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工程質量的檢驗和驗收,以確保工程的合格。接下來是一些施工過程中的問題處理經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一
由于本工程要進行很多的鋼結構吊裝作業,不安全的因素較多,我們將按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即時做好劃分和調整安全區域的工作。區域的安全性質用安全標志牌說明。施工安全區分為兩類:
除環境本身要安全外,應設有足夠的防護設施,一般人員的正常活動不會發生危險。
有正常的防護設施,做作業人員應各自帶好安全防護用具,做作業時可以保證安全。
1.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1.2認真學習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自覺遵守施工現場一切規章制度,聽從現場安全員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1.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愛護現場一切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拆解腳手架、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門等,嚴禁隨意開動他人使用的電力設備、運輸設備,嚴禁無證操作特殊工種作業。
1.4經常檢查工作崗位的安全狀態,保證安全作業面,努力貫徹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做好文明施工。
1.5工人有拒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權力,有越級上報安全生產情況的權力,任何人不得阻撓、壓制。
2.1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及所管理民工的安全生產負責。
2.2經常組織本班組人員(民工)認真學習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檢查施工作業人員(民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積極開展現場危險預知活動,不斷提高作業人員的自保能力,安全意識。
2.3認真落實領工員(技術員)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檢查和班前教育,不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
2.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情況,保護好各種安全標志與安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2.6發生已、未遂工傷事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3.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3.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周圍作業環境,向班組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并隨時檢查其實施情況。
3.3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各項防護設施、設備的安全裝置是否完好,職工(民工)的操作是否正確,糾正任何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3.4負責組織各班組學習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危險預知活動,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
3.5負責本施工區內分包隊伍、民工隊伍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方必須遵守總包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管理人員指導,要求他們保護好一切安全設施,使用好個人防護用品,嚴禁野蠻施工、冒險作業。
3.6發生已、未遂工傷事故,要組織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4.1積極宣傳和貫徹上級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2制定工程項目定期安全工作規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4.3堅持現場巡回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動態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有權進行罰款直至停止其作業,做好安全日記錄,每月向安全領導小組做出安全小結分析。
4.4負責組織本項目安全活動和安全檢查,并認真做好總結分析,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5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有關施工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教育,并對安全要求隨時進行檢查,負責設置、保護施工現場的各種標志、警示和防護設施。
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工、民工、分包隊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4.7參加施工現場管理達標評比工作,督促有關工種處理安全隱患,督促檢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8參與施工現場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做好統計報表及時上報。
5.1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協助項目總工程師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術措施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執行,對執行中的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5.3組織編制單位工程、分項工程、重大的單項作業如大型臨時設施的支搭、拆除及特殊的施工設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同時要把安全技術措施溶合到設計和方案的各個環節中去,并負責組織實施。對確定后的方案(特別是方案中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有變更,應及時修訂,上報審批。
5.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認真吸取合理化建議,對新技術、新工藝的實施從技術上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5主持各種安全設施和設備的審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技術性事故隱患應提出意見,落實措施,予以解決。
5.7參加重大、已、未遂事故技術性問題的調查,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6.1積極宣傳,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各項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
6.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現場管理各項制度,實施辦法,并負責布置監督落實。
6.3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各階段的安全生產動態落實情況、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落實檢查施工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安全隱患。
6.4組織、實施、接受上級部門、地方部門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檢查,各種活動、組織有關業務部門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6.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糾正‘三違’下達整改通知和違章罰款通知。
6.6組織開展施工現場達標活動,認真貫徹‘一標三規范’監督檢查現場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參與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發證工作。
6.7收集整理好安全管理內業資料,做好統計報表并及時上報。
6.8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事故報告的編寫、送批工作。
7.1對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7.2負責組織落實本項目各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措施,檢查落實,做好考核。
7.3負責從技術措施上保證項目部年、季、月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目標的實施完成,注意聽取安質部門的意見,積極指導安質部門的工作。
7.4認真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督促、檢查各類技術人員編制具體可行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隨時檢查實施情況,認真執行設施、設備的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7.5定期分析各類事故,探索事故規律,積極開展進入現場危險常識預知訓練,負責組織實施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職工(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7.6掌握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從技術上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督促、檢查各級管理人員認真落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7參與本項目發生的(重大未遂)各類傷亡事故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并對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8.1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8.2組織施工生產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的交接使用驗收制度.
8.3負責組織制定、實施項目部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安全考核指標。
8.4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具體組織本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負責全面完成處聯合月檢時提出的有關整改事項,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8.5組織項目部各工班、工種,各級管理人員全面落實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級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其安全生產責任,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8.6負責監督、檢查本施工區的分包隊伍,按照總包制定的一切施工現場管理條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并要求其參加總包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8.7負責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各項活動及各項安全檢查。
8.8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認真吸取教訓。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工地內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等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施工管理人員和各個班組長負責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條工地施工的全體員工應貫徹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個班組應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場容場貌。
第一條工程必須進行全場圍護封閉施工,封閉的高度必須超出作業層1.2米,以防物體外墜。封閉材料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網,嚴禁使用竹籬笆和劣質安全網。工地施工必須設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須用圍欄與工作區域分開,并設有醒目的指示標志,通道遇有坑、井、溝渠等處,必須搭設安全牢固的橋板,并設置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夜間須設紅燈示警。
第二條施工班組應按照施工平面圖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設置施工機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齊、道路暢通。
第三條工程必須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給排水設施,不得使污水橫流、外溢。
第四條施工現場應做好廢棄鋼筋、鉛絲、水管理、電線、碎磚、灰砂、木材料頭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鋼、木)拆除后,應堆放整齊。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前,各個班組必須將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工程驗收后7日內,應按有關規定搞好周圍環境。
第六條在施工現場,工地管理人員應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三章生活衛生。
第一條各個施工班組現場各類臨時生活、辦公設施,必須按照項目部計劃要求設置,并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第二條辦公場所和生活區環境應保持整潔,無垃圾和污水。
第三條食堂周圍的垃圾和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應及時清場。并按標準設置防鼠設施。飲食衛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第四條宿舍應保持整潔衛生。宿舍須設置2×0.8平方米規格的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禁止搭設通鋪。
第五條工地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六條施工現場飲用水不得用來洗衣洗褲。
第四章環境保護。
第一條施工班組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國家環保技術標準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條除設有符合環保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條在施工過程,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施工必須按《淮南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執行。
第四條施工污水及泥漿應當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響工地衛生。未經處理的泥漿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現場。
第五條禁止從高層或多層建筑向下拋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第六條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門衛應對進出工地車輛輪胎進行清洗,保證車輛清潔,車輛料土裝運必須符合規定。
第五章安全防護。
第一條工地員工入場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經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第三條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第四條腳手架、施工電梯、塔吊及其他機械設備,搭設安裝完必須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修保養。
第五條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都要設置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第六條施工現場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備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狀態。
第七條加強季節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雨季來臨之前要作好防洪搶險準備。
第六章罰則。
第一條違反本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責令停工整頓。
第二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退場。
第三條工地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項目經理負責處罰。
第四條根據本規定的處罰,由現場施工負責人或施工員開具罰款單,罰單遞交工地總工,由總工確認呈報財務,由財務部直接從被罰班組工程款中扣除。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三
(1)乙方對甲方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發放的局部停工令、隱患整改通知、違約金處罰單。對拒收或對安全隱患不采取處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時的,將對其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乙方在進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對班組及工人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其內容要具體詳細,具有針對性,嚴禁代簽名現象,否則,每次對乙方處以100元/份的違約金處罰,甲方安全部門有權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資料。
(3)乙方配備的專兼職安全員,需應定時地對本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并作好巡視記錄。對本范圍內施工隱患要做到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復查人進行監督整改,否則將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或其它形式的處罰。
(4)對新進場施工從業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違者,對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操作證的人員,對乙方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勒令其換崗。
(6)現場施工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不清楚操作規程上崗的,對分包處以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7)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員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標識、編號、著裝)、高空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帶及穿硬底鞋、電工作業、電焊動火作業不按照要求穿戴防護用品,對乙方每人次100元違約金處罰,若超過3人以上5人以下對分包處以2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若超過6人以上對分包處以4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文明施工處罰規定。
(2)對進入施工現場衣衫不整、赤膊、赤腳或穿拖鞋的施工從業人員,對乙方處以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3)建立保衛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工作中脫崗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如經發現,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4)作業班組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鋼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須分類堆放,堆碼整齊,違者,對分包50元/處違約金處罰。
(5)要注意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對隨意堆放以及對成品、半成品造成損壞者,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據價值加倍賠償。
(6)在施工現場內不準隨地大小便,違者,對分包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ci設計標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標志有損壞和未經允許擅自移動的,違約金處罰50元/次。
(8)在施工區域內嚴禁打鬧嬉戲,違者將對分包其處以50元/次違約金處罰。
(9)泥漿、污物、垃圾等嚴禁直接排入排水溝,違者一經發現,將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12)材料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6米,每發現一處對分包違約金處罰50元。
(13)嚴禁損壞消防器材,一經發現,將處以5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消防器材加倍賠償。
(14)在施工現場亂寫亂畫者,給予乙方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15)每天施工完必須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每檢查發現一次50元~100元違約金處罰。
(16)嚴禁從高處往下拋物或倒垃圾,違者對乙方處以10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7)凡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給與乙方500元~5000元違約金處罰,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電管理處罰規定。
(1)線路架設應規范,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應當匹配,否則,對乙方將處以100--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門、一鎖”制,箱內配電應有明確的標識。電箱必須標明用途、責任人、編號、每日巡視表及線路圖,對違反此規定乙方,將處以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機具應作接地保護,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應符合相應的規范標準,線路破損時,應及時包扎。否則,將對乙方每處100元的違約金處罰。
(4)、潮濕處作業人員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電箱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對違反這一規定的乙方將處以200~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5)非專業人員擅自接線的乙方,每次違約金處罰200元。
(6)非專業人員擅自使用電動工具或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的乙方,將處以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擅自亂接電源或將電線直接接插座者,給予乙方1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圓盤鋸無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或鋸片有裂紋,無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等裝置,仍繼續使用的,對乙方處以100元/處違約金處罰。
(9)鋼筋加工機械應有保護接零,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設防護措施,否則,對乙方處以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10)鋼筋機械操作時,嚴禁在危險區域(如對焊機前方,張拉區前方,切斷機前方,切割機前方等)嚴禁站人,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1)電焊機使用需專業人員進行,應有保護接零接地裝置,并設立漏電保護器、二次降壓保護器,露天作業時要設立防雨罩(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同時勒令停止作業。
(12)潛水泵必須有保護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3)所有機械設備必須根據國家及地區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2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4)氧氣、乙炔瓶應由氧焊工領取,領取后應由氧焊工負責妥善保管。氣瓶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分開使用和存放,并配置滅火器,作業時辦理動火證,專人監護,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5)電焊作業必須進行動火申請、配備消防器材、專人監護,臨邊作業焊花必須用專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對違反規定并造成后果的將進行嚴懲。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違約金處罰,釀成后果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金額雙倍違約金處罰。
(16)嚴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電線、電纜,違者,對乙方的電線、電纜沒收,并處以100元/次違約金處罰。
外架安全處罰規定。
(1)外腳手架搭設后要求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未經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一起驗收合格,乙方班組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的,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腳手架立桿應垂直穩放在堅固的基礎上,并加設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墊塊。立桿禁止采用搭接,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應設置小橫桿,橫桿接頭應按規范要求相應錯開,并擰緊扣件螺栓,欄桿間應按規定設置剪刀撐。以上各條,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將對乙方處以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層應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20㎝高的擋腳板,腳手架外側應用密式安全網進行防護,腳手板材質應符合要求。鋪設時應進行滿鋪,不允許出現探頭板。搭設卸料平臺時,平臺支撐系統不允許與外腳手架連接,如不按要求搭設將對對乙方處以200元/處違約金處罰。
(4)外架上不準有活動的鋼管、木枋等材料,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5)外架鋼管里面不準插有鋼筋等物,防止拆架時發生墜物傷人,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6)腳手架拆除時,拆除的鋼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拋擲,一經發現,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7)卸料平臺的每次拆卸安裝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拆卸安裝,未經安全技術交底,擅自安裝,將每次給予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8)卸料平臺必須與外腳手架斷開分離,不能落于外腳手架上,出現違章擅自使用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9)卸料平臺使用必須掛設限載標牌,周邊搭設1.2米高防護欄桿,安裝20㎝的擋腳板,封閉嚴密,經驗收后方可使用。否則每次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10)卸料平臺轉層安裝時,必須保證平臺上無材料、雜物等,防止高空墜物,出現一次高空墜物行為,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高空墜物安全處罰規定。
(1)高空墜落物體,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2)高空作業故意拋物,造成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將責任人移交當地刑事主管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臨邊、洞口防護安全處罰規定。
(1)臨邊、洞口處作業應進行防護,上下垂直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對未設立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的,將對乙方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2)凡臨邊、洞口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每人次200元。
(3)樓梯口、電梯井口均應設置防護欄桿,預留洞口、坑井應進行防護處理,出入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防護棚,陽臺臨邊設置防護欄桿,安全防護與工程施工同步及時設置,對未進行設置的,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并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者將加重處罰。
(4)對擅自拆除或損壞防護設施者,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時,須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允許,服從甲方施工員、安全員安排,并及時恢復原狀,否則,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對外腳手架連墻桿私自拆除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
(5)作業面的電梯井口未進行水平封閉或封閉不嚴密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電梯井道內未按照要求每二層不超過10米設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網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支撐架體安全處罰規定。
(1)模板支設時,嚴禁在支模架上堆放過重物品及散料,違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2)基準面2米以上高處作業應有可靠立足點,對未設立足點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3)模板拆除時,應在該層掛設水平兜網進行防護,并應在拆除區域設置警戒線,掛設警示牌并派專人監護,對違反此規定,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違約金直接從乙方進場向總包交的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余額不足的在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四
一、施工現場應設置沿工地四周連續不斷的圍檔,市區主要路段圍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并選用砌塊或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二、工地實行封閉管理,進出口設大門,應有項目名稱及企業標志,應有專職門衛人員及門衛管理制度,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應佩戴工作卡。
三、施工場地應有硬化地面的措施,應有循環干道,保持暢通,應有良好排水設施,嚴禁工地有積水、積泥漿、污水現象,并設有吸煙室,市區主要路段要做綠化布置。
四、施工現場的各類材料、工具、構件必須按照總平面布置圖規定地點、分規格、分品種、掛牌堆放,作業層應做到工完場地清,垃圾及時清理外運。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存放。
五、在建工程嚴禁兼作宿舍,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應明顯分開,并有防護措施,宿舍外周圍環境應搞好環境衛生,宿舍內的生活用品應整齊、十凈,并訂立衛生管埋制度。
六、施工現場應訂立消防措施,合理配備防火器材,高層建筑必須有高壓消防水源,做好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工作。
七、現場必須制定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設置工人業余學習、讀報和娛樂場所。
八、施工現場大門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現場配設有針對性的安全大幅標語,設置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園地。
九、施工現場的食堂衛生必須符合衛生要求,炊事員須有健康證,并張掛衛生責任牌,設置符合衛生的白開水桶,有足夠使用的沐浴設施,建筑物內和施工現場應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應設置水沖式廁所,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運走。
十、較大工地應設醫務室,有專職醫生值班,一般工地應配置保健藥箱及一般常用藥品,做好防病衛生的宣傳工作。
十一、現場必須建立不擾民措施,設置防塵、防噪音的措施,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搞好社區服務工作。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五
一、項目部應將文明施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并制定相應的有關制度。
二、工地應與施工人員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嚴禁野蠻施工,對施工區域及危險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工地要積極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排放及有關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四、工地四周墻設置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應做到整潔、美觀,不得使用竹笆、彩條布等材料做圍欄。
五、施工現場應做到材堆整齊,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在圍欄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工地內污水不得外流,嚴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環境整潔,嚴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應嚴格執行上海市職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應保持整潔衛生,炊事員應持有健康證明與崗位培訓合格證才可上崗操作。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六
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七
1、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
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八
為認真執行國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貫徹好電力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人身和設備事故的發生,確保機組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第一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條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做到工前講安全,現場查安全,工后評安全。人人堅持質量標準,個個嚴格工藝作風,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前,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規考試,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規定及各類規章制度,并在施工中嚴格遵守,同時接受總工室安環專職的檢查和監督。從事改造項目的人員還需事先進行技術學習,熟悉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防止質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第三條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專業、檢修班必須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做好與安監人員的協調聯絡工作。
第四條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及監護制度,停、送電申請制度,主動與運行人員配合,確保檢修設備的可靠隔離。
第五條施工前對使用的電氣工具、絕緣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試驗并建立臺帳,試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所有檢修電源盤檢修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六條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向工作班成員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必須檢查各系統,特別是公用系統已與運行機組可靠地隔離,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工。工作負責人不可隨便離開其負責的工作現場。
第七條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都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第八條遵守廠區嚴禁吸煙的規定,禁火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必須先辦動火工作票,并按動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氣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氣瓶和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條對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體的使用,必須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其周圍應設有圍欄,掛有“嚴禁煙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倒入電纜溝或灰溝內。
第十條任何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好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中確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時,應事先得到生產部審定、生產副總批準后方可進行。電纜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將封堵拆開后,工作結束時及時恢復封堵。現場設置的滅火器材不得移動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條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工具袋,作業時的工器具、材料不準上下拋擲。
第十三條平臺、扶梯、腳手架及設備上,不準任意放置工具、器材、邊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須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層同時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板、罩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臺、欄桿等,必須得到有關技術人員的許可方可進行,但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恢復或裝設臨時圍欄。
第十五條在高處拆卸設備的區域下方應設置安全隔離帶,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須切實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廠內機動車輛持證駕駛,不準超載,不得人貨混裝,不得超速行駛,注意按廠區交通標志行駛。
第十七條腳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施工設施,使用人、搭設人必須嚴格執行《腳手架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焊接工作應堅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經專門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焊割;焊割工具和設備有缺陷,不準焊割;帶有壓力的設備上,不準焊割;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結構或物體上,不準焊割;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或倉庫內,不準焊割;儲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上,不準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著的物體,不可焊割;風力超過5級的露天作業,不準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質清楚,工藝嚴格,質量保證。嚴禁使用氧氣做氣源打磨工件,嚴禁使用氧氣充壓查漏。
第十九條現場使用的焊鉗線、氧氣、乙炔皮管不準亂拉亂接,乙炔瓶出口應設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或工作人員離開現場必須及時切斷焊機電源或關閉氧氣、乙炔氣源閥門。
第二十條在焊接工作中,嚴禁使起吊鋼絲繩烘烤受熱或利用鋼絲繩、手拉葫蘆或油管道作接地線使用。根據風向和焊割火花濺落點,首先要清理動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現場應存放足夠的滅火器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條起吊工作必須堅持“十不吊”的原則(即: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清,光線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車懸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動物不吊;氫、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有棱角快口物體未墊好不吊;違章指揮不吊),并由專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起吊設備必須由專人操作,嚴禁非起重人員擅自指揮和操作。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正在吊物時,吊桿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過,并設有專人監護。因起吊需要進行的樓板打孔,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部及有關土建專工現場審定、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結束后或告一段落,應將孔洞蓋板及時恢復。
第二十三條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運重物上站人,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條在任何情況下禁止鋼絲繩和電焊機的導線或其它電線相接觸。一旦發現鋼絲繩有接地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隱患整改后,方可繼續工作。
第二十五條使用220v的電氣工具,必須戴絕緣手套,使用裝有觸電保安器、就近可切斷電源的配電盤。對現場使用220v臨時照明,應事先申請聯系,待安監部審批后,由專業人員架空敷設,不準擅自拆除或遷移,更不準手提導線或燈具作行燈使用。進入金屬容器內工作,應使用12v行燈,電氣工具的電壓不應超過24v。
第二十六條進入容器、油箱內部進行檢修、清理工作,必須先進行充分通風,工作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須設有監護人。對盛過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需進行電、火焊的,必須先用蒸汽或熱堿水沖洗干凈后,才準許工作。
第二十七條容器、管道及閥門解體或拆除后,對敞開部分應封蓋,朝上管口應封堵,其內部不準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條因工作需要而揭開的電纜溝、管溝及灰溝等蓋板,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將其恢復或采取臨時封蓋措施,否則應設圍欄及警告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二十九條加強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三十條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時,首先要服從安全。在施工中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重點要防止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監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公司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對執行規程、規定、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掌握檢修現場安全工作動向,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積極開展反事故斗爭。
第三十三條每天深入檢修現場,檢查裝置性違章和習慣性違章的行為,并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監督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并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考核意見,報安全監督領導小組批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及時制止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向發生。
不安全行為的部門的當事人索取有關資料,拍攝現場錄像和照片,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召開調查分析會,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措施落實。
第三十五條安全監督主要內容,參照〈機組檢修現場安全工作規定〉的。
要求和檢修機組調試階段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章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條施工現場應做到工完料清場地凈,焊接電纜線應掛好,不亂丟電焊條。焊條頭、螺帽、短線及板、管件等及時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設備部件,不得扔入廢料堆。完工后的腳手架、臨時照明線及時拆除、物件放置整齊,保證道路暢通,現場垃圾、雜物及時清理。
第三十七條施工現場應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機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堆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
第三十八條檢修結束后,設備的保溫、護罩、護板應完整、規范。
第三十九條檢修現場照明保證安全、充足、走線規范。
第四十條電纜、管道走向規范、孔洞封堵規范。溝道、孔洞蓋板平整、齊全,遮欄、欄桿齊全、規范。
第四十一條檢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擺放應采取必要的鋪墊措施,以免損壞門窗玻璃、地磚、墻面、基座瓷磚。
第四十二條檢修后,設備標志應齊全,色環清晰,色環、色標準確,介質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條檢修后,現場地面不應有積油、積灰、泥垢,應見本色,設備、基座、地面不應有老的積油、積垢痕跡。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辦法同時作廢。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環境整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設和建筑物、構筑物拆除等活動中,按照規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市容環境衛生和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并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不利影響的施工活動。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和建筑物、構筑物拆除的有關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搶險救災工程、鐵路和軍事建設工程不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并組織實施本規定。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文明施工舉報熱線(12319),建立工程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和投訴快速處理機制。
第五條建設、水務、林業園林、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以下職責,分別負責對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和管理:
(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二)水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水務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三)林業園林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園林綠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關公共場地除外)施工的監督管理。
(五)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人行道開挖及占用人行道施工的監督管理。
(六)港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港口碼頭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七)公路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負責相關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第六條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文明施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記錄,并將企業實施文明施工管理情況納入企業綜合誠信評價體系。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在建設工程和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招標或者直接發包時,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單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二)在編制工程概算、預算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有關申請、審核、支付和結算等條款。
(三)在辦理施工許可時,提供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關文件。
(四)在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確定前,組織設計單位對工程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各類管線、設施進行現場勘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體技術措施和要求,并將工程所涉及建筑物、構筑物和管線、設施管理單位的書面意見以及環保行政部門提出的設計要求,提交給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道路管養單位。
(五)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檢查、督促、協助施工單位實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單位降低文明施工標準。
第八條設計單位在編制設計文件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設單位提供的文明施工書面意見,對建設工程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和各類管線、設施提出保護要求,并優先選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術、工藝和建筑材料。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按照本規定要求,落實各項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實文明施工責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二)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工程,各分包單位應當遵守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規定,落實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三)根據建設單位的文明施工書面意見和設計文件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明確文明施工的具體措施,并提交監理單位審核確認后實施。施工單位對施工活動中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整改。
第十條實施監理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審核施工單位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審核確認施工單位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情況。
(二)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向建設單位報告。
(三)施工單位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實施監理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履行前款規定的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在距工程開工7日前,在現場周邊張貼開工通告,通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施工計劃、建設各方責任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對交通影響較大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制定交通組織疏導方案、應急預案和道路修復方案,并通過市級以上電視臺、報紙、廣播電臺等媒體發布的施工通告、公交臨時調整等信息。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應當按照下列要求設置相關設施:
(一)在醒目位置設置施工銘牌,并張貼有關許可證件。施工銘牌應當明確項目名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姓名,監督機構名稱,開工、計劃竣工日期和監督投訴電話等。
(二)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應當分開設置,具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設置辦公場地、宿舍等非必要區域和設施。
(三)施工現場四周應當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檔。管線工程、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應當使用路攔式圍檔。
(四)工地內車輛出入口應當設置洗車場地和沉淀池,配備高壓沖洗水槍;不具備設置洗車設施的管線工程、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單位應當采用移動式沖水設備沖洗工地車輛,并安排工人保潔。
(五)工地外立面腳手架使用鋼管搭設,禁止使用竹子搭設或者鋼竹混搭,腳手架桿件應當涂裝規定顏色的警示漆,不應有明顯銹跡,立面統一采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圍蔽。
(六)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和設備設施,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劃定的區域存放整齊,并設置標簽,不得堆放在現場圍蔽以外。
(七)施工現場道路應當暢通,并設置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應急設施。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有關規定防止施工噪聲污染,噪聲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噪聲排放標準。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辦法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噪聲值進行監測。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防治揚塵的規定:
(一)建設工程應當使用散裝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于交通、施工場地等客觀條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裝水泥的,應當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二)施工現場堆放的散體建筑材料,應當采取密閉或者遮蓋等防塵措施。
(三)禁止凌空拋撒建筑廢棄物,建筑廢棄物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四)散體物料運輸應當遵守本市散體物料管理的有關規定。
(五)拆除工程施工應當采取噴淋除塵措施。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內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覆蓋、地面硬化、簡易綠化等措施。
(六)裝卸建筑散體材料或者在施工現場粉塵飛揚的區域,應當采取遮擋圍蔽或者噴水降塵等措施。
(七)禁止燃燒建筑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水務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施工排水許可手續,并按規定進行臨時排水接駁。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沉淀池和排水溝(管)網,禁止直接將工地泥漿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者河道。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進行電焊作業或者夜間施工使用燈光照明的,應當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滿足工地夜間安全保衛需要外,工地于夜間22時至次日6時應當停止使用強照光源。
第十七條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
在城市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施工作業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警示燈,噴涂明顯的標志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啟警示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建設工程鄰近人行道或者車行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置警示和引導標志。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做好建設工地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落實防盜、防火措施。
第十九條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做好對周邊單位、社區有關施工影響的隨訪、復訪工作,根據反饋意見改進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文明施工檔案,記錄文明施工情況。
第二十一條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前拆除工地圍蔽、安全防護設施和其他臨時設施,并清運廢棄物。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并在批準施工期限屆滿前清理場地。
第二十二條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具體標準,按本規定所附《廣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執行;需要調整的,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修訂并公布。
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門建立本市文明施工評價制度,組織進行企業文明施工評價,將評價結果交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違反本規定的施工行為。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未履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責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記入企業文明施工評價檔案。
第二十五條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未履行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責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通告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施工現場設施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燈光照明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確定的分工實施行政處罰。
違反本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十
1、施工現場嚴格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設施布置整齊,出入口設門衛。
2、施工現場設立明顯的標牌、備齊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一圖(施工現場平面圖)。
3、施工現場嚴格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并用圍墻隔開,布置永久綠化帶,場地道路平整暢通,無積水。
4、施工區材料堆放整齊,并懸掛標牌,標明材料的有關資料。
5、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檢查應有記錄。
6、生活區設置食堂、衛生間、娛樂室等設施,其設施符合有關文明衛生要求。
7、現場消防設備齊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和消防制度。
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1、為了宣傳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勞動保護法規,查找施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進行治理和消除,必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2、定期檢查,由公司生產副經理、安全科長、計劃科長有關人員進行組織檢查,項目部由與公司檢查組相關人員組織檢查,公司每季度一次,項目每月一次。
3、不定期檢查包括班組班前、后的崗位安全教育,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的日常巡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檢查安全工作。
4、安全檢查要有記錄,查出隱患應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畢要有驗收記錄。
6、查出隱患不及時整改要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并作好記錄。
1、各班組必須按照建設部部頒標準,按時開展班前安全活動。
3、班前安全活動的內容:學習有關安全法規、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總結上一天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當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等。
4、班前安全活動應對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內容進行如實記錄。
5、活動記錄應定期接受上級安技部門的檢查、指導。
1、為了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意義在思想和理論上的'認識,使廣大職工懂得執行勞動法規,遵守勞動紀律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2、對廣大職工的安全教育要從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典型事故上加以教育并進行考核。對變換工種的工人在上班前也應進行相應工種的安全教育。
3、利用空余時間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遵紀守法的教育,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發生。
4、對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教育考試合格者方準進入生產崗位。
5、在生活過程中還進行經常性的教育,并每年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培訓考核。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事故頻率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內,特制訂以下安全獎懲制度:
一、獎勵。
1、對于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上報,積極整改的,獎勵100元。
2、工程交工,本工種未發生工傷事故給予班組長300元獎勵。
二、懲罰。
項目部負責人每日巡視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將按獎懲細則進行處罰,對各工種每日累計發生三起違章違紀給予班組長150元處罰。
1、進入施工場地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20元。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每人次罰款10元。
3、酒后上班的每人次罰款100元。
4、從高空亂丟東西每人次罰款20元。
5、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每人次罰款20元。
6、在施工現場內打鬧嘻戲者每人次罰款20元。
7、對不按安全員要求組織班前安全活動的每次罰款50元。
8、由安全員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班組長拒不簽字的每次罰款200~500元,未在限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整改的罰款50元。
1、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了解項目安全施工狀態,研究現場生產施工中的具體問題及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提出對安全工作的要求,保障安全措施與施工任務同步貫徹落實。
2、項目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日,在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3、項目部安技部門根據現場情況,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碰頭會,隨時了解角掌握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管理業務的具體問題,總結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班組安全活動日定時、定期開展,由班組長向班組人員總結一周內的安全落實情況,并作好完整記錄。
1、安全驗收工作包括:塔吊安裝和頂升驗收,龍門架、井字架安裝驗收,腳手架搭設驗收,施工用電安裝驗收,模板工程驗收等。
2、對塔吊、龍門架、井字架、施工用電應根據施工方案組織驗收,然后報請當地安全監督站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驗收前,應通知有關人員到現場,并由項目經理統一指揮調度。
4、驗收時應作好記錄,驗收完畢,對照有關規范、標準、研討驗收是否合格,并履行簽字手續。
5、作好資料歸檔工作,保障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為安全施工提供條件。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十一
為實現本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保護人員與設備安全、保護環境不被破壞,改善施工環境,使路橋施工與現代施工管理科學化、文明化、標準化,推動企業施工向深層次、標準化發展,展現中建七局華東公司的路橋品牌形象,體現本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徐州市三環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
3.1安保部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3.2各工區和各施工隊責任人負責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確定管理責任人。
3.3施工隊安全員負責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檢查、監督。
3.4現場工程師對分管范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十二
1、員工必須熟知防暑降溫的知識,施工現場負責人要經常向員工介紹防暑降溫的知識和應急處置的措施。
2、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免中午高溫時間作業。(高溫作業是指在高溫、高濕或強烈輻射的環境下從事作業,指平均溫度高于33度)。要做到休兩頭干中間(即:上午10。00~下午15。30為休息時間)。
3、在高溫條件下的作業場所,要采取通風和降溫措施,嚴禁進入容器內作業。
4、對露天作業中的固定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并經常曬水降溫。
5、進入高溫、高處作業的人員,需經常進行健康檢查(可到銀龍小區石門坎醫院分院進行),發現有作業不適者,應及時調離高溫、高處作業崗位。
6、要在生活區和施工區設置茶水供應點,為施工人員和保障人員提供衛生合格的茶水、清涼飲料和綠豆湯等。
7、及時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急救藥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優質13篇)篇十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xx〕651號文件)及集團項目部《關于在集團范圍內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發〔20xx〕383號文件)精神,有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確保安全生產和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實現綠色施工,特制定本規定。
本項目施工工程。
組長:吳振慶。
副組長:張改亭宋子賢。
成員:劉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楊俊友。
劉鵬飛。
(一)相關職能部室要及時對單位的綠色施工達標工作進行指導并定時跟蹤監控。
(二)“行政一把手”即經理,為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組織創建落實達標工作。
(三)項目安全管理部為創建綠色施工達標工作的牽頭部門并負責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四)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環境保護工作由項目環境主管部門負責。
(五)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消防保衛和環境衛生工作由項目部行政保衛部負責。
(六)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隊伍的各項管理工作由項目部外管部負責。
(七)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機械安全及現場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項目部材料、機械主管部門負責。
(八)項目部財務部負責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資金審批和協調工作。
(十)項目部工會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適時進行巡視檢查。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現場管理、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設備、消防保衛、生活區管理等八項管理業務,現泛指與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關的所有工作及項目部和各部門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設計: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對本工程不同施工階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標準、重點、難點及相關措施和要求,施工總平面規劃,文明安全施工責任區、責任人,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方案等進行事前設計,設計后進行書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簡稱安全設計,也稱文明施工宏劃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指以單位工地為單元收集和編制的相關資料,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相關文件等內容。
(一)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由工程管理、勞務管理、物資設備管理、技術管理、行政保衛管理等部室的相關專業管理人員任組員,項目部項目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經理任副組長的檢查組,簡稱聯合檢查組。
(一)根據項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際情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對本項目文明安全施工檢查中的相關隱患、事故、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并做出決定。(每月一期工作簡報)。
(二)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根據各工程具體情況和不同施工階段,對安全設計進行審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及相關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會同機關職能部室進行分析,提出建議。
(三)職能部室:對分包單位進行相關業務交底、指導、檢查、監督,并對相關業務問題、隱患進行原因和責任分析,會同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四)組員:及時組織整改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隱患,對與本單位相關的處罰、獎勵、制度修訂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做出決定,并貫徹執行。
(五)項目部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相關業務工作,及時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并進行業務檢查,及時提出整改通知單交本單位經理簽字確認,整改完成后進行復查驗收和反饋、存檔并簽字確認。
(一)綠色文明安全設計制度(亦稱文明施工宏劃策劃)。
對本項目工程,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應監督、指導相關各部門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分階段進行本單位的安全設計及相關交底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組織本單位各階段的安全設計協調工作,項目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小組負責監督指導并在各階段完成后對該階段安全設計執行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安全設計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項目部所屬各各部門凡符合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須按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業管理資料和檔案。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聯合檢查組的檢查記錄、考評記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申請表、驗收檢查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保存,在施工程檔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時移交給項目部主管部門封存,各各部門負責建立本單位的相關檔案,除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檔案內容外,還包括各部門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等資料。
1.項目部聯合檢查組對項目部范圍內在施工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及時檢查、抽查、復查、驗收,所有檢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檢查均必須留下檢查、整改記錄,由檢查人、各部門經理簽字,一式兩份,由檢查者本人、被檢查單位各留存一份。
2.現場檢查時,聯合檢查組應攜帶相關檔案資料、相關檢查依據、檢查工具及規范的檢查表格,整改通知單中必須清楚、規范、準確地描述存在問題和隱患的現狀、位置、違章人員、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等內容,檢查應著重針對安全設計的落實情況及以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查中應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的規定對各部門各項工作現場打分。
3.聯合檢查組成員應固定,現場檢查時著裝應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負責對檢查組成員的考勤。
4.聯合檢查組應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檢查情況分別進行匯總分析,包括評分合計,檢查中存在問題和隱患統計(包括對同類問題、隱患的統計),整改情況統計,責任人分析等內容。
5.聯合檢查組應根據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的考評和分析,對先進和落后個人分別提出獎勵和處罰意見,獎罰均應明確針對具體責任人。
6.聯合檢查組根據每月檢查評比情況確定授獎單位并發放獎金,獎金由項目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中支出,罰款列入項目部獎罰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獎罰執行項目部現行相關規定,特殊情況由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決定。
(四)各部門檢查制度。
1.書面整改通知單制度:各部門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并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本人簽字后交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并監督落實,同時還應監督本人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上級單位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的落實,檢查的具體要求同本辦法第六條款管理規定中的第(二)款第2條規定。
2.各部門經理負責本單位范圍內各級檢查整改要求的落實工作,各部門副職領導、工長負責本人管理范圍內的整改落實工作。
3.各部門文明安全施工員負責本單位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的編制組織和保存工作,在上級單位檢查時應如實提供。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據項目部在施工程情況結合上級要求制定本年度創建文明安全工地計劃,經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同意后上報集團項目部審批。
2.施工單位對本單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創建文明安全工地標準嚴格把關,認真落實,經過自檢后填寫《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上報項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審定后確定并組織驗收,由安全部牽頭組織,行政保衛部、技術質量部、工程部、物資設備部、項目部工會專管人員參加并對現場進行業他指導。
4.文明施工檢查項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共九個方面十項內容,工會負責職工的勞動保護檢查。
5.凡在計劃內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項內容綜合得分必須在85分以上,(綠色文明安全樣板工地評比分數在95分以上)且無因工傷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無嚴重遺灑、揚塵和擾民,無嚴重材料浪費現象,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