作配合,自覺接受公安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和保衛組織的督促、檢查。
第九條關于對現金、票證的管理。
1.?凡經管錢財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市府及物資部有關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單據、印簽章等財務管理規定和管理制度,做到制度落實,責任明確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防止盜竊、詐騙等刑事案件發生。
2.?財會部門的辦公室、門窗要安全牢固。安裝防盜門、防撬鎖,窗戶、亮子要有防護欄。存放現金票證,必須使用具有報警裝置的保險柜。不得為私人代存錢財,貴重物品。保險柜鑰匙要專人負責隨身攜帶。
3.?取送數額較大現金必須兩人同行。取送巨款要用專車和有防衛能力的人員隨行,中途不準攜帶現金辦理其他事情,要直去直回。
4.?嚴格執行現金存放限額,因特殊原因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經本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設兩人以上看守。
5.?加強對支票、有價證券、票據的檢驗復核制度,嚴格領用手續。
6.?經手錢財票據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遵守與維護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加強責任心,提高警惕。
7.?財務部門要對安全防范做到經常檢查,發現漏洞及時堵塞。
第十條關于門衛、護場隊、經濟民-警職責。
1.?根據93?年市政府第9?號令規定的精神,要定期對門衛、經警護場隊進行培訓,提高思想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本單位的安全盡職盡責。
2.?熟知火警、匪警、急救電話,發生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須及時準確無誤地報告公安機關以及上級保衛部門。
3.?門衛、警衛人員上崗須配帶明顯標志,工作嚴肅認真,負責。
4.?門衛、護廠警衛應熟悉現場情況,經常巡邏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發現犯罪分子,要奮力抓獲,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及時處理,解決好職責內的治安防范工作。
5.?熱情做好外來單位聯系工作及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問明事由,驗看證件,辦理會客登記后方可放入,嚴禁放入商販和無關人員。
6.?對攜物外出人員、車輛,要進行認真檢查,驗證核實后,方可放行。
7.?門衛、警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脫崗、漏崗、睡崗,上崗時嚴禁酗酒,女同志禁止上夜班。
8.?對重點部位,要勤查勤看,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情況介紹。
9.?遵紀守法,堅持原則,處理、解答問題要態度和藹、耐心、細心,講究方式。
關于施工現場管理
第十一條要嚴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城建委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執行,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十二條凡物資部有關單位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規模較大的房屋修繕、裝飾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應是施工現場負責人承擔,也可委托一名副職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的日常工作,建立治安綜合治理小組和治保會,并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在開工前將名單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派出所備案。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包括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國家和市屬重點工程必須制定專項的治安保衛工作方案),報市建委和市公安局備案。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須設防護圍墻(欄),高度不得低于1.8?米,現場的出入口處應設警衛室,實行出入證制度,施工現場開工后,應配備專兼職保衛干部,落實逐級治安責任制。
第十五條建立專職警衛隊伍,按施工面積大小,配備足夠的護場人員,并負責晝夜的警衛任務。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的各種材料,要按照平面圖布置碼放整齊,遠離圍墻不低于1.5?米。施工現場進出材料必須按規定辦理出入門手續,經警衛檢驗后方可通行。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的貴重儀器,小型器具等不用時,必須設專用鐵箱(柜)由專人妥善保管,箱(柜)須加防撬鎖,防止丟失被盜。
第十八條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成品的保護,建立成品保護隊伍,要有明確分工,防止破壞案件發生。
第十九條工程竣工后,一切臨時設施應盡快拆除,任何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借故常住。
第二十條重點工程,必須建立治安保衛領導小組,指派專人負責治安防范工作,對進入重點工程的施工人員,要堅持先審查后使用的原則,嚴格執行出入證制度。嚴禁外部及閑雜人員進入現場。重點工程要組織值班巡邏,防止發生刑事、治安案件,維護重點工程的治安秩序。第二十一條凡有引進貴重成套設備或裝飾材料的現場,保衛組織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把好接運驗收,保管領用或安裝等重要環節,明確責任制。健全和完善防護措施,保證完好無損。
關于物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庫區料場須與辦公、生活區域隔開,嚴禁閑雜人員出入及留宿。
第二十三條凡儲備價值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一、二類倉庫,庫區必須要設有圍墻,高度不得低于2.5?米,物品碼放距圍墻1.5?米以上。庫房要安裝鐵門,窗戶有護欄,有報警設施。一般倉庫要設防護欄及防撬鎖。
第二十四條安全防范制度要健全,有防哄搶及突發事件的預案。各項規章制度和預案要上墻。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以外其它地點,設置的半固定性或臨時倉庫(統稱三類倉庫),必須報經保衛部門批準,經驗收符合防范規定要求,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原料、材料、產品、商品、五金工具、防護用品、機械設備等物資的經營,儲運存放,生產要有專人管理和明確的責任制,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檢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第二十七條嚴格倉庫、貨場、料場出入檢驗制度。出入物資要有清單,寫明品種、名稱、規格,要單物相符,車輛人員攜物出入要手續齊全,檢驗登記。
第二十八條稀有貴重金屬材料、成品、貴重高檔商品、工藝品、文物、貴重儀器、設備、珍貴資料等,要在有防范設備的安全倉庫(室)、柜內存放,指定專人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在經營,使用、流轉過程中,要堅持收發領退、計量、交接、登記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加強值班巡邏。
關于檔案室、微機室、機密文件、重點要害部位管理
第二十九條被判處緩刑、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假釋、監外執行的犯罪人員,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刑事被告人,除進行監督、考察和教育,不能進入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第三十條配備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事先進行審查征得保衛部門同意,不適合在重點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要及時調離。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應經常進行檢查,對不安全或存在治安隱患的單位,責成主管部門限期解決,一時解決有困難的,應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對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部位,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工作預案,有技術防范措施和足夠的值班警衛人員。
第三十二條檔案室、微機室、加油站、較大油庫等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應選派有一定思想覺悟、工作嚴肅認真的同志擔任。并嚴格執行北京市有關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隨便出入。第三十三條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崗位責任制。秘密文件微機軟盤,保密資料,檔案要指派專人負責管理,并在有防范設備的室柜內存放,經常檢查。
第三十四條借閱、復印、復制機密文件、資料,微機軟盤及處理、銷毀、廢舊機密文件,包括底稿,保密圖紙、臘紙、復寫紙等,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并登記造冊。不得利用機器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三十五條取送機密文件、資料,重要會議入場券等,應直去直回,嚴禁把文件資料裝在衣袋或夾在自行車上以及帶回家中。第三十六條物資部各公司(廠)應成立重點要害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安全防范檢查。
更-衣室、工具房管理
第三十七條各班組的更-衣室、工具房應設專人管理,防止室內材料丟失被盜。
第三十八條更-衣室、工具房僅供更-衣和存放工具、材料之用,嚴禁留宿及從事一切違法活動。
第三十九條更-衣室、工具房的門窗要牢固、要設防護欄及防撬鎖,妥善保管,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四十條價值較高的工具、材料要設鐵箱(柜),并加防撬鎖,妥善保管,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四十一條超過千元以上的工具房,均按倉庫管理規定執行。
關于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源等物品管理
第四十二條凡購買、使用、貯存、運輸、銷毀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制定嚴密的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有具體的防范措施,并有專人負責。
第四十三條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應有專庫、專柜。庫區應設在遠離建筑群和居民區的下風向地下。電器須安裝使用密封、防爆式的,不準在不利于安全、防火的地方存放上述物品。
第四十四條嚴格庫區、庫房出入制度,和領用、清退、銷毀的申批登記手續,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保存劇毒、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第四十五條庫區、庫房周圍要設有防火規定,危險信號的明顯標志。
關于槍支、彈藥、刀具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持有、保存公安部門實行管制的槍支、彈藥、刀具。
第四十七條持有氣槍的單位和個人,須憑發貨票或單位介紹信到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記,并報保衛部門備案。如有轉讓或異動須向當地派出所聲明注銷,同時報告保衛部門。
第四十八條任何人不準在機關大院,施工現場、宿舍區、庫區、料場等,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場所使用氣槍。
第四十九條要認真貫徹,堅決執行市人大會1993?年10?月12?日通過公布的《北京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自覺地遵守法規。
第五十條生產用三棱刮刀要嚴格購買,領退、使用、保管制度。
第五十一條廢舊的三棱刮刀、要由管理部門統一回收,造冊,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銷毀,并報保衛部門備案。
關于外包隊管理
第五十二條凡在物資部所屬單位參加建設施工的各類農村包工隊均屬外地建筑隊伍(統稱外包隊)。
第五十三條凡在物資部參加建筑施工的外包隊,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市政府的法律、法規及物資部內及集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手續完備、合法,"?四證"?齊全,憑工作證或出入證進出現場。
第五十四條凡有外包隊的單位要加強管理,要負責對外包隊人員入廠前的審查和法紀、防火、治安、交通安全教育,檢查、考核。外包隊要與使用單位簽訂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責任狀,自覺接受使用單位的檢查、考核。外包隊應逐月向使用單位提供準確的人員花名冊及人員情況,不準隨意亂招收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外包隊工作,一經查出按市政府有關規定,罰款五百至一千元。
第五十五條外包隊負責人,是安全保衛工作的全面負責人,對本隊人員和錢物要加強管理,防止發生盜竊、治安案件。
關于有關部位的管理
第五十六條集體宿舍(含外包隊宿舍)管理
1.?集體宿舍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單位職工(正式工、合同工、季節工、外包隊及家屬),需經批準,方可進住,行政部門對住宿人員要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2.?住宿舍人員必須遵守宿舍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3.?宿舍內嚴禁賭博、傳播淫穢錄相,書刊等違法犯罪活動。
4.?嚴禁在宿舍內存放大額現金及貴重物品,現金、物、票證要妥善保管。
5.?愛護一切公共設施,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6.?宿舍內發生刑事、治安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安保衛部門。
7.?集體宿舍需配備門衛或值班人員,嚴格會客制度。未經批準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8.?職工宿舍管理制度應當張貼在每個宿舍房內,每個住宿的職工應遵照執行。
第五十七條關于食堂、浴室的管理
1.?食堂應健全治安防范措施,工作人員要明確責任,加強管理,保證安全。
2.?管理人員對現金、票證要加強管理,操作間、庫房門窗要牢固,防止發生意外。
3.?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伙房、庫房和管理室。
4.?食堂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防止食物中毒。保障就餐人員的生命安全。
5.?浴室要設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洗浴人員要遵守管理規定,不要把現金,貴重物品帶入浴室內,要愛護公共設施,要節約用水。
6.?泵房管理人員要嚴守崗位,認具負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關于檢查
第五十八條各單位的安全保衛責任制應為經濟責任制和工作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落實到黨政主管領導及工程項目經理、施工隊(車間)生產班組以至每個職工身上。要建立各級檢查責任制。要把經常性的檢查同節假日檢查結合起來,把普遍檢查同有目的、有重點的檢查結合起來,把自查和互查結合起來,把群眾性檢查同專業人員檢查結合起來。安全檢查要避免形式,走過場,要講求實效,扎扎實實地開展下去。第五十九條開展治安防范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對檢查出來的重大隱患漏洞,要立即下達隱患通知書,并在限期內解決。
第六十條遇有首長視察,內外賓參觀等重大政治活動和重要節日,要健全統一的接待組織和手續。主管領導要親自參加治安防范檢查。落實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六十一條對有外資的工程,各單位有關部門應會同當地主要機關及外事部門,做好外資工程人員的安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外事守則,對職工進行保密和外事紀律教育。第六十二條檢查可由保衛部門單獨進行,也可由分管治安的領導帶領有關部門聯合進行檢查。每次檢查應做記錄,填寫治安檢查登記表,歸檔留用,逐級上報,以備考核。
第三章獎懲與執行
第六十三條本規定列入企業管理條例,并做為評選先進單位,先進職工及獎勵條件之一。
第六十四條對違反或拒不執行本規定的單位,視情節輕重,對其治安防范負責人發出治安隱患通知書。對責任制嚴重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以至使企業蒙受嚴重損失的,報送司-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第六十五條對認真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經營、工作秩序,有下列功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通報表彰,在綜合治理考核中,給予特別嘉獎。
第六十六條對單位的獎勵
一、獎勵
1.?治安保衛責任制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防范工作落實,全年治安保衛工作不超指標的。
2.?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治保會的活動經常,成績突出的。
3.?發生刑事案件后,保衛部門積極主動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偵破,為企業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4.?治安防范成績顯著,創造的經驗、作法在物資部范圍內有推廣和應用價值的。
5.?在同治安災害事故和同犯罪行為斗爭中成績顯著的。凡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可被評為治安先進單位或集體,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
二、懲罰
1.?嚴重違反本規定或下發隱患通知書后,整改不利,造成經濟損失,給予批評,對單位給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理,對單位主管領導及責任人,按罰款總數的20?%進行處罰。
2.?責任制嚴重不落實,防范有明顯漏洞,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后果嚴重或內部治安秩序不好,連續發生治安案件的,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按照責任制給予主管領導,主要責任人,按對單位罰款的20?%進行處罰。
3.?單位發生刑事、治安案件不按規定上報,信息網絡堵塞,一經發現,給予主管領導和責任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保衛科依據本規定實施處罰時,處罰手續一定要健全,罰款要有通知書,罰款金額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存入。用于保衛部門加強組織建設專用款。
第六十八條對個人的獎懲
一、獎勵
1.?認真執行治安責任制及防范規定,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
2.?同治安災害事故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保護公共財產和他人安全功績顯著者。
3.?能夠主動向公安保衛部門提供重要線縈,對預防重大犯罪或查破重大案件有功者。
二、懲罰
1.?人員攜物、車輛載貨出門、拒不接受門衛檢查,經勸解不聽,無理取鬧的。
2.?門衛、值班員擅離職守或不負責任的,以至發生各類案件、事故等。
3.?工作失職、失誤以至使企業經濟受到輕微損失的。
4.?私存各種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
5.?私自制造、保存和倒賣管制刀具的。
6.?在單位內部私留客人住宿,非婚男女同居的。
7.?尋釁滋事,打架斗歐的。
8.?歐打、辱罵、誹謗他人的。
9.?抄拿少量公私財務的。
10.?破壞工程、施工現場防護設施以及公物、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11.?毀壞他人財產,損失輕微的。
12.?賭博或提供賭博場所的,抽利的。
13.?在建筑物、公共設施及成品上隨意刻畫,造成不良影響的。
14.?酒后開車、非司機開車、轉借駕駛執照,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15.?造遙惑眾,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6.?保存、播放、復制、擴散淫穢物品的。
17.?散布迷信思想,影響較壞的。
18.?私刻公章偽造公函證明的。
19.?用猥褻的言語、舉動調戲婦女,情節輕微的。
20.?不按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經指出拒不改正的。
21.?無理取鬧,擾亂機關工作秩序、不聽勸阻的。
22.?酗酒鬧-事,擾亂內部治安秩序,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3.?破壞作案事故現場,造成嚴重后果的。
24.?包庇、放縱壞人,施行報復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5.?對揭發檢舉人施行報復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6.?謊報險情,制造混亂,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7.?弄虛作假,隱瞞案情,事故不及時上報。
28.?拒絕、阻礙公安保衛人員執行公務,情節輕微的.。
29.?毀壞、移動勘測座標和測量標志,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0.?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坑穴不設覆蓋物和明顯標志的。
31.?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十九條獎罰的實施
1.?對單位和個人的獎勵,由保衛部門提出建議,上級單位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審批。
2.?對單位和個人的處罰,由保衛科裁決。
3.?對單位和個人的罰款,一律填寫《罰款通知單》,一式四份。除保衛部門執一份留查外,財務部門、被罰款單位或個人各執一份。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門依據《罰款通知單》,當月從財務中扣除,對個人的罰款,在限期內由被罰款人交納。
4.?所扣款項,財務部門要單獨立戶,由保衛部門用于治安工作獎勵。
第四章逐級治安責任制
第七十條物資部經理、主管副經理責任制。
1.?經理、主管副經理對物資部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認真貫徹市政府9?號令《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和住總集團內部治安管理規定。將治安工作納入企業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的議事日程與生產經營做到五同。
2.?確定各三級單位一名行政領導人為部安委會成員,具體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落實。
3.?布置治安防范工作,定期聽取匯報,組織宣傳教育,進行防范檢查,主持研究整改治安防范隱患。4.組織制定重點要害部門保衛方案,防范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人員解決。
5.?負責組織對刑事案件和較大治安案件的調查處理,并提出整改意見,上報總公司。
6.?各單位建立逐級治安保衛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各部門、各崗位責任落實到人。
7.?主動搞好同當地公安部門,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協作配合,自覺接受公安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的督促、檢查。
第七十一條保衛科責任制
1.?保衛組織是企業治安職能部門,業務上接受公安機關,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在黨政領導下,對治安保衛工作行使督促,檢查,考核職能,對違反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和限期整改。
2.?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和指示,參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與重大質量、安全、交通、治安災害事故的追查和處理。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對內部發生的案件進行偵破-處理。
3.?對重點工程、要害部位、設備及易發案部位等,加強指導,保證重點部位絕對安全。
4.?工作中嚴格執行公安人員八大紀律、十項注意,全心全意為生產安全服務,為企業職工和財產安全服務的觀點。
5.?組織領導經警、護廠隊及治保會等群眾性組織,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多層治安保衛工作網絡,充分依靠逐級責任制和治安網絡,共同完成上級機關規定的管理目標。
6.?根據上級保衛組織、公安機關的布置與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及時提出貫徹落實的建議,并向主管領導匯報檢查落實情況。
第七十二條單位治安保衛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及有關治安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章制度根據當地公安機關綜合治理領導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執行本單位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和措施。
2.?在職工中開展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教育,自覺遵紀守法,同一切違法行為和犯罪分子作斗爭,開展群眾性安全競賽活動,表彰好人好事。建立值班巡邏制度,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與犯罪,處理不安全因素。3.?組織建立治保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定期研究工作,解決存在問題,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指導和考核。
4.?組織有關部門經常進行治安工作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防止和消除治安隱患。對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指出的不安全隱患。限期改正,并將改進情況及時報告指出單位。
5.?確定治安保衛工作重點,建立重點工程,要害部位治安保衛工作檔案。并經常檢查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實情況。
6.?發生刑事案件和較大的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協助有關部門查破,分清責任,及時處理。
7.?建立本單位實施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制度,獎優罰劣。
8.?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對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和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犯罪人員,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刑事被告人,進行監督、考察和教育。
9.?加強對分包單位,掛靠單位管理,簽定治安保衛責任書,明確各自責任。
10.?對在施工中發現的古墓、文物等要組織力量看守、保護,防止破壞,任何人不準私吞、哄搶,同時上報保衛部門或有關文物管理部門。
第七十三條各公司經理(廠長)責任制
公司經理(廠長)對本廠治安工作統一領導全面負責,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領導并保證公司(廠)的治安安全,貫徹物資部和上級有關治安工作文件、政策、法令,并檢查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治安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治安防范計劃和制度,把治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生產經營作到五同。
3.?負責按有關規定和企業需要設置保衛部門或干部,審批治安工作計劃,制度等并作出重要決策。
4.?定期組織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并上報物資部有關部門。
5.?獎優罰劣,從獎勵基金中提取必要的比例作為治安工作專項獎金,并提供其他必要的物質保證。
6.?加強對全體職工教育,提高全員防范意識,并履行對上級簽訂的年度安全責任狀,對事故作出處理決定。
第七十四條分管保衛工作副經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公安、上級主管部門和經理關于治安工作規定,指示,接受上級檢查。
2.?主持本單位日常保衛工作,組織治安專項工作,計劃方案的制訂,組織"?月度"?以上聯合檢查,消除隱患,督促各級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實。
3.?保證將治安工作與生產工作同計劃布置,同檢查落實,同總結評比。
4.?組織本單位治安法制宣傳、防范預案的演練,重大隱患的整改,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十五條安保辦公室主任責任
1.?傳達經理(廠長)和上級部門關于治安防火工作的指示,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治安工作實施具體領導檢查,督促安保人員工作。
2.?同部保衛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治安工作計劃、措施,保證計劃措施的貫徹落實。
3.?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十六條各公司專兼職保衛干部責任
1.?根據上級有關法規,按經理(廠長)的要求開展本單位治安管理工作,負責起草單位治安計劃文件,當好領導的參謀。
2.?定期檢查所屬單位貫徹落實治安制度,發現一般隱患,限期解決,重大隱患,書面向有關領導匯報,提出解決意見,并存檔備案。
3.?開展治安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4.?負責對所屬單位提供教育資料,組織防哄搶預案的實施和警衛人員的培訓管理。
5.?參加對案件、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十七條車間、站長、重點庫主要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治安工作制度,指示,規定,制定本單位具體防范措施。
2.?經常對職工進行治安和法制教育,對不安全因素及治安隱患及時處理整改,并及時上報本單位有關領導。
3.?發生治安案件要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有關人員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對本單位的治安防范給予人、財、物的保證,并選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
5.?履行與本公司(廠)簽訂年度安保責任狀。
第七十八條各辦公室、財務負責人責任制
1.?認真貫徹落實物資部及上級有關治安制度,對本部門治安防范負責。
2.?經常對所屬職工進行法制教育,保證本室不發生失盜等案件。
3.?如發生事故,要及時組織處理并立即上報,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七十九條工長、隊長責任制
1.?貫徹落實上級治安制度,要求,將生產與保衛工作緊密結合落實五同,每一項工作安排都要將治安防范工作考慮到計劃之中。
2.?對所屬職工的思想傾向要心中有數,對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時了解,及時解決,對工作中的重點部位要有制度,有落實,有措施。
3.?要做好班前班后的治安檢查,并經常對職工進行治安防范教育。
4.?對各班組價值較高的工具用具要建帳,建卡,做到胸中有數,并對貴重物品統一管理,專人負責。
第八十條班組長治安責任
1.?保證執行各項治安制度的實施和落實。經常對全班、全組人員進行防范意識教育。
2.?帶領全班搞好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或上報,制度要上墻。
3.?帶領全班管理好企業財產,對貴重財產、設備要指定專人負責,落實防范措施。
4.?如發生治安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做好處理工作。
第八十一條要害部位工人(庫管員)治安責任
1.?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治安工作的規定、制度,保證重點部位物資存放合乎治安防范規定。
2.?努力學習治安防范知識和法律知識。
3.?搞好日檢查、日清理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上報。
4.?敢于糾正違章,敢于同違法行為做斗爭,如發生刑事案件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并協助上級調查處理。
第八十二條機動車駕駛員治安責任
1.?未經批準不帶車在外過夜,經批準帶車在外過夜的要將車輛停在有安全措施的地方,收車時,鎖車鎖門。
2.?禁止將車交與他人駕駛。
3.?會使用滅火器撲滅初期火災,妥善保管隨車攜帶的滅火器。
4.?在修車或加油時不吸煙,加油時先滅火。
5.?涮車時先斷電,禁止用汽油涮車洗件。
6.?禁止用"?溝油"?方法發動車輛。
7.?行車中禁止司機、乘車人吸煙。
8.?停放汽車時要避開油庫、變電室及其它嚴禁煙火的地方。
9.?認真執行公安部門制定的其它安全、保衛、消防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八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發文規定為準。本規定的解釋權屬住宅建設設備物資公司綜合管理部。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資驗收入庫
3.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簽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涂色標志;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托收單財務科記帳。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之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科長和以辦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至消除懸事掛帳。
第三章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倉庫管理制度?,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科長,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第四章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借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以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七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的公平競爭機制,規范物資采購行為,保護國有資產和企業利益,降低物資采購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物資采購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陽光采購原則;突出保護企業利益的原則;優質、高效、服務的原則。
第三條集團公司成立物資采購領導組,負責組織和實施物資采購活動,其成員由集團公司領導、供應處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組長:王體軒董事長、總經理副組長:李彥壁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廉賢總會計師
成員:范貴明副總經濟師、發展計劃于治國供應處處長董喜貴財務
潘龍成機電動力安存科紀委副書記吳景厚審計
物資采購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供應處,辦公室主任由供應處處長擔任。
物資采購領導組成員崗位變動時,由接替者替補。
第四條陽煤集團供應處作為集團公司內部的物資采購管理部門,在集團公司以及物資采購領導組的領導下,負責制定和完善企業的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管理全集團公司的物資采購工作。
第五條集團公司所屬分公司、控股公司及集團公司投資占主導地位單位的物資采購工作參照本辦法組織完成。
第六條集團公司紀委監委對物資采購活動實施監督,并依法依紀查處物資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審計部對物資采購活動實施業務監督。
第二章
物資采購管理的內容
第七條物資采購管理的內容主要有物資招標采購、物資詢價比價采購、供應商管理、合同管理、物資索賠管理等。
第八條供應商管理是物資采購工作的前提,各采購部門要建立健全供應商檔案,為物資采購工作打好基礎。供應商管理按照本辦法第三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九條物資采購方式分為物資招標采購、物資詢價比價采購和內部產品訂貨會三種方式。
第十條物資招標采購是指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確定合格供應商供應物資的活動。供應處招標采購比例不得低于總采購量的70%并逐年提高比例,其余單位招標采購比例不得低于總采購量的60%。物資招標采購按照第四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物資詢價比價采購指不夠招標條件的物資,通過一次性密封報價,經有關人員研究確定供應商供應物資的活動。物資詢價比價采購按照第五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內部產品訂貨會指集團公司組織的內部產品采購訂貨活動。集團公司內部產品的采購按照集團公司有關內部保護政策的規定執行。在每年的內部產品訂貨會上,同內部生產廠簽訂買賣合同和代儲代銷協議,產品價格按集團公司規定的價格執行。凡受集團公司內部保護企業生產加工的物資,應堅持在同質同價的前提下,實行內部優先的原則,如遇特殊情況需外采時,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管理是指在采購物資時,采購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陽煤集團合同管理審計實施辦法》同供應商簽訂買賣合同和代儲代銷協議的活動,合同管理按照第六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物資索賠管理是為保證采購物資的質量,采購部門對采購物資實行跟蹤管理,發現存在質量或數量問題時要通過物資索賠、退貨等方式,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的活動。物資索賠管理按照第七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三章供應商管理
第十五條供應商是指與集團公司各單位發生物資采購活動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第十六條供應商準入的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技術領先、質量過硬的產品優先的原則;
(三)同質同價、內部生產廠優先的原則;
(四)總量控制,優勝劣汰的原則;
(五)以生產廠為主,代理商為輔的原則。
第十七條供應商準入的基本條件:
(二)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三)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信譽;
(四)在同行業中,業績優良、知名度高、產品競爭力強;
(五)愿意長期合作,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實現雙贏。
第十八條供應商準入的程序:
(一)通過招投標,中標的供應商為準入供應商。
(二)特殊情況需增加供應商時,采購部門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新增供應商理由,填寫《供應商準入登記表》(見附表一)并認真審核供應商的準入條件,對屬于生產廠性質的供應商,由各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納入準入供應商;對屬于代理商性質的供應商,可召開專題會議通過,并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納入準入供應商。
(三)采購部門每半年根據供應商的資質、產品質量、價格、交貨期、信譽度等,對已準入的供應商進行一次考核評定(供應商考核評定表見附表二),優勝劣汰。
第十九條采購部門要對準入的供應商按照外部企業和內部保護企業及生產廠和代理商進行分類并建立供應商檔案,納入計算機管理。
第二十條對已準入的供應商要嚴格控制中間代理商業務,供應處采購的業務中間代理商不得超過30%,其余各單位自采部分中間代理商的業務不得超過40%。
第二十一條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的采購部門不得違反《陽煤集團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規定》與集團公司各級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關系人開展物資采購業務活動。如有發現,對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
第二十二條發現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立即終止其供應業務并取消其準入供應商資格,三年內不得準入。
(一)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資料有偽造現象的;
(二)中標后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約的;
(三)所供物資以次充好,有意損害集團公司利益的;
(四)報價不實事求是,采取低價策略進入后不履約的;
(五)向采購人員行賄或為其提供不正當利益的;
(六)已停止生產、經營或變更生產、經營范圍,不再具備準入條件的;
(七)一年內出現兩次因質量問題而索賠的。
第四章
物資招標采購
第一節范圍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要成立物資招標采購工作組,并在集團公司物資采購領導組領導下組織和實施本單位的物資招標采購活動。
第二十四條集團公司各單位所需的各類設備、大宗或批量材料和配件均屬于招標采購的范圍。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不得將必須招標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二十六條凡國家規定依法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應委托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況可不進行招標:
(一)采購的物資只能從唯一供應商獲得;
(二)民爆產品和涉及國-家-安-全的物品;
(三)出現不可預見的急需采購,而無法按招標方式得到的物資;
(四)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二節招標
第二十八條物資招標采購(以下簡稱招標)由招標人依照本辦法組織實施。招標人指本企業需要物資采購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領導下的由有關領導和部門組成的招標組織。
第二十九條招標人享有的權利:
(一)編制招標文件并組織招標;
(二)依據招標文件審查投標人的資格;
(三)獨立開展的招標活動,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四)直接確定或委托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第三十條招標人應履行的義務: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維護企業的利益;
(一)及時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資料;
(二)向有投標意向的法人發售招標文件,并負責對招標文件進行解釋;
(三)對招投標雙方的商業內容保密;
(四)與中標人簽訂并履行合同;
(五)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物資招標采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競爭性談判,是指直接邀請1-2個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就物資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招標形式。
第三十二條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投標人應當在三個(含三個)以上,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況可采取競爭性談判:
(一)因多方面條件限制,只有不足三個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通過必要的招標,對物資采購工作不利或對企業利益有影響的;
(三)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四)采用公開或邀請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緊急需要的。
第三十四條招標采購工作組按已確定的招標方式,根據招標物資技術要求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
第三十五條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公告或邀請投標書;
(二)投標須知;
(三)招標項目說明;
(四)技術要求和投標報價表;
(五)評標標準;
(六)交貨時間、售后服務及貨款結算方式;
(七)需提供的有關資質資信證明;
(八)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九)開標、評標、定標地點及時間;
(十)其它應當說明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招標文件及擬邀請的投標人名單,經物資招標采購工作組審核批準后,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出后,不予退還。
第三十七條招標應該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
第三十八條招標采購工作組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節投標
第三十九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滿足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十條投標人享有的權力:
(一)平等地獲得招標信息;
(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項目中的有關問題予以說明;
(三)檢舉揭發招標過程中的舞弊行為。
第四十一條投標人應履行的義務:
(一)如實提供投標文件;
(二)不干預招標、評標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中標后與招標人簽訂并履行合同;
(四)中標后不得轉包。
第四十二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以及法律、法規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
第四十三條招標人根據需要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物資總額的2%),并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招標人。
第四十四條投標人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用密封條密封,并在密封條上加蓋投標人印章后送達。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簽收保存,不得開啟。超過投標截止時間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拒收。
第四十五條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撤回,但須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方可有效。
第四節開標、評標、定標
第四十六條開標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招標采購工作組主持,由紀委監委、審計部監標。
第四十七條開標前由紀委監委、審計部審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當眾啟封投標文件。審計部進行資質預審后,由唱標人對投標文件內容及投標報價進行唱標。開標過程,要有專人作文字記錄,招標結束后由招標人存檔備案,投標文件及招標記錄存檔保存不低于三年。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廢標處理:
(一)對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偏離過大或響應不力的投標;
(二)交貨期有保留、不確切、不肯定的投標;
(三)需交而未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的投標;
(四)超出經營范圍的投標;
(五)資格證明文件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
(六)投標文件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權書的投標;
(七)投標有效期不足的投標;
(九)違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其它情形的投標。
第四十九條評標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在監標人監督下抽取評委。評委會成員名單應于開標前確定,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五十條評委會由招標人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各采購部門要建立專家庫,評委會專家成員一般在專家庫內抽取,也可由招標采購工作組采取選定處室或單位派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參加的形式。
第五十一條評委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二)具有足夠的與招標項目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
(三)具有綜合的技術、經濟等分析判斷能力;
(四)與投標人無任何利益和親屬關系。
第五十二條評委會應當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有效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以投標方案可行性、質量可靠性、技術先進性、報價合理性、交貨期和售后服務等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定。
第五十三條評委會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定后,要寫出書面評標報告或填寫《物資招標采購評審表》(見附表三),并在評標報告或《物資招標采購評審表》上簽字。
第五十四條招標人根據評委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或《物資招標采購評審表》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委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第五十五條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在3日內向中標人發出書面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報集團公司紀委監委、審計部備案。
第五十六條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日內簽訂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
第五十七條招標采購如收取投標保證金,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后,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招標人應在5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五十八條招標工作結束后,招標采購工作組要寫出物資招標采購的書面總結報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并報紀委監委存檔備案,保存期不低于三年。
第五節監督與處罰
第五十九條集團公司紀委監委、審計部負責招標采購的監督,集團公司紀委監委負責對招標方、投標方、評委及有關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十條出現以下行為之一的,集團公司采購領導組、評標委員會、監標人有權中止其招標投標活動或宣布中標無效,并由集團公司紀委監委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并按照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招標人因弄虛作假,導致投標方做出錯誤反應,并造成損失的;
(二)招標人泄露招標秘密的;
(三)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四)招標人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或化整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五)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投標的;
(六)投標人之間互相串通,哄抬標價或暗推中標人的;
(七)招標采購工作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以不正當手段干擾招標投標工作的;
(九)招標人在評委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十)其它違犯《招標投標法》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以及本辦法行為的。
第六十一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中標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按中標物資總額的2%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三條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采購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的,有權依法向集團公司紀委監委投訴。
第五章
物資詢價比價采購
第六十四條物資詢價比價采購的范圍:
(一)批量小、零散的,不適于招標采購的物資;
(二)生產急需來不及招標采購的物資;
(三)其它不夠招標條件的物資。
第六十五條物資詢價比價采購要在準入供應商中選擇三家或三家以上供應商,進行一次性密封報價。異地供應商可通過特快專遞函標報價,也可來人密封報價。密封報價要用密封條密封,密封條要加蓋供應商印章。
第六十六條供應商函標報價書到齊后,由采購部門組織三人以上的評議組(由采購主管、計劃員及相關管理人員組成)共同啟封,填寫《物資詢價比價采購評審表》(見附表四),并對供應商報價進行評議,確定最合適供應商,評議組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
第六十七條詢價比價采購評議組確定供應商后,采購業務人員憑《物資詢價比價采購評審表》同確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
第六十八條在詢價比價采購時,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或同供應商惡意串通,損害其它供應商和企業利益的,集團公司紀委監委要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一節職責
第六十九條各單位要有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物資采購簽訂的合同(以下均含代儲代銷協議)管理工作。
第七十條合同管-理-員的職責:
(一)制定和完善本單位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二)負責物資采購所簽訂合同的初審和資質的審核。
(三)參與物資采購的集體洽談活動。
(四)參與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準備及善后工作。
(五)建立合同管理登記臺帳,對所鑒證的合同及合同鑒證會簽表留存并建檔,做好合同專用章管理工作。
第二節合同的訂立、履行
第七十一條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發生物資采購活動(一萬元以上)的均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必須采用標準文本。與合同有關的文本、圖表、傳真文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二條合同條款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標的(貨物);
(二)數量;
(三)質量標準:合同中要注明具體執行標準;
(四)價款:包括支付方式、支付進度;
(五)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運雜費用及包裝費用承擔;
(七)質保期以及質保金額;
(八)違約責任;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對需要“ma”標志或其它證件的產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
(十二)簽約時間;
(十三)其它約定;
(十四)服務承諾。
第七十三條合同的審核:
(一)對集團公司規定由審計部事前審計鑒證的買賣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十萬元以上),必須經本單位合同管-理-員初審蓋章后,由集團公司審計部辦理事前審計簽證手續。否則,財務部門不得作為下帳依據,供應部門不得作為入庫驗收依據。
(二)對集團公司規定由審計部實行事后審計監督的買賣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十萬元以下),須經本單位物資采購主管簽字后,由合同管-理-員負責審查辦理審批手續。對本單位合同管-理-員不能準確認定的合同,按上一條執行。
(三)屬于招標采購物資的合同要附《物資采購招標評審表》;屬詢價比價采購物資的合同要附《物資采購詢價比價評審表》。
第七十四條對外訂立的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如有例外須經單位領導審批后在合同管-理-員處進行登記備案,方可蓋章。未簽的或未使用完的加蓋合同專用章的空白文本應交回合同管-理-員。
第七十五條需外出簽訂合同的,原則上要求合同管-理-員參加,特殊情況經審計部審批后方可采用由其他人員帶章簽約,并履行借還合同專用章手續。
第七十六條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七十七條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簽約單位應當對合同履行情況負責。
第七十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及時向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和審計部報告,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十九條合同在履行中,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轉讓、終止或解除合同時,應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按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十條變更、轉讓的合同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的管理范圍。
第八十一條在簽訂、履行合同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草簽合同不履行會簽審批手續的;
(二)先行為后補辦合同審批手續的;
(三)不按規定履行合同簽證手續的;
(四)將合同分解化大為小,規避審計簽證的;
(五)不按合同條款履行合同的;
(六)隨意變更合同條款的;
(七)在合同履行中對方違約不追究責任或擅自處理損害企業利益的;
(八)與供應商串通損害集團公司利益的;
(九)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貨款、物資被騙,給企業造成損失的;
(十)不認真審查資質和證件,造成因使用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物資而被外部檢查罰款的;
(十二)不在規定的訴訟期內,對糾紛進行索賠、訴訟,給企業造成損失的;
第三節合同專用章及檔案管理
第八十二條合同的訂立、變更、轉讓、終止或解除,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八十三條各單位所簽訂的合同一律使用統一的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行政印章或其它印章簽訂合同。
第八十四條合同專用章由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十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合同專用章管理臺帳,健全借還合同專用章手續。
第八十六條各單位對所簽合同應按照集團公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統一編號、裝訂,建立合同檔案,并按規定保存期妥善保存。
第七章
物資索賠管理
第一節范圍、方式
第八十七條物資索賠指發現采購的物資存在質量或數量問題時,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對供應商進行索賠的活動。
第八十八條物資索賠的范圍:
(一)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物資;
(二)在物資驗收中發現質量、數量問題的物資;
(三)采購的物資不符合合同或代儲代銷協議規定,存在違約情況的。
第八十九條物資索賠方式有退貨、換貨、退款和扣罰違約金等形式。
第二節物資索賠程序
第九十條采購的物資因質量或數量存在問題時,由使用單位或驗收單位提出索賠要求。
第九十一條使用單位或驗收單位提出索賠要求后,應填寫《物資索賠申請(受理)表》(見附表五)并報采購部門及相關管理部門,采購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接到《物資索賠申請(受理)表》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調查、核實情況。
第九十二條確認屬物資質量問題或數量短缺而進行索賠的,由采購部門向供應商進行索賠并對使用單位賠付。
第九十三條供應商對提出的物資索賠有異議時,由采購部門提請陽煤集團物資索賠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十四條供應商對仲裁結果有異議時,可依法提起訴訟。
第九十五條各單位對物資索賠情況要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第九十六條由于業務人員把關不嚴,使假冒、偽劣產品進入集團公司并給企業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節仲裁
第九十七條陽煤集團物資索賠仲裁委員會,負責索賠爭議的仲裁工作。其成員由集團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
主任李彥壁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廉賢總會計師
副主任李偉林副總工程師
胡少昆副總工程師
成員單位供應處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技術中心審計部
集團公司內部索賠仲裁由李彥壁負責;集團公司對外索賠工作由廉賢負責。
第九十八條仲裁職責范圍:
(一)雙方對出現嚴重分岐的索賠合理性進行界定。
(二)雙方對索賠數額差異過大而引發的爭議進行調解、仲裁。
第九十九條經仲裁委員會仲裁屬物資使用單位責任的,采購部門不再進行對外索賠工作。
第一百條經仲裁委員會仲裁屬物資本身質量問題的,按第九十二條執行。
第四節物資索賠標準
第一百零一條物資索賠工作要嚴格按合同和代儲代銷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執行。
第一百零二條物資到貨數量短缺超出誤差范圍,按相差數量進行索賠或按實際到貨數量結算。
第一百零三條物資在未投入生產使用前,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換貨或退貨,如影響生產或造成停工待料要扣罰供應商違約金。
第一百零四條物資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沒有造成重大損失時,按直接損失金額進行賠付;如果因質量問題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百零五條物資索賠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一百零六條索賠工作從明確責任之日起,屬當地采購的物資一周內完成;
屬異地采購的物資在一個月內完成。
第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七條本辦法適用于陽煤集團及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多營系統各公司。
第一百零八條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多營系統各公司等有物資采購權的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曹村煤礦今年以來,山西焦煤霍州煤電集團曹村煤礦以物資管理標準化、物資申報電腦化、物資核算精確化為目標,積極創新形式,強化物資管理力度。曹村煤礦本著“挖潛增效、節約成本”的工作理念,曹村煤礦對物資供應管理制度進行了重新規范,配備了專業人員,曹村煤礦嚴格按照數字化、精細化的要求對物資進行擺放,做到了商品標簽化、整齊化;曹村煤礦引進投用了林木森系統,各隊組可利用網絡進行材料申請、審批,供應超市根據各隊組需求,曹村煤礦及時購置各種物資,并可同步分析各基層隊組材料使用情況,曹村煤礦實現材料領用、使用“雙對口”,杜絕了在材料使用過程中的丟失現象,曹村煤礦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曹村煤礦4月20日,山西焦煤霍州煤電曹村煤礦開展了“博愛一日捐”活動。該礦黨政領導、廣大黨員干部紛紛慷慨解囊,曹村煤礦帶著對困難群眾的一份份關愛將自己的愛心款投入捐款箱。據統計,曹村煤礦當天早晨共收到現場捐款7100元。
今年以來,山西焦煤霍州煤電集團曹村煤礦不斷強化文明和-諧創建力度。曹村煤礦針對部門隊組處于地下室,班前會議室潮濕、工作條件不好的實際,曹村煤礦對地下室樓道、班前會議室鋪設了地板,對墻壁進行了粉刷,安裝了電燈等設施,改善了職工的工作環境。同時,曹村煤礦該礦還充實了專業人員,加大了礦區環境的治理力度。設立專人對礦區環境進行治理,對礦區內花草樹木定期進行修剪,定期澆灌,曹村煤礦創造一個良好的礦區環境,確保廣大干部職工工作舒心,礦井安全生產。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物資倉庫管理,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和廣大師生員工學習生活的需要,不斷完善管理機制,實行物資倉庫管理制度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必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帳建卡,做到帳、卡、物相符,同時要求購置有計劃,驗收有憑據、領用有手續,出庫有登記。
第三條低值易耗品,倉管員務必妥善保管,進貨入庫時,應填好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記錄物品的明細帳,做到帳物對號,計量準確。
第四條低值易耗品,要做好登記手續,退回物資要辦好退庫手續。
第五條低值易耗品的調配,必須以節約為原則,盡量做到物盡其用,減少浪費。
第六條倉庫內的物資,必須按類分庫存放,并保持倉庫整潔,通風透氣,采光好,并做好防潮、防熱、防震、防銹、防盜、防毒等工作,要保證使物資經常處于完好可用狀態。
第七條物資設備的入庫、發放、存放均應入帳登記,做到日清月結,年終盤存,做到帳物相符。
第八條嚴格物資入庫手續,若發現購進的物資設備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缺,應拒收入庫;對回收殘損設備應及時組織維修,盡量做到節省人力物力。
第九條減少倉庫積壓,發放物資要按購進的先后順序進行,如確有物資積壓,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第十條教職工租用(借用)學校物資期間,應妥善保管好,不得擅自轉借、改裝或搬離學校。
第十一條做好防火工作,倉庫的消防設施應與學校保衛處保持聯系并加以落實,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倉庫重地,不得隨便進出,倉庫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倉庫保管員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學習物資管理知識,熟練應用電腦,不斷提高自身管理素質,做好物資供應工作。凡因倉庫保管員玩忽職守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倉庫管理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執行各類物資的放、領、退、定期盤點等制度,物賬要相符。嚴防倉庫內物資被盜竊,確保倉庫物資安全。
倉管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管理制度。倉管人員應具有一定的防爆防毒知識,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
倉庫周圍不準放易燃雜物,通道門口應保持完好暢通。倉庫周圍5米范圍內不準煙火接近,如需動火,要向廠安全員提出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倉庫內外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對滅火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確保使用有效。
未經倉管人員同意,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
物資要分類分堆存放,盡量滿足主要通道要有2米以上寬度,物資距墻要有0.5米以上,堆與頂及柱之間距離不少于0.3米,堆與堆之間不少于1米,照明燈與物資距離不少于0.5米的標準要求。倉管人員要按照廠iso質量管理體系和“5s”的要求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公開清潔整齊。
倉庫內外的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安全完好。倉庫照明應使用60瓦以下的燈泡。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及蠟燭、煤油燈。每天下班時要檢查和關閉總電源。倉庫人員應每日檢查倉庫安全,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和報告廠安全主任。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九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1】【2】【3】【4】。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盛華。
版次:01。
第5頁共6頁。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資驗收入庫
3.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簽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涂色標志;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托收單財務科記帳。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之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科長和以辦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至消除懸事掛帳。
第三章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倉庫管理制度?,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科長,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第四章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借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以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額,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后發貨。
17.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第五章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1.允許范圍內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帳、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經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倉庫管理制度,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后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經紀律處分。
24.庫存盈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倉庫管理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執行各類物資的放、領、退、定期盤點等制度,物賬要相符。嚴防倉庫內物資被盜竊,確保倉庫物資安全。
倉管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管理制度。倉管人員應具有一定的防爆防毒知識,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
倉庫周圍不準放易燃雜物,通道門口應保持完好暢通。倉庫周圍5米范圍內不準煙火接近,如需動火,要向廠安全員提出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倉庫內外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對滅火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確保使用有效。
未經倉管人員同意,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
物資要分類分堆存放,盡量滿足主要通道要有2米以上寬度,物資距墻要有0.5米以上,堆與頂及柱之間距離不少于0.3米,堆與堆之間不少于1米,照明燈與物資距離不少于0.5米的標準要求。倉管人員要按照廠iso質量管理體系和“5s”的要求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公開清潔整齊。
倉庫內外的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安全完好。倉庫照明應使用60瓦以下的燈泡。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及蠟燭、煤油燈。每天下班時要檢查和關閉總電源。倉庫人員應每日檢查倉庫安全,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和報告廠安全主任。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一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目的: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保證安全生產與人身安全。
范圍:全體員工。
責任人:總經辦組織培訓、生產部、設備部、質保部組織教材。
內容:
1.??? 公司辦公室根據培訓要求通知生產部、設備部、質管部負責編寫教材。
2.對所有員工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如下:
2.1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廠區安全設施以及廠房內人員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調查和報告;
2.4防火(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識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
3.對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
3.1吊裝和碼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險品、毒麻藥的安全保管;
3.3庫房區域內的安全設施保管及使用。
4.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4.1崗位安全操作和設備使用,維修保養方法,不得超負運轉,防止出現設備事故;
4.2基本電器安全知識教育;
4.3接觸危險品時的注意事項;
4.4安全使用室內各種吊裝和運輸工具;
4.5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護眼鏡;
4.5.3防護口罩。
5.包裝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5.2掌握電器的基本知識;
5.3接觸有害物質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帶好手套、眼鏡、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內各種吊裝和運輸工具;
6.化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6.1水、火、電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劇藥、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蝕性氣體的排放;
6.4化學廢棄物的處理;
7.實驗室消防器材,緊急救護措施的使用。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二
1、老師按教學規范程序指導學生實驗、實習,教育學生愛護。
儀器設備。
2、學生必須在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不準隨便。
擺弄設備和藥物。
3、搬動沉重設備注意手腳安全,使用有毒藥品注意做好防護。
工作,事先穿戴好防護用具,事后要清洗消毒,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4、實驗室內嚴禁違章帶入火種,不準任何人在實驗室內吸煙。
5、使用電器時要注意人身安全,正確使用電器設備,嚴防觸。
電事故發生。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
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三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四
1、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并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2、明確安全責任,校長為確保學校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部門分管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崗位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3、層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學期初校長與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分管領導與各崗位責任人分別簽定責任書,分層管理,責任到人。
4、將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選先結合,出現問題嚴格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及服務工作責任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5、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將有關文件、計劃安排、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記錄等材料及時歸檔,以備查詢。
(一)值班巡邏制度。
1、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設門衛、值班人員,負責白天門口的出入人員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夜間巡邏,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靜校期間、平時夜間等時間內,值班保衛人員負責對全校范圍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事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值班巡邏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安排值班表,檢查督導落實情況。
4、寒、暑假均安排領導帶班巡邏保衛。
5、值班教職工,應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領導帶班監督檢查制度。
1、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每月一次。
3、采用電話查崗或親臨學校檢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檔。
4、每月定期檢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節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對擅離職守誤崗脫崗人員及時批評處理限期改正,對造成學校損失和嚴重后果的上報校委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6、帶班領導在辦公室接聽電話,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與其他領導通報情況。
7、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1、凡進入學校找人、辦事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保衛人員詢問允許后方可進校。
2、學校上課期間,不接待來訪,送來錢物的在門口登記清楚并暫存,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門口領取。如有特殊情況找人,須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教師將學生請出,其他情況不得找出學生,校外人員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門衛負責做好送來的學生錢物的登記、保管工作,學生本人領取時要認真核對,并由其本人簽字。
4、來校找教職工、部門辦事,須由門衛通知其本人或部門后并開具證明,事情辦完,由教職工本人或部門人員證明簽字,出校時交回門衛。
5、禁止校外人員來校閑逛、游玩,靜校、節假日期間拒絕校外人員來訪。
1、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安全責任書要求對崗位工作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各重點崗位人員每月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位進行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平時每天注意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檢查要隨時做好記錄。
3、各部門主管領導每季度至少對本部門所屬崗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以書面形式通報崗位人員,限期整改,并做好復查驗收。
4、學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匯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要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兩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寫清檢查項目、時間、人員、部位、存在問題,并將存在問題用書面形式通報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將整改復查后,寫入安全檢查記錄。
5、對在檢查中出現問題又未及時整改的崗位責任人或部門主管領導,將依照有關制度給予處理。
6、各部門和全校安全檢查記錄要在學期末上交辦公室存檔。
1、對干部、教師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1)將對干部教教師的法制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學校及各部門工作計劃必要部分,安排專人負責,專時專用。
(2)領導班子每月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專題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聽取安全工作匯報。
(3)校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學習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識,提高守法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4)對全校教職工在學期初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宣講一次,學期中專題宣講至少兩次,學校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5)將法制安全知識專題會議出勤情況記入考核成績。
(1)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對全校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專人負責實施,確保落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集會、法制教育課、板報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的知識,提高抵御各種傷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長與各年級組長、班主任簽訂學期安全法制教育責任書,督促開展教育活動。
(3)各個年級在政教處統一協調下,對全年級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每學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結合學校工作學習(如外出、掃墓、植樹、社會實踐等),及時進行法制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提高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5)以《中小學生自救常識》教材和錄像帶以及《交通安全知識》、《中小學法制系列篇》為依托,組織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活動。
(6)組織學生外出必須履行請示匯報手續。
1、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管檢查制度。
(1)學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備滅火器材,并且要求定點擺放,設立明顯標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門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消防器材檢查一次,確保干凈整潔,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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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每學期組織新上崗人員學習使用滅火器材方法。
(4)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更換和補充滅火器材。
(1)學校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三次(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各部門處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處將消防檢查重點列入日常檢查內容,隨時檢查,及時整改。
(3)確保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4)確保正常用電、人走燈滅。
(5)確保無違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確,無易燃危險品、無自燃隱患,重點部及時通風換氣。
(1)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求并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2)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著裝,準備部分藥品。
(3)由專任教師佩戴明顯標志、指揮旗,封堵路口,指揮學生交通。
(4)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控制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群驚恐混亂。
(5)學生隊伍排列緊密,防止車輛行人穿行。
(6)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7)全體教師主要任務是組織、指導、保障學生安全,不得讓學生接觸有害、有毒物體或從事不安全作業。
(8)集體活動的過程要杜絕學生中途掉隊、回家、游玩等現象。
(9)活動結束后集體返回學校,清點人數,分班總結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級各班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1)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工作,校內所有炊事人員要服從領導接受監督。
(2)炊管人員和經營食品的商店,要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及各項衛生制度、條例。
(3)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須按期體檢,在校工作必須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個人衛生符合規定要求。
(4)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把守進貨渠道,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5)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蚊蠅,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1)學校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內部、水房、水井等處嚴禁外人進入。
(2)凡在校內出售食品與飲料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專人進貨,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3)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蠅蚊,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來原料、水源,遠離門窗保持距離,防止投毒。
(5)滅鼠、滅蚊蠅等藥物使用時要設立明顯標志,專人放置、及時清點,防止人為失誤操作,禁止將個人的農藥、殺蟲劑等帶入工件場所。
(6)下班前關好門窗鎖好門,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7)有關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環境前,須先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確認完好后再進入室內,進入室內后注意觀察室內物品的擺放和數量等情況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異味,有問題時須及時請示匯報。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五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盛華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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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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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蓮~山?課件?]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附? 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資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大全(16篇)篇十六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1】【2】【3】【4】。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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