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運作需要高效的協調和合作,要求各成員充分發揮自己的專長和能力。單位的發展離不開科學的管理方法和策略,以下是一些單位在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總結。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等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貴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貴陽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部門。
各級建筑安全監督檢查機構(以下簡稱安監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所屬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條 建設工地文明施工實行施工總包單位負責、建設單位協助配合、安監機構監督管理的體制。
第五條建設工地應貫徹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工程開工前,應將文明施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工地環境衛生制度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二章場容場貌
懸掛建筑物透視圖。
第七條市政建設工程不能進行全路段圍場封閉時,必須設置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須用圍欄與工作區域分開,并設有醒目的指示標志,通道遇有坑、井、溝渠等處,必須搭設安全牢固的橋板,并設置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夜間須設紅燈示警。
第八條臨街建設工程必須封閉施工,封閉的高度必須超出作業層1.2米,以防物體外墜。封閉材料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網,嚴禁使用竹籬笆和劣質安全網。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平面圖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設置施工機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齊、道路暢通。
第十條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必須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給排水設施,不得使污水橫流、外溢。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應做好廢棄鋼筋、鉛絲、水管理、電線、碎磚、灰砂、木材料頭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鋼、木)拆除后,應堆放整齊。
第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工程驗收后7日內,應按有關規定搞好周圍環境。
第十三條在施工現場,工地管理人員應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三章生活衛生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臨時生活、辦公設施,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設置,并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場所應當符合規范性磚木結構的要求,環境應保持整潔,無垃圾和污水。
第十六條食堂的設置應當遠離廁所、垃圾場(箱)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場所。
食堂應當采用磚木結構,禁止用油氈作屋面,墻面抹灰刷白,地面用水泥砂漿硬化,灶臺貼釉面磚,并按標準設置防鼠設施。
飲食衛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第十七條宿舍應當盡量與施工區域分開,并采用磚木結構,墻面抹灰刷白,地面硬化處理,保證通風采光,保持整潔衛生。
宿舍須設置2×0.8平方米規格的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禁止搭設通鋪,每間宿舍居住不得超過30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
第十八條建設工地應當設置廁所,蹲位與人數比為1:25--30。有條件的應設置水沖式廁所。
廁所衛生專人負責,定時清掃、清掏,保持清潔衛生。高層建筑物的作業區應有便溺設施,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設專人供水和專用保溫飲水桶,水桶加蓋加鎖,防止污染。
第二十條建設工地應當設醫務室或巡回醫療點,醫護人員針對季節性流行病、傳染病,及時向職工宣傳有關知識。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提倡設立文化娛樂室及必要的沐浴室、更-衣室。
第四章環境保護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國家環保技術標準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三條除設有符合環保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二十四條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施工必須按《貴陽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工污水及泥漿應當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響市容衛生。未經處理的泥漿水不得直接排入市內排水設施和河流。
第二十六條禁止從高層或多層建筑向下拋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應當設專人對進出工地車輛輪胎進行清洗,保證車輛清潔,車輛料土裝運必須符合規定。
第五章安全防護
第二十八條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術措施,否則不得開工。
第二十九條建設施工工地必須建立健全部工人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經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第三十一條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第三十二條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安全網,搭設完必須經工長驗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修保養。
第三十三條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都要設置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第三十四條施工現場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備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狀態。
第三十五條加強季節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雨季來臨之前要作好防洪搶險準備。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有安全隱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頓。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進行罰款處罰,無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1萬元;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3萬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環保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環衛、園林、市政等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有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根據本規定的行政處罰,應當出具處罰決定書。作出罰款決定時,應開具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罰沒收據。罰沒收入全額上繳同級財政。
現 場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管理 處 罰 措 施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文明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深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勞條件,經業主、監理、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結合九中工地的實際情況,共同協商研究確定以下管理處罰規定,此規定主要針對單位,旨在督促單位負責人對現場人員進行交底管理: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50元/次;
4.施工現場工人要服裝整齊,不許有赤膊、赤腳等不文明裝束現象,違者20元/次;
6、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違者50元/次;
7、不準從高空向下拋擲材料、工具等物品,違者50元/次;
9、無證不準操作、維修機電設備和從事特種作業違者100元/次
建筑 工 地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為加強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維護城市市容整潔,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以促進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單位應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關內容,嚴格按照規范、甲方要求統一現場ci形象以及施工人員著裝,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并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
一、安全施工管理
1、各施工單位應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審查有關安全措施并組織重大的安全活動,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組織安全技術培訓。凡是新進場的操作工人,必須進行登記備案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主持制定本項目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和項目安全管理獎罰措施,并張貼于工地辦公室,同時發放到每一個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
3、由項目經理、生產經理負責組織專職安全員、工長和班組長定期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每天由專職安全員不停地對工地進行巡回檢查,對不合格的安全設施、違章操作的工人,應及時下發書面整改通知,落實到責任人,并監督整改。
4、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建立防火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計劃。工地負責人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應進行防火教育。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現場應建立現場出入登記制度,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如有外單位參觀人員應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經甲方允許方準進入。
6、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三寶”、“一機一閘”和做“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
7、施工前,施工單位應逐級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并對所使用的現場腳手材料、機械設備和電氣設施等進行檢查,確認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現場的場區應干凈整齊,施工現場的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臨邊部位應當設置整齊、標準的防護裝置,各類警示標志設置明顯。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作業面應當保持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余料及時清理、清掃,禁止隨意丟棄。
9、、在施工現場設置食堂及就餐場所的, 應當符合衛生管理規定,制定健全的生活衛生和預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節,做好施工方案或相關措施;同時對施工人員的勞動休息制進行合理的調整。
11、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搭設腳手架,所采用的各種材料均需符合質量要求。腳手架基礎必須牢固,搭設前經計算滿足載荷要求,按施工規范、技術方案搭設,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現場設置職工生活區的,應當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應安排每天值班打掃名單。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應當在施工現場外設置生活區的,實行封閉管理。
2、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邊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溝排水的,溝頂應當設置蓋板。禁止向飲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在建筑物臨人行通道等處,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并懸掛明顯標志,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護。
4、施工產生的渣土、 泥漿及廢棄物應當隨產隨清。
5、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建筑材料、設備器材、現場制品、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物料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劃定的區域存放,并設置標簽。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現場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并堆放整齊,掛好標牌。
三、安全文明措施的檢查
1、施工單位執行批準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總包單位負責督促和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2、監理單位的檢查監督
(1)負責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理細則,并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總結。
(2)每周組織監理例會,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協調配合處理。
(3)對現場巡視和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責令現場整改或限期整改,并開出整改通知單,跟蹤落實。
3、甲方項目部的檢查
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參加。項目部根據《安全文明檢查評分表》對施工單位進行檢查評分,評分結果由三方現場簽字確認,項目部可據此對不達標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項目部應對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單位落實。
4、事故處理
當現場出現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同時通知監理單位、甲方項目部及相關政府部門,監理單位及甲方項目部協助施工單位處理事故。
項目部同時報工程管理部,并按權限提請相關領導審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況外,甲方項目部無需立即上報的事故處理方式:
項目部協助事故處理,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項目部組織事故調查并檢查整改情況,審核事故處理報告,報工程管理部審核。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施工消防承包責任書
工程項目在開工前應與公司簽訂施工現場消防承包責任書,對施工現場的消防承擔安全責任,責任書樣式如下:
消防承包責任書
建筑施工過程除了人身傷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災。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現場易燃物很多,明火作業也很多,如管理不嚴,容易發生事故。針對這些情況,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及本工程的防火安全,特制定消防承包責任書。
一、經濟承包責任人即為消防承包責任人。
二、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三、項目部必須全面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要求對施工幢號、各班組、各級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的安全防火責任制。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按施工人數的10%配備),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四、項目部在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應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小防火距離。
五、項目部在施工現場應設有車輛環形消防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如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嚴禁占用場內通道。
六、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專用消防用管網,并配置消防泵,其電線應專線敷設,配備消防栓,較大工程要分區設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層建筑要設置消防豎管,豎管每層應設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
七、項目部在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必須設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設備,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八、項目部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當即不能
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滅火以后要保護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十、項目部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公司將按照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對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未涉及之處請參照公司《消防管理細則》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公司:項目部:
代表: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二)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10、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2、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3、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4、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5、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三)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離開前必須將木屑、刨花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險物品和雜物。
2、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戴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須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須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互相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物,保持道理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
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定
1、配(變)電間周圍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定
l、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維修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須有牢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須搭棚,保持周圍道路暢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止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完畢離開時必須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須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離開時必須將木屑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燈泡照明。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嚴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電源,關窗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過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須經常檢查油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須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情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油路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12)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管理,特制訂如下作業審批制度:
一、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嚴密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動火作業均屬一級動火。
2.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二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證,經主管施工員審核批準,簽發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四、動火升級制度
1.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動火作業,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動火的,應事先申請,在原動火級別的基礎上提高一個等級辦理審批手續,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
2.在重大社會活動、事件期間動火作業,按上級規定時間實施動火升級,審批手續參照節日審批制度。
13)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及時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還給一定的經濟處罰。
4、檢查人員除教育外,必要時要加以嚴肅的處理。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項目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項目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
5、安全部門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并存于防火檔案。
二、項目部防火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項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
2、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項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項目部內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公司。
5、每季度召開各班組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落實項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督本班組人員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設備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并監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立即補救,并及時向項目部防火責任人匯報。
四、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油類、香蕉水類等到各種易燃品進工地后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準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后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后應做好標記,不準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3、對存有危險性物資的場所,焊工應采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掌握防爆電氣設備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標識,
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并及時恢復良好。
河北海濱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統一管理分片包干和個人崗位責任制。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2、可燃及易燃危險品管理制度;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五、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六、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2、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3、初起火災的補救方法及注意事項;4、逃生方法及路線。
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
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可燃物及易燃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十、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和資料: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十一、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張,立刻撥打大廈消防中心電話(83913323),報告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內滅火器實施撲救。發生火災時,嚴禁乘坐電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離大廈。
十二、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并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保證臨時消防
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區與非施工區應設置圍檔隔開,不得遺撒、阻塞、占用公區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
十四、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十五、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十六、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數量不少于2根,管徑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九、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間如使用臨時電源,必須憑相關許可手續,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配備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現場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二十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宿舍等房屋應當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鋼板。
二十四、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消[2011]65號),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溫材料,在外保溫施工前將材料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二十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內部任何位置吸煙。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二十六、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二十七、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一、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規章制度,落實防火責任制,劃分防火責任區, 明確防火責任人,逐級落實消防任務,切實加強防火管理。
(二)施工生產單位要根據各個施工階段(施工準備階段、基礎工程階段、主體結構施工階段、 內部裝修階段)不同的火災隱患特點,落實消防工作措施。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將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一并結合考慮。
(三)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制度,對施工現場的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四)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氣瓶、 乙炔瓶、炸藥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儲存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五)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管理,防止電氣火災。特別是加強對電氣線路的安全管理,在電氣設備使用上,注意電氣設備正常檢修和維護, 防止因電氣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漏電誘發火災。
(六)加強施工現場生活區域的防火管理。臨時食堂、宿舍的規劃和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用電嚴禁亂拉亂接,生活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食堂、伙房等存在明火的場所防火應重點管理、專人負責。
(七)施工現場要設有足夠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給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要布置合理,使用方便,消防通道應暢通無阻。
二、市政公用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制定和完善市政消火栓的管理制度。每年對責任區內所有的消火器材進行全面、細致、深入的調查,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資料。 1、依據國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門相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建立健全消防的工作檢查、巡查、督查制度,將消防工作納入單位日常工作管理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工作。
2、執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制。施行單位行政一把手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制。
3、各單位主管領導要協調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下,督促下屬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實現消防安全無事故的總目標。
4、建立消防安全自查制度,堅持每季度和重大節假日要對本單位重點部門、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5、制定全年消防工作計劃,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調試,并組織實施。每兩個月對本部門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質量完好,能正常、有效使用。
6、對各種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測、維修。電器用電、辦公用電線路必須分開,不準亂拉臨時用電,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對電線必須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明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
7、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8、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9、按照各自所屬管理范圍的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停放車輛,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10、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各部門生產、施工單位需投保火災險和公眾責任險。
11、加強落實每日巡查、排查安全隱患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應急演練。要及時清理現場可燃物、易燃物,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管理規定作業,消除火災隱患,確保生產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12、加強值班巡邏,確保值班人員的職責任務,能發現和處理各種火災險情。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13、重點防范區域必須設立各種醒目的警告、警示、警令標志。加強消防水源、防火隔離帶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配備的消防設施與器材,設專人監管,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損壞、不占用防火間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14、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對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關和公安派出所下發的消防隱患整改意見,要積極落實整改。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1.根據教育部于發布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的要求,《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的規定對學生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教育。
3.讓學生明白,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不僅嚴重損害了他們的身心健康,而且也嚴重觸犯了法律,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4.向學生傳授防范性侵害、實施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技能,例如教育學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學或回家的路上要結伴而行,不要在無人的地方停留;和異性獨處時不能關上房門,不要獨自去異性的宿舍;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飲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對自己實施性侵害時要大聲呼叫,要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延慶縣八達嶺第二居所工程,在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和關心下,通過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質監和建設單位各方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經過一年多緊張的'施工建設,已按設計要求全部完成建設任務,并通過驗收。
現就工程有關情況總結如下:一、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情況。
1、合同委托中標單位中國建筑技術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勘察,委托中標單位北京中環世紀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合同委托中標單位北京安華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監理,合同委托中標單位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施工。
延慶縣八達嶺第二居所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編號為:號。
2、延慶縣建設局于2005年5月10日批準該工程設計方案,并下發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為0921010號。
3、延慶縣八達嶺第二居所工程于2005年5月10日批準開工。
二、工程基本情況。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延慶縣八達嶺鎮政府南側,占地面積約60000㎡,總建筑面積34805㎡,由14種戶型121棟二層住宅組成;結構形式為磚混結構,2層,檐高6.6m;建筑工程等級為二級,建筑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物耐火等級為二級,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本工程為住宅樓,工程于2005年5月10日開工,2006年12月28日竣工。
1、建設單位成立了以饒先軍為組長,林紅章、饒克琦、徐澤鴻、王學清、王尚輝、袁源為成員的工程建設班子,在施工現場,由饒先軍和林紅章同志主抓現場施工管理。
2、建設單位為保證該工程的順利進行,本著質量第一、安全第一和厲行節儉的原則,明確了延慶縣八達嶺第二居所工程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中包括廉政、質量、安全、資金使用及現場施工管理保證措施。
3、施工單位實行項目經理和主要技術人員負責制,各類人員職責明確,規章制度健全,工地管理有序,工程秩序良好。
四、對工程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評價。
1、設計單位能夠認真負責地參加地基驗槽;參加基礎及有關重要部位工程質量驗收;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發設計修改變更,技術洽商通知;參加有關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情況;出具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完成合同所約定的其它內容,良好的履行了設計單位的職責。
2、監理單位項目管理機構的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符合要求;監理規劃、監理實。
施細則按規定編制、審批;對材料、構配件、設備投入使用或安裝前進行審查;實施見證取樣制度;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確保質量;簽發質量問題通知單,并復查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組織工序、部位的質量驗收,參與單位工程質量的驗收;收集整理完成的監理資料,審查、監督施工單位的資料報驗;出具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完成合同所約定的其它內容,履約情況良好。
按工程技術標準及施工圖文件實施;工序、部位、單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符合要求;及時整改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處理;收集、整理完整的質保資料;出具施工單位工程質量自評報告;完成合同所約定的其它內容,較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1、本工程實行邀請招標,共有5家施工企業投標,招投標工作由北京靖夏仲清房地產開發公司主持。
2005年7月29日開標,經評標小組評審,確定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為中標單位,中標價為273.8323萬元。
2、本工程合同價273.8323萬元,加上設計變更增減賬,竣工驗收合格后,扣除保修金,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一次結清,目前工程結算工作正在審核、審計之中。
六、質量管理情況。
1、本工程由延慶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質量監督。
2、本工程于2005年5月17日召開技術交底會,建設、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3、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各種構配件及設備均有合格證,按規范要求進行各種檢測試驗,其檢測報告結果均合格。
其中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件、砂漿試塊進行了見證取樣檢測,檢測數量符合要求。
4、本工程未發生任何質量事故和其他事故,基礎、主體、屋面施工質量均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有防水要求的屋面、露臺無滲漏現象。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建設工期管理情況。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況:延慶縣八達嶺第二居所工程,毗鄰八達嶺鎮政府、清涼勝景小區大一期,為不影響周邊單位辦公、生活及避免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施工單位做到現場掛出安全文明施工細則及施工警告語牌子,并派專人負責文明施工管理。
2、建設工期管理情況:工程于2005年5月10日開工,2006年12月28日竣工,并于年月日通過竣工驗收。
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按《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設專人對施工過程的全部資料進行記錄、收集和整理,建設單位密切配合。
隨著工程的進展,雙方共同對資料進行檢查、核對和確認。
目前,施工資料齊全,竣工資料也已通過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辦理移交。
九、竣工驗收結論。
本工程于年月日進行正式竣工驗收,經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及使用管理單位有關人員共同驗收,認為該工程建設基本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僅局部地方仍存在問題需整改,問題提出后施工單位馬上進行了整改,經建設、監理、設計單位復驗后,認為整改合格,準許通過竣工驗收。
北京靖夏仲清房地產開發公司。
文檔為doc格式。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和生活老師是負責校園硬件安全管理的責任人。要定期檢查、監督、管理、維修校園“樓房、堂、館、舍”和消防設施、體育器械、電器設備線路、水暖器材、通訊設備、辦公用品、學具教具、花草樹木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安全。
2、對校園內的重點部位、安全事故易發設施,值周人員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檢查要認真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要第一時間上報總務主任或校長,以便采取措施。
3、師生要自覺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要愛護公共財物。不隨意私拿、亂放、玩弄、破壞公物;對自己負責的公物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現正常損耗或故障時,及時上報相關領導或教師,及時主動找工人維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發生危險,造成傷害。
4、學校微機室、電教室、理化生實驗室及藥品儀器庫、圖書閱覽室、衛生保健室、體育器材庫等管理員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定期、認真、仔細做好日常安檢工作,注意防火、防電、防毒、防腐,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不得瞞報、漏報,以免發生教學安全事故。
5、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在上課及組織學生活動期間,一旦發現學生周圍校舍、設施有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學生疏散撤離,并報告分管領導。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保證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工程質量控制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3、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質量技術、施工規范、施工工藝等標準進行交底工作;
4、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主管技術負責人親自主抓,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5、建立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交接檢、專檢);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公司”或“公司”)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投資項目質量和效益,根據集團公司《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石油勘探、產能建設、xxxx地面建設工程(包括集油站、注水工程、管輸工程、變配電工程、信息化工程、油區道路、區隊建設)及廠區配套、職工住宅建設以及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投資項目管理是指從項目前期規劃與計劃、項目建議書及立項、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工程招投標、項目實施、驗收及項目后評價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投資項目管理應當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統一的管理制度,明確統一的管理職責和權限。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公司黨政聯席會、總經理辦公會、相關職能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在投資項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黨政聯席會是公司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機構,行使所有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權,負責審查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分批投資計劃。
(二)總經理辦公會是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投資項目方案編制和實施的組織機構,負責擬定公司年度投資計劃及重大投資項目方案,并提請黨政聯席會審定。
(三)公司項目評審領導小組是公司擬建項目前期設計方案監管機構,負責公司擬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審查工作。
(四)投資管理部是投資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劃編制、下達、落實及調整工作,建立設計單位準入資源庫;負責項目建議書及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設計變更、項目實施過程跟蹤檢查管理、項目結算初審及其他重要事項的審查、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完成xxxx公司限上項目的預驗收、竣工驗收與后評價工作;負責限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審查意見備案工作;負責對投資項目管理中的責任追究與獎罰提出意見等。
(五)勘探部負責石油勘探項目建設所需資源的界定、資源配置、礦權獲取工作;負責組織年度勘探方案編制,并監督、指導其實施、驗收和效果評價。
(六)開發部負責xxxx開發方案編制;負責組織年度開發實施方案編制,并監督、指導其實施、驗收和效果評價;參與注水及相關工程建設規模、標準、工藝技術方案的專業審查工作。
(七)工程管理部負責限上項目的施工圖審查,負責組織項目進度、質量和成本管理工作;負責xxxx地面工程、配套建設等項目的工程監理管理工作;負責限上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參與項目投資調研決策及相關方案設計審查;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和后評價等工作。
(八)財務資產部負責組織項目資金的籌措與落實,工程財務決算;參與項目投資調研決策及相關方案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經濟評價等工作。
(九)工程造價管理中心負責估算、概算、預算、結算計價定額、指標及其他相關費用標準的制定;負責限上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概算、工程招標最高限價、概算調整審查。
(十)審計部負責項目資金到位與使用的監督、工程結(決)算審計,負責對初步設計、項目開工手續、施工圖預算、招標議標、項目合同簽訂及建設項目驗收程序等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十一)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公司限上項目的質量、安全、環保、節能和職業衛生專業范疇內的項目論證、立項、審批、檢查、驗收和投資控制的全過程管理;督促和指導所屬各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投資項目“三同時”工作;參與限上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后評價。
(十二)物資裝備部負責設備購置專業范疇內的論證、檢查、驗收和投資控制的全過程管理。
(十三)科技與信息化管理部負責科研項目專業范疇內的項目(包括中試、示范項目及新技術推廣項目)論證、實施監督、指導、驗收和效果評價。
(十四)勘探開發技術研究中心負責勘探、開發、注水、油氣儲運等的投資項目相關技術研究論證;負責信息工程專業范疇內的項目論證、檢查、驗收和投資控制的管理。
(十五)生產運行部負責項目試生產、投運和達產達效標定工作,參與項目預驗收和竣工驗收等;負責輸變電工程、建設規模、標準和工藝技術方案的專業審查工作;負責鉆前費、鉆前轉征費審核,參與鉆前費、鉆前轉征費計劃落實。
(十六)招標辦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各單位(部門)在授權范圍內組織項目招投標工作,包括工程、設備物資、設計、監理及其他服務的招標;組織監督招標文件資料的統計分析與建檔歸檔工作。
(十七)保衛部負責投資項目中與消防相關的布局、設施、裝備、器材方案審查;協調項目建設的消防建審,參與項目預驗收工作。
(十八)法律事務部負責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爭議、糾紛申報處理等專業管理工作。
(十九)紀檢監察部負責對基建項目的招投標、實施、資金使用等進行監督,并對項目實施中的違紀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二十)檔案館負責監督、指導投資項目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二十一)公司所屬各單位是具體項目的實施單位,承擔項目建設方的職責,實行項目長負責制和工程項目質量終身負責制,負責編制、辦理需國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核準、備案項目所需的相關文件以及報批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項目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設任務。
第三章管理權限。
第六條根據集團公司管理權限層級,投資項目分為限額以上項目和限額以下項目(簡稱“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
(一)以下項目為集團公司限上項目:油、氣(頁巖氣)資源新區勘探項目;油、氣(頁巖氣)xxxx產能建設項目;投資在3500萬元以上(含3500萬元)的xxxx地面工程所屬集輸、注水、變配電工程、油區道路(新建、擴建)等項目;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投資在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科技項目、安全環保隱患治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項目;職工住宅建設、辦公、科研、培訓用房,職工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及食堂、倒班宿舍等非生產項目;未列入年度投資計劃新增的所有生產類投資項目。
(二)以下項目為xxxx公司限上項目:投資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3500萬元以下的xxxx地面工程所屬集輸、注水、變配電工程、油區道路等項目;投資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技術改造項目;投資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科技項目、安全環保隱患治理、節能減排;200萬元以下的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上述項目以外的投資項目均為限下項目。
以上投資項目管理限額,xxxx公司可以根據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的業務發展與管理需要予以調整。
第七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由集團公司負責審批和重要事項管理。
第八條xxxx公司限上項目由xxxx公司負責審批,項目所屬單位負責具體管理和現場實施。
第九條限下項目實行備案制(特殊要求的除外),由xxxx公司授權所屬各單位管理和實施。
第四章項目前期工作。
第十條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現場開工報告等環節。
第十一條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應當確定投資方向和結構,明確重大投資項目、投資規模和投資效益預期。根據集團公司及xxxx公司相關戰略規劃,以每2-3年滾動編制,并建立xxxx公司投資項目儲備庫。經公司投資管理部綜合平衡,提請總經理辦公會審查、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上報集團公司列入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投資項目庫。
公司投資管理部每年以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庫為基礎開展項目前期(在立項之前開展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以及評價)工作。未納入集團公司、xxxx公司前期工作計劃或本年度投資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組織立項審批。
第十二條項目建議書。根據集團公司和xxxx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各項目建設單位提出項目建議書。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需報xxxx公司進行初步論證并提出意見,報集團公司批準;其他項目(不分xxxx公司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由xxxx公司審查通過后,提請xxxx公司黨政聯席會審定,并在提交xxxx公司年度投資建議計劃時一同上報集團公司,作為集團公司備案和列入集團公司年度投資建議計劃的依據。
石油勘探、xxxx開發項目以勘探、開發部署方案、整體開發方案作為項目建議書。審查通過后的石油勘探、xxxx開發方案,列入集團公司、xxxx公司年度投資計劃后組織實施。
凡產品方案、技術方案、建設規模、建設投資等內容有重大變化或項目建議書批復超過兩年以上未開展實質性工作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或取消。
第十三條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投資項目決策的主要依據,重點研究項目的原料供應、產品市場、方案優化、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論證項目的可行性。
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各項目實施單位即可委托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xxxx公司初步論證并提出初步論證意見報集團公司,xxxx公司限上項目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進行審批,限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項目建設單位審查,報xxxx公司備案。
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項目的項目效益標準及資本金比例:勘探、xxxx開發項目內部收益率達到12%以上,資本金比例為60%;內部配套的安全、環保、節能、信息化建設等項目,原則上內部收益率達到5%以上。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投資估算原則上應當控制在按本制度規定權限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投資估算之內。超出批復的項目建議書投資估算10%以上的,項目責任單位應當重新編制項目建議書并按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
按本制度規定權限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投資主體、建設規模、場址選擇、工藝技術路線、產品方案、原材料方案、投資估算與經濟評價等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或批準超過兩年未開展實質性工作的,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或取消。
第十四條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工藝技術基礎上進行工程化的一個工程設計階段,是為確定項目所有的技術原則和技術方案,提高工程質量、控制工程投資、確保建設進度提供條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批準后,各項目建設單位即可進行初步設計編制。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初步設計報xxxx公司進行初步論證并提出初步論證意見報集團公司,xxxx公司限上項目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進行審批,限下項目初步設計由項目建設單位審查,報xxxx公司備案。初步設計未經批準,不得簽訂設備購置合同。若遇特殊情況,可以對引進訂貨部分先行審定。
對于超出設計批復的建設規模、設計范圍和設計標準的內容,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技術方案、關鍵設備選型與選用、主要材料選用及設計變更、引進范圍變化、概算投資和經濟評價等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或批準超過兩年未開展實質性工作的,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或取消。
第十五條初步設計概算。是在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對工程造價的概略計算。投資概算是項目投資控制的依據,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即為項目計劃總投資,計劃總投資就是該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
初步設計投資概算原則上應當控制在按本制度規定權限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之內。超出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以上的,項目責任單位應當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
第十六條初步設計概算審查。審查重點是審查工程量是否真實反映工程內容,計價標準和概算編制方法是否符合規定。初步設計概算審查按照以下程序執行:
(一)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集團公司依據有關專家對初步設計的審查意見進行復核,并提供書面確認意見,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批復。
(二)xxxx公司限上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投資管理部會同財務資產部,根據有關專家對初步設計和概算的審查意見進行確認并提供書面意見,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進行審批。
(三)限下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各項目責任單位預算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專家對初步設計和概算的審查意見進行確認并提供書面意見,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十七條已批準的項目投資概算一般不得進行調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程序進行調整:
(二)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程變動或費用增加的;
(四)因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導致工程費用變化的。
第十八條投資概算的調整程序是:對于因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所引起的概算調整,應當先由建設單位內部預審,與原設計單位取得一致意見后編制變更報告,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重新審查,按本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進行審批。在未獲批準前不得實施投資調整方案。
第十九條施工圖設計。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限額設計,施工圖預算應當嚴格控制在初步設計概算以內。
第二十條現場開工報告。已批準初步設計的投資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后,項目責任單位應當根據市場和資金情況,及時編制現場開工報告,按照管理權限審批通過后,適時啟動建設。投資項目應當具備的開工條件是:
(二)項目的初步設計已批復;
(三)項目資本金和其他建設資金已經落實,資金來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承諾手續完備;
(四)項目主體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簽訂;
(五)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已編制完成;
(六)項目主體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簽訂;
(七)項目法人或委托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議;
(八)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
(十)項目建設需要的主要設備和材料已經訂貨,項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實來源和運輸條件,并已備好連續施工3個月的材料用量。需要進行招標采購的設備、材料,其招標組織機構落實,采購計劃與工程進度相銜接。
第二十一條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第二十二條現場開工報告審批程序是:
(一)集團公司限上項目開工前準備工作就緒后,由項目實施單位上報開工申請報告,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
(二)xxxx公司限上項目開工申請報告由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批。
(三)限下項目開工申請報告由基層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報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必須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相關歸口管理部門職能,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嚴禁任何單位超越程序和管理權限擅自審批項目,對xxxx生產急需建設的項目,可以加快工作節奏,但不能超越規定程序。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在xxxx公司設立的設計單位準入資源庫內選擇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通過招標程序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第五章年度投資計劃。
第二十五條年度投資計劃是指為全面落實生產經營、經濟效益及業務發展目標而編制的勘探開發、工程建設、技措技改、科技、安全(含消防)、環保、節能、信息化、設備購置、股權和債權投資等計劃。
第二十六條年度綜合計劃按時間順序分為框架計劃、建議計劃、實施計劃和調整計劃。依照《綜合計劃與統計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列入年度實施計劃的條件是,項目已按規定審查程序獲得立項批準,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列入年度實施計劃。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應當視年度資金籌措及市場情況,按照效益擇優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第二十八條專項投資項目計劃(節能、科研技措、設備購置、輸變電工程、信息化工程)實行歸口集中管理。由各專業管理部門提出計劃意見,由投資管理部復審后,納入xxxx公司年度投資計劃。鉆前費、鉆前轉征費由基層單位提出計劃,經生產運行部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報投資管理部復審后,納入xxxx公司年度投資計劃。
第六章項目實施管理。
第二十九條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集團公司《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招投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xxxx公司招投標有關規定,對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主要設備、材料采購等進行招標。
第三十條推行工程項目監理制(包括石油勘探、xxxx開發項目)。投資項目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監理機構進行工程監理,并嚴格執行工程監理規范。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xxxx公司限上項目實行項目長負責制。由項目長對項目策劃、建設實施、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投運的全過程負責。
第三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質量控制。與施工單位共同建立項目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評價辦法,并按照以下要求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三)施工過程均應當按照要求進行自檢、互檢。隱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項工程未經檢驗或已檢驗定為不合格的,嚴禁轉入下道工序;分項工程完成后,必須經監理單位檢驗和認可。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加強項目過程控制。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嚴格遵守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通知建設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對本單位施工質量負責。
第三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成本控制。嚴格按照初步設計規定的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施工。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項目管理程序,杜絕先建后報、邊建邊報,擅自提高標準、增加內容,或擅自改變設計內容,降低建設標準,致使項目建成后其使用功能及安全無法滿足設計要求。同時與施工單位共同完成以下任務:
(三)根據成本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購和施工策劃。通過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合理利用和動態管理,有效控制實際成本。
第三十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進度控制。項目進度控制應當以實現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最終目標。項目進度控制總目標可以按單位工程分解為交工分目標,也可以按承包的專業或施工階段分解為時間目標。
建設單位應當責成施工單位根據工藝、組織、搭接關系、起止時間、勞動力、材料、機械及其他保證性計劃等因素,綜合確定施工進度計劃和進度控制流程,明確項目建設的關鍵控制點。
當項目工程進度出現偏差時(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誤),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調整,并不斷預測未來進度狀況。
項目建設任務全部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責成施工單位提交進度控制總結報告。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基建項目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集團公司、xxxx公司有關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肅安全事故處理。
(一)施工單位必須建立施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未經施工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專業性較強和處于危險環境的工程和工序,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污染和危害,保護施工現場范圍內公共設施及毗鄰建筑物的安全。
第三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檔案管理。投資項目包括前期、建設期和竣工驗收的所有技術文件、專項審批手續及批復文件、各階段會議紀要和施工紀錄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編號、歸檔以及管理,由項目建設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并接受集團公司、xxxx公司相關檔案管理部門的監管。
第三十八條投資項目完成月報的統計報送截止日為每月25日。各單位應當于統計截止日前向xxxx公司報送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并附簡要分析材料。
第三十九條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相關國家標準和施工規范。由各級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協調,及時處理項目建設中的問題。
第七章項目驗收、投用與后評價。
第四十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月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核實工程進度和完成投資額,依據財務相關規定和要求,督促施工單位于次月10日前報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為工程進度款支付和財務核算提供可靠依據。
第四十一條投資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依據國家、行業及集團公司《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進行竣工驗收。投資項目驗收按照預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步驟進行。
第四十二條項目預驗收是指項目基本建成,為使項目建成投用而進行的預先審查工作。
(一)對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在各單項驗收手續辦理完成后,由集團公司組織進行整體預驗收。
(二)對xxxx公司限上項目,在各單項驗收手續辦理完成后,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組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整體預驗收。
(三)限下項目及所有鉆前井場道路、油區道路、區隊建設由基層計劃部門組織驗收,并形成驗收報告,報公司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需要預驗收的項目,應當先進行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壓力容器、防雷接地檢測、特種設備使用、工程質量評定等專項驗收,并在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各項專項驗收手續,獲得同意試生產的批復。
第四十四條預驗收完成并由立項審批單位確認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試投產的需要后,方可開展試生產工作。
第四十五條項目試生產的規定如下:
(三)xxxx公司限下項目試生產工作由基層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建設單位應當成立專門的試生產組織機構,負責人員培訓、試生產方案編寫、操作規程制訂、原材料準備等工作。試生產階段所需的備品、備件等費用,除設計文件中列入的投資外,其余均按照單項列入建設單位當年生產運行費用。
第四十六條投資項目必須達到以下要求后,方可實施竣工驗收:
(二)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報告,完成各項財務、物資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三)具有完整并經核定的工程竣工資料,并符合驗收規定;
(六)建設項目實際用地已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查;
(七)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齊全、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規定;
(八)生產性項目的主要工藝設備和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經標定能夠形成生產能力,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第四十七條項目竣工驗收程序如下:
(一)對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竣工驗收由集團公司負責組織,建設單位負責準備各項所需材料,驗收完成后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下發項目竣工驗收結果通知書。
(二)對xxxx公司限上項目,竣工驗收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組織,建設單位負責準備各項所需材料,驗收完成后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下發項目竣工驗收結果通知書,同時報集團公司備案。
(三)對限下項目,竣工及所有鉆前井場道路、油區道路、區隊建設由基層計劃部門組織驗收,形成驗收報告,報公司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四十八條項目后評價是指在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或運營一定時間后,對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審批文件的主要內容,與項目建成后所達到的實際效果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相應對策建議,以不斷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需要,也可以針對項目建設的某一問題進行專題評價。
第四十九條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實施計劃中標定的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先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預后評價,由xxxx公司編制預后評價報告并報集團公司審查。其他項目的后評價根據工作需要,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完成。
第五十條開展后評價工作的項目應當從以下范圍中選擇:
(一)對xxxx公司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做大做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項目;
(二)對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xxxx可持續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三)對優化xxxx公司資源配置和產業布局、調整投資方向有重要作用的項目;
(五)xxxx公司認為需要開展后評價工作的項目。
第五十一條開展后評價工作的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前期工作、建設實施和運營效益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完備;
(二)項目完工投產后經過審計部門審計和竣工驗收;
(三)項目正式投產運營1~3年。
第五十二條xxxx公司每年年初研究確定需要開展后評價工作的具體項目(包括項目的名稱、專業類別、詳略程度、實施單位),制定項目后評價年度計劃及費用,根據項目管理職責和權限,確定實施部門及單位。
第五十三條按照投資項目的專業類別和建設規模,以及后評價工作內容的廣度和深度,根據詳略程度不同分為簡化后評價和詳細后評價。
(一)簡化后評價由建設單位按照xxxx地面工程簡化后評價模版和格式編寫報告。
(二)詳細后評價由xxxx公司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承擔項目后評價任務,但不得委托參加過同一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實施工作的工程咨詢機構承擔該項目的后評價任務。
第五十四條對不能按期建成(超過設計工期1年以上)或建成后長期(1年以上)不能投產項目應當組織開展階段評價工作。
第五十五條xxxx公司建立后評價與新上項目掛鉤機制。所有新上項目應當有集團公司或xxxx公司后評價管理部門出具的意見,其中改擴建項目應當有對原項目的后評價報告,作為改擴建項目立項審批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財務和資金管理。
第五十六條各級財務部門在項目開工前應當對項目資金籌措情況進行落實,審計部門應當對資金到位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十七條財務部門根據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籌措資金,工程管理部門根據項目建設合同和實際進度編制工程進度款資金計劃,財務部門按照計劃撥付工程進度款并監督使用,同時負責編報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實施計劃中標定的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有關財務報表。
第五十八條投資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擠占、挪用、置換或截留。
第五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項目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專賬管理并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加強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六十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及xxxx公司限上項目的工程最高限價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財務資產部審核。限下項目工程最高限價由各單位審定。
第六十一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工程結算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審核,審計部進行內部審計,對集團公司抽查審計的部分重點項目,需報集團公司組織審計。其他項目(xxxx公司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審核,審計部組織審計。工程結算送審及審計時效性為項目驗收投用后12個月內完成,對送審工程總造價超過計劃總投資的,由基層單位予以書面說明,在剔除材料價格、政策性費用調整等合理因素外,仍然超計劃的建設項目,提請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
第六十二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工程竣工后,由基層單位財務部門編制財務決算報表,xxxx公司財務資產部審核,審計部進行審計,最后報集團公司組織審定。其他項目(xxxx公司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財務資產部審核,審計部組織審計。
第九章責任追究與獎懲。
第六十三條xxxx公司開展投資管理工作評優活動,對投資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集團公司《員工獎懲辦法》及其他規定進行處罰,并納入項目責任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的業績考核。
(一)未履行投資決策程序的計劃外投資項目,未經批準或授權對外投資;
(三)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
(四)故意拆分項目逃避審批;
(五)擅自開工建設,或未經批準提前開展設備訂貨;
(六)違反本制度規定或集團公司招標、合同、質量、hse等有關規定;
(七)對投資項目未進行有效監管,發生損失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八)未按照規定造成投資損失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條合同相對方不按合同履行設計、監理、施工、采購、中介服務職責造成項目損失的,除追究其合同違約責任外,列入xxxx公司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參與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及商務談判。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
文檔為doc格式。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我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促進農村公路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交通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辦法》、《重慶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重慶市一般公路建設項目中央車輛購置稅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并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區行政區內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涉及的農村公路一般是指通鎮街、通行政村的公路。通鎮街公路是指城區通達鎮街、以及連接鎮街與鎮街之間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鎮街通達行政村的公路。
農村公路建設包括通鄉、通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
第三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因地制宜、經濟實用、嚴格管理、確保質量”的原則。
第四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當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節能降耗,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
鼓勵農村公路建設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第五條區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全區農村公路建設監督和指導。主要職責:指導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工作;擬定技術標準;監督資金使用;總結交流經驗、收集整理和反饋建設信息;定期印發農村公路建設情況通報。
第六條 各鎮街負責本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資金籌集、協調等具體工作。
第七條 農村公路建設實行目標考核。北碚區政府與各鎮街簽訂目標責任書,按年度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二章 工程設計與標準
第八條 各鎮街應當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技術指標。
第九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一般采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一般鄉、村公路項目設計文件可簡化,但應有平縱斷面設計、路基標準斷面設計、構造物標準圖、預算等。
第十條 三級以上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和橋梁、隧道工程,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其他農村公路的規劃與設計,可以由建設單位組織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承擔,對公路的平面線形、縱橫斷面、路面結構和構造物等進行簡易設計。
第十一條 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應當根據道路在路網中的作用、流量、經濟地位等綜合確定。
鄉道一般應采用等級公路建設標準;村道的建設標準,可由交通主管部門、各鎮街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
第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分段采用不同技術等級,相鄰路段,設計速度差不應大于20km/h。不同技術等級或不同設計速度變更點應選擇在駕駛員容易判斷的地形變化處或路線交叉地點,并設置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 選線時應注意盡量利用老路、原有橋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調或大填大挖,防止誘發新的地質病害。盡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軟土、斷層等地質不良地段。
第十四條 技術指標
(一)鄉、村道受限路段設計速度可采用15km/h,回頭曲線路段設計速度可采用10km/h。
(二)設計速度采用15km/h時,圓曲線最小半徑不應小于15m。當采用最小半徑時,縱坡不應大于5%,超高不應大于6%。
回頭曲線設計速度采用10km/h時,最小半徑不應小于10m,縱坡不應大于5.5%,超高不大于6%。
(三)新建公路最大縱坡不宜大于10%;改建公路最大縱坡不宜大于12%,特殊情況下可視當地條件確定;積雪冰凍地區最大縱坡不應大于8%。
(四)鄉道、村道受限路段凈高不應低于3.5m。
(五)單車道路基應設置錯車道,每公里不少于3處,其路基寬度不應小于4.5m,有效長度不應小于10m。
第十五條 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經論證可適當減窄。
第十六條 橋涵工程宜采用標準跨徑、技術成熟、施工簡便、經濟適用的結構形式。
第十七條 路面應當選擇能夠就地取材、經濟適用、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季節性的淺寬河流或泥石流通過區可修建漫水橋或過水路面。
第十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重視排水和防護工程的設置,提高公路抗災能力。在陡巖、急彎、沿河路段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提高行車安全性。
第三章 計劃管理
第十九條 各鎮街要根據全區農村公路總體規劃,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規劃,明確分階段實施重點和建設目標。規劃一經通過,應嚴格執行。
第二十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嚴格項目審核,凡列入政府補助資金的建設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已納入市農村公路建設規劃;
(二)施工圖設計或簡易設計已批準;
(三)建設單位和資金構成方案明確;
(四)通過“一事一議”,解決了征地、拆遷等問題。
第二十一條 農村公路建設計劃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項目、變更投資、減少建設規模、降低技術標準。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實行政府投入、群眾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多渠道籌資機制。
區財政將按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列入預算,并按新增稅收一定比例逐年增加,作為農村公路發展的穩定資金來源。
鼓勵企業、個人或受益者捐助,積極利用冠名權、路邊資源開發權、綠化權等多種方式集資。
在不損害群眾利益的前提下,倡導受益村民投工投勞、自愿出資。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工程直接費,嚴格實行專款專用、專戶存儲、獨立核算。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提取咨詢、審查、監督、管理費用。
農村公路建設的財務收支應納入各鎮街鎮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應告之村民市、區補助多少資金,鎮(街)村配套多少資金,每條道路的建設標準和資金用途,實行“陽光作業”。
第二十四條 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應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提高管理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審計、財務部門的檢查,確保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二十五條 撥付農村公路建設補助資金均采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辦理結算時,應按工程價款總額的5%留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待2年質量缺陷責任期滿,而且質量缺陷得到有效處置后,返還施工單位。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農村公路建設資金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報送財務會計和竣工決算報告。鄉、村公路建設項目竣工后由鎮街負責組織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告。
第二十七條 區交通主管部門對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監督管理。具體負責審核、匯編年度建設工程支出計劃、預算和財務決算。合理安排并及時劃撥建設資金。監督檢查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紀違規問題。定期與不定期對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五章 工程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部市扶持、以區為主;村民自愿,民-主決策”的原則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農村公路建設實行月報制度。各鎮街應在每月按規定上報工程建設進度、資金以及其他有關情況。
第三十條 通過招投標的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中型橋梁、隧道等工程,應當選擇有資格認證的專業隊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屬工程中,非專業技術的簡單勞動工序,可以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組織當地農民有序參加工程建設。
第三十一條 二級以上公路、大中型以上橋梁、隧道工程必須依法進行招標。
通暢工程的路面加鋪工作,可直接由區專業公路管理機構依法組織實施。
群眾集資、農民投勞的一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未達到法定招標條件的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三十二條 對于規模較大、技術復雜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大中橋、特大橋和隧道工程應當單獨招標,其他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以在同一鎮街范圍內多項目一并招標。
第三十三條 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必須簽訂施工合同,依據合同實施管理。
第三十四條 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十五條 三級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橋梁、隧道工程項目應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完成相應準備工作經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認可,即視同批準開工建設。
第三十六條 各鎮街要建立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接受檢查。項目業主對項目建立工程質量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十七條 鋪筑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中型以上橋梁、隧道工程應當設定質量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一般為2年,質量保證金一般為施工合同額的5%。
第三十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或者安全事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第三十九條 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工作受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監督。
第四十條 各鎮街可以聘請技術專家或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群眾代表參與監督工作。
農村公路施工現場應當設立工程質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一條 農村公路工程監理可委托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
農村公路工程監理工作應當注重技術服務和指導,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加強現場質量抽檢,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第六章 工程驗收
第四十二條 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體和附屬工程已完成;
(二)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
(三)項目業主組織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
(四)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主要指標檢測鑒定合格;
(五)養護責任資金、人員已落實;
(六)工程決算已按規定完成,需審計的已經過審計;
(七)設計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資料、竣(交)工驗收文件等已整理歸檔。
第四十三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中的大橋、特大橋、隧道工程完工后,由區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向市公路局報備;其他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由各鎮街組織驗收。
區交通主管部門對農村公路工程驗收工作進行抽查,各建設管理單位要全力配合,接收檢查。
第四十四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可以合并進行。二級以上公路和大橋、隧道工程交工驗收、竣工驗收按交通部相關規定分步進行。
10公里以上的鄉道項目一般按項目驗收;其他鄉道和村道由鎮街組織驗收,報區交通局備案。
按通客車要求建設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按線路審批權限邀請運管、交-警、安監等相關部門參加。
第四十五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開放交通,并按規定開通客運班車。
第四十六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落實養護責任和養護資金,加強養護管理,確保安全暢通。
第四十七條 各鎮街可以參照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重慶市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按照適用、從簡的原則具體制定本地區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辦法與程序。
第四十八條 各參建單位必須建立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工程檔案。
第七章 工程監督及廉政建設
第四十九條 各鎮街、監察部門、審計、交通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監管。
第五十條 各項目法人對項目廉政負總責,應建立廉政建設責任制,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廉政合同,廉政工作的各項指標與建設的各項業務指標同時下達、同時檢查、同時考核。
第五十一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堅持公開、民-主的管理原則,特別是村道建設應讓沿線群眾廣泛參與管理、參與監督,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對于有農民捐資、集資修建的項目,必須按照村務公開的管理辦法,對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程序和有關情況向沿線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第五十二條 違反規定,在籌集農村公路建設資金過程中,強制向單位和個人集資,強迫農民出工、備料的,區監察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第五十三條 違反規定,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由區監察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第五十四條 違反規定,未經驗收即開放交通的,由區交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同時扣減、停止撥付上級補助資金,甚至停止安排補助計劃。
交通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的若干意見#e#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實施的《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資格標準(試行)》同時廢止。這是在公路建設規模持續擴大、投融資和管理體制趨于多元化的.新形勢下,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工程投資與合理工期的重要舉措,對于營造市場誠信環境、建設優質廉潔工程必將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建設單位是公路工程項目的主導和核心,承擔著統籌項目實施和管理的重要任務,是影響工程質量、安全和品質的決定性因素。《意見》提出,要以增強建設單位能力與素質、推進建設管理專業化、提高工程質量與安全為核心,以嚴格資格標準、健全組織機構、規范管理行為、落實監督考評為舉措,充分發揮建設單位的主導作用,完善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工程管理現代化,提高公路建設管理水平。
現場管理機構和人員實行核備制度
《意見》指出,建設單位應具備相應的管理能力和建設經驗,按規定組建機構、配備人員,制定完善管理制度。高速公路項目或獨立特大型橋梁、隧道項目的現場建設管理機構應設有計劃、合同、技術、質量、安全等職能部門;現場管理人員的總人數根據項目建設規模和技術特點確定,其中工程技術人員應不少于管理人員總數的65%,具有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應占工程技術人員總數的70%以上。其他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的具體要求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意見》對工程現場管理機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的資格要求也更加明確。其中機構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兩個及以上高速公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經驗,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兩個及以上高速公路項目的技術管理經驗。
《意見》規定,建設單位派駐工程現場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及資格條件實行核備制度。在報批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時,建設單位應將派駐工程現場的管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及相應資格情況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審核,對未達到資格標準的,責成其補充完善或按規定委托具備相應管理能力的代建單位負責建設管理。
建立覆蓋建設管理全過程的信息系統
《意見》從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合同管理、細化目標管理與責任、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等七個方面突出強調了規范建設管理行為的具體要求。
《意見》指出,建設單位要以科技手段、信息技術、網絡管理為支撐,建立并應用覆蓋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全過程的信息系統,將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以及設計變更和試驗檢測等管理內容納入系統,實行動態管理,提高工程現代化管理水平。
《意見》還要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快省級項目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制定統一標準,督促建設單位應用技術成熟的項目管理信息系統。
推行針對建設單位的考核評價制度
《意見》指出,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公路建設實際研究制定針對建設單位的考核評價制度。考核評價指標應涵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合同管理、投資控制、廉政建設等關鍵內容,實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對管理創新、質量優良、安全有序、投資節省的要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發生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法撤換或清退有關單位或人員并追究責任。
根據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在建高速公路(含獨立特大型橋隧、隧道)項目建設單位的資格標準進行全面核查、督促整改;同時要建立公路項目省級建設管理人才庫,深化建設單位考核評價工作,并將考核評價辦法報交通運輸部。
從明年開始,交通運輸部將結合公路建設市場督察,對建設單位管理能力、管理行為、管理成效進行抽查;各地也將開展年度考核評價,評價結果計入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體系并報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的若干意見
交公路發【2011】4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是工程建設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在保證工程質量建設和提高管理水平方面承擔著重要職責。近年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切實加強對項目建設單位的管理,充分發揮項目建設單位的主導作用,為保證公路建設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隨著公路建設規模的持續擴大,一些項目建設單位出現了管理能力下降、技術人員配備不足等問題,影響工程建設質量與耐久性。為提高公路建設管理水平,規范管理行為,加快推行現代工程管理,現就進一步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是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的需求,質量與安全是工程建設永恒的主題。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承擔者工程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職責,處在建設項目管理的中心樞紐位置,其管理能力、眼界視野和質量安全意識,決定著工程的建設質量與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項目建設單位的能力與素質,推行建設單位高標準、嚴要求,對提升工程內在品質與耐久性,提高工程質量與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是控制工程投資、確保建設工期的需要。控制工程造價、降低建設成本,保證在合同工期內按時完成建設任務,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全過程管理,保證勘察設計工作深度,落實各參建單位有效投入,明確建設各方責、權、利關系,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減少設計變更,確保合理建設工期,發揮工程投資最大效益。
(三)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是規范建設市場行為的需要。建立市場誠信體系,規范市場行為,引導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自覺遵章守紀,是工程建設市場管理的重要內容。項目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和執行者,在落實建設單位合同義務,促進參建各方信守合同,提高市場履約水平等方面承擔著重要職責。落實項目建設單位合同管理職責,嚴格合同執行,對于促進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監理規范、誠信的市場秩序,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四)加強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是建設廉政工程的需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公路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是當前工程建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項目建設單位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程和人員的管理,從體制和機制上堵塞管理漏洞,有利于加快構建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廉政工程,提高行業形象。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五)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增強建設單位能力與素質、推進建設管理專業化,提高工程質量與安全為核心,以嚴格資格標準、健全組織機構、規范管理行為、落實監督考評為舉措,充分發揮建設單位的主導作用,完善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工程管理現代化,提高公路建設管理水平。
(六)工作原則:
--規范建設管理,實行施工標準化。健全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細化質量安全與投資控制目標,嚴格建設管理關鍵環節控制,落實標準化要求,建立現代工程管理運行機制。
--加強監督檢查,狠抓行為規范化。加強對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的監督檢查,落實管理制度與管理責任,發揮建設單位的管理示范效應,確保現代工程取得實效。
--創新管理機制,推進人員職業化。不斷創新管理方法,推進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的考核評價,加強績效評估,建立考核制度,完善市場信用體系,促進建設管理隊伍職業化。
三、嚴格公路項目建設單位資格管理
(七)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系指承擔工程建設管理職責的項目法人,及其派駐工程現場指揮、協調、管理各參建單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管理機構(指揮部、項目辦、管理處等)。
公路項目建設單位履行建設管理職責,應具備相應的管理能力和建設經驗,按規定組建機構、配備人員,制定完善工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八)高速公路新建(改擴建)項目或獨立特大型橋梁、隧道項目,派駐工程現場的建設管理機構、管理人員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標準,但不應低于以下資格條件:
1、管理機構:應設有計劃、合同、技術、質量、安全、財務、紀檢等智能部門。
2、管理人員:總人數視工程項目建設規模和專業技術要求確定,其中工程技術人員應不少于管理人員總數的65%,具有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應占工程技術人員總數的70%以上。
3、人員資格: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關鍵崗位人員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和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工程組織管理能力,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熟悉、掌握公路建設規章、政策,其中:
機構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2個及以上高速公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經歷;
技術負責人:熟悉、掌握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2個及以上高速公路項目的技術管理經歷。
財務負責人:熟悉、掌握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具備1個及以上高速公路項目的財務管理經歷。
關鍵崗位人員:計劃、合同、技術、質量、安全等部門負責人應具備相應崗位的專業技術和任職資格,并分別具備1個及以上高速公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經歷。
其他技術等級公路項目建設單位及其派駐工程現場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及資格條件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確定。
(九)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派駐工程現場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及資格條件實行核備制度。
在報批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時,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應將派駐工程現場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及資格條件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審核,對未達到資格標準的,要責成其補充完善,或責成其按規定委托具備相應管理能力的代建單位負責建設管理。
四、規范建設管理行為
(十)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組織招標投標,擇優選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有關文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和竣(交)工驗收。
(十一)嚴格合同管理。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創建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條件,確保按設計施工、按規程施工、按合同要求施工。所有設計變更應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實施,不得擅自修改。加強投資控制和資金管理,嚴格計量支付和工程造價控制,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不得擠占挪用、不得拖欠工程款。
(十二)細化目標管理與責任。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按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解質量目標與管理要點,細化保證措施,健全崗位責任,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做到工程管理中各項、各環節、各部位都有技術要求、管理措施和人員責任。
(十三)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結合項目特點制定質量和安全管理要求,依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加強檢查落實,,實行嚴格問責和評價制度,督促各從業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政策,強化質量與安全保證措施,確保管理到位。
(十四)推進信息化管理。公路項目建設單位要以科技手段、信息技術、網絡管理為支撐,建立并應用覆蓋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全過程的信息系統,將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以及設計變更和試驗檢測等管理內容納入系統,實行動態管理,提高工程現代化管理水平。
(十五)維護公眾利益。公路項目建設單位在加強管理的同時,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督促施工單位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協調處理好與相關單位及沿線群眾的關系,樹立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的良好形象。
(十六)加強廉潔自律。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應依法辦事、規范管理,切實加強廉政建設,自覺接受紀檢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落實各項廉政制度和措施;要與從業單位逐一簽訂廉政合同,形成公路項目建設單位與從業單位相互監督機制。
五、加強監督檢查
(十七)落實建設管理責任。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重點核查公路項目建設單位在質量、安全、資金、環保等方面的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要加快省級項目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制定統一標準,督促建設單位應以技術成熟的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動態掌握項目建設進程與管理信息、質量安全信息、質量抽檢評定信息等;要提出建設資金管理與使用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檢查,確保建設資金安全,嚴肅查處虛假合同、違規支付等行為。
(十八)嚴格工程驗收工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和設計批復文件鑒定、審核、驗收工程項目。對違規自行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增加或減少建設規模,隱瞞工程存在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的項目,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批準開放交通,不得通過項目竣(交)工驗收,要依法追究建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記入信用檔案。
(十九)執行考核評價制度。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公路建設實際,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考核評價辦法,加強對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的履職狀態、管理成效的考核評價,督促建設單位完善制度、提高素質、增強管理能力,切實履行建設管理職責,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考核評價指標應涵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合同管理、投資控制、廉政建設等關鍵內容,實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
(二十)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理創新、質量優良、安全有序、投資節省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發生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法撤換和清退有關單位和人員,并追究其責任。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責任心,有計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管理素質。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實、完成當天的工作計劃――進一步熟悉施工設計圖紙,掌握了解現場各項工作的施工完成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監督處理協調現場各項工作――對當天工作進行小結,填寫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總結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況,編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項目月報),編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計劃安排――準備協調解決相關的設計、施工問題――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專業工程師的工作;填寫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報工程管理部及工程總監進行考核。
第二部分對總包、分包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規定。
(1)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2)分包單位進場前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3)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查批準。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不參與取費。
(4)分包單位進場前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建設單位授予監理“三權”(停工權、復工權、撥款權),監理單位應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并為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若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為建設單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為建設單位節省了資金,建設單位將給予監理單位一定的獎勵,獎勵額為節省工程資金的20%,獎金在下一次的監理費撥付中一并兌現。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見《駐工地監理工作考核細則》,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評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一、現場施工工程例會:
1、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特殊情況舉行專題協調會議;
6、總包單位根據月度現場施工協調例會要求,完成工程月報表的編制、完成下月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建設單位審查、審定、批準。
二、現場專題技術會議:
1、現場專題技術會議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專題技術會議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定期舉行;
6、重要的專題技術會議的會議紀要如:設計方案確認、單項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涉及合同技術條件變更必須報工程項目部、公司領導批準。
三、現場經濟簽證:
3、辦理經濟簽證的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順序:總包單位代表、監理單位總監、建設單位代表、分管經理。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審)、監理單位一份(進度結算用)、總包單位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簽字(或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簽證的效力:總包單位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建設單位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總包單位承擔。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的指令確有異議,在建設單位堅持要求執行時,總包單位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總包單位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總包單位承擔。總包單位應如實填寫簽證單,經查實不符合實際的,監理、建設單位有權拒簽。
四、現場技術核定單: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5、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報工程項目部、工程分管經理核定;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決定的應在一天內回復,需報至公司討論的,在兩天內回復。
五、材料價格回執單:
3、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現場認價單必須在總包單位采購實施前簽字確認;
5、如遇重大的現場認價,必須事先經由公司領導確認方可實施。
六、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的原則: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建設單位的要求更改或調整設計;
2、因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設計變更:
(1)、總包單位應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
(2)、監理工程師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在兩個工作日內作出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
(4)、需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確定,;
(5)、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總包單位;
3、因建設單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
(1)、工程分管經理下達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要求;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總包單位;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3)、監理工程師對總包單位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2、施工圖紙會審: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施工圖紙會審記錄經工程分管經理審定同意,報公司領導批準;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筑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采取那些新技術;
(7)、復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9)、建筑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地質地勘資料是否齊全;
(15)、圖紙是否符合建設單位要求;
4、由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總包單位實施執行;
八、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總包單位實施執行;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制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實施;
3、總包單位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制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7、監理工程師送達總包單位實施執行;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制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范預結算編制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總包單位進場十五日內編制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十一、工程項目月報表:
1、工程月報表主要要求。
(3)、工程月報的時效性:由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在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
(4)、編制項目月報表應及時報分管經理審核,由分管經理針對月報及現場的情況提出要求。
(5)、工程項目月報是工程項目月度投資完成情況的統計報表和月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核算、審查,確保建設單位的投資利益得到保證。
十二、甲供材的采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采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工程項目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工程項目部、材料部編制《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2)工程項目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
(3)委托招標公司擬定《招投標文件》,工程項目部、材料部定《采購合同》及各廠商的入圍資格請分管經理審批。
(4)工程項目部、材料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招標公司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招投標,并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5)工程項目部、材料部、審計部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項目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材料、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制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單位,由總監簽訂后轉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報材料部采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進入工程現場的材料(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項目部、材料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4)、鋼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進場后,監理單位應會同供應商,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卸貨驗收,并作進場記錄,監理單位在每月25~28日匯總甲供材進場的數量。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項目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項目部審核批準,用水單位必須掛表,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項目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項目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4、當水、電的總表數于分表總值出現差量時,按照各施工單位的總用水、用電量對差值部分進行公攤。
十四、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總包單位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總包單位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準實施;
3、總包單位提供經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同時建設單位和物業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物業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準的工程月報表,由總包單位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4)、由分管經理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七、工程項目結算:
3、建設單位要求審計部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初審工作;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6、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及財務部;
7、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后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并由工程分館經理及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總包單位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總包單位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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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第一條 為了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完善財務管理體系,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建設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項目會計核算的依據和原則
(一) 會計核算期間,以公歷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二) 記帳本位幣: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三) 記帳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記價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核算體系,做好項目預算、項目成本控制、竣工決算工作。
(二) 做好項目資金的籌措,籌資成本的控制,保證資金的供給,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降低資金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 加強財務核算,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按期編制基建財務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
第四條 項目建設財務管理是項目建設的一個主要方面,項目相關部門要認真遵守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要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辦事。
第二章 項目建設管理
第五條 項目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
第六條 項目建設要認真做好概預算審核,土建工程項目施工、設備采購、以及與之配套的項目監理必須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嚴格遵守合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標價格。
第三章 項目建設成本核算及控制
第七條 建設成本是建設單位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加強成本核算和管理對于強化基本建設投資管理,節約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防止項目建設超規模,超概算具有重要作用。它是指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項投資支出。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
一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核算
(一)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是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
際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具體內容為: 1 各種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 設備附著物支出。
3 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4 拆除、整理支出。對工作現場原有建筑物和障礙物的拆除、
場地平整支出,工程完工后建筑場地的清理和綠化工程支出。
(二)公司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和備料款不作為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只能作為往來款處理。
(三)根據施工企業按進度提供的發票或經有權審核單位審核后的工程結算單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
二 設備投資核算
(一)設備投資是指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為生產準備的不移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二)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具、器具購入時,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使用,都直接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三)需要安裝的設備購入后,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安裝,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1 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2 安裝所需的圖紙已經具備。
3 設備已經運到安裝現場,驗收完畢,吊裝就位并安裝。
(四) 對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預算的附屬設備,如暖氣、通風、衛生、照明,煤氣等設備,出庫安裝時,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五) 需要安裝設備的基礎、支柱等所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用,不能作為設備投資支出。
三 待攤投資核算
待攤投資是指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具體內容為: 1 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具體內容為:工資及津貼、養老及其他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印花稅及其他管理費用。
2 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包括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遷移費等。
3 勘察設計費。包括自行組織力量或委托勘察設計單位進行水文地質勘察、設計,在規定的范圍和內容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必須要進行試驗所發
生的各項費用。
5 可行性研究費。項目建設前期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按規定計入建設成本的費用支出。
6 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在項目基建活動中簽定有關合同經法定公證部門公證的費用,以及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請工程監理部門進行工程質量監督的費用。
7 貸款項目評估費。項目貸款由貸款銀行或金融機構進行評估論證所支付的有關費用。
8 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委托中介機構對建設項目的資金,財務以及竣工決算等進行審計所發生的費用。
11 耕地占用稅。指建設地點占用了耕地而按國家規定應繳納耕地占用稅。
12 借款利息。向銀行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和臨時周轉借款發生的按規定應計入建設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和資金占用費。
13 固定資產折舊費
14 其他待攤投資支出。
四 其他投資核算
其他投資是指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具體內容為:
1 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費用。
2 購買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費用,包括出讓方式購置的土地使用權,購買的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等。
3 遞延資產: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不能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種遞廷費用,主要包括生產職工培訓費、生產經營性項目發生的非常性損失。
五 項目建設成本控制
(一) 建設單位管理費中的工資及津貼、招待費、差旅費標準參照《公司差旅費和補貼費用管理制度》執行,養老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參照上級部門及公司相關標準執行,嚴格控制建設單位管理費開支,將建設單位管理費控制在規定的范圍。
(二) 印花稅、固定資產折舊費等嚴格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 土地征用拆遷補償費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四) 可行性研究費、勘察設計費、合同公證及質監費、貸款項目平估費、中介機構審計費、土建工程、設備采購嚴格按合同標準執行。
(五) 因特殊情況出現超概算或者因設計變更確需增加工程成本的,必須通過相關部門論證,做出預算,通過有權審計的部門審核,簽訂合同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第四章 項目基建資金核算
第八條 項目基建資金包括國債資金(含國情補助資金,國情轉貸資金)、銀行貸款、企業自等資金。
第九條 國債專項資金是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必須納入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范圍,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 設置國債資金專戶,專人管理、專項核算,單獨反映。
(二) 嚴格國債專項資金撥付手續,按工程進度、工程價款結算憑證申請撥付。
(三) 嚴格國債專項資金使用范圍,不得用于計劃外項目或非生產性建設項目。
(四) 配套資金(含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到位不得低于國債專項資金到位規定的比例。
(五) 國債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1 土建工程項目使用國債專項資金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必須是公開招投標中標且簽定正規合同的施工單位。
(2) 必須提供工程進度支付申請表,由監理單位、土建部門、審計部門,常務付指揮長、財務部門、項目法人簽字后方可付款或者是由財政部門(含財政授權的評審機構)審核的結算單,經相關人員簽字后才能使用資金。
(3) 必須提供有效票據。
2 設備采購使用國債專項資金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必須是公開招投標中標且簽定正規合同的供貨單位。
(2) 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支付款項。
(3) 必須提供有效票據。
第十條 銀行貸款資金的棱算。
(一) 銀行貸款資金是為了項目建設向備商業銀行申請的項目貸款資金。
(二) 嚴格項目貸款方案論證,降低籌資成本。
(三) 項目貸款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四) 嚴格區分建設期貸款利息和生產運行后的貸款利息,只有建設期的貸款利息才能計八建設成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沖減建設成本。
(五) 嚴格執行銀行貸款資金使用審批手續,具體
比較國債專項資金審批手續辦理。
第十一條 企業自籌資金的核算
(一) 企業自籌資金是企業為了項目建設,與國債資金、銀行貸款資金配套而籌集的資金。
(二)企業自籌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參照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五章 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第十二條 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務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組成。
第十三條 工程竣工決算應嚴格按照驗收,決算.審核、審價四個程序實施,編制決算書前,要組織項目管理、決算、審核、施工單位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實地驗收,認真復核工程的質量和數量,復核決算定額適用是否合理。 第十四條 工程經驗收、決算,審核后,須送中介機構審價,審價確認后編制決算書。
第十五條 根據決算書等財務帳目編制財務決算審批表及財務決算報表
第十六條 決算辦理完成后,將決算表、帳簿、憑證、報表及時歸檔。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 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1月14日
施工項目財務管理制度是以項目經理部為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是施工項目管理中現金管理,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鏈接建筑材料(機具)計劃、采購和報銷的重要環節。是結算項目總承包單位與勞務承包、項目分包、專業承包之間經濟往來的方法和手段。
一、凡是購進的各種材料及其物品必須持購物發票(能夠取得正式發票的要索取正式發票)、材料采購入庫單或者非入庫材料用品報銷審批單,到財務部門報賬。當日事項當天報賬,最遲不得超過三天。
二、建筑材料采購實施備用金制度(備用金暫定為人民幣一萬元)。采購計劃超出備用金金額時,材料員支款必須出納員出據借據,要求每天與出納員結清當前款項及賬目。
三、大宗材料(指砂石、砌塊、鋼材、水泥等分批量進場的建筑材料)進場保管員必須填制材料采購入庫單,項目經理及相關人員簽字后,及時報財務部門進行財務處理。
四、大宗材料出庫使用時,施工員(工長)根據工程進度或者定期測算各種材料的用量(即已進場量扣除現場存量),填制施工材料出庫單,經項目經理及相關人員簽字后報財務部門進行財務處理。
五、不需要入庫的一次性使用的零星修理費、管理物品、間接材料及其他非入庫用品須填報《非入庫材料用品報銷審批單》,經注明用途、內容、采購人、使用單位(人)經項目經理審批后報銷。
六、建筑施工物料用品、施工機具和低值易耗品須一次性攤銷并建立備品帳,逐級分類,按月查驗。
七、建筑機械設備、檢測儀器和項目所必需的固定資產要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其正常維護、維修的費用經專業修理人員、工長和項目經理確認以后直接列入維修費用。
八、施工員(工長)對現場零星用工和外來機械臺班要做好現場工作記錄,每項工作完成后施工員在當天的現場記錄上簽字,經項目經理審批后定期開出票據,連同現場工作記錄按月(每月25日前)報財務部門進行結算。
九、各分包施工隊(班組)憑零星用工核算單或機械臺班核算單每月25日到30日到財務部門對賬,辦理內部往來手續或現金結算。
十、按形象進度撥款或預付工程款的各施工隊(班組)在完成已完成工程量后填報撥款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批后辦理財務往來手續(施工隊負責人出具收據),支付工程款。
十一、項目經理部與各相關經濟核算體(專業承包、項目分包、勞動承包隊伍、其他項目部)、總公司、開發公司之間發生的財務往來票據要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轉賬業務。
十二、財務賬與保管帳每月至少核對一次。要求倉庫保管員建立保管帳,做好材料出(入)庫憑證及材料月總結(包括大宗材料月統計報表、庫存材料清單和應收物品統計表)
十三、出納人員要日清月結。及時清理和傳遞票據,達到賬款相符;清理現金,每日庫存現金全數上繳歸庫。
十四、財務部門在30日前向工程計劃部門索取下個月工程計劃單,結合本月實際支付情況做好下個月財務預算,報總公司和集團作為指導經營和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五、會計核算每月終了后5日內向總公司和集團上報資金平衡表、費用支出與計劃對比表、建筑材料使用與計劃對比表、財務分析表及其附屬資料。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法律知識。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刑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與教師的職業、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通過法制教育,讓我們的教師了解普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及所受到的專門保護,了解教師所享有的權利、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從而增強教師的法制觀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識,提高其保護學生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預防教師性犯罪問題上,要讓教師熟悉與性侵害相關的法律條款,了解相關罪名及違法者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讓教師認識到保護學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參照標準,深入學習,強化師德建設,對教師開展師德教育,結果列入個人年終考核,確保教師的職業道德水準。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
3在推廣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應組織制訂相應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4在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各單位貫徹執行。
5負責現場總平面的規劃、布置、管理。
6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安排好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
7參加對進場的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等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等嚴禁進場。
8負責組織各種應急預案實施后的生產恢復工作。
9參加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大檢查。
10制定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術措施。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總包單位報告、函件;。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總包單位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逐級落實安全責任。要按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可把防火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與年終考核結合,實行獎懲制度,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平時加強監督、檢查,盡可能做到隱患早發現,措施早制定,設施早到位,保證已有的各種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2、嚴格施工管理,加強防火措施。在施工現場,要時刻繃緊安全意識這根弦,尤其是在重點部位用火用電時。施工中必須嚴禁擅用明火。施工現場要嚴禁吸煙,嚴格禁止擅自運用各種形式的明火。因施工必要時,必須事先向現場主管部門申請并辦理必要的動火手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明火作業。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線路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盡量不用老化電線,避免電氣起火。
3、合理布置現場。針對建筑施工中的火險特點,在進行施工組織時,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進行合理規劃,設置消防通道,辦公區生活區建筑要設置一定的防火間距,劃分明確的用火區,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倉庫要作為防火檢查的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管理。
4、配全滅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電氣焊工作點、辦公室、食堂、倉庫等)要配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可配置適當數量的臨時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各種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顯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顯標志,臨時用水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的,在附近應設置消防水池,以便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就近取水滅火"。
5、加強宿舍管理。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扯電線,采用電爐子做飯,使用電暖器要注意周圍近距離內不要放置可燃物,無人時要關閉電源,使用電褥子時,首先要購買合格產品,防止使用時漏電,無人時不要開通電源,防止溫度過高引燃褥子、被子等可燃物。
6、加強安全教育。施工單位要重視日常的安全教育,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可利用黑板報、墻報、宣傳欄,介紹一些消防知識、火災案例,有條件的施工單位,還可組織職工進行滅火演習,從而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承辦人ab角、分管副股長、股長、主管副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中華人民共各國招標投標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湖南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其他法規。
負責學校基本建設(維修)的管理指導工作,包括工程項目立項、方案評審、設計、投標、項目施工、竣工驗收的管理指導及預決算初審。
(一)項目立項。
根據教育長期發展規劃及學校特色發展規劃,結合輕重緩急,建立基建維修項目庫,只有進入項目庫的項目才能備選立項。
(二)項目設計。
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項目方案設計,設計初步圖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
(三)項目采購。
學校基本建設估算在10以上50萬元以下的基建維修項目均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建設單位根據項目批文和施工圖紙經批準后,進入政府采購流程。項目預算須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審計部門核定。由局紀檢監察、計財、審計、基建辦監督簽訂合同采購。
(四)項目施工管理。
項目施工過程中,按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和驗收標準督查檢查。
(五)竣工驗收和決算。
項目驗收包括隱蔽工程驗收、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驗收須有主管部門參入。項目決算必須有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廉政風險點、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善股務會制度。股內分工實行ab角,每個辦事環節經辦人都要簽名,股內全程記錄辦理過程并歸檔保存。
(二)股室內部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自檢自查。
(三)局機關有監督檢查職能的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四)通過公開公示的形式接受社會監督。
(五)接受人大、政協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一)過錯責任內容。
行政審批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有下列過錯情形之一的,必須追究責任:
對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不受理的。
1、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審核通過或者超越法定職權審核通過的。
2、違反法定程序做出決定的。
3、不按法定期限辦理的'。
4、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
5、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
6、私自泄漏申請單位項目信息的。
7、其他過錯行為的。
(二)責任主體認定。
行政審批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故意違規、違法辦理或者因過失造成嚴重后果的,按下列條款確定責任:
1、承辦人故意違規、違法的,由承辦人承擔責任。
2、兩人以上共同行使職權造成過錯的,主辦人承擔主要責任,協辦人承擔次要責任,共同主辦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3、股內集體討論決定的行為出現過錯的,股長為責任人。
4、行政行為經有關領導批準出現過錯的,應追究批準人的領導責任。
(一)建設單位自籌資金項目不按規定立項和招標,直接指定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二)招標采購過程中,投標人或掛靠施工企業,或以圍標方式不正當地取得中標權,在政府采購中以低價惡意中標,然后施工過程中以各種不正當方式提高造價。
(三)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建成偽劣工程。
(四)收受施工方賄賂,不按招標文件驗收。
(一)嚴格按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各種規定中的立項和招標規定實行,一經發現,責令建設單位停止項目實施,補辦手續,同時要求寫出情況說明報主管部門。
(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采購法規,要求建設單位及招標代理公司仔細核查投標單位資質,杜絕掛靠,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要求評委仔細審查,避免圍標或惡意低價中標。
(三)較大型的基建維修項目,嚴格要求實行項目監理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經常進行督促檢查,對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加強責任意識宣傳,保證按質按量完成工程項目。
(四)加強效能監察,嚴格責任追究。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1)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2)分包單位進場前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3)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2、由總包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辦法:。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查批準。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不參與取費。
(4)分包單位進場前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建設單位授予監理“三權”(停工權、復工權、撥款權),監理單位應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并為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若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為建設單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為建設單位節省了資金,建設單位將給予監理單位一定的獎勵,獎勵額為節省工程資金的20%,獎金在下一次的監理費撥付中一并兌現。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見《駐工地監理工作考核細則》,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評比、考核。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根據赤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的要求,我園對樓工程項目建設進行了全面自查。現結合實際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克旗民族實驗幼兒園教學樓項目于20xx年7月2月立項,計劃總投資1198萬元,其中京蒙幫扶190萬元,自治區配在套資金190萬元,地方自籌818萬元。于20xx年5月20日開工建設,總占地面積20704.41平方米,建筑面積5069.5平方米。
二、資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況。
截止到目前完成總投資近千萬元,到位資金七百多萬元。在資金管理方面,嚴格按照上級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對“工程”資金單項建賬,封閉運行,嚴格執行財經管理制度,嚴禁截留和挪用工程專款。工程款嚴格按進度和質量進行撥付,并實行嚴格的審批審簽制度。
三、項目實施情況。
(一)、機構設置。
為將該項目實施好,建立了項目法人制,我園還建立了園長為首的“工程”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抽專人負責。
(二)嚴格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堅持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認真搞好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選址。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土建項目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并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規劃設計。首先,根據項目地理環境等實際情況,委托勘察單位對項目進行地質勘測,并出具地質勘測報告,作為施工圖紙設計的'主要依據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圖紙均根據各校實際情況,按照“堅固、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由設計室進行設計,要求工程設計、建設標準要符合實際,不盲目追求高標準,確保設計科學合理。工程預算的編制要本著“合理、節約”的原則進行。
二是組織管理。我們的管理目標是:依法管理、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節約資金、按期完成、保證質量、安全適用。首先,工程的發包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及《赤峰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堅持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擇優選定承建單位,嚴格杜絕“人情工程”、“關系工程”等工程發包中的不良現象,強化監督,推行陽光作業。其次,加強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人,局領導督促,同時為確保工程質量,具備條件的按規定應當實行監理的項目,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機構對項目實行全過程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標準規范,對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整理好該項目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并報送申請驗收報告,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工程進度。
進一步加大對工程的監督管理力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各項資料,層層落實責任,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進度,計劃于20xx年10月30日交工,于20xx年3月之前投入使用。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1、為加強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工作,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建設計劃順利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寧鄉縣學校建設項目計劃管理制度。
2、建設計劃以提高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水平為目標,以加強基礎建設、隊伍建設、完善內部管理為保障,切實加強內涵建設,通過建設,使項目學校成為省、市、縣的示范、提高質量的示范和辦出特色的示范。
3、建設計劃堅持“省市引導、縣級政府為主、教育局實施”的原則,采取縣政府、縣教育局和項目學校分級管理的方式,以學校管理為基礎,縣級政府管理為主。同時,各部門、單位和社會有關方面有效參與和支持。
4、實施建設計劃所需資金主要由縣政府統籌。地方財政安排相應的經費予以支持。
1、由教育局制定項目建設的總體規劃和規范要求,制定項目管理辦法等,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統籌指導建設計劃的相關工作。
(二)制定相關政策、管理規定和績效考核辦法等。
(三)組織專家復核地方上報的項目學校名單、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和任務書及項目建設進展報告等。
(四)按計劃組織開展政策發布、業務咨詢和培訓等工作。
(五)建立項目建設信息采集與績效監控系統,開展年度績效考評工作。
(六)協調、指導項目學校的項目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調研督查、年度檢查、項目驗收、掛牌表彰、成果宣傳等。
2、縣人民政府是項目實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上級領導要求,組織本地區項目學校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
(二)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項目學校的項目建設工作,監督本地區項目學校按項目建設任務書完成建設任務,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負責統籌落實和籌集項目學校的建設資金,對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四)向省市相關部門報送本地區項目建設階段進展報告和項目完成總結性報告。
3、縣教育局是項目學校的主管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上級有關領導的要求,指導所屬學校進行項目申請,確保落實相關政策。
(二)負責指導、檢查所屬項目學校的項目工作,監督項目學校定期進行自查,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報送所屬項目學校項目建設階段進展報告和項目完成總結性報告。
4、項目學校法人代表為項目建設監督人。項目學校應設立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校項目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和檢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項目實施過程和結果進行監控、檢查和審計。
1、申報評審工作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公布的年度建設計劃執行,包括核定申報指標、預審推薦、組織復核、統一社會公示、正式發文公布等環節。
(一)縣政府、發改、財政、教育等部門核定申報指標年度申報的項目學校控制數。
(二)地方預審推薦。教育局組織項目學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和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有關文件要求,上報申報材料,提出基本建設思路、初步設想和計劃方案。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組織專家對項目學校的申報材料進行預審,確定本地區擬推薦申報的項目學校,統一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三)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組成專家組,根據學校建設計劃項目學校遴選基本條件,對各地推薦申報的項目學校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根據需要對項目學校申報信息進行現場核查。
(四)統一公示。復核結束后,在報紙或媒體、網站上公布擬立項支持的項目學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接受社會監督和質詢。
(五)正式發文公布。公示期滿后,教育局會同縣發改、財政等部門公布項目學校名單。
2、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根據已批準項目學校的重點建設任務等因素,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總預算控制數及年度預算控制數。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據此組織項目學校及其舉辦者制定項目建設方案,并填寫項目建設任務書,以及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和管理辦法。
3、教育局協同發改、審記、財政等部門組織專家對修訂后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進行評審論證,復核并將通過評審論證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達到要求的予以批復。批復后,正式啟動項目建設工作。
4、項目單位按照上級批復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一經審定,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建設過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調整。如確需調整的,項目單位須報經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核準后,由省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核定。
2、項目學校應統籌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專項資金,科學、規范、合理地編制本校建設項目的總預算及年度預算。項目預算是項目學校綜合預算的組成部分,應納入學校總體預算。
3、項目學校要嚴格按照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提出的目標組織項目建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當年結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專項資金按財政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支付,納入項目學校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并設置單獨賬簿進行明細核算,專款專用、專賬管理。
5、凡納入政府采購的支出項目,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經過招投標、集中采購等規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6、凡使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均為國有資產。項目學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合理使用。
1、建立省市監督檢查、地方監管和項目學校自我監測的三級監控考核體系,對項目學校建設計劃的實施實行事前科學論證、事中監控指導、事后效益評價的全過程審核、監控和考核。
(一)縣教育局負責指導項目的實施,檢查和監督項目學校的建設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問題。
(二)縣財政切實履行各項資金及政策支持承諾,確保項目實施質量與進度。
(三)項目學校負責項目建設日常工作和過程管理,設立專門機構,建立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評機制。
2、在計劃實施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項目等處理。
(一)編報虛假申報信息,騙取項目學校建設權。
(二)項目執行不力,未開展實質性的建設工作。
(三)擅自改變項目總體目標和主要建設內容。
(四)項目經費的使用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五)無違規行為,但無正當理由未完成項目總體目標延期兩年未驗收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規定的行為。
3、項目完成后,項目學校應撰寫項目總結報告,由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初審后,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申請項目驗收。總結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成效,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對其他地區和學校進行示范、帶動和輻射的成效,以及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使用效果,資金管理情況與存在的問題等。
建設單位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本人在參加工程建設中保證以國家利益為重,為公司辦好實事,爭當廉潔模范。現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國家、廣東省和東莞市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不得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保持與乙方的正當業務交往,不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在乙方處報銷任何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不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娛樂活動和外出旅游。
五、不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個人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不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七、不與乙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八、不接受乙方為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