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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一
讀完小說《芳華》,一直耿耿于懷的是,好人終究沒能得到好報,劉峰最終因為癌癥去世,這樣悲劇的結尾令人唏噓不已。
好人劉峰以愛之名的表白加擁抱卻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變成了“觸摸事件”,這簡單的兩個字以摧古拉朽之勢催毀了劉峰的一生。而曾經受惠于劉峰的文工團眾人們,因這一事件否定了劉峰之前的千好萬好,對劉峰更是無情的背叛和唾罵。
極度自卑、缺愛的何小曼以為逃離了那個視她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將是溫暖有愛的新生,卻不曾想命運給予她的卻是歧視和嘲笑。
當她對命運不抱任何幻想時,竟陰差陽錯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顆遭受壓迫太久的脆弱心靈,因著這突如其來的榮譽,一時無法接受。強烈的差異并沒有給她緩和的時間,最終精神分裂。
1、該不該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個詞兒;而該不該善良,也是今年最具爭議的話題之一。從“老人摔倒該不該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縱火案”,再回到劉峰身上,圍繞著的都是都關于善良的話題。
人人都喜歡善良的劉峰,可是對待他卻從來不走心。書中寫到:以至于不管我們曾經如何在同一個列隊里出操,在同一個練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棟紅樓里學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記住他長什么樣。
或許善良的人有時得不到公平對待,還或許偶爾的善舉會被人嘲笑,諷刺。但是我以為善良是一種修養,一種美德,一種本能,更是從良知上開出的溫暖之花。它是屬于我們自己內在的一種品質,而不是由別人的態度和對待所左右。
嚴歌苓在書中寫到:“一個始終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識別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們往往內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從父親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內心極度渴望被善待,被關懷,被奉為掌上明珠。可是命運總喜歡和她各種開玩笑,讓她經歷了那么多的苦和難,所以她才會那么懂得劉峰的善良,也才會那么堅定的愛著劉峰。活著讓我們重拾善良,繼續善良吧,因為善良不是作秀給別人看的,而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本能。善良,無關別人,只為自己!
2、人性的丑惡。
何小曼初來文工團,其他人總是疑惑她為何一直戴著軍帽,在好奇心驅使的情況下,她們設計何小曼,以滿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們也總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膩,笑她臭。甚至在排練舞蹈時,朱克嫌棄她餿,不肯觸碰她一下,讓她當眾下不來臺。這樣的事情我們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戲耍,無傷大雅。因為人的本性就是對于不尋常的事或物總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總是找個“對象”來消遣時光。
對于何小曼來說最多也只是讓她難堪而已,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點小惡。而在劉峰身上的惡就不同了。劉峰是模范標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發,愿意吃破皮的餃子,就連豬跑了也找他。這樣一個忠厚老實,樂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氣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評為活雷鋒。
就是這樂此不疲、日復一日的隨叫隨到,無形中讓人們把劉峰奉為神壇上無欲無求只一心奉獻的人。
這樣的劉峰并不是真實的劉峰,而是他們在心中幻想勾勒出來的。她們對劉峰傾注了過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觸摸事件”發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這些曾經受過劉峰恩惠的眾人,他們毫不猶豫地背叛了劉峰,甚至用極其惡劣的言語去攻擊他,否定他。
可是她們卻獨獨忘了,劉峰也是一個有著七情六欲的熱血男兒,也會愛,也會怨。嚴歌苓在書中這樣寫到:其實,做好人不是錯,錯就錯在周圍人的過度要求。劉峰的善良和眾人的背叛,將人性的惡與善演繹到極致,形成強烈鮮明的對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涼薄。
也許眾人的集體背叛還有另一層意思:見不得身邊的人比自己好。
當你越爬越高時,離你越遠的人越羨慕你,離你越近的人則越嫉妒你。乞丐不會嫉妒比爾蓋茨比他有錢,卻會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這就是人性的弱點。所以才會有“觸摸事件”發生后,眾人們急不可耐地對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這樣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點兒的平衡和慰籍。
3、寫作手法。
第一次讀嚴歌苓的小說,著實震撼不已,且驚喜不斷。她寫何小曼與母親的擁抱,用細膩且豐富的文筆敘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觸覺以及內心波動。
比如這句:
那個擁抱持續很久,似乎母親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內,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讓她在這個家里有個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識相謙卑,在這個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長成一個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讓自己成了一個放大的胎兒,在母親體外被孕育著。嚴歌苓對人物內心也刻畫的入木三分,對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處:我們那時多年輕啊,誰的身體里沒有一條青春的蟲在拱動?誰不被那蟲拱得心底作癢?一旦我們身體里那條青春蟲子拱得緊了,男女間哪怕以眼神觸碰一下都是好的。
劉峰千里迢迢帶來了我的大翻身,剎那間貧民成了土豪,讓所有人開我的倉分我的糧,我頭腦里響著狂歡的嗩吶,動作里全是秧歌。
讀完全小說,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終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歡她書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將人和事刨析地如此準確,到位。犀利的語言將人性的丑陋寫到極致: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他有著令人憎恨也令人熱愛,令人發笑也令人悲憐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預期,不可靠,以及它的變幻無窮,不乏罪惡,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說和電影有稍許的出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表現形式,可能基于現實考慮,呈現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憑借一個接一個的字,讓讀者自己去品味書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覺、觸覺、視覺全部合為一體,只為作者所構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電影以影像,聲音,氣氛等組成,將人的注意力分為:視覺,聽覺,觸覺。而每種感覺則會帶給人不同的體驗。
也許80后的我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不懂那個年代的青春芳華,所以沒去看電影,只是讀了原著。覺到的更多的是劉峰和何小曼樸實善良的背后,人性的涼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許韶光易逝,剎那芳華。但人性中的善良卻是伴隨我們一輩子的,愿世間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對待。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二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歡文字一點。因為,可以隨心所欲的快進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聯想,天馬行空,書中人即我,我即書中人,通過文字很容易有一種代入感,影視則將人物形象化,也進一步固話了,自己是先看的電影《芳華》,后面再看書籍《芳華》的時候,每次看到劉峰其實都會不自覺的想起電影中的“劉峰”。
總體來說,電影還是比較忠實于小說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動,不過基本劇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應該是小說里面有一個結局:劉峰患癌去死。而電影中只說到劉峰和小曼相依為命。
看豆瓣上的介紹說,《芳華》原名叫做“你觸摸了我”,其實從整本書來看,觸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在觸摸事件之前,整個小集體雖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過還算是一個完整的集體。前期的一些鋪墊和人物介紹也是在這之前發生的。然后就是劉峰拙劣的表達了自己的愛意——觸摸了林丁丁,劉峰從神壇上被拉下來,踩著泥土中,最后黯然離去,去伐木連,去前線,最終把一只手留在了戰場上。
留在文藝團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給了認識的“表哥”,后來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親戚的介紹下終于嫁入了豪門,不過最終還是難以融入進去,離開后再嫁一個商人,移民國外,后來依舊黯然離婚再回國。蕭穗子成為了一個作家,也成為了記錄他們曾經芳華的人。讀后感·而故事的另一個主人翁——何小曼在經歷過觸摸事件之后,也徹底對文藝團失去了信任。裝病被發現之后去了前線,偶然情況下成為了一名英雄,卻變得精神失常,同時丈夫也在戰場上犧牲了。再后來,和劉峰相依為命。陪著劉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讀完全書以后,依然有一種無處排解的壓抑感。仍舊是因為,書中沒有一個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語氣,平鋪直敘她們曾經的故事。沒有過多的摻雜個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個人有個人的幸運與不幸吧。劉峰不幸嗎?他是幸運的,相比十五歲上了戰場,最終也留在了戰場的無名小戰士。何小曼不幸嗎?她的童年確實很悲慘,不過后來好歹遇到了一個“貴人”,讓她得以脫離曾經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沒。林丁丁?蕭穗子?郝淑雯?應該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劉峰和何小曼,她們還是比較幸運的。
大家都不是壞人,也都有各自的幸運與不幸,這就是所謂的生活吧。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三
我尚未看過這部電影,但突然對原著起了興趣,花了些時間讀完了嚴歌苓的《芳華》。作者筆下的每個人物都被定義在那個特殊年代的歷史背景下,從他們的出身到他們的青春,直至他們的晚年,悲劇式的結局似乎是“芳華”這兩個字最恰當的注解,傷感也注定是這部小說的靈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開時代的限制,經驗告訴我們,若要悖逆就會遭到周圍所有人的背棄與唾罵,就會被那個時代所拋棄。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經跌落谷底時,奇跡也不一定會出現。
我始終相信人間有動天地泣鬼神的愛情存在,這是《芳華》的文眼,也是給善良的人一種最溫暖的慰藉。嚴歌苓的作品向來在揭示社會底層的一些罪惡上時毫不留情面的,使我們能洞悉平凡中的偉大,卻也能窺測到偉大中的丑陋。其實我們不用過多地揭露他們每個人內心的丑惡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為在某個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為都會被張貼上那個年代特有的標簽。就如同現在的我們也一樣,生活在當下,身上也會帶有這個時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無論是哪個年代,無論大人物還是小角色,平凡或偉大,卑微或高尚,最終都會芳華落盡。或許,我們需要的是那多一點點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歲月,細細品味自己的過往,因為這些都是只屬于我們自己的獨特芳華!
我快步走向影院,輕輕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靜靜地等候電影的序幕拉開,獨享我自己的芳華......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四
12月22號,在漢莎航空各種理由的延誤中,我讀完了嚴歌苓的小說《芳華》。
說起來,嚴歌苓的小說近幾年我都不怎么讀了。可能是年紀漸長,經歷了幾場真正的生離死別,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別悲情的文藝作品。記得讀過她的最后一本小說是《小姨多鶴》,基本上是一手書一手紙巾讀下來的,眼睛哭腫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陣子,一想到這書的一些情節還是會忍不住悲從中來。不得不說,作者的筆力實在是上佳的。所以當看到炒得沸沸揚揚的電影《芳華》原作是嚴歌苓的時候,我毫不猶豫買了電子版的書但是并沒有打算立刻看。隨著電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來越多褒貶不一的評論弄得我心癢難耐,于是終于決定翻出小說來自己看完再做評價。
這本小說用一種平淡的,娓娓道來的語調,在一些看似不經意的輕描淡寫中,道盡了人性的復雜,世態的炎涼。仔細想想,小說里面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壞人,但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有著些上不得臺面的陰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適的,冠冕堂皇的環境,這些小心思便能將集體中的大多數人迅速串聯起來,從而造成對某些人不可逆轉的惡劣后果。而受害者們,可能他們都不知道該怪罪誰!這樣看似冤無頭,債無主的事件中,每個做了惡的人其實心里是有數的。一個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實是很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的。即使被大環境所迫,不得不跟著一起做點壞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還是會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惡說起來容易,做起來貌似也不難,但有時候堅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價的。可是堅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價更高昂。
小說中提出了一個很奇怪的悖論。文中主人公劉峰是個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勞任怨不求回報。可是一個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會覺得他不真實,像一個假人。幾乎所有人都在意識或是潛意識里認為他一定是偽裝了自己,希望他出點什么事情。不然一個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樣!于是當所謂的‘觸摸’事件發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約而同松了一口氣,放下了一顆心,說:看吧,看吧,還不就是個齷齪的普通人,裝什么裝!而這樣一個人的跌落神壇注定是會直落地獄的。因為人間是給凡人留的,留給他們仰望圣人,唾棄惡人。
文中寫到那個英雄事跡被極度夸大的姑娘。在她發瘋之前有一句話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寫到:‘(她有點不明白,自己)明明活著,怎么就進入了這種永垂不朽的狀態!’這個意思細思極恐。那一分鐘我有一念閃過:雷鋒同志如果沒有在那么年輕的時候去世,不知道還會不會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劉峰是結過婚,有個女兒的。他許多年四處流浪,辛苦賺錢寄回老家把她養大,但在劉峰的追悼會上,他女兒劉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這個被她父親辛苦養大的姑娘對父親的感情是疏遠還帶著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這里,我還是之前那個非常無力的感覺,面對這樣一個局面,我不知道該埋怨誰!
就在這種緩慢流淌的無力感,糾結感以及憂傷感中,我看到了書的結尾。不期然地,最后幾段真正觸動到了我的內心,終于是流下了眼淚。也難怪有人說,這世上最能賺人眼淚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嚴歌苓這本書如此地不催淚也有點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說之后,我的整體感覺是非常正面的。一個篇幅不長的故事,沒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節,沒有激烈的感情沖突,甚至小說的寫作手法都有一點報告文學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許多隱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沒有書寫出來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卻一直牽引著我把書一口氣看完了,還蠻過癮的。嚴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證明了她就是一個好作家。
在小說開篇不久,我看到一個情節,當時就決定了,不要去看電影。小說中寫到文工團的練功房,說姑娘們穿著燈籠褲在練功。作為在70年代末已經很能記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記憶中,那時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園里,公園里,很多職業的,業余的熱愛各種運動的男男女女都穿著那種飄飄動的,棉綢的,藍色,黑色的燈籠褲。一來通風透氣,二來,吸汗。而文工團里,常年在地板上揮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傷?而想到馮導的電影海報上那一條條白花花的大腿,就覺得自己一點也不信服。所以,電影不看也罷。
不過,小說還是好看的。非常推薦!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五
“一個始終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識別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不論從巔峰跌入谷底的劉峰,還是從窮途末路變成人群焦點的何小萍,命運都沒有給善良的人好的命運,劉峰殘臂陌生,最終腸癌去世,何小萍缺乏父愛母愛,后來發了瘋。但是他們卻最終讀懂了生命,劉峰對林丁丁的釋懷,何小萍對生活的淡定。生活對他們不公,他們卻諒解了生活,就像他們諒解了對他們不公的人一樣。
感謝嚴歌苓給我們貢獻了一部動人和深刻的時代的寫照,一部好人被拋棄的時代悲歌更能夠揭露出人性的偉大和卑微。
唯一不贊同的是書中作者“亂入式”的行文,情節構思和人物塑造過程也寫入書中,經常讓讀者出戲,讓代入感中斷,并不是很好的寫作方式。幸好嚴歌苓細膩深刻的筆觸拯救了這個故事。之所以凌亂,也許因為,這更像是一部回憶錄,而不僅是杜撰的小說。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六
我剛剛讀完《芳華》時,眼眶中被淚水充斥著,喉嚨中被“異物”堵著,心中被復雜的情感壓著,我仿佛突然變成了啞巴一般什么都不會說,像聾子一樣什么都聽不到。
當我讀到劉峰被叫去審問時,因為團首長將漚了一冬天的水潑在墻上而哭了時,我的淚水突然就決堤了,那一刻我的腦海中只有一個想法:為什么!為什么像劉峰那樣善良的人會遭到林丁丁他們的背叛!修補老化的地板,補破舊的軍裝,掏下水道……這些在我讀書時所想象的場景又一一出現在我的眼前,靈巧的雙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發,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劉峰為什么會被曾經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經用最犀利最簡單的方式挑明:因為他人好。因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著他出丑;因為他人好,所以盡管每個人都崇拜著他,但也嫉妒著他。正處芳齡的孩子沒有見過英雄,他們感覺到不真實,或者說,他們好奇這所謂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沒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說,他們沒有見到過虔誠向善的圣徒出丑,他們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著雷又鋒的丑態。所以當那一刻來臨時,每個人都義憤填膺地討伐劉峰。他們心中不屑于劉峰,他們的臉上掛著嘲諷的微笑,他們的嘴上說著劉峰的壞話——小人的嘴臉。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個時代,痛恨他們附和式的`背叛。那個時代只要認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將你紕漏得不成樣子,紕漏的錯誤還是你自己親口說的,找不出一點冤屈,這多么的可笑!那個時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厭惡:只要有人開頭講壞話,就會引發所有人的壞話。就像書中所寫得“我們的孩提時代和青春時代都是講人壞話的時代。‘講壞話’被大大地正義化,甚至榮耀化”,多么可怕的社會風氣,如果我們生活在那個年代,會不會也變成沒有道德底線、沒有憐憫心、甚至可以說是沒有人性的可憐的爬蟲,沒有靈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別人的“人”。
書的結尾更讓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錯了事一般,躲著每一個相識的人,躲在讓他不安全的殼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著,而何小曼能夠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許是因為他們的相似吧,或許因為書中說的“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何小曼就是那個人。在最后靈堂前只剩下了三個人,雖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結果,不該讓一些人一些事再擾亂他在另一個世界的安寧生活。
在紅樓里發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個時代的映射。他們的青春就像書的封皮一樣,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綠。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七
一聲嘆息。流了好多次淚。內心的沉重與疼痛在蔓延,心疼劉峰。感謝小曼的堅守。
電影與書還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節還是那個故事情節,卻在電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誼的珍貴,仿佛那些背叛輕描淡寫,是可以一笑而過原諒的。小說中更多的細節描寫,似有似無的調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眾人踐踏的孤立,扭曲心態的背叛,帶著正義的幌子進行著。我仿佛置身于這個故事中,深深地體會到了劉峰與小曼的絕望。
如果說那是時代的悲哀,我覺得這種悲哀持續到現在。隨波逐流的網絡暴力,校園欺凌還在發生,英勇的鍵盤俠帶著強烈的正義感評議各種事件的浪潮也在發生。人性的陰暗面一直都在暗濤洶涌地滲透,即使我們認為自己站在陽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終堅持劉峰的那種善良,但不會做讓人如此厭惡的背叛行為去毀滅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說,我也找到了答案,劉峰愛林丁丁,一生摯愛的那種愛,即使丁丁讓他落得如此下場,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個夢,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動的社會,我們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這份善良不隨波逐流,略顯突兀。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八
小說讀完了,故事的結局很悲涼,文工團里的那幾個女孩都沒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較好的一個了,丈夫下海經商致富,但最終還是離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沒有過多的描述,靠寫作為生,過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萬選,先嫁給一個軍事科學院研究生,卻不被婆家人待見且丈夫懦弱,最后離婚,而后嫁給一個居住國外的潮汕人,也以離婚告終;何小嫚嫁給排長,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犧牲,最后一個人踽踽獨行,老來與劉峰相依為伴,沒有名分。
《芳華》,她們哪來芬芳的年華,有的是人間的滄桑與凄涼。
二十歲的劉峰遇上二十歲的林丁丁,默默地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對她好了那么久,自以為水到渠成的表白卻以林丁丁哭著喊“救命”結束,以被罰上前線告終。劉峰有沒有用盡全力去愛林丁丁,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因為這個女人,劉峰的命運來了個大逆轉,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為代價,更慘痛的代價應該是對那顆曾經青春萌動的心的打擊吧。傷的越深,記得越牢,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劉峰這一生算是沒法忘記這個女人了。后來的劉峰,娶了售票員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見心中波瀾;遇見小惠結一段緣,但也就僅僅是身體的喜歡,我甚至都認為劉峰對小惠連身體的喜歡都沒有,畢竟他與小惠的相識也僅是因為他這個老好人可憐這個發廊女;老來與何小嫚相依為伴,卻從未碰過她,病危的劉峰,還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換竿子、砌地磚、修燈泡、叮囑換碗,讀來感動。小穗子說,“劉峰的心是愛她的,疼她,憐惜她”,是的,劉峰是愛小嫚的,但是這種愛不是愛情,是親情,是戰友情。如果劉峰真的是愛情那種愛小嫚,應該是身體和心都愛她的,除非劉峰認為小嫚是那種不可褻瀆的女神,而事實上小嫚從來就不是劉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終其一生,小嫚就這樣愛著劉峰,而老來能陪伴在他身邊,即使沒有名分,對小嫚來說,她心里應該也是滿足的吧。
我想,如果當年的劉峰愛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當年劉峰愛著林丁丁的時候而正好林丁丁也愛著他,故事的結局會很不一樣,他們是不是都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沒有如果,生活也沒有如果。終究是人物的性格決定了他們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說愛對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問題來了,怎么才知道你愛對了人?假如你真的愛錯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棄?你的選擇,你作主。
每個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芳華。愿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九
的第一個月,我讀了六本書(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別是伍綺詩的《無聲告白》、東野圭吾的《紅手指》、《解憂雜貨店》和《宿命》,還有山下英子的《斷舍離》,嚴歌苓的《芳華》。
一直很佩服嚴歌苓說故事的能力,她總能把一個人的一輩子輕描淡寫地娓娓道來,如行云流水,讓你覺得一切故事的開始與結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讓你想一口氣讀完,卻又舍不得一口氣讀完,比如《少女小漁》、《小姨多鶴》、《扶桑》等等。
《芳華》講的不是一個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華。
小說以瀟穗子的口吻,記述了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一個文工團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與愛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歡,有離愁,更有執著與堅守。在那個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在輕輕操縱著這群少男少女的命運,把他們一個個推向了并不盡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華發已生,芳華已盡,只有心中的那一點善那一點愛依然珍存著,永不老去。
劉峰是我最佩服的一個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時刻餞行。他做善事,不是為了在現世得到獎勵,也不是為下輩子積陰德,他的善全都發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過著自己的生活,傾盡所有幫助身邊的人。煮破的餃子沒人要吃時,他主動打來吃。戰友結婚需要沙發時,他自己買材料連夜為他趕做了兩個。戰友的手表太名貴沒人敢修時,他主動研究后為他修好了。
劉峰的善不僅表現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現在愛情里。他對林丁丁的愛不著痕跡卻處處可見,他省下口中食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餅,為林丁丁的前程著想,他把愛默默藏在心深處,一藏就是好幾年,終于等到以為時機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對林丁丁敞開心扉表白愛意,并情不自禁擁抱了林丁丁,手觸摸了她的后背。就是這輕輕的一觸摸,讓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眾人眼中的好人劉峰成了喪家落水狗,命運急轉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個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溫暖。自小失去父親,隨著媽媽嫁到繼父家的何小曼嘗盡了生活的艱辛,以致養成了膽小、內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備受人們的歧視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舉的舞蹈訓練中,男兵朱客當眾作踐何小曼是“餿”的,不愿和她做搭檔。尷尬的一刻,劉峰主動站了出來,和朱客調換了位置,他伸出雙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這個多災多難的女生托舉了起來。就是這輕輕的一托舉,讓何小曼明白了劉峰的善,懂得了劉峰的好,而深深愛上了他。
“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懂得劉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時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時,急急地在鋪滿一地的死人堆里尋找他,在他身患絕癥時默默守在他身邊,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電影給了兩人完滿的結局,其實他倆最終有否成眷屬并不重要,我覺得他們的愛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當芳華落盡,有你陪在我身邊,平靜地過好剩下的每一個日子,誰能說這不是一種完滿?!
26。
柯月霞,筆名六月雨荷,福建省作家協會會員,愛閱讀,愛旅游,渴望憑著文字,與你,與世界自如地交流。著有散文集《一個人的優雅》、《一杯茶的幸福》、《最美的時光在路上》,廈門女作家《遇見》。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
整本書的簡述,是通過作者我的視角寫的,多少缺少了點帶入性。只是想一個過客看著一個好人的多少有些曲折的一生。可能是因為讀的間隔時間太長,讀完之后反而沒有太大感觸。只是很慶幸及時后來劉峰淪落到倒賣二手書,及時他過的很貧苦,他也依然是善良的,是最為他人考慮的人。文中對劉峰的塑造多少有點諷刺意味,人心中都是陰暗的,一個太好的人會讓人覺得他是假的,是不存在的,也是讓人們最盼望這出丑的。一旦你帶上了大好人的標簽,但凡做一點不好的事情你整個人就毀了,因為別人對你的好已經習以為常,可以說就像空氣一樣,對我們很重要,但是我們卻忽視它的存在。
就只看著你的污點。這種心境是人本質的弱點,沒辦法。對于此我們也應該意識到生活中要善良但是不是對誰都是老好人,要有自己的脾氣,可以老老實實遵守規律,但也不必時時刻刻都想苦行僧一樣約束著自己,人無完人才是普遍現象。其次我很開心也很感謝小曼一直愛著劉峰,劉峰的溫柔善良對小曼來說就像黑暗中的光亮,冬日里的暖陽,不需要多,一次兩次就足以溫暖一輩子。
她放的常青松多少也表達自己對他的感情一直常在。他們后三年的時光是快樂,溫暖的,這樣的結局還算圓滿。但是最后才寫了劉峰的女兒也間接表現出劉峰對不住他的女兒,做了一輩子好人,總還有做不好的時候。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一
嚴歌苓是這樣的一個人。
在她眼中,沒有什么太強的國家概念,甚至沒有什么太強的人與動物的區別。很有幾分眾生平等的大慈大悲。
所以在這部小說里面,人性的展露是最重要的部分。
主角無疑是書娟,少年的她在這一場災難里面,面對“仇人”,恨,鄙視,替母親恨,必須做出的鄙視,——為了讓這個妓女知道,就算你艷絕秦淮,你也仍舊不過是個下賤的東西。
玉墨,亦是一個復雜的個體。書中的她,頗有幾分李師師,蘇小小的風范,尤其是她發現了書娟之后,發現了書娟的鄙夷之后,她奇異的沒有表現出一個婊子應有的潑辣——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近乎討好的維持自尊的姿態。她一定要如此,以這種尊嚴的樣貌傳達給書娟:我是值得的,我是值得你爹爹的,我是值得你正眼看待的。
越是這樣的自尊,越是顯露出她的自卑……這是一種類似于繼母的情結:希望得到繼女的承認,承認她不止是一個勾搭她父親破壞她幸福的狐貍精,承認她的地位——也許永沒有機會踏進她家的門檻,但是至少,在這女孩子心里,如果接受了她,她便不再僅僅是個她父親的小玩意兒。
而一個母親,最顯著的特征,就是犧牲。
最終玉墨帶著一幫窯姐兒,為她們屈辱卑賤的一生,畫上了一個尊嚴的句號。
大抵,這是她們一生之中,唯一一次能夠被當做人而正視。
而小小的書娟,心里隱藏著那個只有她和玉墨所知曉的秘密,默默地注視著這個婊子做作地在她面前維持著她的自尊的畫皮——**時代中的不完滿的家庭,讓這個女孩子早就習慣于沉默地洞悉一切世態炎涼。她不愿意原諒這個粉碎她幸福的婊子,不愿意承認她并不是一般的婊子,不愿意同情她滿不在乎的偽裝下面那些書娟能夠想象的出的悲慘的曾經。
可是,再一次又一次的交鋒中,書娟已經不自覺的愿意了她的所有“不愿意”,直到,看到玉墨穿著學生裝走出教堂大門的背影,一個婊子,對她完成了母親所沒有能完成的使命。趙玉墨沒有看書娟一眼,可是,她一定知道,在她和書娟的這場拉鋸戰里面,她終于贏了,在戰亂紛飛的年代她也許永遠都沒有機會給書娟的父親那樣身份的一個男人孕育一個孩子,但是眼前這個書娟,她的生命將從此成為自己生命的延續,從此以后,她的婊子的賤命,就永遠成為一個上流社會的知書達理的小姐的生命了,書娟就算是剜心剔骨也永遠不能改變這一點——她的犧牲,成全了她自己的人生。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二
《芳華》這本書,寫的是我爸爸那個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輕的文藝兵的故事。劉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還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視角為觀察點。多才多藝的,各種標兵,模范加身的樸實的劉峰愛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為是兩情相悅,結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絕,因為在林丁丁的心里,劉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樣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愛欲表露的,而劉峰的表白,讓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創,天神瞬間坍塌。事件不經意之間發酵,于是人盡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嚴酷的懲罰,先是到伐木連,后到中yue戰場,失去了那只觸摸過林丁丁脊梁的手臂。從此在命運的波濤中沉浮起來,交過一個做小姐的女朋友,樂于助人的劉峰,感化小姐從良一兩年,最后卻得知她從操就業而分手。。后來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說,劉峰的一生,以觸摸林丁丁,作為分水嶺,以前是春風得意的,之后是顛沛流離,相當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這一群紅房子的文藝兵所處的濃濃的時代背景。看完,最讓我深思的一個問題是,到底劉峰是被誰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藝兵?還是所處的大時代?時代把人神話,再把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無從撿拾。
老實的老干部劉峰,只因為對所愛的人表白,從神話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譴責,批判,而看起來端莊的郝淑雯,卻在由嫉妒生氣的私心促使下,搶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長一段時間,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會吃人的時代,是一個顛倒是非的時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這個大反轉,不可謂不驚人。
真相從來不是我們以為的那樣,善是善,惡是惡。
很多時候,都截然相反。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三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從中我們收獲新的思想,這時最關鍵的讀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讀后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色芳華》讀后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看完《知否》一書之后發現自己喜歡上種田文,于是又找來幾本同類型的書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這本《國色芳華》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書看到一半時發現自己喜歡上一個配角的故事,潘蓉與白夫人的愛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沒有多加刻畫,人設也不是特別討人喜歡,如果不是因為白夫人的設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計潘蓉可能就是一個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覺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決定好好來分析潘蓉這個角色。
潘蓉的設定是一個玩世不恭,流連于風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場時的角色是第一號反派劉暢的基友,所以我以為他也應該是一個比較讓人討厭的角色,后來作者又把他寫成是主角蔣長楊的基友,通常夾在主角與反派中間還能夠相處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兩面三刀,就是內心陰暗的小人。當主角蔣長楊說潘蓉是他為數不多的朋友時,他的角色設定就開始讓人有點迷糊了。
客觀的說,同一個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慣其中一個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何況潘蓉和劉暢還是一起喝過酒,一起嫖過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難說潘蓉和劉暢完全是兩種人。但為什么即使這樣主角也還是把他當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變成這樣一個讓人有點討厭的角色的?我感覺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個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發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戀人,而且潘家與白家本身就有聯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結婚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雞。然后悲劇發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雞和別人發生了糾紛(被人做了局),糾紛升級成斗毆,潘芮為了保護潘蓉被別人打死了。當然潘蓉也沒好到哪去,只是運氣比較好活了下來。
其實活下來的人需要承擔的壓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責中。但這還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結婚了。但凡可以選擇,白夫人愿意嫁給一個間接害死自己戀人的人嗎?何況對方還是一個不求上進只懂風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選擇,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嗎?估計是愿意的,但他從來沒想過,見過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內心會產生一種望而卻步的想法。但是他們還是結婚了,然后過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劇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無其事。
都說若無其事是最好的報復。既然無法改變,那么一切就都變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沒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沒有阻止他去找別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個旁觀者一樣,感覺一切都和自己無關,但她不開心卻又是那么真實。
潘蓉希望白夫人過得開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遠覺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開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華有限,白夫人見過更優秀的,對于資質平平的人始終是不會放在眼里的,當有一天潘蓉也意識到這個問題后,也就放棄了掙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況活人是怎么也爭不過死人的。
于是他開始流連于風月場所,開始不求上進。如此表現之后,白夫人的內心有好過一點嗎?答案是內心毫無波瀾。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夠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氣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說過什么,在潘蓉眼里覺得是自己表現的還不夠糟糕,于是越發的不求上進,然后兩個人開始漸行漸遠。
潘蓉和白夫人的問題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變潘芮的結局,那么這一切問題就不存在了,因為改變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內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應該試著忘掉過去,給活人一個機會。當然對于潘蓉來說,別再表現出那種玩世不恭,不求上進的行為了,這種作踐自己引起別人關注的策略真的很爛。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四
芳華,顧名思義,芬芳四溢的美好年華。單就這個名字都會令人扶首追憶,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滿心歡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觀影的,不幸沒有時間。退而求其次,購買了書籍。看那軍綠色的封皮,滿是青春氣息,又見軍旅風貌。封皮上那兩條修竹一樣挺拔的小腿,傳遞著活力、激情、優雅、美好。軍旅膠鞋的質樸、奮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詮釋著芬芳年華。
滿懷向往,滿懷參加青春盛宴的激動,打開扉頁,打開每一個篇章,卻在閱讀中,慢慢地冷卻了熱情。那平白無奇的鋪敘中,我沒有看到青春飛揚,只看到一地雞毛,一片流言蜚語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說的三分之二,都沒有新奇可言。于是斷言,本書一般,便擱置了。后來本著總要看完的心態,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我又再次拿起《芳華》。
讀完后,我收回之前對本書草率的判定。一個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時不難,難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難;難在你對我不好,我依然對你好。我好也會對你好,不難;難在我不好,卻依然對你好。把無私奉獻堅持一輩子,堅持到生命最后一刻,這樣的平凡就是不平凡,這樣的普通就是偉大。劉峰就是這么一個平凡普通又不凡而偉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好人”這個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踐行了“好人”的事跡,他的一生就是大寫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變了對《芳華》這本書的看法。
很多人都會說,當好人能得到什么?當個好人,在某些世俗意義上,不能比別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義的驅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當個嚴格意義上的“好人”。在這樣的社會現狀下,“好人”變得更加珍貴。我也曾為此困惑。后來有哲學家說“成為好人就是對好人最好的獎勵。”我愚昧,還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這段話,“成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報。”我心中豁然開朗,上天從不曾虧待過善良的人們。
列夫·托爾斯泰曾說: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為“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系的東西。《芳華》里的劉峰就是這么一位不計任何因果聯系,始終善良的人。他的默默無聞,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輝,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靜坦然面對死亡的態度,都彰顯了他豁達和超然。
嚴歌苓貌似擅長從平淡無奇中發掘人生的意義。原來讀過她寫得《陸犯焉識》也是如此。大量的瑣屑的日常生活鋪敘,牽引著你走入一個個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卻在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滅的人性光輝和愛的影子。
如果說《無問西東》是偉大崇高,那《芳華》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說《無問》是日月霓霞,那《芳華》就是微風細雨。《無問》用那恢宏史詩般的氣度,碾壓《芳華》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華》卻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們心間生長,堅韌頑強,雖雜亂雖渺小,卻無法無視和逾越。就像理想與現實一樣,《無問》是前者,《芳華》是后者。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五
今天看到網絡上都是關于南京大屠殺新聞,我慚愧的想想自己對大屠殺的具體情況知之甚少。
于是在看了下網上的視頻和紀錄片。巧合的又點進金陵十三釵的電影,于是想看看嚴歌苓的原著是怎么寫的。電影我原來看過,張導拍的很棒。但我一直覺得人物的深入刻畫方面,文字比影像能加細膩到位。
小說中主人公是嚴歌苓的姨媽,名叫胡書娟。因為父親和妓女玉墨勾搭而被母親強制移居美國,留下了書娟。教堂里有4個男人:英格曼神父,阿多那多,阿顧,陳喬治。后來又來了4,5個被槍決而有幸活下來的軍人。
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段落有:書娟想害玉墨未遂;豆蔻和王浦生短暫美好的愛情,以及他們悲慘的結局;英格曼神父話在嘴邊而又不忍心趕走軍人們;玉墨等風塵女子還來不及怎么告別就舍身取義。
讓我思考的是戰爭的殘酷下,人性往往回到了最純樸,最理想的狀態!妓女可以化身守護神。在死亡的威脅下,人們就拋棄了那些次要的東西,懂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再想想如今浮躁社會下的許多人,為了名與利舍棄健康、家庭、道德、良心去追逐,到頭來發現最重要的東西丟了,得到的并不是幸福。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六
偶然的機會,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曬書單,書店結賬時放在收銀臺處,于是順手拿來。
開會開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團的愛情故事。可能寫不出什么深刻的東西,劉峰就是那個時代的產物,很多時候,我們期望美好的人就應該有美好的結局,因為他善良,他未來就會很好,因為他付出了,他就會過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這樣,生活不會因為你付出就一定給你回報,因為你善良就給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點感覺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種體會,好像在我覺得最艱難的時候,我老媽也給我說過,你要堅強,你要長眼色,我也沒辦法,但是為了你我嫁給他了,我要養活咱們兩。
可是再難也就過去了。如果讓我回憶初中,我一點也不想回憶,好像那個房子就承載我全部的初中回憶,老媽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從六年級搬過去,到初中畢業毅然決然的填報志愿去姥姥家那邊的重點高中。有時候都很佩服自己,總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讓自己后來都很佩服的決策。
好在我逃離了那個初中,逃離了那個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來,我的一切都變得獨立,我已經不恨任何人,我一個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會像小曼一樣,非要渴求別人的關懷,母親的關懷。自我記事起,我的母親就沒有和我有任何親昵的動作,我想這可能和我姥姥爺爺的教師家庭有關系,他們也不是特別親昵。
但是我媽有另一種表達愛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認為對的事情,都會無條件的支持我。記得有張照片,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胸前掛了一大把鑰匙,我那時候就能一個人回家開門了。
從學前班開始,我媽就沒送過我,因為小學放學是5點半,老媽下班是6點,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開門,那時候住在單身樓,門很高,我得爬上門口旁邊的煤氣灶。說實話那時候很羨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書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無憂無慮的跑,真的很羨慕,現在都記得那種羨慕的感覺。可是我從來沒有過。
寫完這一段,我突然發現從大學畢業我就選擇不回去,到現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覺,我覺得我永遠不可能回去了。
當然小曼極端了,我不會,我有自己獨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
第二點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視,趕出家門,什么也沒得到時,豁然開朗。其實從那時候開始,男人的認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這么簡單。
我們不僅要漂亮,我們還得能干。有用。這就是所謂的門當戶對,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關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應該是互相牽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門,為什么還能得到豪門的尊敬?因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會,什么都不干,還會得到尊敬么?容貌與榮譽,都終將是過去。我們所有人都活在現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為了家庭犧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業一樣重要。
事業的提升帶來視野的提升,視野的提升帶來交際圈的.提升,交際圈的提升帶來優質的感情,優質的感情永遠都是對等的交換,如果有一天你們不對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別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徹底的平等,因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擔過多的東西,可是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給孩子好的教育,想給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無謂的犧牲。
家庭主婦是最累的而且是無償的工作,為什么要做這么不劃算的買賣?
豁然開朗。
經濟獨立不僅僅只是說說而已。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七
是聽說《芳華》電影下架了,才找來小說的。也剛剛知道,《芳華》和《陸犯焉識》的作者是同一人——嚴歌苓。讀她的文字,伴著一種隱隱的疼痛,如讀蕭紅,伴隨的是無邊無際的寒冷。
《芳華》講述了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團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樂也有煩惱,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陰險狡猾……或許,誰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會嘗遍。
作者是以瀟穗子的口吻,重點講述了劉峰和四個女文藝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來,沒有驚心動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動描寫,入木三分地對人性的剖析,讀之,會浮想聯翩。讀這部小說,讓我想到張愛玲寫的《小團圓》,字字句句真真實實地刻畫了辛酸往事,對自己,毫不“憐惜”。同樣,在《芳華》中,作者對幾個年輕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對社會的一些怪狀,人性的諸多弱點都是一針見血地刻畫。
故事的主角是劉峰,又名雷又鋒,這個名也昭示著劉峰和雷鋒的相似之處——樂于助人,無私奉獻。因此,在部隊他獲得了各種各樣的榮譽,這些榮譽,都是他的“雷鋒精神”換來的,并不是本職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調侃了,要想獲得嘉獎,不用本職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職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獻”意義的小事,會更討巧。劉峰就是這樣一個人,團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誰有了困難,他都會及時伸出援助之手。因此,當時團里的人都用高標準來要求看待劉峰,只因他是“圣人”。
劉峰愛上了林丁丁,一個會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愛他。劉峰和丁丁獨處的時候,受不了“誘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結果,丁丁大喊“救命”。頓時,劉峰頭上所有美好的光環消失了,一個英雄,一個楷模怎么能隨便“猥褻”女孩子呢?劉峰有了各種各樣的罪名,被下放,開始了他“慘淡”的人生。
劉峰其實不是個名義上的“雷鋒”,而是個實實在在的好人,這是瀟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當時有個強主任專門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給他取了個外號“副主任”,這話被傳到了強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開始追查,這個缺德名到底是誰取的。查到劉峰這里,劉峰寧可自己挨罵,寧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戰友。做這樣的好事,是不會得到嘉獎的,劉峰也做了。
文工團里,大家都歧視何小曼,男文藝兵都拒絕跟她合作,劉峰自告奮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從那時起,何小曼愛上了劉峰。劉峰不愛何小曼,他只是想給當時孤苦無依的小曼最純真的幫助,僅此而已。但是,劉峰好比一道陽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時光。
在戰場上,劉峰受傷,被一個護送給養的司機發現了,他發現劉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護站,但是,劉峰指路的時候卻指向了接受給養的部隊駐扎處,文中寫不知劉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讀者都知道,劉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經將生死置之度外。那場戰爭在作者筆下只是輕描淡寫地寫了一寫,但是管中窺豹,戰爭極其慘烈,劉峰他們的部隊僅在一夜之間尸橫遍野,除了劉峰幸免。
何小曼作為醫務兵也上了戰場,她背著一個受傷的戰士徒步走了很遠,成了英雄,到處演講作報告,她卻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們身邊也會出現這樣的英雄,只因時間地點和事件都對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這次戰爭中犧牲了。小說中,幾乎沒有提聽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來,何小曼根本不愛這個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說中,濃墨重彩地描寫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劉峰的情景。
劉峰,不只是個“好人”,還是個忠于愛情的人。他愛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個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償,嫁入“官家”,但是備受歧視,最后分道揚鑣。看來,人生僅僅有目標還不夠,還要為了實現目標而不斷努力,哪怕目標實現之后,還要不斷提升自己。
劉峰被告發后,命運發生改變,但是,劉峰依然愛著林丁丁,沒有因丁丁的告發而懷恨在心。
轉業之后,劉峰找了個農村女人,結婚生子后離婚。生活窘迫,劉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個風塵女子同居,那風塵女子跟著他走了幾年正道,后來又重回風塵。他和風塵女子在一起,不是因為愛,或許也不是為了生活,而是為了能幫幫這個風塵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現實的殘酷,有時不是個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對抗的。
劉峰患了癌癥,為了不給任何人增加麻煩,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幾天,瀟穗子去看他,他還說自己的病沒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讓穗子為他擔心。
最后的時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們之間不是戀人關系,因為劉峰認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對不起小曼。劉峰的心,自始至終沒有變過,他愛丁丁。小曼呢?愛了劉峰一輩子,卻沒有得到劉峰的愛,但是她卻得到了劉峰最無微不至的照顧,劉峰能想到的,能幫的,都在臨死前幫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愛不是得到,愛是陪伴,她陪伴劉峰走完最后的時光。在《陸犯焉識》中,愛也是陪伴。我想,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愛吧。
這是我最喜歡的愛情結局。劉峰堅守愛情,小曼用愛陪伴,他們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說說瀟穗子和郝淑雯吧,瀟穗子和一個男文藝兵寫情書,手都沒拉過,這也不是真正的愛吧,是在那個壓抑個性的時代,自我“解放”,或者說是“抗議”吧。但是,郝淑雯橫刀奪愛不說,還慫恿男文藝兵將情書交上去,揭發瀟穗子,結果瀟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誕的時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個比她小的“二流子”結婚,改革開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機遇,家財萬貫,但是,最后還是各走各的道。三觀不同,還是難將就一輩子。
故事讀完,我的心里依然隱隱作痛。或許,為劉峰,為小曼,也或許是為另外一些會唱歌會跳舞,充滿了青春氣息的文藝兵。命運多舛,且富有戲劇性。讀小說,似乎就是讀人生的過程。
小說中,那段當文藝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淚,有動聽的歌聲,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罵,有夢想和現實的激烈沖突,有真誠的友誼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經歷多少年,都會永遠煥發著清麗的芳香和明媚的華彩——青春歲月永芳華。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八
工作的繁忙和時間的碎片化讓我很難再認真讀一本完整的書,更別說一本已經“用精彩的熒幕化”加工過的書,也許是眾捧的輿論再一次點燃了我喜歡另辟蹊徑的風格,我緊趕時間,讀完了《芳華》。
書中主人公:劉峰是個不到一米七、熱心且倒霉的山東土包(角色選取的話我覺得“保安周濤”最合適),林丁丁是個林黛玉般嬌柔卻總藏心機的綠婊(當然是年輕時的迅哥),何小曼(電影中名字更改為何小萍)是一個黝黑嬌小的古怪小強(年輕時的國際章),而女配們郝淑雯的潑辣性感(這個角色倒是現在女演員們擅長的)以及文中“我”(要找個臉盲的)的敢說敢想和不食人間煙火。這么一群富有個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個壓抑的年代、一個枯燥的場所,之間發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現象,佐之書里三十年時間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揚先抑(亦或欲抑先揚)的小說就橫空出世。
嚴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國最先進開放的上海,無論是作書文風還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隨意熱鬧,我自己過好的不屑情趣。山東人在這類作者(香蕉華僑、南方散文家等)的筆下已經成了——楞、窮、憨的代表,也怪我們山東自己不爭氣,近幾年出來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帶著這樣的“時尚”節奏,所以我一看到劉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說為何總是脫不開這個固有的文學圈套。
讀者討論說《芳華》是欲揚先抑,然后按人物線層層剝離,讓我們看到劉峰一生的不幸流離,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愛恨遭遇,還有何小曼“范進”+“丑女無敵”的逆襲及發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復復,人物經歷的層層疊疊,終于在時間過去了三十年后一錘定音——芳華已逝,往事如煙。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稱道的愛情:何小曼和劉峰的夕陽戀成了這本書唯一的溫暖之處,在文中的結尾給這些歷經滄桑的文藝兵一個美好善終。
所以在這里,我也學一下嚴歌苓的欲揚先抑。
我不愛好文藝,對前半部分的敘述提不起興趣,直到文章濃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親的悲慘經歷,才戳中了我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寫人”手法的情感細膩,也讓我想到同樣戳中這段歷史痛點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還不都是怪那個年代啊?你說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個時代無情的扔上去又拋下來,有人掙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淪,還有一大部分人變成了那個永遠叫不醒的裝睡人。”
電影總是要顧及藝術和票房,所以當看到電影里的長腿黃軒和干凈整潔的芭蕾宿舍時我慶幸自己是先閱讀的書,再欣賞的電影,我在電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懷念,而書中更多的是遺憾和釋懷,那段芳華,在書中卻一點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著愛恨交織的姿態去俯瞰這段歷史,畢竟出生在大上海的嚴歌苓不能因為喜怒沖淡了顏色,所以文風草草浮浮,敘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這里,對待這本書,我也學一下嚴歌苓的矛盾體。
:要多讀書才能像作者一樣言之有物。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十九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遠不會忘記。”合上這本書,這句話便一直在我心里亂竄。讀嚴歌苓的這本小說,靈魂仿佛也隨著那縈繞在耳的句子飛回了上世紀七十年代。
《芳華》用深情講訴一個時代,它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訴說著曾經的熱烈存在,而如今銷聲匿跡好像從未來過。看那場芳華散盡,有一點悵然若失,還有一點余溫在懷。
《芳華》是一部無法被輕易定義的作品。它溫和又綿里藏針,平淡卻令人心酸;它有關青春又太過冰冷沉重,它有關善意卻無法回報善意;它歌頌舊時代的純真又體現保守與如履薄冰,它歌頌平凡中的偉大卻飽含歧視與集體孤立。它關于文革,關于戰爭,關于年華和理想,關于感情和關懷,關于太短太短的時光和太多太多的遺憾。把它拍為電影的馮小剛說它是暖的,但它本質上還是一場悲劇。
芳華那年,是無私而又無奈的善意。劉峰無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顆善良赤誠的心面對世人,他包容這個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說:“善良從來都不是為了什么回報,善良是發自內心的選擇。”主動吃破餃子,熬夜給兄弟做沙發,為別人放棄求學機會,這些如今或許稱得上“傻”的行為,他做起來卻是那么自然流暢。但他的善意也是無奈的,它們并未得到應有的尊重與珍惜,甚至被輕視、被踐踏、被習以為常。社會總是對好人過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記》所言:“為什么不讓別人看見你善良的一面?因為如果他們看見了,就會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這并不是說要舍棄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個度,過度泛濫的善良只會適得其反,為他人的私心犧牲自己的人生,不該且不值。
芳華那年,是深情而又涼薄的時代。悲哀,是人們對世界愛不起、恨不動的常態心情。說它深情,是說由時代牽引的理想主義和殘酷歷史下的溫暖人心。無休止的革命與斗爭無疑是荒謬的,但那種無邊的憧憬與淳樸的心境在光速發展的今天已不可尋跡。七十年代的人對物質好像沒有什么特別的追求,但卻有著極其強烈的光榮感和使命感。說它涼薄,是說舊時代刻薄的思想觀念和文革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個年代的價值尺度是“品質”,當今社會的價值尺度是“貨幣”,其實我們很難用更可貴或更世俗來定義,因為它們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樣的冰冷殘酷。
二十一世紀的我們或許無法理解,為什么劉峰對林丁丁一個情不自禁的擁抱,會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時間千夫所指,他被批駁,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環與贊譽在那一刻消失殆盡。他在一夜之間聲名狼藉,忽然從一個活雷鋒變成了人人唾棄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無人相送。“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會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嚴歌苓如是寫道。
芳華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摯的情感。我們總說那個年代的人單純,就是說他們的感情不摻雜質。無關名利,無關車房,沒有奢華的戲碼,沒有糖衣炮彈的套路,過去的愛情樸素卻真實動人。就像劉峰和何小萍之間,洗盡鉛華的他們依舊沒有故事,但那倆顆相似的靈魂卻越靠越近。一個人情話說得再動聽,若是不愿意陪你走過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過客,而不是歸人。哪怕沒有轟轟烈烈,沒有銘心刻骨,但有個人時刻在你身邊相依為命,那種長相廝守才最令人羨慕。我也相信,這才是真正的愛情。
數年光陰逝去,消逝的不僅僅是一代年華。蕭穗子的話令人唏噓:“我忽然意識到,一代人的芳華已逝,面目全非,雖然他們談笑如故,可還是不難看出歲月帶給每個人的改變。”所以我還是愿意相信,劉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盡管世界對他們不公,盡管他們都貧困潦倒,熱情不再,但他們善待世界,一如當初。
幸好我們都曾是少年。幸好我們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們曾善待這世界。幸好我們依舊善待這世界。幸好,無悔走過,芳華那年。
芳華原著讀后感(通用20篇)篇二十
你最美的芳華是什么時候?你肯定會回答青春。下面是本站小編給你分享《芳華》讀后感,歡迎閱讀!
“我對劉峰這個嚴重缺乏弱點的人有點焦慮。我好像在焦慮的等待一個證明:劉峰是真人的證明。太好的人我產生不了當下所說的認同感。”讀完嚴歌苓的小說《芳華》后,好多的細節都變得模糊,唯獨這句話像從書里的文字海洋升騰起來,逐漸變大,越發的清晰!你看過了書,或者看過了電影,都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劉峰是一個好人!書中寫道:“他補過墻壁或天花板,他堵過耗子洞,他釘過門鼻兒,他拆換過過被白蟻蛀爛的地板條……,碰到這種時候,我們就這一個好法子:找劉峰!”就是這樣一個好人,那么熱心腸的好人,書中的“我”為什么會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個可怕的生物,其復雜性遠遠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對《芳華》的評論,有好有壞,褒貶不一。有的說《芳華》就是個擰巴的故事,邏輯不通;也有說《芳華》向我們展示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記憶!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對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就覺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墻頭草,呵呵!
其實讀嚴歌苓的作品總感到一股壓抑感,也許她經歷的那個時代對于我們來說有點遙遠,總是隔著一層朦朧迷霧,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個價值觀有些扭曲的時代吧!那時候的人吧,說純真也真是純真,為了一根木頭,就因為是國家的公有財產,可以放棄生命。說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隨時都會讓親人付出一生。
已經讀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節都在記憶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現在想起來還不是滋味,就是那個15歲的小兵。15歲,還是一個少年,為了能吃飽飯當了兵。還不知道當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戰場,犧牲了!這應該不是個例,當年的抗美援朝、對越自衛反擊戰該有多少個這樣的少年生命終結在最年輕的時候。我不知道是該感嘆當時特殊的國情,還是感嘆當時“犧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價值取向!
回到開頭的問題,為什么劉峰如此好的人,卻讓大家覺得這樣的人太完美不真實,希望在同樣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劉峰的一個愛的舉動惹下了大麻煩。觸碰了愛的人,別人覺得惡心,就連被愛人本身也惡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個特殊時代寫出了人性中卑劣陰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懷疑,太好的東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個時代,還是借那個時代批判人性呢。說實話讀了她的幾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歡。總是覺得作者本身就是一個對生活持悲觀態度的人,也許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許是她的經歷,讓她對周圍的世界是一種疏離和懷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歡的就是《芳華》,我覺得作品給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點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從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結局,但是無論政治意識怎樣變化,經濟生活怎樣迅猛發展,人們還是會接納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話:人之初,性本善!